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
美好的时刻,我们为广大朋友准备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1
我想,你一定认识他吧,哈。要怀疑了吧,是谁呢!他就是著名的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大人物—福尔摩斯!是不是都认识呀,今天呢我就读了关于他的一本书,学到了好多东西,下面就听我一一道来。
在《福尔摩斯》这本书中,主人公有许多: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军医-华特生;还有福尔摩斯的死对头-詹姆斯·莫里亚提教授。有许多惊险刺激、搞笑甚至感动的场面,还了解到许多我原先所不知道的事,比如:福尔摩斯吸过毒、华生原来不是一开始就认识他的……
其中有一篇故事,叫《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在推理时,那精妙的推理能力可真是帅呆啦!让我太佩服了。在每篇故事的结尾,都有福尔摩斯的名言警句,让我深受启发呢!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福尔摩斯就有句话:“在这个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灵异现象的,只要用科学的方法就能把这个可笑的,没有科学依据的现象给破解掉。”看到这我一下感觉我勇敢了许多,比如我第一次一个人睡觉时,房间里很黑,我就感觉会不会有个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然后爬到我房里;看着窗户又想会不会有个吸血鬼从那跳进来,吸我的血。真是越想越害怕呀。现在知道这些是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慢慢地就不再害怕了,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还有在《跳舞的人》里,有个案件是一张纸上画着一个小人儿,而这个小人呢在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在所有的看来,这只不过是小孩子的涂鸦而已。但福尔摩斯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所有细节都不能错过,都对案件有着帮助,所以就一直思考着小人的各种姿势动作到底是暗示着什么,最后终于得出了结论――原来这是海上救援时所要用到的,之后,他跟着那些肢体语言走,很快抓住了凶手。福尔摩斯明白了这张画中的意思,抓住了凶手。而这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多思考,要善于观察”,学习也是这样。
《福尔摩斯》真不愧是柯南道尔所写的,那一篇篇文章,一件件案子都让我知道了仔细地观察和认真的思考对于学习和做事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2
放暑假了,我在图书馆里买了两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和“赛尔号攻略”。今天我就谈谈“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第一章主要内容是华生和福尔摩斯相认,后面的几章中都是让人心惊胆寒的破案故事。让我最毛骨悚然的是最后一篇“恐怖的带子”:有一位叫海伦的小姐,她的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她的继父和一位姐姐,可是在一个夜晚,她姐姐的房间里传来了一声尖叫,她应声跑去,突然发现她的姐姐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她赶紧去扶姐姐,她的姐姐有气无论地用手指了指床边的带子,又指了指继父的房间后断气了。海伦见后紧张万分,赶紧向福尔摩斯先生报案。福尔摩斯来到她家门口,仔细地观察后,发现海伦小姐的房间在最左边,姐姐的房间在继父和海伦的中间,福尔摩斯来到死亡房间,发现里面只有一张床、一张梳妆台,以及床头上面的带子,又来到她继父的房间,发现也是只有一张床、一个保险柜和一条带子,当福尔摩斯走到保险柜旁边的时候,惊奇地发现带子和姐姐是同一条并相通的,福尔摩斯问了问海伦小姐:“你的继父是不是今晚让你住进你姐姐房间?”,海伦点了点头,福尔摩斯笑了笑说:“傍晚时,你就把灯打开,我们就会翻窗进来,不要太晚开灯,否则会有生命危险,更别让你继父知道。”说完便走了。他和华生藏在窗子对面,等待傍晚来临。傍晚时,海伦小姐按时打开了窗前的小灯,福尔摩斯和华生飞快跑来,并爬了进来,福尔摩斯拿出一条鞭子不停地抽着那个带子,带子突然间掉进了继父的房间,只听见继父房间传来“哎呀”一声,福尔摩斯飞快跑了进去,只见继父两手垂地,两眼直瞪天花板,身上缠着那根带子,走近一看,原来“带子”是一条蛇,福尔摩斯立刻把它赶回保险柜,海伦小姐才明白,如果今晚她住在姐姐的房间里,那么死的人就是她了……看到这儿,我松了口气,庆幸她逃过一劫!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做什么事情不能太卤莽,不能漏掉一些蛛丝马迹,放过任何一点线索,要细心观察、搜集证据,还要多多博览群书,懂得一些医学、化学、自然常识,为办案提供更有利的证据。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3
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4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作文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qiang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5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判断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同判断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判断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判断、推理,最终准确地找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十分有趣,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该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6
