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400字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关于爱的寓言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它曾经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它的主人有国王、水手、魔术师、小偷、孤独的老太太和一个小女孩。
刚开始读时,我觉得这只猫活的一点也没有意义。他一直活的浑浑噩噩的,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他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后来他变成了一只属于自己的野猫。虽然每天充满了孤独和不安,但是它很快乐。有一天,它遇到了一只美丽不语的白猫,并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它。这是一种在漫长的生涯中从来没有过的感情,这让它有了爱与被爱的体验。它头一次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当心爱的白猫死去时,它宁愿死去。因为对它来说,没有了爱,在浑浑噩噩的或一百万次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明白,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生命才更有意义。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2
每一本书都是作家心血的结晶,他们用自己丰富的词汇,感人的素材,写出一本本好书。
我有一个好伙伴,它激发我探测宇宙的秘密,让我展开联想,宇宙神秘面纱的背后是什么样的——那就是 《宇宙之谜》这本书,我虽然没去过太空,但它却让我身临其境,亲眼看见火星美丽的外表……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荡。
读书能提高写作水平,丰富课外知识……读书就像走路,你读的书越多,知识就越多,自己就比别人多走了一段路。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个益友。
书是我们的伙伴,我们要和它交朋友。
书是一位好老师,它向我们传授知识,给我们极大的帮助。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3
夜,渐渐地深了。一轮银盘似的圆月静静地挂在群星闪烁的夜幕里,朦胧的月光给大地披上了梦的银装。我的思绪依然沉浸在白天看的《雷锋》的一幕幕场景中。透过夜幕,我眼前浮现出雷锋叔叔光辉而又伟大的身影……
雷锋,这位伟大的战士,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他所做过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平凡的,然而正是这无数的平凡构成了他的伟大,他将自己那些平凡的脚印,一个个清晰地刻在人们的心中。
“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雷锋是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他把平时俭省下来的积蓄寄给战友困难的家庭,寄给遭受灾荒的不相识的人们。他用业余时间辅导驻地附近学校的孩子们,帮助他们好好学习,教育他们养成健康的品德,树立远大的理想。有人曾这样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人们还记得他冒雨护送老人,还记得他用自己的钱为丢了车票的旅客买票,还记得他深夜为战友缝补衣服……他的形象深入人心,直到今天,那些舍己为人的人,仍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活雷锋”。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雷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短暂的人生旅途中谱下了一首首助人为乐的新曲。最令我感动的是影片中,雷锋叔叔在抚顺市上寺水库抗洪救险的情景:雷鸣电闪,大雨滂沱,洪水肆虐,身体虚弱的雷锋,忘记了自己的疼痛和战友们一起,顶着暴风雨,踩着过膝的稀泥,挥舞铁锨,猛力挖掘溢洪道。他一边挖一边唱起歌,一唱百和,歌声压倒了风雨的呼啸,撼动了漆黑的夜空。突然,“哗”地一声响,一大片红黏土被洪水冲垮下来,雷锋猝不及防,铁锨头被打掉了。天很黑,一时找不到铁锨,他就用手挖,挖一块甩一块,他一口气干了很长时间,只觉得手指头火辣辣地疼。他直起腰,走到微弱的灯光下一看,原来手指已经磨破,流出了血。一个同志见了,劝他找卫生员上点药,可情况太紧急,他没有去,继续用手挖……经过七天七夜的奋战,猛兽般的洪水终于在英勇的人民和战士面前驯服了。雷锋在这场战斗中奋不顾身的精神,受到了战友们的热烈赞扬。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雷锋永不停息地为人民做下了一件又一件的好事,这些事情也许称不上是多么伟大的壮举,但正是这一点一滴的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好事,犹如一砖一石,构筑起了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大厦,高高地耸立在人民的心中。
窗外的星格外明、分外亮,它是雷锋精神的化身,高悬在人们的心空中永不陨落。因为它已经成为一种不朽的象征——象征着我们民族勤劳、简朴、关心他人、克己奉公的优良传统;同时它也成了一种永恒的启示——启示着我们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奋发向上、不断努力,为实现人类美好的理想而奉献出每一分光和热。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4
