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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 书 店作文6篇 word A4格式

逛 书 店作文500字

逛 书 店作文500字篇1

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最喜欢看书,尤其是小说。这不,今天我又缠着妈妈陪我去买书。妈妈被我缠的没办法了,只好答应。我一路上,眉开眼笑,而妈妈呢,表情有点无奈。到了新华书店门口,我旋风般冲进新华书店。啊,人好多啊,暑假就是不一样!我来到小说书前,那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说,我左看看,右看看,恨不得把全部都买下来。最后,我忍痛割爱的选了2本书,一本叫什么《鬼马小女生》,另外一本叫《同桌冤家》。再到里面看看,哇,迷宫啊,可是妈妈不让买的,算了。再过去,呵呵,小虎队啊,我立刻在里面挑了一本没看过的《被遗忘的土牢》,要知道,这小虎队很好看的,我非常喜欢。小虎队的旁边,摆着小樱桃漫画。我也是很喜欢的,我就挑了一本《人小鬼大》看了起来,我很快就被里面的情节逗的笑了。突然,我想起来我是来这买书的,不是看书的,我连忙合上书,去付款。这时,妈妈走过来说:“干什么,买这么多的书!”我吐了吐舌头:“没办法,谁叫这些书这么好看啊!”妈妈见说不过我,就同意了。我高兴地抱着一大堆书往外走,心情真的很愉快,有这么多好看的书等着我呢,哈哈!一回到家,我就拿出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那感觉真的是好极了!我爱图书!

逛 书 店作文500字篇2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许多人给书做过绝妙的比喻。我可是一个小书虫,最喜欢做的事便是看书,尤其是科普类的。每一次,去书店一看就大半天,直看到肚子叽哩咕噜地提意见时,爸爸就带我到芙蓉街吃特色小吃。我们最喜欢逛书店了,因为那里有喜欢的书籍,也有喜欢的各色小吃,看书吃特色可谓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这不,今天爸爸又带我去泉城路新华书店看书去。一路上我眉开眼笑,又蹦又跳。

到了新华书店门口我旋风般地冲了进去,啊,人真多呀,真是人山人海。暑假就是不一样。我来到地下小说类柜台前,我左看看右看看全是我爱读的少儿读物。

其实,我以前并不爱读书,是因为爸爸三翻两次带我去书店,渐渐地养成了逛书店读书的习惯。现在我读书已上了瘾。原来家里书一大堆,我一本都没有看完。爸爸告诉我要想看好一本书必须专心致志地看书,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有一次爸爸带我到书店看书,到了那我拿起一本叫《豌豆》系列丛书还有《好小子同年故事》,我还看了《水浒传》,《岳飞传》等等。

小朋友你们最好和我一样星期五、星期六或星期日上午或下午去书店逛一逛、溜一溜、看一看书籍;开一开眼界;长一长见识;学一学知识。我现在终于知道了高尔基说的那句“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还知道了读书能增加词汇量,还有好词、好句、好段、好篇。这样才能写好一篇作文,如果长大了说不定哪一天我就变成了一位鼎鼎大名的大作家了。

看来,逛书店的事还得一如既往,书对我来说有潜在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样一个书虫。

逛 书 店作文500字篇3

逛书店

天快要黑了,我和姐姐逛了一天书店赶紧往家走。姐姐买了几本关于酒店管理的书,我买了几本喜爱的书。到了电梯口,恰好碰到表弟到我家做客,他笑着说:“姐姐,又去书店了,买了什么好书?”边说着就要上来抢我的书,我想躲让,却拗不过他,但我却觉得非常快活……

现在的人,平日里工作都很忙,又要忙学习,又要忙生活。但是我观察发现,大家虽然忙,但只要一有时间,许多人就沿着大街,一家家商店地逛,不为特意买什么,就是摸一摸,看一看。当然,如果碰上什么称心如意的东西,顺便就买下了。我的妈妈就属于这一类人,经常买一些“没用”的东西。我家住在夫子庙,我和姐姐也爱出门,几乎每周一次。不过,我们是有目的的——去书店买书。

