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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使我着迷作文5篇 word A4格式

足球使我着迷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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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作文就像“畅销书”一样引人入胜,下面小编九儿给大家分享一些足球使我着迷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足球使我着迷作文800字篇1

我有一个梦想,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足球运动员。这不仅仅是我的梦想,也是爸爸的梦想。酷爱足球的爸爸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足球翻译,却与梦想擦肩而过。现在他仍喜欢看球赛,周末有比赛的时候总要看上两场,如果碰上世界杯这种大赛事,他更是不顾一切熬夜看。当我长大一些,爸爸就经常带上我一起看球,一边看一边给我介绍足球规则和足球明星。那时我就立志要踢足球,长大后像大卫·贝克汉姆一样,在世界杯的赛场上奔跑。

后来,妈妈帮我报了足球培训班,我非常开心。直到我开始踢球,才知道踢足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刚开始参加训练,我想带球、传球,球总是不听话地乱跑,我的脚没有目标地乱踢;射门时,脚发不上力,球很容易就被对方守门员扑出,好不容易踢到球,那球却调皮地躲开了球门。早起晚归的训练是辛苦的,摔倒受伤更是家常便饭,瘦小的身体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但是爸爸说,男孩子流血流汗不流泪,要踢好球,就要吃得了苦。在爸爸的鼓励下,我从幼儿园到现在一直坚持足球训练,坚持我的足球梦。

我们俱乐部男队对阵肖东二小女足是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场比赛。对手虽是女队员,却一个个精神抖擞,皮肤因为长期高强度的训练晒得黝黑发亮。一开始,我以为我们轻松就能把她们拿下,谁知她们带球时行云流水,抢断时毫不留情,射门时果敢狠绝,我们大比分完败,最终铩羽而归。这场比赛让我真正明白:梦想是公平的,只有付出才有收获。11月份,校园足球联赛拉开序幕,已经有3年多球龄的我成为“无敌队”的主力。赛场上我奔跑迅速敏捷,带球脚下生风,传球和队友配合默契,射门干脆利落,还常常从对手脚下抢到球,把球送进对方的球门。一场场球赛的胜利让我信心倍增,更加坚定成为一名球员的信念。

现在,我每天认真训练,希望有一天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梦想。虽然我知道成为球星对于我仍旧是“路漫漫其修远兮”,但是唯有努力,才不负光阴。

足球使我着迷作文800字篇2

所有的球类运动我都喜欢,但我最爱的运动是足球,从我接触足球到认知足球开始,我就深深地喜爱上了这个有六边形的圆球,每次看到电视上的球赛都不许家里人转换频道。我也深知中国的男足水平比不上其它国家,需要不断提高足球,才能赶上。特别作为中国的新一代,我们要朝着这目标前进,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这是我的足球梦。

升上四年级时,得知学校周五课外课有足球课程了,我就迫不及行地到老师那里报名,但得知每个班的名额有限,要通过足球教练要通过比赛跑步方式来筛选,这个是我的'强项,老师一声哨响,我“健步如飞地跑”了第一名,终于如愿以偿地加入了足球这个队伍来。放学后,我都会在学校参加训练,踢对抗赛,我的足球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因为都不按时回家,而被妈妈责备时,虽然我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心里都很伤心,但一想到刚踢球的快乐,马上又笑了。谁知道我有一个足球梦呢。

我还带领班级联赛得了年级第四名,名次虽然不理想,但我们班的每个同学都享受在比赛中踢球的乐趣。而我更加喜爱足球了,每一天都要接触足球一下,要不然我会觉得好像有一项作业没完成。为了更快提高技能,放暑假了,我还参加了足球训练集训班,在教练的指导下,不断地学习训练,同别的学校同学交流踢球,学习别人的长处,当被教练夸奖我是进步最快的一名队员时,心里还有一点美滋

滋的感觉。在参加省草根杯儿童组8人赛中,我们还得了季军,感受到了获奖的荣耀感。

我一定会在继续努力练习足球,不能辜负自己对自己的期望,我的足球梦。

足球使我着迷作文800字篇3

理想是什么?理想是一个催人奋进的目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或普通,或伟大。我的理想是成为一名足球教练。

在我的学哥学姐中,他们一个个都在足球教练范老师的带领下变成了有足球天赋的优秀运动员,我不免有些心动。啊,当足球教练真自豪!所以,在我的心中萌发出一个惊天狂想——等我长大了也要当一名足球教练!

