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范文网 > 作文 > 学生作文 > 六年级作文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30篇 word A4格式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怎么写?下面是我们九月范文网六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爱流行与永恒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

随着一声清脆悦耳的“叮铃铃”的下课铃声,老师宣布下课的话音刚落,我们班的一些同学已经迫不及待地站了起来。怎么?他们是着急想出去玩耍嬉戏吗?嘿嘿,你猜错啦,他们是急着要下棋了!让我给你讲讲吧!

自从我们班的小张同学从家里带来一盒五子棋后,班里就开始了一场“下棋热”:平时一些喜欢追逐打闹的同学,也都安静地坐在教室里下棋了。瞧,同学们正三五成群地下棋呢!这边在下飞行棋,那边在下围棋…… ……简直是琳琅满目哩!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一副不亦乐乎的模样。看,那儿的比赛真激烈呀!一位同学正绞尽脑汁地思索着,而另一位同学则胜券在握的样子。“我赢啦!我赢啦!”一阵阵欢呼声在教室里此起彼伏。路过我们班的老师们都不禁欣慰地绽放笑脸:“哪个班‘学习气氛’这么好啊?”后来,其他班的同学看见了我们班的好风气,也纷纷效仿。很快,课间的学校走廊安静了许多,每个班的同学几乎都在专心致志地下棋,分享着下棋给我们带来的快乐。

我觉得,这样的“校园流行风”不仅充实了同学们的下课时间,还开发了大家的智力。另外,我还发现,这还让同学们学会了文明地下课哩!来吧!让这股健康、有意义的“校园流行风”在你我的校园中流动吧!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

不知什么时候,校园里刮起一股“旋风”——流行语。

“你可真是精英呀——精神病苍蝇。”这一流行语时时回荡在校园上空。一次,王赢考试得了第一名,同学们都向她投去赞赏的目光。不知是谁突然冒出一句:“你真是精英呀——精神病苍蝇。”气的王赢脸色苍白,双眼发直。

“‘他是飞行员中的精英.’这句话中的精英一词指的是什么."上课时老师一本正经地问.开小差的杨朔脱口而出:"指精神病苍蝇."顿时全班哄堂大笑,老师严厉地批评了杨朔.这句流行语也因此风波而夭折了.

不久,校园里又刮起了"才怪"风.同学们在赞美别人之后再加上"才怪"二字,有时真叫哭笑不得.你瞧,一句"你长的真帅——才怪."使对方刚绽放的笑脸又立刻"凋谢"了.我也被人耍过一回,尴尬死了!

"祁一呀!有件事我不想告诉你,可又不得不告诉你.""什么事呀?你快说!"只见张浩颖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老师叫你去办公室,你,这次没完成家庭作业."怎么会呢?昨天我做完作业可是检查了又检查呀!我慢吞吞的走进办公室,对老师说:"老师你找我?"这时,只见老师一脸茫然:"我叫过你?"我突然醒悟过来,呀!我被张浩颖耍了,当我怒气冲冲的走出办公室,只见张浩颖早已"恭候"在门外,眯着眼对我说:"对不起,刚才忘了说"才怪"了."真让我哭笑不得.

"流行语"在班里来了有去,去了有来,它虽然也给我们带来一些不愉快,但更多的却是欢乐.总之,它已经成为我们校园生活的一部分。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3

不知啥时,班级里刮起了一阵旋风——流行语。Go,来看看吧!

一天,我们班赫赫有名的调皮大王“小宇”绕着地球般地向教室里的每一个同学问着一道问题,得到的回答都是一句话——“你问我,我问谁?”气得他的肺都差点炸了。他只好灰溜溜地回到座位。

上课铃响了。老师迈着轻松的步伐来到教室,向往常一样开始提问题。“《江雪》一诗的作者是谁?小宇你来回答。”小宇漫不经心地说:“你问我,我问谁?”老师被这突如其来的回答,弄得吹胡子瞪眼睛。

当“你问我,我问谁?”谢幕后,班级里杀出了流行“二强”——“才怪”。“才怪”二字经常使同学们哭笑不得。一天,一位同学赞扬子英说:“你今天真是太漂亮了!”子英兴奋不已地说:“真的吗?”“当然啦,才怪!”“你……你……”子英气得说不出一名话来,“啪”的一声叭在桌子上,哭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你再问俺班同学是否还喜欢哪些流行语,大家一定会异口同声地说:“NO,NO,NO!”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4

依鲍勃伦所言“人们通常不去做他们觉得对的事情,他们选择做比较方便的事情”,网文的大量涌现似乎情有可原,但也确实有些问题。

首先,作家既不是风向标也不是指南针,不需要改变自己的方向才能获得存在的意义。作家顾名思义是以写作为目的,陈忠实起笔《白鹿原》前曾对朋友许诺将创作出一部用来垫棺材的作品,反观现在的网文作家,他们所希冀的不过是一套垫房子首付的商品。书籍的意义已经从传志言道的火种化成了谋财获利的工具,作家的身份也从文化的传承者转为了文化的贩卖者,缪斯女神的魅力逐渐被香车美女所取代,这也许很现实,但也很可怜。

其次,努力去适应所谓的“流行的阅读取向”本就是非常可笑而又可悲的举动。当直播时代来临后,各种无底线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目的不过是跟紧潮流,赚些流量和噱头。而在网络文学的圈子里,这种现象更是曾出不穷,为了迎合“流行的阅读取向”,抄袭盗版已经屡见不鲜,雷同的情节与人物源源不断。网络文学开始逐渐变得同薯片一样,虽然品牌众多,但本质上还是一个马铃薯,也不曾有人想过做个薯条尝尝鲜。它已经成为了一种工业化,流水线生产的产品,模样类似,质量也还堪忧。

作家大致分两类。一类如司汤达在《红与黑》中自道“为少数的幸运者”创作,另一类则为了启迪民智,为平凡的大多数发声。但遗憾的是,在社会上,前者寥寥无几,而后者发出的声音大多也不堪入耳。至于读者,很多人无心考虑如何能成为那少数的幸运者,他们甘心沦为平凡甚至愚昧的大众,原因也很简单——毕竟这比较方便。

“流行的阅读取向”似一池水,当这池水清澈宜人时,大可不必故作矜持,但当这池水肮脏混浊时,也应该有弃之不顾的魄力。有识之士自当远远避开,至于那些一跃而下,甚至互相吹捧之流,不过是为了哗众取宠,至于混得一身脏水,他们想必不会在意。

真正的作品并无必要理睬当世人的检验,它唯一的审判者是时间。在十年之后,一定有人会再次想起“白嘉轩这辈子最引以为豪的是娶过七房女人”,但未必会有人继续念叨着唐家三少和他的史莱克七怪们。

流行不过是时间的奴隶,可竟有人甘愿沦为奴隶的奴隶,这是何其傻也。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5

