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天狼有感600字
一篇好的作文就像一幅画,色彩绚丽,下面九月网主编为大家带来读天狼有感,供大家阅读参考。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1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
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2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3
今年假期我看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狼荒野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讲了贝克乘坐的飞机在阿拉斯加冰原上空坠机,阿尔伯伯受伤了,贝克需要克服饥饿和各种困难的挑战。比如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等等。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和缇堪尼获救的时候毫发无损,当地居民认为是狼神保护了他们。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贝克和缇堪尼乘木筏过激流险滩的事。贝克和缇堪尼被卷入一个水底漩涡,贝克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瀑布,如果掉进去他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他很庆幸是漩涡救了他们。贝克借助岸边垂下的一根粗壮的树木爬上了岸,然后又把缇堪尼拉上去。他们二人脱离了险境回到了陆地上。
亲身验证的险境求生技巧,逆境求生的少年硬汉形象,让贝克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我要学习他能够掌握很多的求生知识,有很强的求生能力,以及坚韧的求生意志。如果有一天我也遭遇了那样的险境我也会用到书里的求生知识来解救自己、帮助别人。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4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申请日期:2022年7月11日
qiang申请日期:2022年7月11日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申请日期:2022年7月11日
猎人申请日期:2022年7月11日杀了。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狼非杀不可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恨人类。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指导老师点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理应“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这是小作者读了《天狼》后的感触。文章从狼的嚎叫引入,勾画了狼掉进猎人设置的陷进后的无助,猎人举枪射击的情景,狼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展开:人要杀狼,狼要报仇,而狗又忠心护主……正如小作者文中所言: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小作者目睹自己家母狗被摩托车撞伤,狗宝宝为母狗舔伤口止血的场面,怎不令人震撼?因此,作者发出呼吁:“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既有“读”又有“悟”,既叙述,又说理,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可谓结构严谨,匠心独运。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5
这是一本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的书。
书中讲述了一个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围绕着兰花坳里淳朴的杜仲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母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我赞赏杜仲一家人在生活很拮据的情况下收养了白狗雪玉及饲养雪玉的五个儿女,给它们搭建温暖的住所,与它们相亲相爱、情意浓浓、互相帮助、共同斗狼。
我赞美以白狗雪玉为代表的狗类对主人杜伯、杜仲一家人的忠诚,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子女一次又一次地血战母狼独眼及它的四个儿女,保护着主人。它英勇善战、智勇双全,与主人一起战胜了独眼母狼,为主人报了仇。
我更赞赏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险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它一步三回头地无目的地走向茫茫黑夜、白茫茫的山野里。它是多么思念母亲、哥哥、姐姐们。但在母亲大战独眼母狼珍珍的关键时刻,两次拼尽全力救母,最后一次竟付出生命代价。当我读到“小斑点儿静静地躺在血泊中;血泊正在融化着它身边的积雪。小斑点儿的脖子被齐齐地切断了一半。小斑点儿的眼睛依然睁着,似乎还含着思念与委屈的目光。白狗雪玉舔着小斑点儿的眼睛,热泪止不住扑簌簌地滴落在小斑点的面颊上。小斑点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委屈你了,小斑点儿,好儿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妈妈要永远陪伴着你,你也要永远陪着妈妈……白狗雪玉小心地叼起小斑点儿,慢慢向回走。”这时,我的泪水也扑簌簌地落到书本上,深深地被那母子情爱所感动。实事求是地说,狼类具有阴险、狡诈、残忍的本质,但作为一类动物,它们也有爱和恨。我羡慕山妖践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的真言,它苦练、精练并创造了“左式爪”,终于成为了狼王。我们在学习中要学习山妖的精神,不达目的,永不罢休。
是啊!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6
今天,我把《天狼》读完了。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故事。这个故事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文章的主要角色是一名叫做“珍珍”的母狼和一只叫“雪玉”的母狗,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其次,里面还有人类的居住者——杜仲一家。他们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母狼“珍珍”为了完成自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不惜饿着肚子,日夜锻炼自己想有一天完成这复仇计划。有半月映衬下的绝情谷,她与母狗“雪玉”相碰了,上演了一场激战。“雪玉”也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她疗伤。,“雪玉”知恩图报,便从此忠于杜仲一家,“雪玉”因为多次与“珍珍”交战而受伤,失去了自己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母狼“珍珍”杀死。
我真的很感动,很佩服它们的精神。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7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而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读天狼有感600字篇8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轻地为你盖好踢掉的被子?在明媚的早晨,是谁,早早地为你做好丰盛的早餐?又是谁,在天变化时,一次又一次的告诫你添加衣物?是谁,满怀期待地一次又一次的嘱咐你,要好好学习?又是谁,能够长久地忍让着你的倔强与任性?是母亲。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
“动物会为自己治病吗?刺猬为什么长着一身刺?猪很笨吗……”这些有趣的问题你也一定很想知道吧?那你就到我们二(2)班教室来看《十万个为什么》(动物卷)这本书吧!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趣味横生的动物小故事,它一定会让你在轻松愉快中学到知识,增长才干。这不,我在语文月里看完了这本书,常去考考老师和小朋友,引得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呢!