现在,我是咱们学校足球队的一名队员。马上就要参加全市首届足球联赛了。我的教练范老师每天早早地起床,就带领我们练习基本功。可是,一个学期过去了,有很多同学连绕竿射门都还没有进过一个球。尽管范老师在球场上累得汗流浃背,可我们中有一些同学他就是在里面“混点”,学习不认真。我看到教练难当,于是,心中开始打起退堂鼓。一天放学回家,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读大学的姐姐。姐姐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哪有这么容易的事?当教练就是当老师,要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培养成你今天这样一个小学毕业生,容易吗?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耐心。在别人问你问题时,你要一遍遍地讲解,一遍遍地示范,只到人家弄明白为止。你要记住,你的理想是当一名足球教练!当教练就要沉下心来为队员们服好务。”

后来,姐姐还说:“要当足球教练,首先自己得很好地理解足球,培养对足球的兴趣,具备较强的球技水平。”奶奶见我酷爱足球,就破费给我买了一个足球,姐姐成了我的第一任足球教练。我除了每天跟着姐姐练足球,还要守住电视上的每场足球赛,学习那些国家队员们是怎样踢足球的。

如今,我已经坚持练习踢足球一年多了。一年多来,我虽然常常训练得疲惫不堪,可我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一直坚持着,努力着。

也许,这条通向理想之路还很漫长,困难也会难于预测。但我不会放弃,不会半途而废!我要用自己的努力打牢基础,将来做一名优秀的足球教练!

足球使我着迷作文800字篇4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位足球运动员。我第一次接触到足球,是在20XX年巴西世界杯期间。那天凌晨三、四点钟,我躺在一一床一一上正睡得香呢,忽然被爸爸的声音给吵醒了。我睁眼一看,老爸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球赛呢,嘴里还 不时的叫好。那场球赛是荷兰对战西班牙,不一会儿,荷兰队就进球了,是范佩西的鱼跃冲顶,球完美地越过守门员飞进了球门,当时西班牙守门员卡西利亚斯满脸无奈,看到这里,我忽然对足球充满了兴趣,很想成为一位守门员。

第二天,爸爸给我买了一套足球服和整套足球装备,我最喜欢的是那双守门员手套,于是我兴致勃勃地投入训练,去学一习一成为一位合格的守门员。但是守门员的工作太辛苦了,要把球挡到门外这对我来说太困难。爸爸不断的让我练一习一扑救、开大脚、扔手抛球等基本动作。一开始,我总是跟不上,不是动作慢就是失误,我很想放弃。可是爸爸对我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呢?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要坚持,不怕吃苦。”听了爸爸的话我,我心里羞愧极了,于是咬咬牙,坚持了下来。渐渐的,我一习一惯了每天这样的练一习一,虽然有时候我守门还 会有一些失误,但是比起之前,那进步是非常明显的。

没过多久,在一次与校队足球赛上,我一连扑出了好几个球,帮助自己的球队连续得了好几分。校队老师看见了,说我基础还 不错,就选我进校队踢足球,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这下我离我的梦想又进了一步。此时我心里暗暗庆幸:还 好当初我没选择放弃,不然哪有今天的收获呀。

筑梦路上,或许真的很累,甚至想停止追梦的脚步。可是,如果我们在一次次的挫折中坚持住了,梦想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足球使我着迷作文800字篇5

呵!你还记得吗?还记得“西红柿”和“面条”吗?“西红柿”现在还好吗?“面条”它很好,它正安静地躺在我的脚旁,只不过已经扁了,没有了当时的神气样儿,漏气了!

呵!你还记得吗?还记得和男生们争半个球场吗?已经转学走了的前锋兼守门队员,你在韩国还好吗?还记得曾经的女子足球队吗?只不过,它已经解散了。

呵!大个子,记得以前“女足”队员都有点排斥你,只有我维护你吗?我常常调节着你们之间的关系,可让我头疼的是,你们都那么的强势,谁也不让谁,关系一度僵持着,是我调节的方法不对?你现在的手机号码是多少?还有,你离开我们之前带给大家的寿司好好吃啊!好想念你!

