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高二作文600字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
球场之上,红土飞扬。——题记
不敢相信这是比赛的最后阶段,我盯住对手的手,目光跟随着球的轨迹,试图判断落点。这是一个旋球!身体鱼跃,竭尽全力靠近猛烈旋转的球。
终于,伴随着枪响般的撞击声,球被击回。我透过飞扬的尘土注视着球,祈祷它落入界内。
“Out!”裁判员大吼道。这出界的判决也宣告着我与胜利失之交臂。
我的教练和队员沉默不语,他们知道这场比赛是我们队唯一的希望。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场地,不敢直视教练的`眼睛。教练拍拍我身上的红土说道:“打得不错,我知道你对网球有多痴迷。”
父亲为我递来球包,当我打开它,便看到了那颗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网球。
“教练,我想打网球!”当年的我如是说。教练只是笑,眼纹聚成一股。他丢来一个球,手指操场。“拿这个练吧,如果真正喜欢,就好好练!”
那一年,我很疯狂得练着。无论天气是否晴好,我都会背着球包去操场练球。树叶泛黄时我才发现那球的毛几乎掉光,我的手也结了一层茧子。
如今再看到这球,倍感温暖。
曾与队友用世界球星的名字称呼,亦曾在雨中打球直到衣衫湿透。红土场上曾留下一条条滑步的印迹,球拍上也早已布满划痕。
赛前那几天,练球到深夜。孤身走向球场,强光灯照射下练着发球,单调的击球声是那时唯一也最悦耳的声音。
抛球,引拍,屈膝,跳起,击球,一气呵成。
我的球拍曾随我去过世界各地,无论到哪儿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块网球场。红土,绿土,硬地,每一块球场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
许多年来,场地变化着,沿途的风景变幻着,对手更替着,然而有一件事从未改变,有一份情至始如一。
当我走上球场,那感情便肆意生长。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4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5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6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7
几季花开花落,几度云卷云舒。在斑驳错杂的记忆中,不变的是我对书的痴迷。
幼时好动,整个世界对我而言都是好奇的事物。好奇心极强的我喜欢四处翻箱倒柜,把家里弄得一团糟。母亲无奈,买了几本故事书,为还不识字的我讲起了故事。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出奇地安静了下来。躺在母亲身边,任由故事情节流入我的心底,眼中闪烁出了光芒。
从此,我对书的痴迷便一发不可收拾。
待识字后,我的`小房间的书架上就多了许多书。随着我的长大,书架上的书呈几何倍地增长。每天的业余爱好,除了与小伙伴们疯闹,就是自己捧一本书,静静地阅读。只要书够厚,我就可以自己待一个下午。不仅如此,我还愿意给小伙伴儿“絮叨”在书中所看过的故事,像那位忠诚的老苏丹,那只狡诈的狐,还有为了狗而报仇的麻雀……
再长大后,我的书就已不再局限于童话,我开始痴迷上了推理小说,最爱的是柯南道尔和东野圭吾。那段时间,我翻遍了图书馆二楼的推理小说和各种版本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死缠烂打,让母亲为我买下了东野圭吾的七本小说。每天晚上翻阅十几页,然后在母亲的催促声中心满意足地上床睡觉。
进入中学以后,学业挤占了我的空余时间,图书馆也不常去了,摆在书架搁板上的借阅证也被一层灰尘覆盖。但我对书的那份痴迷仍然还在,即使读书的频率慢了许多,但书还是要读的,我开始把目光转向了《傲慢与偏见》、《呼啸山庄》、《悲惨世界》……那些经典我一读再读,细细品味。
光阴荏苒,这十几年我与书结下的不解之缘,十几年的读书之旅,都让我信心满满,精神充足。
岁月交替,时代变迁,可我内心不变的坚守,仍是那份对书的痴迷。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8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题记
在一片清波涟漪的湖面上,几片荷叶,几株荷花。仿佛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写过“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早荷。也有人写过“荷颈已无擎雨盖”的残荷痴迷。每一句,每一种荷,都让我为之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君山荷花,(向上向善作文)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花荷叶好似一幅图画,是那样的美丽。碧绿的荷叶上有着晶莹的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七彩的光芒,令人眩目。荷花在水中,像是一位出水芙蓉的仙子,轻轻地舞动着它那婀娜的`身姿。
我们坐上了小船,慢慢的在湖中划行。一朵朵荷花,在我的身边痴迷。仿佛少女的羞涩微笑,显得恬静美丽。悠悠的荷花香,如同少女特有的清香。几只红蜻蜓蝴蝶,在湖面上翩翩起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的摇摆,亦如它们特有的优雅舞姿。一颗颗小小的莲子,像一个个小小的娃娃,可爱又让人怜爱。碧绿的荷叶,在我的眼里不是荷花的陪衬,而是独特的一道风景线。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荷花的颈有着独有的骄傲。永远的直挺,不会像世人一样,荷花总是那样永不屈服。不染污泥的表面,如同不与世俗合污的君子,是那样的的高傲。
周敦颐,这个“予独爱莲者”。那份清洁自傲,却又心系天下的志趣,不正与荷花的品质一样吗?
荷花的那份清香,那份高傲,多么的令人向往。来世,我亦愿我是一朵荷花,将我的芬芳清香,将我的清洁自傲,将我的出淤泥而不染献给这个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不受世俗的污染。一路清香,让同样爱荷的人共同芬芳,与君同醉。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9
“哎,你怎么和你姐姐那么不一样呢?”我听见母亲又在数落犯错的妹妹了。不过,我也觉得神奇,打一个娘胎出的,我妹爱运动爱做那些出汗不用动脑的事,我却很传统的偏爱看小说短文那些能宅家的活。为此母亲总是唠叨,希望我们这“两极”能多学学对方。
话说,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字的呢?
