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
林可儿是我的同学。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粉红色的小嘴,两排雪白的牙齿,一对红红的耳朵,笑起来微黑的小脸蛋立刻变得红彤彤的。
林可儿非常机灵。有一次我看见董源神出鬼没地将一颗巧克力放在手中,面带微笑,神神秘秘地对林可儿说:“我在手里放了一颗巧克力,你猜一下,它在哪只手里。”林可儿凑近一闻,胸有成竹地笑着说:“在你的右手里。”董源无奈地笑了,慢慢张开右手。林可儿眼一亮,双手扑去,拿走了巧克力,开心得左看右看,左摸右摸,不亦乐乎。
林可儿还有不服输的精神。一次我和她玩二十四点,我开心得直跳,因为我早已经把二十四点练熟了,第一局我就大获全胜。林可儿输了,有点不开心,一把把牌扔在地上,不服气地说:“再来!”“ok,我奉陪到底了!”第二轮结束,只见她兴奋地一拍桌子,又把牌扔在地上,不是因为输了,而是因为赢了。我败给了她,后悔莫及。林可儿却高兴得飞上了天。这一点我要向林可儿学习,不要让人生的第一个放弃得太早,要坚持下去。
林可儿学习能力强。有一次我去琴行表演,看见林可儿在上课,只见她学习了七八本书,而且练得也很熟练,我非常羡慕。在班上,我也曾听她说自己一堂课上七八本书,七八篇谱子,两三天就熟悉了,可我不信,这回我算是彻底服了,林可儿的接受能力真强啊!
此外,林可儿写字比我漂亮,做题正确率比我高,学习成绩比我优秀……
林可儿既是我的好同学,也是我的榜样。我应该向她看齐,好好学习,努力变得和她一样优秀。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
大家好,今天我要向你们隆重介绍我的一位同学,她是谁呢?
她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小巧挺立的俏鼻子,还有一个红润润的樱桃小嘴。你们猜到她是谁了吗?她,就是我的同学兼朋友——芦琪越。
我和她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我们的想象力都很丰富。我们共同发明了一种名为“小人”的游戏,说是“小人”,其实就是一种手指游戏。为什么我们给它起名叫“小人”游戏呢?我们在拍照时总喜欢拍一个pose——“V”,只要把“V”倒过来就成了一个“小人”了。虽然说它是“人”,但有脚没手,所以所有的“小人”都是不完美的。当然,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小人”游戏的事,那就来董子的“小人”讲坛,且听下回分解。
其实,“小人游戏”只是我和芦琪越的“二大发明”之一。另一大发明是编诗。我和她最擅长编什么“偶成”。比如《夏日偶成》、《作业偶成》、《体育课偶成》等等。印象最深的就是《夏日偶成》:夏日不觉晓,处处蚊子咬,白天暴风雨,晚上睡不着。这种日子贬,何时了之了?(芦琪越编)热得烦心躁,爽河不低热。夏日太漫长,还是春天好!(董源编)。也许你们看不懂,那我就来一一分解:夏天真不好,天天都有一大群蚊子来咬我们。白天倾盆大雨,晚上有蚊“嗡嗡”,彻夜难眠。这种日子实在不好,什么时候才能消失呢?天儿太热,游泳后、吃过冰激凌还是热。夏天不仅不好,而且太漫长,所以还是春天好。
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觉得我和芦琪越一定是幽默大师的后代啊!
这就是我的同学,我们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度过这快乐的每一天。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3
清晨的中学部,又迎来了新的一天,当然,又迎来了我们这一帮将要离开这里的老生……
荧光色的绿鞋,在清晨刚睡醒朦胧的太阳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闪亮,左脚迈出一步,却故意踮了一下,身子便随之增高了一点,在迈出右脚……显得十分滑稽。不大长的腿,迈的步子可不小,活像一个小卓别林。在讲话时,他会情不自禁的把他那根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食指,快速点几下,便把手向左一收,反反复复,有几分演讲家的姿态……短短的头发,却盖不住那张白晶晶,常带笑容的脸。那精致的小鼻子上勉勉强强支撑着一副黑色的眼镜,与他那张白色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绝不失学者的风范……
乐于助人的他,在我们班很受欢迎,但他话比较多,该他说的时候说,不该他说的时候他也会说,我们常叫他小喇叭,帮我们把话传到千里之外,他的声音,总会在我耳边响起。
还记得那天,是运动会,炎炎烈日,照在头顶;头上豆大的汗珠,在奔跑的震动下滴在了还冒着热气的跑道上,马上就变成了一股白烟溜走了……心跳不断加速,我有些头昏眼花,不争气的两条腿,不自觉的停了下来,身后像拖了几千个哑铃般奇重无比……其他选手在我旁边不断加速,超越。这时,他,这个小白脸跑出来了,作为一名非参赛选手,像一个参赛选手版跑在我身旁,不断鼓励我,让我加油,陪着我跑完了这个看似跑不完的一千米。跑到终点的我,像一台瘫痪的机器,躺在地上,不得动弹,这时,这个小白脸又出现在我身旁,扶我起来,给我到了杯热水……
又看见了这双绿鞋,又看见了这个滑稽的身影,我,情不自禁的追了上去……
他,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第一个男同桌—李古乐。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4
他身高不过五尺,体态瘦小,看上去就像是容易被欺负的。一头乱糟糟的“鸡窝”。他的脸上经常挂着一幅“生无可恋”的表情,顶着这幅表情游离在走廊上。
他的眼睛不大也不小,刚刚好,笑起来总是眯成一条缝,活像一尊弥勒佛,就差挂串佛珠笑着摸着他的大肚子念阿弥陀佛了。他的鼻子周围冒出了一些白色的小点点,他就整天在那抠啊抠啊。他的笑容,是不同于常人的。他一笑,必定又是在炫耀他的小发明了。他把手弯曲成爪,站在原地,抬头望天:“哈哈哈哈哈哈”。有时候呢,他又是“皮笑肉不笑”,他双唇上升,就这么盯着你。每次被他这么一盯,我便全身发毛,手心出汗,脸色苍白,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双腿和牙齿也止不住颤抖。他又突然意味深长地对我一笑,扭头转向了别处。
虽然他是如此的可怕,可身为同桌,还是要说说他的优点。记得一次上数学课,冯老师让我们做了几道十分简单的题,小孩子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做出来,其他题都做出来了,我愣是傻在了这一道,也不知为何,像是当时左脑是水,右脑是面粉,得,一动成浆糊了。我整整打了一整张纸的草稿,却还是没算出来,想到万一冯老师抽到我没回答出来的惨剧,尤其是冯老师对我的“宠爱”,不禁面如死灰,心灰意冷,郁闷至极。他早就做完了,闲得发慌,看到我手忙脚乱的样子,便把头凑了过来,看到我连这题都没做出来,便说道:“你傻吧,这么简单的题都没做出来,来来来,这题是这么做的……”虽然此后有时想到这句“你傻吧”总会耿耿于怀,但却十分感谢他。