闲暇之余,我有幸阅读了19世纪伟大作家巴尔扎克的优秀作品之一《高老头》,读后感触颇深,思绪万千。它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与人之间__的金钱关系。
高老头有两个女儿,在高老头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侈的生活,她们一个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托伯爵太太;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了纽沁根夫人。她们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她们出嫁时,每人得到80万法郎的陪嫁,因此对父亲百般奉承体贴,但不久,父亲老了,不会挣钱了,也没有积蓄了,这时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让他过着寒酸的生活。高老头在临死之前哭天喊地的想见她们一面,但是这深深的思念,无尽的牵挂丝毫感动不了女儿们的冰冷心肠,这使他悟出了金钱社会的残酷无情:金钱可以买到一切,甚至可以买到女儿。
在现今人员济济,繁乱纷杂的大千世界里,一些人把亲情、友情、爱情视为一张普通的网络。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目的,为了满足自己的意愿,可以不择手段,肆意地去割裂。一些父母为了把自己的儿女养大成人,吃尽了人间的苦头。从牙缝里省下一粒米,从指头缝里省下一分钱,从身上节约一件衣服,田野里,大街上,小巷中,工厂里留下了他们奔波、操劳、晃动的身影,终于孩子们一天天地长大了,翅膀硬了,长了家立了业,只剩下年迈的双亲,不能再为子女出力挣钱了,他们就视其为负担、累赘,干脆就弃他们于阴暗潮湿的小屋,而自己却住在豪华阔气的高楼别墅;弃他们于街头流浪乞讨,而自己却山珍海味大吃大喝;弃他们于病床上,而自己却在舞厅开心潇洒。请问这些人呀,你们的良心哪里去了?至高无上的亲情又何在?这就是你们对父母的回报吗?这真是天理难容呀!
一些夫妻,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多少次花前月下,海誓山盟,可谓海枯石烂心不变。可婚后不久,由于地位、身份、学历、性格等导致了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到后来拳脚相见,头破血流,甚至你死我活,锒铛入狱,只留下了无助的孩子,可怜的孩子,家庭变得支离破碎。这些人呀,你们有脑子吗?有思维吗?凡事能不能让一下,忍一会儿呢?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就这么难吗?请风儿吹醒他们那颗混沌的头颅,不要再莽撞,不要把人间最美好最纯真的感情砸碎,还世间一个宁静、和谐的氛围吧!让爱情之花永远美丽的绽放吧!
还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利益,狠心地撕毁了友情这维系人间最美丽的网线,甚至朋友成仇人,仿佛有不共戴天之势。这些人们呀,也请你们收敛一下_吧,停住狂野的邪念吧,让友情之天永远湛蓝!
相反的,人间的亲情、友情、爱情,自古以来,不少善良,有感情有高风亮节的人,视它们为至美至真至善的东西,为了它们可以摈弃自己的前程;可以摈弃发财晋爵的机会;可以摈弃圆梦的希望。我们说他们才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情是维系世界各国共同进步,共同走向文明的桥梁,情是人与人之间温馨的纽带,让各国人们行动起来,让情充满人间,让情永驻人间!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5
近期,我拜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有未读其书先闻其人的感觉。
我深深地被主人公那超人的坚强毅力和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所打动。海伦凯勒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是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凭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一生中的短暂一瞬。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灯红酒绿的舞厅中度过,或是漫无目的地游玩着,他们追求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事,整天东游西逛,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社会,是人才济济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的。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她还能用自己残疾的身躯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去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海伦凯勒说过:“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是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牛角尖。”是啊,为什么有许多人不能像海伦凯勒这样乐观对待,只是自暴自弃呢?