依稀记得,母亲曾很骄傲地告诉别人,在认字上我没让母亲操心。许是看动画片时潜移默化地学了,许是幼儿园老师的功劳,又或许是小小的我对着不认识的字而不断问人和翻字典的原因。后来捧起童话书能在家里的某个角落安静待上一整天,能对着绘本一遍遍翻以至于看到封面便知其中情节。名为喜欢的情感,在书页的翻动声下悄悄积累于心中。
随着时间的流逝,电子阅读也移步于我的生活中。我像是鸟儿挣脱了枷锁飞到新地方那般快乐——电子阅读告诉我,创作出好文章的可以是鼎鼎有名的大文豪,也可以是籍籍无名但同样热爱文字的每一个人。我会因为一篇文章而泣不成声,也曾和主人公一起开怀大笑。我像是他们的朋友,凝视或真或假的故事,目睹他们人生中遇到困难的样子和应对方式。阅读的过程中让我思路延伸,我也开始创造属于自己的`脑洞和世界。在情感共鸣的那刻啊,文字将我与素未谋面的创作者们同呼吸。
上初中以来,迫于学习的压力,阅读的时间大打折扣,但我仍努力坚持两三天看一回书,也曾将某个随笔和故事与好友分享。我很庆幸,在成堆的任务前,我依旧保持对文字这种热爱和享受创作的过程。我可以用简简单单的词句来叙述一件让人痛心且残酷的过往,也可以用华丽的词藻来描绘勾勒自己的快乐欢欣。
因为我真的,对文字对阅读的那份喜欢热爱,是永恒不改、亘古不变的痴迷。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0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建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无论走到哪里,最吸引我的便是外型各异的建筑物。
比起高楼大厦,更令我痴迷的是夹在城市边缘或坐落在某个角落里的古建筑,那灰砖墙,少有破损的木屋檐,已有岁月裂痕的木门,就静静地坐在那,给来往的人讲述着曾经的故事。
我所在的城市烟台就有那样一处古建筑群,名为“所城里”,是明朝军队在此处休养生息时建造的。每次经过所城里,哪怕只有一刹那,我都能用眼用心和它交流,它的身影更是不能从我的脑海中抹去。听闻政府要对所城里进行改造,我决定今天和博学多识的姥爷一起去近距离一堵所城里的风采,和它来次深刻的`对话。
当矮矮的古建筑映入眼帘,当我的脚尖踏入巷子里,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的时候,我晃若穿越到了明朝。我仿佛看到了推车叫卖的小商贩,身边还围着蹦跳欢笑的娃娃;墙上的拴环拴着牲口;几栋大宅子里走出大户人家的大小姐,穿衣鲜艳的汉服,头戴发簪;留着长须的老爷爷坐在门槛上谈天……原本近乎空荡的街巷在我的想象世界里又再次热闹、鲜活起来……
我一边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一边跟着姥爷的步伐探寻每一条古色古香的街巷。忽然我们停在一栋美丽的老房子前,姥爷用手指着那屋檐说到:“你看到那圆筒状的瓦了吗?那叫勾头瓦,防止滑落现象发生,边上的凹槽,叫滴水瓦,防止积水。”我仔细观察着那些瓦块,令我惊讶的是如此小的一块砖瓦上也雕刻着许多美丽的花纹,像一朵绽放开的牡丹花,端庄富贵,滴水瓦的前端也刻着精美的纹理。瓦与瓦之间扣得紧密,毫无缝隙,岁经历多年的吹打与磨砺,却依旧体现了当时人们高标准的审美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呼唤声打断了我的思路,我转过头来,才发现姥爷已走到巷子深处,而我还站在这栋房子前痴迷地欣赏着,我慌忙向姥爷跑去,但心里依然充满着对古代建筑师及工匠们崇高的敬仰。
我喜欢到老街巷里走一走,用心倾听它们讲述着曾经的老故事。我喜欢古建筑,它们表现着中国的美,宣扬着中国民族的工匠精神。我为古建筑而痴迷,为中国美而痴迷,更为中国对事物精益求精的精神态度而痴迷。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1
手捧一本《李清照词》,我静静地被她身上的多愁善感所痴迷了。
清丽淡雅的词,忧愁的意境,让我的思绪变成一个轻舞飞扬的幻梦,从她的笔下静静流淌,静静穿越回南宋,在她的生活里徜徉。
我看到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少女时期的李清照另有一番姿色,荡秋千时,罗衣轻飏,从秋千上下来,两手略麻,却又懒得活动,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她见花园里闯进一人,她匆忙急遁,但她的反应说明了,他定是一位翩翩少年,少女怕见又想见,想见又不敢见,所以她只好借嗅青梅这一细节掩饰自己,顺便多看她几眼。少女窥人之态婉然眼前,我看到了一个天真纯洁感情丰富,却又矜持的少女李清照,我真为她所痴迷。
不一会,我穿越到了一个深秋,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十八九岁的她,嫁给了正值春风得意、风华正茂的赵明诚,两人不谋而合,伉俪情深。初为人妻的她,不改乐趣之心,幸福依旧。独上兰舟,茕茕孑立,她翘首以盼,盼望着她迟迟不来的夫君,望穿秋水地等待着,相思之愁油然而生,我站在她身边听她伤叹花自飘零水自流,那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绵绵相思,那对美好时光的回味,对幸福未来的`憧憬,我为青年时期李清照的真情意切所痴迷。
转身一看,她已两鬓斑白,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舟轻愁重,李清照孤身一人。不知是天妒佳偶,还是生不逢时,此时她夫君亡故,岁月荏苒,流年在他年轻的容颜上抹下岁月的痕迹。孤身一人的她只有惆怅,已没有少女时期的天真,也没有青年时期的多娇,只有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中年时期的她,青春已逝,诗词仍在。
李清照,你这个如水的女子,我真为你痴迷!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2
星期六早晨,阳光灿烂,我和朋友在院子里玩别开生面的单脚站游戏。
游戏规则是;三个人为一组,先用手心手背的方法选出一个裁判,另外两个人参加单脚站比赛,比谁坚持的久,谁坚持的久谁就是冠军,比赛分为三个回合,谁赢了第一回合的比赛,就可以做第二回合的裁判。
第一回合,由张德杰当裁判,张德杰一声令下我和堂哥比,当裁判数到“25”的时候,我的腿开始颤抖了,我连忙伸出我的手,来了一个“雄鹰展翅”,身体才平衡下来,堂哥也开始摇晃,他也不甘示弱,也伸出手,也平衡下来,当张德杰数到“64”的时候,我终于招架不住了,我倒了下去,堂哥赢了。
第二回合,由堂哥当裁判,张德杰和我比赛,当堂哥数到“120”的时候,张德杰招架不住了,一头栽倒下去,我轻而易举地取得了这场比赛的"冠军宝座,旁边观看的小朋友中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最精彩的要数第三回合了,由我来当裁判,张德杰和堂哥进行比赛。刚开始,两个人旗鼓相当,过了一分钟,两个人还稳如泰山,脚下像钉了钉子一样,纹丝不动,比赛进入了白热化,大约过了两分钟,就结束了这僵持的场面,张德杰开始摇晃了,他连忙伸出手,来了个“大鹏展翅”,堂哥也鼓足了信心,也来了一个“白鹤亮翅”,旁边的小朋友给他们俩欢呼打气,“刘凌煜加油!”,“张德杰加油!”的加油声此起彼伏,堂哥不负众望,终于获胜了。
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来了,张德杰满盘皆输,我赢一局。堂哥净两局,堂哥是冠军,其他小朋友高兴地欢呼喝彩,堂哥高兴地手舞足蹈。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3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4
思量原来少年事,不识痴字不成说。
——题记
或喜或悲,我沉迷在音乐上下起伏的旋律中,忘却了悲伤,忘却了嘲笑,忘却了烦恼。
不知从何时,喜欢上了音乐,比三分热度多一分,比欢喜多一场,喜欢的不是歌手,而是歌中的故事,使我沦陷。
小时候,妈妈总拿着手机放着歌,哄我睡觉,我沉浸在歌里,含着手指入睡,现在我却是如此,音乐伴我入睡,伴我成长。
我的这份热度到现在还未消散,悠悠转转,徘徊不定,这份痴情从未变过。
我爱它的旋律,爱它的陪伴,这是不一样的烟火。