评语: 怪不得有关动物的知识你懂得那么多,原来是这样呀!听了你的介绍,一定会有更的人看这本书的!
读爱迪生有感
昨天晚上,我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没有见过爱迪生,打在我眼前却很清晰地浮现出它的身影,因为他日夜操劳着烟里布满了一条条红红的血丝,显得非常得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爱迪生在在位研制灯丝,不知疲倦地试验了一千多种材料。他日以继夜的工作着,饿了他就吃一块饼,困了他就靠这椅子闭目养神一会儿,又继续工作,决不放过一分一秒。正是他有着这样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爱迪生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同学们,每当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的时候,当你们在电灯下学习的时候,你们想过吗?这普通的电灯,却是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有汗水和智慧换来的呀!
爱迪生医生处理发明电灯之外,还发明了电报机、电影、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橡皮等等。他从十六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是俄二天就有一项新的发明,那怪人们都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要好好学习一下,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如爱迪生所说的:“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在家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为了自己心中的远大理想,就要开始努力!还要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要有一点点的挫折,放弃了事业,这才是成功的最大的一个要点!
读书有感
诚实
读《一定要洗七遍》有感
外国一家餐厅接纳了一名中国留学生做服务员。老板说:“盘子一定要洗七遍,按洗的份数给工薪。”他的工薪比谁都高,怎们回事呢?啊!他竟然为了金钱而不遵守约定把盘子洗了一遍。结果被老把那发现炒了鱿鱼。
读着读着《一定要洗七遍》,我陷入了沉思中。
为什么?许多人都在问。是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丧失了自己为拥有而最自豪的东西?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去欺骗相信你的外国人?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去当一个外国人不再相信的人?难道为了谋生,别无选择的话语是一个理由么?不,绝对不是!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男人把一袋米给了一个乞讨者,可男人不知道里面有妻子的金戒指。第二天,男人在门口发现了那个金戒指,那就是贫穷的乞讨者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诚实。
你连乞讨者都不如,他知道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不是他的,可你只知道意味的索取。或许你拿到他会幸灾乐祸。可你活着毫无意义了!
当那个留学生被排挤出那个城市,作为国人,你会怎么想?
作为人,就应该有诚实。人之初,性本善。让我们去保持原有的那份清纯吧!不然,你将像这个留学生一样,在一遍与七遍中,迷惑了自己。多并不代表好,或许少能带来更多幸福。
正如我一样,一次,我不小心将妈妈最名贵的法式香水打碎了,我想妈妈说了实话,妈妈没有骂我,反而给我做了一顿好吃。一个人的诚实的品格多么需要呀原来,诚实会使人原谅.