对于海伦凯勒,想想自己,四肢健全的人很难体验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人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往往失去了才觉得珍惜。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热爱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
读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使我们看透人生,理解人生,感悟人生,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6
今天,是大年初三了,天气还是这么寒冷。
我不准备出去外面玩了,我打算在家里看刚买回来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超级市长》。
这本书是说主人公马小跳在朋友的"帮助
和自己的努力下终于获得大家的认同,做了超级市长。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马小跳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好孩子,我也要向他学习,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将来也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7
有那么一种情感,让人愿意为之赴汤蹈火,甚至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这种情感就是亲情。而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则是这种情感的不幸牺牲品。
很多人都说高老头的父爱是畸形的,_的。但是在我看来,他只是爱女儿爱得太深了而已。他给女儿们添置漂亮的衣服,豪华的马车,聘请的家庭教师,都是出于一个父亲对孩子无私的奉献而已,实在不能说他的动机有什么问题。他不过是以他认为好的方式,来为女儿们提供最周全的保护罢了。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付出都有回报的。高老头无私的爱,换来的却是女儿们无情的对待。当我看到高老头自豪地说他每天都要走到大街上,为的是偷偷地看女儿坐着马车经过的时候,我只觉得心里一股无名火腾腾地直往上冒:女儿去探望父亲本是基本的义务,现在作为女儿的不但没有尽到这个义务,而且还要父亲“偷偷地”才能匆匆地瞥一眼女儿的容颜!这都是什么世道!难道女儿的心是石头打造的吗?难道她们对父亲多年来的付出就没有半点的感激之情吗?羊羔还会跪哺,乌鸦还会反哺。把一个生你爱你的亲人抛诸脑后,这种行为,根本就连动物都不如!
不过,两个女儿倒不是完全不来探望高老头的。当她们需要用钱的时候,她们就会想起在破旧的伏盖公寓里还住着她们的父亲,或者说是住着一位人肉取款机。只有在这个时候,她们才会来公寓里跟高老头聊一聊天,编造一些甜言蜜语来哄骗一心为她们的父亲,最后亮出她们真正的目的——向高老头伸手要钱。可是可怜的老人,始终沉迷于这些虚假的父慈女孝的假象里,然后心甘情愿地任凭女儿榨取他本来就不丰厚的财产。高老头心里并不是不清楚这一点,只是他一直在自欺欺人罢了。直到生命的最后,他才喊出了藏在心底的话:两个女儿只爱她们自己,她们根本就没有爱过她们的父亲。
说到高老头的死,这是最让我揪心的一段。巴尔扎克在这最后的场景里下了浓重的笔墨,字里行间都显示出一个将死的人的绝望与无助。眼睛扫过一行行的文字,我似乎就站在伏盖公寓高老头那个破旧的房间里:壁炉里的火早就已经灭了,空气中飘着阴冷的湿气。不远处的窄床上躺着一具奄奄一息的躯体,正在与死神作最后的拉锯战。陪在这位垂死的老人身边的,只是两个与他非亲非故的穷大学生。果然是要到最后关头才能看到一个人的真心啊。平时说着有多孝顺的女儿们现在哪儿去了呢?恐怕是作为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妻子在别人家的舞会上熠熠生辉吧。可怜高老头为她们倾尽了最后一分钱,到头来只落得一个无儿送终的下场。更令人气愤的是,在高老头死后,他的女儿跟女婿,不但没有来瞻仰他的遗体,甚至连他的丧事也不操办,最后只有拉斯蒂涅出钱为他购置了一份薄板棺材。一个伯爵夫人和银行家夫人的父亲,最后的结局竟然如此不济,深刻地讽刺了那些衣冠楚楚的有头有脸的所谓大人物,他们连做人的基本良心都没有。
发生左高老头身上的事是一个彻底的悲剧,但是造成这样的结果只能怪罪于他对女儿过分的溺爱。虽然巴尔扎克写的是虚构的故事,但也值得我们,特别是那些把孩子当作国王去侍奉的父母们借鉴。真正的爱并不是建立于无条件的满足上的,如果坚持这样下去,也许高老头的悲剧,将会在不久之后在我们身边重演。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8
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听过霍金与《时间简史》这两个名字,当时只是好奇;再大些的时候,一次课本上出现了身患异症的霍金与死神一次次的搏斗故事,当时只是敬仰;时隔四五年,有一次在参考书中看到《时间简史》这个名字,意识驱动我一定要看看。趁着期末考试刚一结束,就一人匆匆忙忙感到新华书店,找了半天还询问了图书管理员才与这本书见面。
我欢乐的拿着这部精装版的《时间简史》回到了家。既然书名叫做《时间简史》,那么书中所写的一切自然是和时间有关的了。为了讲明时间,作者从宇宙开始写起,而后说到空间,而后又说到黑洞,而后再说到虫洞,最后才得到了结论。书中的语言都充满了知识性与专业性,让我感到懵懵懂懂的。时间与空间,在我看来根本是风牛马不相即是两回事,而书中将时间与空间联系在一起。
然而,从任何方向看,宇宙都是一样的。宇宙是无限的,因为他是无限的,所以画任何一条线都可以认为是中线,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是宇宙的中心,也都可以认为是宇宙的边缘。
