记人叙事作文600字
在忙碌的学习中,或许我早已习惯这种忙碌的生活,下面九月网编辑为你们精编的记人叙事作文,供大家学习交流。
记人叙事作文600字写闺蜜的篇1
在这所学校中,堪称我真正的朋友的没几个。其中,和我最好的也就是赵燕斐了。她这个人吧,性格多变开朗大方,一头乌黑柔顺的头发下嵌着两只黑色宝石般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异常动人,清秀的五官,弯弯的柳叶眉,使她看起来格外精神。 面对好朋友,她会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去关心你。比如有时学校的饭做的不好吃,就干脆不吃了,拿块馒头放教室,她会硬拉着你,拖着你去餐厅。
当你作业没写完的时候,她会把你叫到教室,和你趴在一起写作业,直到你把作业做完,把不会的题弄懂为止。她就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不过有时候她比较胆子小。上课一般没有把握的题,不敢举手发言。这点她真的需要改改,有时她也会用激将法去督促你学习。好朋友遇到难事她会毫不犹豫的去帮你解决,但放到别人身上就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模样。所以大家都很喜欢她。 我们之间的友情很珍贵。
她从来不会去用心表达什么,她所会的便是实际行动。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用实际行动去做好身边的一切事情。他不善言谈,却总能以最好的方式让你你感受到她的付出,她性格开朗率真平时虽看起来温柔体贴,对朋友更是,我也不值得关心,聪慧过人,善良,细心,但是如果在学习上或是公事上的处理,她会毫不徇私。即使有时候她有不会的题你做出来了。你要把答案给她,她会坚决对你说:不要,我要自己做。这时你会感到羞愧万分,觉得是对她的不尊重。
我觉得,在我的校园生涯中,或许我最幸运的事便是和她成为了闺蜜吧,这份友情永远值得我去守护。
记人叙事作文600字写闺蜜的篇2
今天我看见弟弟和妹妹在一块玩小石子,让我想起了曾经和闺蜜之间发生的一件不是很愉快的事。
记得那件事发生在一年前,那天下午我和闺蜜,还有她的两个小外甥正在草地上玩游戏。这时闺蜜的大外甥拿着小石子向我扔过来,我在不停躲闪间似乎隐隐约约听到闺蜜说:“对,打她。”当时我心里又害怕又气愤,一直被闺蜜的大外甥追到了家门口。当他拿着最后一个石子打过来时,正好打到我额头上,我的额头瞬间红肿了起来并鼓起了一个大包,我疼得眼泪直流。这时闺蜜和我的叔叔向我走来,我叔叔问:“这是谁打的?”我当时不假思索地指着闺蜜说:“就是她叫她外甥打的。”叔叔听完后便指责了我闺蜜一番,随后就带着我回家了。记得当时,我带着恨意回头望了一眼我的闺蜜,似乎看见她眼里含着泪水,默默地带着她的两个外甥走了。
过了几天后我在朋友家里玩,正好我闺蜜也来了。我看见她泪流满面地向我朋友走来,断断续续地说:“徐碧霞,我可能要爽约了。”徐碧霞问她:“怎么了?为什么要爽约呀?”“我去找曹涵蕾玩,她叔叔说我为什么要叫外甥打她?还说不要再来找她玩了。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呀?”我听完她说的.话默默低下了头,因为当时心里还是在责怪她,也就没有向她证实。谁知道过了几天后,听说她搬家走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直到现在,每回想起这件事,我总觉得内心特别愧疚。
对不起!我的好朋友。我不应该仅仅觉得是你的声音就认定是你指使的,我们应该好好说清楚才对。我好想你呀,闺蜜。
记人叙事作文600字写闺蜜的篇3
不知不觉,我们一起度过了六个春夏秋冬。在这六年的时间里,总有那么一个人在我身边陪伴我,鼓励我,安慰我,那个人就是我的闺蜜——李星雨。
还记得在五年级的时候,我们是一对十分要好的朋友,常常结伴而行,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可就是这样一对无话不说的朋友,却因为一点小小的争执闹得不欢而散。
那天,我们又和往常一样结伴而行。她问了我一个问题,并提出了一个观点,而我听了后,立马否定了这个观点。李星雨十分坚信它的观点才是对的,我却一直认为我的观点是正确的。于是,我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争论起来,最终,我们俩分道扬镳了。分开后,我的心里还有些不服气:这个李星雨,明明我才是对的,在那里争个什么劲啊!哼,讨厌死了,我才不要和她玩了!想着想着,我不小心绊倒了路边一块石头,摔倒在地。“哎呦”我皱着眉头叫了一声。李星雨刚好路过这里,听见我在叫唤,便急急忙忙朝我奔来。她蹲下来,关切低问我怎么了。由于我对刚刚的事情还耿耿于怀,便想绕过她自己走了。没想到,我刚一起身,膝盖上边传来阵阵剧烈的疼痛,疼痛是我不得不坐下来。见我这样,李星雨更着急了,她一把把我的裤子卷了上去,然后,她惊叫起来:“呀,你的膝盖都流血了!”我也十分着急,眼泪直在眼眶中打转接着,她拿出一张餐巾纸,小心翼翼地帮我止住了血。这时,我的心里想有什么东西堵着,十分难受,眼泪也不由自主地落下来。我十分愧疚地对李星雨说:“对……对不起!”而李星雨却回了我一个温暖的笑脸:“谁让我们是顶好顶好的朋友呢!”
我们曾是并肩生长的两棵小树,我们曾是二重唱的两个声部,我们曾是一张课桌上的一对学友。当我们挥手告别时,请带上我最美好的祝福!