从小就受我姐姐的影响喜欢看一些侦探类的书或者是电视,所以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受益不少。
夏洛克·福尔摩斯用的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挽救那一场场悲剧的发生,而我只能用满腔的敬佩来祭奠这位天生善于观察和推理的侦探。
当我手捧这本陌生的书本时,我就知道这会是一本好书,会是一本令我不能释怀、爱不释手的书,当然,我的推测没有错,这的确是一本好书,一本能开阔我思维的书,一本让我多愁善感的书,一本让我绞尽脑汁的书,一本……
“血字研究”时的果断、机智,令我大开眼界,无论是那敏锐的察觉力,还是那绝伦的推理,都让我为之陶醉。他总是能以他的实践及推理给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不论多么困难……
直到“歪唇男人”这,一股暖流一直流便我全身,这样离奇的案件对福尔摩斯来说只是小菜一碟,此时我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渺小,那样的不值一提,那样的不堪一击。
好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哪!“五个桔核”中,那个毫无线索,毫无根据的凶杀案,根本就无懈可击,而福尔摩斯竟以一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来惩罚并破了这个至今我仍摸不着头绪的案子。
终于,我读到了“最后一案”,此时此刻,我是多么不想读下去的,因为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最后一案一定是匪夷所思,而又令人痛心的。
不出所料,当我看到“我怀着悲痛的心情握笔写下这个最后的案件”时,我深深的明白了,福尔摩斯离我们远去了,看到这几个比凶杀案更能恐怖的字眼,我不由得心头一颤,这位杰出的天才就这样走了,无声无息的……我想,他一定是为了破案才牺牲的,我想,他一定是!
知道书本只剩下最后三页的时候,我再也没有什么勇气接下去读了,只是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一个“肺结核后期”就将华生引开了,虽然这也是福尔摩斯的意思,但是,这毕竟让人痛心了点,假如华生一直与福尔摩斯同行,事情的结果会不会改变呢?也许不会,也许会断送两个人的性命,所以,我相信福尔摩斯,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读完“福尔摩斯”留给华生先生的信时,我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悲痛,泪水悄然滑落,伟大的福尔摩斯侦探,你就这样同你一生中最强劲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你的生命得到了永恒。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7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有趣,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有趣《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后来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子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己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待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8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解开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9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10
尽管人是高度群居动物,需要家人带来的亲情、朋友陪伴的友情,但仍有独自一人的机会。独处时,挂着耳机乘着音符在悠扬的旋律里打转;抱着柔软的蚕丝被,香甜的进入梦乡,而我最喜欢在独处时穿梭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享受着一篇篇精彩故事。
独处时翻开一本布满文字但却非繁琐无趣的小说,这本《福尔摩斯》总是给我一段段惊悚万分、既离奇又难以捉摸的事件,我跟随着福尔摩斯烟斗中发出的阵阵白?烟,彷彿听见马车摩擦地面及马蹄声;与他一同进入鬼影幢幢的森林中,伴着手中拿着蜡烛的亮光,搜索着任何足以破案的蛛丝马迹。我常因小说中情节高潮迭起,?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最神奇的是:福尔摩斯动辄能在最令人摸不着头绪之际,来一个出神入化、神乎其技的专业办案,总能让我变色而作、连连拍手叫好。
漫游在书中,是我在独处时最喜欢的活动,尤其阅读足以消磨所有无聊的时间,陪着福尔摩斯处理多变的案件,让我在独处时能不孤单寂寞。逍遥于小说中是我独处时的享受。
福尔摩斯读后感800字篇11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常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浦口区汤泉中学初二(1)班孙杰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读后感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探案集作文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浦口区汤泉中学初二(1)班孙杰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边城读后感