梦中,我趁着清净,偷偷带着它一起旅行,风随着我们飘絮,满天的星河跟随我们闪耀,灯光照亮我的心灵,我明白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对它的痴迷已成定局,我妄想它能和我相伴一生,妄想它支持着我。
音乐是我的动力,从小时候的依伴到现在的痴迷,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的热度,从温和到炙热,从陌生到熟悉,愈来愈热。
我爱这份痴情的青春,爱音乐的旋律,迷茫的时候,它指引我归处,让我找回最初的梦想。这种是温腻的情感,虽然经历的很多,会有一段时间的两难,一时的兴起,一时的倒下。但愈来愈热的是情,愈来愈稳定的是心。
“梨花香,穿过熙攘绕过街巷,复悄入红莲深帐,听枝头黄鹂逗趣儿,细风绕指淌…”每每听到此类音乐,都仿佛被牵引到那烟雨江南,青石小巷。清浅的梨花香气弥漫开来,散到熙攘的人群,透过深深的街巷,又悄然转入某一扇窗…枝头黄鹂清脆的歌声也在打趣着,细腻的风儿在指尖流连倾泻……白衣佳人,翩翩公子…我在北国看不到的`风光,音乐,能让我看见;故而我痴迷。
“小城里,有一位姑娘,撑起伞,过雨巷,裙角惹丁香……”听这类音乐,就感觉自己亲身经历了一个故事,亲眼见证了一些人的时光。微雨的小城里,娇俏的姑娘撑起伞穿过雨中的街巷,翩跹的裙角不经意间沾染了丁香的芬芳……慢慢的,我和她一起走进这个故事,续写着故事中的人生……
痴迷音乐,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种温和又稳固的情感不是三分热度,正如有位名人说过“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痴不是三分热度,而是持久的温度。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5
生活因为有痴迷才会多姿多彩。每个人所痴迷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或是看书,或是写作,或是听音乐……而我却不同,我迷恋的东西很微妙,看的是心情的美好。
心情好,画;心情不好,还是画。把脑袋里所有的美好的或不美好的画面记录下来,在往后的时间里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时光。
真正让我痴迷到无法自拔的是因为一只猫,那天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在不高的土墙上蹲坐着一只猫,伴随着夕阳西下的天空,晚霞照到地上,树上,我的脸上,还有那只猫。它的身上像撒了金子一样亮亮的,分不出是毛发色,还是晚霞照映的。我呆呆地看着这幅“画”内心大海波涛汹涌,我可以很骄傲的说,这是我至今见过最美的景色。我拿出笔把这一瞬间定格在纸上,没有思考,就完全画了下来,画的出奇的好,比我任何时候都要好。
这时,那只猫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充满着冷漠、孤独,却又是骄傲的,它的那双眼睛里像是装着星星。
回到家,拿出一切工具,把它完成,画面又浮现在我眼前。我喜欢那只猫,就给那幅画起名为《孤独的风景》。之后便被拿出去展览,结果受到很多人的赞扬,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画了下去。
可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只猫。
至今,我也没有忘记那一天的那一幅画面。后来,无论我怎么画,也画不出那种感觉。但是我彻彻底底地迷恋上了画画,彻彻底底地喜欢上了那种安静、祥和的气氛。
世界因为迷恋而多姿多彩。我不是迷恋这个世界,而是迷恋我那未完成的梦。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6
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同样可以说,痴迷是成功的最佳捷径。痴迷,让人有对学习工作的专注。巴尔扎克说:“痴迷于某个事业的人,会取得令自己惊讶的成就。”这句话盛赞了痴迷的作用,而巴尔扎克本人就是一个典例。
巴尔扎克是一位著名的高产作家,我认为对写作的痴迷是他成功的关键。他每天写作十几个小时,且常常陷于情节中不能自拔。在创作《高老头》期间,巴尔扎克一连几天神情沮丧,家人询问后,她喃喃地说:“高老头死了。”在创作《欧也妮·葛朗台》时,一位朋友来访,巴尔扎克忽然怒气冲冲地对他说:“是你,是你逼迫那个不幸的少女自杀!”朋友非常不解,询问他的家人才知道,巴尔扎克在说小说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对写作痴迷到此种程度,又怎能成就他这位如此伟大的文学家呢?痴迷,让人有艰苦工作的快乐。巴甫洛夫是俄国的`一位生物学家,他对研究和实验如此痴迷,以至于身边的亲人朋友时常遭他冷落。
有一天,朋友百般劝他去与未婚妻约会。当时巴甫洛夫正高兴地做着实验,不得以,才停下手中的工作。结果在公园里一遇到未婚妻爱玛,巴甫洛夫就抓住她的手,爱玛以为巴甫洛夫要吻自己,便幸福地等待着。谁知,巴甫洛夫给爱玛把着脉说:“你心跳正常,身体状况良好。”爱玛生气地说:“你只喜欢做实验,回去做你的实验好了!”巴甫洛夫信以为真,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工作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巴甫洛夫这般说道。是对生物研究的痴迷让巴甫洛夫乐于工作,而一个乐于工作的人又怎会不成功呢?痴迷,让人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池田大作说过:“痴迷于某件事的人,非得到成功才会停止。”对于痴迷与坚持不懈,很少有人能比得上贝多芬。一次,贝多芬进了餐厅,把桌子当作钢琴弹着,并侧着耳朵,仿佛沉迷于其中。一曲作罢,他对服务员说:“结账。”
服务员笑着答道:“先生,您还没有吃饭呢!”正是对音乐的如此痴迷,贝多芬才能在遭遇耳聋等许多挫折时,仍坚持不懈,成为音乐史上的一座丰碑。以上例子展示的是三位伟人,他们有着对事业的痴迷,但这痴迷让人肃然起敬!这痴迷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也指引着他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蒲松龄说:“书痴者文必工,技痴者艺必良。”何不去痴迷?成功等待着痴迷者。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7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8
时光的沙漏,漏尽了绵延五千里的中华文明。我拂袖,却置身于美妙的古典诗词天地。当爱之深沉以至于无法用语言表达时,便只能低声吟叹,独享其中滋味。
在繁华的世道,阅烟柳画桥,赏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晴日奏乐,晚暮采莲,醉意听箫,吟赏烟霞……这等安逸闲适的生活,怎能不让柳郎痴迷?
淡淡余辉透过不飞的三月柳絮,泻落了一地的青石街道,跫音不响,春帷不揭,达达的马蹄是良人归来的音讯,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执着等待良人归来,只因爱得痴迷。
满目苍凉的秋色常常勾起离人的愁绪,菊花酒、梧桐树、离人泪,北风、落叶、归雁……总是触动着每个人的心弦。谁又在吟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有情人之间的`诀别并不掺杂太多凄惨,仅有深深的痴恋,亦让人无语凝噎,柔情绵绵,肝肠寸断。
仕途受挫,也只是人生无常,然而,能豁达坦然面对的又有几人?当年的苏轼泛舟赤壁,亦作明月之诗,歌窈窕之章;亦有感冯虚御风,遗世独立‘亦能扣弦而歌。这般豁达只因他对浩浩天地的痴迷与追求。
每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用短暂的生命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痴迷寰宇中的万事万物,信可乐也!