呵!“女足”对的成员们,自从大个子走了以后,我们的队伍也解散了,为什么?女足队挺好的呀!记得有一次,李老师都被吸引来了,嘻嘻!还有,我们还组了一个“桃花”,唔!还是不提以前的糗事了。回想起来,还是让我觉得很难忘的呀!

女足的队员们,你们都还记得吗?没有忘记我们曾经驰骋操场吧?

我对自己说,曾经的中锋兼守门员,还记得球门怎么守吗?还记得怎么带球过人吗?

男生们,请听好了,我们的小足球队虽然解散了,但是我们的足球梦还没有散,请不要在看我们踢球时露出不屑的目光,因为我们有自己踢球的方式和默契,麻烦让一下。

有两、三年没有踢球了吧?找个时间,带上“面条”,叫上“女足”队员,我们再干一场!六(6)班永远的女子足球队没有散,大家别放弃啊!我们心里的足球梦没有散!

有时觉得好像在做梦一样,童年就一闪而过了,好像梦醒了、天亮了似的,但是,在我的心里,我们的足球梦永远也不会醒……

使我感动的一件事作文

回信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滨江中路447号A座904#室 邮政编码:353000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我坐在公共汽车上,轻声哼着《八荣八耻》歌,车窗外的景色像是被按了倒带键,一个劲儿地往后退。阳光给四周的景物镀上了一层华丽的外套,我眯起了眼睛,沉醉在这迷人的景色之中,突然,随着汽车的一个急刹车,车厢里宁静、安逸的气氛被打破了。

“哎哟!”,这苍老的声音引得全车箱的人纷纷侧目,一位老人正跌坐在一个鼓蘘蘘的麻袋上,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像是被刀刻过似的,留下深浅不一的沟壑,如丝的银发中夹杂着一缕缕褐色的头发,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紧贴在老人的头上,而那双混浊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老人像是坐到了地雷般猛地跳了起来,惊呼到:“我的菜!”。“这应该是一个卖菜的农民伯伯”,我在心里暗暗推测,顿时我屁股下的座位像是着了火似的,我真想站起身来给老爷爷让个座,可车上的人会不会笑我呢?正当我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尖细的女高音喊了起来:“死老头,你那些烂菜,别摆在这里占位置!”。只见老人正弯着腰,在捡撒落在车厢地板上的蔬菜,地板上放着几捆被压坏的青菜。旁边的金发女子皱着眉头,似乎是看到没有人为老人让座,越发地气焰嚣张,仿佛她脚底下是臭不可闻的垃圾。车厢里静极了,好象时间被金发女子的话给凝固住了,人们的视线都聚集在这个老人身上。这时一个高个子中年男子“噌”地站了起来,把手足无措的老人搀扶起来,热情地对老人说:“大爷,您坐我的位置上吧。”,售票员也走过来帮着老人收拾蔬菜,只见老人的眼睛由茫然变成感激,用沙哑的嗓音不住地说:“谢谢”。顿时,车厢里热闹起来,人们争先恐后地为老人让座,亲切地向他询问,老人受宠若惊地回答着问题。这一段小小的插曲竟使得车厢里的人亲如一家,一车厢的人那火热的心仿佛一下子缩短了距离,紧紧地帖在一起。金色的阳光透过车窗,撒在每一个人身上,就像画家勾勒出的一幅美丽的画面,看得我心里暖暖的,油然而生的是一份感动。而那金发女子此时却像那压坏的青菜,怏怏地坐着,羞愧得抬不起头来。此刻,我觉得仿佛又回到了雷锋那个时代。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麻木,整个社会显得十分冰冷,人们失去了一份热心,一份真诚。而今天,那么多的“雷锋”出现在我面前,又怎能叫我不感动呢?