他就是我的同桌——董策维,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君子。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5
我的身边,有这样一位同学,他个子矮矮的,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别看他其貌不扬,却是深藏不露的高手。他就是我们班的学霸之一,“江湖”人称“老林”。
他的学习可不是一般的认真。
若打开他的书本一看,准是密密麻麻的笔记,且十分全面、到位,复习的时候可以做到轻松、易记,谁看了都会为他的认真赞叹不已。
他不仅上课如此认真,下课也是端坐在原位认真学习的。
有一次下课,我们玩抓人游戏正好缺一个人,我便立马想到了这位老林同志。可是,他正在教室里埋头看一本叫《数学公式大全》的手册哩,他可不如其他同学那么好劝。我走进教室,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友好地问他:“嘿,老林同志,一起出去玩抓人不?”他盯着那本手册,许久才回应了一句:“老罗同志,啥叫学习至上,懂不?我是要发奋学习的人,没那个闲情。”我一听,吃了一惊,又故作镇定地劝道:“这些全是深奥的初中函数公式,连我们班的‘数学之王’都看不懂,你能看得懂不成?且今天难得阳光明媚,不出去玩一玩真是可惜了,要是明天下雨就玩不成了,还是出去散散心吧,这样多好啊!”他抬起头看着我,给出了最后的一句话:“孙中山说过:‘学问学问,不懂就要问。’我不懂就去问老师,总能弄懂的。你还是自个儿玩去吧。”我可傻了眼,劝他没劝成,反而被他思想教育了一番。我摊摊手,无可奈何地走了。
这位“同志”凭着他对学习的高度认真,每次期末考试总能将自己的分数稳定在班级的前五。这是令人梦寐以求的成绩,也是难以做到的。他这种学习精神是值得我高度敬佩,学习的。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6
自从见到他,黑,那是他的标志;他脸上的痣也是一种特殊的标志;短发,淡淡的一字眉;还有他那眼睛,里面深藏着难以让人看清的东西。青春在他脸上留下了记号,那额头上的青春痘,正是成长过程的历练。平时喜欢幽默的他,那搞怪的表情,带着傻傻的快乐。这就是我们的同学——吴吉江。
想起和他在寝室发生的那件事就想笑。那天晚上,大家都睡不着,便一起聊天。大家先观察阿姨在不在,然后都聊起了在校各自知道的有趣的事。我和江哥也在聊着,聊了很多的趣事,聊到了各自喜欢的电影,各自喜欢的歌曲,也聊了小学的生活和快乐的趣事。我们寝室聊得不亦乐乎,大家都很快乐。我和江哥聊起了兴趣,聊到很晚,其他同学都渐渐睡着了而我们还乐此不疲地聊着。突然阿姨来了,我听见了脚步声。我便迅速地闭嘴了。只听江哥还乐此不疲地讲着,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提醒他,因为阿姨就在门口听着他讲着他所谓的趣事。然后才慢慢开口:“吴吉江,这都几点了?还在讲话?”然后江哥搞笑地“嗯”了一声便悄悄地闭嘴了。
然后阿姨觉得没对啊,便生气地说:“我说你这都几点了还在说话,你还‘嗯’,想气死我啊?那你刚才和谁在说话?”听到这里我估计我要被逮到了。只见江哥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大串根本听不懂的话。然后就来了一句阿姨我错了。当时都不知道什么情况。阿姨都听懵了。我也没反应过来,看着他支支吾吾的,我不得不自己承认了。经过一系列的求情阿姨也没扣我们寝室分。到了第二天我才问他你昨晚说的什么啊。江哥也尴尬地说自己也不知道在说啥,只是支支吾吾地随便说的。哎,我也是服了他了。这件事情虽然过去很久了,但却给了我们俩很深刻的教训。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7
我们班有一位又高又壮,聪明认真,但又有些急躁的同学,名叫田修齐。他肤色黝黑,长得憨厚可爱,而且很壮实。不过,别看他长得高,他的体育比我还糟糕,这给了我些许安慰。
田修齐最大的优点就是专注、认真,这些优点再加上他的聪明,使他的数学能力非常强,任何题目都难不倒他!一道我认为很难的题交给他做,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而且思路特别清晰。所以,我遇到不会的题,总是请教他。
但是,田修齐有时候做事有些急躁。记得有一回他收生物作业,卷子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堆,谁交了谁没交根本搞不清楚。田修齐有些急了,他想很快把卷子整理好,只见他拿起一摞又放下一叠,在桌子上乱刨一气,课桌更乱了,横的竖的还是全是卷子,急的他站起来直喊:“各组小组长把生物作业交上来!”他的手臂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嘴里好像还叫喊着什么。我觉得,就算是完全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的指挥家,动作大抵也没有田修齐那么夸张吧。
田修齐的字几乎是班里写的最好的,作文水平则更是班内一流。那次,窦老师展示《家乡的秋天》时,我一下子就被田同学的文采和他堪称书法作品一般的字迹征服了。再到展示我的文章时,我甚至羞得抬不起头来。我感觉我的作文内容和字迹上,都比田修齐差远了,但窦老师竟然给了我30分,却只给他29分。这让一向对于比他人优秀而沾沾自喜的我,都为田修齐打抱不平。没办法,人家的水平摆在那儿,让我望尘莫及,不服不行。
这就是我们班学霸级的人物——田修齐。顺便说一句,他是从五年级跳级直接上初一的。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8
再见了,我亲爱的同学们。请不要悲伤,不要难过,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离别以后要彼此珍重。
柳阴下别百般惆怅,同窗数载少年情长,望征程千种思绪,愿友情化为奋进的力量!
我的朋友们,我们要暂时分别了;“珍重珍重”的话,我也不再说了。在这欲去未去的夜色里,努力铸造几颗小晨星;虽然没有多大光明,但也能使那早行的人高兴。
你能否送我一块手帕?让我心上飘起一片帆。
动身的时刻到了,让我们走吧!不必惋惜,也无需告别,纵使歌声渐渐地沉寂下去,我们的心也会永远地跳荡不息。
如果我能,我愿将心底的一切都揉进今日的分别。但是我不能啊!那么,就让我们以沉默分手吧!要知道,这是一座火山的沉默,它胜过一切话别!