当肯德基、麦当劳等等一系列快餐入驻中国开始,快餐文化也在中国这片拥有沉重历史的土地上大放“光彩”。在音像店,耳边充斥着最流行的R&B或是重金属音乐。我们不难发现,什么周杰伦,后街男孩等等最新的流行歌曲专辑,放置在最显眼的位置价格而也是匪夷所思,包装更是五花八门费尽心思,门可罗雀。
而收录贝多芬、帕格尼尼、斯特劳斯等等音乐巨匠杰作的专辑即使只是流行专辑的三分之一,却仍然往往躲在墙角更甚者塑料封套上沾满灰尘,无人问津。在书店,最抢眼的便是包装精良的一套套网络系列小说,80年代的作者的作品更是大行其道,不费吹灰之力的赢得畅销书榜的榜眼探花。而那些经过一次次历史冲刷考验的名著,却在一边黯然失色。
曾经,我也被书架上包装精美书名诱惑的时髦小说带走,因为其中设计精巧的情节,艳丽奢靡的“人生体会”即使深知这是快餐文化,泡沫文字,但仍然为之“折服”。但是,久而久之看着雷同的情节,乏味的对白,不禁怀疑这些版率极高的时髦小说是否有“抄袭”之嫌。看着无数“这个世界不符合我的理想”的网络宣泄文学,对愤世嫉俗的陈词滥调,也不免嫌恶。
绕了一个圈子,我又回到起点。捧起名著――真正的文学,感受它所教导的哲理,滋润着我每根神经的触角。而那些“时髦的轻浮念头”也随之摒弃,因为真正的文学告诫我生活不是轻滑的角色扮演。诚然,社会的激烈竞争,让人们不断面对各方面压力,很多追逐流行的人,开始学会用各种激烈的方式,让自己成为地地道道的“愤青”,以表达自己不满的情绪。
流行文化在我们这代人身上影响甚深,不单只是在阅读、音乐上,更甚者是对我们生活态度的影响。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流行文化都是负面的。比如近来在中国年轻人之间大受追捧的街头文化。很多人会疑惑,这“街球”、“街舞”不过是在大街上打球跳舞,有正面影响吗?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但是这街头文化又叫黑人文化,顾名思义是从黑种人中开始盛行的一种渗透了深厚黑人文化精神的民间文化、是美国贫民?的黑人在人权压迫,种族歧视的特殊背景下形成的一种文化精神,文化运动。
在美国,它并非只是爱好,更是一场为人权而战的革命。但是,在中国它却只是一种爱好。诚然,这是不同的历史背景造成的。爱好这种街头文化的青年如果深知这种文化的精髓并从中学习他们优秀积极的生活态度,而非单纯的追逐流行的话,在我看来,其正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同样,黑人文化的盛行也让我不禁反思,在5000多年的历史积淀下,为何我们黄种人的文化不能流行起来呢?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6

读一年级时,我看到电视里人家能用小提琴拉出美妙的音乐,就很羡慕。于是,我对爸爸妈妈说了想学琴,大家一致赞成。

第二天,爸爸帮我在学校报好名,准备好小提琴,就这样,我开始学起了拉琴。

老师先教我手指练习法,从三弦开始,“拉——西——都——来……”接着,老师教我《小星星》。老师先教我唱:“都都——说说……”之后,老师让我拉了一遍,我拉得不够熟练,老师又让我练了一遍又一遍。学习时间到了,老师地叮瞩我平时要常练,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半年过去了,我已经学了很多曲子了,老师说我可以考级了,考级就像考试一样分为四个等级:优、良、达成、很差。于是,我跟着老师学考级的曲子《音阶与琶音》——《无穷动》——《“小黑马”变形曲》。

考级成绩出来了,我竟然考了优。这样,我对拉小提琴更有兴趣了。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我要考两级了。我希望自己能顺利过关。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7

他很羡慕那白发老人喝酒的样子。一进店便捻着胡子笑道:“店家,买酒。“然后用嘴轻轻一吸,隔着一仗多远,从那柜台上的酒杯中,吸出一股细流,划一条亮亮的弧线,直飞入口中。

他也羡慕那燕须豹眼的彪形大汉的喝酒。进得店来,把银子往桌上一掷,喝道:“来一坛好酒。“用手虚空一抓,整整一坛酒飘过来了。再用掌一劈,酒坛从中间裂开,酒却被他“嗖“地吸进嘴里。

他也想学他们那样,豪爽地喊。因为他也会抓会吸,可是不行。要喊他只能喊:“店家,来一杯白开水。“因为他不会喝酒,就是喝,他也绝对做不出他们豪爽飘逸的气概来。因为他的身子太单薄了,而且先天不足的是,他的左手有点拽,像猴爪一样佝偻着。这不免使他自惭形秽。他是把拽着的左手藏在衣襟下面,哈着腰进来的。

他又看见了悬在墙壁上的“无酒不成侠“的牌匾,这“剑云斋“酒店乃是京城名侠汇聚之地。喝酒历来是剑侠崇尚的时尚。来的都是剑侠,自然也都会喝酒。坐在柜台后面的酒保,眯缝着眼睛,注意地看着他。一边看着还一边收别人的酒钱。酒保收钱的方法很特别。伸出二指,左一捻,右一捻,隔着老远,就把别人放在八仙桌上的酒钱虚空抓过来。

酒保看他的眼光也很特别,看得很专注,还带点嘲弄。他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他的眼睛有点对。这是由于他练功太过头的缘故。你想想,两眼不停地看一个东西,看了十年,能不对吗?

他不好意思地装作看天,头却不抬,只把黑眼珠翻上去,只露出皮儿白,这样,那酒保脖子伸得再长也看不见他的对眼了。

他悄声无息地找一个最不引人注目的位置坐下,带着一种羡慕,一种自卑,看着满座剑侠。

来这里的果然都是不同凡响的剑侠。都最具有京都剑侠的风采。一个个时而冷漠,孤高,面如顽石冷铁。那傲然与世隔绝的高人样子真叫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也忍不住学着他们,昂首,耸肩,探脖,冷眼侧视……可是不行,连他自己都觉得极不象。他眼睛看人是双影的。

时而,那些高人又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个个慷慨激昂,弹剑而歌。左边老者按剑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右边大汉声震雷霆:“壮士性刚烈,火是见石裂,杀人不回头,轻生如暂别……“

啊,这才是剑侠的风采,这才是剑侠的气概。

他在座位上听得热血沸腾,也想手舞足蹈的高歌一曲:“大风起兮云飞扬……”

可是他不敢,他记得师傅听他吟唱汉高祖的这首诗时,连连咂嘴叹气摇头说:“唉唉,你这小鸡嗓……汉高祖听了都得变成汉低祖了。”

现在,他来到了“剑云斋”,这京城最能体现剑侠风采的地方,他真正地感到了悲哀,他觉得他和这世人崇尚的剑侠风采相距太远了。恐怕他下辈子努力也达不到了。哎,破罐破摔吧,他不学了。他破天荒地地喝一声:“来一坛白开水。”