对于古典诗词,每个人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正因为有了对其之痴迷与执着,才会逐渐形成了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正如方文山作的《菊花台》,一首诠释了他对诗词的理解和感受的歌,与其说是歌还不如说是词。他用他那灵动的笔将情感曲线勾勒的有起有伏。于是便有了传唱甚久的经典:“梦在远方,化成一缕香,随风飘散,你的模样。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愁莫渡江,秋心拆两半,怕你上不了岸,一辈子摇晃。”
人生因为有了对某一事物的痴迷,才形成了自己的追求。并且身在其中,自得其乐!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19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0
翻开一本书,让阳光洒在纸面上;捧一杯香茗,品世界百态。我对书的热爱,仍是不减;我对书的执著,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
还记得,五岁那年,我得到的生日礼物是一本故事书,里面讲的大多是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翻开书的扉页,我立即被里面美丽的画面吸引住了。我缠着妈妈马上给我讲书里的故事。自从听了妈妈声情并茂讲的故事后,我对那本书更加爱不释手了。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抱着它,把它放在床边才能安稳地入睡。就连走路,我手里也要捧着那本书。
我热爱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
当我又长大了一些,我就按照妈妈教我的拼音读法,把书上的`字一个一个地连成词语,再把词语连成一句话,最后又连成一篇文章,连成一本书。那几年,这样的读书方式成了我最喜欢的习惯。
上了小学,我对书的痴迷与日俱增。就连新发的课本儿我都不放过,在开学前我都要读上几遍。小学阶段,我读过《悲惨世界》,曾为珂赛特的遭遇悲伤难过;我读过《雾都孤儿》,为主人公的身世感到可怜。这样,我读的书越来越多,无奈之下,妈妈只好又给我换了一个大书架。
直到初中,即使学业繁忙,我也要抽出几十分钟的时间,读我喜欢的书。每当我重读,我就会读出新的感受。当现在的我重读《悲惨世界》时,我读出了法国旧时期的不公,即使只是偷一块面包也要付出入狱的代价。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如今,书已经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书,他让我懂得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
我已经长大了,但对书不变的仍是那份痴迷。书,我最好的朋友,你会伴我一生。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1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2
入秋了,风儿“甩”了“夏”这个“跟屁虫,”变得轻快了起来,轻柔地抚过每个人儿的脸庞,给他们带去舒适之感;小雨滴滴,改掉了往日怒吼的暴脾气,仿佛细声地对大地倾诉着情感。而我,就痴迷于这样的风,这样的雨,这样的秋。
独自一人,坐在阳台上看书,当我正为书中宝黛凄美的爱情感到悲伤时,风儿似乎读懂了我的内心,应景地不急不缓地拍打着窗户,仿佛在奏一曲悲歌,闭着眼睛聆听,脑袋中浮现出宝玉和黛玉,浮现出他们的点滴之情,我渐渐地沉醉在其中,我也是被深深迷住了。雨滴们受到了风儿的感染,从天空中跑下来为风儿凄凉的音乐伴舞;一滴、两滴、三滴、和着这乐曲,每滴雨都舞动着身姿,做出不同的优美舞姿,却又不乏整齐地从天上落下来。我睁开眼睛,看见了小雨一滴滴地落下,风儿一丝丝地拂过万物,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要去感受那会令我痴迷的风和雨!
冲下了楼,跑进了雨里,迎面吹来清凉的"风,那风里掺杂着些雨丝,温柔地吹拂过我的面庞。风,是柔和的,吹在脸上,是那种令人心里感到惬意的感觉,不像春天的风那般温暖,也不像夏天的风那般带着躁动的气息,更不像冬天的风那样凛冽刺骨,就是那种很舒适的感觉,用语言几乎无法表达;雨,是清凉的,夹杂在风里,仿佛圆圆的雨滴被挤成银般细了,落在脸上却是软绵绵的,不像银针那般尖锐,却像是一团团柔软的棉花,被风吹到了脸上很是舒服,也难怪我痴迷于其中了。
走在路上,从我身边走过的形形色色的行人,他们大多也都没有打伞,也许他们也都像我一样痴迷于这风这雨吧。雨一直下,气氛却很融洽,小雨淅淅,落在大地上,外面一切声音都消失才能听到他们对大地的喃喃细语。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眼镜上蒙了薄薄的一层水珠,回家吧,再不回家,就无法辨清前方了。
回到家,擦了眼镜,又伫立在窗台前许久,看着那雨一滴一滴,连结成一丝一丝,形成“水帘”,仿佛滴在了我的心头。在宝玉和黛玉那个年代,在大观园里,应该能欣赏到比这更优美的雨景吧……
秋风,秋雨,这整个秋,着实令我着迷,你们可永远停留在我心里。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3
坐在书桌前,面对眼前的作业发着牢骚,房间内苦闷无奈,苦涩的氛围包裹着我,看看桌上中考倒计时的日历与上次考试的成绩单,多想放弃啊,脑海中响起那句“少年不识愁滋味”难道我真不识吗?内心复杂且矛盾的情绪如团乱麻般“剪不断,理还乱”,口中说着:“罢了,罢了”。转身便倒在床上,掩着面叹息道:“睡了罢,睡了罢”。
随着意识的渐渐昏沉,自己来到些曾经自己去到过的地方,只不过已经没有簇拥着的游客,而只有我一人,乘着缆车翻越着那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巍峨的华山,崎岖的山道,山体高耸陡峭,直入云霄,山上植被苍翠欲滴,点缀着黑灰色的山体,在大山中心情美好,转眼脑海中幻想着西安特色历史古迹兵马俑,他们整齐的排列犹如真实军队般体现秦军灭六国的霸气。
游了历史气息浓厚的陕西,脑海中又浮现出湖南张家界留给我不可磨灭的美的体验,天门山,天子山,连峰际天,远山隐秀,悬瀑溅珠,凝红流翠,山奇、水奇、云奇、石奇、树奇,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心中也终于了解,为何千古帝王都对这江山爱不释手,相互争夺,也终明白自古以来,为何文人墨客都对着这些景观抒发心之所感,因为它太美了,美得令人为之动容,身处其间,风光如诗如画,有谁环想与它倾诉一番。
随后,我又随着记忆河流,流过湖北黄鹤楼、广西漓江、贵州黄果树瀑布……
随着闹钟的“滴答”声,我面带微笑的从梦中醒来,似乎眼前一切变得美好,生活就像历险,有着你已知的难关和一些未知的`难关,当认为自己已从一个挫折的漩涡逃离,其实,另外一个漩涡就在你脚下,心会带着我们去想去的地方,而我们能做的只有用行动让肉体跟上心灵的步伐。
我又回到书桌前坐下,安慰自己,现在的压力只不过是心灵幻想与现实间差距而已,我庆幸已逃离幻想,明白内心痴迷的是什么,是世间的一切美好,而与美好间的距离,目前只能用努力学习来缩减,加油,放弃有十五笔,坚持有十六笔,仅差一笔,我一定会在自己人旅途中画上那重重的一笔,用行动去创造我所痴迷的生命中的美好。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4
“王艺录,吃饭!”妈妈的语气特别僵硬,“我给你下最后一次通牒!”我慢吞吞来到餐桌前,只见妈妈已经自个儿吃完了饭,看这情景,我猜测妈妈起码已经三次催我吃饭了。“哎,这伊拉克呀……”我自言自语地说。“你呀,现在是一个实足的书痴了!连蛋炒饭的香味都闻不到了吗?”妈妈爱怜地说。
“书痴”这个头衔来得真是不容易呀!还记得一年级暑假,妈妈逼着我看书,我一听到看书就如临大敌,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被妈妈痛打了好几次。在妈妈的棍棒之下,我看起了《小蛙人游大海》、《亲爱的笨笨猪》……看书的收获也不少,我爱上了写作,我最喜欢语文老师布置小练笔的作业了,而且总是超额完成周记。但是,妈妈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就会偷偷地玩,电脑游戏《洛克王国》牵引着我的脑神经。妈妈整日为我的阅读状态而操心。
十岁生日那天,外婆送给我一套《中华上下五千年》。说来也奇怪,我竟会痴迷于这套书。好几个夜晚,妈妈一遍遍催我睡觉,我“嗯”几下,继续手不释卷。终于有一天,我郑重地向妈妈宣布:“打游戏太无聊了,我向您保证,以后不再打游戏了,但条件是您必须保证睡前让我看至少半小时的书!”“行!儿子好样的!”妈妈送我一个大拇指。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套书以一个个动人的历史故事,记载了从盘古开天辟地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10月1日响彻天安门城楼上空的礼炮……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与成就,也经历了无数的苦难与挫折,数不清的英雄豪杰、文人志士在历史的长河里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夸父的执着,岳飞的忠诚,诸葛亮的智慧,林则徐的`铁骨……一代代风流人物的精神让我崇敬,祖国悠久的历史让我自豪。
《中华上下五千年》,你让我痴迷。你不仅给我知识与智慧,更重要的是你开启了我的阅读之门,让我摆脱了电脑游戏的恶魔,痴迷于书海之中。现在的我每次进入书店就有一个强烈的愿望,要把书店里的书搬回家,尤其是历史类的书籍!