相逢又告别,归帆又离岸,既是往日欢乐的终结,又是未来幸福的开端。
面对着岁月摆下的筵席,我们相互微笑殷勤地劝酒,仿佛所有没说的爱恋与不舍,都收藏在语句的背后。因为我们都已明白,此去再也没有比手中这一杯更醇更美的酒了。
终于你要走了,说是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去读一本关于很远很远的书。我并不惊讶,因为你本该如此。
你的身影是帆,我的目光是河流,多少次想挽留你,终于不能够。我知道人世间难得的是友情,但更宝贵的却是自由。
你终于要走了,但你把花的形象留了下来,你把花的芬芳留了下来,你把我们共同浇灌的希望也留了下来。今后只要我想起你,我的岁月就会永远地鲜艳,永远地芳菲。
我们不得不分离,轻声地说声再见,心里保存着感激,感谢你曾给我那一份深厚的情谊。
挥手告别,扬帆远航。别不了的,是你抛出的那根友谊的缆绳,无形中牢牢地系在我的心上。
一声汽笛,跌落在旷野;无限的惆怅与孤独,在别离的那一刻,一齐涌上心头。
我们匆匆告别,走向各自的远方,没有言语,更没有眼泪,只有永恒的思念和祝福,在彼此的心中发出深沉的共鸣。
别离,是有点难舍,但不怅然;是有点遗憾,但不悲观。因为我们有相逢的希望在安慰。
认识你是我的欢乐,离开你是我的痛苦。对于即将的离别,支持着我的是对于重逢的期盼。
亲爱的朋友请握一握手,从此以后要各奔西东。
再见了,同学们,让我们绽放出最美的笑容,让快乐定格在这一刻。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9
说到教育人,你们的脑海之中是不是浮现出打骂的场面?你以为这就是教育人了?当然不是了,陈晨教育起人来,而是用语言的魅力来感化你。
有一回,我们正准备做早操,王精捉弄了李凌志几下,这本来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被陈晨发现了,陈晨走上前去,开启了他的训人模式。
只见陈晨的神情异常激动,双手抓着王精的.肩膀拼命地摇着,一边摇一边说:“王精,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吧?你怎么可以捉弄同学呢?你知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十分可耻呢?本来人家好好地立正准备做操却被你这样捉弄了几下,你这样既破坏了一次做操的快乐,又破坏了良好的校园风气,还毁坏了班级的名声你知不知道……”
王精被陈晨说得一愣一愣的,连忙把耳朵捂上,说:“好好好,我下次不会再捉弄同学了,别说了别说了,头都晕了。”陈晨见王精敷衍了事又要说什么,但是开始做操了,陈晨百般无奈之下只得暂时关闭训人模式。
在回教室的路上,陈晨又逮住了难得的训人机会,上前把王精揪了过来,打算再跟他讲讲大道理,但是这一次王精早有防备,用手死死地捂着耳朵,一副如果你敢再说就跟你拼命的冲动。但是陈晨可不管这些,直接把王精的手“残忍”地拽下来,如同唐僧教训孙悟空一样语重心长地说:“王精,你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吗?我的话呀,就如同水果蔬菜中的精华,是十分有价值的,对你有很大的用处,所以你一定要把我的话记下来,王精,你这又是干什么?别捂着耳朵继续听我说呀……”王精实在是忍无可忍,只能“对天发誓”(就是对陈晨保证)以后不再捉弄同学了。
陈晨虽然如同唐僧一样在我们耳旁“念经”,不过也正因为他,我们改正了许多坏毛病。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0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他肉嘟嘟的脸,长了一双充满智慧的双眼,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双精致的眼镜,下面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你知道他是谁吗?不知道没关系,请你接着往下看。
他很喜欢阅读课外书,一下课就迫不及待地从抽屉里抽出一本书来,如饥似渴地看着。真是应了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我看见书本,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
也许是因为他看的书多了吧,每当老师提出一些有难度的问题时,他总是能对答如流。有一次上语文课时,语文老师问我们《红楼梦》又称为什么?大家都没有举起手,这时他高高举起他的小手,站起来说:"是《石头记》。”老师向他伸出了大拇指。
他不仅聪明,而且口才也特别好。就在前几天,我们班举行了"诚信与善意的谎言”的辩论会。在陈述完各自的观点后,我们展开了第三轮论辩。对方赞同诚信的杨乐川"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说:"善意的谎言不一定是好的,一些同学对父母谎报成绩,结果取得不好的效果。”这时他从座位站起来说,大声反驳道:"你刚才说的行为完全是以个人为中心,并不是善意的谎言。”对方的黄顺子站起来说:"一些人就是不希望自己的父母伤心,为什么不行呢?”他慢慢站起来说:"那么你的父母是在乎你的人品还是在意你的成绩呢?”一番话说得我们这边掌声如雷,说得对方心服口服。
现在你知道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我班的"智多星”——肖畅!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1
在班级里,要数个子最高就只有他了,每一位任课老师跟他讲话,都是仰起头看他。课堂上他的表现不尽相同。
听班里人说:“王乔富他什么都不好,但唯独数学好的与管宏欣他们不相上下。”刚进班,对他不是很了解,接触下来发现,每节数学课上,他的思维要比普通人活跃很多倍,每当数学老师的问题一出,他只要盯着题目扫描一下,心中便有了结果,便将自己的手悬在空中,等待老师的点名。即便老师没叫他,但他依旧举着,往往他还会有其他解法。
数学课的表现让人赞扬,英语课的表现却不尽人意。一节课45分钟,他就会有30分钟在开小差。他可能认为英语单词很难,老师讲得知识点很难,因此就会产生单词怕读,不会说。在老师讲作业的过程中,因为单词不会读而闹出许多笑话。比如:将重说一遍的pardon说成熊猫。每次英语早读课先背好自己的单词之后,我都会先问他有哪些单词不会,我从他每次背书额头上的汗珠,就是在绞尽脑汁地想。课上老师叫他回答问题的时候,他总是不清楚,在无意一次扭头拿书的时候,发现他正在拿红笔涂自己的手指头,我敲了他桌子一下提醒他别开小差,他看着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语文课和数学课相比是差不多的,我们语文老师是一个既幽默又和蔼的人。上课会时不时的开个玩笑,将走神的孩子们拉进课堂,同而也增强了孩子们学习的兴趣。所以每个孩子都喜欢她。王乔富会大胆的举手发言,不管自己说得对与不对。语文课上也有小缺点,那就是在老师讲话的同时,他爱插嘴,插一些与课堂不相干的事,为此事组长也说过他几次。
他就是一个性格开朗,活泼的大男孩:王乔富。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2
相传六一班奇人百出,接下来这位可谓是前不见右人,后不见来者,连一代狂神大轩轩在他面前也只能“咩咩”叫。
他是我们班的大力王,也是博击王,他有满身肥肉,肚子上自带游泳圈,此人可将我们班的重量级大轩轩从地上扶起来。你别看他戴个眼镜文质彬彬的,其实这个四眼仔打架可不一般,老师来了也叫不住!“嘿嘿”原来是一阵奸笑,一听我就知道是大轩轩的。