柜台后面的酒保伸出手去,轻轻一推,一大坛酒飘了过来,无声无息地落到他面前。

“客官请。小店没有水,只有酒。“酒保用嘲笑的眼光看着他,好像知道他跟本不会喝酒。周围的高人也笑吟吟地看着他。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8

前一、二个月,班里不知什么人买了一包游戏棒。大家看到了,都去买来玩起了游戏棒。大家玩游戏棒像疯了一样。只要一下课,我们就会凑在一起玩了起来。活动课上,大家玩得更加起劲了。吃好饭,还没有等你回来,可能教室里已经人满为患了。你回来已经没有座位可以坐了。

可是,过了一个月大家又都喜欢上了牛皮筋。只要一有空,大家都出去到走廊上、操场上去跳牛皮筋了。教室里显得空荡荡的一片宁静。最多,教室里面留下三二个学生,再加上一个老师。成问题的是有许多人连作业都没有做好,就跑出去跳了。

可是,一个月后,许多人又不跳牛皮筋了,改为打乒乓球。他们不要说早晨一来就去乒乓台那儿打乒乓球,就是中午,连到课间休息的八分钟,他们也会跑下楼去打一会儿乒乓球过过瘾。等到上课铃声响起,他们才从底下的操场上跑到三楼来上课。等到进入教室,他们跑得气喘吁吁,汗流满面。看上去他们好象是一朵早上沐浴着露水的花朵。

真不知道我们班级还会流行什么,但愿都是好的游戏,而且不要影响学习。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9

在现代的社会中,有很多的流行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又多了好几个新的词语,什么“粉丝”啊,等等,一系列的词。

——题记

现在,人们逐渐的走向误区,有人认为,这种流行,就是时尚的另一个说法,甚至有更多的人认为,流行就是时尚,只要你“流行”,那就是很时尚。实际,并不是这样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首先来看一看什么叫做“流行”,什么叫做“时尚”,它们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它们的相同之处又是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误以为,流行就是时尚呢?

首先,我们来看“流行”在字典里的意思:广泛传布;盛行。“时尚”在字典中的解释是:外在行为模式很快流传于社会的现象。这样一比较,我们会明显的发现,它们有着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流行是一种广泛传布的,就是人人都知道的某种事物,而时尚是当今社会的一种风尚。那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会把流行当作是时尚的根本呢?原因其实很简单,想到流行,我们必定会想到当今的那些影视明星,什么“jay,angela,jolin……”等等之类的明星,有的人甚至狂热到为了自己的偶像而自杀的地步!当然,没有这些明星也就没有那么多的娱乐色彩了。随着更多的歌星,那些“流行歌曲”也逐渐的进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流行这个词,被人们广为运用,有些人追求时尚,苗头是好的,但是,他们却把对象给弄错了。难道说,那些所谓的“流行”就是真正“时尚”所能达到的境界?

流行只是在某一个时间段之内比较广泛传布的一种信息或某种事物。过了这一段时间,就又开始有新的事物出现,而这些在前一时间段“流行”的事物,经过人们的狂热后,人们已经对此有“腻”的态度,这些流行事物就此告一段落。而接踵而来的是更多的人们所谓的“流行”。就这样,一波一波的发展下去,成为了“流行”。

流行,说白了,内涵很“浅薄”,只是人们对于新的事物的一种好奇心。而真正的时尚,却并非如此。

时尚,是一种社会风尚,如果换一下位置,把流行当作是时尚的代名词,那么,就可以把时尚解释为:广为传布。这样能解释的通吗?再者说,时尚的内涵很“深厚”。流行和时尚的意思很接近,但又有很大的区别。如果单单用流行解释为时尚,那么,要“时尚”还有什么用呢?那又为什么又耗费精力去造“时尚”这个词呢?

真正的时尚是一种内涵,是一种渊博。时尚是永久性的,不会那么轻易地被淡忘,被抛弃。它有时代表一种精神,有时代表一种社会的风气,“时尚”一词,虽和“流行”同样都是两个字,但是,内涵的“深浅”却有着天壤之别。

然而在今天这个复杂的社会里,“流行”成了人们对“时尚”的另一种名称。特别是那些年纪青青的人,误以跟着“流行风”走,就是“时尚”。但是,人们是否真正的想过,人们所谓的“时尚”就能用区区“流行”二字来代替?在今天,“时尚”真正的含义已经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误区,而真正的“时尚”,有那么的简单吗?

人们是否都想过,真正的“时尚”是什么样的一个概念?而真正的“流行”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时尚”,已经被现代的人所误会,你可以走到大街上任何一个角落,看到那些打扮“另类”的青年,在他们的眼中,这就是“时尚”!对于这一点,我想,我们都应该沉思:

真正的“时尚”是所谓的“流行”吗?

面对社会,每个人都想“时尚”,我们都照一照镜子,我们真的很“时尚”吗?

ps:有所感想,写下的一篇文章,大家都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0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上下五千年文化,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经济政治的发展对文化也有着极大的影响。然而,当代的流行文化也成为大家所追求的文化。流行文化到底是什么呢?是电视剧、广告?还是流行歌曲、电影、畅销书?

不可否认,流行文化对于我们青少年的吸引力极大。伴随着社会的变化,流行文化全方位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似乎成为这个社会当中的主流的、强有力的文化,在我们当代生活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构建着我们的文化。可以这样说,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成为这个社会的主流,好的流行文化可以丰富人的精神生活,增强精神力量,促进社会文化的发展,反之,不好的流行文化则会使人颓靡,消极,从而阻碍社会的发展。

然而,当代的流行文化却处在一个尴尬的状态当中,我们沉浸在字句不清的音乐声中,沉浸在那些所谓的速食文化中,受流行文化的影响比经典文化要多得多。流行文化的声色感受和绚丽形式,在当代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影响着年轻的一代,它们巧妙地、不失时机地迎合了身心未定、缺乏判断能力的青少年,它们制造着如泡泡糖一般的快乐,我们这一代人还未经历风雨和困苦,怎能体会人也世的辛酸?尚未健全自己的文化取向,哪里知道意识的趋势,做出正确的选择?