这不,这天下午,我们又去了。

我和姐姐乘坐地铁一眨眼功夫来到新街口先锋书店。书店里人头涌动,一进门,一股热气迎面扑来,这种热闹的场面,立刻包围了我们,使我们一下子冲动起来。我和姐姐分了手,径自走向柜台。虽说都是开架书,但书架旁伏满了人,十分拥挤,站在外面,根本别想看清书架上的书,要想看得清,就要往里挤。往日里“文明”的我也顾不上什么礼让了,得空子就钻。等挤到里面,嗬,真痛快极了,一排排的书清清楚楚地陈列在你面前,慢慢地看吧!我全不顾来自后面的挤压,尽兴地挑选书籍。一会儿,我终于选到了几本好复习资料,如释重负。挤出人群,我发现,这里什么人都有,尽管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可井然有序。我想,这大概是受了知识的熏陶,人变得文明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许多名人都给书作过绝妙的比喻。可是,给书店做比喻的,我还没听说过。试一试,让我来做个比喻吧:我觉得,每去一次书店,就像是一次旅行。若是爬山,那书便是山顶的旗;若是航船,那书便是迎风的帆;倘若是滑雪,那书便是脚下的冰刀……

记得我一岁的时候,妈妈给了我书,手枪和桔子,我随手抓了一个桔子,一家人开怀大笑。“这孩子长大肯定吃喝不愁了”。但现在,如果妈妈再让我拿,我会选择书。因为我知道,书将载着我驶向美好的未来!

逛 书 店作文500字篇4

同学们,2045年的今天,世界变化可真大呀!你看那豪华、整齐的摩天大楼,灯火辉煌的地下街,以及电器化、自动化的各式设备,都是我们在整个二十世纪里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2045年的人们,对吃穿的考究自不必说,单不用腿走路就是一场大变革。你看,周围那些人,背着个书包大小的飞行器,管他高空低空,都可以如梦幻一般,大胆地、无所顾忌地自由飞翔。很随意地用无线电话像通话器打个招呼,就知道他们有的正在西班牙观看斗牛表演,有的打算去威尼斯划船,有的刚从美国陆游归来,脸上还带着甜甜的笑意……

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有人不禁要问: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有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呢?嘿,不用急,让我们一起走进2045年的书店去看看吧!

步入软绵绵的书店,一种新奇的感觉由然而生。里面温度适宜,光线柔和,没有一点噪音,是你感到特别舒服。更令你新奇的是那一眼望不头的广阔书店里,没有柜台,没有书架,没有电灯,也看不到一本书。只是座位倒摆了不少,一行行,一列列,整整齐齐,难以记数。每个座位上放着一个精致头盔。初入书店的人准会大惑不解:这是什么书店呀?难道要我们自己带书来读不成?其实你想错了。这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巨型书店,它配备了世界上所有的图书精品。品种多,数量大,倘若将书的内容印在纸上,体积至少是地球的两倍多。

可是这样的书,这样丰富的内容,我们却看不到它。这总不该是个奇迹吧?

不过,你想要知道其中的奥秘,也不是一件难事。只要有礼貌地问问图书管理员“nho”(机器人)就知道了。原来这就是世界有名的“梦读书店”,它的室内墙壁、地板、天花板上几乎到处都安装了各类微型电子仪器,如超级空调、发光板、梦幻机、消音器、贮藏机、输入仪等。比如刚才,屋外明明是寒风刺骨,屋内却温暖如春;屋外的光线刺得人睁不开眼,屋内的光线却异常柔和。这都是空调和发光板发生的作用。至于消音器,它则别有一番情趣:比如,无论外面有多大声音,室内一点也听不见;室内的人即使面对面讲话,也不会干扰他人。这就给顾客创造了一个安静舒适的读书环境。