读水浒传有感作文
说到《水浒传》,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它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为“四大名着”,由此可见《水浒传》的文学地位有多么地高。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主要内容围绕着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替天行道的故事。又被称为《忠义水浒传》,人们一般简称《水浒》,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全片讲述了北宋末年奸臣当道、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卢俊义、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好汉形象。
在《水浒传》中,梁山泊的好汉们对应天上的星魁,分为三十六天罡和七十六地煞。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身怀绝技,每个人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例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扑天雕李应……
而在这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欣赏的还是宋江。我觉得,宋江这个人物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他既没有武松醉打蒋门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的威风,也没有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关胜降水火二将的英勇,他的声名远扬只在于他有着江湖上难得的义气。施耐庵之所以让梁山泊前首领晁盖死去后让宋江继位,是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其余一百零七位好汉臣服。连脾气暴躁、难以服人的黑旋风也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的忠义展现得淋漓尽致,使得一百零八将上下一心。当然,光义气也不能坐稳梁山伯头领的宝座,还要有谋略,宋江的谋略有时连天机星吴用也赞叹不已,例如:攻下祝家庄、大败辽军等等这些功绩都是靠宋江的谋略才取得的。
而宋江的一生中最大特点就是他十分忠,而且这个忠已经到了愚忠的境界,导致在最后被高太尉等人害死。
宋江在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军训有感作文
在这里,我与我的同班同学度过了我人生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六天。这六天里,我曾对教练的严厉、训练的辛苦很大的异议,对饭菜的口味、住宿的条件不满过,可当我听到从总教官亲口说出的:优秀连队有一连时,我们六天来所受的辛苦一瞬间内仿佛过眼云烟般烟消云散了……
我们打出一起上车来到这时,见到了我军训过两次军训的基地,心里不由自主的发出了自豪的声音――我曾在这军训过两次,我比人家对这里有更深的了解、认识……可这些的种种,都在教官带我们男生进新楼而消失了——这栋楼是新的,我没有什么值得骄傲高兴的东西,我如同一名涉世未深的少年,对一切的一切都还不清晰。
读书有感作文
一本好书,蕴蓄的是一片片叶的新绿,一朵朵花的清香,一株株草的顽强,一棵棵树的阴凉,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我带来清香、美丽的向往。
——题记
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的雨滴!有人常常会问我:“你喜欢读书吗?”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藉,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藉,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是走进知识更新殿堂,无疑是来到了姹紫嫣红,风光无限的百花园,从中你可以吸吮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我探索未来的勇气与决心。
因此,我会回答:“我最爱读书”。为什么?只因我喜欢读书给予我所的有享受。
学校、家、书店,是我生活行经路线的“铁三角”。我喜欢书店,因为一走进去,就能闻到空气中流动的书香,它就像满汉全席,提供风味各异、营养多样、色香味俱全的“自助餐”,广大的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各取所需、自由品尝。闲暇的日子里,烦闷时,我会捧一本书,置身于宁静的溪边,让心中的忧丝愁绪,在手指掀动书面的瞬间随着溪流无声逝去。
读书还会给予我许多启示。生病了,家人却还要我去上学,我很委屈,但一想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我就会咬咬牙,他能在病床上完成巨著,这点苦又算什么呢;每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我便会想起梁实秋的幽默散文,顿时充满活力激起干劲,因为他教会我乐观处事;读《品格与力量》让我明白人的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使我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品格修养;读《安徒生童话》,让我体会到生活的美好。每一首充满哲理的诗,每一个富含幻想的故事,每一篇脍灸人口的文章,都是滋润我心田的雨露和甘泉。它们最具不朽的品质,经受岁月的磨蚀与世长存,千百年来仍然新颖如故,熠熠生辉!
读书会使我的生活轻松,它会友爱地来帮助我了解纷繁复杂的思想,感情;它会教导我尊重别人与自己;它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读绿野仙踪有感
《绿野仙踪》是美国作家莱曼。富兰克。鲍母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小女孩多萝茜被一阵旋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地方。为了回家,她在女巫的指引下去了奥芝国寻求帮助。一路上,他结识了三个朋友: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胆子很小的狮子。他们团结互助,共同克服困难,战胜险恶,最后多萝茜终于回到了家中,朋友们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当我读到“我相信,只要我们一直走下去,总有一天我们能到那地方,多萝茜用这个信念鼓舞着她的同伴们”时,我心中便不由被小女孩那坚定的决心和勇气感动了。一直走下去,该有多少路啊?要走多少日子啊?途中要经受多少艰难与困苦的煎熬……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了同学们出黑板报的情景:望着空空如也的黑板,几位小编辑们可发了愁,整天浸在那几本板报书中也找不到新颖的内容,于是他们便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了起来,并且搜集了许多同学们的金点子。俗话说: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这有着新颖内容和生趣图画的黑板报在同学们七手八脚的劳动中诞生了,并且获得了一等奖。这不靠别的,正是靠的团结、互助、合作的精神。在实践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人生中没有人十全十美的,只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相互合作,才能克服困难,取得好成绩,才可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有句格言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还能顶个诸葛亮呢!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整篇书分为四个小游记,托物言志,暗讽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批评了英国人的掠夺式侵略,叹息了当时世人的愚昧无知