妈妈也说《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套好书,“读史以明鉴,察古以知今”,让我们一起享用这套好书吧!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5
月华,清澈如水,无声无息的倾泻在窗台上,拿一本古诗词,泡一杯枣子水或苦茶,独自一人靠在床头上,轻声吟着一首首雅致的小词,任氤氲的书香在房间中弥漫。从小学到如今,从未变过。
我痴迷于此――
走进那繁华落尽的小院,我痴迷于那采撷红豆子的多情酒客。一园残花,一双红豆子,一杯浊酒。我仿佛看见他在朝我招手。就这样在《饮水词》的指引下,我走进了他那令我痴迷的沉思往事的斜阳,无法自拔。《饮水词》如一位看破尘世的老者,悠悠地向我讲述过去的.各种记忆的点点滴滴:那个烟暖雨初收的早上,他花下醉饮,在雨打芭蕉的点滴声中,他重看旧书
我痴迷于此――
走进他游览赤壁的船舱,我痴迷于那千重浪卷起的雪白浪潮。我痴迷于他在舟首那豪放不羁的身影。一江流水,一叶扁舟,一段历史。我看见了那举杯对月的眉山汉子向我招手。就这样,我走进了他痛拍栏杆的晚上。夜已深,人未寐。幽幽的月影如夜织的纱铺在了地上,漏断,人初静。江中沙滩上出了一只孤鸿的影子,他把头转向我,吾恨何人省。那呜咽的水声,与他那不满中带着不甘的话语交织在了一起,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我还痴迷于此――
走进贾府如梦一般的历程,我痴迷于那桃花帘中吟诗作赋,如水一般清,玉一般光洁的她。一树桃花,一卷花帘,两行清泪。我仿佛看见了坐在香丘的她在向我招手。一篇《桃花行》,述说了她心中寄人离下的无依无靠与敏感。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桃花依旧在,她,却不在了。质本来还洁去。沁芳亭的水,依旧在流。而她,却如一阵清风,不带走一片云彩的去了。只留下那诗,还在我泪光中吟诵。
从小学到如今,一切都在变化,而我唯一不变的还是对诗词的痴迷,愿这份痴迷,永远。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6
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些人热爱读书都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我看过的书数不胜数,家里的书柜都装满了,还被爸爸妈妈称为小书虫呢!
最近,我又盯上了一本书――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这是在我的一位朋友极力推荐之下让我买的,一谈起这本书,他就没完没了。听完之后,我觉得这书还挺有意思的。回家后,我就一直缠着妈妈给我买《狼王梦》,可她却说:上周刚买了《稻草人》,先看完再说,而且但是,我还是没有放弃,每天我都缠着她,抱着她的大腿,让她无法行动自如。终于,妈妈受不了了,答应了,可是,正当我高兴时,妈妈的一句话,就让我担忧了起来:我可以给你买,只不过只出十元,剩下的钱你自己想办法。我有些生气,分明妈妈这是存心不给我买啊!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第二天,放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一下车,我就马上跑向二楼。书架上的书琳琅满目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但却迟迟找不到那本书,我有些不甘心,于是从头来,再找一遍,啊我大叫一声,它在这里,原来已经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我拿着书看了看价格,松了口气。18元不算多,但是剩下的8元怎么办呢?我又苦恼起来。突然灵机一动,我可以给妈妈打工呀!于是,我找到妈妈和她商量了这件事,没想到她还果真答应了,这下可好办了。
我和妈妈商量了我的`赚钱大计,做一件家务五角钱。就这愉快地决定了。之后,我又是拖地、洗碗、又是洗衣服、做饭为了买《狼王梦》我一天就要做四五件家务。没过几天我便凑够8块钱,我都不知道这几天是怎么过的,腰酸背痛,浑身麻木,有气无力,《狼王梦》已然成为了我心中唯一的执念。我坚信有付出,总会有回报,最终,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买到《狼王梦》后,我仅仅只看了几页,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沉溺在书中的世界。只要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时候连吃饭也忘了。
书,已然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他满腹经轮,却不喋喋不休,总是在我迷茫困惑之时为我指点迷津,却不纠缠不休,让我深深地被它的魅力所吸引。
这便是我,对书痴迷至此。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7
春天,百花盛开,万紫千红。那一丛丛油菜花充斥着我的脑海,引得我浮想联翩……我决定来到双合,一览无遗它与身俱来的独特魅力。
从远处眺望,湛蓝的天空筛下一束束灿烂的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油菜花是如此的耀眼,阳光洒在它小巧玲珑的身躯上,为它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浩瀚的花海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黄澄澄的花被,一直铺盖到很远很远……直到天际。微风吹拂,花朵摇曳,捎来了春姑娘的呼唤,油菜花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纯洁无瑕的仙子扭动着自己高贵的身躯,酷似一条迂回的金黄带子蜿蜒舞动。它那铺天盖地的金黄,如金子一般,令人为之震憾,卷上了一个个山丘,卷上了我的眼眸,卷上了那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将金光遍洒于天地之间。天上一片湛蓝,地上一片金黄,相互映衬着,煞是美好。一朵朵金黄的油菜花恰似一颗颗金黄璀璨的宝石镶嵌在这茫茫绿色原野中。
走近一看,一朵朵油菜花旁若无人地壮丽盛开着,开得如此热情,如此奔放。它纷纷抬起了自己高傲的头,傲然挺立着,多么明艳动人羡煞旁人,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颔首,静若处子,犹如一位仙女凝眸眺望,含情脉脉,多么美仑美奂,美不胜收。我轻轻的爱抚着它那小巧玲珑的花瓣,指尖滑过叶片,清晰地感觉到凹凸分明的叶脉,我想,那应该春姑娘精雕细啄的“杰作”吧。那一位位羞滴滴的花姑娘正尽情散发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
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中,驻足在这花海之间,沉醉在这芳香之间。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扑鼻而来的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风再一次吹来,味儿浓了,心也仿佛荡漾在湖面上,一丝微笑悄悄爬上我的嘴角。漫步花海,花香不停地涤荡心间,置身于花海中,呼唤对春天美好的向往与渴望,享受着和煦春风,忘却烦恼。徜徉在花海中,倾听着花朵的倾诉,心中甚是愉悦,心醉了,也分不清哪是天?哪是花?哪是我?
双合那一片花海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油菜花的平凡,它的纯朴,它的沉默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间。远处那一片湛蓝天空映衬着油菜花,油菜花衬托着那流连忘返的游客。真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8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的痴迷了。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没有别的爱好,唯有对二胡情有独钟。三年级时,被迫去学习了二胡,爷爷听说后拍手叫好。每次去学习,爷爷都要陪我同去。老师的家里藏着一个小房间,便是我的`学习室了。简单的白墙上镶了六七把昂贵的二胡,爷爷看见了它们,像窃者看见了金库一般,两眼直直地挂在上面,他也想要一把自己的二胡啊!
