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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有感作文8篇 word A4格式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读着《狼王梦》,如饥似渴的汲取着它的养分,津津有味的体会着它的内容,我觉得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紫岚和黑桑的狼王梦。黑桑为了实现梦想付出了很多努力,可惜就要实现梦想的时候死在鬼谷。怀着孩子的紫岚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为此,紫岚也付出了很多,包括她的青春年华。可是,命运不公,紫岚的孩子们(小公狼)都为了实现梦想而惨死。最后,老母狼紫岚把希望寄托于后代,自己跟金雕同归于尽。这个故事感触人心,耐人寻味。

老母狼紫岚为了追求梦想,付出了生命,但她在抉择命运的时候,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选择等待。这个多年的梦想虽然没有实现,但是紫岚却把一生都送给了梦想,它这种追求梦想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狼都这样努力地去追求梦想,何况是人呢?紫岚带着这个梦想死的时候,并没有恐惧死亡,而是选择勇敢面对生活。我们虽然比狼更富有知识,但是,狼比我们更具有百折不挠、勇敢面对生活、追求梦想的精神。

当你带着一个追求了一生的梦想去世时,你不要恐惧,而要勇敢面对生活;当你追求了一生的梦想没有变为现实时,不要伤心,要用希望和寄望来应对;当你追求的梦想追求了好久也没有成功时,不要泄气,也许在人生的最后一刻会蹦出火花。

所以,张开手臂,勇敢地面对生活,追求梦想,你虽然不一定会成功,但是,学会寄望,把梦想传到后代身上,经过一代一代努力的奋斗,梦想总有一天会来到“成功之岸”那里的!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篇2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梦想,每个动物也会有自己的梦想,而这匹母狼的梦想与它为梦想的坚持,着实令我出乎意料。

母狼的名字叫紫岚。在一天夜晚,紫岚开始思念它的伴侣——黑桑。黑桑已经死了,它在鬼谷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紫岚把希望寄托在了它们孩子的身上,它要实现黑桑的遗愿,把它们的孩子培育成为新一代的狼王。

狼崽共有四只,三公一母。黑仔,蓝魂儿,媚媚和双毛。黑仔是第一个紫岚想培育成“超狼”的狼崽。可有一天它跑出洞穴,去追一只金背小松鼠,被一只金雕给吃掉了。当紫岚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都碎了。紫岚的第二个培育目标是蓝魂儿。可惜的是最终它在捕兽夹下被紫岚咬断了头。这是为什么?因为紫岚觉得,蓝魂儿被捕兽夹困住,一定会被猎狗嘲笑,接着被咬掉狼耳,再被抠瞎狼眼。猎人是不会让狼崽死的痛快的,他们会用铁丝拴住蓝魂儿的脖颈,挂在马背后在雪地上奔跑,用淋漓的狼血和凄厉的狼嚎来庆祝自己的胜利。或者抬着蓝魂儿走村串寨,用此来炫耀自己高超的狩猎本领。也许还会更残忍,把蓝魂儿钉在大树上,用尖刀活剥了狼皮,挖出还在跳动的狼心。最后一只公狼崽双毛非常自卑,它最后也死了。紫岚的希望一个个落空了,只剩下唯一的母狼崽媚媚了。紫岚想见一见狼孙们,可它被媚媚驱逐出了狼洞。一只老雕盯住了它的狼孙们,不停在空中盘旋。为了保护孙儿们的安全,紫岚跟老雕搏斗着,一只坚持到最后,它死了。

这本书我看了好几遍,每次看都非常有感触。我深深的被紫岚精神所感动。一匹失去伴侣的母狼,把伴侣的遗愿当成自己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一直坚持着坚持着,虽然希望一次次的落空,但紫岚从不放弃,坚持不懈,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动物都如此,我们怎么能没有梦想?怎么能不为自己的梦想而坚持呢?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篇3

在残酷的社会里,处处是斗争,必须在这样的环境中磨练,才能够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我们的每一步都是迫不得已,迫不得已改行,迫不得已偷窃,迫不得已伪善……

