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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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1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2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3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
《西游记》这个名字我5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6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32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著的殿堂。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著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4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5
这几天我又在读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悟出了许多的道理,同时又觉得很意想不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风阡阡,风阡阡当不上班长,又参加不上鼓乐队,所以欣然接受神秘之约进了狐狸小学当插班生。当她进去的时候,发现这的一切课程都十分地有趣,同时,她又有了许多的好朋友,后又成了“水片大王”,这让所有的小狐狸都羡慕,都佩服。不过,风阡阡后又私自地把花阿姨的魔幻强带走,让人类侯得驾趁机溜了进来,把九大恶猎放了出来,瞬间造反,这一次可闯了大祸!她们也知道了,原来这九大恶猎曾经想把狐狸给杀害了,这一次出来了,肯定要逃跑,回来再复仇。不过幸亏有狐人的帮助,九大恶猎也没能逃得出去,风阡阡因为受了伤,躺在了病房里。而侯得驾不听劝,跳进了具有极其强大的激活能力的湖中,在湖中戏耍了一阵,上来时他就像疯了似的乱扭乱动,过一个小时后,他躺了下去,能量耗尽了,再也不能动了。对于这件事的处理,狐长老们听取了风阡阡的意见,放了候得驾,并让他活了过来,让他好好做人。候得驾放出来以后再也不敢乱动了。最后,风阡阡三个月的插班生也该结束啦,风阡阡也失去了所谓的魔法,变回普通的人了,再也没有来自狐界的消息了。
这一本书不光讲了风阡阡转学后的故事,也让我知道了,人类因为残忍地杀害动物,是动物们都害怕人类,所以,我们也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爱护动物,去保护它们。这样,我们就会是美好的一个大家庭,没有杀害,没有坏人。
狐狸精说,她们不是狐狸,就像人类是由猴子演化而来的,她们是由狐狸演化而来的。她们跟我们一样,拥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她们不亚于我们,她们的地位是跟我们同等的。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
居于英国萨里郡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楼梯下的储物间的男孩哈利。波特,他自幼父母双亡,他和他的姨夫德思礼一家,还有表哥达力。德思礼一起生活。他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他经常被达力欺负,没有人和他做朋友。
某天,他收到一封信,却被姨夫百般阻拦看信,姨夫也使出了浑身解数阻拦,却不能阻拦哈利波特看信。他从信中得知,他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录取了。不仅如此,学校还派人来接他,他从派来接他的巨人海格那里知道,他的父母被黑魔王“伏地魔”所杀,而他自己却大难不死。
哈利还从海格那里知道了许多魔法世界的事情:对角巷、古灵阁、破釜酒吧、魁地奇球……
哈利波特于九月一日登上了去霍格沃茨的列车,在学校里,他交了两位很好的朋友: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还成为了学院魁地奇对的找球手呢。
一次,哈利偶然知道了“魔法石”;还知道了伏地魔想偷走它。哈利、罗恩和赫敏偷偷穿过藏魔法石的活板门,成功阻止了伏地魔得到魔法石。哈利还从校长邓布利多的言语中得知自己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命运……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就像一幅栩栩如生的画卷,描绘了一个生动、真实的魔法世界;而且本书的细节处理的十分到位,不会前言不接后语;再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令人不忍释卷,读完后大呼痛快。
本书续集,如《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都十分有趣、好看,在此我也推荐给大家阅读。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7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安妮日记》。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时,只是觉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个小女孩儿身穿粉色衣服在那里跳舞,作为一个小女生,这本书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发现书中的每一页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话的旁边都有名师点金呢!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犹太人,安妮弗兰克,他出生在德国的法兰克福,他还有一个姐姐,安妮热爱写作和阅读,她还给自己的日记本取了一个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为了躲避法西斯对犹太人的残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楼一个很隐蔽的房间里,她们一家在这里生活了25个月,在这见不到阳光的日子里,安妮一家没有自由,连生命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烦躁,但安妮不同,面对苦难,她没有绝望,在日记本里记下了成长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她用勇敢的字迹控诉了法西斯邪恶的战争,描述了战争对人们带来的灾难,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夺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举报,密室里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转送到波兰的一个集中营里,后来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国的一个集中营,由于卫生条件极差,后来爆发了伤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里离开了人世,安妮曾说过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后也继续活着,她的愿望实现了,同她的作品长存不朽。