现在,我的二胡也成为了爷爷的宝贝。每次去爷爷家,不闻其人先闻其声。爷爷年纪轻时,家里穷,所以他根本没有学过,只是因为自己的一腔热血,便自己学会了。吃过晚餐后,他急迫地进入了房间,只见他,腰杆挺直,一股大将风范。这一坐,便是两三小时。爷爷左手轻抚琴弦,像一位舞蹈家在优雅地跳着舞蹈,右手在不停推拉着弓杆,两眼轻轻闭上,满脸陶醉,身体随着推拉的节奏,也微微晃动,一脸满足,这便是痴迷了吧。
谁家有喜事,爷爷总爱带我一同前去,已经记不清有几回了。爷爷端起酒杯,稍微咂了一口酒,拿杯子的左手停在了空中。只见他的食指微微抬起,又静静地落下,随着左手的抬落,有节奏地拍着膝盖,我知道,爷爷又痴迷了。走在回家路上时,爷爷左手也会不断地按着左腿,我知道,爷爷又在拉响他脑海的二胡了。
有一天,爷爷找到妈妈,要求再给他买本谱子,原来,他已经背完了一本了。看他如此积极,我们也没有丝毫怠慢。给他谱子时,他一只手便急速夺了过去,脸角微微一翘,便转身进入了他的房间,不一会儿,悠长的二胡声又在房间里游荡了,这便是爷爷的痴迷了吧。
从年轻到现在,爷爷对二胡的热爱从未缺席过。
一把二胡,便是爷爷不变的痴迷了。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29
《幻想数学大战》是我最love的书,书中有一个精灵族的法老王叫拉姆,他的武器是法老王弓箭,蕴含着强大的加法力量;《斗龙战士》一书里也有一把阳神弓,十分了得。而这些弓箭正是我所好奇之物,也是我梦寐以求之物。
从10岁起,我就开始对弓箭好奇,读完《后羿射日》之后,我更加对这种弯弯的,又有点威风的东东向往了,总幻想着某一天,我成为一名神箭手,射一箭,一个大坏蛋“啊”的一声倒下了,另一个歹徒拿起ak47准备一通狂扫,我又射出一箭,枪口正好堵住……
为了满足我对射箭的强烈欲望,我就在家里用衣架来当弓,尺子当箭。于是,家里的墙做了我的箭靶,“吧嗒”有时弓断,有时又是衣架“咔嚓”,后来家里衣架数量直线下降,当然挨妈妈痛骂……但即使这样,也挡不住我的射箭疯狂。每次只要在书上看到弓箭,我两眼就成桃心状,嘴边可谓是“口水流下三千尺。”我会产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出现这种弓箭呢?它的杀伤力如何?携带使用方便吗?有第几代产品?有什么特效呢?面对书本,我只能看,却不能碰一下真正的`弓箭,苦恼啊!
说真心话,我尤其对火箭(注:是箭上有火,不是现代的火箭)感兴趣。因为男孩子嘛,喜欢杀伤力更强的武器,对这类武器的好奇心我也更强。如果能有这样一副超级弓箭,我宁愿上刀山,下火海,上天堂,下地狱。只要能拿它到手,叫我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行!如今的我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位“箭痴”,没人能阻止我对弓箭的好奇和欲望。弓箭,我注定为你而疯狂!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0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世事变迁,花飞花谢,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自行车的痴迷。
自行车飘荡着我的童年的天真与快乐。
把我们骑自行车玩吧,我一脸欢喜的说。爸爸弯腰抱起喔,我们开始了真诚,每到下坡时,风嗖嗖的在我耳边吹拂,找乱我的头发丝,饲养意义让我发出啰啰啰的小升,日落时,我坐在爸爸自行车上,在临江河畔徐徐前行,看着太阳渐渐从季平线上坠落。落日熔金,万霞似绵,在那长歌边上飘荡着童年的天真和快乐,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自行车上激发着我童年的不屈和坚持。
我曾经眼巴巴的看着表姐青柠的骑着自行车灵动自如,让我燃起了学自行车的火焰节。骑自行车的过程虽然是艰辛的,摔倒是经常的事不说,最初等车的时候,就在能上车之后,也有过未曾注意前方的小坑,直直地骑了过去,车子一个不稳,顿时人仰车翻,手和膝盖被擦伤,最后我只能一瘸一拐的回家的情形,可是我并没有放弃,顽强的坚持着,最终我熟练地骑着自己喜爱的自行车,单手扶把龚蓓华翔在风的音乐里,我不屈的坚持和赞美,在这份快乐里让我痴迷……
自行车思索着我青年的理想和抱负。现在的我是一名即将面临九年级学生,每当遇到困难或考砸时,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爸爸也没有什么要问的,如往常一样叫我去骑自行车,当我要面对一个陡坡时,我用尽全力的拼命踩它,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即使再土的坡,我都不会放弃。汗水从我的脸颊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迷茫的我的眼睛,最终我骑下了坡顶,狭义的滑坡而下。爸爸问我为什么不下车推的上去,我如实的说,当我在拼命用力往上瞪时,其实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就像骑车,你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陡坡,如果放弃了,心中的理想和抱负就不能实现,所以我不能放弃,但在坡顶迎接坦途,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正因为喜爱,所以迷恋,正因为热爱,所以痴迷。
我曾痴迷于骑自行车,自由奔放,即使你风上坡也昂然前行,在漫长的岁月中,手自自己的痴迷,在竞争激烈的这个世界中,所自自己的一方天地。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1
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古人读书有“三上”之说。欧阳修总结自己读书的经验。认为“枕上、厕上、车上”这三段空闲时间最值得珍惜。于是,运动场上少了个健将,书堆里多了个“书痴”。一本本美仑美奂的著作让我留恋往返,一篇篇言意思携永的短文令我拍案叫绝,一首首短小精悍的诗歌使我掩卷沉思……每到午夜时,妈妈总要千呼万唤,我才肯从走出书房,仍旧是“犹抱书卷半遮面”。读到情意真切之处,有时我竟不顾众目观看,忘乎所以,如江州司马一般泪珠莲莲。我“书痴”之名由此远播,以至于同学在借书给我时还不翻新地问:“你不会在上厕所的时候看吧?”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看着康“视死忽如归”地谈走着《广陵散》,我心中回荡着清高之情;读着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胸中升起一股豪迈之气;吟着李清照的“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我不禁潸然泪下;同着窦娥“天呀,你错堪贤愚枉做天”的血泪控诉,不平之气顿时充塞我心胸……读书使我与文人墨客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春日细雨霏霏的午后邂逅一本好书成为我一种独特的享受。
在茫茫的书海里泛舟毕竟是一种乐事。痴于书的我渐渐从书中品出一中自然之美,领略了自然之趣。看到一棵小草,我会想起“庭草无人随意绿”;看到一座山,我会象棋“无限风光在险峰”;看到一朵花,我会想起“落红不是无情物”;看到一场大雾,我会想起“雾失楼台,月迷津度”……是书,拉近了我与大自然的的距离,使我体会了“数峰无语立斜阳”的`自然天成的美丽。
读书对我的好处不一而足,但我的眼睛度数也随着知识的积累而加厚了。妈妈开始限制我看书,但我对读书一往情深,一定“咬定书山不放松”!读书带给我欢笑,读书令我痴迷!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2
它来了。来到了一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无暇的心。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
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寻找更多的伙伴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
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3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4
“恩,真美!”我的“低头族”爸爸正举着手机,笑了起来。“咔嚓”只听一阵清脆的响声,老爸斜着眼看了看厨房,“母老虎”正在厨房里做菜呢!嘿嘿!那迷人的菜品跃入眼中,似乎也吸引不了老爸。
“开饭啦!”老妈大喊道。这个老爸懒得手都跟手机粘在一起,还叫道:“走位,走位,饭菜端上。”真拿他没办法。
他正享用着美味的饭菜呢。突然大喊:“上路,上路,塔没了!这家伙坑队友!”他陶醉在《王者农药》的.世界里,连饭掉地上了也不知道,甚至激动得把饭喷出来,都一脸无所谓。
他的工作时间都开始被手机“占领”。一家人在一起几乎没说话,家里好冷清啊!