狼族中的社会就是这样,必须要踩着别人的肩膀一步一步攀登,这就是迫不得已。如果把别人的肩膀踩疼了,自己就不能够回头,否则他便会反咬自己一口,让自己重新回到起点。在这个丛林法则中,是弱肉强食的。

《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便是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紫岚和自己的丈夫黑桑非常好强,本打算打败狼王夺取王位,可就在他们实行计划的前一天,公狼黑桑在一次捕猎中丧失了性命,母狼紫岚却就在那时怀了孕。于是紫岚便把黑桑的遗愿和自己的野心托付给出世的小狼们,让他们参入王位之战。紫岚见长子黑仔像自己的丈夫一样,虽然还小,但却能隐约看出他强健的体魄来,紫岚就冷落了其他三只小狼,让黑仔吃饱喝足,每天带他训练,可天有不测风云,黑仔被一只金雕抓走当做了盘中餐。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二长子蓝魂儿身上,当蓝魂儿长得和黑仔差不多大时,他上了猎人的当,被猎人圈在笼子里,紫岚为了维护蓝魂儿的尊严,不得不亲自把蓝魂儿的喉管咬断。接着,紫岚的目光又转向了三长子双毛。虽然双毛以前经常因为紫岚对黑仔的优待而被黑仔的虐待形成了一副奴仆的样子,但紫岚的种种磨练方法让它变得不再自卑了,换来的代价却是紫岚的一条腿。终于等到刺杀狼王洛嘎的时机,双毛以年轻的各种优势,打败了洛嘎,本想王位已经唾手可得,而洛嘎的一声壮烈的悲鸣却唤醒了双毛以前的自卑。双毛也死了,死在了自己的自卑手里。只剩下小母狼媚媚,紫岚彻底绝望了。媚媚和一个优秀的公狼产下五只狼崽,而母狼紫岚,却永远也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她和把黑仔杀死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并且像狼群这样地位之争和人类古代封建王朝的帝王之战有些相似,古代有多少人对王位梦寐以求,多少人为王位而互相残杀!每个费尽心机想要夺取王位的人都有着一颗自私自利的心。当了王就必须为群众服务,而不是因为至高无上的权利而尽情的压迫子民。在西方,公平起见,都是以群众来推选统治者,而古代的中国却是谁能抢到王位就属于谁,从而导致历史上出现了一些糊涂的昏君,治理不好天下,只顾吃喝玩乐,所以也就一代一代的腐败下去了。而现在的中国已经醒悟,各族同胞们团结一致,让中国走向了富强。可见,团结才是力量,而不是有野心的靠害及无辜的性命坐上王位的宝座。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篇4

暑假我读了一部小说《狼王梦》,文中写了一个名字叫紫岚的母狼在与猎人的恶狗决斗的时候,突然分娩。这时,紫岚已无力反击,为了保护她自己的孩子,顽强地忍受着被狗咬伤的痛苦。这种对孩子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其实,这种爱也常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次,我和妈妈要去阿姨家玩。这次我们坐火车去,所以我特别兴奋。到了火车站,看到那里人山人海,我在里面蹦来蹦去,跳个不停。过了一会儿,听见妈妈在叫我:“快回来!坐火车了!”我听了,急忙跑去。车站广播员叫道:“请各位旅客抓紧时间上车,列车马上就要开走。”我焦急了,跑到了车门前,就向前一跨,“啊!”我大叫一声,脚被卡在候车台和火车之间的缝隙里,我用力拔,使劲扭也拔不出来。我开始紧张起来了。

列车播音员又说:“列车准备开走。”妈妈听后惊呆了,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旁边的乘客也望着我发愣。我的心开始痛苦的呻吟。