通过这本书,我被安妮微笑面对逆境的态度深深地打动了,遇到困境时,我们应该也要用坚强的心去面对,去克服,相信我们会走出一个个困境,用强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8
我爱看的书很多,有《爱的教育》、《智慧公主马小岚》、《淘气包马小跳》……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杨歌和他拇指一样的爸爸。杨歌的爸爸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拇指大的人?你一定会感到奇怪,其实,杨歌的爸爸原来和别人的爸爸一样,是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儿,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每骂他一次,他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爸爸变成拇指小人儿后,整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杨歌的“教育部长”,随时随地监视杨歌的一举一动。在这本书里,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他发明的每一样东西都非常有趣,比如,一个普普通通的机器可以听懂动物们的语言,一个小小的飞碟可以载人回到过去,去到未来……每一个奇妙的故事都能吸引我,每当我读这本书时,总能慢慢的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事。因此,我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杨歌的爸爸又有了新的发明,那就是身体调换机,杨歌可以随便和别人调换身体,比如,和吴奶奶家的小猪调换身体,和数学老师调换身体,和尖子生陈雪虎调换身体。……这些,都让我感到惊讶,心里总想:这么厉害的发明,如果把它借给我多好啊!我首先要和妹妹调换身体,再享受一下婴儿时期的美好,整天除了吃,就是睡,要不就是哭哭闹闹,让大人们整天围绕着我,想方设法哄我……因为有了身体调换机,杨歌还保住了准备大战的A国和B国,你说有趣不?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有着丰富动人的内容;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有趣好玩的发明;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带给了我许多快乐。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700字篇9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编织了一张爱的网,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非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事《5分钟》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在他14岁的时候在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沾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了。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爱尔斯金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初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看过许多的书,也有许多喜爱的书,当然,印象最深刻的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来我对这本书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这一段,更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惊奇的是,五岁的玛蒂尔达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比如《躲进洞内》、《简·爱》、《吉姆》、《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等。可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还有最恶毒的校长。不过,聪明的玛蒂尔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书中学习并思考得来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恶毒的校长把阿曼达·思里普的长辫子当掷链球一样扔出去,还让博格特罗特把一整块比他还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玛蒂尔达用眼睛推翻了装有蝾螈的水杯,还用眼睛把粉笔举起来,并在黑板上写字,吓坏了校长。我想这或许就是专注的力量吧。现实中我们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会产生出非同凡响的力量。知识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不退缩,冷静地用智慧解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这本书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我久久回味……
我喜欢的春天中学生作文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声声爆竹送来了点点春意,最是东风识得春,醇香四溢屠苏酒氤氲在春气息中,与春风一起沉醉,美酒与春风唤来了一年伊始,万象更新。
春风过柳绿如缲,晴日烝红出小桃。娉婷柳条率先舞摆着婀娜身姿,含烟吐翠,拂地摇风,宛若一展歌喉飘飘仙子,衣袂临风,长袖飘举,将一揽春意和着曼妙乐曲,学舞枝翻,呈妆叶展。那意欲折柳离别肠断人儿,仿佛暂且忘怀了伤心怀远路途,只消得眼前青青一色,暖日迟迟,微风习习。
春风恰似解相欺,缭乱缤纷也满蹊。和娇烂漫桃花挽着丝丝缕缕春风,妖娆枝头,与女儿争艳赛春,微红点点,万枝丹彩,灼热了融融春意,似一脸娇羞,又似柔情万种。绿杨烟外,晓寒轻轻,红杏枝头,闹着春意,宛若天真俏皮小丫,偷窥着墙外春色,一不小心,将脑袋探出,与春风嬉戏,与春意把玩。且莫管他日缤纷满蹊,只待将动人容颜与春风把盏!