漠漠水乡,褪去了几缕雾色,小船泊在河边,水波随着风,泛起阵阵涟漪。对岸是寂寞的旅途,依稀的背影逐渐消失:至于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是否还会回来,暂且,且随它去。
——题记
一个多雨的江南……
曾经,有一位老人,悠悠地在岸边,正饮着葫芦中的酒。
“爷爷,爷爷。”
老人缓缓的放下了葫芦,不远处的小船上一个女孩在叫他。
女孩叫翠翠,很小就随他撑船。
他,仿佛已经习惯了孤独。
多数人从沈从文作品的只看到了清新秀丽的词藻、婉转多情的故事,却无法发觉那朴实背后隐藏的悲痛,那作者心中深深的伤痕。因为沈从文文章往往用极冷静的手法,将善恶美丑轻轻掠过,但越是轻描淡写,就越给人一种发自灵魂的压抑。无论是咬牙切齿的忿恨,或是热情激荡的快乐,在沈从文的笔下,也永远是和风细雨般的柔和。灰蒙蒙的雨中藏着朦胧而淳朴的美感,也藏着作者无奈的悲痛。
但是,对情感木然的都市人却多把沈从文的作品当作乡俗文学,因为欲望的充斥使他们无法透过薄雾看出那一缕明媚的忧伤。那一缕明媚,是作者对人性的思考,对真善美的赞扬,那一缕忧伤,更是对沉沦日下的社会沉重、伤感的批判。其写作手法将优美与悲悯恰当的融合,让美丽如水般沁透读者的心田,又让悲哀如石般压抑着人的灵魂。
作为沈从文的代表作——《边城》,讲述的就是一个处在湘西的桃源之地,在时代变迁,社会风气开始污浊的时候,有那样一段纯真而悲哀的爱情。
大老与二老,两个朴实的青年,在金钱面前他们毅然的选择了爱情,他们不会为一间大磨房心动,宁愿为了心爱的女子痴狂的唱三年的歌。而这种形象,也正是这乡间小城最纯朴的象征,他们是这个小城的灵魂,最纯朴的灵魂。
祖父是纯朴、善良、勤俭、乐观的精神象征,是茶桐人美好品质的代表,这里的人们对这种精神的向往,就被人们对白塔的态度反映出来,白塔坍塌以后,茶桐百姓慷慨解囊,协助重修白塔,但似乎修建白塔的目的并不是还原一个样子,而是茶桐百姓对美好品德的最真切追求的寄托
翠翠对爱情天真的渴望,是何等的平凡,她只想嫁个心爱的人,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决不曾想过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不会理解什么是所谓的爱情。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份纯真的爱,不曾粉饰,热烈而羞涩的追求过,追求一个她爱的臂膀,直至梦的消逝……
梦逝之时,她并不曾知道二老对她的忌惮,更不曾知道二老对她的爱,她不会知道,只是默默地等待。这样的写作手法,使得读者对这段悲剧感到深深地惋惜。
山竹林是翠翠的心灵之家,每当她遇到些陌生人或是遇到了婚姻上的问题,他总是跑进竹林,选择默默地逃避。即使她心爱的人曾经想要渡河,她一样远远的逃开到竹林里。这竹林更仿佛是她心灵的避难所,也是她的纯真世界的象征。可惜爱情没有降临她的身边,或许是无缘罢。
记得祖父与翠翠谈起终身大事时,翠翠总是变出一脸严肃或是沉吟不语的样子,使得祖父没有办法继续说下去,而一旦祖父提起了她所心爱的人时,在严肃的表情下掩藏着一种莫名的喜悦,一个羞涩而天真的小女孩,没有做作,洋溢着自然的精华,自然的秀美。
景色、民俗风情,点缀上鲜活的人物,使得人仿佛置身江南小镇,亲眼目睹了一场悲剧,又怅然所失的回到现实世界,轻叹一声,久久不能忘怀。
爱的教育读后感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小。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助我、我多幸福呀!
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
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你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己的爱的人生。
白雪公主读后感
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白雪公主的故事,此刻想起来还记忆犹新,这天我读了白雪公主这篇童话,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主要写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王后生下了一位美丽的公主,国王看到这个孩子皮肤洁白如雪,便给她起了个名字叫白雪公主。公主生下来不久,王后病死了。没过多久,国王又娶了一位王后,王后有一块魔镜,能够说出世界上谁最漂亮。白雪公主长大成了一位美丽的公主,王后看到公主比自我漂亮,就嫉妒白雪公主,于是她请来一位猎人想杀死白雪公主,却被七个小矮人救下了,王后不死心,又想把公主毒死,但是她的阴谋没得逞,又被王子救了,从此以后,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必须会得到她应有的幸福,如果别人比自我强,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攻击别人,而要学习他人的优点,努力的改变自我缺点,才能使自我超越别人。
父与子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父与子》这本书,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光头父亲和儿子的幽默趣事,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关爱,儿子对父亲的喜爱之情,深深的感动了我,让我连读三遍,每次都能被他们逗的哈哈大笑。
其中《寻找离家的儿子》是我最喜欢的,讲的是儿子不小心在踢球时,把窗户上的玻璃打碎了,父亲严厉的对他说道:“你干的好事,快给我出去。”儿子走出了家门,可是都晚上七点了,儿子还没有回来。一直到晚上九点,儿子还是没有回来。父亲非常着急,急忙出去找儿子。但是一无所获,就回来了。刚走到门口,一个足球再一次把玻璃打破,正好打在父亲的脑袋上。原来,是儿子踢的,父亲看到连忙抱住儿子,还说:“我的宝贝儿子,你可回来啦!”