还有贮藏机,它更是一种特别的装置,通过电子扫描,万册书籍不过成为一束小小的电波贮藏在它的身体里,这就大大减少了存放书本的空间,增加了图书容量。梦幻机,顾名思义,就是一种使人进入梦幻境界的电脑装置,说来也奇怪,古代,梦被人们披上了神秘的外衣,没想到,今天,人们却能运用科学的手段制造梦境了。梦幻机的功能就是把书中的内容形象化、立体化,并通过梦境给人们展示出来。输入设备和输出设备就起了传递梦幻的作用。前来购书的人们,只要把座位上的头盔往上一戴,按动电钮,便可悠然入梦了,一觉醒来,你所需要的书的内容便全钻进了你的脑子里,不仅能完全理解,而且还经久不忘,如同刻上去的一样。

朋友,你喜欢2045年的书店吗?欢迎你也来这里做一场梦!

逛 书 店作文500字篇5

我刚回到家,“铃!铃!铃!”电话响了,刚拿起电话,只听见“请问是李炫志家吗?”我一声回答,“是,请问你是谁?”那人说:“我是老谭呀,我们两个去书店看书吧。”我高兴地说:“好啊,多少点”?“两点半”,谭恒超果断地回答。我边笑边说:“不见不散”。

等我爸妈回到家时,我就问:“老爸,等一下2点半我想和谭恒超去书店”,爸爸用鼓励的眼神望着我说:“好啊,可雨天路滑你知道坐车回家吗?”我说:“没问题,路在嘴边”。爸爸终于被我的三寸不烂之舌给打败了。

吃过午饭,我看了一会儿电视,2点半我就拿起钱和雨伞出发了,我乘坐4路公共汽车到了甘化商贸街门口左侧的“好时光”书店,谭恒超已在门口恭候多时,我们进去看了半个多小时都没找到自己心爱的书。我们决定去星星图书大世界去看看,我们上到二楼就开始选书,我一眼就看中了《小魔传奇》,翻开看了一下,觉得不怎么好看,就另去选书了,我看见谭恒超正在看萧潜写的《飘邈之旅》全集,那也是我喜欢的,心想:“我先去看一下书再选吧。”我立刻凑过去,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已到4点半了,我们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飘邈之旅》去选书,我们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兵分两路开始选,我看中了温瑞安写的《一怒拔剑》就不由想起“金梁古温”,立刻翻开来看,看了10多分钟觉得不错,就买了下来,谭恒超也买了一本书,我们付完钱就走下书店,心满意足去等车了。

回来后,妈妈说,“儿子长大了,懂自己上街了。”我不由笑了笑。我终于可以自己上街了,已经不用大人带了。

逛 书 店作文500字篇6

冬季——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寒冷肃杀的季节。

窗外的一片树叶儿无力地从树上凋落下来,在半空中打着旋儿,寒风一吹,它就迷路了。冬季的夜风透着一股寒意,从手心凉到身体里,使人瑟瑟发抖。

昏暗的路灯照在树上,落下参差斑驳的黑影,似鬼一般,去书店的路不远,就在少年宫边,我加快脚步想在里面暖和一会儿。

不出我所料,一走进书店大门,我就被一股暖流包围了,不仅仅是暖空调的作用,还因为书也是暖的。

书中有黄金珠宝,书中也有美玉面包,最多的还是那无穷无尽的知识。置身书林,使人头脑清醒,心情愉悦。随手拿起一本书啃,也别有一番风味,散文的优美婉转,小说的惊险刺激,诗歌的简洁精练,把读者带到书的意境中,仿佛世上只有人和书。拿起一本《精品随笔》,我爱不释手,盯着看,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如果说我是饥饿者,那书便是充饥的面包了;如果我是劳累者,那书便是舒适的枕头了。在书境中泡上一两个小时算是平常事,但此时已是晚间,也只好“打道回府了。”

总之,我爱书,自称“书痴”,亦叫“书虫”,这个绰号不过分吧!