黄莺过水翻回去,燕子衔泥湿不妨。黄莺声声婉转,在春风送拂中飘荡远播,留连新树枝头,争抢点点暖意,展开动听歌喉,唱着春日序曲,与日月同春,同在,同畅想。衔泥新燕,与春风呢喃,是在述说离别相思,还是在表白久别重逢喜悦?分不清你家,我家,春风浩荡之处,全是万家新景,无怪乎精灵小燕子竟也找不到往日衔泥踪迹。找不到又何妨?打湿身子又何妨?我已沉醉,沉醉在习习暖风之中,忘却他与物。
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迟迟暖日,将春意拖长;莺歌燕舞,将春色弥漫。争树早莺,翻飞燕子,蛊惑着散学孩子,与春光沉染。绿草如茵,蓝天白云,放飞纸鸢,奔跑在和煦春风之中,手把线轴,抬头仰望,将许下愿望连同纸鸢一起放飞。脸庞荡漾着愉悦,心间盛满了富足,能够与春风驰骋,该是多么惬意一景?
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又起春风浩荡着世间万物,吹皱了一池春水,吹暖了田间枝头。娉婷柳条,烂漫杏桃,俏皮莺燕,在暖暖春风中尽显各自“柔情媚态”,我们孩子呢?他们是否也可以如此尽兴,如此洒脱地在婉婉春风中尽情高歌,与过去孩子一样在田间草场放飞纸鸢,放飞梦想呢?
春风又起,又起春风会将孩子们心愿更新吗?我不禁喃喃呓语,问着迟日山河……
我喜欢的季节冬天作文
我不喜欢炎热的夏天,也不喜欢凉爽的秋天,但是,我却喜欢严冷的秋天。我喜欢这个季节,虽然有点适应不了的冷,但冬天的脚步慢慢临近,心里反而变的急迫起来,因为冬天可以让我和小伙伴们打雪仗,堆雪人。在银装素裹的大地上尽情的玩耍。
在冬天,整个彩色的大地都变成了银白色,就像铺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田野、城镇、道路都是白的。脚踩在厚厚的雪上“咯吱咯吱”地响,好像谁在唱着动听的歌曲。
冬是一位仁慈的母亲,她用她雪白的被子把幼苗们盖的严严实实的,生怕幼苗们被冻坏了,第二年春天,太阳出来了,于是雪白的被子便被“冬母亲”悄悄拿走。
啊!冬,你真是我最喜爱的季节!
冬天的气息悄然来到人间,他一吹将整个世界吹成了粉装玉砌,他一吹了鹅毛般的大雪,他一吹吹来了人们对冬天的喜爱,欢乐的气氛洋溢在人们心中。
雪后,我和爸爸来到令人陶醉的雪地里,我爪起一把雪揉成一个雪球,向爸爸扔去,“哈哈……”这个雪球砸在爸爸背上,爸爸也不甘示弱,也爪起一把雪揉成一个大雪球,向我扔来,我灵巧地躲开了,在雪地里我们奔跑着游戏着……
我的手被冻得透红,我跑到太阳底下,太阳暖暖的照着我的皮肤一直暖到我的心中。
哇! 这就是我喜欢的冬天。
今天的天气真的是好冷啊!纵然少了昨天的些许阳光,从学校出来的时候不禁打了几个寒战,同学跟我说都已经立冬了怎么会不冷呢,是呀!时间过得好快呀,转眼间已经到了冬天,想想刚刚迈进学校大门的时候,天气还是很炎热的,就这么一晃。时间在不经意间溜走,呵呵!时间虽然流走了,但是我的朋友却越来越多了啊!嗯,真的很开心!有了你们的陪伴我很温暖,相信这个寒冷的冬天我还像以前一样温暖,呵呵,嗯,相信。冬天——我喜欢的季节,我喜欢冬天的一切,即使冬天很冷我也是很喜欢的,我喜欢下雪,喜欢看雪,喜欢在雪中漫步,喜欢堆雪人,喜欢打雪仗。总之一切的一切我都很喜欢,更喜欢在寒冷的冬天回到家可以喝上妈妈煮的面汤,好温暖好幸福。我也很想远方的朋友,希望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你们可以过的很好,很幸福,我也把我的温暖和幸福分给你们,远方的朋友们一定要快乐啊!其实我的内心一直有一个愿望不知道可不可以实现,我期待着。我努力的期待着。
我最喜欢秋天中学生话题作文