“吱”的一声,门开始关了,我怕得闭上了眼睛,死亡正在我的身边呼唤。突然,我感觉到有人将我拉了出来,抱在了一边,“啪”门关上了,我没事。虽然我的脚非常痛,但我感到自己很幸运。我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平安无事,就松了一口气。我迫不及待地看了一下妈妈,我非常吃惊,妈妈的手竟然被门卡住了,好险只卡到了皮,她咬紧牙关,忍住眼泪,用力地拔了出来。那块皮又紫又红,可她装着没事,还对我说:“没事了,下次一定要小心哦。”我伤心地痛哭起来……

汶川大地震的时候,整个房屋都在剧烈晃动。房子倒塌时,其间一位妇女为了不让自己生出来才几个月大的孩子死去,用自己的身躯顶住从头上掉下来的水泥板块,自己牺牲了。当孩子被救出来的时候,看到孩子妈妈的手机,上面还有一条还没发出的短信。上面写着:孩子,如果你还活着,就记住,妈妈永远爱你!

……

母爱是伟大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沉浸在母爱之中,感受到了母爱的温暖,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篇5

世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是母爱。

《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就拥有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紫岚在老伴黑桑死后,面对孤独、饥饿,还雪上加霜地在分娩中遭到大白狗的袭击。赶走大白狗,天公不作美,下起了暴风骤雨。

紫岚为了四匹狼儿,耗费了许多的心血,原指望他们之中会有一只成为显赫的狼王,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饱尝了无家可归的老母狼所能得到的全部是心酸,最后只剩下一副老狼的面容和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当我读到由于成才之路并不平坦,一路上有坎坷、有风雨、有种种不知道的困难,所以它的孩子没能成才。然而紫岚却为她的孩子付出了、尽力了最后依然无怨无悔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读着读着,紫岚使我想到我的妈妈。听爸爸说,妈妈怀我的时候,为了我健健康康,怀孕期间连她最喜欢的蛋糕,烤肠,饼干等加工食品一律没沾边。长大后,妈妈千叮咛万嘱咐不让我吃加工食品,而她早上五点半就起来做饭。有主食、有蔬菜、有鸡蛋、有肉、有牛奶。看着满桌子的饭菜我真想说“妈妈,您辛苦了!”

妈妈说牙齿洁白是富裕的象征,婴儿时她就用纱布占温水给牙床;乳牙长起来换用套手指橡胶牙刷给我刷,后来的儿童牙刷无论多忙一天早晚两次帮我刷到十岁;吃水果时,妈妈总是一只手端着水果盘子,一只手端着簌口的温水。现在在妈妈的精心教育下,我自己刷牙那么得利索、干净,看着镜子上洁白的牙齿,我想说声“妈妈,这是您的功劳!”

为了防止近视,上一年级时,妈妈就买来三角套,把它套在铅笔上让我写字,很严格要求我的写字姿势、握笔姿势和坐姿。二年级开始让我去打乒乓球。看看带眼镜同学生活中诸多的不便,再看看我的“千里眼”,我真想说声“妈妈,太感谢您了!”

岁月如梭,十年过去了。在妈妈无私的关怀、照顾、付出、体贴下我长成为爱自己、爱别人、爱学习、爱运动的优秀的少先队员。再看看妈妈呢,洁白光亮的皮肤,变黄了、皱纹爬上了眼角;看书时间变成了洗衣服,收拾屋子;充满影视作品的屋子也不知道何时安静下来了……

妈妈,您付出的一点一滴,我都铭记在心,并且会一直陪伴着我。我要用我实际行动来让我最亲爱的母亲微笑一生!感谢《狼王梦》,因为有你,我才发现原来妈妈这么爱我;因为有你,我才发现世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篇6

狼王梦是一篇非常感人的小说,我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深地被感动了。

紫岚是一只母狼,生下了四只幼仔,为了把孩子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历尽自己一生的心血和搭上三条儿子的性命,最终也未能如愿。

她先开始培养黑仔,因为他长的特别像紫岚的丈夫,黑桑。可怜黑桑因为不小心闯入鬼谷,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部,现在紫风想起来还有一点惋惜。当每次吃饭时,母亲紫岚就让黑仔先喝饱,黑仔的兄弟姐妹很不开心。慢慢地,双毛和媚媚已经适应了母亲对他们的偏心,但只有蓝魂儿不适应,每次眼巴巴看着黑仔喝最多奶时,就原地圈,表示自己很气愤。

