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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血豺王读后感13篇 word A4格式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

一篇好的作文就似一个五彩的万花筒,里面装满了各种颜色,下面我们为广大朋友准备的混血豺王读后感,谢谢大家的阅读和支持。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1

在我读过的书中,感受比较深刻的,就属《混血豺王》了。

《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猎狗,它在猎户寨待了两年,为主人阿蛮星做贡献。而在危急的时刻,它为了救主人的生命而活掏了小牛的肠子。因此,白眉儿暴露了它豺的血统,因为只有豺才会掏肠子,被迫回到豺群。这时,狼群入侵。白眉儿斗败狼王,推翻了前任豺王夏索尔,登上王位。因为,白眉儿做过狗,所以它的感情比普通豺要深,遭到了夏索尔的怀疑,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

我觉得,白眉儿身上最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那无私奉献、舍生取义的精神。虽然有这种精神,但不足之处是,它不是人,感情却和人不想上下,而它生活在豺的世界里,必须遵从豺的生活原则。豺的生活原则是:汰劣留良,弱肉强食。因此,不论你是豺王、王后,不管你为豺群立下了多少功劳,只要你老了,或违反了豺群的生存原则,就要被群体淘汰!白眉儿的一生,在它做狗时是条好狗,做豺时是匹好豺,但葬送它锦绣前程的,还是那些残酷的动物生存原则!

所以,我们做事时,首先应该衡量一下你是什么角色,该按照哪些原则做事,绝不能像白眉儿一样。但我们也要学习白眉儿那舍己为人的精神。因为我们是人,人和动物是不一样的。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2

有一次,我和好朋友一起到新华书店看书,无意间,翻开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便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了。

书中所讲的是一匹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在豺母达维娅离世后被豺群赶了出来,后因走投无路,投靠了猎人阿蛮星,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它被主人阿蛮星赶出了村寨,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去投靠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故事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白眉儿了,它有人的善良,虽然那时它是豺王,可仍不忘昔日当猎狗时主人阿蛮星对自己的恩情,义无反顾的救了阿蛮星;它有狗的忠诚,在它当猎狗时期,忠于职守;它还有豺的凶残,为了自己的妻儿不挨饿,敢在母豹眼皮子底下抢豹崽。可是因为这三种情感,它很矛盾,最终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现实中生活下去,走向死亡。

这就是白眉儿,可能有人会用值或不值来评论白眉儿,可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白眉儿,喜欢它的善良,喜欢它的忠诚。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3

我觉得白眉儿太可怜,因为他被老黑狗认为是一只豺狼,其实白眉儿不只是只豺狼,而且还是只豺王。白眉儿为了得到主人的信任和大家的信任,还有把老黑狗的疑问解除,白眉儿就把他族人当猎物追杀,还有把他的族人咬破喉咙。我觉得白眉儿是一只知错就改的好豺狼,因为红豺群被猎人杀的所剩无几,本来一只只活的红豺,现在已经成了一座座墓。

后来白眉儿就向猎人和猎狗发起挑战,他的尾巴被光头猎人砍断了,屁股尖被削去了一大块肉,滴着血。我觉得白眉儿的主人很善良,虽然白眉儿的主人是猎人,但他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因为他知道白眉儿是红豺,但他没杀他,而且还在白眉儿被红豺丢下以后,他还让白眉儿再当他的猎狗。

我觉得,猎人们太坏,因为他们带着猎犬到处杀红豺、猎豹等。

其实白眉儿做豺王,源于被迫无奈之后的艰苦卓绝的努力。就如我们的学习,就算你是个天才,没有危机感,不好好学习,也会变得一无所能,最后只能被淘汰。只有像白眉儿一样,有了奋发的精神,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好学生。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4