我们喜欢这些看似一般的文化,没什么意义,只是觉得它给我们提供了快乐,虽然只是一种简单的快乐,却构造了我们的情感方式、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人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当然真正重要的是要去读那些厚重的,经过历史筛选的的著作,它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你,提高你的文化素养。余秋雨曾说过,只有经典,才能够将辽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浇灌给你,把历史上一切早已消逝的讯号传递给你,把一切的美丽和智慧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你。

流行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有它存在的理由,多元的文化才能汇成文化大河,不同的文化,是不同时代的经济政治的反应,它是一种传统的继承,思想的提炼,是一个时代自己精神上的的精华。作为青少年,我们应当多与经典文化同呼吸,共命运,感受文化的魅力所在!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1

流行,流行是什么?流行是青年人口中脍炙人口的《莫斯科没有眼泪》;或者,流行是今年绚丽的玫瑰红;或者是女孩们各式各样的刘海。走在街上,流行的影子到处可见。

流行,在很多情况下都源于盲目追从。

今年服饰上的流行色是玫瑰色。因此,商家们推出了很多适合青年人穿的流行服饰。走在街上,看着那些二十几岁的女孩们身上那绚丽的服饰与首饰,令许多初中女生羡慕不已,叹为观止。因此,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便出现在中学生身上。一些另类学生在校园里“深藏不露”,在端庄的校服里面隐藏着轻佻的内衣,一出了校门,就显露出来,招摇过市了。

我认为,那些适合社会青年的服装不一定适合我们中学生。我们身为中学生,就应该有中学生的风范,若盲目追从那些“流行”,则会显得很轻浮。流行的不一定就是高尚的。

至于网吧、酒吧、舞厅,都是青年们常去的流行场所。但是,对我们学生来说,这些都是些“禁区”。从报纸或电视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学生惨死网吧”等触目惊心的报道。不少学生来网吧玩网络游戏,彻夜不归,学业荒废,甚至还惨死在电脑前。这些,都是盲目流行所造成的悲剧。

当然,流行也是有好的一面。在流行歌曲中,有不少是精良之作。像周杰伦的《蜗牛》、容祖儿的《明日恩典》,都能给我们一定的引导或激励。我最喜欢《烈火青春》中的歌词了,这一段歌词让我感触很深:“让烈火青春永不停息/让生命闪电划过天际/用所有的热情换回时间/让年轻的梦没有终点/向浩瀚的宇宙许下诺言/让年轻的心永不改变”这些歌词有激情,也不乏诗情画意,不正是我们拥有的青春写照吗?

流行流行,既有其弊,又有其利。让我们一起接受健康有利的流行,活跃充实我们的身心,与时代同行!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2

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校园里铺天盖地地刮进一阵“旋风”——流行语,流行哪些语言呢?走,一起去看看吧!

“你问我,我问谁?”——生活中我们总会碰到问题,你会怎么办呢?这还用说吗?不懂就问呗!但是,你在问别人时,他却说了这么一句话:“你问我,我问谁?”你听了,一定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吧!

一天,李新(我们班赫赫有名的皮大王,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上课不认真听,理所当然,什么都不懂,于是他只好硬着头皮,环游世界一般地绕着教室,问着这道题目。可是,每一个人,都说:“你问我,我问谁?”好像联系好,一起对付他似的,这下他一就像斗败的小公鸡。如果不完成作业的话,那就……唉,想想这个人也挺可怜的。

这还是件小事,从此,同学们都把这句话当作了口头禅,谁知……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那天,我们都在认真的听课,过了一会儿,张老师提了一个问题:“父之过的‘过’是什么意思?李新,你来回答。”李豫“哗”地一下站了起来,脱口而出:“你问我,我问谁?”张老师顿时傻了眼,同学们一下子安静下来注视着他,李豫涨红着脸忙捂住嘴巴,大概知道自己说错了。顷刻间同学们哈哈大笑起来,张老师:“你回答得很‘好’,等会儿到我办公室里来一次。”同学们又安静下来,张老师的话真是“一鸣惊人”看来,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说这句话了,你说会吗?你问我,我问谁?

话说“你问我,我问谁”腾空出世后,不知哪一天又“杀”出一个新的诀招,在赞美别人的语句后面加上两个字“才怪”,有时真叫人哭笑不得。信不信?“哇,你的衣服好漂亮哦!”这是一句多好听的话呀,足以使任何一个人心花怒放,可就在这节骨眼上,一声“才怪”,却使一朵含苞欲放的“心花”就此“凋谢”了。我也曾被同学耍过一次,好尴尬啊!

“吴佳冬啊!”王辉神秘兮兮地对我说:“嗯,我知道你的数学成绩哦!”“真的啊!”我惊喜地叫道(有的时候,人就是这么忘乎所以)。“你想知道吗?”“怎么不想呢,你快点告诉我呀”我迫不及待地说,心想:老天保价我是100分!“唉,看来你还要再接再励喽!算了,还是不要告诉你好,免得你伤心。”伤心?一听这话,我的心有些忐忑不安起来。此时的王辉就像吃着油条还唱歌似的——油腔滑调,“还是告诉你吧,这次你考了个不及格。”“不会吧!”我惊讶地说道,心里却直打鼓:我可从来没有打破过这个“记录”,难道我的“自我感觉”出错了?看来,回家一顿“竹笋烤肉”的晚餐是免不了了。王辉还在嘀嘀不休地安慰我,可我己经没有心思听他的“长篇大论”了。当我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的座位时,王辉又靠近我嬉皮笑脸道:“吴佳冬啊,我还没说完呢。”看我搭拉着脑袋的模样,他提高嗓门对着我叫道:“‘才怪’我还没加上呢!哈、哈……”我一听,差点“啊……”不出来,刚一抬头就见到他那得意的样子,我生气地对他叫道:“臭小子,你居然敢耍我,看我怎么教训你。”结果没有教训得了他,两个人抱在一起哈哈大笑起来。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天流行的东西还是会被新生事物代替的啦,此之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如果你现在再问同学们对“才怪”是否还感兴趣,他们肯定会异口同声地回答:“感兴趣,不可能。”

像这样的流行语在我们的校园里可以说是数不胜数,虽然说这样的话听起来有时会惹你生气,但它的的确确给我们的校园生活注入了一剂快乐的调料。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3

班上流行的《名著》

话说我们班,别看我们是初中生,但初中生的样子可没有!老师上课就如虫样,下课就如龙。一些同学就会把社会上流行的东西展现出来,一传十,十传百,渐渐地,在班上,班上又到年级,年级又到校园流传开去。前些天则流行音乐,可因为上网热门把音乐给压下去。但学校发出通告,所以流行的东西没有顺利流行。

不过这几天又开始出现潮流了,一来学校,就见班上几名成绩中等的好生拿着一本绿色的书,加为是表绿色的,比较醒目,所以引发好多人去探查号!

“呸,原来是《名著》喔!我还当什么漫画书呢!”小明看了就发出唉叹!

“你不知道”学习委员关上书美滋滋地说:“这本书可以胜过漫话书了,想想书中的少女佩玲为了寻找她的爷爷,一个从英国到法国,在没有钱的情况下通行,这多难得,我多想变成像她那样!”说完,又美美地想。

“就是,我这本也不错!”班长拿了另一本绿色的书在我们面前晃动:“小明,你看:《悲惨世界》,不错吧!它害我都瘦下一圈了,也害我分了心,不过我对它依依不舍!”

