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
在日常的学习中,作文也经常用到,下面版主小月收集整理的读盗墓笔记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
“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
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2
今天是八月十七号,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对于稻米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个日子。这一天很多稻米都去长白山接小哥,我虽然也是个稻米,但因为种种原因却去不了。虽然如此,但我仍虔诚的待在四川这个城市等他回家,期待他和吴邪一起回家,盼望他出青铜门时对吴邪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一切也和很多稻米希望的一样,南派三叔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平和的结局,他们可能会去一个福建的村子,那个村子的风水很奇怪,坐落在一个谷边,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淋在村子里,好像下雨一样。村里还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吃了可以长记性,传说可以恢复人前世的记忆。这个地方很适合小哥,因为他终于可以找到他之前的记忆了,虽然希望并不是很大,但至少有了希望……
我追《盗墓笔记》两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却对它融入了不深的感情。我不想说它是一本书,因为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存在,一点一点告诉着我什么。它陪伴着我的青春,对我意义非凡。很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遇到它,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我喜欢他的所有,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吴邪、张起灵、解雨臣、齐黑瞎、王胖子、潘子、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霍玲、霍秀秀……等等许多角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没有什么,但对于真正看过这本书的人来说,这些人物就是《盗墓笔记》的全部,尽管里面有恶势力,有很多任务都成为不为人知的谜团,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但我还是爱他们。因为两年的接触,已经让觉得他们存在与这个世上,他们绝不是只存在于二次元,绝不是虚假的人物,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在世界哪个角落罢了。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3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乙未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4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平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5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6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
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乙未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7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8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9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平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0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闲暇之余,捧起一本书,尽情地享受其中的乐趣,是多么美妙的事呀!
假期我读了《盗墓笔记》,起初,我以为那只是充满迷信的恐怖故事,可是当我走进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我才真正看到人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它都有。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位位鲜活特别的任务;一段段环环相扣的情节;一幕幕饱含真情的告白……无论身处怎样的绝境,他们都不放弃希望;无论深陷怎样的谜团,他们都不感到彷徨。他们有热血,有个性,各显神通,面对骇人的黑暗,面对无底的悬崖,毫不退缩。你拉我一把,我叫他一声,彼此互相搀扶,走出惊天的秘密。他是一个普通人,只会识文断字,却凭借天真善良,获得大家的信任,也许危险会困住他,但他勇敢、乐观,跟随伙伴的步伐,解开重重谜团。正是他,打开了整个故事的大门,让我们看到,这个书中世界的一切美好,也让我们深深被这些有血性的英雄感动,深深为这些有希望的团体加油。
这就是书籍无法抵抗的魅力,追随书中人的脚步,感悟书中的悲欢离合。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1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2
《盗墓笔记》这本书的确让人又爱又恨,让我有说不清的话题,如果看过我的日志还没读过这本书的同志们,你们有福了,因为你们将有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可以去阅读,而且我敢保证它绝对不会让你失望,这本小说绝对能让你们的肾上腺激素上升。看过小说的同学也可以跟我讨论一下。