逛庙会作文

睁大你的眼睛,瞧,有卖衣服的,有卖小吃的,还有卖艺的……

嗅起你的鼻子,闻,有诱人的香水味,有醉人的鲜花味,还有那令人垂涎三尺的小吃味……

竖起你的耳朵,听:“一元超市,一元超市,里面的东西实惠又好玩,大家快来买呦!”“新型的羊毛衫,既漂亮又耐穿,要买的快来买,不买的别后悔!”“布鞋,布鞋,瞧瞧,多结实,一年下来不得坏,快来买呦!好机会不容错过呀!”……

一大清早,九华的大街上便热闹非凡。那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那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不绝于耳;那扑鼻而来的香味,令人回味无穷。我迫不及待地拉着妈妈的手在人群中钻来钻去。

看着看着,忽然,我被一个小摊子吸引住了。我打量着这摊子的主人:长长的胡子,高鼻梁,大大的眼睛充盈着智慧和学问。真是神了,只要你说出你要写的字儿,那位摊主就会立马铺开纸,提起小刷子,为你写为你画。你说作品是字吧,明明是一幅画;你说是画吧,分明是一幅字。我羡慕极了,让他写我的名字。只见他拿起小刷子,“刷刷刷”几笔,一幅精美的字画就诞生在你的面前。仔细一看,嘿!绝了!“徐安琪”三个大字真是龙飞凤舞!再瞧,上面画有辛勤可爱的小蜜蜂,郁郁苍苍的大树,还有为大自然献歌的快乐小鸟……真是栩栩如生呀!我惊叹不已,十分满意地接过字画,打心眼里佩服他。

“唔,好香呀!”一阵香味迎面扑来,我肚中的馋虫不断地向我提出抗议。我循着香味来到了小吃摊,哇!什么羊肉串呀、蔬菜串呀、炸火腿呀……应有尽有。我馋得口水直流,再也忍不住了,冲上去买了个痛快:四根羊肉串、一斤草莓、半斤栗子、一根冷饮……我边走边吃边玩,活像一只快乐的小鸟。

妈妈呢,她在服装店里,挑挑这个,比比那个。拿着这件爱不释手,摸摸那件不忍放下……

时间过得真快呀!当我走到小摊儿的尽头,已是暮色笼罩大地的时候了,可街上仍是人流如潮。我游兴未尽,拖着妈妈,又一头扎进了茫茫人海之中……

逛街三年级作文

李闫

今天妈妈带我去远洋城逛街,商场好大呀,人也非常多,各种商品琳琅满目。

第一层是的化妆品和鞋子,乘中央电梯到第二层,那里是各种各样漂亮的女式衣服,妈妈在我的建议下,买了一件白色上衣,穿在妈妈身上,妈妈更加得漂亮了。到了三层,那里是我们小朋友的世界了,有各种各样的玩具和童装。妈妈想给我买衣服,让我拒绝了,因为我的衣服太多了。但是,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合体机器人,他有五个机器人组成:迦娄罗、多鲁库鲁斯、钢西萨、里拜亚桑、钢特拉斯,他们五个组合在一起就成了威力无比的机器人——大赛沙。

我和妈妈非常愉快地结束这次逛街,我期待着下一次的逛街。

逛街三年级作文

每当我和妈妈一有空,妈妈就会带着我去逛街。逛街干嘛呢,当然是去买衣服了。

我和妈妈来到镇上的振兴二路上,把车子一停就开始逛街看衣服了。我们俩边走边看,忽然妈妈眼睛一亮,看见一家店里的衣服很多,就拉着我慢跑进到店里。她东看看,西瞧瞧,要么是嫌衣服太贵,要么就是嫌衣服不漂亮。最终一件衣服都没有买,我们只好出了店门另找目标了。

我俩从振兴二路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就是没有买到一件合适的衣服。我和妈妈又从街道的另一边往回走。走到中间的时候,妈妈发现了一家店有很多新到的衣服。我们走进去一看,里面的衣服既便宜又漂亮。妈妈看中了两件衣服,合起来只要53元。妈妈想50元买走,就差三元。她开始和店家讨价还价了,最终妈妈赢了。店主以50元的价格把两件衣服卖给了妈妈,妈妈不知有多开心。