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混血豺王》的书,里面故事情节让我感动。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后续看完双面猎犬之后,再看混血豺王,会有更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豺狗白眉儿,它是狼狗和豺狼的混血儿,因双亲失去而被豺王赶出豺群。在猎户寨变成了一只猎狗。它精湛的捕猎技术使它得到全村人的`赞赏,但却惹怒了另外一只猎狗,主人的老伙计,黑虎的妒忌与仇恨。猎狗黑虎妒忌白眉儿是因为白眉儿不但抢走了它黑虎的狗王荣耀,主人还把它呆了十几年的那副镶嵌着铜钉的牦牛皮护脖儿摘下来戴到白眉儿脖子上去了。最终,黑虎以豺习惯的的捕猎手段——掏肠子,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而陷害白眉儿让主人阿蛮星把它赶走。之前白梅二因为要救自己的主人,已经施展过掏肠子这一功能了,所以说它的主人知道它是他是柴,但是看破说不破。最终还是在老黑狗的谋害下,离开了那里。离开了主人阿蛮星。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觉得白眉儿它的身上有许多高贵的品质。白眉儿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这些品质都值得我学习。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5

当我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时,就开始对动物题材小说感兴趣了,于是,又读了沈石溪的《混血豺王》。

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小豺从小失去了父母,有一匹名叫兔嘴的母豺收养了它。但是白眉儿还是被赶出了豺群,它成了阿蛮星的猎狗,然而当阿蛮星发现白眉儿是一只豺的时候,就把它赶走了。白眉儿又来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后来,阿蛮星来到了豺群住的地方,他的猎狗被豺咬死了,他自己也被豺群赶到了树上,关键时刻白眉儿救了他,过了几天阿蛮星又来了,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做他的猎狗,白眉儿用豺嚣证明了自己是一匹豺,于是阿蛮星放猎狗咬死了中了枪的白眉儿。

白眉儿是一个勇敢,机智,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形象,兔嘴尽心尽力的帮助他,它也是冒着生命危险去报答兔嘴。猎人阿蛮星当过白眉儿的主人,白眉儿对他也是仁至义尽,当自己的利益与全豺群的利益相冲突时,他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全豺群。我要向白眉儿学习,做一个知恩图报,不损害集体利益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6

《混血豺王》是《双面猎犬》的续编,讲述的是白眉儿为了救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兔嘴而让主人对它怀疑,更因为受到大黑狗诬陷被主人赶了出去。后来,白眉儿回到豺群,并当上了豺王。然而,人类带着大队围攻豺,白眉儿为救幼豺暴露了狗的身份,最后被人类打死。

白眉儿一生下来就注定它的命运会是一场悲剧。人和狗跟豺是水火不容的,在人与狗的社会中,它一旦暴露豺的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当猎狗了。反之,在豺的社会中,它一但暴露了狗的身份,它就再也不能做回豺了。人、狗、豺最后都不愿意接受它,它到处遭到排斥。但白眉儿在被人类射死前做诀择时,它也许在想:我这一生已经很幸福了,因为有哪只豺当过猎狗的领袖呢?哪只狗又当过豺中之王呢?而我也许是仅存的豺狗却还给人类带来过那么多的荣誉和帮助。同时白眉儿也一定清醒地意识到:这个世界已经再也容纳不下它了,它既不能回到人类和猎狗的世界,也不能回到豺的群体中去,只有死才是它唯一的正确选择。

白眉儿被枪射死了,或许它还明白了什么,但它死而无憾了。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7

混血豺王小时候是孤儿,在一个冬天,它冻得全身发僵,于是,它便挨家挨户往母豺群窝里拱,可它却遭到一个一个地拒绝.它的心情十分低落,于是趴在雪地里放弃了寻找。这时兔嘴突然出现,给了它生命的希望。

混血豺王两岁的时候因为调皮被逐出了家门,然后它就想当一只猎犬,于是跑到城里来,被别人抓走了。这时有个人把它买了回去,这个人是个猎人,家里有很多猎犬。他的主人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白眉儿,它后来当上了那些猎犬的首领。这件事引起了以前猎犬的首领的嫉妒心。一次,主人带猎犬和白眉儿一块去外面捕猎,他们看见了一只豺,主人放白眉儿,去抓那只豺,白眉儿把这只豺逼到了死角,当它仔细一看,发现那只豺是当年在雪地里救了它的兔嘴,但是猎犬怎么可以救豺呢?