其实之前想过很多次看完盗墓笔记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我想应该是深深的弹出一口气,是满足的一口气,因为里面的秘密都会知道,书上的人物可能生活会继续,但是这个故事会完完整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就好像我在看到三体大结局,对整个宇宙的最后命运画上休止符那样感到一阵的解脱。
谁知道他完全不是那回事,果然印着三叔的名字的书,每次看完大结局都是可以以这样的语气来说的,啊?完了吗?这还没说好啊,填下的各种坑爹的坑呢?咋啥都没有了?不勒个是吧~~这就把秘密说完了?要自己去猜想?这种感觉真的很不爽啊
首先其实我觉得应该先说说我对这本书的一开始的了解,首先我是看完《鬼吹灯》再看这本的,一开始抱着怎么还会有人写关于盗墓的可以超越鬼吹灯,因为鬼吹灯已经将整个中国墓地的设置写的一个比较高的高度了,作为探险类小说,这样的探险绝对的刺激也让人回味不已。所以当我看到胖子出现的时候还觉得盗墓笔记也只能抄抄鬼吹灯的东西拿来自己用了。
但是到了第二季的时候就开始发现了跟鬼吹灯完全不同的设置了,用书里的一句话就是“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到西海古墓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可能完全相信每个人,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阿宁也是,吴三叔是,闷油瓶也是,所以开始就让人更加着急看下去,而且所有的事情都往着之前的考古队而前进,过了无关紧要的秦林神树这一季后,云顶天宫,西王母国更是将这种秘密发挥的淋漓尽致,个人觉得,到了这里,整本书就出现了最高潮了,铜门后面的是什么?陨铁的中心又藏这什么?陈文锦和闷油瓶进去后又发现什么?这种让人抓狂的谜团让我感觉这本书就快出完了。
出乎我意料,后来竟然还出了5本书,甚至将谜团引向了更之前的对于张家古楼的考古的事件。就张家古楼竟然就足足写了三本多,4本,最后大结局才逃离出来,然而,其实有很多事情,作者都没有交代清楚,就几页纸的解释根本无法解释以上出现的问题,简直就让人感觉用谜团去掩盖谜团,然后出现更大的谜团。然后我就彻底晕了。
回过头来看,说是感想,其实是对这本书的一个梳理,呃,其实我还是很希望能出一个官方的解密档案,让我能够想的更远,思考更多关于这个故事背后有可能是现实的真相。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3
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4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5
读完了,读完了。
我的第一感觉居然是松了一口气。可能是一直为铁三角提心吊胆,可能是一心想寻求“终极”的含义,但是我还是略带迷糊的读完了。
一路见证了吴邪的成长,可以说看评论,一路骂过来的。“我就没见过这样的男主,什么都不会,只能拖后腿”“怎么会有这么没用的男主,磨磨唧唧,软弱无能”“一头废物的猪”……诸如此类的话,评论几乎全是,但是看到这些评论下面总是有人在怼,我就莫名的踏实了。
我承认,三叔有些坑没有填,有些细节有问题,但是他带给我们了那些有血有肉的人物。一步步成长追求真相的吴邪,失踪专业户的闷油瓶张起灵,插科打诨调节气氛但粗中有细的胖子,忠心耿耿为三叔不要命的潘子……他们构成了这一系列故事,他们自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们各自成长着,为这个故事奉献最好的自己。
铁三角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张家古楼石缝里的潘子被读者永远记住了,“终极”成为不想再提的秘密……瓶邪的十年之约还没有到期。我们不会缺席,接下来,还有许多个十年。
用我十年,换你天真无邪。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6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 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 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 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 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 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 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 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乙酉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乙未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读盗墓笔记有感1200字篇17
说吧,你准备去哪里?我们经历了这么多,已经是生死之交的朋友了。
——题记
《盗墓笔记》。这是一本略带玄幻的小说,出于对考完试的放松,我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书有点厚,但我居然耐心地看完了。
文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一个个谜团在吴邪等人面前展现,他们所面临的,永远是未知。
老实说,我不是很爱看这种解密式的文章,读起来很是费力,但渐渐地,文中吴邪与朋友们的生死交情,让我无比感动。
尤其是吴邪和那个叫张起灵的男人。
吴邪和张起灵可以说是全书的核心人物,他们两个可以说是出生入死。
吴邪是个天真的古董店老板,一场意外让他渐渐陷入这趟浑水,而张起灵被吴邪称为“闷油瓶”,身手高超,处处保护着吴邪,平日什么话也不说,深邃的眸子里看不出他心里的秘密,反而像一个无底洞,让人越陷越深。
但这样的张起灵,在蛇沼鬼城中落寞地说出“我消失了,也没人会发现。”时,却被看上去弱弱的吴邪一口驳回:“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也会在阴山古楼里说出:“还好我没害死你。”更愿意代替吴邪走入青铜门,守候那漫长的十年,只为换取他的天真。
这样的生死之交,谁能做得出来?
又有谁愿意用自己一生换他人十年无忧?