空间和时间是一个整体,有空间的地方就有时间,有时间的地方就有空间。那么宇宙在膨胀,时间就在延续,宇宙一旦停止膨胀,时间也就停止。那就是世界末日。时间和空间只能是一个整体,它们之间的夹角只能是零。因为它们在大爆炸之前交与一个奇点,所以它们不可能品行。时间和空间是一个整体意味着它们不可能单独存在。这样,必然的结论是: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那么它们有速度吗?因为空间有速度,所以时间必然存在一个速度,即空间膨胀的速度等于时间的速度。
那么时间的速度和宇宙膨胀的速度与光速相比呢?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我们认为是超光速。而超光速是不成立的!因为我们的速度等价于时间的速度,我们是无法看到光的。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或许这种更为大多数人认同。而如果时间的速度<光速,又有个问题,是时间速度一开始就低于光速还是后来慢慢低于光速的?
这本书中还讲到了关于时间扭曲与曲线的问题。我对黑洞很感兴趣,以前也专门看过关于黑洞的一些资料片。据我了解的,黑洞是一种物质,它的密度要比其他物质远远大的多。在初中学关于物质密度时了解到:密度最小的是宇宙空间的物质,而的就是黑洞了。因为黑洞的体积不足一个乒乓球大,而质量却是太阳的几万倍。它的力量足以使时间扭曲,光线无法逃脱它的魔掌。有科学家指出,广大的宇宙空间中存在上万个黑洞,而且在不停的运动中。假设在太阳附近出现一个黑洞,那么整个太阳将在3——4分钟内被撕成碎片。初看还不懂为什么要用“撕”这个动词,而在看了模拟影片后,我感触到了黑洞那种_的手段……
我只是一个刚刚上高一的学生,出于多次与霍金、《时间简史》的巧遇,才看了这本经典巨著。有个的感受就是越看到后来出现的问题越多,有越多的事情想不通,或许我学的知识还太浅薄,但我相信随着我的不断成长,我会完全看懂这部书的!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9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终于把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岛》读完了。它给了我许多道理,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最善于使用自然条件、一切事物的创造者、最热爱发明与创造、有主见的生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不仅动手能力强,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主人公、潜水艇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尼摩船长。
这本书有一个十分让我感兴趣的部分——炸开花岗石。原来,工程师无意中发现格兰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计下面有一个大洞,但由于水深无法下去观察,只好先让水排干在进入。但这周围都是高大的花岗石,想要打出一个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他们思考着:要真么办才能在坚硬的花岗石上打出一个大洞来。后来,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_炸开来。但他们现在有没有炸药,只好自己制作最简单但又威力巨大的_。于是,他们开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铁、疏酸铝、_钾……大约经过几十天的时间后,_制造成功了。但是呢,_的稳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经过撞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_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_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中的这这个故事告诉我:其实有些事情,其实是可以以我代价的方式去完成的。而人,则是全世界上最聪明,最富有创造力的生物。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10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11
每一本书都是作家的结晶,他们用自己丰富的词汇,感人的素材,编排出一本本好书。
我有一个好伙伴,它激发我探测宇宙的秘密,让我展开联想,宇宙神秘面纱的背后是什么样的……,那就是《宇宙之迷》这本书,我虽然么去过宇宙,但它却让我身临其境,亲眼看见火星美丽的华表……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荡。读书能提高写作水平,丰富课外知识……,假如你不读书,你的写作水平就不会高,但是,如果你广泛读书,写作水平肯定会大大提高。读书就像走路,你读的书越多,知识就越多,自己就比别人多走了一段路。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个益友。书是我们的伙伴,我们要和它交朋友。
书是一位好老师,它向我们传授自己肚里的知识,给我们极大的帮助。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12
《细节决定成败》虽然只有区区几万字,但却稳稳的抓住了你的心,甚至可以说,它是继《谁动了我的奶酷》之后,又一部激人奋进之力作。
都是激励人心的作品,但两者也有所不同。《谁动了我的奶酷》主要是暗示着要有能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的勇气和恒心,而《细节决定成败》则是以众多案例剖析每一位成功人士运用细节的张力,如:加加林成为太空第一人的秘密仅仅是因为在进入座舱前脱下了一双鞋子;而一把椅子却使菲利走上了人上梦寐以求的成功之路;一张不同座位的飞机票,促使一家公司将贸易额由400万马克提高到1200万马克等等来告诉我们:“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我们每个人都期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但事实上,正如汪中求先生在书中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事、琐碎的事、单调的事。”