慢慢地,黑仔身体强壮了起来,每次他妈妈出去打猎时,他就站在门口等着他妈妈回来。按道理来说,幼狼还不能站在门口等着,因为外面是一片恐怖地带。但是妈妈看见他站在门口时,心里很高兴,因为黑仔已在她的呵护下渐渐地长大。可是妈妈忘了告诉黑仔,除了陆地上的危险,还有来自天空的。一天一只金雕飞来,看见黑仔站在门口,一下子把黑仔叼走。紫兰悲痛万分,决定培养另一只幼仔,蓝魂儿。

蓝魂儿是一只帅狼,在母亲辛苦而又精心的培养下,久而久之,变成一只身体强壮的狼。可惜的是,有一次蓝魂儿自己出去捕猎,不小心被猎人的捕兽夹给夹住。妈妈为了不让蓝魂儿被猎人扒下他的皮,紫岚竟把蓝魂儿活活地咬死了,虽然这是很残忍,但也是迫不得已啊。

当狼崽一个一个走了的时候,紫岚悲痛万分,她想把幼仔培育成狼王的野心渐渐散去。当只剩下媚媚和生下一群狼崽时,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篇故事这不就是现在的母亲对儿女望子成龙的想法吗?在这本书里,紫岚是一个母亲,为了让自己的狼仔成狼王,自己成了坡脚狼,摔掉了两颗门牙,跟金雕同归于尽,这正是母亲伟大的做法啊。

现在的母亲,为了让儿女有更好的前途,帮儿女补习功课,自己不怕辛苦不怕累,你辛苦了母亲!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篇7

《狼王梦

》讲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桑的遗愿--培养出超群的狼王,可以付出任何代价的故事。

在飞沙走石的古河道上,在与大白狗的厮杀中艰难的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是,在广袤的尕玛儿草原上,一场大暴雨中,紫岚失去了第五只小狼崽。剩下的四只小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黑仔从小就有狼王的一种风采,由于黑仔自已的独立,被可恶的金雕叼走,饱餐了一顿。蓝魂儿有担起了当狼王的重任,他机智勇敢,但还是中了猎人的圈套。双毛从小就有一种自卑心理,它在狼群中低三下四的活着。紫岚为了她费劲心机。终于掩盖了双毛心里的阴影,但是在争夺王位时,狼王洛戛的一声吼叫,勾起了双毛的自卑感,是自己成为了狼群的食物。

谁能想到一个紫岚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落入猎人的手中,狠下心来把蓝魂儿要成两半,叼走埋了起来。紫岚为了保护蓝魂儿做出了这样的举动,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当洛戛向蓝魂儿投去赞赏的目光时,紫岚作为母亲也高兴的笑起来;当黑仔被金雕叼走时,作为母亲紫岚也伤心的哭泣;当双毛被狼群分吃时,作为母亲紫岚也暗暗的伤心。然而,紫岚并没有放弃下培育狼王的梦想。为了下一代狼崽不受金雕的伤害,紫岚于是和金雕殊死拼搏,最后同归于尽。

当我读完《狼王梦

》,我若有所思,一匹狼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我真正明白了:一个人,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理想,而要去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要不惜一切代价,来实现。