毕竟白眉儿不是忘恩负义的 豺,它听到了猎犬的叫声,就知道主人也来了,于是它不再犹豫,把兔嘴推到旁边的草丛中,它也钻进去,让兔嘴蹲下,它又跳了出来,把主人带到另外一个方向。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如果不努力,就会被这个社会抛弃。我们小朋友要从小好好学习,增强本领,长大后才能成为有用之才。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8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的《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白眉儿的混血猎狗。一半是豺的基因,一半是狗的基因,与白眉儿同主人的另一条狗,因为妒忌它,羡慕它,费劲心思给白眉儿做了陷阱,让主人阿蛮星知道了白眉儿有豺的基因,阿蛮星一脸憎恨把白眉儿赶出了家门。这里,鲜明地写出另一条狗的狡诈,白眉儿的无奈,这里也借物喻人,写出人心的险恶。

白眉儿无奈之下,投奔了豺群。而豺王夏索儿怕它来争夺王位,于是,把它定为最下等的苦豺。这里,告诉我们豺有严明的等级制度,而豺群近来,被狼群欺负,白眉儿为救过它的母豺——兔嘴,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与狼王展开搏斗。结果白眉儿赢了众豺拥立它为豺王。这里告诉我们:人心虽险恶。但也会有善良的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对待朋友要互相帮助。

白眉儿将夏索儿赶下王位后,并未驱逐,反而升为优秀大公豺,但夏索儿不领情,反而处处陷害它。这里告诉我们:结交朋友,要看清对方真实目的。

这次读书给我带来了很大启示:我们要结交好朋友,远离坏人,对待好朋友,应该互帮互助。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9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如果我是这本书的作者,我一定会写他被雷劈死。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10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后,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杂交豺,名叫“白眉儿”。它的父亲是狗中俊杰,母亲是豺中上品。狗和豺世世代代势不两立,它一出生便失去了父亲母亲,因为它的身上有狗的血统,在豺群中它是异类,没有豺肯收留。失去父母亲庇护的幼豺是很难存活的,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形态丑陋的母豺,它吃力地给予了“白眉儿”温暖,并且多次为了拯救“白眉儿”而身负重伤,失去了两只眼睛和一条前腿,从此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随时会被牺牲掉的“苦豺”。终于有一天,“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兔嘴”对它已经一无用处,但“白眉儿”时时处处照顾它,让它衔着自己的尾巴给它带路,捕到食物总是挑最鲜嫩的给它。当豺群因为饥饿而要吃掉“兔嘴”时,“白眉儿”挺身而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代替“兔嘴”作为救急的食物。

“滴水之恩,将以涌泉相报。”“兔嘴”曾经给过它温暖,它也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兔嘴”、感恩“兔嘴”,这就是“白眉儿”--一只懂得感恩的豺。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11

“豺”字由一个“豸”字和一个“才”字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兽,这两个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最有才能的走兽吗?或许多多少少有些牵强,但豺群确确实实是兽类中纪律最严格,组织最严谨,等级最森严的群体。豺群中等级森严,它们设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还有随时准备为族群利益牺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个完美的军事组织。

但是,人类显然对嗜血的兽类动物都心怀偏见,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们喜欢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残的坏人;我们惯用“豺狼当道”来形容坏人当权;形容那些凶残、狡猾心肠的恶人,我们会用上“豺狐之心”……总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实上,豺是机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诚的,它们尽心尽职,勇往直前。它们无论何时何地,何种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们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绝不半途而废。所以我们要保护这种动物,不要再把豺当作穷凶极恶的亡命徒。