呀!原来是大轩轩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挑战搏击骆,作为看热闹一族这针尖对麦芒的战斗我可不能错过。随着搏击骆一声怒吼,战斗拉开维幕,只见搏击骆举起拳头,脚踩风火轮向那逃之夭夭的大轩轩飞驰而去。我作为现场解说当然要紧随其后。搏击骆边飞边喷脏话,终于大轩轩在男厕所门口停下了,抡起拳头向大轩轩脑砸去,我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瞬间,只见大轩轩往旁一退,握住那比石头还硬的拳头借力打力,搏击骆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凭着超强的防摔打的身体站了起来。
这下搏击骆彻底火了,一拳打向大轩轩,大轩轩以重量优势纹丝不动,搏击骆见情况不妙,立刻反身来了个锁喉,然后举起拳头开始蓄力,蓄力完毕,只见他抡起拳头向大轩轩的脑袋飞击,如陨石一般砸向地球,他足足敲了三次才收手,说时迟那时快,大轩轩转过身,他原本清明的双眼也布满血丝,仿佛万古巨兽争脱枷锁重临人间,而这一切只是演饰,只见他迅速地使出了那招——扒裤子。只是一秒的时间搏击骆雪白的大屁股暴露在空气中,搏击骆立马拉好裤子,以其人之道还至其身,他也使了那招。
唉!我都看不下去了,原来强者对决也会用小人的招数。搏击骆终究是搏击骆,大轩轩连小时候的三脚猫的功夫都使出来也打不过他。
这就是搏击骆的“辉煌”战绩,若要问其人就来找我吧。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3
个子不高也不矮,身材不胖也不瘦,板寸头,眼睛大大的,眼珠圆溜溜的,像两颗黑珍珠;鼻子高高的,一张小嘴总是嘟着,显得特别可爱——此人正是我的同学瞿凡竣。
他很喜欢练习书法,写的字就像印出来的一样。不管寒冬还是酷暑,他每天都坚持练习30分钟,字写得越来越有范,成为了我们班的“小小书法家”。每逢有书法比赛,他就是不二人选,多次获得一等奖,简直让我们羡慕得流口水。
每次练字时,他总是聚精会神。有一次,他正在练字。我走过去一看,觉得有几个字稍微有点斜,就给他指了指。哈哈,我这只书法菜鸟居然敢指出他的缺点,我真怕他会暴跳如雷。可是他皱了皱眉头,仔细端详了一番,把那几个字做了修改。改了之后还是皱着眉头,上下左右地细看,直到改到我朝他竖起大拇指为止。然后,他又继续练习起其它字来。
除了在书法上刻苦练习,他也很喜欢七巧板。每周五的拓展课他和我一样选的是七巧板。有一次我们一起拼一个七巧板组合,是用3副七巧板拼成火箭。我拿着七巧板在那里折腾来折腾去,愁眉苦脸地才拼出火箭的底部,抬头一看,他已经笑盈盈地摆出胜利的手势了。我大为惊讶:“你怎么这么快!吃了什么神丹妙药了!”他哈哈大笑:“我早在家里就摆过啦!哪有什么灵丹妙药,多练练就是了!”
我决定到他家实地考察考察。一个周日,我来到他家,他正在练习七巧板。我看他这摆一下,那摆一下——猴子、老鹰、蝴蝶……一个个图形在他手下活灵活现,看得我都惊呆了。突然,他好像被什么难住了。我劝他休息一下,他却邀请我一起攻克难关。我们一起拼啊拼,拼了一个下午才拼出来。这时,他才露出了微笑。
我算是被他彻底征服了,你们呢?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4
他就是这么不起眼。高高的个子,胖胖的身材,傻不啦叽的平头,都五年级了,竟然连一些四年级的计算题都不会做。我常纳闷:以他这样的学习状况,他是怎么“混”到五年级的。
虽然他在学习上可谓一塌糊涂,可他对待劳动,却是极其认真,让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老师吩咐他去拖地。他开心地拿起拖把,上一下,下一下,左一下,右一下,在地上拖了一个大大的“王”字。他边拖边咧开嘴傻笑。不一会,他又拖了一个“羲”字。我们看了,惊叹不已。平日里连“静”字都不会写的他,今日却拖出了“羲”这么难写的字,难道他的功夫都用在这了?
到了拖同学们的“包干区”了,他又是呵呵笑着,卷起袖管,甩起拖把。他以娴熟的技巧,这一下,那一下,一会儿,一大足底就拖好了。照这种速度,全班不出10分钟就能拖好。接着就是最麻烦的步骤了——洗拖把。他迅速地跑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把拖把放进水池里水冲一会,然后把拖把拿出来,往地上使劲拍打。“啪!啪!”许多脏水从拖把里溅出来,拖把又变得干净如新。不过,卫生间也弄得到处是水。他见了,吐了吐舌头,急急忙忙地跑回教室了。
又到周五大扫除卫生日,老师叫他去擦窗户。他呵呵笑着,拿着纸灵活地跑向窗台。他对着窗玻璃,用嘴呵叻一口气。再仔细地用纸擦。一点一点、一层一层地往上擦。够不着了,他就跳起来擦,反复几次,整面窗户就擦得“亮晶晶”了。面对着可以照见自己人影的窗户玻璃,他笑了,笑容里是那样地满足和自豪。
他就是这么个不起眼的小能人。如果要评“劳动小达人”的话,定是非他莫属了。他就是我们班的周亮。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5
仿佛就在昨天,我们还在课堂中瞪大眼睛听老师讲课。而时间一晃就过去了,转眼间,我们来到了毕业考试总复习的阶段。而在这三年了,我们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此话一点不假。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知心朋友,而我的朋友便是她了。
说实话,她长得属于胖的,皮肤黝黑,两只小手胖乎乎的,看上去傻傻的,但是透过眼睛,却看到智慧的光芒,我们亲切的称她为“萌萌”。
萌萌非常爱帮助人。有一次贵州闹灾荒,人们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们学校动员我们给他们捐东西,或多或少都没关系。刚听到这个消息,全班都沸腾了,大家都在热烈的讨论着。第二天,我们光着手来到学校,我们早已把这件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而只有萌萌,抱着一大箱子的东西气喘吁吁的走过来,同学们看了,一片哗然。她把东西放在地上,这些东西顿时堆成了一座小山,构成了一个“风景点”,里面有衣服、书包、书本、钱就连她那崭新的铅笔袋也在里面。我心想::带这么多的东西来做什么呢?随便拿点东西不就行了吗?想着,我边走到她面前,不解的问:“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随便找点东西交差不就行了嘛?你把你新买的铅笔袋也拿来了,舍得吗?”我一连串问了她好几个问题。她却轻松的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难道你看着中国同胞受苦舍得吗?这东西虽少,但却能代表我的一片心意。也只有这样,才会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啊!”我被她的话语深深的打动了,觉得她好高,我好矮。
萌萌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论自己有多少,总是要奉献。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6
看到这个题目,很多人就会问:同学那么多,你指的是哪一个?别急别急,既然要讲同学,那我一定会讲张乐乐……座位前面的程兄程振杰啦!
程振杰脸上长着一对“黑宝石”,一个高挺的鼻梁,以及一张小巧红润的嘴巴。至于他的性格嘛,自然是大方、不拘小节的啰!
有一次,我找不到自己刚刚发下来的回家作业了,正在座位上急得团团转。这时,我看到了同桌程同志——他是我的同桌,他的“嫌疑”最大!