很多人为《盗墓笔记》哭过,都是为了“还好我没害死你”或是“带我回家”,可是我却把眼泪倾洒在张起灵的一句话上——“和我有关系的人,我想,也只有你了。”
这个男人,太孤单,背负地太多。
我想,《盗墓笔记》不仅仅是一部玄幻的作品,它让我彻底地了解到,什么才是友谊,什么才是真情。
后记: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必须走下去,再走一个十年。
盗墓笔记读后感
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
“动物会为自己治病吗?刺猬为什么长着一身刺?猪很笨吗……”这些有趣的问题你也一定很想知道吧?那你就到我们二(2)班教室来看《十万个为什么》(动物卷)这本书吧!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趣味横生的动物小故事,它一定会让你在轻松愉快中学到知识,增长才干。这不,我在语文月里看完了这本书,常去考考老师和小朋友,引得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呢!
评语: 怪不得有关动物的知识你懂得那么多,原来是这样呀!听了你的介绍,一定会有更的人看这本书的!
读爱迪生有感
昨天晚上,我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没有见过爱迪生,打在我眼前却很清晰地浮现出它的身影,因为他日夜操劳着烟里布满了一条条红红的血丝,显得非常得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爱迪生在在位研制灯丝,不知疲倦地试验了一千多种材料。他日以继夜的工作着,饿了他就吃一块饼,困了他就靠这椅子闭目养神一会儿,又继续工作,决不放过一分一秒。正是他有着这样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爱迪生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同学们,每当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的时候,当你们在电灯下学习的时候,你们想过吗?这普通的电灯,却是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有汗水和智慧换来的呀!
爱迪生医生处理发明电灯之外,还发明了电报机、电影、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橡皮等等。他从十六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是俄二天就有一项新的发明,那怪人们都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要好好学习一下,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如爱迪生所说的:“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在家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为了自己心中的远大理想,就要开始努力!还要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要有一点点的挫折,放弃了事业,这才是成功的最大的一个要点!
读书有感
诚实
读《一定要洗七遍》有感
外国一家餐厅接纳了一名中国留学生做服务员。老板说:“盘子一定要洗七遍,按洗的份数给工薪。”他的工薪比谁都高,怎们回事呢?啊!他竟然为了金钱而不遵守约定把盘子洗了一遍。结果被老把那发现炒了鱿鱼。
读着读着《一定要洗七遍》,我陷入了沉思中。
为什么?许多人都在问。是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丧失了自己为拥有而最自豪的东西?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去欺骗相信你的外国人?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去当一个外国人不再相信的人?难道为了谋生,别无选择的话语是一个理由么?不,绝对不是!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男人把一袋米给了一个乞讨者,可男人不知道里面有妻子的金戒指。第二天,男人在门口发现了那个金戒指,那就是贫穷的乞讨者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诚实。
你连乞讨者都不如,他知道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不是他的,可你只知道意味的索取。或许你拿到他会幸灾乐祸。可你活着毫无意义了!
当那个留学生被排挤出那个城市,作为国人,你会怎么想?
作为人,就应该有诚实。人之初,性本善。让我们去保持原有的那份清纯吧!不然,你将像这个留学生一样,在一遍与七遍中,迷惑了自己。多并不代表好,或许少能带来更多幸福。
正如我一样,一次,我不小心将妈妈最名贵的法式香水打碎了,我想妈妈说了实话,妈妈没有骂我,反而给我做了一顿好吃。一个人的诚实的品格多么需要呀原来,诚实会使人原谅.