看看班长,的确,他好像睡眠不足,而且没吃饱饭的样子。经过层层人物的推荐,下午 ,绿绿的书―《名著》,又多起来了,可以说每人都有一、二本,我买了,跟上潮流。连那个酷爱篮球的江明上课也在看,应该说是体育课在看。

不过,有些令人害怕的是:它会影响学习吗?同学们为它欢呼雀跃,显然是乐意接受了,《名著》是好书,我想应该能教会大家读书的乐趣吧!瞧:班长运用了他写作水平,写了读XX感想,带动了同学们,让同学的语文写作大大提高。不过,也令班主任头痛,因为其它科都掉来来。班上注行《名著》,不是坏事,但也不要流行过头了!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4

世界上的流行球无疑是“篮球”和“足球”。我就是这两大球球迷之一。

曼联以2:0击败埃弗顿队,这个消息传到了我耳边,我高兴的欢呼着,为“红魔”取得新赛季而欢呼雀跃,因为我是“红魔”曼联的铁杆球迷。最令我悲伤的是上赛季的足总杯决赛,我相信所有曼联的球迷都会惋惜,当时曼联以5:6(点球)惜败于阿森纳,区区亚军,但是我对曼联的喜爱之情丝毫不减,反而更相信曼联能在下赛季的决赛中报一见之仇。让我感到骄傲的是主教练弗格森,他以连续18年执教“红魔”曼联了,这也是世界上执教一个队伍时间最长的主教练。

说完“红魔”,再说休斯顿火箭。

休斯顿是个美丽而又富饶的城市,它不仅有出众的特色,而且还有一支全明星球队,那便是休斯顿火箭。我对火箭队的热爱已经到了疯狂。每天中午一有火箭队的比赛,我总会以最快的速度回家观看火箭队的飒爽英姿。每当火箭队胜利时,我会高兴得大喊大叫;在火箭队失利(不管输多大比分)我总不会气馁,因为我相信火箭队有一定的实力,一定的信心。休斯顿给我带来了永远的记忆,而火箭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享受和快乐。

我爱休斯顿火箭和曼联!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5

我们班不知怎么的开始流行一种手工的折纸游戏了。

大家用一张纸折出一种用力度传送的玩具——战车。以前,我们也玩过战车,但是,很久没有人玩了。那次,是因为有一个同学在科学课上玩了起来,另一个同学看到了,并告诉了班主任戴老师。从此,我们便害怕玩战车了。

过了一年,我们便忘记了战车,可是我由于下课太无聊,就随便拿出一张纸来折,结果不知不觉地折出了战车。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关于着玩意儿的记忆。于是就开始玩了起来,我在课间折战车被一个以前玩战场的高手看见了,他借走了我的战车,开始研究起来。很快,他仿造出了几个一模一样的战车。有的还用相同的原理制造出了一些别的东西,比如:飞机、飞船、坦克……有的还折出不同动物,比如:鳄鱼、青蛙、还有蝎子等等。我自己研究出了一种更厉害的战车,可以卡住别人打不到,而我可以把他的战车打飞。就这样大家用自己各种各样的战车来比赛。

我们班有张空桌子拼,大家都聚在那个“竞技场”。我们定了一个规则:最厉害的,最帅的就第一个打;比赛时大家都要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胜负,胜利的则有权利来移动自己的战车展开攻击;折得很厉害的人可以在比赛中选一个人联盟一起打别人……

大家信心十足地拿出了各自的战车,一开始我石头剪刀布胜利了,十分开心。我开始移动我的战车——“巨蜥”,我移动时发现我是最帅的、最厉害的,就立马找一个盟友。联盟之后,我就把剩下的最厉害的青蛙给卡在了我战车的腿部,然后又开始了石头剪刀布,结果我又赢了。我用强大的劲儿按着“巨蜥”的背上,接着那个小青蛙就这样败在了我的手下,他的主人十分失望……

每天我们班级都十分热闹、充满着欢声笑语。这就是我们班奇特的流行风!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6

我是一个很爱听音乐的孩子,每天上学、放学后,不时地哼出几首我最爱听的歌,洗澡时也情不自禁地哼几首美妙、动人的歌。虽然,我的嗓子不是唱得很好听,但我还是喜欢听最新的歌,比如:周杰伦的《七里香》、蔡依琳的《招牌动作》、S。H。E。的《花都开好了》……

可是我这个“听歌迷”却遭到母亲的“黄牌”警告:不许听歌,要听就听儿童歌。听后 我失望极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上网玩游戏,忽然想听音乐,就开了。妈妈听到后,严厉地对我说:“上网就上网,别听这些歌,如果读书有这些态度,我就开心了”我听后,愤怒地说:

“为什么别人可以,我就不可以?”“没为什么。”妈妈无情地对我说。此后,我等妈妈出去玩后,偷偷地打开音乐文件夹听。虽然,这样不诚实,但我真的很喜欢听音乐。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7

嘿!要说起我们五一班的流行风,那可多得如同天上的繁星。

先从上学期开始说吧。上学期流行的是扔沙包。左边一个“平柯灵,你扔到第几关了”,右边一个“呀,被砸到了”。后来还是因为要考试了同学们才不玩。

后来又玩起了跳皮筋。同学们像着了魔似的,才刚刚下完课,一群女同学就围在一起,挤成一团,掏出一根橡皮筋,轻松自如地跳了起来。这可苦了平时那些有男子汉气概的我们,只好厚着脸皮,陪着笑脸央求女孩儿们让我们玩一会儿,平时那些人际关系不好的人可惨啦!没有人借给他们,他们便组织起了一个“复仇者“小组,四处破坏别人玩。

玩的人多了,教学楼可惨啦,被震得“咚咚”直响,后来还是班主任强行阻止,我们的橡皮筋“热”才渐渐“冷”了下来。

这学期一开学,班上又冒出一群悠悠球的发烧友。这还不都是暑假热播的动画片《火力少年Ⅲ》惹的祸!随处都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悠悠球。有5元的、20元的、150元的……为了买悠悠球,班上的男生可算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啊。有的忍饥挨饿,好不容易用无数次早饭的钱买了个100元的悠悠球,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买了个假的!有的哀求老爸老妈,在经历过无数次“暴风雨”(唠叨)后,终于苦尽甘来——买了个好球。有的人嘴皮子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借钱买球,却不得不将自己的零花钱拿出来“还债”。总之我们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最终终于得到了自己的球,可好景不长,因为快该期中考试了,同学们只好无可奈何的把悠悠球放在一边。

现在,又流行起“Q宠大乐斗”。四处可以听到这样的声音:“黑龙波是打不过如来神掌的”、“不可能”、“你的大铁锤是打不过我的幻影枪的”,大家玩得可热闹了!

这个游戏刚刚兴起,但不知什么时候,又会冷落下来。不过,我想即使冷了下来,又会有新的流行风出现。不信,等着瞧吧!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8

“神不知,鬼不觉!”不知道么时候“它”开始偷偷流行起来了,“它”是何方神圣呢?就是──“打篮球”。由于这个让大家趋之若鹜的下课活动,使得同学们运动量大增,个个变得身手矫健、孔武有力呢!

老师还在台上滔滔不绝的讲着课,大家却像是芒刺在背、如坐针毡般地“坐立难安”,一颗心早就飘呀飘,飘到“篮”天外的九霄云外去了,恨不得此时的自己像头脱缰的野马似地奔出教室,大玩特玩。“当!当!当……”下课钟声终于响起,大家呼朋引伴直奔篮球场。才一晃眼的时间,马上就“人山人海”,观众各据一方,一方正拭目以待看雌雄两方谁能胜出?一方则是卖力加油,加油声音响彻云霄!