有人说斯威夫特是个厌世者,有人说他这是毫不妥协的批判,不可否认,他的批判确实抨击了很多不公的事。文章中的讽刺多为反讽、暗讽,有反讽,必定有一个理想世界作为对照来衬托现实的黑暗,但是从文章中看出,斯威夫特的理想世界并不符合我们现在的价值观,而且字里行间还透露出英国人的那种自大,自以为是。
慧骃国是作者理想中的国度,作者把它比喻为全世界的价值典范,但其中有些是我不能理解的。例如,文中说白马、粟色马天生下来就是训练作奴仆的,没有变好的可能,这句话说得……反正我觉得是愚蠢可笑,与我之前所受的关于人如何成功的教育背道而驰,而且,这种思想与欧洲人那种“我本名族的血统是最高贵的,所有犹太人、阿拉伯人……及其他名族都是卑贱”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文中还提到格列佛家主在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劝说流放格列佛,试想,如若那位慧骃没有流放格列佛,全国代表大会会不会容忍他这种行为呢?答案是否定的,之后会不会强行驱逐,我不知道,但所谓劝说,只不过是美其名曰罢了。
格列佛最终像被洗脑了一样,纵然当时世态炎凉,但也不用一棒子打翻所有人吧,格列佛最终成为变态社会下所产生的变态人物。
这篇游记也可以讽刺当代中国的一些人和事。中国所谓的专家数量不少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但创新能力却很低,这与游记那里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科学院有的一拼;当代中国人遇到一些不必要的小事也要大吵一场,这与小人国里的大端派和小端派一样,令人哭笑不得
希望读过这篇游记的人能够端正自己的思想,我读过以后……额,更加愤青了!呵呵,你们呢?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跨出教室门,一方阳光照在了我的身上。啊!好舒服呀!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正当我为此高兴时,心中的一个念头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上一节课,我们学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文中的主人公那种悲惨的生活使我的心中如刀割一般痛。
文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这天晚上,又冷又饿得走在街上卖火柴。但没有一位人买她一根火柴,而她,却不敢回家,因为家中有她那凶恶的爸爸等着她。她只好走在大街上,她忘不了今天是大年夜,看着他人一家团聚,而她却只能……
她非常冷,坐在一个墙角,擦着了一根火柴,看见了一个火炉,但是不一会儿,火炉就消失了。
她一次又一次地擦着火柴,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最后她终于把一大把火柴擦着了,看到了她最思念最疼爱她的奶奶。
第二天清晨,人们发现这个小女孩已经死了。可是,小女孩的嘴角却挂着微笑,因为她可以离开这个黑暗、痛苦的社会,在新年的钟声中,走向那个美丽幸福的地方去了……
哎!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当时的社会如此不平等呢?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人民始终遭受迫害,他们为人民劳动,反而得不到任何好处。
现在,人民当家作主了,靠自己的劳动换来财富,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再也不需要当“地下囚”。
看看现在的生活,再回头望望过去的生活,真是相隔十万八千里呀!
我们吃宴席,而他们却吃白菜、萝卜;我们住高楼大厦,而他们却住露雨的茅屋;我们穿毛衣棉袄,而他们却穿补了又补的衣服……
以前的社会平等吗?不!一点也不平等。劳动人民吃不饱穿不好,就连在大年夜里也吃不上好的,更何况在平时?而不劳动的人却大吃大喝。
想着想着,我对当时的社会的那种不平等非常憎恨。为什么?为什么劳动人民的生活过得如此不好;为什么劳动人民要遭遇悲惨;为什么幸福的生活只能在他们的梦中出现……
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虽然人民当家作主了,但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存在。
我呼吁,呼吁在二十一世纪中不要出现不平等的现象,让人人平等,让劳动人民幸福生活,让他们用双手换来汗水,用汗水换来财富,用财富换来幸福。
我的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心情,我希望社会平等、人人平等。
看着眼前的阳光,我仿佛看到了小女孩来到了我们中间,在这里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呼吁平等,我想,文中的小女孩也一定会呼吁平等,让二十一世纪成为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让人民在远离不平等中得到幸福!正如这阳光一样幸福、一样温馨、一样光明!
读生命生命有感
最近,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一课,课文中一个个顽强的生命,让我非常感动。
生命是什么呢?可能我们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
一只小小的、脆弱不堪的飞蛾,也许只有5、6天的生命。但是就因为这短短的几天,当它在人类的手中时没有选择放弃生命,而是选择努力的逃生,让我们感受到了它顽强求生的欲望。
一粒小小的香瓜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也知道自己也许只有几天的生命,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大部分关节遭到损坏,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头不能转、脚不能行,这一切使她的生活行动都很困难。但是,当她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时,她明白了这是自己的生命,是单单属于自己的。所以她凭着坚强的毅力和数十年来的自修,杏林子被评为第八届“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呢!现已有小说、散文、剧本等四十多本了,这让我们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生活中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生命,在有限的生命中活的光彩有力,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
分享于2022-10-27 1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