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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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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1

“好书不厌百回读”,哪怕是一本漫画书,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今天我就来给他家分享一下我喜欢的一本书。

上次我给大家分享的是大中华寻宝记的其中一本,这次我要分享的这本书和那本书有一个相同的地方,那就是讲的都是关于做事非常认真细心的故事,这本书就是《大侦探福尔摩斯之夺命的结晶》。

这一套福尔摩斯系列共有三十多本,但是我很喜欢这一本,没事就拿出来翻一翻,我喜欢这本书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本书很特殊,因为它里面讲了三个故事,其它的书差不多全部都是一本书一个故事。这本书讲的还特别有趣,同时还教了我们一些推理的方法,比如说第一个小故事就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讲的是坏人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之后就让他的一位朋友身处困境,而我们的大侦探竟然凭着一根长棍面包救出了自己快要淹死的朋友警探狐格森,如果大侦探发现晚一点的话,它的这位朋友可能就没命了。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福尔摩斯,他是一位头脑灵活、分析力强、观察力强、知识丰富、身手敏捷、爱好广泛的人,这些特点让他成为一位著名的侦探。除了福尔摩斯我最喜欢的人物便是玛姬了,在三个故事里面让人感动的就是这个故事了,她的老公和儿子在这个故事里都中毒身亡了,真正的凶手是她的女儿,而她却一直帮女儿顶罪,最后在福尔摩斯问她的时候,她的女儿认了罪。

我觉得这本书的作者也已经是一位非常细心、思维缜密、知识渊博的人,他肯定也很爱阅读,只有这样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这本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一样陪伴着我。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2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3

每个人都有对自己来说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不一样,对我这个书虫而言最宝贵的自然是书了!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青铜葵花》。它以青铜一家领养因父亲淹死而孤身一人的葵花为原由,塑造了一篇波澜起伏、感人肺腑的小说。女孩葵花与哑巴男孩青铜拥有一段深厚的兄妹情谊:从送她上学、看马戏、捉萤火虫为灯等都体现出他对她的关怀。而之后的蝗虫灾、水灾、唯一的老牛去世、奶奶去世等天灾人祸又让青铜一家和“女儿”葵花体会到各种人间疾苦……

这是一本蕴含着欢笑与悲伤的故事,尽管它的结局并不美好,但他们之后的生活又该何去何从令人心生遐思。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青铜因过度思念被迫回城的葵花绝食而导致被饿得出现了幻觉,使他出乎意料地喊出声来,从一个哑巴变回普通人。

虽然它是一篇悲剧性的故事,但是每一个人都要懂得去正视痛苦、尊重痛苦、面对痛苦。欢乐与痛苦应当都值得称颂。唯有真正去体味痛苦,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世时的甜蜜。让我们在少年时便养成一种面对痛苦时应有的风度,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强者。

它就是我最喜欢、最记忆犹新的书,因为它给予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4

世上书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踢足球、打篮球、打羽毛球、踢键子等,然而我最酷爱读书。

一本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受益非浅。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爱护树木,保护环境,珍惜我们生存的家园—地球。它还让我懂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孝敬父母。一本书,可以让一个人改变他的人生理想,改变一个他的性格。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看到父母对我们的关爱,看到了父母对我们做出的无谓的“牺牲”,看到了父母对我们的信任,同时也看到父母对我们充满信心。一本好书还让我真正体会到了“母爱比海深,父爱比山高”。

我喜欢一本书,它可以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中国,是那么的多姿多彩,它让我看到自己的家乡那美丽的山川,圣洁的河水,白雪皑皑的雪山和雄伟壮观的古代建筑。这本书让我感受到热带地区那浪漫温馨的气息,让我领略各族人民的风土人情,让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的家乡也是那么地美丽啊!

我喜欢一本书,因为它可以让我看到孕育自己十几年的妈妈——地球,是那么的美丽,但是她自己的子孙后代却不关心自己的母亲,让自己的母亲承受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乱扔垃圾,滥砍滥伐,任意破坏生态资源。啊!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们,我发自内心地呼吁你们,不要再用无情的木棒痛打自己的母亲了,保护自己的母亲,去关爱她吧!