这是一本很值得推荐给大家的书,相信你有和我一样深刻的感悟和启发。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12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这正所谓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啊。

因此,我就拿了 一本《混血豺王》的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是讲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豹一生的故事。它出生在豺群里,但是因为它是狗和豺的混血而且长得又 高大强壮,因此受到了豺王夏索尔的嫉妒。成了豺群里最可怜的“苦豺”。可是夏索尔还是不停的谋害它,但它却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有一天,它不慎中了夏索尔 的圈套,被逐出了豺群。它饿得没办法的时候,无奈地做了一个酒鬼的狗,被迫去偷鸡。终于,他在偷鸡的时候,被村民们当场抓住。当白眉儿快被处死的时候,村 长出手救了它,并把它当猎狗使用。白眉儿知道这是个求之不易的机会,便尽力表现,终于成了村长的爱犬。可是由于老黑狗的报复,迫使它回到豺群,又做起了 “苦豺”。直到有一天它为豺群立下大功荣升为“王”。但由于前任豺王的怀恨在心,暴露了豺群的行踪,使猎户们绑架了许多的幼豺,为了救这些小生命,白眉儿 在豺群面前暴露了自己是狗的特点,最后又被逐出豺群,最终死在猎人的枪下。

故事中的主人公白眉儿,虽然只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它遭遇 的很多的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中,它从不被困难打倒,不言失败,不管它是挨饿还是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从不放弃,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而且它 很善良,对帮助过它的母豺兔嘴能知恩图报。我们应该学习主人公的这种好的精神和品质,这样社会才能更加的美好!

混血豺王读后感500字篇13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双面猎犬》的续写。这本书写的也很精彩,抓住了动物的动作和心理活动,详细的描写了动物的特点。使读者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想。

白眉儿因为在第一次打猎时,捕捉到了一只珍贵的猞猁,于是它就成了主任阿蛮星的宠儿。直到有一次捕猎,它追上了一只母豺,是白眉儿的第二个母亲,因为在一条窄沟里,所以主人没有发现白眉儿以前是一只豺,但是狡猾的老黑狗识破了白眉儿的真面目。于是便想要赶白眉儿走,但是老黑狗不是它的对手,它便在自己老死前设下了一个圈套想让主人认出白眉儿的真面目。老黑狗狡猾奸诈,最终,它还是掉进了老黑狗的阴谋,它被无情的赶出了家,回到了它的埃蒂斯豺群。在一次与狼群的争斗中,豺群因为有白眉儿而侥幸打败了狼群,所有豺都拥护白眉儿做豺王,那天它荣登王位。但是有一天豺群被猎人团团围住,它们把小豺都藏了起来,豺群逃走了,当豺群回来时,小豺都被抓走了。白眉儿为了救小豺,装成了狗,成功把小豺救了回来,但是豺群抛弃了它,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它曾经是一只狗。白眉儿死了,是被猎人围起来打死的,它的尾巴没有了,后腿也瘸了。

白眉儿的英勇善战和它的聪明才智使我佩服,但是我觉得豺群不应该抛弃白眉儿,因为毕竟是它救回了小豺,让这个豺群重新拥有了后代,让母豺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孩子。这样做实在是有一点忘恩负义。

边城读后感

漠漠水乡,褪去了几缕雾色,小船泊在河边,水波随着风,泛起阵阵涟漪。对岸是寂寞的旅途,依稀的背影逐渐消失:至于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是否还会回来,暂且,且随它去。

——题记

一个多雨的江南……

曾经,有一位老人,悠悠地在岸边,正饮着葫芦中的酒。

“爷爷,爷爷。”