记人叙事作文600字写闺蜜的篇4
我的闺蜜,喏,就是那个皮肤黑黑,长着一双丹凤眼,眉毛粗粗的弯弯的,嘴唇精致有型,笑起来牙齿亮光光的女孩。身为班里的重要人物,她齐刘海,低马尾,干起事来干净利落,有时却也优柔寡断,下不定主意。不错,她就是陈苡心。
作为我的好朋友,她怎么能不是学霸呢?成绩好得那是不要不要的。就昨儿的数学考试,她又拿了满分,满分她都拿手软了。什么难题,在她手下唰就过去了。眼睛都不眨一下。那叫一个镇定自若。当然,光数学好可不行,陈苡心她可是文理通吃,语文成绩也是顶呱呱,更是她的拿手好戏。什么华丽辞藻,古诗奇文,优美词句,她都是信手拈来,不打一个磕巴。奖项就不说了,光稿费我就看她拿了两次。做她的朋友,没点心理素质都是不行的。
大家都说班上的某某某泼皮无赖,真真一只母老虎。可我觉得myfriend,才是真正的泼皮破落户儿。对同桌,她毫不心慈手软,就是一披着羊皮的狼。从桌子领地的划分就可以看出她的蛮横。每每我去找她玩,就能看到陈苡心的胳膊长长的搭在桌子上,那叫一个霸气,而她的同桌,则被挤到了一边,还得时不时看他那牛气冲天的学霸同桌的脸色,真是一个欲哭无泪啊。但人都是两面性的,对待女同学,她可就成另一个人了,那叫一个侠肝义胆谁找她帮忙,她都有求必应,就是一活菩萨。对我这个朋友,她更是倾囊相助。
记得一次六一,她是主持人,制作节目单的同学忘记把我的节目加进去,我这金兰契友楞是在主持的时候,把我的节目念了出来,让我嘚瑟了好一阵。
哈哈,我的闺蜜是学霸,有个学霸朋友,而且还是一个仗义豪爽的朋友把守着班级的重要关口,我在班里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记人叙事作文600字写闺蜜的篇5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的男闺蜜李俊秀是个爱打扮的大男孩,年轻,充满活力,比较积极,阳光,向上。喜欢酷酷的欧美穿衣风。皮肤白皙,个子高高的,平时喜欢各种运动,玩滑板和
骑自行车是他的强项。虽然他已经22岁了,但看上去就像十七岁的高中生。
我们俩的性格特点都差不多,他也没有把我当个女的看,平时就称兄道弟,可以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吧我和俊秀老家是一个地方的,重初中到高中,一直到上大学我俩都在一个班,我们可不是什么男女朋友,是那种可以什么秘密都不保留的真心朋友。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也不会发生什么事。说真的,人生难得遇到这样的朋友,况且还是个男的。俊秀比我大两岁,但我一直是那种大姐姐的形象,而他自然就成了我的小弟。
俊秀弟的感情史也是曲折的呀,自打我认识他那天起,追他的女生就没有停过。可他真正才谈过两次恋爱,最后都以失败告终,而我的恋爱史呢,简简单单的异地恋,已经快4年了。
不知怎的,今年的秋天特别冷,碰巧是周五,俊秀的厚衣服都放在家里了,一个电话打给我,就陪他去商场去逛逛了,他还真的挑剔呢,比女生还难买衣服,我说直接网购行了,他硬要试穿了才放心,我是最不喜欢陪他逛街了,我的脚都要走痛,我给他挑的衣服他都喜欢,每次每次都是在我给他选的衣服和他自己选的衣服当中徘徊,最后我俩都搞笑的很,谁猜拳赢了就要哪件。他喜欢戴棒球帽,穿烂洞牛仔裤,我和他的风格也一样,酷酷的休闲运动欧美风,说实在的,我们的家庭都不是很富裕,平时在金钱这方面还是挺节俭的。他是个很有心的大男孩,天气转冷了,马上就想到了给他的奶奶买了一件秋衣。
逛完街就是晚上了,我就把今天下午发生的平凡事记录了下来,时候也不早了,该睡觉了。
记人叙事作文600字篇6
有一种人,叫朋友;有一种情,叫友情;有一种爱,叫友爱。在我的记忆中,就有一个这样的人,一个给我友情,给我友谊,给我友爱的人,也是一个在我记忆中永远无法抹去的人。他,就是——我的朋友。
他,是我的小学同学,也是我的朋友。在困难的时候,我们一起克服;在开心的时候,我们共同分享。他,就像沙漠中的一瓶水,给予我“走出沙漠”的希望;他,就像饥饿时的一碗饭,给予我奋斗的力量;他,就像春天里最美的一朵花,使美好更加美好;他,就像秋天里果实的丰收,使快乐变得更加快乐。
还记得,他曾陪我一起走过了六年;还记得,他曾在雨天为我打上了伞;还记得,他曾在我口渴时为我买了一瓶水;还记得,他曾在我伤心时为我分忧。可是,我们却分别了——他回老家上学了。从此,我们的联系少了;从此,我可能再也不会见到他了。我们那样深厚的友谊,就这样被“小学毕业”拆散了。现在,我只能看着那张毕业照,对着那张熟悉的脸,默默地为他祝福了。
还记得在一年级刚入学的时候,我们都还小,不懂得怎样交朋友,什么是朋友。但因为周围都是陌生人,有都是同龄人,所以我总想上前去搭个话。但因为大家都很陌生,我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所以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哦!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于是,我轻轻地拍了一下坐在我前面的男生,问他的老家在哪儿。没想到,我们竟然是老乡!就这样,我们很快就相识了,他成为了我在小学中第一个认识的人,他也他成为了我在小学中的第一个朋友,一个的朋友。
于是,我们并肩走过了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六年。我知道,我们的友谊永远不会破灭,虽然那已成为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