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秋天是最可爱的。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
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田野里,沉甸甸的稻穗好像是黄金镶嵌的珍珠,一阵风吹过,掀起一层层起伏的波浪。一朵朵棉花嘟真嘴儿绽开了,被秋风吹得蓬蓬松松,远远望去好像天上的星星一般,向你调皮地眨着眼睛。
果园里,苹果乐红了脸,葡萄披上了紫风衣,鸭梨穿上了黄外套。石榴笑得忍不住咧开了嘴,露出了一颗颗玛瑙般的牙齿。火红的柿子如同一盏盏小灯笼挂满枝头。公园里,菊花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
捡起一片落叶,细细端详,将它小心翼翼地夹进书里。这落叶,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充满了秋的气息……
走在秋天的王国里,头顶有明丽的阳光,脚下是金色的田野,到处是丰收的迹象……
秋天,充满希望,但比春天更富有灿烂绚丽的色彩;秋天,没有夏天那样热烈,但比夏天更富有情趣;秋天,没有冬天那样安静,但比冬天更惬意。秋天,秋姑娘秀出了她那独特的风格,让人陶醉……
秋天,金子般的天地,谱写出一首美妙动人的歌曲。我爱秋天!爱这瓜果飘香的秋天,爱这秋雨绵绵的秋天,爱这诗情画意的秋天,爱这童话般的秋天!走进大自然,寻找秋天的童话…………
我喜欢的春天初一作文
春天是美的象征,到处充满着新的力量。
春天来临,江南到处莺歌燕舞,百花争奇斗艳。而干旱的北方却显得苍白。一条从雪山流下的河流也快要干涸了,可他还是努力着尽量让自己处于阴凉的地方。他想把这干旱的北方变得生机勃勃,绿草如茵。
终于有一天他从远方带来了几粒青草种子,他细心的呵护着她们,让她们在河边生长,用自己仅有的一点儿水去灌溉。
一只燕子匆匆飞过,她太累了,她要去南方,可是她与同伴失散了。她飞到河边,喝了一点儿水惊奇的发现河边生长出了几颗青草。于是她叹息道:“多好的草啊,可惜这儿太旱了,她们肯定活不久。”“不对,”小河厉声反驳,“她们一定会生长成一片草地,我知道这儿将来肯定会很美的。”燕子对他的反驳不屑一顾,“这儿太旱了,别说她们,就连你也快干涸了。”说完又叹了一声便飞走了。可小河还是坚持他的想法,他知道他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终于,这儿下了一场雨,更多的嫩草使劲从土里钻出来,这儿变成了一大片草地。绿油油的草儿贪婪的吮吸着贵如油的春雨。小河可高兴了,他知道虽然这儿只有一片草地,但将来肯定会是一派生机勃勃,花儿争奇斗艳的地方。于是他更努力了,他还是辛勤地养育着草儿。
春风来了,他吹来了二月兰的种子,小河边请求春风:“风伯伯,您能把种子给我吗?”“不行,我要把她们送去南方,这儿太旱了,不适于二月兰的生长。”“您就给我几粒吧!我保证一定让她们发育成长。’’风伯伯看着他的样子,叹息着给了他几粒干秕的种子,可小河还是很高兴。他让花种子在自己身旁生长着,终于开了花,一朵,两朵,三朵,都生长出来了。青青的叶儿,淡紫的花,一片片的草地。
几年后的春天,这儿堪比江南春。花、草、树、木、莺、燕、叶,样样都是那么美。花儿亭亭玉立,千姿百态的;草儿绿茵茵,成片成片的;树儿高耸挺拔,健壮魁梧的;黄莺唱着歌谣,美妙动听的;言而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那只燕子变老了,看此美景她赞叹着;风伯伯飞来了,经过这里被美景吸引了,他笑着。可他们不知道,往日的这小河水源断了,但他的愿望实现了,他带着喜悦与欢乐永远的沉入地下了!