“程振杰,还我东西吧!”我向程振杰说道。他听了,放下手中的书本,一脸疑惑地问我:“怎么了,还你什么啊?”“还装,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趁我不在的时候干了什么!”“你说什么,我不明白。”程振杰更加困惑了:“我干什么了?”我听了,更加生气了,心想:好啊,偷偷拿走了我的回家作业,还死不承认,我看你能撑到什么时候!我直接对程振杰大声说到:“行了,快还我回家作业。不然,我告诉老师了!”说完,我又劈头盖脸地臭骂了他一顿,而程同志还在疑惑和委屈之中。
过了一会儿,一个同学拿着回家作业说道:“许军旗,这是你的吧?怎么会掉在我这里?”
下课后,我垂着头,红着脸,羞愧地对程振杰说:“对不起,我误会你了,我不该指责你的。”程振杰听了,笑着对我说:“行了,行了,你也不用自责了,我不是没怪你嘛!”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下次要注意,要保管好自己的东西,万一丢了,找不到了怎么办?——指不定哪个人会在疑惑中得到一份‘惊喜’呢!”说完,我们俩哈哈大笑了起来……
怎么样?我的同学程振杰大方吧,你想不想跟他交个朋友呢?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7
在我们班中有一位活泼好动的同学,她总是扎着马尾辫,但有时他的头发也会乱成一片,她有着一张精致灵巧的小脑袋,时不时地会灵光一闪,想出几个鬼点子。
与其说他活泼,不如说她有些疯。每天早上,一来到教室,她就热情地与班上每一位同学打招呼,要知道全班七十多名同学啊。她的语气也挺怪,有种说不出的滑稽,但他总能逗笑大家。
与其说她乐于助人,不如说她喜欢跑腿。大班里,只要有人叫她的名字,她就立刻会出现在你面前,不管她离你多远。上体育课时,她总喜欢帮别人捡球,虽然有时忙得灰头土脸,但也不亦乐乎。发作业本时,她也第一个冲上去,抢过作业本,乐呵呵地发着。她从来不会说拒绝,几乎每次要帮忙的事都是她去做。比如什么卫生区没人打扫了,她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拎起一个扫把就跑下去,再比如什么上课没人回答问题了,她就会把手举高,但结果却不尽人意,总会被老师批评。
与其说她善良单纯,不如说她傻得可爱。平时,同学们都会让她去做一些在背后默默付出的事,而自己却去做面子上的事。比如明明是她帮我拿的水杯,但回到教室里却被别的同学拿去给了我,还说了几句讨好的话。再说吧,有次她递给我一支笔,“这不是我丢的那支吗。”我很惊讶也很感激她,但她却说:“别谢我,这支笔是别人帮你找到的。”她完全可以将这功劳归为自己,但她并没有这么做。
她,就是这么一个活泼外向又幽默风趣的人,就是这么一个乐于助人,善良无私的人。我很喜欢她,也很珍爱与她的这份友情。她在我哭泣时逗我笑,我孤独时陪我闹。她总是会说“好人一生平安!”嗯,好人会一生平安的。
你想知道她是谁吗?她不是——活宝赵雪潼!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8
我的同学,当然也是我的一位好友,他就是邵国纹。
如果你在人群中,想要找到他其实并不难,因为它的辨识度还是挺高的。他有着黑黑的皮肤,中等的身材与身高黑而短的头发,让人觉得十分的精神。那一双眼睛,在眼睛空面显得十分精干,然而并不是这样的。
他很得瑟有时让人觉得很做作,不过这也正符合了他的性格,他喜欢把动作做得十分浮夸。但这是因为我们都喜欢看他表演。他每天都这么活着,用那可笑的肢体语言传达着快乐的气氛,所以我尊敬他。
他的语言也很有趣,常常可以逗得大家捧腹大笑。不过老师很讨厌他乱说话,所以他常被罚的体无完肤,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老师上课认真听讲,他有时会自嘲有时我生气了说:“你是神经病吧。”不过他会也假装十分生气的样子说“你咋才知道呀。”一瞬间火药味儿散开了。我也笑了。
他的模样,或许在别人眼中并不可笑,不过在我们眼中,他就是一个搞笑电影的主演。他天天都神采飞扬活的没心没肺,这是很难做到的。他的心里承受能力不是一般的强,说实话自打入学以来我真没有见过他哭有时我都在想他是凭借什么来克服生活中的压力与别人的舆论呢最终我明白了,他是靠着一颗把笑声传给大家的心来支撑自己吧了。
他很关心别人,比如像上次我生病了,放学后,我打扫卫生时,他发现了问题对我说,你快回家吧,我替你打扫这,后来还问好点儿没?表示问候这件事让我十分的感动。其实是一个人就会有想发泄的时候,他也不出外,他之所以可以一直不生气是因为他忍了这一切,把委屈留给了自己,所以我发自内心的敬畏这样一个人。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19
初一将过,我想写写我的同学——钱珊珊。她高挺的鼻梁两边点缀着灰色的小斑点,两颗像仿造兔子专门打造的门牙。说话时,那声音高昂又有点含糊不清,语速倒是挺快的。她应该是不怎么看重成绩,所以也没有用心去学。成绩归成绩,豁达的人生态度倒是让我对她心身敬佩。每天的作业不用愁,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像我,成绩也只能算个中等,为个作业还愁眉苦脸的。我压根没见她哭过,被老师打也好,骂也好,我怕是无缘她的泪了。同学们的目光一齐投向她时,她总是露出那两颗标志性的门牙迎接我们的好奇。
星期五放学,张佳华同学用小刀不小心划破了自己的手腕。作为张佳华的同桌,自然逃不过钱珊珊的眼睛。张佳华赶紧把手别到后面去,他霸道却又不失关心,像个长辈却又饱含心疼地说道:“给我看看。”她边说边去拉张佳华的手,张佳华也顺遂了她的心意,把手伸了出来。“流血了。”她紧张地看着张佳华,皱起眉头,两只眼睛眯成了一道月牙,就好像是她受伤了一样。她的左手轻轻地托着张佳华受伤的那只手,右手伸进抽屉,急切地在那个偌大的抽屉里摸索着纸。
她扯下一节纸,叠成长方形,目不转睛的盯着那道口子,小心翼翼的把长方形的纸搭在了那道口子上。包好之后,她一改之前的霸道,温和地问着张佳华:“还疼不疼?”这一刻,我仿佛读懂了她的内心世界,多么善良啊!她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深情的流露出她对同学的关爱。
我帮她揭起垃圾桶的盖子时,她扔完垃圾后真诚的地说谢谢;帮她捡起餐巾纸时,她也不忘说谢谢。
珊珊同学的成绩虽然不怎么好,但是她的礼貌,善良更是赢来了那么多同学的赞扬。也让我们竖起大拇指给珊珊同学点个赞吧!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0
爸爸告诉我,一个班级里最漂亮的女孩就是“班花”,今天,我就写一写我们班的“班花”——方梓嫣同学。
方梓嫣身材修长,比我差不多要高半头呢。我开玩笑地说:“你吃了‘猪快长’吗?搞得我总是抬头看着你,累不累?”她听完,上下打量了一下我说:“你营养不良吗?长这么慢,害得我总是低头看你,累不累?”我顿时无言以对,真是伶牙俐齿。她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那乌黑亮丽的头发了,走起路来总是喜欢把那像瀑布般的头发甩来甩去,样子神气极了。她的眉毛又细又长,就像春天的柳叶一样。眉毛下面闪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老师告诉我们: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没错!她的眼睛的确很美。不过,她发脾气的时候,杏眼圆睁、柳叶眉竖起、樱桃小嘴撅起还是很吓人的。
方梓嫣很细心,对朋友关怀备至。有一次我考试失利了,在自己的座位上生闷气,她走过来,笑着对我说:“不就是一次考试嘛,我们以后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试还多着呢,下次考好了不更能体现出你的进步吗?我相信你下次肯定能考好!”她的话像一缕阳光照进我的心田,顿时充满了力量。
梓嫣不仅对朋友关怀备至,对长辈也很孝顺。就说前天的重阳节吧,她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乡下把她奶奶接到城里,给奶奶捶背,陪奶奶逛公园,还亲手做了礼物送给奶奶,多么孝顺的孩子啊!