老人缓缓的放下了葫芦,不远处的小船上一个女孩在叫他。

女孩叫翠翠,很小就随他撑船。

他,仿佛已经习惯了孤独。

多数人从沈从文作品的只看到了清新秀丽的词藻、婉转多情的故事,却无法发觉那朴实背后隐藏的悲痛,那作者心中深深的伤痕。因为沈从文文章往往用极冷静的手法,将善恶美丑轻轻掠过,但越是轻描淡写,就越给人一种发自灵魂的压抑。无论是咬牙切齿的忿恨,或是热情激荡的快乐,在沈从文的笔下,也永远是和风细雨般的柔和。灰蒙蒙的雨中藏着朦胧而淳朴的美感,也藏着作者无奈的悲痛。

但是,对情感木然的都市人却多把沈从文的作品当作乡俗文学,因为欲望的充斥使他们无法透过薄雾看出那一缕明媚的忧伤。那一缕明媚,是作者对人性的思考,对真善美的赞扬,那一缕忧伤,更是对沉沦日下的社会沉重、伤感的批判。其写作手法将优美与悲悯恰当的融合,让美丽如水般沁透读者的心田,又让悲哀如石般压抑着人的灵魂。

作为沈从文的代表作——《边城》,讲述的就是一个处在湘西的桃源之地,在时代变迁,社会风气开始污浊的时候,有那样一段纯真而悲哀的爱情。

大老与二老,两个朴实的青年,在金钱面前他们毅然的选择了爱情,他们不会为一间大磨房心动,宁愿为了心爱的女子痴狂的唱三年的歌。而这种形象,也正是这乡间小城最纯朴的象征,他们是这个小城的灵魂,最纯朴的灵魂。

祖父是纯朴、善良、勤俭、乐观的精神象征,是茶桐人美好品质的代表,这里的人们对这种精神的向往,就被人们对白塔的态度反映出来,白塔坍塌以后,茶桐百姓慷慨解囊,协助重修白塔,但似乎修建白塔的目的并不是还原一个样子,而是茶桐百姓对美好品德的最真切追求的寄托

翠翠对爱情天真的渴望,是何等的平凡,她只想嫁个心爱的人,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决不曾想过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不会理解什么是所谓的爱情。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份纯真的爱,不曾粉饰,热烈而羞涩的追求过,追求一个她爱的臂膀,直至梦的消逝……

梦逝之时,她并不曾知道二老对她的忌惮,更不曾知道二老对她的爱,她不会知道,只是默默地等待。这样的写作手法,使得读者对这段悲剧感到深深地惋惜。

山竹林是翠翠的心灵之家,每当她遇到些陌生人或是遇到了婚姻上的问题,他总是跑进竹林,选择默默地逃避。即使她心爱的人曾经想要渡河,她一样远远的逃开到竹林里。这竹林更仿佛是她心灵的避难所,也是她的纯真世界的象征。可惜爱情没有降临她的身边,或许是无缘罢。

记得祖父与翠翠谈起终身大事时,翠翠总是变出一脸严肃或是沉吟不语的样子,使得祖父没有办法继续说下去,而一旦祖父提起了她所心爱的人时,在严肃的表情下掩藏着一种莫名的喜悦,一个羞涩而天真的小女孩,没有做作,洋溢着自然的精华,自然的秀美。

景色、民俗风情,点缀上鲜活的人物,使得人仿佛置身江南小镇,亲眼目睹了一场悲剧,又怅然所失的回到现实世界,轻叹一声,久久不能忘怀。

爱的教育读后感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小。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助我、我多幸福呀!

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

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你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己的爱的人生。

白雪公主读后感

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白雪公主的故事,此刻想起来还记忆犹新,这天我读了白雪公主这篇童话,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主要写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王后生下了一位美丽的公主,国王看到这个孩子皮肤洁白如雪,便给她起了个名字叫白雪公主。公主生下来不久,王后病死了。没过多久,国王又娶了一位王后,王后有一块魔镜,能够说出世界上谁最漂亮。白雪公主长大成了一位美丽的公主,王后看到公主比自我漂亮,就嫉妒白雪公主,于是她请来一位猎人想杀死白雪公主,却被七个小矮人救下了,王后不死心,又想把公主毒死,但是她的阴谋没得逞,又被王子救了,从此以后,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必须会得到她应有的幸福,如果别人比自我强,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攻击别人,而要学习他人的优点,努力的改变自我缺点,才能使自我超越别人。