读水浒传有感作文
说到《水浒传》,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它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为“四大名着”,由此可见《水浒传》的文学地位有多么地高。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主要内容围绕着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替天行道的故事。又被称为《忠义水浒传》,人们一般简称《水浒》,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全片讲述了北宋末年奸臣当道、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卢俊义、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好汉形象。
在《水浒传》中,梁山泊的好汉们对应天上的星魁,分为三十六天罡和七十六地煞。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身怀绝技,每个人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例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扑天雕李应……
而在这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欣赏的还是宋江。我觉得,宋江这个人物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他既没有武松醉打蒋门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的威风,也没有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关胜降水火二将的英勇,他的声名远扬只在于他有着江湖上难得的义气。施耐庵之所以让梁山泊前首领晁盖死去后让宋江继位,是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其余一百零七位好汉臣服。连脾气暴躁、难以服人的黑旋风也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的忠义展现得淋漓尽致,使得一百零八将上下一心。当然,光义气也不能坐稳梁山伯头领的宝座,还要有谋略,宋江的谋略有时连天机星吴用也赞叹不已,例如:攻下祝家庄、大败辽军等等这些功绩都是靠宋江的谋略才取得的。
而宋江的一生中最大特点就是他十分忠,而且这个忠已经到了愚忠的境界,导致在最后被高太尉等人害死。
宋江在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军训有感作文
在这里,我与我的同班同学度过了我人生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六天。这六天里,我曾对教练的严厉、训练的辛苦很大的异议,对饭菜的口味、住宿的条件不满过,可当我听到从总教官亲口说出的:优秀连队有一连时,我们六天来所受的辛苦一瞬间内仿佛过眼云烟般烟消云散了……
我们打出一起上车来到这时,见到了我军训过两次军训的基地,心里不由自主的发出了自豪的声音――我曾在这军训过两次,我比人家对这里有更深的了解、认识……可这些的种种,都在教官带我们男生进新楼而消失了——这栋楼是新的,我没有什么值得骄傲高兴的东西,我如同一名涉世未深的少年,对一切的一切都还不清晰。
读书有感作文
一本好书,蕴蓄的是一片片叶的新绿,一朵朵花的清香,一株株草的顽强,一棵棵树的阴凉,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我带来清香、美丽的向往。
——题记
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的雨滴!有人常常会问我:“你喜欢读书吗?”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藉,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藉,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是走进知识更新殿堂,无疑是来到了姹紫嫣红,风光无限的百花园,从中你可以吸吮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我探索未来的勇气与决心。
因此,我会回答:“我最爱读书”。为什么?只因我喜欢读书给予我所的有享受。
学校、家、书店,是我生活行经路线的“铁三角”。我喜欢书店,因为一走进去,就能闻到空气中流动的书香,它就像满汉全席,提供风味各异、营养多样、色香味俱全的“自助餐”,广大的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各取所需、自由品尝。闲暇的日子里,烦闷时,我会捧一本书,置身于宁静的溪边,让心中的忧丝愁绪,在手指掀动书面的瞬间随着溪流无声逝去。
读书还会给予我许多启示。生病了,家人却还要我去上学,我很委屈,但一想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我就会咬咬牙,他能在病床上完成巨著,这点苦又算什么呢;每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我便会想起梁实秋的幽默散文,顿时充满活力激起干劲,因为他教会我乐观处事;读《品格与力量》让我明白人的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使我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品格修养;读《安徒生童话》,让我体会到生活的美好。每一首充满哲理的诗,每一个富含幻想的故事,每一篇脍灸人口的文章,都是滋润我心田的雨露和甘泉。它们最具不朽的品质,经受岁月的磨蚀与世长存,千百年来仍然新颖如故,熠熠生辉!
读书会使我的生活轻松,它会友爱地来帮助我了解纷繁复杂的思想,感情;它会教导我尊重别人与自己;它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读绿野仙踪有感
