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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故事30篇 word A4格式

我与故事

我与故事怎么写?下面是我们九月范文网作文大全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我与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与故事500字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让我拓展了知识、使我学会了做人、让我变得更懂事……

一次,我在新华书店看书读着读着,读得入迷了,居然把这本《20xx年》读完了,但还觉得不过瘾,就翻开了续集。忽然缓过神来,看看表,时间不早了,又发现身上还有点钱,就买了续集《消失在醒来后》。

走出新华书店的大门,突然发现下起了雨,我可没带伞,要知道过来时可是阳光明媚呢,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要知道我还想看书呢,我掏出手机打给妈妈,却得知她正忙着,而我身上的钱又用来买书了。我又不好意思再进新华书店看书了,左右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办?最终狠下心,把书塞进衣服里,以防淋湿,然后冒着倾盆大雨跑回家。

一路上,我虽然沿着屋檐跑,但还是不断有雨水滴进来,凉得直发抖,我把书抱得更紧了。过马路时,我见是红灯,就躲在屋檐下看书。一会儿,到了绿灯,我却浑然不知,直到听见汽车的喇叭声,我才发现绿灯亮了,急急忙忙把书塞进衣服,又冲进了雨中。

终于到家了,拿出钥匙,突然发现除了书之外,其它东西都湿透了。进了门,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整个人湿漉漉地坐到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当客厅的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发现爸爸妈妈回来了,而且肚子也发出“警报”了。妈妈见衣服还滴水,一下子明白了,真是又爱又气。换了衣服,吃了饭,我又坐在沙发上看书了。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让我继续看了。

书,永远是我最忠实的伙伴,我爱书!

我与故事500字篇2

我读书比较晚,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本书已经是初一了,注定了我与书相处的时间短,可这短短的时间真的收获不到吗?

第一次看课外书,还是初一时老师推荐的,大冰的《乖,摸摸头》。虽然时间已久,但记忆犹新。起初买来只是看个热闹,读起来就被书中的生活所吸引,这本书像是一本游记,记录了旅途中的生活琐事和那些朋友之间的来来往往。初读,便被书中“老不死”的形象所吸引,大冰写的“老不死”极其有趣,描写他惨不忍睹的样子更有画面感,当时每天晚上闭上眼都会浮现出老兵的样子。

“温故而知新”,课外书也是如此。又在一个假期拿出了大冰的这本书,再读才发现书中“老不死”实则令人心酸,无论是他经历过战争的“破裂”的身体,还是他的种种悲惨的经历,就连一个微笑都让我看起来那么心酸,那么令人心疼。我亦读出了大冰与老兵之间密切的关系,一切感受都与第一次读截然不同。

进入初三,中间夹杂着《亲爱的安德烈》的柔情,《边城》的悲情以及《明朝那些事》的历史,但印象中最深的还是汪曾祺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汪曾祺的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因为读的时间最近,还因为这本书中的内容对我的口味,好似美味的甜点,入口即化,令人心情舒畅。如果说前部分写食物有些“浮夸”,那后面的写生活,就真的是接地气了。它更像是随笔或者是日记,至少是我那么觉得。看似轻松悠闲地文笔,却又充满作者的用意,这可能就是写作的最高水平吧。

和蔼的沈先生,爱花的老舍先生,造型奇特的金先生,哈哈笑的林斤澜……这些形象栩栩如生,几乎每个符号中都有着特殊的含义,所以即使我做了大篇大篇的批注,也不感到浪费时间。这本书,值!

我与书,相处时间虽然短,但收获到的一点也不少。

我与故事500字篇3

书籍,是人们的长生果,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每个人都看过书,都有与书的故事,那你就听听我与书的故事,看看我是多么喜欢看书。

幼小的我,并不喜欢看书,只喜欢看电视,为此,妈妈每天晚上都“帮”我看书,说是“看”书,其实就是在躺在床上讲几篇睡前故事,天天讲,这似乎已成为了我每天必须完成的“任务”,而我也开始习惯每天伴着妈妈的读书声入睡,渐渐的,我越来越喜欢听妈妈讲的睡前故事,故事中,我欣赏过葱郁繁茂的树林,和可爱的小白兔对过话,也对故事中凶残的灰狼恨之入骨…。这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映入脑中,慢慢地,只从妈妈那里听故事已经让我感到不过瘾了。

后来,妈妈在我的再三央求下,给我买了几本连环画,《龟兔赛跑》《蚂蚁与蝉》……捧着这些“新朋友”,我爱不释手,不管是吃饭也好,睡觉也罢,就连上个厕所,也不忍和他们分开,每次都看得津津有味。《龟兔赛跑》使我懂得了不能骄傲自满,《蚂蚁与蝉》让我懂得了一件事情不能一拖再拖。慢慢地,连环画这一类小书又不再能满足我了。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发现了一片新的绿洲——书店。因为我家离书店很近,于是,每天回家一放下书包,我就直奔书店,佯装选书,实际是偷偷地翻看我喜欢的小说,老板估计也被我的执着所感动了,对我的“窃读”行为表示默许,有时候,还会给我推荐几款他们书店的新书呢。几个月工夫,我就把书店里的故事书看完,我得意洋洋地告诉妈妈,本想得到妈妈的夸赞,可是,妈妈却摸着我的头说:“囫囵吞枣,只能知道个大概,认真地看一本书,边看边做笔记,你会有更大收获的。”听了妈妈的话,也慢慢改变我看书的方法,还养成了边读边想的习惯。

可能正是因为看的书多,我积累的词句也多了,写的作文一天比一天好,我想这就是阅读带来的收获吧?当然,我会继续读书,读我喜欢的书。

我与故事500字篇4

那天,坐在床前,翻开我最爱的古诗文,静静地看着。

最爱看白居易的诗,通俗易懂,却蕴藏着力量。看着《卖炭翁》,想着雪地里那一串孤独的脚窝,我也不禁痛恨罪恶的宫市,同情起苦难的人民来了。翻开一页页书,我被“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气概打动;被“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的美景所吸引;被“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的悠闲所感染……抚摸着书,我思绪万千。

还记得三四岁时的我,看书只挑顺畅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是我的最爱。常常在床上,我还捧着书念着。我只爱顺畅,难读的就被我删除了。

七八岁时,我享受在幻想的海洋,最爱看的是有图画的诗篇。两个书生身上背了个小包,头顶飘了一片白云,便是“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我便想象着两个书生骑马远行。天天想着美妙的意境,真是一件快乐的事。

渐渐地九、十岁时,我爱看内容丰富的诗。看到“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时,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一幅图:李白迎着那皎洁的月光,端起酒杯,邀它一起饮酒。多美的诗意,我便开始自失起来,仿佛我便是李白,皎洁月光下,一饮而尽……

看着那本陪伴我多年的书,我猛然发现:学习不也是这样吗?学习永无止境。如果我们浅尝辄止,只停留在事物表面,便不能探寻到它深处的宝藏。与书籍相伴,我收获很多。

我与故事500字篇5

人累了,喜欢独坐一室,让疲惫之身得以安宁;心累了,喜欢捧起一书,让浮躁之心得以慰藉。

书是流消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是激烈的舞动……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面对的不是钢筋水泥,建造的不是高楼大厦,而是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所以,作为教师必须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向师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可以粘住一切”的作用。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滋润学生求知若渴的心田,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学生读书;只有读书,教起书来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

让研读教育名著成为我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吧,让我们的生活再添几缕书香吧!让教育先贤的智慧,把我们课改实践的前行之路照亮吧!让我们在打造绿色课堂,全面实现新课程育人目标的实践中实现我们的专业成长吧!

漫游在教育书籍中,我的心潮此起彼伏,《爱心与教育》让我知道了为人师者要有爱心、耐心和信心;《民主与教育》使我明白了学生也的有说“不”的权力,《我的教育理想》让我懂得了一名优秀的教师要有理想、有文化、有爱心。所以,教师读书既要有栽花,也要用心插柳。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

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我与故事500字篇6

曾何几时,习字的念头如泉水一般,充满了我的大脑……

——题记

我喜欢充满书香气味的文字,它们有着那么让人着迷的魅力。“踽踽独行”“娉婷袅娜”具有那么美的寓意……

幼时我便爱上了习字,这颗种子是何时埋下的?更准确的时期是在小学,同桌有一笔好字,使我羡慕不已,老师黑板上的粉笔字使我看了着迷。如果我也有这么好看的字该有多棒,我闭上眼想象着我认真习字的景况,真美啊,我赞叹。

那算是儿时的一个梦吗?不,不是的,当初中老师夸我的硬笔字好看时,那便不是梦,当我的黑板字被同学、朋友夸赞很大气时,那便不是梦,但这个梦,做得也很艰辛。

我曾经将一支铅笔折断,坐在房间中默默哭泣,书上摊开着一本字帖,上面全有我描写过的痕迹,当我因为懊恼流下第一滴泪时,我明白,我遇到瓶颈了……

我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女孩,连说话也没有耐心几口气说完,那天雨下得很大,我独自将自己关在漆黑的房间里。我爱书法,因为爱,所以才会去练,但我没有恒心。第二天早晨,我顶着一双红肿的眼睛来到学校,同桌惊愕,“只为一个练字,连眼睛都哭肿了!”我不语,之前的习字是为了跟上同桌,但现在是真正的爱上它了。

随后,我被语文老师叫到她的宿舍,她一路都用她那一双写过万千个字的手牵着我的手,面带微笑,眼角的鱼尾纹显得那样的和善。那一次我才真正懂得,每一个习字的人都有过那么艰辛的经历……

语文老师对我说,她曾经为了学书法,差点被父母打烂屁股。“那时候家里穷,没有钱可以为我买一本习字本。当初我为了偷偷买一本我中意的习字本和一支钢笔,被家里人揍了个半死。所以你很幸运,生在一个至少可以为你提供学习条件的时代,你不应该流泪,你要努力,再努力!”