父与子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父与子》这本书,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光头父亲和儿子的幽默趣事,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关爱,儿子对父亲的喜爱之情,深深的感动了我,让我连读三遍,每次都能被他们逗的哈哈大笑。

其中《寻找离家的儿子》是我最喜欢的,讲的是儿子不小心在踢球时,把窗户上的玻璃打碎了,父亲严厉的对他说道:“你干的好事,快给我出去。”儿子走出了家门,可是都晚上七点了,儿子还没有回来。一直到晚上九点,儿子还是没有回来。父亲非常着急,急忙出去找儿子。但是一无所获,就回来了。刚走到门口,一个足球再一次把玻璃打破,正好打在父亲的脑袋上。原来,是儿子踢的,父亲看到连忙抱住儿子,还说:“我的宝贝儿子,你可回来啦!”

看到这里,使我想起了我的父亲。记得在去年暑假,我和爸爸一起去旅行,结果我在景点看新奇事情时走丢了。我的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找不到爸爸,这里想起了老师的话:在外边如果和家人走散时,要站在原地不动或让保安给家人打个电话。正好我面前有一位保安叔叔,我急忙冲上去,向他说明了我的情况,他帮我给爸爸打了一个电话。最后爸爸找到了我,一把把我抱在怀里,并告诉我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慌张,要冷静,急中生智,才能有好的办法。我就紧紧的,紧紧的拉住爸爸的手往前走。

同学们,当我们和爸爸妈妈之间发生矛盾时,千万要平静心情,冷静一下,学会化解矛盾,相信爸爸妈妈都是爱我们的。

呼兰河传读后感

这是一条彩色的河,在无际的沙漠中缓缓流动,变幻着颜色。我赤足站在河边,用透明的玻璃瓶盛满我喜欢的色彩。这,便是呼兰河的颜色,更是珍惜幸福生活的颜色……

——题记

在一个午后,享受着慵懒的阳光,品着一杯果汁,看着手中的书——《呼兰河传》。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首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触描绘了东北边远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也展示了她独特的艺术个性。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中,“我”是个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孩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打量一切。祖父、后花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小说的开端。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有着淳朴的居民和纯净的乡村生活,虽不如大城市那般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了童年时最爱的花园,我特别喜欢那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般的语言,简单又活泼,写得多好!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

现在,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然而,我们却不曾想到,在家中长辈的那一个年代,是那么贫苦。记得小时候,在我吃晚饭时,总爱是把米粒饭菜吃的遍地都是,桌子上也是一片狼藉,明明碗里还有大半碗饭菜没吃就倒进了泔水桶。每每这时,妈妈便像唐僧一样的来教育我。我虽然表面上很不耐烦,但却牢牢的把妈妈的话记在了心里。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那么困苦,妈妈很小的时候便要去田里干农活。常常是一天忙到晚,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吃不上一顿饱饭,仅有的那一点食物还不够塞牙缝的,却要分给一家五口人吃。在我们奢侈的挥霍水果时,你可曾想到,在那个年代,被说新鲜可口的水果了,就是烂的都没有。冬天,在我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却还嚷嚷着冷时,那时候的人们却只穿一件薄衣站在风霜雨雪中不停的干活。