狼王梦有感作文500字篇8

在读《狼王梦》之前,我一直认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可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对狼又有了全新的认识。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是讲一个关于狼、关于爱的故事: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在于猎狗智勇拼搏后生下了三只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及一只母狼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当上狼王,可无论它千方百计,或竭尽全力,都没有成功。尽管一次次希望变成一次次失望,狼儿们一个个死去,但它并没有灰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自己的狼孙身上。但是,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却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作者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的每一匹狼的动作、神态、心理活动等都描写得淋漓尽致,随着剧情跌宕起伏,我仿佛身临其境在一部精彩绝伦的电影大片中。其中有一段话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声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雪地里,气绝身亡了。这段话,我接受不了,觉得紫岚太过残忍,竟然那么狠心,咬死自己的亲身骨肉?随着剧情的发展,我渐渐理解那是一种深沉、悲壮的母爱,它宁愿让蓝魂儿痛快的死在自己的嘴下,也不愿让蓝魂儿落到猎人手里,饱受凌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又要承受多大的悲伤啊!紫岚,它是一只伟大而可怜的母狼,它愿意为自己的狼儿和狼孙付出一切,甚至自己宝贵的生命。我相信,紫岚在天堂一定会与它的狼儿们相聚的。在那儿,它们一家一定会过上没有血腥、没有争斗的幸福生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前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小事,我和同学在小区玩,直到天黑才想起回家。想不到的是,妈妈不让我进门,让我在门口闭门思过,仅仅因为我回家太晚了。我站在门口,心中气愤:不就是回家晚了那么一点点嘛,至于发那么大的脾气嘛,坏妈妈!虽然我后来心不甘情不愿地道了歉,进了门,可心中总有一个小小的疙瘩,总觉得妈妈太过严厉不够爱我。读了《狼王梦》后,我才慢慢明白妈妈这是爱之深责之切,就是因为深深地爱我,才会在意于我的每一个小小的错误,希望长大后的我是一个优秀完美的我。

其实,母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真挚的情感。不管是看似凶残的母狼还是看似严厉的妈妈,都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母爱就如水一样,母亲就似源一般,无论你身在何处,依然有不尽的源头之水……

读十万个为什么有感

“动物会为自己治病吗?刺猬为什么长着一身刺?猪很笨吗……”这些有趣的问题你也一定很想知道吧?那你就到我们二(2)班教室来看《十万个为什么》(动物卷)这本书吧!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趣味横生的动物小故事,它一定会让你在轻松愉快中学到知识,增长才干。这不,我在语文月里看完了这本书,常去考考老师和小朋友,引得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呢!

评语: 怪不得有关动物的知识你懂得那么多,原来是这样呀!听了你的介绍,一定会有更的人看这本书的!

读爱迪生有感

昨天晚上,我在明亮的台灯下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没有见过爱迪生,打在我眼前却很清晰地浮现出它的身影,因为他日夜操劳着烟里布满了一条条红红的血丝,显得非常得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爱迪生在在位研制灯丝,不知疲倦地试验了一千多种材料。他日以继夜的工作着,饿了他就吃一块饼,困了他就靠这椅子闭目养神一会儿,又继续工作,决不放过一分一秒。正是他有着这样一坚持不懈、百折不饶的精神,爱迪生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同学们,每当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的时候,当你们在电灯下学习的时候,你们想过吗?这普通的电灯,却是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有汗水和智慧换来的呀!

爱迪生医生处理发明电灯之外,还发明了电报机、电影、电池、打字机、电车、水泥、橡皮等等。他从十六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算起,平均是俄二天就有一项新的发明,那怪人们都称他为“世界发明大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要好好学习一下,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如爱迪生所说的:“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在家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为了自己心中的远大理想,就要开始努力!还要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要有一点点的挫折,放弃了事业,这才是成功的最大的一个要点!

读书有感

诚实

读《一定要洗七遍》有感

外国一家餐厅接纳了一名中国留学生做服务员。老板说:“盘子一定要洗七遍,按洗的份数给工薪。”他的工薪比谁都高,怎们回事呢?啊!他竟然为了金钱而不遵守约定把盘子洗了一遍。结果被老把那发现炒了鱿鱼。

读着读着《一定要洗七遍》,我陷入了沉思中。

为什么?许多人都在问。是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丧失了自己为拥有而最自豪的东西?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去欺骗相信你的外国人?为什么为了一点点金钱去当一个外国人不再相信的人?难道为了谋生,别无选择的话语是一个理由么?不,绝对不是!有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男人把一袋米给了一个乞讨者,可男人不知道里面有妻子的金戒指。第二天,男人在门口发现了那个金戒指,那就是贫穷的乞讨者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诚实。

你连乞讨者都不如,他知道什么东西是他的,什么东西不是他的,可你只知道意味的索取。或许你拿到他会幸灾乐祸。可你活着毫无意义了!