是啊,著名的书法家王羲之曾为了学习书法,将一池水都染黑,而我这点挫折又算些什么?我只不过是因为我自己的耐心不足、恒力不够罢了。“我当初还是被爸妈强迫习字来着,真搞不明白写好字有什么用,你这么入迷干什么?”我笑了,红肿的眼睛不再疼痛,“因为喜欢,所以入迷。”是啊,因为喜欢,所以入迷!后来学校书法比赛得第二名,这一切都是书法的赠予,我笑了,笑面如花……

我与书法的相识相知,源于我的恒力……

我与故事500字篇7

有些人爱书如命,叫“书迷派”;也有些人对书不屑一顾,叫“斥书派”。那请你猜一猜,我是哪门哪派的呢?答案是:书迷派。那么,我有多爱看书呢?告诉你哦,我们书迷派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有时间,手里总会捧着一本书。

要说我喜欢书的程度,那可真能称得上手不释卷,废寝忘食!就算是上厕所,我也要偷偷地拿一本书看。有时候上完厕所都忘记出来,还继续在卫生间里面看书。直到妈妈再三催促,我才如梦初醒,依依不舍地合上书。

记得有一次,我足足在卫生间里待了40多分钟,看完了一本书才出来。还有一次,我在写作业,妈妈要出去买菜。她刚一出门,我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到了书房,拿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可是我的作业还没写完。不用说,我又挨了一顿训。

书就是我的一个七星级的莫逆之交,我会一直和它做朋友的!

我与故事500字篇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很爱看书,现在就让我来给你讲一个我爱看书的故事吧。

今天,妈妈给买了一个本《小学生作文》,我回家写完作业后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吃饭了,吃饭。”妈妈生气地叫着还说:“你呀,掉到书里去了?”我说:“这本书太有意思了,我不忍心离开呀。”吃完饭,我钻进卧室就开始看起来。

时间老人走得飞快,不知不觉该睡觉了,老妈又在大喊,叫我快点闭灯睡觉。我磨来磨去不愿离开书。老妈火冒三丈:“睡觉!”我立刻回答:“Yes,madam!”我赶紧洗漱,乖乖地上床睡觉去了。

不一会儿,就传来了老妈的“呼呼呼”的打鼾声,我心生一计,悄悄地下床,打开台灯,又继续看起来,那内容引人入胜,让我无法自拔,直到一点才睡觉。早晨挨了老妈一顿训。

知识就是力量,我要把爱看书的习惯保持下去。

简评:语句生动,写出了自己爱看书的一件事,开头结尾引用了名言,很好。

我与故事500字篇9

人是活的,书是死的,但能够读活。读书就是一盏引路的照明灯。我是一个“小书虫”,书已经成了我生命里的一部分,读书的时候,我自我也融入其中了。

记得四五岁的时候,开始读一些故事书,如《白雪公主》、《海的女儿》、《小裁缝》,认识简单的字。渐渐地这一类的书又变得乏味了。我在荣昌新华书店看书时,那些少儿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科普百科全书真是太好看了,什么地球,月球、行星让我看的如痴如醉,其资料搞笑极了,能够用超级超级有滋味来表达。书买回来了,我就爱不释手,先亲三下,就开始啃!早上、中午、晚上都在看,睡觉时也得翻上十页!

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一个爱书的人,他必定不会缺少一个忠实的朋友,一个好的老师,一个可爱的伴侣,一个安慰灵魂的教父。

我与故事500字篇10

小镇的尘埃与烟火

我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镇,不小,也不大;生活在镇上的很多人,对于这片土地,不爱,也不恨。

我在镇上生活了十年,记得镇上有一条街,一条满是尘埃的路。

记忆里,每个平庸的早晨,满脸稚气的我在刺耳嘈杂的集市吆喝声与“江南皮革厂”“羊皮衫大清仓”的喧闹声中走上街,看沿街的小贩争吵着挤占本不宽敞的人行道,看破旧斑驳“老字号”招牌七零八落地垂悬在矮平的老房上。戴着红领巾,我跑过清晨的街,听着尘意渐浓的风声,去街尽头的小学。

尘埃,除了这幅画面,我能回忆的,只有尘埃,或者是那些年的人和事,都被融进了尘埃里。一条多年未经修缮的老水泥路,在每一辆大卡车碾过的时候,总要索取它一身飞扬的尘土,在每一位异乡青年踏足的时候,也用灰尘,拓下他双脚的印痕。

于是,在每个雨天,尘埃混合雨水将小镇变为了泥潭,镇上的人呼吸着尘土的气息,起初像是挣扎,想要改变什么,后来便沉浸其中。包括我在内的一群孩子,在尘土飞扬的大街旁听大人们讲起生活琐事、婚丧嫁娶的人情世故。小镇上破碎的、残缺的生活碎片混同着父辈甚至祖辈的叹息给那些稚气未脱的我们带来了以当时年龄无法理解的艰辛复杂。多年以后,我试图用尘埃的意象描述那些我不能理解的小镇生活,我觉得那就像是尘埃,遮蔽、固守、市井,缺乏意义。就像那条满是尘土的街。

和大多数文艺作品中小镇青年的出逃一样,我随母亲来到县城,通过县里的“教师招聘计划”,她成为了县城一所中学的老师。徜徉在县城的大街小巷中,我感叹着县城的繁华和新鲜。崭新的生活像是一场大雨刷新了我的世界,我愈发感到那个小镇的落后,出逃的我拼命抚清双眼以图拭去染上的尘,可父亲和爷爷奶奶却在生活那头不停呼唤我,兴奋地告诉我镇上又来了几个亿的项目,要进行“穿衣带帽”工程,省里批准了温泉度假村的升级计划……似乎想用欣欣向荣的一切吸引我回去看看。我拿着电话,那条泥潭般的大街灰蒙蒙地遮住心头,看着窗外洁净的大道上,穿行在霓虹灯下的一张张充满期待的脸,我生硬地说了句“有空一定,下次一定”。

一天,我慵懒地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母亲拍了拍我说要回镇上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爸爸来接我们,你准备一下。”我无奈地应了一声,心里满是牢骚。

由于是很久以来第一次回家,父亲似乎很开心,一路上指点江山般地介绍国家这次的“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扶持发展”“助力扶贫”一系列项目,说着还翻出公众号上的红头文件。“可我真的喜欢县城啊!”我在心里应着。

到镇上已是夜晚,父亲自豪地说道:“今天先带你看看新建的温泉度假村,明天有空去几个精准扶贫的示范村转转,现在农村建得可好了”。我倒真有几分好奇,抬起头,才发觉水泥路早已不再,油亮舒坦的柏油路一直向前延伸,醒目的双黄线、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映入眼帘,街面上一尘不染。

父亲继续兴奋地向我们介绍两旁整洁的房屋,鲜亮的招牌,统一规划的摊位点,就像是一位导游,他嘴角上扬,说道:“你们出生可真是赶上了好时代啊,这发展速度我们以前可不敢想。”又接了句“可惜你去县里读书了,不能每天看着镇里的发展了。”短暂的沉默之后,我没有接话。

走进度假村的大门,缭绕的雾气立刻包围了我,温暖又明净,父亲领我走进温泉,沿着蜿蜒的青石板小路,我们找到一处唤作“岁月静好”的大池子坐下。大人们和我一阵寒暄过后,指着那栋半山坡上的小屋,神色激昂地谈起了国家这次在镇上的项目,其余的人纷纷应和,我似乎也被感染了,那边小屋上升的烟火和温泉散发的雾气交织,让我感到分外安适与宁静。他们难掩喜色地又一次谈起生活变化,脸上全是近乎满足的喜悦和莫名的期待。烟火映着每一个人的脸,不再是几年前的闭塞的尘埃,取而代之的是获得某种巨大支持的期待,他们谈起假期,谈起旅行,谈起明天,我觉得就像是烟火,世俗、平凡,却依然给人希望,就像这座普通却又意义非凡的温泉。

临走前,我和父亲又走过那条街,像是一股巨大的力量托举着我们,走过许多年。

这股力量改变了南方的这座小镇,曾经满是尘埃的它,如今尽是人间的烟火,我也重新爱上了小镇,这座不大不小的镇。

是啊,我们都在成长,就像我们的国家一样。

我与故事500字篇11

“叮铃铃!叮铃铃!”教师的广播里响起了悦耳的下课放学的铃声,今天是星期五,在我们班上,星期五被命名为“班干值日”。所以刚一放学,除班干部以外,其他同学一溜烟就跑出了教室。我们收拾好书包,带上行头,开始大扫除,一般都是男生扫包干区,女生扫教室,可是这次不同,男生主动要求要扫教室,把扫包干区的机会“让”给了我们,事后才知道,原来是他们另有阴谋。

我们没有推辞,便爽快的答应了。我们一路谈笑风生的跑到包干区开始了辛勤的劳动……可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正在教室里火热地进行着:

一个眼力好的男同学站在门口把风,几个在扫地,另外几个在实施一个秘密行动!把我们的书包藏了起来。

“唉唉唉,过来,把她的书包放这,这个嘛就放在这里好了。”男生们正忙着怎样捉弄女生。

我们女生真是“雷速“,有分工也有合作,不一会儿,齐心协力地把十二段的楼梯扫干净了,当我们回到教室,男生们也刚刚收工了。

突然听到小杨的一声尖叫:“天呀,我的书包不见了!”