我喜欢一本书,是因为它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喜欢一本书,它让我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让我懂得怎样去孝敬亲人,保护家园,让我懂得有了失败,才有成功。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6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7

我喜欢读书,我的课外书也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记得在那个宁静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在田间散步,看着满天的星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直截了当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的颜色。”我听了以后,哈哈大笑:“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银白色的、橙色的……多着呢!”爸爸不解地问道:“你从哪学的?”“才不告诉你呢!”嘻嘻,其实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的。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胖乎乎的熊猫,美丽的孔雀,威风的老虎,淘气的猴子,还有……我们走到黑猩猩的笼子旁,一只很可爱的猩猩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原来它正在向游人讨要食品。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又聪明又可爱!”我这“小博士”又开始解说了:“星星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狒狒和猴子也比较聪明。”过了一会儿,我们果然看到猴子在荡秋千。我又说:“在非洲,狒狒还可以帮人牧羊呢!”看着爸爸妈妈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时,我又骄傲又得意。这都得归功于《十万个为什么》呀!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知识。书,丰富、娱乐了我的课余生活,我爱看书,也爱惜书。我希望所有的好书都与我为伴,那样,我一定会在书海中领略到更多知识,在其中捕获快乐!

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厚厚的、让我受益无穷的书。以后,我还要读更多的书,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和人民有用的人。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8

“莎士比亚说,诗人和疯子,都不属于红尘十丈的人间。诗人隐居在疯子的隔壁,疯子却闯进诗人的花园。”我非常喜欢余光中先生的这段话,因为我也非常喜欢诗。

在我的书架上有一本《一页诗歌》,这是我的掌上宝。在我心情烦躁之时,沏一杯花茶,品着这本书,便成为人生中最惬意的时光。在我熟睡前,读一首小诗,然后心满意足进入梦中,黄粱美梦也不过是一纸荒凉。

当你陷入迷茫的时候,读一首“食指”的《相信未来》,什么绝望,无非是人生中的一丛荆棘;当你辗转难眠时,读一首林徽因的《深笑》,愁云惨淡的人生旅途也会瞬间阳光普照……这本书里的每首诗都有不同的意境,随着读者年龄的增长与心智的成熟,每首诗便会读出不同的韵味。我酷爱这本书,每次读完便觉得对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有了新的解读。

我觉得诗人是幸福的,在雨中、在伤心时、在开心时,写一首诗,把自己的情感融合进诗中,让世人与自己共鸣,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我觉得读者是幸运的,在自己悲戚彷徨、孤独无助的时候,读一首诗,蓦然发现原来世上原来还有自己的知音,这又是多么惊喜的一件事。

《一页诗歌》给了我最好的阅读体验,它就像我的知己,我的影子,在我孤独的时候抱紧我。郭敬明说过:“这个世界,有人长大,有人成熟,有人永远是少年”。读完这本书,你会觉得就像完整地走过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不同时期的不同味道。

“一部书籍将人迷,魅力并非是标题。欲想评价高于低,唯有看过知所值。”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9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我推荐的这本书怎么样怎么样?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10

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11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红帽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在法国的一个乡村里,有个美丽的小姑娘,她叫小红帽。

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病了,妈妈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红帽提着小篮子,带上蛋糕和黄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只大灰狼,它已经饿了几天了,很想吃掉水灵灵的小红帽。大灰狼假装和善地问小红帽要到哪去,小红帽说:“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说:“你采一点花去吧,你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小红帽想:奶奶最喜欢花了,我采一点拿给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兴的。小红帽就说:”那好,就采一点给奶奶吧。”说完小红帽就采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红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门,小红帽的奶奶就问:“谁呀?”大灰狼装成小红帽的声音说:“奶奶,是我小红帽呀。”奶奶说:“是小红帽呀,进来吧。”大灰狼进来后就马上把小红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还说:这个老太婆。一点都不好吃。”说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红帽的奶奶,等着小红帽来了。