这就是我的妈妈,一个爱逛街,爱漂亮的妈妈。

逛庙会三年级作文

“恭喜发财!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在一句句祝福声中又迎来了新的一年。

只要你一进庙会,眼前的景象一定会把你惊呆的,到处人山人海,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看一串串糖葫芦笑弯了腰;听鼓声响彻云霄;闻肉香扑鼻而来;想幸福生活真是来之不易……

“咚,咚咚……”杂技表演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观众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伴随着雄浑的鼓声,一个小女孩身穿红衣、腰系绿带,肚子顶着竹竿在飞速旋转,像一只蝴蝶在翩翩起舞,赢得观众一阵又一阵掌声。瞧,那边热闹什么呀?原来是吴老汉举着百斤重的杠铃轻松地甩动,时而高举到头顶上,时而打在肩膀上,时而放在膝盖上。观众有的鼓掌,有的欢呼,有的胆战心惊,有的蒙着眼睛,生怕出事了……精湛的武功真让人钦佩,老汉不愧是大力士!

沉重的书包作文

我的书包很好看上面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猫,可是它是个沉重的书包。

我的书包很沉重,有课本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和作业本,我的书包很重所以爸爸帮我买了个拉杆书包,拉起来很轻松,但是拉的时候还是很重。

我的书包里除了课本还有水壶,我喜欢喝水,一看到水壶我就想起了长江黄河、《望庐山瀑布》的瀑布。我喜欢水,我希望自已能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泳,妈妈认识到我喜欢水,所为暑假带我去游泳,我感觉我的书包很沉重。

我的书包很沉重,里面装满了爸爸、妈妈和老师的期待。妈妈想我的语文学得好,所以经常带我去学作文;爸爸总是说我上英语课的时候一定要再认真一点;老师说我聪明希望我更进步,所以很沉重。

我的书包里装着太多东西了,所为我的书包很沉重。

我不讨厌沉重的书包,因为里面有我的一些快乐。

小书迷作文

她,是个文静秀气的小姑娘,中等的个儿,白白的皮肤,红润的瓜子脸,淡淡的眉毛,一笑起来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她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迷”——小飞。

说小飞是“小书迷”,一点也不夸张。不信,我摄几个镜头让你瞧瞧。

她一边翻着书,一边走进她自己的房间,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哎呀,她竟然把我这位“贵宾”撇到了一边。无聊的我只好自己一个人,打开电视机看起电视来。过了大半天,她妈妈回家,看到我被冷落的情景,大声地嚷嚷道:“,飞飞,看你是怎样招待贵客的!”小飞这才从书海中返回,走出房间,狠狠拍了一下后脑勺嘿嘿地傻笑道:“你看我,见到好书就忘了一切!”

第三个镜头:走进小飞的天地——卧室,映入眼帘的全是书,书桌上有书,枕头边有书,甚至椅子上也放着书。最引人注目的是靠在门边的大书橱,装着满满的一橱书!那大书橱分好几层,那些书都分门别类地井井有条地摆放着。最上面一层放着她小时侯喜爱的漫画书,那些书虽然已经发黄,但每一本的书角都平平的,有的书皮已坏了,她用透明胶布把它粘好。第二层井井有条地摆着童话故事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还有一套深受小朋友喜爱的《哈利波特》。最下面一层整整齐齐地放着她现在读的书:四大名著,历史故事书、成语故事书,还有外国名著,如《钢铁是怎样……》。我顺手抽出一本高尔基的《童年》,哟,里面用红笔圈圈点点,有的还有批注呢!此时,她进来了,看到我站在书橱前,无比自豪地对我说:“古人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最喜欢读书了,这些书都是我的宝贝 !”

这三个镜头够精彩吧?其实,像这样的镜头还很多。小飞喜欢读书,她经常说:“读书如吃羊肉串;读书胜似逛公园;读书赛过玩玩具!与其玩得不亦乐乎,吃得津津有味,不如在书海中畅游更乐趣无穷!”怎么样,小飞是不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啊?