她的兴趣爱好也非常广泛。她喜欢主持、表演、弹钢琴、朗诵等,和我很相近,我们俩还经常在一起主持班上和学校的活动,和她在一起我感到非常开心快乐。
这就是我们班的“班花”——方梓嫣,我希望到时读初中、高中甚至大学都能和她在一个班,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1
一提到名人,我看全段师生脑海中就会浮现出两个人——口才特好的小陈和胖子姜。
先说说小陈:他口才是天生就很好,在二年级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一次语文老师出示一幅看图写话,他一个人就能说几十种写话内容,把一幅画看成了好几幅,想象丰富,生动形象,而且他的声音很好听,像是森林里那清澈的湖水缓缓地流淌,又带着一丝稚嫩,让老师同学们一下子就记住了他。
不仅如此,他在其他老师的课上表现也十分活跃,就算不会的题目也瞎回答,弄得全班同学笑趴了,他自己也呵呵地笑了。老师几乎每次口才秀都请他去参加,其他班的同学都知道他这个脱口秀达人,一传十,十传百,现在差不多全段学生都知道他。如果你在学校看见一个个头极矮,西瓜皮头,口齿伶俐,热情洋溢的小男生,那么他就是我们班的特会说话的小陈。
另外,如果你在学校看见一个身材极胖,跑起来肚子上的肉都动起来,像是在跳肚皮舞的大男生,那么他就是我们班的另一个风云人物——胖子姜。他坐在我们班的最后一排,但也能一眼认出他,因为他太胖了,肚子也大,身体不能和桌子保持一拳,因此他就把椅子靠墙,身子这个靠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本子放在桌上,眼睛很难看见本子,所以他写的字都歪歪扭扭的,像是好多条毛毛虫。他和我们班个子矮、瘦的人一比,就显得特别突出。虽然他很胖,但同学们也不敢嘲笑他,因为怕他那肉嘟嘟的胖拳头。他就因胖出名了。
他还喜欢经常在别班门口转转,别班同学看着他这幅模样就想笑,让人一下子就记住了我们班这个“胖子姜”。当然,他也试过减肥,但没过几天就放弃了。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2
从牙牙学语的婴儿到现在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我认识的人可是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他。
他,有着一对乌黑的眉毛,一双葡萄似的眼睛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500度眼镜,让人看起来十分博学。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一口的龅牙,脸上的表情也总显得有些冷漠,让人看了很不容易接近。
别看他长得不太好看,但脑子却十分聪明。不管老师问多难的问题,他都会举手。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提出了一个超难的问题,班上的人听后都犯了难,头立刻低了下去,一点儿都不敢正视老师,生怕老师喊到自己。可他呢?思索片刻后,立刻胸有成竹地站了起来,流利地说出了解题思路。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班上立刻爆出了一阵热烈的掌声,全班没有一个不被他所折服。也正因为如此,在每次考试,他总能得到高分。
但别以为他只有优点,没有缺点了,他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理科生”,对文科知识简单是一窍不通。记得有一次,语文老师正在讲《论语》,老师出了一道难题让各小组讨论并争分,问题刚一提出,其余小组都开始热火朝天地说了起来,只有他们那一个小组声音较小。走近一问,才晓得:原来他在提一些奇怪的问题耽误了时间,也因此丢掉了宝贵的一分。由于他有这么一个“理科”脑袋,所以在语文、英语课上回答问题和数学课上回答大相径庭了。也许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偏科”了吧。我希望以后他能对文科这块有兴趣,这样才能让同学们对他刮目相看,成为祖国的栋梁。
相信大家看了我以上的介绍,都已经对他产生很大的兴趣了吧,他就是第一组的管宏欣。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3
苏同学论名气,那绝对是学校有史以来最大的,他的事迹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一位绝对强大的拳王。
从一年级刚开始,他就和班里人打了架,左一掌、右一掌的打在那位同学身上。当时大家不熟悉彼此,谁也不敢站出来劝架,只能请老师过来。开学没几天,他就是班里的大“名人”了。因为他这个人脾气十分暴躁,别人也许能用语言调节的矛盾,到他这儿就变成了暴力解决,所以大家一见到他就赶紧跑开。表面上都把他吹上天了,实际上却暗地里使劲唾骂。到如今,大家都还是和他保持距离,这已经成了我们的本能反应。
他有过大大小小无数件打人的事。小至把人打破皮,露出一点红色的伤;大至将人打出红印子,看着就十分可怕。最厉害的莫过于上个学期发生的一件事——他和一个大他一级的男生打起来了。当时我就在旁边,我连忙叫另一个同学去找老师,可我不敢进去劝架。他们拳脚相加,到后面两个人直接在地上较起劲来,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两眼透露着杀气,恨不得立刻把对方踩在脚下。苏同学那一刻有些失控了,拿出他一个月不剪一次的指甲,疯狂抓着对方的手,就像一只凶猛的老虎在撕扯猎物。只见对方抓着苏同学的腿,把他压在自己肚子下面。等老师来了,他们全身上下都青一块红一块的,花花绿绿。
听说他的父母常常因为他的暴力,这里赔医药费,那里道歉,人都要疯了。受其害的同学父母都对他十分不满,没受害的家长都提醒自家孩子防着他点。他却不以为然,觉得自己最牛,自己最伟大。不过现在到了五年级的他已经好很多了,偶尔才会伤人,希望在大家的共同督促下,他能收起暴力。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4
柳禅是一个特别爱吃的大吃货。柳禅看到任何东西都会想到吃的,比如看到橡皮就想到巧克力,看到保温杯就想到薯片桶,总之没有他不吃的东西。
一天上数学课时,柳禅闻到了一股香水味,他闭着眼睛,鼻子一抽一抽的,搜寻了一圈后,摇头晃脑,自言自语:“到底在哪里呢?怎么这么香!”又一次上课时,柳禅闻到了一股淡淡水果味,他眼睛冒着金光,马上像猎犬搜寻猎物一样寻找起来,把教室扫视了一圈,柳禅终于发现了香味的来源。
原来是黄茜茜的橡皮发出来的香味。“茜茜,把橡皮借我一下,好吗?”他谄媚地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露出可怜兮兮的眼神。黄茜茜没多想,立刻将橡皮递给了柳禅。柳禅一把夺过橡皮,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吞下了橡皮。“你干嘛!”黄茜茜插着腰,红着脸,跺着脚,怒气冲冲地拽着柳禅的衣领:“你还我橡皮!你给我吐出来,吐出来!”