看到这里,使我想起了我的父亲。记得在去年暑假,我和爸爸一起去旅行,结果我在景点看新奇事情时走丢了。我的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找不到爸爸,这里想起了老师的话:在外边如果和家人走散时,要站在原地不动或让保安给家人打个电话。正好我面前有一位保安叔叔,我急忙冲上去,向他说明了我的情况,他帮我给爸爸打了一个电话。最后爸爸找到了我,一把把我抱在怀里,并告诉我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慌张,要冷静,急中生智,才能有好的办法。我就紧紧的,紧紧的拉住爸爸的手往前走。
同学们,当我们和爸爸妈妈之间发生矛盾时,千万要平静心情,冷静一下,学会化解矛盾,相信爸爸妈妈都是爱我们的。
呼兰河传读后感
这是一条彩色的河,在无际的沙漠中缓缓流动,变幻着颜色。我赤足站在河边,用透明的玻璃瓶盛满我喜欢的色彩。这,便是呼兰河的颜色,更是珍惜幸福生活的颜色……
——题记
在一个午后,享受着慵懒的阳光,品着一杯果汁,看着手中的书——《呼兰河传》。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首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触描绘了东北边远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也展示了她独特的艺术个性。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中,“我”是个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孩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打量一切。祖父、后花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小说的开端。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有着淳朴的居民和纯净的乡村生活,虽不如大城市那般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了童年时最爱的花园,我特别喜欢那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般的语言,简单又活泼,写得多好!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
现在,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然而,我们却不曾想到,在家中长辈的那一个年代,是那么贫苦。记得小时候,在我吃晚饭时,总爱是把米粒饭菜吃的遍地都是,桌子上也是一片狼藉,明明碗里还有大半碗饭菜没吃就倒进了泔水桶。每每这时,妈妈便像唐僧一样的来教育我。我虽然表面上很不耐烦,但却牢牢的把妈妈的话记在了心里。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那么困苦,妈妈很小的时候便要去田里干农活。常常是一天忙到晚,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吃不上一顿饱饭,仅有的那一点食物还不够塞牙缝的,却要分给一家五口人吃。在我们奢侈的挥霍水果时,你可曾想到,在那个年代,被说新鲜可口的水果了,就是烂的都没有。冬天,在我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却还嚷嚷着冷时,那时候的人们却只穿一件薄衣站在风霜雨雪中不停的干活。
而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像一首诗,像一幅画,没有烦恼,没有纷争。
但文中小团圆媳妇的童年也是那么悲惨,她短暂的生命让我感到深深的痛楚。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竟因家中贫苦,被千里迢迢送去当童养媳。她刚入门不久,就被婆婆折磨。在她做错事情时,她的婆婆便狠心的把她吊在房梁上,用烧得通红的铁块烙她的脚底板,而她的公公也在一旁助纣为孽,用皮鞭抽打她瘦小的身子。在她生病时,婆家人给她用开水洗澡。当时的人们因为相信迷信、土方法,竟都跑来看热闹。看着她在水里痛苦地挣扎,没有人来救她。当她昏死过去时,人们才跑过去,有人还留下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愚昧的村民不懂得科学,只懂得用封建迷信的方法来“救人”。当他们看到昏死的小团圆媳妇,心里掩埋的良知,怜悯之心才被唤醒。可最终,她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每每读到这里,我总会义愤鹰填的久久不能自已。
平复了心情,合上书本,天边已燃起了火烧云,我闭上双眼,细细地回忆着书中的每一个字眼儿。整篇小说既朴素又流畅,读着它,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不论是小城的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合子戏,还是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作者萧红笔下充满生机的图画,令人读后掩卷长思,满口余香,回味无穷……
分享于2023-03-17 18: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