借书作文

一天,小明到图书馆借了一本他最想借的书,名叫《安徒生童话》。

在回家的路上,小明心里可高兴了,一边跳一边还哼着小曲。到了家,小明高兴地打开书,兴冲冲地看起来。当他翻到23页的时侯,发现书破了一角,小明见了,心想:管它呢,反正又不是我弄坏的,我补它干嘛?可是,小明又回头一想,如果我不把它补了,那么以后别人看到了这里破了一角,别人会看不齐全的。况且,老师也教育过我们,公家的东西坏了或破了,必须把它补好或修好。想到这里,小明拿来了剪刀和胶水,他先剪下一张纸,在上面写上了本来的字,再用胶水把纸粘上。不一会儿,他就累得满头大汗,他擦了擦,又继续补了起来。一小时过后,书补好了,小明可高兴了,因为他做了一件好事。书补完后,小明把书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

下午,他把书还给了图书馆的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查看有没有损坏,当他翻到23页的时侯,一眼就看出补过的痕迹,图书管理员问:“这书是你补的?”小明说:“是的。”图书管理员望着小明开心地笑了。

我与书法作文

书法不是一日而成,不是飞檐走壁,而是日积月累,聚沙成塔。看懂每一个笔画,横平竖直,把字放入实际生活,就像与汉字交流。

我从二年级开始学书法,练书法,品书法,渐渐喜欢上书法,这段时间很漫长。刚开始学时,我不是很喜欢书法,因为我觉得每天面对这么多的字,有些心烦气躁。

一个星期六,我来到了书法班,看到“平,求,但,日……”心想:又要练字,真没劲!但还是硬着头皮按照老师教的一笔一划的练。

一上午终于过去了,手好麻!紧接着又看了看作业。天哪!每一个字写一张纸,还要每天写两张纸的字。心想:这么累,还是不学了吧。于是,就这么放弃了。

上三年级时,我发现自己的字比别的同学好看很多,还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每当看见那些写的好看的字,总会多看几眼。于是,我决定专心练字。这一次,决定是我自己做的。

练书法的过程中,我体会到学书法大多数时候是枯燥乏味的,但当我的字越来越好时,我深深地体会到:干什么事都要沉得住气,要有耐心和坚持,才能学好。

今年,我换了个地方,继续学书法。在那里我表扬的次数越来越多啦!我已经喜欢上了书法,没有不喜欢书法的理由了。

我喜欢书法。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我的书架上放满了三千多本书,其中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是我最喜欢的书。每当翻开这本书,一位头戴绿帽子,手戴黑手套的名探——福尔摩斯就浮现在我眼前。

我买这本书还有一段非常难忘的经历呢。记得有一天,我来到“景文”书店,一位老人也和我同时进了来。我看见这本书,就拿起来,没想到那个老人也喜欢这本书。他说:“小弟弟,你很喜欢看侦探书吗?”我用坚定的口气说:“是的,我是非常喜欢这类书。”

老人说:“我从前是个公安,专门处理刑事案件。我把这本书买了,送给你,希望你将来成为一位警察。”

为了感谢他,我把这本书都了上十遍,也不觉得厌。

未来的书作文

不同的时期,人们发明了不同质地的书。如:古时刻在石头或兽骨上、甲骨文还有竹简等。后来由蔡伦发明了纸张,人类便有了携带和阅读方便的书本。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不满足现状。于是项发明一种能给人类带来更为方便和好处的书。

我将来项发明一种书,名叫《多功能变色书》。他根据光线的强弱自动调节颜色,如果光线到一定暗度,它可以自动照明。在正常光线下它呈绿色。它的形状是正方形的。还有声控功能,看完一页,只要说一声“翻页”它就会自动翻页。它的储存量是无限的。

它是既经济、又实用,还保护眼睛。又有无限的存储量。还便于携带。

但这只是想象,要想发明更好的书,还得靠我现在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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