“我的书包也不见了!”小茵着急的说。

大家立刻查看起来,最后发现我们女生的书包全部不见了,大家慌了神,东翻西翻也没见着。这时再看那些做贼心虚的男生们正准备趁此机会开溜,眼尖的小薇瞅见男生们背上的书包,说:“咦,他们的书包怎么还在?”

“站住!”我和小玥似乎弄出了点门道来。不料,他们跑得比兔子还快,我们的“飞毛腿”小琦和“闪电侠”小苑撒腿去追,很快把男生们统统押了回来。

我和小玥当然的变成了法官,经过盘问,我们的书包都找到了,男生们低头认罪了,同时也被我们女生好好地教训了一通。

回家的路上,我对书包说:“书包啊书包,你下次可别与我玩‘躲猫猫’了,更不要让陌生拐‘跑’了,懂吗?”

“哈哈,她都被书包气傻了,竟然与书包说话了!”大家笑我,这笑声一直伴随着我回到家,我想想今天的事情都想笑出声来……

我与故事500字篇1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些比喻再合适不过了。是啊,进入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真的可以使我们变得聪明,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许多品德高尚的人在谈话,读书真是乐趣无穷!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时我的书就是外公、外婆和阿姨给我讲的百听不厌的故事,那许许多多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很多的道理,懂得了什么是诚实和善良。我最早看的书是《龟兔赛跑》,它是一本连环画,虽然没有几个字,可内容和画面却深深地吸引着我,从此我和书成了亲密的朋友。上学后我就更爱读书了。在床边的小桌上,摆着一本本我心爱的书籍:《小人王国历险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深海奇遇》、《草坪矮人精》……

一个周末,我在为下周的语文课查找资料,翻遍了几个书柜,都没找到合适资料,突然发现了一本《惊魂街惊魂记》,上面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仔细一看,它是一部科幻小说,被译为三十一种文字,全球销量2.7亿册……挑衅的话语和惊人的数字带我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仿佛和两位主人公一起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一会儿遇见狼蟹,一会儿又看见蛤蟆精……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妈妈一声“吃饭了”打断了我在惊魂街上的旅行。“马上,等会儿!”我应付着妈妈,又看了很久,直到爸爸夺走了那本书,我才坐到桌前,塞了两口饭,发现今天有我爱吃的鸡翅,但我的心思还在书里,主人公见到了狼人到底会怎么样?我根本顾不上吃,东找西找,哇太好了,书就在椅子上!抓起书我继续读了起来。“是不是非得饿你一顿啊?”妈妈生气了,无奈之下,我狼吞虎咽地吃光了米饭,竟然忘掉了好吃的鸡翅,就又拿起书读了起来……

我就是这样一个小书虫!我与书的故事还有许多许多,走进书的世界,置身书的海洋,你可以尽情的遨游,就像一位作家说的,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船,他会载着你驶向许多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航程。

我与故事500字篇13

我曾拥有过许多书包,它们都或多或少的陪伴过我一段时间,但其中,我最爱的,还是那四年级时的蓝色书包。

先说说我背书包的历程吧。记得一年级时,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书包。

二年级时,父母又给我买了一个更大更漂亮的书包,上面画着一个帅气的卡通人物。我每天背着这个书包去上学,神气极了。但是,慢慢的我发现,这个书包太重了,我的身体负荷太重,很不好。于是,当四年级再买书包时,我便强烈要求妈妈给我买一个轻便的书包。在书包店那问琳琅满目的书包中,我一眼相中了它——一个普普通通,遍体蓝色的书包。它简简单单,由两根绳和一个扁平部分构成。我一把将它拿下,兴奋的给妈妈看。妈妈看到其普普通通,没有任何装饰,又很便宜,不禁疑惑的看我:“这么普通,又这么便宜,你看得上吗?”我坚定地拍拍胸口:“没事,就这个!”妈妈无奈,只好将它买了下来。

此后,它便陪伴着我成长。下雨刮风时,我将它藏在兜里。要装作业时,它默默装载起重量。因为我淘气,所以在放学路上,我总将它抛来抛去,它却毫无怨言。一次,因为书太重。它的绳“啪”的一下断了。我瞬间惊讶起来,同时有些惭愧。回到家里,我第一时间找奶奶修补它,看到奶奶细腻的针脚一点点将它补好,我也放松下来。

眨眼便是两年,它一天天变旧了,妈妈看这书包我已经背了两年,寻思着给我买个更好的。她带回了一个小熊书包,也是蓝色的。但无论她怎样劝说,我就是不肯换书包,妈妈看我死活不肯,叹了口气,也没有强求。第二天早上,我同往常一样,背上书包去学校,竟没发现异常,直到中午,我才发现,书包变了!背面分明是一只小熊,肯定是妈妈干的!但妈妈毕竟也是一番心意,我该如何是好呢?

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接受了小熊书包,只是在心里默念:此后凡买书包,必买蓝色。

尽管现在不再背你,但在记忆里背你。

我与故事500字篇14

幼年时,故事是我们对于情感的寄托所在,我们对它充满了幻想;青年时,故事可能是一场无畏的追寻、不凡的经历,我们为它付出;老年时,故事成为了我们对过去的回忆,我们为它欢笑、流泪……

可能是一串字儿,也可能是一句话儿,看似简单,却蕴含着丰富的哲理,这就是故事。祖辈的,子孙的,自己的,别人的,虚构的,实在的,这就组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故事。读过这些故事,我们或欢笑,或流泪,又或感叹。

这个故事也许是自己经历过的,例如一场重大的考试,在这之前,你可能很紧张,很轻松,又或者是充满自信,或是情绪不好。之后,这件事情就成为了你生活中的一部分、人生中的一个小故事。在这故事中,你也许会体验到生活的乐趣。

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夸父追日、造物主……故事也许是从来没有、虚构的事,但却给我们以深刻的印象。

故事同时又是已故的事,让我们看到了荆轲刺秦王的悲壮事迹,看到了刘备三顾茅庐的高尚情怀,看到了苻坚淝水之战战败的错误……这些已故的事,蕴含丰富的哲理。

故事承载着民族的精神,被我们的祖先代代相传,故事不仅仅是故事,还是精神的代表,还是心灵的启示,我们还是一个稚嫩的孩子时,就已经接受了故事。尽管历经了千百年,依然在传承着,依然在完成民族精神的接力棒!

故事就是故事,它也许是喜悦的,也许是悲哀的,也许让你收获了许多,也许使你失望,但就是这些平常的故事,却构成了人生道路上的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当路过这道风景线时,心中总是很激动,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我与故事500字篇15

网络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也是我们生活、学习的桥梁。提起网络,我的记忆就像打开了装满豆子的布袋,哗啦啦散落一地。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进了好友雯雯的博客,霎时被吸引了:雯雯的.喜怒哀乐在博客里一览无余,知心的、关切的、交流的语句充满了温馨,令我如痴如醉。我迫不及待地注册了自己的博客,它就像打开了我心灵深处的窗户,让我进入了另一个多彩多姿的世界。我的博客点击率并不高,差点成了杂草。我有时候故作若有其事地写一些杂文,偶尔字斟句酌,偶尔敷衍了事,但不管我在文中写到自己伤心、愉快或苦恼,总有人会给我留言,与我分享快乐,或给予我安慰。博客变成了我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也是它让我爱上了写作。偶尔,我也会去别人的博客溜达溜达,偶尔感慨一番,偶尔看见优美的文章就会把它复制下来一遍一遍地欣赏,既陶怡了情操,又提高了作文水平。

我在贴吧里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网友,一样爱写作,爱画画,像《我们班流行写小说》里描述的那样,开始了可以称为“无厘头”的写小说和童话的活动。在贴吧上,也总能获取新奇元素和意想不到的惊喜。