比赛一开始,同学们开始布置阵法,慎重如攻城略地般,只要一个闪失,可就会吃败仗啊!所以每一个动作都不容小觑,要知道只要一失误,马上就会兵败如山倒,输赢立见分晓!

赢的一方,趾高气昂、不可一世,一副无人能比的样子;输得一方,眼见大势已去,直呼无可奈何!每次,我都趁此机会偷偷观察同学的反应和个性,有的人是甘拜下风,承认自己技不如人;有的人则是想力挽狂澜,逆转一切;有的.人则赖皮说是自己放水,刚刚的比赛通通不算啦!有些加油的同学,为输的一方挺身而出,想发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气,但比赛只是同学切磋球技,要记得秉持运动家的精神,切莫因此伤了和气喔!

“当──!当──!”,无情的上课钟响了,大伙鸣金收兵,有的凯旋而归、有的铩羽而归,沙场恢复了平静,杀气顿时烟消云散。

我们班上流行的“男女篮球战”,可是坚持“男女平等”喔!绝对没有“重男轻女”的传统,大家可是公平竞争,互不相让的君子之争。所以,我心中有一个大问号,我想女生们应该都要崇拜马偕吧!感谢是他打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旧思想,现今巾帼不让须眉—─花木兰的例子,才能不胜枚举呢!言归正传,班上的“男女篮球战”,我们这些男生碍于面子可是每天限量一场,大家尽量是“好男不跟女斗”,因为赢了女生觉得是理所当然,输了可是颜面尽失,想东山再起也难啊!不管怎样,我们还是谨记老师的叮咛:“如果有人受伤就禁止再玩!”唉!胜败乃兵家常事,吃烧饼又岂能不调半颗芝麻?我们知道老师的用心良苦,但如果下课时间没了篮球赛,肯定是乐趣全失,那还叫下课啊?

我们班上的流行“男女篮球赛”是不是很有趣呢?欢迎有空一起来球场彼此切磋球技,一起来加油打气,一起享受打篮球的美好!万一输了,你可不要逃之夭夭,像垂头丧气的哈巴狗喔!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19

音乐,是我们共同的语言。没有音乐,我们的生活该多乏味;没有音乐,我们就捧不出一批优秀的歌手;没有音乐,我们怎能去描绘五彩斑斓的生活?

音乐是艺术的一种形式,而流行乐又是音乐的其中一部分,或伤感或欣喜或狂热的旋律总能勾起大家对生活的各种看法。

通俗文化的产物使得音乐这门艺术不再是属于那些贵族和文人雅客,它也是属于大众的艺术。随着时代的发展,流行音乐也进入了人们的生活。

“在西方,音乐是一种工业。再具反叛精神的东西,纳入消费的轨道,它必然经历即时流行与即时不流行的规律,这里面的商品属性是流行文化的本质之一。流行文化是被消费的,也是不断更新的。这是最近在网上看到的一段文字,或伤感或欣喜或狂热的旋律总能勾起大家对生活的各种看法。

很难说中国民族音乐和流行音乐的联系是一种必然,也很难给中国民族音乐和流行音乐的关系一个完整和正确的定位。中国民族音乐存在了数千年,随着历史的变迁以及各个历史时期人们的意识形态不断发生变化,民族音乐也随着变化和发展,而且一直都在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精神面貌,也用音乐这个特殊的方式记载着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人文背景。可以说,中国的民族音乐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个特点比较鲜明的体系。而中国的流行音乐尤其是所谓的“新潮音乐可说是在西方强势文化冲击下的派生物,虽然众多音乐人可以借“流行音乐的形式来表现生活和情感,但是作为音乐它已经不再是一种宜于实现超越性的艺术,而是一种在人们日常生活过程中加以消费的使用价值。虽然流行音乐有时也显得很贴近人们的生活和情感世界,但是在精神特征本质的缺陷方面却显得比较极端和盲目。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0

一年四季各不同,我班也有不同的流行风。不信,请你慢慢地往下看:

流行风之一

春天,天气暖洋洋的。一大早,我们这些女同胞便围在一起编织彩带。灵巧的双手编织出一只只漂亮的彩带。没过几天,女孩子手上戴的彩带,便把平时爱打打闹闹的男同学也吸引了过来。他们向我们女同学“拜师学艺”。可谁知,一个个看似马虎的男生,手儿倒也挺巧的。我们这些“师傅”只教了一会儿,他们就继承了我们的手艺。于是每天清早,大伙儿就围在一起织,对彩带可谓是“如痴如醉”。编完,大家又在一起竟相比美。瞧!这就是我班流行风之一:春日彩带。

流行风之二

夏天,烈日炎炎,大家心里也是火热火热的。男同学们情绪高涨,一天到晚忙着踢足球。操场上天天有他们射门的英姿。又不知何时,足球也把我们这些女同胞给吸引住了。于是,我们自创了一个女足,和男足展开了一场“同门足球战”。好玩吧,这就是我班流行风之二:

烈日足球。

流行风之三

秋天,秋高气爽,不失为跳远的好时机。大清早,同学们就早早地来到学校,摩拳擦掌,准备在跳远之时一展自己的威风。低年级的小同学不会跳,便在一旁“坐山观虎斗”。嘿嘿,这就是我班流行风之三:金秋跳远。

流行风之四

现在正直冬天,北风呼啸,冷飕飕的。我们女同胞们正起劲地跳着牛皮筋,一是为了取暖,二嘛是觉得好玩。男同学们闲着没事干,见我们跳得起劲,又要过来瞎捣乱。不过忙过之后,他们便“自力更生”——自己跳去了。有趣吧,这就是我班的流行风之四:寒冬皮筋。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1

音乐。一听到这个词,许多的小孩可能会唱起歌来炫耀自己,但有些小孩可能会张不开嘴。对于我来说,听音乐是一种享受,更重要的是伴随它的节奏,去品味、去欣赏……

而我发现歌名在生活中也很有趣:每当别人说:“说曹操曹操就到”时,我会想起林俊杰的《曹操》;每当别人教育孩子不要“明日复明日”时,我会想起张杰的《明天过后》;饭桌上的酒瓶贴着“稻花香”,我又想起周杰伦的《稻香》;常听说小孩要把世界改变成他梦想中的那样时,我再一次想起王力宏的“改变自己”……

音乐让古老的传奇变得有了节奏,就年过六旬的老人嘴里也时不时哼着小曲。我有时幻想着:如果这世界上没有了音乐,就像生活失去了色彩,慢慢的'变的枯燥。

所以,我赞美音乐,让音乐传遍世界每一个角落!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2

流行是什么?是会被历史遗忘的,是不会让世人铭记的。

流行这词太过张狂,为何?是因为流行是短暂而短命的。为何要叫流行曲?而不叫短命曲呢?流行似长久,实短暂。短命似太过夸张,却不为过。

就说说衣服吧!旧上海时期,多少女人穿着旗袍?现在的大多数人都穿着现在的流行:超短裙,补丁裤······,多少女子仍爱忠于旗袍?多少女子能品味旗袍的光彩呢?这不正是逝去的流行吗?旗袍这种如此高贵的衣裳都逝去光彩,更何况是流行曲呢?