而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像一首诗,像一幅画,没有烦恼,没有纷争。

但文中小团圆媳妇的童年也是那么悲惨,她短暂的生命让我感到深深的痛楚。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竟因家中贫苦,被千里迢迢送去当童养媳。她刚入门不久,就被婆婆折磨。在她做错事情时,她的婆婆便狠心的把她吊在房梁上,用烧得通红的铁块烙她的脚底板,而她的公公也在一旁助纣为孽,用皮鞭抽打她瘦小的身子。在她生病时,婆家人给她用开水洗澡。当时的人们因为相信迷信、土方法,竟都跑来看热闹。看着她在水里痛苦地挣扎,没有人来救她。当她昏死过去时,人们才跑过去,有人还留下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愚昧的村民不懂得科学,只懂得用封建迷信的方法来“救人”。当他们看到昏死的小团圆媳妇,心里掩埋的良知,怜悯之心才被唤醒。可最终,她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每每读到这里,我总会义愤鹰填的久久不能自已。

平复了心情,合上书本,天边已燃起了火烧云,我闭上双眼,细细地回忆着书中的每一个字眼儿。整篇小说既朴素又流畅,读着它,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不论是小城的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合子戏,还是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作者萧红笔下充满生机的图画,令人读后掩卷长思,满口余香,回味无穷……

生命生命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生命生命》。作者杏林子利用飞蛾、香瓜苗、心跳几个方面写出了生命的伟大与重要。我读完之后,深有感触,特别是文中一些精彩的句子,使我陶醉其中。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类似于作者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在上书法课,一只飞蛾不停地在我旁边的一个笔砚前飞来飞去,像是对它很感兴趣。一会跑到笔砚的这边,一会跑到笔砚的那边。正在它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个同学的毛笔上没有墨汁了,过来蘸墨,把它一下子摁到了墨里。小小的它,在墨里无助的挣扎着,虽然它也知道自己已经逃不过这一劫了,但它还是尽自己的全力,试图从这黑乎乎的墨里逃出来。过了一会儿,蛾子忽然不动了,我心想:“蛾子呀蛾子,你真是不自量力,就凭你,还想从这里逃出来?你就等死吧!”又过了了一会儿,蛾子又用一股新的劲头挣扎了起来。这一幕,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生命是宝贵的,大家要珍惜生命!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圣诞节之夜,寒冷又黑暗,一个小女孩赤脚在雪地上走着。她太冷了,便在一个墙角里坐下来。她伸出几乎冻僵了的小手划着第一根火柴,温暖的大火炉出现了,坐在火炉旁是多么暖和呀,可这时一阵风吹灭了小女孩的火炉,她又回到了冰冷的现实中而在寒冷的冬天,学校和家里都有暖气,温暖如春,出门有漂亮的羽绒服、皮靴,何曾尝过挨冻的滋味?

小女孩划着第二根火柴,香喷喷的烤鹅出现,饥饿的小女孩多想饱餐一顿啊,而这一切又随着火柴的熄灭消失了……当划着第三根火柴时,小女孩眼前出现了美丽的圣诞树,她多么渴望一家人团聚,过上个幸福的大年夜呀!这想法瞬间就破灭了。这和我家除夕夜的大团圆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当绝望中的小女孩点燃了所有火柴的时候,疼爱她的奶奶出现了,她随着奶奶去了没有压迫、没有饥饿的美好世界去了。多么可怜呀!残酷的现实世界夺去了小姑娘的生命,她只有到天堂去寻找人间无法给她的温暖、快乐、疼爱与幸福了。这与天天充满亲情的家里,充满友情的校园里的我们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身在福中要知福啊!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我时刻用这句话勉励自己,我应该珍惜这幸福的时光,努力充实自己,像小树在美好的阳光雨露中长成参天无比的大树那样,长成祖国需要的栋梁之才,用我们的双手创造更好的生活。