“汽车站到了……”,售票员柔美的声音在车厢里响起,我迈着轻快的步子走下车,留恋地望了望车厢里那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孔,不禁又唱了起来:“什么是荣,什么是耻,八荣八耻人人须知……”。

让我着迷作文

一年前,你出生了,带着万般光华。你的出生是每个兰考人民自豪,音乐喷泉,是朴实的兰考人民对你真挚的昵称。

记忆中最深的是你了,你出生那天,四方慕名观看,而我贪玩误了时辰,只记得急切挤进人群的时候,耳边音乐骤停,木然地观望,你的身影已渐行渐远……只留下了你舞蹈的面纱,虚幻飘渺,却真真切切地印在一个少年郎的心中。后来,打探到了你的行程,暗暗发誓这一次不再错过了。

然而即使知道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还是到达了这里,这个我曾错过的地方,这时广场上还没有多少人,与那时的胜景截然不同,悄悄找个地方坐下,看着玩耍的小孩子,内心有点兴奋,有点激动,有点难言的快乐。时间很缓慢很缓慢的过去了,离开始的时间越近,我的心就跳的越快,气氛越显得安静和,诡异?

急忙看向四周,人怎么这么少?不知怎的,向来腼腆的我竟顾不得害羞,问向旁边的人,我不知道她说了什么,只是有一句话一直在耳边回响着,今天没有啊!那么我这是怎么了,气氛,恼怒,难以置信!亲人骗我?我只是知道头蒙蒙的,说了很多胡话。

后来就听到大人们生气地质问,一个音乐喷泉而已,又没看,谁知道什么时候演啊!我泪目,我感到了他们的不屑,因为在他们眼里,那只是一个没有生命的让人欣赏的工具。而他们不知道,你的珍贵,远远大于你的本身,至少对我而言你是一个梦,带着虚幻的魅力。

后来呢,经几番周折,我还是见到了你,你是美丽的,随音乐舞动着,你蜕变了,褪去了人们施加给你的机械的指挥,附上灵动的颜色,你还很顽皮,顽皮地将迷离的雾气撒向人们,你彩色柔和的舞裙衬着你柔和的舞姿,随意的变化着,跳跃着,我似乎看见了你面纱下清澈的微笑……而今偶然来到这里,你还在,美丽依在,听到了,你唇边细细的呓语,为微微勾起的美丽弧度,我知道,我依然为你着迷……

我着迷作文

“哆来咪,咪来哆”每当一个一个跳跃的音符在我的耳边舞动时,我的心潮也会随之起伏,伴着悠悠小调进入另一个梦幻世界。

一弹,一拨,一拉,一个美妙的音符便会从指尖流泻出来,渐渐地谱写成独一无二的曲调。一点,一揉,一顿,或浓或淡的情意迂回着、婉转着在空气中飞扬,感人肺腑,妖娆迷人。这其中便是演奏胡琴的乐趣。

演奏二胡,往往是拉琴者乐在其中,而听琴着不会有那么深切的感受。一首乐曲,其实是含蓄的文字,总会有一种情感在音符间脉脉流淌。歌曲的抑扬顿挫,与演奏者的表达方式密不可分,想要拉好一支乐曲,不但要照着歌谱拉出来,还必须将乐曲所表达的情感控制恰当。只有自己如临其境,才会感动别人,直击听众的心窝。这时,不管是演奏者还是倾听者,都会在内心赞叹音乐的奇妙与伟大。

听歌,唱歌又何尝不是如此?都说音乐能陶冶人们的情操,一曲下来,好像阅读,却又胜似阅读。每首歌曲也会有它自己的名片与特点。当《李白》中熟悉的旋律在你耳畔响起,你是否体会到了作词者对现实世界的抱怨与愤慨;而你又是否在《同桌的你》中重拾校园生活,将支离破碎的记忆一点一点地拼凑,从心底迸发出对校园生活的怀念?

音乐,就是这样,可以治愈你的创伤,也可以表达你的快乐;可以倾诉你的不满,也可以放飞你的心情。在音乐的怀抱中,每一个生命都得以恩赐,音乐怎能不使人着迷?