小红帽采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红帽进门后疑惑不解地问:“奶奶,你的手上怎么有爪子啊?”大灰狼装腔作势地说:“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门夹了。”小红帽又问:“奶奶,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大灰狼说:“可能是上次颜料洒到我身上,所以变黑了。”小红帽再问:“奶奶,你的嘴为什么这么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说着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红帽吃掉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告诉不能随便相信陌生人。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2024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600字篇1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初一以我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

书就像指明灯,照耀前行的路;书就像一扇门,带领我们通往成功的道路。我喜欢阅读,它让我的心灵得以净化,它让我的思想得以升华。在我看过的许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斑羚飞渡》,因为我比较喜欢小动物,而这本书对动物的描写非常的细致,看完它我有诸多感想。

动物大王沈石溪

看完这本书,我由衷的佩服他,怎么会把动物情感描写的这么细腻呢,怎么会把动物的动作描写的这么细致呢,怎么会对动物的习性如此了解呢。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通过了解我发现为了写好文章,他与动物都相处过,与他们一块生活过。他到过动物园给马鹿喂食,他与驼峰一起生活,他甚至把蜥蜴和蟒蛇当做宠物。由此我想到平常写作文时,也要注意多观察,多了解,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好。

他说:“生命苦短,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是有限的,一生中能做好一两件事就算不错了。”是呀,我在想我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认真学习,多阅读,做好作为一名小学生该做的事。

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羊的懦弱,狼的勇敢,鹿的团结,马的忠诚,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斑羚飞渡。在面对死亡时,它们会想到牺牲一半来保全另一半;选择牺牲年老的来保全年幼的。我在想牺牲也许意味着发展,如果在困难面前,每个都想着逃命,可能无一生还。从动物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我自己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努力学习,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做一个老师和同学都喜欢的人。

读完《斑羚飞渡》,我为动物们的精神所赞叹,它使我懂得要多为别人着想,学会付出。同时我也希望人类不要捕杀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做动物的朋友。

初一写我喜欢的书的作文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以乡情为题的作文

我的故乡就在柯桥,那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在那里有许许多多的小集市,里面有不少玩意。柯桥有最美的母亲河,“瓜渚湖”,他那清澈见底的的湖面,在中午闪闪发光,波光粼粼好像撒了不少金子。

我的故乡是最美的,那理由不少柳树,杨柳依依,春风拂面柳絮飞扬,几条特别长的垂在水面上,画着粼粼的波纹,当杜鹃鸟在他要上唱歌的时候,湖水也歌唱着,好似再给柳树伴舞。

我小时候最爱我的就是坐在塑料桶里,背靠着桶使劲用脚踢桶,每踢一次,就会移动几步,真像游乐场里的碰碰车一样,在里面玩,是不会疲劳的,只会越玩越有劲,有时还用屁股撞,这样可以加速哦!如果真的疲劳了就躺在桶里,睡一会儿,继续玩,不管玩多久都玩不厌。这种快乐比电脑强几十倍,电脑又费眼力,又会中毒,说难听点简直是一个废物。

我的故乡真美啊!在我心中故乡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当我想起了它,就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我时时刻刻怀着它。但我又不禁想起了故乡那些玩意,小时候我把桃花的花瓣收集起来和小伙伴们比谁做的“颜料”,最鲜,最艳。那么哪个人就胜出,于是我用勺兜乘花瓣,再在里面加点水,然后使劲的挤啊挤,每当挤出一丁点,就更加使劲了,不过五分钟,大家把用花瓣挤出来的“颜料”来展示,伙伴们都想成为最后的胜者。

故乡的一切一切在我脑子里已经成为了一幅优美的画卷,我时时刻刻怀念着它。

初一以学会独立为题的作文

人在一生中会经历很多事情,有可能是和父母、朋友或者其他人一起经历的,也有可能是独自经历的,但我想大部分都是自己经历的吧。

所以说每个人都要学会独立,因为它会帮助我们成长。记得小时候,父母常常对我们说:“孩子们,等你们成年了,我们很有可能会不在你们身边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们要慢慢开始学会自己做事情,自己与别人交流。”这是对的,我也确实开始慢慢成长了,开始学习独立了。

对我来说独立并没有想象的困难,因为我从小就开始做自己的事情,现在更是开始帮父母和姐姐做事情,我感到很自豪,因为我常常从他们的口中听到:“我们的女儿长大了!”