丑小鸭读后感

你们有没有看过安徒生的《丑小鸭》呢?今天,我们就学了这篇课文,它给我的感悟特别大。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故事中的丑小鸭的命运是多么悲惨,悲惨之中又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处处受到欺负。丑小鸭在成长过程中过得一点也不好,人们和动物都觉得它长得丑陋,不但不和它玩,而且还打它、骂它。丑小鸭受尽折磨,差点儿死了,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冻晕了,当春天来临的时候,风和日丽,丑小鸭竟然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长得丑,不代表他们心灵不美;一个人长得美,更不能代表他们心灵美。在现今社会上,有许多人都长得很美,但你们知道他们都是干什么工作的吗?去赌博、去卖淫、去卖冒牌货……美有什么用呢?用美去糟蹋自己的一生,值得吗?多少人都追求美,都追不到,他们都恨上天不公平,可以吗?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啊!有的人去整容医院整容,痛的是自己,换来的又不是自己真正的肉体,这更加不能和别人比了。比美有什么用?我们应该去比自己的才能,自己的心灵美呀!我知道,一个人长得丑陋,被人们嘲笑时,真恨不得挖个大洞把自己埋起来,憋死算了。但是,在那个时候你应该想一想自己的父母,他们那么辛苦把你们养得那么大,难道就为了那些笑声,而放弃自己吗?在那个时候,我们应该学会坚强,把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好,说不定将来会当上环球百货商场的大老板,而那些嘲笑过你的人会是你大商场里其中一个小清洁工呢!

为了自己,为了将来,请相信自己,相信一句平凡的话:一个人的长相无论多丑,也不要嘲笑别人;如果你就是那个丑陋的人,就更应该奋发向上,不轻易放弃自己,把自己的人生活得更出色,更辉煌。

少年闰土读后感

在语文课上我学习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突然有感而发,便写了这篇读后感。

课文主要说了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看跳鱼儿,几件事。通过鲁迅的描述,我大抵知道了闰土的性格、生活背景、在农村发生的有趣事。

我个人认为闰土小时候活泼自由,惹人喜爱,爱交朋友,对鲁迅以朋友之心真心对待,但有些胆小,遇到人很害羞,不好意思。闰土很会玩,农村有许多玩意。

闰土小时候很可爱活泼,有话就说,从不隐瞒,与鲁迅很好,可是等闰土长大了,变得冷漠了,寡言少语,见到鲁迅也不像从前一样热情了,变得和木头一样,很死板,不像从前一样开朗,与鲁迅有高低贵贱之分了。相貌变得难看了不再有紫色的圆脸充满活力而是变得灰黄毫无光彩,稚嫩的手掌也变得很粗糙还开裂了。与小时候的闰土形成了对比。当老师读鲁迅与闰土二十年后见面的资料,闰土的形象在我心目中突然破碎了。原来的闰土呢?他跑哪去了?后来老师又调出鲁迅与闰土小时候闰土要离开时的图画,我看到鲁迅扯着闰土的衣服不让闰土离开,闰土脚步也格外缓慢,我看出了鲁迅与闰土的情感,虽然不是长久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我突然希望自己长大后只做一个普通人,因为我不想失去与伙伴们的友情。不想自己和鲁迅一样失去原来要好的伙伴。

狼图腾读后感

一些书是你非常感兴趣,自始自终都兴致勃勃,手不释卷;有一些书是你刚开始看的时候非常感兴趣,越看越无趣,而最终放下,还有一些书是刚开始无太大兴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但后来竟看的如痴如醉。《狼图腾》就是这样一本书。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易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不由自主产生无尽的思索。

我记忆中的狼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而汉语词汇中关于狼的词语,全是诋毁和贬低: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狼狈不堪、鬼哭狼嚎、狼狈为奸……看来无知让我们对蒙古人崇拜的图腾——狼,从小就存在着太多的误解和偏见。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而我们下一代的独生子女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物质上丰盈,但不能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

狼在捕食时的表现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某些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它视死如归、不屈不挠,而且狼群中的友爱亲情甚至让人类汗颜。

理解了狼性,我们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历经磨难的中华民族曾经缺少狼性,当年几个日本鬼子就扫荡了一个县城,赶着几千名老百姓满山跑。有了狼性,才不会有羊性的百姓;有了狼性,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和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狼图腾》,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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