生活中,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对一些琐碎的、繁杂的、细小的事务的重复,也许你觉得这过于平淡,也许你认为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也是成就每一项大事的不可缺少的基础。看平日工作质量的好坏,往往只是取决于一些细节上下的功夫。而细节的命运却不那么乐观。
其一,疏忽,没有注重细节。如一位工程技术人员错打了一个小数点,或者忽略了一个数字或变量,造成的后果都不堪设想。还记得前些年澳星发射是怎样失败的吗?它也仅仅只是在配电器上多了一块0.15毫米的铝物质而导致的澳星爆炸。再看看我们身边发生的安全事故,浙江宁波电业局“3.3”安全事故、重庆万州梁平供电公司“6.30”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等等,哪一个不是因为思想麻痹,违反《安规》,习惯性违章造成的?这些不都是因为事小而造成的大错吗?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认真负责,都要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唯有尽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任何一件小事,追求每一步精确到位,追求每一件事情的完美,就会得到天壤之别的结果。
其二,敷衍了事,无视细节。很多小事,两个人都能做,可做出来的效果却大不一样。一种人对工作充满热情,极其认真,将小事做细,注重每一个环节;
而另一种人无法从重复的工作中获得乐趣,把工作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他们永远被动地做别人分配给他们的工作,即使这样也不能完全把事情做好,对于他们而言更谈不上细节。
一个看不到细节,或者不认真对待细节的人,是无法领会工作的真正含义,当然他也失去了在细节中寻找成功的机会,从而也不会成功。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将使我们离成功越来越远。忽视细节,是因为我们觉得它太微小,不足挂齿;无视细节,是因为看不到细节铸就成功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浮躁地期待触手可及的成功,却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去做任何一件小事。
何为小事?就是日常工作中简单得不屑一顾的事情。何为细节?就是为把小事做好而细心考虑的各个环节。其实对于智者而言,他们是不会简单的这么看。他们善于以小见大,从平淡无奇的琐事中参悟深邃的哲理。他们认为决定成败的也许不是细节本身,而是细节背后所蕴含的那种追求卓越的思想,那种锲而不舍的执著。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
细节又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积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大;山不拒细壤,方能就其高”。在工作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成功之源,为成功奠定一定的基础。成功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
不把处理琐碎的小事当作负累,而把它看作是获得经验的一种途径,是做一番宏图伟业的必备条件。举个简单的例子,做事就好比烧开水。水温达到了100℃才能将水烧开,使水沸腾。就算是从0℃烧到99℃差1℃,如不再继续加温,永远都不能成为滚烫的开水。做事也是如此,我们想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更大的价值时,就要心思细腻,从点滴做起,以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件小事,以负责的心态对待每个细节。
那些一心渴望伟大、只看中大事,不拘小事的人,成功了无踪影;而那些甘于平淡,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的人,成功却不期而至。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13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故事中小豆豆的品质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读了这本书,就觉得小豆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孩子。在她到“巴学园”上学的第一天,就结交了许多好朋友,其中有一个男孩叫山本泰明,他患有小儿麻痹症。有一天,小豆豆想让他看见更大更美丽的世界。于是,经过了重重困难,小豆豆终于帮助泰明爬上了树,他们俩一起放眼看世界,让泰明真正看到了五彩缤纷的世界。
这一个小小的故事向我们说明了小豆豆的品质,她不仅没有嘲笑这个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泰明,还和他一起快乐的游戏。小豆豆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不嘲笑别人的品质,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都应该学习她这种精神。
小豆豆不仅仅帮助过小儿麻痹症的山本泰明,还帮助过许多同学。为了美代,她可以放弃她爱不释手的蝴蝶结;为了永远长不高的高桥君,她可以停下自己飞奔的脚步,和她一起慢慢走;为了洛克,也可以捂着被洛克咬伤的耳朵对妈妈说:“不关洛克的事!”