《绿野仙踪》是美国作家莱曼。富兰克。鲍母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小女孩多萝茜被一阵旋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地方。为了回家,她在女巫的指引下去了奥芝国寻求帮助。一路上,他结识了三个朋友: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胆子很小的狮子。他们团结互助,共同克服困难,战胜险恶,最后多萝茜终于回到了家中,朋友们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当我读到“我相信,只要我们一直走下去,总有一天我们能到那地方,多萝茜用这个信念鼓舞着她的同伴们”时,我心中便不由被小女孩那坚定的决心和勇气感动了。一直走下去,该有多少路啊?要走多少日子啊?途中要经受多少艰难与困苦的煎熬……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了同学们出黑板报的情景:望着空空如也的黑板,几位小编辑们可发了愁,整天浸在那几本板报书中也找不到新颖的内容,于是他们便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了起来,并且搜集了许多同学们的金点子。俗话说: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这有着新颖内容和生趣图画的黑板报在同学们七手八脚的劳动中诞生了,并且获得了一等奖。这不靠别的,正是靠的团结、互助、合作的精神。在实践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人生中没有人十全十美的,只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相互合作,才能克服困难,取得好成绩,才可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有句格言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还能顶个诸葛亮呢!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整篇书分为四个小游记,托物言志,暗讽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批评了英国人的掠夺式侵略,叹息了当时世人的愚昧无知
有人说斯威夫特是个厌世者,有人说他这是毫不妥协的批判,不可否认,他的批判确实抨击了很多不公的事。文章中的讽刺多为反讽、暗讽,有反讽,必定有一个理想世界作为对照来衬托现实的黑暗,但是从文章中看出,斯威夫特的理想世界并不符合我们现在的价值观,而且字里行间还透露出英国人的那种自大,自以为是。
慧骃国是作者理想中的国度,作者把它比喻为全世界的价值典范,但其中有些是我不能理解的。例如,文中说白马、粟色马天生下来就是训练作奴仆的,没有变好的可能,这句话说得……反正我觉得是愚蠢可笑,与我之前所受的关于人如何成功的教育背道而驰,而且,这种思想与欧洲人那种“我本名族的血统是最高贵的,所有犹太人、阿拉伯人……及其他名族都是卑贱”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文中还提到格列佛家主在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劝说流放格列佛,试想,如若那位慧骃没有流放格列佛,全国代表大会会不会容忍他这种行为呢?答案是否定的,之后会不会强行驱逐,我不知道,但所谓劝说,只不过是美其名曰罢了。
格列佛最终像被洗脑了一样,纵然当时世态炎凉,但也不用一棒子打翻所有人吧,格列佛最终成为变态社会下所产生的变态人物。
这篇游记也可以讽刺当代中国的一些人和事。中国所谓的专家数量不少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但创新能力却很低,这与游记那里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科学院有的一拼;当代中国人遇到一些不必要的小事也要大吵一场,这与小人国里的大端派和小端派一样,令人哭笑不得
希望读过这篇游记的人能够端正自己的思想,我读过以后……额,更加愤青了!呵呵,你们呢?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跨出教室门,一方阳光照在了我的身上。啊!好舒服呀!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正当我为此高兴时,心中的一个念头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上一节课,我们学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文中的主人公那种悲惨的生活使我的心中如刀割一般痛。
文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这天晚上,又冷又饿得走在街上卖火柴。但没有一位人买她一根火柴,而她,却不敢回家,因为家中有她那凶恶的爸爸等着她。她只好走在大街上,她忘不了今天是大年夜,看着他人一家团聚,而她却只能……
她非常冷,坐在一个墙角,擦着了一根火柴,看见了一个火炉,但是不一会儿,火炉就消失了。
她一次又一次地擦着火柴,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最后她终于把一大把火柴擦着了,看到了她最思念最疼爱她的奶奶。
第二天清晨,人们发现这个小女孩已经死了。可是,小女孩的嘴角却挂着微笑,因为她可以离开这个黑暗、痛苦的社会,在新年的钟声中,走向那个美丽幸福的地方去了……
哎!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当时的社会如此不平等呢?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人民始终遭受迫害,他们为人民劳动,反而得不到任何好处。
现在,人民当家作主了,靠自己的劳动换来财富,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再也不需要当“地下囚”。
看看现在的生活,再回头望望过去的生活,真是相隔十万八千里呀!
我们吃宴席,而他们却吃白菜、萝卜;我们住高楼大厦,而他们却住露雨的茅屋;我们穿毛衣棉袄,而他们却穿补了又补的衣服……
以前的社会平等吗?不!一点也不平等。劳动人民吃不饱穿不好,就连在大年夜里也吃不上好的,更何况在平时?而不劳动的人却大吃大喝。
想着想着,我对当时的社会的那种不平等非常憎恨。为什么?为什么劳动人民的生活过得如此不好;为什么劳动人民要遭遇悲惨;为什么幸福的生活只能在他们的梦中出现……
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虽然人民当家作主了,但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存在。
我呼吁,呼吁在二十一世纪中不要出现不平等的现象,让人人平等,让劳动人民幸福生活,让他们用双手换来汗水,用汗水换来财富,用财富换来幸福。
我的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心情,我希望社会平等、人人平等。
看着眼前的阳光,我仿佛看到了小女孩来到了我们中间,在这里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呼吁平等,我想,文中的小女孩也一定会呼吁平等,让二十一世纪成为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让人民在远离不平等中得到幸福!正如这阳光一样幸福、一样温馨、一样光明!
分享于2022-10-14 11: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