现在我就已经有想和我的姐姐一起生活的欲望了,我想那样的生活一定很美好。我和我姐的厨艺都算不上好,当父母不在家时,我们都会自己做饭吃,虽然结果并没有想象中的好,但是过程至少是非常有趣的。

说到独立,那肯定少不了在外面独自打拼和人打交道。对我来说社交可能有些困难,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不爱说话,但与朋友熟络起来,我又聊得如鱼得水。别人都说工作比学习难,而对我来说可能难度差不多,但我更加渴望投入到工作的世界里,与同事一起打拼,又或者是自己一开店和客人们愉快地聊天。

是什么时候开始慢慢独立得呢?大概是我九岁那年吧。在那个夜晚,母亲让我自己热牛奶喝,但由于手抖,牛奶就全撒了出来,母亲看到,似乎有点生气,但后来又平静了下来,决定要好好磨练我,也就从那时候什么事情都是我自己做了,早上没有刚起床就端过来的白开水了,也没有餐桌上热乎乎的早餐了。

再过了几年,到初中,早上起来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了,姐姐出去上学了,父母出去工作了,家里空空如也,但我非常享受这个寂静的环境。

我经常幻想未来的独立生活是怎样的,也非常希望那个时刻快点到来,虽然也会经历痛苦的事情,但是我依然想尝试那种滋味。

初一以勤奋学习为题的作文

说到勤奋学习的人,我们班就要数丁楚薇了。她从来不上课做小动作,还大胆举手发言。只要打开她的作业本,“优”准使你眼花缭乱。

丁楚薇高高的,不胖不瘦,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高高的鼻子。她要做一件事,不完成不罢休。她每天吃完饭,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做作业,而我,一向没有饭后做作业的习惯,总是吃完饭就蹦蹦跳跳地出去玩。

有一次,我、韩文岚和丁帆吃完饭,去找丁楚薇玩,丁楚薇却摆摆手,说:“我作业还没做完呢!做完再说。”“哎呀,先玩再做吧。”韩文岚劝道,“再说了,又不急,还有一个午休呢!”“是呀,是呀,快走吧。”丁帆也插了进去。“别说了,别说了,快完了。”丁楚薇一边说,手上也不停下来。“好了,让她做完吧。”我对韩文岚和丁帆说,然后转过身,对丁楚薇说:“我们在外边等你,你做完再出来吧!”我拉上韩文岚和丁帆,向门口走去。我、韩文岚和丁帆在门口一边踢毽子,一边等丁楚薇。过了好一会,丁楚薇还没出来,我对韩文岚和丁帆说:‘我进去看看。”我刚想进去,丁楚薇就出来了,手里还拿着凳子和作业。我一看,心里明白了三分,可还不死心,问:“你干嘛拿这些?”丁楚薇淡淡地说:“他们要搞卫生,叫我出来做。”结果,一个下课就被丁楚薇做作业做完了。

像这样的事还有很多,这一个个事件表明丁楚薇真得是一位勤奋学习的人。我应该学习她勤奋学习的精神。

了。她从来不上课做小动作,还大胆举手发言。

初一遇见为题的作文

一曲悠远宁静的《姑苏行》,天籁之响,音音珠玑,我仿佛翻开了那清油灯下泛黄的线装书,来到山谷的江南。那里有一片美丽的河洲,河底漂浮着柔软的水草。嗅着那散发了两千年的蒹葭的晚香,细品那愈加吟诵愈显天真的民风:“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吹笛,恰似吟诗,每每轻按六孔,便如沐浴久旱的甘霖简便抖去满身的疲惫与倦怠。