网络架起了我与朋友们之间友谊的桥梁。一年前的冬天,因爸爸工作调动的原因,,带着无奈和留恋,我从广东转学到了这里。想到与朝夕相处近五年的好朋友从此相隔千里,便难抑心中的不舍与伤痛。因为有了Q Q,让我不再像离群的大雁孤独寂寞。闲暇时打开Q Q,立即有好朋友闪动他们热情的头像,告诉我他们新的课程,新换的老师,新转来的同学,以及同学们之间有趣的故事,仿佛我仍与他们在一个集体里,从来没有分开过。

网络也是知识渊博、循循善诱的老师,他领着我驶向浩瀚的知识海洋。信息技术老师曾经跟我们说过,世界上任何一所图书馆内的藏书都没有网络里的书籍多,社会新闻也在网络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为有了网络,我不再害怕未能及时理解课堂内容;因为有了网络,我能随时与名人“对话”,随时倾述学习的困惑、成长的烦恼;因为有了网络,我不再是井底之蛙,可以足不出门了解天下事,了解中华上下五千年……

我爱网络,它给我们带来了便捷、舒适,在生活中与我们如影随形,但也曾经成为了我学习的绊脚石。记得刚学会使用qq时,因为新奇,我一边写作业一边挂qq,,时不时有网友发出“叮叮”的呼叫声,大大挑战着我不够坚定的意志力,作业马虎,丢三落四成了家常便饭。我也曾迷恋过qq农场,放学回家第一件事便是整理我的“菜园子”,也曾哀求着妈妈半夜起床替我收菜、偷菜。这让我的学习成绩仿佛坐上了降落伞。老师的失望,父母的唠叨,让我如梦初醒。吃一堑,长一智,我以后一定会理智地对待网络了。

网络已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它涉及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网络源于人类的需要,它不一定会改变我们的生活,但它会充实我们的生活!

我与故事500字篇16

高考有关书的命题作文:我与故事

人累了,喜欢独坐一室,让疲惫之身得以安宁;心累了,喜欢捧起一书,让浮躁之心得以慰藉。

书是流消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

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是激烈的舞动…………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面对的不是钢筋水泥,建造的不是高楼大厦,而是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所以,作为教师必须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向师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可以粘住一切”的作用。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滋润生求知若渴的心田,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生读书;只有读书,教起书来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

让研读教育名著成为我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吧,让我们的生活再添几缕书香吧!让教育先贤的智慧,把我们课改实践的前行之路照亮吧!让我们在打造绿色课堂,全面实现新课程育人目标的实践中实现我们的专业成长吧!

漫游在教育书籍中,我的心潮此起彼伏,《爱心与教育》让我知道了为人师者要有爱心、耐心和信心;《民主与教育》使我明白了生也的有说“不”的权力,《我的教育理想》让我懂得了一名优秀的教师要有理想、有文化、有爱心。所以,教师读书既要有栽花,也要用心插柳。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

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我与故事500字篇17

做了这么多年学生,不可能没看过书。但其实在我眼里我总有一种课本不是书的错觉。

这可能源自与我根深蒂固地认为书应是所谓的课外读物。

幼儿时都读些连环画(到现在还是非常喜欢的)。都算不上读,只是看。因为大都是动物主角,轻松可爱,纯真善良。

稍大一点之后,忙着去接受崭新的小学生活,都有段日子眼里只有课本,买了些童话啊百科什么恶,闲暇便是也翻看了不少,不过看过一遍就不愿再来。

小学有订书的活动,一排排杂志名印在一张薄纸上,任君挑选。你可以选择你自己想要的杂志。

那令人眼花缭乱花花绿绿的纸我还依稀有点印象,选了几本貌似很有趣的杂志,有本青少年《异度空间》,其中文章都是悬疑类的,而我正热衷于这些东西,神秘而不可测的谜团,宏大而精心的骗局,严谨的设计,都令我着迷。

但家长也许不这么想,他们认为这就是纯恐怖,于是我以防万一他们不同意,只能将事实颠了个底朝天,将这本杂志硬说成《故事会》的形式,这才将信将疑地同意。

虽说撒谎不是好事,但我当时也顾不得那么多,领杂志的那天,每个人都兴奋到至高点,每个人都叽叽喳喳地讨论起自己的书——谁说杂志不是书呢?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小鸟般的人们不约而同静了下来,翻看着书,再也没人说一句话。班长也不必再在课堂上晃来悠去的了。因为他自己也忙着看书,实在挤不出一丝闲余来管我们,也不必管理。

我把《异度空间》宝贝似的护在手里,光滑的铜版纸带来一种冰凉的触感,在夏天让人愉悦至极。

从未写作业时如此积极,只因回家急着看书。

在厕所,在吃饭时,在桌上,睡觉之前,都一直在捧着,看来看去,百看不厌,如饥似渴。

自然耳边也听不见家长的责骂了,沉浸子骗局与逻辑陷阱里的我,哪里还听得见这世界上的声音。

看后恍然大悟,才发现书的奇妙,那将你带入思维殿堂又打碎的感觉,美妙到让我一瞬间心情转晴。

我与故事500字篇18

爱像一朵绽放的百合花,倾吐着它那浓郁的.芳香,纯洁而清新,虽然没有蝴蝶花的绚丽、玫瑰花的娇艳、秋菊的坚强、兰花的高雅,但它却有本身独特的芳香,冰清玉洁。同学之爱,老师之爱、举手之爱……爱的百合花开遍了整个世界,而人间那份浓浓的母爱的花香更是沁人心脾!

我本以为世上没什么好感动的,但是看了美美姐姐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我被深深地触动了,盛欣仪这个便利贴女孩生活简简单单,在小姨家,她的妈妈身体状态突然不好,欣仪非常害怕,爸爸告诉她不要害怕。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盛欣仪,本是有个幸福快乐的家庭有疼爱她的爸爸妈妈。但是她的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癌症。虽然有亲人、老师的不断鼓励,但她的妈妈最终还是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仪,过早地体验到生命的深刻涵义,但妈妈的爱永远铭刻在她的心中。

读到这本书的末尾我哭了,不禁为盛欣仪的遭遇而感到同情,对我们来说,过早失去父母,是人世间最残忍的事情,不过,生命和死亡联系在一起,就如同四季的叶子,春天新鲜的叶子长岀来,到了秋,它们就会凋落和飘零,到了冬天,那些枯叶就会融进大地,用它们全部的生命之爱孕育来年新的生命……地球上的生命的轨道大致都是如此。我和她差不多大,但是有点不相同的是我有妈妈却没有爸爸。爸爸在我4岁时和我妈妈离婚了,但我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我读完这本书后,才体会到妈妈对我深深的爱,不但体现在物质上,还有很多细节,很多看不到的爱,包括妈妈平时的唠叨和指点,现在我才知道我是多么幸福!

妈妈对我的爱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更多的是无微不至的。每次安慰就是爱,每次微笑就是爱,每一次鼓励就是爱,每一次批评也是爱。在妈妈批评我时,我总是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任她数落我,心里却不服气。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后,我对妈妈的做法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

世上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妈妈,妈妈批评我是为我好,谁的父母不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啊!我们以后要多理解妈妈的用心良苦。

我与故事500字篇19

人们常说:“家有一宝,不如家有一老”,但我觉得“家有一宝,不如家有宠宝”。我就是一个非常喜欢小动物的人,尤其对小猫“情有独钟”,因为它像毛绒绒的小球那样可爱。

我爷爷家有一只小猫,黑白相间的毛,取名叫“黑白豆”,它的性格随我,一有想要的东西,无论用什么办法都要得到。而且脾气又不好,一闹起来,总是把整个屋子弄得乱七八糟,将卷纸撕扯得满屋子都是。但它跟我一样,十分聪明,一听到点动静,就如挽弓的箭,将老鼠逮个正着。

这个星期天我去了爷爷家,“黑白豆”看见我回来了,却爱搭不理的,懒洋洋地躺在那。哼,这个小懒虫,一点也不勤快,整天像个懒大汉一样。哎,倒霉,怎么摊上了这样一个好吃的小懒虫,我还不得砸锅卖铁供它这个小祖宗吃啦!我这样想着。

午饭过后,我用丝巾逗小猫,“黑白豆”竟疯狂地抓它,我就是不遂它的意,一会儿把丝巾放到这,一会把丝巾放到那,可它仍坚持战斗着,“鱼跃翻身、跳龙门。鲤鱼游、穿眼甲”等招数都使出来了,还是抓不住我的丝巾。它气喘吁吁的,休息了一会儿,又投入新一轮的抢攻。它似乎觉得自己占了上风,做出傲然挺立的姿势,但它还是敌不过我,竟气得抱住我的腿,那呆呆的、愤怒的眼神太搞笑了。

过了一会儿,它决定不跟我玩了,就去弄我的鞋子,将鞋子上的粘带一会儿弄上,一会儿弄下,还去咬我妈的鞋子,这次竟然被它咬破了,哎,真拿它没办法!