拿我自身来说吧!我听过很多的歌曲,可是,我总是一天换一曲,因为我厌倦了,太没创新了。

回归主题:流行曲没有多少能永存。当然,高尚的人创造的高尚曲是历史逝不去的。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3

此外,亦有一些东西,是仍被深深伤过不敢触碰的,今夕也一并打开。

是周传雄的《黄昏》。记得第一次听它的那一夜,我被现实打击地伤感无比,为感情的事伤神费力。那晚,戴着耳机,面容苍白,我伏案无声哭了好久,那种伤感的音调与词风,令一个刚失恋的人肝肠寸断。更何况这首歌与那个人也有些渊源——是他间接推荐给我听的。

那时,我喜欢一个人以向天空舒展60度的角仰视,卑微的喜欢把自己低到尘埃里,每天执着的坚守自己的执念,每日见他一面,看他一笑,得知他一切安好,这一天才算圆满。然而这样的喜欢,终究太累,自己疲倦,别人也懒得应付。本该早就明白的道理,自己却迟迟不愿相信,总抱有希望,最后伤的还是自己。如同独自听歌暗自流泪的那晚,一样傻。

无论如何,一切曾难以应对而暗自神伤的事,都变成了过去。那些曾肝肠寸断的难忘过去,现如今也可以笑着说起。

我喜欢夜深人静里独自听音乐,不为隔绝喧嚣,也不为打发寂寞,而是寻找自己。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4

(2月8日,学校开学第一天)(阿凡摇头晃脑、手舞足蹈、连蹦带跳地进了教室)阿凡(完全陶醉于音乐之中地):在想你的365天……众同学(立刻围上来瞪大眼睛、惊讶):你没发烧吧!阿凡(仰头,手理一下头发):怎么啦?这造型不酷吗?众同学(哗然倒下、恶心状):天啊!阿凡(得意):你们瞧我这发型多时尚,8月2日谢小东的歌友会上,他就是这种发型,还有……甲同学(两眼翻白):可我怎么越看越觉得像鸡窝呀!乙同学:今儿38度,你干吗戴这么厚的围巾?阿凡:你没看见?这上面有好多名星的签名呢!而且此围巾还是欧美最新款式,多棒!再瞧我这衣服——特大号的唐装,怎么样?丙同学:你好像穿反了吧!阿凡:你真没劲,这就叫个性!丙同学:那你手上那串树叶呢?阿凡(更得意):你连这都不知道?今年的服装主题就是人与自然,难到挂串叶子不是很好吗?丁同学(难以致信):你当过乞丐吧?阿凡:你是什么意思?丁同学:你的牛仔裤上这么多补丁,而且一只已经拖到了地上,一只只有短裤那么短。咋回事儿?阿凡:如此简单的问题你都不懂。众同学:什么道理?阿凡:两个字——流行。(老师走进教室,看见追追,立即晕倒状)老师:阿凡呀,三年来,你整天都在追逐流行,现在看来,情况越来越严重了。从今天起,我可不管你跟流行的事了。不过,你一定要注意身体,现在可是流行性感冒发作高峰,别感冒了就行。众同学:对啊,别感冒了……(第二天放学时)甲同学:阿凡怎么不来上学啊?众同学:不知道。乙同学:我们去看看他吧!众同学:好,走吧!(来到阿凡家)众同学:阿凡,你真的感冒啦!阿凡:这么惊讶干嘛,老师不都说这是流行吗?(第三天早上)(同学、老师准备了许多张100分的考试卷在教室)(阿凡来上学了)众同学及老师(大喊):现在流行考满分!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5

流行的不一定是经典的

流行的虽然能在短期内引起轰动,但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出人们的记忆,只有经典的,才会在脑海中深藏,像一坛美酒,越陈越香!

经典流芳百世,流行过眼云烟!

想想那一个叫洛晴川的女孩,那一部叫宫锁心玉的电视剧曾引起多少轰动。

一个古董店继承人,现代少女竟然离奇的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四百多年前的清朝,又参与了九子夺嫡等一系列故事,该剧使用另一种手段演绎古装戏,在短时间内吸引了观念的眼球,成为一时的流行,可现在呢?现在它去哪儿呢?它被一波一波新拍出的电视剧压过,早就云深不知处了。

曾经它那么流行,引起了“穿越”狂潮,可终究难逃被新电视剧掩住的命运,就是因为它的恶俗,人怎么可能穿越时空,这种奇思怪想在短时间里能获得观众喜爱,但想长期存在就不可能了。

相反,想想那一个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的林黛玉,想想那一个虽怒时而苦笑,即瞋视而有情的贾宝玉,那一部老版的电视剧红楼梦的细节,仍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

一场贾府盛衰变,一段姻缘曲折寻,一个时代的剧变!

我至今仍记得老版红楼梦中黛玉痴痴的眼神带泪,贾宝玉发狂摔玉,宝钗扑蝶等等,这一部由名著改编而成的电视剧,博得观众一致好评,即使后来又有人翻拍红楼梦,也无法捍动它经典的地位。

这一场梦不是梦,它没有宫锁心玉那么荒诞的情节,却深深地让人记住了它的每一个细节,仿佛印在脑海中一样。

现在的电视剧浪潮一波接一波,翻拍也只遭到白眼,背上骂名,而你,老版红楼梦,依然站立在那里,如同以往一样。

因为你是经典,你没有用荒诞情节吸引人,而是用演员精湛的演技刻画了那一段姻缘,那一个时代的悲剧,你的经典地位不可超越。

流行的不一定是经典的,低俗的不可能成为主流的,时间会证明,什么才是真正的经典!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6

现在我们二(2)班女生流行编手链,许多女生都买了五颜六色的彩线,长的、短的、粗的、细的……看得我眼花缭乱,有些女生买了彩线却不会编,她们都来找我,有人也许会问:你是不是会编很多花形呢?当然!我会编很多花形,有许多花形的秘密都被我这个专家“杀”掉了呢!

但是我很气耶!我这儿一天至少有七个徒弟来取经,最多有15个徒弟来求学,恨不得都给我跪下了!

不过,一个女生叫许静怡,她真的快要给我跪下了。

在我的名师指点下,许多女生都会编手链了,很高兴把我会的所有的花形都交给她们,希望她们会喜欢!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7

(追追摇头晃脑、手舞足蹈、连蹦带跳地进了教室)

追追(完全陶醉于音乐之中地):在想你的365天……

众同学(立刻围上来瞪大眼睛、惊讶):你没发烧吧!

追追(仰头,手理一下头发):怎么啦?这造型不酷吗?