我着迷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这句话使我感到书的重要性。因此我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不论是在吃饭、玩耍,还是睡觉,我总是在悄悄地看书。书真是个神奇的东西,有时带我回到童年;有时带我遨游科幻的世界;有时又让我看到未来的美好。

记得我第一次看书时,是在沈石溪伯伯到校签名时。以前,我总是对书不感兴趣,但我看见我的好朋友孙亮拿着一本《狼王梦》,看得是那样的投入,那样的认真。于是,我向孙亮借了《狼王梦》。我回到位置上,翻开书,开头紧紧地吸引着我,使我迫不得已继续看下去。我像一匹饿狼,一页一页地翻动着。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的铃声把我从书的世界里拉回来。老师从办公室来到教室。可我是漫不经心的,书中的各种情节,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想:书中那匹母狼后来的命运怎么样?它能不能将自己的孩子抚养成狼王?这几个问题像魔石般的吸引着我。在老师写标题转身的一瞬间,我便翻开书,悄悄地看着。书像蜂蜜般的满足了我的要求。突然,老师大叫起来:“曹以柔,你又发呆了!要跟着老师的脚步。只见老师怒气冲冲,是我立即把书收了起来,马上端正坐好。我心里暗暗想:吓死我了!以为被老师发现了。我心中暗暗窃喜。看见老师的生气,又望望被罚站的曹以柔,心中不是有了纠结。

”叮铃铃,叮铃铃“这好比是解放的号角。我又捧起书,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自从第一次爱看书,从此我的世界里,看书成了我习以为常的事情。

着迷作文

生活是个五彩的光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学好,有的喜欢集橡皮,有的喜欢看书,还有的喜欢书画……而我,则为集邮而着迷。因为那一张张邮票领我走进了一个个神秘的世界,让我着迷,令我陶醉。让我学到了不少课外知识,领略到了各国的民俗风情。

记得我六七岁的时候,哥哥带着他的集邮册来我家做客。还向我展示了他的“劳动成果”——邮票。望着那一张张散发着油墨香的邮票,我萌生了一个想法,我也要集邮。从此,邮票与我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扎了根。为了丰富我的“宝库”。从那以后起,每次妈妈带我逛街,我总要到邮政局去看看,缠着妈妈给我买新上市的邮票。记得有一次,邮政局发行一套老虎邮票,为了早早买到,我和妈妈早上七点多便来到邮政局大门。一看,这里早已被人们挤得水泄不通,我凭着自己个小,好不容易才挤到柜台前。当我挥舞着“战利品”从人群中挤出来时,这才发觉背上早已汗津津的了,嘴巴口干舌燥,肚子里“咕咕”做响。仔细看看表,已经中午12点了,为了买这套邮票,我排了将近4小时的队。不过我觉得这值得,因为它又丰富了我的知识面。

经过了天长日久的积累,我的邮票也从原来的两三张变成了三十多张。我也成了地地道道的“小富翁”了,在我的书架上,也增添了几本集邮必备常识。每天晚上,我做完作业,总要拿出我的集邮册,一页一页地仔细翻阅。集邮已经熔入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成了我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邮票虽小,但它就像一扇窗户,向我展示出一个崭新的世界。

我爱集邮,因为它让我着迷!

我着迷作文

生活多彩多姿,不由得使人着迷。而读书——这一可以令人从中汲取知识,获得营养的有益活动,更是令我着迷。

我是从一次作文课上爱上读书的。那次下了作文课,同学们陆陆续续都走了。只有妈妈还在与老师攀谈,我耐不住寂寞,到小教室里去玩。突然,我发现桌子上有本摊开的《简妙作文》杂志。我拿起来翻看着,这期杂志实在是太好了!

一个个枯燥的理论知识被一篇篇精美的范文演释得生动易懂。原来,书有这么大的魅力啊!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不大一会儿,就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似乎过了好大一会儿时间,耳边传来了妈妈呼唤我的声音:“快走吧,你看看都几点了?”我不情愿地把目光从书上移开。抬头一看表,呀!已是中午一点多了。此时发觉肚子咕咕直叫,嘴唇也有些干裂。我已读了一个多小时的书,还忍耐住了饥饿!从此,我彻底被书的魅力所折服。

一天,妈妈上街买菜,临走前事先熬上了粥,再三叮嘱我一定看准时间关掉插座。我还是把妈妈的话当成耳旁风,一会儿就忘了个一干二净。妈妈刚一走,我就从书架上拿起了《故事集》读了起来。《阿Q正传》忍峻不禁;《三袋米》让我掩卷深思;《麻子爷爷的独角牛》让我感动不已。沉浸在一个个短小而又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当中,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耳边突然传来了妈妈气急败坏的声音:“我叫你看准时间关掉插座,你就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你来看看你干的好事!