我爱这可爱的、顽皮的“黑白豆”,因我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乐趣。

我与故事500字篇20

我喜欢看书,看书能够令人忘记全部忧虑与苦恼。在上幼儿园中班的情况下,我也把一、二年级的必读书给看完了,三年级的情况下,又把四、五年级的必读书一扫而光,长时间的学习习惯要我练成了一副好进行,还我明白了来到很多专业知识。

有一段时间,我的培训机构非常少,除开工作我基本上一天到晚都窝在家里,扑在沙发上,边上放着的,是一叠叠书,我很喜欢手机看书,尤其是世界名著:《红与黑》、《羊脂球》、《双面人》。富华书店那标着“世界名著”的铁架子旁,常常看到我的影子。

还记得一次看书的短故事:一天,我还在富华书店看那本沈石溪的《鸟奴》,突然,广播节目里响起來将要闭店的通告。我那时候想:也有15分钟看书的時间呢!再看一小一会儿吧!看见看见,书使我忘记了一切,被书里的“老毛”打动了。一盏灯灭了,我没发现;两盏灯灭了,我还是没发现……

“嚓”,书店忽然深陷了一片黑喑,我了吓一大跳。“有人吗?”害怕的询问道。没有人回应,仅有书店里空落落的回音在逐层萦绕。

回来好长时间,我被书店老总发现。

嘿嘿,很搞笑吧!我与书的故事也有许多 !如今不多说了。我喜欢看书,只愿,这一习惯性能维持下来。给油!

我与故事500字篇21

成长中的“你”和我

小时候的我,生活在农村,只有奶奶陪在我的身边,很难与父母亲见上一面。可是家里有一部座机,普普通通的,却是我与父母之间保持联系的纽带。它有一个红色的外壳,上面镶嵌着许多珍珠般白色按键,还有一块浅绿色的屏幕。它被放在房间角落的凳子上,看似孤独,却有着自已独特魅力。

每当傍晚时分,我都会走向那个角落。我左手握着接听器,右手慢慢摁下按键,嘴巴上还念着那一串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电话号码,我紧张地站在那儿,等待着电话接通;“嘟……嘟……”“喂!儿子!”通了,通了,我兴奋地跳了起来,激动的向父母陈述着我身边发生的一切,尽管我说的话吞吞吐吐且有一些重复的话语,可他们似乎也愿意听。每次通话的最后,他们也总是习惯地叮嘱:“好好学习,不要惹奶奶担心。”紧接着电话就挂了,又传来“嘟……嘟”的声音,我站在那儿,慢慢地放下了手中的话筒。可能别人认为我作为留守儿童,会缺少父母关爱,其实却恰恰相反,凭借着一部普通的座机作为桥梁,我的内心充满了爱,强大而富有力量。

后来,父母带着我,来到了城市中生活学习,那是我第一次进城,在入城的公交上,我趴在窗边,用一双好奇的眼睛,观察着身边这个全新的环境。激动的我时不时牵动身边妈妈的手臂,并用手指不断地指向窗外,口中还兴奋地念道:“妈,你看!”

我来到了城市生活,而奶奶却留在了乡下。随着生活在城市中的时间越来越长,对家乡及奶奶的思念也愈加浓烈。我会用妈妈的手机给奶奶打电话。这是一部诺基亚的翻盖手机,乳白色的外壳,兰草似的银白色雕饰。翻开手机盖,黑色的屏幕,透明如宝石般透彻的按键中,是黑色的数字。这部手机之前我从未见过,时尚而充满朝气,我打通了奶奶那边的电话,奶奶十分高兴,我向她嘘寒问暖。她也总是以笑声回应我。她还常说:“奶奶这边一切都好,你也要努力呀!”电话挂了,随后是一阵沉默。我合上手机盖,陷入回忆当中,回忆中的故乡一切都是那么好,没有一点瑕疵,奶奶总是那样的慈祥。当时的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现在看来,或许这就是故乡情结,就是余光中先生口中的“乡愁”吧。

小升初,我所迎接的不仅是更大的学习压力,当然还有青春期的叛逆。在家中,与父母的矛盾总是不断激化。究其缘由,似乎与手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而手机的发展好像也进入了青春期,一下子跨入了“触屏时代”。智能手机有着更多的功能,在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同样多的麻烦。手机游戏的确有很大的吸引力,这是“我”这样的年轻人难以抗拒的。因为这样一部手机,不少与父母发生冲突。总是以顶嘴的方式进行,而最终以沉默结束。我摔门而入,气冲冲地闯入卧室,躺在床上,独处一室,任凭门外父母怎么叫也不理。或许,这就是青春期的叛逆吧。而随着外界父母的催促声与敲门声逐渐褪去,遗留下一片骇人的宁静,竟有那么一刹那,我会有一丝悔意。我应该这样做吗?但随之而来的不服气又一次盖过了之前的一切。果然,青春期的倔强,不容小觑。后来,在一次次重蹈覆辙后,我对手机游戏也不再沉迷了,过度娱乐所带来精神上的空虚感使我感到恐惧,我也明白了父母的苦口婆心。我想是时候面对自已的未来了, 我也应该更加崇尚充实的生活。而智能手机也真正意义上能提供积极的帮助了。

现在,手机等通信设备一直在更新换代,日新月异。而我的生活也仍在继续,前路一片美好,何不砥砺前行!

我将这三部设备一一收藏,或许,我正在记录着通信设备的发展,它们也见证着我的成长。

我与故事500字篇22

网络是一座沟通他人的桥梁;网络是让我们的好奇心变得越来越强烈;网络是让人们说出心灵的无声朋友。

网络能使人走向歧途,也能使学生的成绩有更大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能帮人解闷。

在第一台电脑出现时电脑是非常珍贵的。但在现在电脑已是家常便饭,每家每户几乎都有,并且,在电脑上还有一个普遍的玩意,那就是qq。我也有一个,我还记得就是它让我交到了一个好朋友。

在那一次我按年龄地点查到了许多人,但我只挑选一个人,也就是我的好朋友。我打开了和他聊天窗口,我问他叫什么,他立马回答了我,我于是也说出了名字,就这样我们一放假就聊天,有时我还会稳他一些不懂的问题,他并不烦我反而不急不躁的跟我讲解这些难题,就这样我们变成为了好朋友。

虽然电脑让我得到了朋友,但在小时候我却因为玩游戏差点上瘾。

在小学有人跟我说了些那些打斗的游戏,听起来确实是挺好玩的,所以我就开始玩游戏了,有一次我在父母不再的时候,偷偷玩起了游戏,玩着玩着就着迷了,连一向熟悉的老爸的脚步都没听到,老爸一走进看见我在玩那种刺激游戏,他就很反感,于是他就对我进行了教育思想,经过这次教育我也懂得了这种游戏能使人上瘾,对学习更是没帮助。

经过这次的教训,从此我就远离了这种刺激的游戏,但还是会搞搞空间下下军旗,当等到我六年级是,父母就不再让我玩电脑,除了学习需要,其余时间顶多也只能玩半小时,学习上也没有什么可查。这使我几乎从六年级开始不玩电脑了,但到了现在我又重新使用电脑了,因为在这学习上真的有用了,就像语文作文,如果写得好就会发到老师的邮件里,如科学,老师让我们在网上出题目,这使我觉得电脑并不是只用来休闲的,而是有更大的好处。

我与故事500字篇23

书能充实你的心灵,书能洗净你的双眼,书能提高你的智商……一般,爱看书的人,运气都不会太差。像我这种爱看书的人,和书却好似一对“欢喜冤家”。

记得四年级是,我迷上了《猫王》。一天放学后,我回到家里,走到书桌前,准备开始写作业。我无意中瞟了一眼书柜,立刻看到了《猫王》这本书。由于它的外壳色彩鲜艳,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我把它从柜子中抽了出来,准备试看一小章。可是当我看完一小章后,我心想,没关系,作业不多,再看一会吧。于是,我又看了下去。渐渐地,我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沉迷于书中不能自拔。后来,当书房里慢慢暗了下了来,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开灯,然后写作业。

我与书还有一个故事。

一次,我和朋友在广场上玩,我一直在想《猫王3》中的情景,以至于游戏规则我什么也没听见。后来有人喊“开始!”,我才反应过来:我不是《猫王》中的黑老大,我是正在玩游戏的肖婷。当朋友们都在快速奔跑时,我还站在原地发愣,结果一个朋友向我跑了,轻易地就把我抓住了,她说:“你怎么不跑啊?”“我为什么要跑呀?”“我们在玩”全民加速中“,我是猎人,你”死“啦,去休息吧。”

与其说书是你的“欢喜冤家”,不如说它是你的“良师益友”,它能带来快乐,也能带来忧伤。它可以教你遇险是怎样脱险,也可以警告你不要浪费水源……

我与故事500字篇24

我有许许多多的好朋友,可我觉得,我最最要好的朋友是——书。从幼年时,书就悄悄进入我的世界,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书,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无知的.顽童变成了一个有思想、懂事的女孩子。

记得有一次,我通过一星期的努力才得到了一本我最心仪的书。名字叫《木偶奇遇记》,为了赶快知道全部内容,我一有时间,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因此,这本书成为了我随身所带的物品。每当我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时,我会感到自己像天使一样幸福。

晚上睡觉时,我会把这本书放在枕头底下,等外面的客厅没动静时,我就会把书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开始和我的好朋友们

“聊天”。我和故事中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共悲伤,和他们共欢乐。每当12点时,我才会恋恋不舍的和好朋友说“再见”了。甚至有时候,我做梦都梦见我和小木偶在开心的玩呢!