两人就此展开了一场口水大战,“你赔我橡皮,”黄茜茜不依不饶,怒瞪着眼睛“快吐出来。”“我就不赔!”柳禅梗着脖子叫嚷,“就不赔!”,用不屑的眼神看着黄茜茜,“一块橡皮有什么值钱。”
“唉,你们不要吵啦,”这时桂小宝摇着他的香水宝扇,走了过来,“不就是一块橡皮嘛,有什么好吵的。”
突然柳禅闻到了桂小宝香水宝扇的味道,身体一跃扑向宝扇,一口咬了下去。宝扇四分五裂,东一块西一块地掉了下来,桂小宝看见自己心爱的宝扇被咬破了,顿时瞪大了眼睛,加入了他们的口水战。
三个人吵得不可开交,“你赔我宝扇”,桂小宝声嘶竭力地喊:“快赔我橡皮”,王茜茜气得七窍冒烟,舌头都打卷了,“吐,吐,吐出来——。”不赔,不赔。”柳禅气定神闲地晃着脑袋……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5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翅膀,回到你们身边。
——题记
小学的我们是那么天真,我们一起长大。从不懂事到互相体谅,最后的互相帮助。我们并肩作战,在拔河比赛永远保持第一。篮球比赛也出了球星……一切一切的美好,都已说再见。
还记得六年级的期末,每位同学写着同学录,虽然那都是些幼稚的话语。现在去翻翻,也有不一样的滋味。之后的夏令营,是我们离别的到来。夏令营的重点,就是全校的毕业联欢晚会。
作为主持之一的我当然很紧张,而且是临近晚会才拿到的台词。我与几个同学一直在背,背了好久好久,就是无法顺利完成。“怎么办?l老师要彩排了。”我怀着忐忑的心和他们边走边说。他们也摇摇头,我看的出他们也很紧张。不知过了多久,彩排了几遍。终于,到了那天晚上。
上场前,我竟然忘了带稿子。正当我焦急地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青青走了过来。递给我一张纸,上面是大大的黑字。是她抄了一份给我,我当时好感动。想到我们马上要分离了,泪水弥漫了眼眶。上场了,随着我们的倒数,毕业联欢晚会正式开始。我们走到台上,看着台下坐着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们,还是不免双腿微微颤抖,手里的话筒也滑滑的。“怎么办?”我越来越不安,果然,到了我说的台词。前面都很顺利,只是最后一句我忘了。全场如此的寂静,让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时只见旁边的同学扯了扯我,给了我点提示,最后我终于顺利的完成了开场白。接着的便是每个班的精彩节目。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们班同学唱的天下。那是我们班的歌神,每次上课都能听见他的歌声。这次终于见识到了他真正的歌喉。不仅如此,在他唱的时候还有人往台上扔钱,引起全场一阵哄笑。而晚会,就在兔子舞和欢笑中结束了,当然,其中还夹杂着抽泣声。
灯光熄灭了,音乐停止了,晚会结束了。眼角的泪水也停不住了。我们抽学号互换了礼物。如今的我们,也将在不久的将来面对这一天,只是到了那一天,我也只能说:“同学,再见!”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6
我们班吧,可谓是汇聚了各路英雄侠士,有文静的,可爱的,搞怪的……而我下面要写的这位勇士让我记忆非常深刻,他以邋遢出名,我们背地里叫他“邋遢勇士”,大家这就随我一起去看看他吧。
“快!快!快!把这条路让开,邋遢勇士要来了。”听到这句话,班里所有同学赶紧走的走,跑的跑,顿时间教室里就腾出来一条宽阔的路。门开了,大家的目光都盯着门的那边,突然一只黑乎乎的手握在了门上,同学们都小声嘀咕起来:“这邋遢勇士来了,我们可怎么活呀?”就在这时,邋遢勇士踏门而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得瘦瘦的男孩子,只见他有一张乌黑的脸,仿佛好几个月没洗,就连嘴唇都是乌黑的,唯独有一双清澈的眼睛。
他一进门,同学们纷纷捂着鼻子,皱起眉头,面对大家的举动,邋遢勇士并没有生气,而是平静地走回了座位上。
虽然大家都很讨厌他,但是有一件事却让我们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天我一如既往地前往学校,但是在这路上我却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位老奶奶跌倒了,很多人都围上去看,谁也不敢扶,在围观的人群中,我看到了邋遢勇士,他焦急的挤进人群当中,伸出了黑乎乎的手,二话不说就把老奶奶扶了起来。老奶奶腿受伤了站不稳。人们见状纷纷议论起来:“这孩子真不懂事儿,不知道现在的人扶不得吗?”“你也不怕被讹钱?”邋遢勇士不理会他们,见老奶奶的腿受伤了,二话不说,从兜里掏出了破破烂烂的钱跑向了最近的药店。看到这一幕,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
虽然邋遢勇士他的外表是真的邋遢,但是他的心灵却是那样的纯洁!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7
这两天,我当值日生去擦黑板,有时黑板太湿,便用纸巾擦,但她却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惊喜。
黑板擦上的粉笔灰堆积得太多,已经擦不干净黑板了,用湿布擦在冬天又干得太慢,无奈之下只好捻着一团小小的卫生纸在黑板上擦拭,想着随便弄几下就完事了。“郭若冰,我可以来帮你吗?”甜美的声音环绕耳畔,转身一看竟是李怡。
“啊?”她是在跟我说话吗?
“我可以帮你吗?”她又重复了一遍。
“真的吗?”