十年竹笛生涯,十年辗转流连,多少次在冷漠中重拾温情,只感激一路有你。记得幼年那个孱弱的我——那与竹笛不相上下的个头,那气短息弱的断断续续,那细瘦得堵不住笛孔的手指,可就是一个这样的我,却执意地选择了竹笛,不为文人雅士的丝竹之美,只因靠在墙角听教师吹奏时,我曾陶醉过。于是,在人生的路上,我便有你相伴。

记得第一次吹一首完整的《小河淌水》,我手持着你,用我全心全意的投入和热爱,把我的情感付诸你。那一次,教师和同学们都为我鼓掌,我喜极而泣,我爱我的音乐。

之后的日子,我携着你,你伴着我,就这样心照不宣、义无返顾地走了过来。在你的世界里,我体会到了茂林修竹的清雅丰美,体会到了“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的盛大恢宏,那是一种襟怀天下的气度,那是一种天真无饰的期盼,那是一种超然物外的淡定,以及与音乐共舞的忘我的潇洒。

期末复习的时候,曾一度冷漠了你。成绩知晓以后,却第一个把喜讯告诉了你。这才发现,一路风风雨雨,早已与你不离不弃。在你的包容下,我的手指随心所欲地跳跃,我的情感毫无保留地抒发。我捧着你,恰似与一个阔别多年的老友相拥。

雁过无痕,风吹无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跟随我,品味过春荣夏酷,见证了秋凄冬寒,永不厌倦地听我诉说,为我分担,感激一路有你。

如今即将中考,我依然始终不肯离开你。时常一杯香茗,一本书,一曲《葬花吟》,便是一场异常充实的晚自习。每每吹奏,便仿佛来到花冢之前,与潇湘妃子同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任思绪飞游之后,便重新投入紧张的学习,仿佛肩负着你无限的希冀。

吹奏着你,总感觉到一种歌之即在与不歌亦艳的光荣,引导并抚慰着我。一路有你,我充满力量,一路有你,我一往无前。

初一以遇见为题的作文

青春,这是一个美好的花样年华。在跌跌撞撞的成长中,最少不了的是那些激励我的人,让我记忆深刻的人。青春,在每一个阶段都少不了遇见,而每一次的遇见都是那么的刻骨铭心。遇见,是每一个阶段必备不少;遇见,是我对新朋友或知己的新见解;遇见,是我对另外一个性格的新认识。遇见你是我的荣幸,感谢遇见。

初三,是挑起夜灯,撸起袖子加油干的重要阶段。因为我将要面临人生的第一次大考——中考,而中考是我一直以来认为最严格、最公正的考试。初三,我遇见了她,对我影响了一生的人。

“美美”,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孩,拥有天使般的笑容,更是大家的“开心果“。作为同桌的我,已经被她感染得也成为一个性格开朗活泼的人。但一开始,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的关系,因为一次机遇,我们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她有一绺向左倾的秀发,平时扎一个不短不长的马尾,一双有神的眼睛,一张小巧玲珑的脸,要是在古代,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我们的认识来源于一个小故事:那一天,我撞见了我的一个好闺蜜,我们聊了会,后来美美来找我的好闺蜜,她们俩是好朋友,于是闺蜜说她人还不错就介绍给了我,我们就认识了,我们每一天都会见面,见面就会微笑对面。有一次,我们假期说好一起去玩,在我和我闺蜜的老地方见面,我想到了美美,于是我就喊上了她。之后,我们发展成为朋友关系了。

初三补课中,每天我们来的时间想差五分钟左右,我们都像发了神经似的,哈哈大笑,无忧无虑。课下中,我们以“互怼”为乐趣。上语文课中,老师在讲课中,我出糗了,我不仅没羞怯,还与同位“大笑”。我们有时还会不定的讲故事,来充足我们的学习生活,以免徒增烦恼。

有一次,我们复习课文,复习到八年级上册,老师说到名著。美美有一本《Red Star OverChina》——《红星照耀中国》,我特别喜欢看书,正好那是我心仪已久的书。放假了一天后,她早上说:“你要不?”当时的我已经忘得无影无踪了,猛的一瞬间,想起来了。她拿出来了,我心里高兴不已……

我感谢她来到我的生活,影响到了我的一生!