当那个留学生被排挤出那个城市,作为国人,你会怎么想?

作为人,就应该有诚实。人之初,性本善。让我们去保持原有的那份清纯吧!不然,你将像这个留学生一样,在一遍与七遍中,迷惑了自己。多并不代表好,或许少能带来更多幸福。

正如我一样,一次,我不小心将妈妈最名贵的法式香水打碎了,我想妈妈说了实话,妈妈没有骂我,反而给我做了一顿好吃。一个人的诚实的品格多么需要呀原来,诚实会使人原谅.

读水浒传有感作文

说到《水浒传》,大家一定都非常熟悉,它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为“四大名着”,由此可见《水浒传》的文学地位有多么地高。

《水浒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篇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主要内容围绕着梁山泊的英雄好汉替天行道的故事。又被称为《忠义水浒传》,人们一般简称《水浒》,由施耐庵作于元末明初。全片讲述了北宋末年奸臣当道、官逼民反,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再现了封建时代农民起义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塑造了宋江、卢俊义、吴用、林冲、武松等英雄好汉形象。

在《水浒传》中,梁山泊的好汉们对应天上的星魁,分为三十六天罡和七十六地煞。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身怀绝技,每个人还有一个响亮的称号,例如: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扑天雕李应……

而在这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我最欣赏的还是宋江。我觉得,宋江这个人物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好汉。他既没有武松醉打蒋门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的威风,也没有黑旋风沂岭杀四虎、关胜降水火二将的英勇,他的声名远扬只在于他有着江湖上难得的义气。施耐庵之所以让梁山泊前首领晁盖死去后让宋江继位,是因为只有他才能让其余一百零七位好汉臣服。连脾气暴躁、难以服人的黑旋风也都心甘情愿地叫他哥哥。宋江将他的忠义展现得淋漓尽致,使得一百零八将上下一心。当然,光义气也不能坐稳梁山伯头领的宝座,还要有谋略,宋江的谋略有时连天机星吴用也赞叹不已,例如:攻下祝家庄、大败辽军等等这些功绩都是靠宋江的谋略才取得的。

而宋江的一生中最大特点就是他十分忠,而且这个忠已经到了愚忠的境界,导致在最后被高太尉等人害死。

宋江在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军训有感作文

在这里,我与我的同班同学度过了我人生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六天。这六天里,我曾对教练的严厉、训练的辛苦很大的异议,对饭菜的口味、住宿的条件不满过,可当我听到从总教官亲口说出的:优秀连队有一连时,我们六天来所受的辛苦一瞬间内仿佛过眼云烟般烟消云散了……

我们打出一起上车来到这时,见到了我军训过两次军训的基地,心里不由自主的发出了自豪的声音――我曾在这军训过两次,我比人家对这里有更深的了解、认识……可这些的种种,都在教官带我们男生进新楼而消失了——这栋楼是新的,我没有什么值得骄傲高兴的东西,我如同一名涉世未深的少年,对一切的一切都还不清晰。

读书有感作文

一本好书,蕴蓄的是一片片叶的新绿,一朵朵花的清香,一株株草的顽强,一棵棵树的阴凉,愿这叶、这花、这草、这树、给我带来清香、美丽的向往。

——题记

读书人的心,就像六月的晴空,一碧如洗有时也会飘来几片雨云,不免洒下晶莹的雨滴!有人常常会问我:“你喜欢读书吗?”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藉,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藉,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是走进知识更新殿堂,无疑是来到了姹紫嫣红,风光无限的百花园,从中你可以吸吮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我探索未来的勇气与决心。