是书让我慢慢地认识世界;是书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是书令我开阔视野;是书教给我无穷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读书,我热爱读书,我愿和书做一生的好朋友!使自己走向一个美妙的人生!

我与故事500字篇25

书改变了我单调的生活,就像一缕缕温馨的风吹进了我的心扉,同时开阔了我的视野。

那天,下课的铃声一响,我便飞一般冲出教室,直奔图书馆而去。

“那本书一定还在第六个书架的第三行”——我边跑边想,竟差点撞到门上。

我打开门,蹑手蹑脚地走进去,生怕破坏了这里安静的氛围。我一下就找到了那本书,像一匹饿狼见到肉一样,贪婪地读了起来。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吸引着,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牵肠挂肚,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又到了上课时间了,我不情愿地合上书本,但一想到这节课还有考试,我又三步并作两步,飞奔到教室。

考试开始了,大家都在奋笔疾书。突然我碰到了一道拓展题,绞尽脑汁也只写了一半,剩下的部分怎么也想不出来,我只好先把它放下,想着等其他题做完再来研究它。

很快,我做完了试卷上的.其他题目,回头来再解决刚才的难题。正在我左右为难之时,我忽然想起刚才在书中看到的一句话:“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我一下子觉得这句诗用在这里再贴切不过,我欣喜万分,马上完成了最后的解答。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通过这件事,我终于明白了“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的含义。

我与故事500字篇26

我对许多事物都很好奇。在外婆家时,我曾多次看见村里的人骑着自行车去赶集,看着他们左脚一蹬跨上那自行车而去时,我总冒出个念头:我什么时候也能骑自行车呢?

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对外婆说:“外婆,我好想学骑自行车,可不可以也给我买一辆自行车啊?”外婆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就去给妈妈打电话。我在电话中征得了妈妈的同意后,外婆便在第二天领着我和表妹买自行车去了。

到了集市,我和妹妹在那儿的车店里各选了一辆自行车,外婆便付线买下了。我选的自行车车身是红的,车座是白的,后边还有两个用来做支撑的小轮子。我坐上它,一路骑回了家。

我很是喜爱骑自行车,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便骑着它溜几圈。终于,自行车还是敌不过乡下坎坷不平的土路。后轮两侧用来做支撑的小轮子被我骑坏了。外公只好把那两个小轮子取掉,可这样一来,可难坏了我。我坐上去,不是往左倒就是往右倒,两只脚一会儿支撑左边,一会支撑右边。别说骑,连脚蹬都碰不上去。在一边观看的外婆说:“你妈那时候骑车都摔了几十跤!”我心想:妈呀!好可怕啊!

我仍然双脚支撑着地,我急了,直接蹬上脚蹬。在维持了1秒的平衡后,便摔了个四脚朝天。我这性格,就是越受挫越气,一气我就非要做好。我再一次骑上去,又是摔倒!我被气得昏了头,不顾一切地骑去,摔倒!身上的灰顾不得拍,腿上的伤顾不上管。在像老妈那样摔了几十跤后,我终于学会了。

我又邀动又兴奋地看着外婆说不上话。直接骑上车子围着村子转圈。妹妹一看,也嚷嚷着要学,我让她学骑我的车子,她刚扶住车把,我就骄傲地说了一句:“我摔了十几跤才学会的呢!”她一听,摞下车子往屋边走边说:“不学了,回屋看电视!”我气得眼都瞪圆了,心里想:她怎么这样!

记得还有一次,我逞能,想带着妹妹在村里转一圈,结果走了不出十米,就摔倒在了小路边沟中的.麦秆堆里。结果,两个“稻草人”和一辆自行车一起回家了。

记忆中,那属于我的第一辆被我骑的不成样子的自行车,现在已经被当作废品卖掉了,可卖不掉的是那一段关于自行车的快乐的永恒的记忆。

我与故事500字篇27

行至彼岸再回眸

今时今日,面对着这张空白的稿纸,我于平静中萌生出一份坚定与希冀。面对飘摇不定的未来,面对变幻莫测的庚子年2020,如今我已跟随祖国的脚步,行至彼岸。目光回溯往昔,我们来日方长。

庚子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同样也是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的阴翳的一年。我只是千千万万中国人中不起眼的一个,上层社会的风起云涌很难改变我的生活状态。但年初的新冠疫情,无疑像一颗巨大的陨石,不经意间在平静的湖面上掀起了滚滚波涛,用它独一无二的方式昭告世人,他来了——招魂幡一挥,卷起阴风阵阵,吹散了新春的繁华气象,吹走了数万华夏儿女的鲜活生命,也吹熄了无数家庭的希望火星。名为恐惧的滚滚浓烟笼罩在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心头。武汉封城,停工,停学。随着党中央一项又一项抗疫政策的推行,就算平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此刻也不得不抬起头,凝视窗外那汹涌而来的滚滚浓烟。不得不承认,你我都是这旷世一疫的亲历者,“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当整幅水墨画都被浸染成灰黑,又有哪一个人能展露笑颜?

灭世的洪流,裹挟着泥沙,让本就不易的前进之路愈发艰难。每个人都知道,度过洪流之后的彼岸是理想中的未来,是人心中残存的“桃花源”。可就是这样一条激流,仿佛无边无际,令人望而生畏。此刻我才意识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真正蕴含的东西,如果说家庭、家族是将与你同血脉的人联系在一起,那么国家、民族便将你与所有炎黄子孙联系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在这样一个偌大的群体中,危难当前,它能提供给你的是一份信仰,而一个人的能力越强,对这份信仰的感受就越深刻!从钟南山率领各医疗单位冲锋在防疫一线,到党中央在伟大领袖的领导下统筹规划,提供政策导向,再加上无数普通人站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司其职。每一个人或许都只是一粒尘埃,但共同的方向使我们聚在一起化作磐石,风雨不动!余秋雨曾言“最让人动心的是苦难中的高贵”,经此一“疫”,似乎更有一分敬意于心底萌生。

成长的过程很长,因为它的积淀用去了漫长的岁月;成长的过程也很短,因为它的到来有时只需一刹那,便完成了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很难想象年初的那份恐惧与彷徨,有些事情,只有真正经历过,才会懂得其中蕴含的深意。“人生的旅途,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而现在我要做的,就是追寻前方的光,走着独属于我一个人的道路。有些路很远,也很长,走下来会很累,可是,不走,又会后悔,做最好的自己。“事件只藏在黑暗中的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站在自己的明天,回望昨天,难免会有种物是人非的感慨吧。既已行至彼岸,过往便不过是一处时间的剪影,站在比昨日更好的位置上,余下的自有时间决断。

行至彼岸,再回眸,“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时代,但我们都不擅长告别。”与过去的自己告个别罢。站在时代之中,你我能做的唯有按自己想要的去生活,尽量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我与故事500字篇28

原本在阳台的窗前除了那个大得吓人的广告牌之外什么也没有,直到那一天,从窗台的下面延伸出了一抹鲜亮的绿色,改变了我家窗外的风景。

这是一棵大树,树干直挺,树皮光滑,鲜绿的叶片像水滴一般光滑,现在想来,也许是一棵桂花树,只是我从没有见过它开花。它很茂盛,很年轻,在它周围的一切都能感受到它散发出的蓬勃生气。与它相遇时我只有四岁,我与它一同走过了五个年头。

大树越来越高了,没几个月就挡住了半个广告牌。夏日,我穿着清凉的花裙,抱着毛绒绒的熊娃娃,趴在窗台上,对它絮絮叨叨着自己不着边际的想法。大树不耐烦地听着,因为它的脚被埋在土里出不来,走不掉,我想。大树每天所能听到的,只有附近洗车的声音,街道上汽车发动机的轰鸣,还有人们絮叨的声音。

后来,也许是因为我长大了,也许是因为我开始读童话了。我不是絮叨着天马行空,而是沉静的靠在窗台边,看着头顶上那片远离城堡的、只属于我的天空。我明白为什么大树要使劲往上长了。那天空,是一种水润的淡蓝,在圆顶的苍穹下,一丝丝蚕丝堆成的白云,正漫无目的地四处游走。看到这些,谁会不去想长出一双翅膀,融入那充满魔力的蓝天中呢?可是大树做不到,,它的脚被埋在土里呀!所以,它只能努力向上长,好向那梦幻的地方近一些,更近一些。

我没有看见大树融入奇幻的云端,我只是看见了大树倒下的那一刻。几年后,道路扩建。大树所站立的地方要变成人来人往的地方。恼人的电锯声的结束是大树倒地的巨响,大树倒下时,还带着蓬勃的生气,鲜绿的叶片中,仿佛带着一抹含着惊恐的微笑。我第一次如此伤心地落泪。我想到当年,我对大树絮絮叨叨时大树的“不耐烦”。原来它只是调整表情慢了些,还是很认真听我当年对它说的话的。