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童话般的世界。我们的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学会关爱他人;都要把嘲笑和歧视抛掉;心中要存在着宽容与爱心,真诚和平等;但是,每一个人不会是十全十美的,也会感到恐惧、无奈和忧伤……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让我们的生活和小豆豆的生活一样有意义;也能让我们成为和小豆豆一样心地善良、情感丰富而又快乐单纯的孩子。
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经常嘲笑他人。这使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快乐的环境里。
读一本好书400字篇14
我自幼便分外偏爱历史,不知是迷恋其中各色真实存在过的人物,亦或是“读史以鉴得失”罢了。而冬天,此类潮湿阴冷的时节,读书是很合时宜的,我也乐意于此。寻得一处阳光极好的一隅,倚靠在长椅上,捧着新购得的《资治通鉴》,从扉页看起,仔细研读,偶尔轻啜一口香茗,消磨去冬季格外漫长的时光——三家分晋,周天子对欺凌藐视国君,瓜分了晋国的奸佞之臣加封赐爵,导致了礼教制度丧失殆尽,也进一步促成了奴隶制国家的灭亡;巫蛊之乱,笃信鬼神的汉武帝生性偏执多疑,错杀太子刘据满门牵连近十万人;韦后乱政,妄想效仿武则天,但经临临淄王李隆基所组织的宫变,祸乱结束了。我们无法评判历史的功过得失,我们只能从史书寥寥几笔勾勒的事迹中窥探历史。而《资治通鉴》正是取“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之意。春申君的识人不明,项羽的陌路自刎,卫青的临危不惧等等,都在294卷构成的鸿篇巨着《资治通鉴》表现得淋漓尽致。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都翩然跃至纸上。纵有无辜,纵有不平等,但那里呈现的是一种众志成城的“氛围”。古时,每遇天灾,当朝统治者都会发布“罪已昭”,诚然,这是封建愚昧的表现,但也是统治者为了安抚人心,把罪责往身上的伟大之举;多少英雄智者,都想建功立业,施展雄图抱负,执意清政,他们求什么呢?是图那点微不足道的俸禄,还是要光耀门楣呢?可,都不是。
他们只是希望为所生所长的国家,为四方百姓,做出一些贡献。时间可以湮灭种种事物,但惟独不能抹杀历史。想公瑾当年,雄姿英发时。“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何等气阔!想嬴政当年,意气风发,手握生杀大权。“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何等气魄!可公瑾已逝,嬴政暴虐。物是人非,往昔不在。我应该庆幸现在社会安定,邻里融洽,不用夜难能寐,担心哪天命悬一线;还是该叹惋如今官场腐败,治安混乱,食品卫生堪忧,大多青年不思上进,沉迷网络。“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原不是用在这种情境,我却以为用在这里分外应景。回想清末时期、革命时期,社会动荡,人民被欺凌,被压迫,苦!再思索,现如今各种商品仿冒,出现诚信危机,人性冷漠,道德水准下降,人民亦是苦!现如今我们享有平等的权利,优质的教育条件,怎么能不思进取?处于花季年华的我们,理应传承悠久的祖国文化,谱写文化的新诗篇。我笃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将成为我们最真实的心灵写照。读一本好书,让青春起帆,让勤奋做船,驶向锦绣前程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