因此,我会回答:“我最爱读书”。为什么?只因我喜欢读书给予我所的有享受。

学校、家、书店,是我生活行经路线的“铁三角”。我喜欢书店,因为一走进去,就能闻到空气中流动的书香,它就像满汉全席,提供风味各异、营养多样、色香味俱全的“自助餐”,广大的读者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各取所需、自由品尝。闲暇的日子里,烦闷时,我会捧一本书,置身于宁静的溪边,让心中的忧丝愁绪,在手指掀动书面的瞬间随着溪流无声逝去。

读书还会给予我许多启示。生病了,家人却还要我去上学,我很委屈,但一想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我就会咬咬牙,他能在病床上完成巨著,这点苦又算什么呢;每我遇到不顺心的事时,我便会想起梁实秋的幽默散文,顿时充满活力激起干劲,因为他教会我乐观处事;读《品格与力量》让我明白人的幸福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使我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品格修养;读《安徒生童话》,让我体会到生活的美好。每一首充满哲理的诗,每一个富含幻想的故事,每一篇脍灸人口的文章,都是滋润我心田的雨露和甘泉。它们最具不朽的品质,经受岁月的磨蚀与世长存,千百年来仍然新颖如故,熠熠生辉!

读书会使我的生活轻松,它会友爱地来帮助我了解纷繁复杂的思想,感情;它会教导我尊重别人与自己;它以热爱世界、热爱人类的情感来鼓舞智慧和心灵。

读绿野仙踪有感

《绿野仙踪》是美国作家莱曼。富兰克。鲍母的优秀儿童文学作品。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小女孩多萝茜被一阵旋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地方。为了回家,她在女巫的指引下去了奥芝国寻求帮助。一路上,他结识了三个朋友: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胆子很小的狮子。他们团结互助,共同克服困难,战胜险恶,最后多萝茜终于回到了家中,朋友们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当我读到“我相信,只要我们一直走下去,总有一天我们能到那地方,多萝茜用这个信念鼓舞着她的同伴们”时,我心中便不由被小女孩那坚定的决心和勇气感动了。一直走下去,该有多少路啊?要走多少日子啊?途中要经受多少艰难与困苦的煎熬……

读着读着,我的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了同学们出黑板报的情景:望着空空如也的黑板,几位小编辑们可发了愁,整天浸在那几本板报书中也找不到新颖的内容,于是他们便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了起来,并且搜集了许多同学们的金点子。俗话说: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这有着新颖内容和生趣图画的黑板报在同学们七手八脚的劳动中诞生了,并且获得了一等奖。这不靠别的,正是靠的团结、互助、合作的精神。在实践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人生中没有人十全十美的,只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相互合作,才能克服困难,取得好成绩,才可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有句格言说得好,三个臭皮匠,还能顶个诸葛亮呢!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整篇书分为四个小游记,托物言志,暗讽了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批评了英国人的掠夺式侵略,叹息了当时世人的愚昧无知

有人说斯威夫特是个厌世者,有人说他这是毫不妥协的批判,不可否认,他的批判确实抨击了很多不公的事。文章中的讽刺多为反讽、暗讽,有反讽,必定有一个理想世界作为对照来衬托现实的黑暗,但是从文章中看出,斯威夫特的理想世界并不符合我们现在的价值观,而且字里行间还透露出英国人的那种自大,自以为是。

慧骃国是作者理想中的国度,作者把它比喻为全世界的价值典范,但其中有些是我不能理解的。例如,文中说白马、粟色马天生下来就是训练作奴仆的,没有变好的可能,这句话说得……反正我觉得是愚蠢可笑,与我之前所受的关于人如何成功的教育背道而驰,而且,这种思想与欧洲人那种“我本名族的血统是最高贵的,所有犹太人、阿拉伯人……及其他名族都是卑贱”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文中还提到格列佛家主在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劝说流放格列佛,试想,如若那位慧骃没有流放格列佛,全国代表大会会不会容忍他这种行为呢?答案是否定的,之后会不会强行驱逐,我不知道,但所谓劝说,只不过是美其名曰罢了。