我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老爸必须离开手机!
我跑去对老爸说:“爸爸,你这手机这么神借我玩玩呗。”“学习!”爸爸干脆利落地给了我俩个字,并且还是盯着手机说的。
“好吃!”我故意在老爸面前吃起来了关东煮,老爸一点动静也没有。当我碰了他一下肩膀,他头也不回地给了我一个“香港脚”,依旧跟手机形影不离。
“真便宜!啥,怎么涨价了!”爸爸正一边在看淘宝,一边拿着平板在看电视。“天下无双!”爸爸大喊道,他正在为平板与手机感到赞叹。
到了半夜,我起来上厕所,竟发现爸爸仍坐在沙发上打游戏。他斜靠着,已经睡着了,但手指仍未离开手机,那游戏里的白光一直在闪烁着,而那嘴角微微上扬,嘴巴张得老大。我一看屏幕:“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唉!这爸爸到底是游戏大王的后代吗?什么游戏都能让他入迷。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5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6
急湍之中,有哪粒沙不在飘荡?清风之下,有几片叶能独善其身?时间流过,又有谁能一成不变。
生活总是处处生变的。这些好比调味料,使的生活又添喜怒哀乐,扯得情绪有了跌宕起伏。
有些变化总还是有源可循的,如今的倒霉便是从前的坏习惯发了芽,突然纷纷冒出来齐刷刷的`展现在眼前。身如有重负,事情积压得不想动,此刻便也只是靠在窗边发呆。
自从冬天来临,便很少再望着窗外,那时的天空总是阴而暗,总有要下大雨的气势,却又一声不吭看了也只让人觉得压抑。温暖又重临,此刻正是晚霞最斑斓的时候,天边只渲染了一抹阳光,不似正午刺眼的太阳,更像他金黄的衣摆,飘渺而美丽。走过一个冬天重新相遇,依然再次为他赞叹。
但真正让这夕阳无与伦比的是层叠的云。
游云把光藏了起来,却又随意的洒出点金黄。而他身后的阳光虽不曾露面,却在云渲染出了另一番色彩。说红又像粉,说是粉却又不是,总也道不出个所以然来。这份飘渺反而像给天边蒙了一层纱,令人更心之向往起来。
夕阳虽然美丽,可失了游云,也不过是一片单调的金黄。有了云的遮掩,才使得光变化多端。再见当下眼前的难题不也正是云,像夕阳一般坦然迎接才能迸出另一番美来。让人痴迷于其中的,也正是这番美。与其被变化烦恼,不如主动创造改变。
……
某月某日,步子又轻快起来。再望向天边独特的彩霞——也许是因也真正触碰到过这份绚烂,更觉夺目。日月如梭,世间瞬息万变,但我心中对夕阳西下那份美的热爱不变,追随它的脚步依然不变。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7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8
我的奶奶,痴迷于网络,成为了新一代”网瘾奶奶”。
每天早上,总能看到奶奶在微信群里发的几条老年人之间传的各种所谓的“小道消息”。在又或者是那谣传的中医古方,食物的相生相克。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提示音,我就知道奶奶也在玩微信了。奶奶的痴迷,不知是从何时开始时。但是朦胧记得奶奶曾经教育我的场景——“不要老抱着个手机翻来翻去的,有什么好看的!”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意,心早飞入手机了。曾几何时,我与奶奶的身份早已调换,奶奶那双温暖却又有些沧桑的手如今也能在屏幕上飞速滑动,鼻梁上也架起了一幅老花镜,目不转镜地盯着手机,浏览着横飞的一条条消息。
还记得刚把手机给奶奶时,奶奶并没有十分的欣喜,还认为自己的老年机用的最舒服,可是,当一个个功能涌现在奶奶的眼前时,奶奶也痴迷于其中,还没几天,奶奶便基本学会了操作,奶奶也打开了这个令自己万分痴迷的`软件——微信。一开始,朋友圈,却又忘记了怎么去分享文章。东补补,西拼拼,奶奶才算真正痴迷于其中。
“唉!快看,这不是那个张晓英吗?好几年没有听过她唱的戏了!手机上居然又有她!”伴随着奶奶技术的提高,奶奶也越发痴迷于其中。
有一天,因为网络的原因,家中的网断了,而奶奶与以往不同,多了几分急躁,时不时打开微信,期盼着网络早点恢复。当网络恢复的那一刻,奶奶望着一个又一个等待着自己去发掘的红点,露出了自己欣慰的笑容。
我的奶奶,痴迷于微信的“网瘾奶奶”,不愿落在时代脚步的潮流的奶奶。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39
“痴迷”是学习的动力。
痴迷一词是抽象的,难以形容得透彻。它就如兴趣一般,深深地吸引着人们,引领着人们走向那条“被吸引”的未知之路。
痴迷使人进步。当一位音乐爱好者对音乐到了一种痴迷的程度,他将会把大部分时间大部分心思投入到音乐当中去。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喜欢音乐,爱好音乐,对音乐有着一种探索深究的精神,从而推波助澜地是他在音乐方面有很大的进步,而这种精神的来源就是痴迷。然而,这并不是说花了多长时间,收获进步就是必然的。当贝多芬双耳失聪,面临人生最低谷时却留下了名曲。他的成功来自于长时间的.专注和学习,使自己对所专攻的东西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随着熟悉程度的加深,他会慢慢得到进步,是痴迷所带动的进步。
痴迷使人激发奋斗的决心。怕的不是你不会奋斗,而是没有一颗想奋斗的心。当居里夫人面对如此艰难的生活坏境时,她不畏艰难,咬牙完成学业。她有一颗勇敢奋斗的心,来源于她所痴迷的知识。当工作坏境简陋,工作辛苦,她还在实验室里不断研制,不断努力,那时因为她有一颗想要奋斗的心,而这来源于她对自身工作的痴迷。
痴迷使人不断学习,不断努力,直至收获。古代书法家王羲之从小喜爱读书,喜爱书法。他那股对书法的痴迷使他每天花大部分时间来练字,书法的巅峰如何得来?那是因为他对书法的痴迷,从而不断努力的结果,收获了今人的敬慕和爱戴。
然而,痴迷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用在好的方面,它能够激发人向上,用在不好的方面,就会使人堕落,贻害无穷。
正确的使用“痴迷”,你会事半功倍。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40
小院,小屋,一声声嘹亮而婉转的戏曲冲透了院门,在空中萦绕。
从小,奶奶给我的印象就是爱戏。无论京剧,昆曲总爱唱上两句,虽不专业,但那延长的音调和抑扬的神韵让我惊叹。我趴在窗上望她,奶奶一边是忙碌的活计,一边是自己追随了一辈子的爱好,两不误,边干边唱。