众同学(哗然倒下、恶心状):天啊!

追追(得意):你们瞧我这发型多时尚,8月2日谢小东的歌友会上,他就是这种发型,还有……

甲同学(两眼翻白):可我怎么越看越觉得像鸡窝呀!

追追:你没看见?这上面有好多名星的签名呢!而且此围巾还是欧美最新款式,多棒!再瞧我这衣服——特大号的唐装,怎么样?

追追:你真没劲,这就叫个性!

追追(更得意):你连这都不知道?今年的服装主题就是人与自然,难到挂串叶子不是很好吗?

丁同学(难以致信):你当过乞丐吧?

追追:你是什么意思?

丁同学:你的牛仔裤上这么多补丁,而且一只已经拖到了地上,一只只有短裤那么短。咋回事儿?

追追:如此简单的问题你都不懂。

追追:两个字——流行。

(老师走进教室,看见追追,立即晕倒状)

老师:追追呀,三年来,你整天都在追逐流行,现在看来,情况越来越严重了。从今天起,我可不管你跟流行的事了。不过,你一定要注意身体,现在可是流行性感冒发作高峰,别感冒了就行。

(第二天放学时)

(来到追追家)

追追:这么惊讶干嘛,老师不都说这是流行吗?

(第三天早上)

(同学、老师准备了许多张100分的考试卷在教室)

(追追来上学了)

众同学及老师(大喊):现在流行考满分!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8

现实像一座迷宫,当铺天盖地的讯息从四面八方涌来,人很难做到不迷失自我。当代文化仿佛一座熔炉,社会向其中投入形形色色、种类丰富、多如牛毛的文化矿石,然而最后真正有价值的,多是经过锤炼的经典,而也会有很多会成为遗留的文化矿渣,被人遗忘。

|“多一点正能量,让生命焕发光彩”!无意中读到这样一句话,感慨万千。是啊,人体犹如一个能量场,具有无穷无尽的潜能,而我们作为人生道路上孜孜不倦的追梦人,更应在奋斗的过程中激发“正能量”,用全新的自我迎接前行路途上的诸多挑战,自信而不自傲,自尊而不自卑,自谦而不自负,有勇气去击败对手,更有胆量承认失败。用正能量点燃前行道路上的火把,照亮我们的追梦之旅,让人生不再平庸,让旅途不再孤独。

犹如一粒砂石,在岁月的河流里被无情冲刷,当一颗颗棱角分明的石块成为圆润光滑的鹅卵石,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命,开始重新思考外界与自我的关系。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文化,我们应有足够的辨识能力,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坚守正确的方向,切忌不可走入没有尽头的死胡同,我们应该用一台足够客观公正的天平。衡量文化的价值,而不能在人云亦云、盲目跟风中走向恶俗的汉流,失去自我的个性,露出言不由衷甚至口是心非的圆滑。

我们作为个体,生活在社会中,自然有责任,有义务创造优秀文化、抵制腐朽与落后文化。在所谓“流行文化”面前,更应擦亮双眸,运用才智,谨慎取舍。古有四大名著领风骚,今有流行词语引潮流,但无论怎样,我们都应该站在历史与现实的交汇点上思考文化的价值,因而真正的文化应该是具有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同时也寄寓人们对于未来的美好愿望,引导人们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文化。

流行一时,并不一定就流行一世。当无穷无尽的行为艺术、恶俗潮流、模仿选秀充斥生活时,请记得用火把点亮价值的灯,不被世俗所同化。

擦亮眼眸,用智慧选择文化,用情感充实文化,用能量传承文化。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29

我非常喜欢唱歌,因为唱歌可以放松自己,陶冶情操。

妈妈说我喜欢唱歌也许是因为我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经常听胎教音乐,得到了最初的启蒙;爸爸说我喜欢唱歌是因为受到了他的影响,因为他最喜欢看有关唱歌的节目,比如《中国新歌声》等等。总之,我喜欢唱歌。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我就会随着那些美妙的乐曲哼唱,感觉会忘记所有烦恼。我学歌也特别快,妈妈说,喜欢做的事情就会特别专注,当然学得快了。我觉得非常有道理。

在学校每一节音乐课我都特别认真地学,好好练习。我认为把歌唱好,必须做到三点:第一把歌词记好,第二记住旋律,第三把音唱准。当然还需要一遍遍的练习,现在我学会了很多歌曲,没事的时候可以哼哼歌,偶尔也可以大展歌喉,在元旦晚会的时候,我还唱了一首英文歌曲呢!

唱歌让我快乐,学歌的过程更让我明白了兴趣是学习的动力,坚持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500字篇30

不过,相对来说,我好象还是比较喜欢批着羊皮的狼。也许,我们每个人的眼光都不同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分标准。我觉得童话虽然歌词还可以,但童话不是一首很通俗的歌曲吧。我也不是讨厌童话这首歌,只是不是很喜欢。特别是那段歌,真唱和处理唱的部分都太短,而且相接得很快,我不喜欢。我最喜欢披着羊皮的狼的前面刚开始部分的拍摄,虽然这首歌的选材内容不太好,可我觉得歌的声调,音乐都很和谐。

假如同时听到这两首歌,我想还是披着羊皮的狼留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一首歌的推广在于宣传,其实宣传得好,一般的歌也能成为流行歌曲。就像周杰伦的歌,除了七里香比较适合我的“口味”外,其他歌好象没有什么能感动我的。假如真的有一天,周杰伦的歌在年度大奖“中国模糊冠军”的话,我想大家就没必要见怪了。我爸爸每次听见他的歌都会说“这也算歌?”。我最讨厌的就是周杰伦的简单爱了。

真不懂,周杰伦的唱片销量居然还会那么好,大概就是人云亦云,人买我买吗?

并不是参与写歌,就是有才能。我就同意这一点。我父母都比较喜欢刀郎的歌,特别

是壬午年的第一场雪。我爸爸老说“这才叫歌!”虽然我们班喜欢周杰伦的人多于刀郎,可并不表示周杰伦的歌比刀郎好听。

不过,流行乐坛就像一阵风,刮过之后就是无痕了!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

不知什么时候,校园里刮起一股旋风——流行语。你可真是精英呀——精神病苍蝇。这一流行语时时回荡在校园上空。

相关阅读
  •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最近是感冒的流行季节,走到大街上,不时听见人们的咳嗽声.你瞧,大家都在积极抵抗感冒呢!快和我去看看吧. 我妈妈是中学老师,她们学校的感冒病毒很猖獗,似乎到了无可就药的地步.她班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同学感冒,一天到晚都在请假。
  • 爱流行与永恒作文读一年级时,我看到电视里人家能用小提琴拉出美妙的音乐,就很羡慕。于是,我对爸爸妈妈说了想学琴,大家一致赞成。第二天,爸爸帮我在学校报好名,准备好小提琴,就这样,我开始学起了拉琴。老师先教我手指练习法,从三弦开始,拉——西——都——来……接着,老师教我《小星星》。
下载全文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