格列佛最终像被洗脑了一样,纵然当时世态炎凉,但也不用一棒子打翻所有人吧,格列佛最终成为变态社会下所产生的变态人物。

这篇游记也可以讽刺当代中国的一些人和事。中国所谓的专家数量不少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但创新能力却很低,这与游记那里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科学院有的一拼;当代中国人遇到一些不必要的小事也要大吵一场,这与小人国里的大端派和小端派一样,令人哭笑不得

希望读过这篇游记的人能够端正自己的思想,我读过以后……额,更加愤青了!呵呵,你们呢?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有感

跨出教室门,一方阳光照在了我的身上。啊!好舒服呀!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正当我为此高兴时,心中的一个念头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上一节课,我们学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课文,文中的主人公那种悲惨的生活使我的心中如刀割一般痛。

文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年夜这天晚上,又冷又饿得走在街上卖火柴。但没有一位人买她一根火柴,而她,却不敢回家,因为家中有她那凶恶的爸爸等着她。她只好走在大街上,她忘不了今天是大年夜,看着他人一家团聚,而她却只能……

她非常冷,坐在一个墙角,擦着了一根火柴,看见了一个火炉,但是不一会儿,火炉就消失了。

她一次又一次地擦着火柴,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最后她终于把一大把火柴擦着了,看到了她最思念最疼爱她的奶奶。

第二天清晨,人们发现这个小女孩已经死了。可是,小女孩的嘴角却挂着微笑,因为她可以离开这个黑暗、痛苦的社会,在新年的钟声中,走向那个美丽幸福的地方去了……

哎!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当时的社会如此不平等呢?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人民始终遭受迫害,他们为人民劳动,反而得不到任何好处。

现在,人民当家作主了,靠自己的劳动换来财富,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再也不需要当“地下囚”。

看看现在的生活,再回头望望过去的生活,真是相隔十万八千里呀!

我们吃宴席,而他们却吃白菜、萝卜;我们住高楼大厦,而他们却住露雨的茅屋;我们穿毛衣棉袄,而他们却穿补了又补的衣服……

以前的社会平等吗?不!一点也不平等。劳动人民吃不饱穿不好,就连在大年夜里也吃不上好的,更何况在平时?而不劳动的人却大吃大喝。

想着想着,我对当时的社会的那种不平等非常憎恨。为什么?为什么劳动人民的生活过得如此不好;为什么劳动人民要遭遇悲惨;为什么幸福的生活只能在他们的梦中出现……

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虽然人民当家作主了,但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存在。

我呼吁,呼吁在二十一世纪中不要出现不平等的现象,让人人平等,让劳动人民幸福生活,让他们用双手换来汗水,用汗水换来财富,用财富换来幸福。

我的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心情,我希望社会平等、人人平等。

看着眼前的阳光,我仿佛看到了小女孩来到了我们中间,在这里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呼吁平等,我想,文中的小女孩也一定会呼吁平等,让二十一世纪成为一个真正平等的社会!让人民在远离不平等中得到幸福!正如这阳光一样幸福、一样温馨、一样光明!

读生命生命有感

最近,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一课,课文中一个个顽强的生命,让我非常感动。

生命是什么呢?可能我们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

一只小小的、脆弱不堪的飞蛾,也许只有5、6天的生命。但是就因为这短短的几天,当它在人类的手中时没有选择放弃生命,而是选择努力的逃生,让我们感受到了它顽强求生的欲望。

一粒小小的香瓜子不怕困难,用自己的嫩芽冲破坚硬无比的外壳,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它知道自己生长在一个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也知道自己也许只有几天的生命,但它并不难过,而是勇敢地面对,我很敬佩它那种不屈的精神。

这篇文章的作者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大部分关节遭到损坏,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头不能转、脚不能行,这一切使她的生活行动都很困难。但是,当她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时,她明白了这是自己的生命,是单单属于自己的。所以她凭着坚强的毅力和数十年来的自修,杏林子被评为第八届“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呢!现已有小说、散文、剧本等四十多本了,这让我们明白了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生活中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生命,在有限的生命中活的光彩有力,让自己活得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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