”我急忙放下书,跑到厨房,一看。可不是嘛,粥全溢了出来,四周已是“粥漫金山”。我被罚打扫干净,又挨了老妈一顿训斥。妈妈在骂我的`时候,我仍旧心不在焉,脑子里反反复复在想着书中的故事。心想:啊正最终怎么样了呢?他的母亲又该怎么办呢?

读书,一项高雅的活动。我们应该好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获取知识、开阔视野吧!

着迷作文

我很喜欢小学的语文老师,喜欢她的笑,喜欢她的言语,更喜欢她对我文章的点评,因此,可以说,我从那个时候就对写作着了迷,我的语文老师有23岁,她长得非常漂亮。我平时的时候喜欢喊她姐姐,她也欣然接受。

我从小学过舞蹈,画画。手风琴,但都没有长期的兴趣。我受不了舞蹈的姿势,画画的线条,手风琴枯燥的乐谱,我总是觉得它们把我框住了,使我动弹不得,它们不光枯燥而且乏味。

我喜欢写作,喜欢汉字的舞蹈。标点符号的线条,修辞手法谱出的乐谱,我更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我的房间里写作,望望蓝天,看看秋日,动笔写写,便充实了我所有的课余生活。

每写好一篇文章,我都喜欢与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分享,她也很耐心的赏阅并给我点评,我喜欢老师真诚的评语,对我文章的真诚指导,因此我更是不断的利用课余时间写写作文和日记。

老师告诉我,生活是绚丽的,大自然是多彩的,她还告诉我,任何一件事情可以用视,闻。听,触等全方位感受,她告诉我,只要留心观察,最细微的事物也可以尽收眼底,她告诉我……

就是因为她,我爱上了写作。

小学毕业,我把小学的所有文章,整理了一下,精心的装订起来,全部送给了她,又把我所有写过得小诗,整理出来写成<优点。忧点诗集>送给了她。记得我写过最长的一篇文章是一篇神话故事,那时头脑一热,便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写下了长达一万多字的故事,书的名字叫<我的土著生活>。有点像<鲁宾孙漂流记>是写我因吹牛被卷入了一场夏令营的活动中,因经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不幸被风吹飘落到一个土著岛上的神奇故事。她知道之后一直给我支持和鼓励,让我的这篇文章一直继续。

由于这件事,从此,我更加有了写作的信心。也许这就是我与写作之缘吧!也因此对写作更加着迷!

让我着迷作文

猫,是一种神奇的动物,它的神奇存在于身体的各处,很多人习以为常,但作为从小和猫滚作一团的我,却深知它的神奇,越深入研究,就越让我着迷。

我最先着迷于猫脚底下的肉垫,粉粉的,厚厚的,软软的,很让人喜爱。就像两朵云彩,这使猫咪从高处跳下不会摔倒,走路也想腾云驾雾搬悄无声息。有一次我在玩它的肉垫和毛绒绒的爪子时,不小心重捏了一下,就猛然发现可爱的肉垫边上,居然露出了狰狞尖锐的爪子。正当我在发呆的时候,猫咪像是被发现了秘密武器一般,连忙挣开我的束缚,收起了尖锐的爪子,而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对猫咪爪子的构造惊叹不已,自此我打开了对猫咪的好奇之门。

有次晚上,带着猫咪出门,猫咪远远地走在我前面带路,偶尔回头张望一下,我突然发现猫咪的眼睛散发着淡绿色的荧光,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飞快地跑到猫咪的身旁,捧起它毛茸茸的小脸儿,仔细端详着,我是知道猫咪在漆黑的夜晚看清路而且眼睛会“发光”的。但这是为什么呢?鬼使神差下,我顾不得遛弯儿玩耍,急匆匆地抱起猫咪赶回家查阅资料。“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拍了一下脑袋,又盯着猫咪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原来猫咪的眼球视网膜的后方还隐藏着一个神秘的结构照膜。照膜可以通过视网膜的部分光线返回视网膜上,这样猫咪就可以利用照膜把昏暗的背景转变成较为明亮的颜色,而部分照膜反射出的光线,就被人眼看到了,就是所谓的发出“淡绿色的光”,有了这些资料我越发的对喵咪这种神奇的动物着迷!