如果大树的灵魂升天了,那么我希望它把属于它的那片天空送给我,然后生活在里面,这样我就能像以前一样每天看见它了。

我与大树之间没什么故事,只是有些交情而已。但不知为什么,我特别想看它开花,这样我就知道它是什么树了。

我与故事500字篇29

谈起网络,那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网络是人类发展史上一个重大的突破,它为几十亿人带去了方便和快捷。

在现代,几乎每个小孩都可以看电脑、玩电脑,我也不例外。

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有点“宅”。平时爱写东西、画画、看书,当然也爱玩电脑。我是从三年级开始接触电脑的。刚开始学的时候看着画图程序上我画出的图案,看着写字本上我打出的字,我感到无比新奇,从此我便开始爱上了电脑。

刚开始,我什么也不会,只能打打字,画画。可是,就是这些小东西,也让我获得了无穷的乐趣。

慢慢地我会了一些东西,我会给我的桌面换上美丽的图案,我会把输入法换上漂亮的皮肤,我会做一些小小的、简单的软件。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迷上了游戏,我会玩着那小游戏,为每一次的胜利而欢呼。

我又长大了,我不再迷恋游戏,我更喜欢在网上看书和听音乐,我时常听着音乐,再去看别人画的漫画,写的文章。

而在学校的机房里,我则要不停地练习着打字以及制作那些在我们看来很难的软件。我们会在老师不注意时笑着说着悄悄话,直到引来老师的目光。

而现在,我喜欢上传一些我画的画和我写的文章。把我喜欢的图片打印出来。在闲暇时和好朋友们聊聊天,不厌其烦地说着那些八卦。

除了这些,网络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方便人类的生活,当我们有什么不会的问题,我们都可以去网上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记得有一次,我有一个问题不会,去问爸爸,爸爸不知道;去问妈妈,妈妈也不知道;再去问小姑,小姑还是不知道,那可真是一问三不知啊!正在我一筹莫展时突然想起了电脑,我急忙打开电脑去百度一搜,哈哈!太简单了,太方便了,答案一下子就在我的眼前了。

当然,网络并非是万能的,当我们要寻找一些特别少见的东西时,网络上也是没有这些东西的。但是不管怎么说,网络还是我们的好帮手。

在当今社会,网络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是我们学习、工作、娱乐的好帮手,但是人们也不可以沉迷于网络,我们要正确对待网络,不要因为一时之念,而毁了自己整个人生。

我与故事500字篇30

有人说,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一生不能缺少的东西。而我却觉得书是一块玉,是一块金子。

书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可以让你体会到不同的风味。

酸:以前我觉得书是枯燥无味的,让我看也不想看的东西,而就是因为我有这样一个不良的思想,我的语文成绩就渐渐成了倒数第一。同学们嫌弃我,家长讨厌我,就连老师都对我摇头叹气。

甜:终于有一次,语文老师把我叫到了办公室。她问我,你爱看书吗?我把头压地低低的,用手使劲地抓着自己的衣角,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声:“不是太喜欢”。老师说:“好了,给你”我抬头一看是一本《秘密花园》。老师说:“好了,拿给你去看吧!”只要你认真读书,成绩不会一落千丈,你回去吧……

苦: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拿着老师给我的书,慢慢地打开了……刚看了几页,我就有些受不了了:真烦人,哪有我玩游戏兴奋。可又一想,如果不按老师说的做,成绩就会越来越差。那样,同学们就会不理我,我就会……想到这里,我忍受着心里的不满,便又开始读书了。

辣:渐渐地,我发现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已经爱上了读书。虽然吃了些苦头,也绞尽了脑汁,但收获令我非常满意!呵呵……你们知道吗?有一次,我坐公交车回家,就是因为对书的痴迷,让我错过了回家的车站。等我从书的世界走出来时,司机叔叔用一种诧异的眼光看着无耐的我。

自从我爱上了读书,我的成绩直线上升,同学和老师对我也刮目相看。怪不得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籍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情趣,更带来了快乐。

我与红领巾的故事作文

今天,妈妈、爸爸陪我一起观看了红色电影《飘扬的红领巾》,在这部影片中,我终于对红领巾有了初步的认识。在万恶的旧社会,老百姓拼命劳动,但一年到头仍就吃不饱,穿不暖,劳动成果被地主、资本家剥削去了。他们被打,被关着强行劳动,连小孩子都不放过,在中国漫长的艰难岁月里,多少优秀的英雄儿女慷慨就义,英勇牺牲,用鲜血染成了这红领巾。后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英勇的中国人民奋起反抗,用自己的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看完电影后,我和爸爸、妈妈进行了讨论,爸爸妈妈来自于农村,通过努力他们来到了城市,现在爸爸为参加过战斗的老干部服务,妈妈为困难群众们分忧,他们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我问爸爸妈妈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工作呢?爸爸回答得特别简单:因为我曾经是一名少先队员,现在是一名党员。妈妈却说:有一种颜色,它永不褪色,那就是五星红旗和红领巾的颜色,它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带着红领巾,那是一种光荣,一种骄傲!妈妈是许多老百姓省吃俭用培养大的农村大学生,为了那些辛辛苦苦将我培养大的百姓,我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听完爸爸妈妈的话,我还是不能理解其中的一些含义,但我心里变得沉甸甸的,想着那些电影中倒下去的众多英雄,终于体会到了高爷爷和史爷爷他们讲话的深意,不由得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发奋学习,好好锻炼身体,继承祖国的优秀传统,长大了,为祖国做出贡献。同时我一定要为红领巾争光,让红领巾的颜色更加鲜艳灿烂!

我与故事

精选高考命题作文700字:我与故事

书是流消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是激烈的舞动…………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面对的不是钢筋水泥,建造的不是高楼大厦,而是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所以,作为教师必须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向师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可以粘住一切”的作用。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滋润学生求知若渴的心田,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学生读书;只有读书,教起书来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

让研读教育名著成为我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吧,让我们的生活再添几缕书香吧!让教育先贤的智慧,把我们课改实践的前行之路照亮吧!让我们在打造绿色课堂,全面实现新课程育人目标的实践中实现我们的专业成长吧!

漫游在教育书籍中,我的心潮此起彼伏,《爱心与教育》让我知道了为人师者要有爱心、耐心和信心;《民主与教育》使我明白了学生也的有说“不”的权力,《我的教育理想》让我懂得了一名优秀的教师要有理想、有文化、有爱心。所以,教师读书既要有栽花,也要用心插柳。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

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我与语文的故事作文

我在书中找到了答案,在那里,我看见了夸父逐日时的执着;我感到李逵发现母亲被老虎吃掉时的愤怒,盘古手擎天,脚踩地要分开天地的信念……我只要有书,我就会忘记一切,只有我合上书,我才能发现——语文和我擦肩而过,我却毫不知情。

我走到校门前,听见朗朗书声我感受到语文特有的音韵回想着书声中有趣的故事,联想那别具特色的场景:寒冷却热闹的京城;本来寂寞的丝绸之路偶尔听见清脆的驼铃声;乡村人虽然贫困却热闹而幸福……朗读声停止是,我有发现,我和他又擦肩而过。

我品茗古诗时,我又联想到——曹丕与杀害弟弟曹植,曹植愤愤写下《七步诗》;王昌龄与辛渐在芙蓉楼下分别是悲伤的写下《芙蓉楼送辛渐》;苏轼流放在远处却并不服老,写下《浣溪沙》来激励自己……我又呆住了,只要没人叫我,我就会一直品茗着,其实我有没发现,语文有从我身边走过。

其实,语文从未走远。

我与学校的故事作文

每个人都会要上学,我也不例外。我所在的小学名叫星河实验小学,是一所充满想象力的学校。

每到早晨,我漫步校园,湿润的泥土气息一个劲儿地钻进我的鼻子里,道旁的小花上缀满了晶莹的露珠,如同一颗闪闪发亮的钻石。摇摇欲坠.电线杆上不知哪只小鸟展开了歌喉。每一片树叶仿佛变成了他的合声.呼呼地吹着,如同一个盛大的演唱会。歌声伴着我走到了大门口。让我不经想到了六年前。我刚进到这所学校的时候。

那时,我才六岁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听妈妈说,我要上一年级了。立刻哭的稀里哗啦,泣不成声。变成一个小无赖坐在地上迟迟不肯动。妈妈只好无奈的把我塞进车里,开往学校。在车上我哭了更厉害了,于是妈妈家快了马力没五分钟就到了。

到了学校大门口“武进区星河小学”这七个字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停止了哭声,打开车门屁颠的走进了学校。我立刻对这些东西充满了好感。和爱可亲的保安叔叔,画满涂鸦的花瓶。妈妈拿着书包跟着我看了学校的四周满意的点了点头。

等我们把整个学校参观完后,妈妈把我牵进知识的城堡----教室.走进教室,只见同学们都在聊天。我赶紧找了个空位坐下来。与旁边的同学聊个不停。好像很熟悉的样子。妈妈站在一旁欣慰的点了点头后。叫我在这好好听话变走了。这次我并不像在幼儿园里时候的那样,妈妈一走就会哭。这次我只是对妈妈说了声再见,就又与旁边的同学说起了话来。

时光流逝,六年过去了,这里教会了我什么是诚信,什么是金钱,金钱是哪里来的了…….这里也给我带来了痛苦,欢乐,伤心…….特别交会了我许多的知识。

这,就是我与星小的故事…….