初一以我的老师为题的作文

老师可能各具特色,每个老师性格都不同。有的老师严厉,有的老师温和,有的老师上课幽默风趣,有的老师上课无聊乏味而今天,我们的数学老师吴老师走进我的作文。

吴老师全名__,是以前我们一二年级的班主任。她很漂亮,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一面镜子,能照出我们一丝一毫的过错。她能说会道的嘴巴像一个题目回收机,把一道又一道题目的思路喂给我们吃。她如探测仪一样的耳朵能准确无误的发现到底是谁在课堂上偷偷地说着悄悄话。如果学习是浩瀚的星空,那么,吴老师就是那最亮的启明星,时刻给我们指引方向。她就像花园的园丁,栽培着我们这些她心爱的花朵。

吴老师的课总是那么有意思,一点都不无聊。比如一年级的时候,吴老师把一道枯燥的数学题换了个方式讲给我们听。红方和蓝方打仗了,红方有32枚炮弹,向蓝方扔了2枚炮弹,还有几枚炮弹?又或者,蓝方有32个护盾,被打坏了2个,还剩几个?所以,32-2=?简单明了的讲解,让我们耳目一新。不光是课本上的内容,吴老师还经常给我们讲解课外的知识。比如今天,老师就给我们讲了牛吃草,我们看到了题目,什么意思啊?缺少了那么多条件,怎么算啊!后来,经过吴老师的细心讲解,一道又一道算式帮我们推算出来,帮我们打开思路,让我们从不知道变为了解。在生活中,吴老师对我们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的,有一次我生病没能上学,吴老师放学后亲自到我家来看望我,还为我补上了落下的课程,我真的好感动,在这里,我想对您说声:谢谢!

这就是我们的吴老师,怎么样?是不是很棒,真的很庆幸能成为她的学生。如果以后能被你们遇到,你们可就幸福喽!吴老师,我们爱您!

初一以我的梦想为题的作文

二零零八年那个夏天,大街小巷都在唱着“北京欢迎你,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有勇气就会有奇迹······”窝哼着这首歌过完了一个暑假也确定了我的小小的梦想。唱歌梦,在那个夏天萌芽。

当我看到歌手们张开怀抱在祖国的各个美丽的地方唱歌的时候,我就在畅想,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像他们一样,唱一首歌,唱这样一首国际化的歌曲,迎接着来华的每位朋友。我也行想把我的心声写进歌里,感染更多的人,带给他们快乐、感动、坚强······

给自己种下了这样的一颗小小的种子,我开始为它浇水施肥。我祈求着母亲为我请一位专业的老师带着我学习,带我学习乐谱,带我训练嗓子,老师说我的先天条件够格,但是绝对算不上是天赋型的,如果需要出人头地,需要比其他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我跟着老师的安排按部就班的训练,只为了遇见更好的自己,实现自己的梦想,有一天能在梦想的舞台绽放光彩,同时也严厉的要求自己,时时刻刻告诉自己要坚持才能有成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一句诗句我也一直挂在我的床头,提醒着我。

追梦路上,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哪管他荆棘满地,哪管他刀山火海。没有快乐的童年,没有电视机游戏,我都能忍受着,因为我的音乐会陪着我,它带给我的快乐远超过段动画片里或者游戏里带我的短暂的快乐要多得多。我也感谢我的父母提供良好的环境给我,在我的追梦路上一直鼓励着我,支持着我。感谢我的老师在我的求学道路上指点迷津,更加感谢我自己,感谢那个不放弃咬牙坚持的自己。

九年过去了,一次次的比赛,见证了我的成长,也收获了不少的奖牌,而我不会因为一些小的成就就此停止追梦的步伐,我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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