我是从来听不出她在唱什么的,但却喜欢看陶醉的她,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手上活计飞快,身体却左摇右摆,连眉毛梢都洋溢着喜悦,《红灯记》《智取威虎山》,无论哪一段总能信手拈来,家里的电视也总是“咿咿呀呀”地响着。
痴迷。这怕是她对戏曲最贴切的词了吧。只听得音调一起,停顿两声,进而步入正曲。如流水般潺潺而下,时而遇着高音,便轻巧地跃过,留下水花四溅,引人回味。又似随风缓下的叶,兜兜转转,落地时又平添一份厚重。是啊,自练了一辈子的`戏,怎会不好呢。我暗自想。
奶奶常与我说,年轻时最喜听戏,过耳不忘,如今竟记不得了。我笑着说您唱得好着呢,她笑而不语,但我看到她的笑在发光,是隐藏不住的欣慰和穿越几十年的痴迷。
如今社会飞速改变,还有几人会唱国粹,有谁会细数戏台上的角儿呢?我看到奶奶找不到她的京剧频道了,怕吵到家人只能小声哼唱。我看到奶奶站在时代的角落,被尘土弄得满面凌乱。爱好成了痴迷,是跟人一生的,尤是奶奶这种上升到传统文化的老人啊。
惊鸿延声,惊艳时光,当漫步了几十年的戏曲撞上时间的冷漠,奶奶坚守自己的心,那份痴迷是永远不变的。一阵曲声起,奶奶又唱开了人生。
自古及今,戏曲何以传承,唯是不变的那份痴迷啊。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41
虽然我们班只有少数几个学生,但是他们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有的喜欢打篮球,有的喜欢跳舞,有的喜欢唱歌,有的喜欢画画,有的`喜欢写作。
但是我,同学的好朋友,别人看到我总是笑,看起来像个乐天派。他的眼睛总是感觉比别人大,尤其是当他看书的时候,他就像变了一个人。
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就是他的卧室和书房。一个卧室其实就是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小桌子,一个台灯,其他的都是学习功能。哇!这么多书架?一,二,三哦,我的上帝。六个书架!每一个书架都有一米多高,每一个书架上都整齐的摆放着一排排的书。
我惊讶地问他:这些都是你的吗?耶!你都看到了?基本上我是羡慕的,有点嫉妒。
于是,我从书架上拿了几本书给他测试。没想到,他能回答作文中的所有问题。这让我钦佩自己,也让我感到惭愧。
几个月后,我又去他家玩了。但这次不同了。我一进他的门,就发现他六个书架上的书都不见了。这让我二僧不解!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问他妈妈知道为什么。原来他痴迷于读书,上课前读书,下课后散步,吃饭,甚至上厕所!
更不可思议的是,有时候晚上看书就不想睡觉。有一天,他妈妈晚上十一点上夜班回家,看到他卧室的灯还亮着,以为他睡觉忘了关灯,就轻轻开了门。乍一看,他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放不下的书。所以现在他妈妈暂时把书藏起来了。
读书不仅能获得知识和营养,还能交到好朋友。
这就是痴迷书香的人。我的同学和朋友,他是李明。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42
棋盘上无言。
回家路上,总能看到一处棋摊。那里多数是苍首老人,偶尔几位中年人驻足观看。天色未暗,便也走去欣赏棋技。
楚河汉界隔开红黑两方,持子者形神凝重,似者苦苦思考,周围常来的看客打趣似的逗着棋者。“啪!”落子生青翠且响亮,几片落叶似乎都被震掉了。这回,轮到另一方苦思冥想了。
自己并不精通棋艺,连门外汉都比不上,仅有的几招,还是爷爷教的。他得床头,总摆着一本旧棋谱。中午,总能见爷爷翻它,读了多少遍,已数不清。爷爷一年前发现一档栏目,他如获至宝。他看得已痴了,连水也忘记喝了,只是盯着,想着。
忽然,两位棋者极快的"厮杀打断了我,不到半分钟,各自的棋已损伤大半。人们大声的喊着,巴不得自己就坐在那,更有着急者,用食指猛戳着棋盘,但二位不为所动,似乎已去到另一个境界了。
小时,总缠着爷爷,要与他斗。爷爷虽答应,但落棋时却总故意失误。即便这样,我赢的次数也不多。每当我输掉,他总要说让我用心。如今才明白,爷爷痴棋,每一步他都了解,不然,他怎么引得我赢呢。
“和了,和了”。二人爽朗的笑荡漾开来,接着,互相还子,一局新棋又开战了。
老者们痴,棋局中旁若无人;祖父痴,谱艺中神游四方。老者们下棋时,或神色凝重,或云淡风轻。他们早已将自己深入棋子中,来感受胜败。
而祖父,不知何时开始痴棋,时至今日,那份情仍为改变。他已无力去劳作了,也许,在棋局中,找回了自己。
棋一局局开始,棋盘上,似一生,只有自己才能了解,旁人,不过是过客,只有自己才能掌控自己。
棋无言,棋者已痴棋中。
痴迷高二作文600字篇43
“噔”蓝牙耳机与手机连接成功的提示音响起,我又开启了今晚的听歌时间。
我喜欢听歌,尤其是在晚上。在压力成倍增长的日子里,音乐似乎成为了我的精神支柱。
繁星在天边闪烁,暂时脱离繁琐的学业,放纵悦耳的前奏在耳边响起。
略显褶皱的历史书被我扣到桌子上,我闭上眼睛,等待音乐来平缓烦躁如麻的心绪。“关掉手机中的闹钟设定时间还早,你有发现吗,在我生命里你最重要……”我随着音乐节拍自由摇摆起来。在父母听来燥乱的音乐却是我解压的一昧良药。戴上耳机,外面的世界便与我无关;夜深人静,尽情释放疲惫的灵魂。
“也曾想过放弃,朋友的眼神诧异……”我拿起一支笔当我的金话筒,站起身,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属于我的个人演唱会开始了。
随着音乐,旋转、跳跃,我全程闭着眼。高高摞起的卷子和书本是我最忠实的听众,书桌上的台灯亮度被调成最大,就变成了世界上绝美的舞台灯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顺手抓起书本,把书上拗口的.内容唱出来。
音乐不是带我们逃离生活,而是在短暂的放松过后,调整好心态,重整装备,重返现实。
向后一仰,倒在床上,脖子上挂着耳机,手里紧握着历史书。浑身酥麻,热血沸腾。烦躁在两首歌之后被一扫而空,我又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情与学习的激情。
我笑着,脑海中重复着书上的内容,背的一字不漏!
仔细思索,我的生活中处处都有音乐。在我高兴的时候,会哼唱几句;难过的时候,会听着音乐大哭一场……是音乐陪我走过这满是坎坷的漫漫长路,是音乐助我逃离世事的缠绕,我倾心于它,痴迷于它。
如果你也同我一样压力好大,为什么不试着用音乐来释放自己,成全自己?在日趋雷同的日子里,我们不是带着面具,就是把自己藏匿。是音乐带我们做回自己,是音乐带我们走进自己的小世界,找回失去的快乐,恢复原有的纯粹与真实。
现在我正在听着音乐,细细回忆和它的种种过往,写下这篇满载着热爱与痴迷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