我喜欢秋天七年级作文
有人说春天赋予我们蓬勃向上的生机;夏天点燃我们火一样的工作热情;冬天鼓起我们与困难做斗争的勇气。那么,秋天又能给我们什么呢?
我想起了欧阳修的《秋声赋》它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秋天的图画:其色惨淡,其景清明,其气凛冽,其意萧条……一片萧条凄凉的景象。然而,这毕竟是前人的感受,秋天到底怎样的景象呢?
我借着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来到大自然中去饱览秋景。那广阔的大地是另外一番景象,一片片即将成熟的稻子,在秋风的吹拂下,层层波动,向前涌来。我就想会用这几个词来形容“稻浪”、“金色的`海洋”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但总觉的还不能够概括这一切。这时,又有一番景色迷住了我:在那玉米田旁不远处,一排排果树已结满了硕果,那一只只饱满的果子,看得使人心花怒放,我似乎闻到那清新诱人的香味。此时,我的心情很兴奋。
我爱秋天,就从刚才开始,我深深地爱上了秋天,是喜爱秋天的果实呢,景物呢,还是别的?我想这些都不完全。我爱秋天是因为我感觉到秋天有一种内在的品行,它严厉公正也不缺乏美好,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性格吧,我们不妨称它为“秋天的性格”。
秋天的性格是严厉的。“秋风扫落叶,”这是多么无情啊!一切陈腐的东西,终究要被秋天淘汰,换上干净的,崭新的东西。新陈代谢,这是自然界中的一条真理。
秋天的性格是公正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朴素的哲理在它身上反映地多么深刻。在春天,如果你播种勤奋的种子,并且灌溉了你的血汗,那么秋天就会给你丰硕的果实,如果你播下的是无为的草籽,那么秋天就会给予你满地的荒草;如果你不种,那么秋天仍旧给予你光秃秃的一片土地。
秋天果实累累,到处都是丰收之景,到处都是丰收的笑语。我爱秋天。
我喜欢春天中学生作文
春带着她特有的新绿,海一样地漫来时,真能让人心醉;当春携着她特有的温煦,潮一样地涌来时,也能让人断魂。春,绝对是一桢浸染着生命之色的画布。新绿、嫩绿、鲜绿、翠绿,满眼的绿色呀,温柔着我们的视线。还有那星星般闪动的一点点红、一点点黄、一点点粉、一点点紫呀,也惊喜着我们的目光。
于是,开始在春天漫步。踩在她松软的泥土上,才知道生命的温床可以如此地平实。只要季节的老人飘然而至,所有沉睡的种子,都可以在这里孕育,并赋予生命一种变换的姿态。
春,绝对是一幅饱蘸着生命繁华的画卷。无论是破土而出的,还是含苞待放的;无论是慢慢舒展的,还是缓缓流淌的;也无论是悄无声息的,还是莺莺絮语的,只要季节老人把春的帷幕拉开,他们就会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在这里汇演自然那神奇的活力。
于是,开始在春天漫游。披着柔媚的春光,让略带甜意的风,从身边掠过。就会领悟到春的气息里,其实包含着一种最令人感动的柔情。也会觉得大自然就是一位奇特的母亲,她竟选择在万物萧条的冬的尽头,将千姿百态的生命孕育而出,让它们踏着那最为柔媚的第一缕春光,相拥而至,把无限的生机带给人世。
春,也是一拱彰显着生命神奇的画廊。你看,每一种生命都有自己特定的形态,而每一种特定的形态,都包含着特定的`生命信息。无论是高大的,还是弱小的,都要经历着有生也有死的历程,也都有稚气和成熟的时节。无论是引人注目的。
还是平淡无奇的,都要沿着那特定的时令轨迹,在自己特定的生存空间里,完成一段生命的壮举。也无论是否有名有分,无论是生在富饶的家园,还是长在贫瘠的沙土,所有所有的、所有的在春天萌生的万物呀,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用尽全部的热情,谱出一曲生命的颂歌。
这就是春,因着萌生在这里的生命的齐奏,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一种神奇的美丽。
分享于2023-05-21 12: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