“嗯!”看她手上攥着一大团纸巾,用坚定的眼神看着我,讲桌上还有几张纸,被铺的整整齐齐。
“那好呀,好呀!”我有些难以置信,也好惊喜。主动要帮我擦黑板的不是平时最好的玩伴,竟是一位普通朋友李怡!她拿起纸巾在黑板上从上到下地擦拭着,擦出的线条之间衔接得正好,好似一个粉刷匠。一擦完黑板,她也没想要报酬之类的,只是笑着说:“擦好啦!”便有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座位上。
中午当我拧抹布时,感觉身边有人,一抬头,竟然又是她!她一如既往地攥着一团纸,在黑板上认真的擦着,一条接着一条,而我的手臂却圆规似的挥舞了几下就搞定了。“哎呀,不用这么精细,反正等会儿又不上课,随便吸干一下水分就会行啦!”可她却笑了笑,没有理会我,依旧认真擦着。“真的不用这么仔细!”我重复了好几遍,她仿佛终于听懂了,微抿双唇,手颓然地放下来,点了点头,回到了座位上。
我早就听说李怡是一位乐于助人的同学,却没想到她竟如此热心。平常说李怡不好的人一定是没有和她认真相处过,若是相处久了,必会感受到她那份热情而又纯洁的心。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8
我们班有一位小书迷,他性格十分温和,不管是谁,不管你的脾气如何暴躁,都能和他无忧无虑,快乐无比地玩到一块儿。他身材瘦削,有一张粉嘟嘟的脸蛋,加上他那水灵灵的大眼睛,让他可爱无比。
他是一个小书迷,记得有一次周末,我约他到小区广场一起玩游戏,可是,我一直在广场等,等了半天也没见他的影子。我实在等得不耐烦了,于是狂奔到了他家,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正在家里津津有味地看书呢,原来他看得入了迷,都忘了我们的约定,算了,我不怪他!谁叫他是小书迷呢!他趁机参观了他的书柜,哇,各种类型的书看得我眼花缭乱,漫画书的影子基本没有,课外知识的书居多。我在他面前做了好多个鬼脸,讲了无数个笑话,摆了数不清的搞笑动作,但他却仍然在津津有味地看书。我想:“反正他不可能看几个小时的,干脆就在这里等。”于是我在他家玩了又玩,不知不觉我困了,慢慢进入了梦乡,等我醒来,发现天色渐渐暗了,可他还在津津有味地看书,这种废寝忘食的境界,是我所不能及的,我感到无比惭愧。
俗话说“每个人都不十全十美的。”小书迷也是有缺点的哦,他有个奇怪的缺点,就是“电脑迷”,记得有一次,我在他家里玩,他突然对我说:“高博文,你过来一下。”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却还是跟他去了。只见他手伸到沙发底下,拿出一台电脑,迅速打开玩了起来,直到他妈妈回来了他才不情愿得放下电脑。哈哈,原来小书迷还有不一样的一面啊!
我想你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我的同学——杨乐添,你想认识他吗?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29
如果你生活在五年四班大家庭中,那么你就一定知道“麻辣铁脸”——陈叙含。
她可是名副其实的“铁脸”。高挑的身材,戴着一副眼镜,一张“包青天”的脸。
她的脸可厉害了,我和她同桌时,我很怀疑她传说中的“铁脸”,于是就在大课间试了一下。我先小心翼翼地走近她座位旁边,试探性的从她背后做了一个鬼脸,谁知道她一转身,看见了我的鬼脸,我马上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得意扬扬地想:这下她可能会笑了吧!打破她的“铁脸”传说了吧!正想着,突然一阵肚子疼。
“啊!你,你干什么?”
看见陈叙含悬在半空中的腿,我马上明白了什么。
“你干什么?”她反问道。
“我……我……”我马上想到了理由。
“我想过一下,你旁边是我座位!”
“哎呦!”话刚说完,她就把我一脚踢到了座位上。
那次尝试,让我见识到了她的“铁脸”,但我不甘心,我还要试试她的“麻辣”。
又是一个大课间,我不小心碰掉了她的笔,她用温柔的声音说:“帮我捡一下,谢谢。”我没捡,因为我知道她那温文尔雅的声音下隐藏的“阴森”面孔。看我没动,她动怒了,大喊:“给我捡起来!”这一嗓子,马上引来了不少目光。“为什么?”我不能服软。“因为是你碰掉的!”“你自己捡起来呗,我又不是故意的。”“你……你!”正所谓“陈叙含发威,无人能敌!”只看她施展独门绝技——手脚并用!就是“九阴白骨爪”外加“佛山无影脚”,“轰”我被一脚踢飞,还在一瞬间被“爪”挠了几道!我此刻发出的可不是“哎呦”,而是“真麻!真辣!哎呦!”
正是这一次次的“麻辣”事件,勾勒出了二年级时我与陈叙含一年的“麻辣”回忆。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30
每个人都喜欢发现,因为发现是一种幸福。我发现的不是大自然的奥秘,而是一位心灵美的同学。
记得在读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上美术课,我忘记了带彩笔,向周围的同学借了一圈,没有一个人愿借。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忽然,一双温暖的手伸了过来,我的同学王大卫对我说:“借给你。”我感动不已,不知说什么才好。老师走进了教室,我坐得端端正正,那节课,我听得特别认真,画画得特别好。下课了,我对他说:“谢谢!”“不用谢。”他接着说,“既然是同学,有困难就应该互相帮助。”
对我如此,对别人又如何?
有一回,下课了,我和几个同学在打篮球,他在旁边散步。突然,他看见三年级的一个男生在向花坛里丢垃圾,他赶忙跑过去,制止了一个不良的行为。他开导三年级的话真好听:“小弟弟,你是几年级的?”“三年级的。”“把垃圾丢在花坛里,好吗?”
“不好。”“你可以把垃圾捡起来吗?”“可以。”“我们爱校园就要像爱自己的眼睛一样,垃圾是绝对不能乱丢的。”“知道了,谢谢大哥哥。”看着小弟弟远去的背影,他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我的好同学,今后不能你走向何方,我的心里永远装着你―王大卫。
同学们也想让自己发挥得更加出色,为班级争光。到了广播操大赛的那一天,全班同学精神抖擞,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结束后,虽然我们的分数不太高,但我仍然满意,因为我们用心去做了。我的同学虽然有种种小毛病,但我们仍是一个大家庭。因为有了同学,我才尝到了酸甜苦辣,尝到了担忧与欢乐,所以,我要感谢我的同学,感谢这个大家庭。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500字篇31
我们班,那可是高手如云,有数学之星刘懂,女霸王张旦,语文天才李佳琪,三好学生杨世明……还有未来新一代的谐星――卢思行。
说起卢思行,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一个表情,都会让同学们笑得前仰后合。最近,他还新招了两个徒弟:张中杰、李子祥。三个人这搞笑的功夫就更是不容小觑。
上周五午饭过后,大家都在教室里安静的午休,连看书写作业的动作都显得静悄悄的。这时,卢思行突然站起来,走到讲台上,猛的一拍桌子,说:“咳,ladiesand砖头们,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新一轮的模仿秀开始了。今天我卢大侠演的是费玉清。”说着,拿了一支笔当话筒,另一只手放在胸前,颇有绅士范。全班同学的注意力一下全集中在他身上了。
只见卢思行酝酿好情绪,身体微微向前倾,用自己最轻的语调说:“大家好,我叫啊~费玉清,小弟我第一次上这么高档的节目啊,很高兴。”“为什么要‘啊’?”台下有人提问了。“因为一些模仿他的人都会这样,费玉清自己也会这样。”卢思行的徒弟解释道。卢思行的表演继续:“小弟我没什么本领啊,只是歌唱的好罢了啊,所以小弟今天带来一首啊《千里之外》。”说着,他清清嗓子,台下的人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他那两个徒弟,在他背后商量着什么,只见他们装成鸵鸟的样子,在他背后走来走去。卢思行入戏太深,根本没察觉,台下的同学笑到不行,边捂着肚子,边擦眼角笑出的泪。不知是谁喊了一声:“应老师来了!”他们师徒三人才连滚带爬地下了台。
看!这就是我们班的谐星卢思行,有机会你也来一睹他的风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