我认为,猫咪的神奇集中体现在它的打鼾声,“咕噜咕噜”仿佛在哼着一首古老的曲调,每当它躺在我腿上时,那悠远的声音就如清水般淌进我的心底,一下一下的敲击着,一下一下的拍打着,一下一下的诉说着就如古老的钟声,给人舒适安宁;又如一朵朵浪花激起,便在我的心上泛起点点涟漪。这次,我不想再去探查些什么,就任由这神奇在我的心底,总有一天,我会靠自己的努力,亲自解开猫的秘密,找到那令我沉醉的根源!

猫咪,你的神奇,让我着迷!

让我着迷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毫无疑问,书籍可以丰富人的知识,充实我们的头脑,滋润我们的心田。而我,就爱上了读书,读书,可真让我着迷。

不记得读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记得自己小的时候最喜欢缠着姑姑给我讲故事,“白雪公主”、“灰姑娘”的故事让我听得如痴如醉,那个时候的自己,也许就已经喜欢上读书了吧!

长大了,妈妈给我买回了一套《淘气包马小跳》,一下子激起了我对读书的兴趣,我每天总是抱着一本书如痴如醉地看,虽说还没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但是我只要一看起一本书来,就可以坐在书桌前一动不动,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呀!

一次,我正在看一本列夫·托尔斯泰的《儿童故事集精编》,妈妈正在洗衣服,正当我读的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对我说:“宝贝,去把你的那件外套拿过来,我给你洗一下。”我正读得认真呢,哪舍得放下书呀,只慢吞吞地和妈妈应了一声,却还是坐在椅子没动弹,妈妈过了一会儿,见我没有动静,进来一瞧,我还在看着书呢,便哭笑不得地对我说:“你呀你,看书看得连我交代你的事情也忘了做,不过,看书是好事,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我听妈妈一说,一下子发现,哎呀,还没把衣服拿给妈妈呢,抬头一看,妈妈已经拿着衣服从我的房间里出去了。哦,妈妈,对不起,以后你交代的事情我会完成的,尽管我这么想着,下次看起书来,还是什么都不管不顾,爸爸妈妈知道以后,也不会在我读书的时候打扰我了,不过,我还是会因为太过痴迷于读书而忘记干一些事情,现在想起来,会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也挺好笑的。

虽然我因为读书而闹出过不少笑话,但是读书也大大丰富了我的知识面,而且我的作文也写得越来越好了,因此我也受到过不少表扬。

让我着迷作文

每每看到别人在厨房里忙碌,我都分外“瞧不起”,可最近,我变了

妈妈买了食材,让我自己做三明治吃。做着做着,激发出了我的“创作灵感”

正巧冰箱里有几包速冻馒头,我看着馒头计上心来,汤包?我可不可以先把馒头上面挖个洞,再把鸡蛋打进馒头里,把它弄熟?

说干就干,我先用手把馒头上面的皮抠掉,然后把里面的芯挖出来。由于不知道着迷挖,我就如学习中的学渣,想了半天,才想到一个“下策”用耳挖子挖。

我又拿出一个鸡蛋,看了看馒头,心想:这馒头和鸡蛋一般大,怎么把它打进去呢?我先用手将蛋清和蛋黄分离,然后将蛋黄塞了进去,一切看起来都不错。我把做好的半成品放进了微波炉。

突然,一阵钥匙声传了过来,厨房门开了,妈妈回来了!

她打开微波炉,仔细欣赏了我的“大作”,一边讽刺地说:“丁大厨的厨艺突飞猛进了嘛!”一边就把我的劳动成果如投篮般扔进了垃圾桶。

我的鸡蛋汤包呀!白白可惜了!

虽然当厨师很少会扬名天下,但爱好也是不可改变的。俄罗斯总统普京不就很喜欢运动,并一直坚持着吗?为什么就一定要听从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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