这个故事,未完待续…….

我与祖国共成长的故事作文

小镇的尘埃与烟火

我出生在南方的一个小镇,不小,也不大;生活在镇上的很多人,对于这片土地,不爱,也不恨。

我在镇上生活了十年,记得镇上有一条街,一条满是尘埃的路。

记忆里,每个平庸的早晨,满脸稚气的我在刺耳嘈杂的集市吆喝声与“江南皮革厂”“羊皮衫大清仓”的喧闹声中走上街,看沿街的小贩争吵着挤占本不宽敞的人行道,看破旧斑驳“老字号”招牌七零八落地垂悬在矮平的老房上。戴着红领巾,我跑过清晨的街,听着尘意渐浓的风声,去街尽头的小学。

尘埃,除了这幅画面,我能回忆的,只有尘埃,或者是那些年的人和事,都被融进了尘埃里。一条多年未经修缮的老水泥路,在每一辆大卡车碾过的时候,总要索取它一身飞扬的尘土,在每一位异乡青年踏足的时候,也用灰尘,拓下他双脚的印痕。

于是,在每个雨天,尘埃混合雨水将小镇变为了泥潭,镇上的人呼吸着尘土的气息,起初像是挣扎,想要改变什么,后来便沉浸其中。包括我在内的一群孩子,在尘土飞扬的大街旁听大人们讲起生活琐事、婚丧嫁娶的人情世故。小镇上破碎的、残缺的生活碎片混同着父辈甚至祖辈的叹息给那些稚气未脱的我们带来了以当时年龄无法理解的艰辛复杂。多年以后,我试图用尘埃的意象描述那些我不能理解的小镇生活,我觉得那就像是尘埃,遮蔽、固守、市井,缺乏意义。就像那条满是尘土的街。

和大多数文艺作品中小镇青年的出逃一样,我随母亲来到县城,通过县里的“教师招聘计划”,她成为了县城一所中学的老师。徜徉在县城的大街小巷中,我感叹着县城的繁华和新鲜。崭新的生活像是一场大雨刷新了我的世界,我愈发感到那个小镇的落后,出逃的我拼命抚清双眼以图拭去染上的尘,可父亲和爷爷奶奶却在生活那头不停呼唤我,兴奋地告诉我镇上又来了几个亿的项目,要进行“穿衣带帽”工程,省里批准了温泉度假村的升级计划……似乎想用欣欣向荣的一切吸引我回去看看。我拿着电话,那条泥潭般的大街灰蒙蒙地遮住心头,看着窗外洁净的大道上,穿行在霓虹灯下的一张张充满期待的脸,我生硬地说了句“有空一定,下次一定”。

一天,我慵懒地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母亲拍了拍我说要回镇上参加一个亲戚的婚礼,“爸爸来接我们,你准备一下。”我无奈地应了一声,心里满是牢骚。

由于是很久以来第一次回家,父亲似乎很开心,一路上指点江山般地介绍国家这次的“乡村振兴”“特色产业扶持发展”“助力扶贫”一系列项目,说着还翻出公众号上的红头文件。“可我真的喜欢县城啊!”我在心里应着。

到镇上已是夜晚,父亲自豪地说道:“今天先带你看看新建的温泉度假村,明天有空去几个精准扶贫的示范村转转,现在农村建得可好了”。我倒真有几分好奇,抬起头,才发觉水泥路早已不再,油亮舒坦的柏油路一直向前延伸,醒目的双黄线、十字路口的红绿灯映入眼帘,街面上一尘不染。

父亲继续兴奋地向我们介绍两旁整洁的房屋,鲜亮的招牌,统一规划的摊位点,就像是一位导游,他嘴角上扬,说道:“你们出生可真是赶上了好时代啊,这发展速度我们以前可不敢想。”又接了句“可惜你去县里读书了,不能每天看着镇里的发展了。”短暂的沉默之后,我没有接话。

走进度假村的大门,缭绕的雾气立刻包围了我,温暖又明净,父亲领我走进温泉,沿着蜿蜒的青石板小路,我们找到一处唤作“岁月静好”的大池子坐下。大人们和我一阵寒暄过后,指着那栋半山坡上的小屋,神色激昂地谈起了国家这次在镇上的项目,其余的人纷纷应和,我似乎也被感染了,那边小屋上升的烟火和温泉散发的雾气交织,让我感到分外安适与宁静。他们难掩喜色地又一次谈起生活变化,脸上全是近乎满足的喜悦和莫名的期待。烟火映着每一个人的脸,不再是几年前的闭塞的尘埃,取而代之的是获得某种巨大支持的期待,他们谈起假期,谈起旅行,谈起明天,我觉得就像是烟火,世俗、平凡,却依然给人希望,就像这座普通却又意义非凡的温泉。

临走前,我和父亲又走过那条街,像是一股巨大的力量托举着我们,走过许多年。

这股力量改变了南方的这座小镇,曾经满是尘埃的它,如今尽是人间的烟火,我也重新爱上了小镇,这座不大不小的镇。

是啊,我们都在成长,就像我们的国家一样。

我与红领巾作文

据说,红领巾是五星红旗的一个角,它也代表着做一名少先队员的光荣标志。

自从我读小学一年级,看见二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的胸前都挂着一块火红火红的布,感到满心好奇,心想:为什么大哥哥大姐姐们的胸前都要挂上一块布,而且是火红火红的布?

到了下午4点左右,我们就放学了,我一回家就问爸爸:“爸爸,二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胸前挂的一块红红的布叫什么呀?”爸爸想了想,说:“你说得那块红红的布叫‘红领巾’!”“那为什么他们要带红领巾?”“因为他们已经是少先队员了呀!”“那他们是不是只要在星期一挂就可以了啦?”“不,要每次上学的时候才挂,不上学就不用挂。”

过了一周,我又问爸爸说:“爸爸,我什么时候才能挂上红领巾呢?”“要以后才能挂上,现在还早着呢!”

从那以后,我就天天盼,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这一天,我将成为少先队员啦!这一天,我穿着整齐的校服,来到学校里。做完了早操,这时,二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向我们走来。手里拿着崭新的红领巾准备给我们新队员挂起来,我兴奋极了。心怦怦直跳。一位大姐姐把一块鲜红的红领巾挂在了我的胸前,并且,还教我怎样敬标准的队礼。那天晚上,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已经成为了一名少先队员啦!

从那开始,红领巾天天伴随我的成长,从一年级升到二年级,又从二年级升到三年级,因为九月一号,我就要读三年级啦……

这就是我与红领巾的故事……

我与学校安全作文

又是一个春日暖阳照,早上点的光景。老师让我去办公室取东西,由于教室到办公室有很长一段距离,取的东西也不是立马就要用,所以我慢下脚步,独自欣赏学校里的好景致。

下了楼,首先路过的是鹅卵石小路。享受着类似“按摩”的感觉,先看到的是一片山茶花丛。那是一抹浓浓的紫红色,让人无法转移视线,走近去,几缕淡淡的香气弥漫开来,花瓣柔柔弱弱的,使人可怜的样子。风乍起,卷起花瓣,落在小路上,拎起一片,又在花香的小路上继续加快了脚步。

走下了鹅卵石小路,映入眼帘的是一颗高大的银杏树,树干饱经沧桑,却生得极为粗壮,需要两个人才抱得住它。抬眼望去,满树翠绿,一片片叶子犹如扇尾般,在风中摇曳着身躯。我知道,自从建校以来,它就一直在这里了,风雨无阻,一路“走”到现在,心中的崇敬油然而生,心中却想起几个月后的它:秋风漫漫,银杏叶飞舞,枝头是一颗颗成熟的果实……

不觉间,已经走到办公室的楼下了,楼下长着密密麻麻的野花,一路五彩缤纷地开下去。红的像火,白的像雪,粉的像霞,蓝花和紫花也不示弱,挺起自己高高的身子,摇曳着自己的身姿。早来的蝴蝶、蜜蜂,这时候也嗡嗡地在花上盘旋着。

时候已不早了,我匆忙爬上楼,取完东西,转身下了楼,又向教室进发,又看见了眼前这些景物。其实,它们不管别人是否来欣赏,只是默默地开着,为了自己的梦想、生命的价值。这种坚韧,正是我应该学习的。我也应该为了自己升学的梦想,该干些什么了……

想到这里,我快速奔向教室,叩响了门。

我与故事

网络是一座沟通他人的桥梁;网络是让我们的好奇心变得越来越强烈;网络是让人们说出心灵的无声朋友。

网络能使人走向歧途,也能使学生的成绩有更大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能帮人解闷。

在第一台电脑出现时电脑是非常珍贵的。但在现在电脑已是家常便饭,每家每户几乎都有,并且,在电脑上还有一个普遍的玩意,那就是qq。我也有一个,我还记得就是它让我交到了一个好朋友。

在那一次我按年龄地点查到了许多人,但我只挑选一个人,也就是我的好朋友。我打开了和他聊天窗口,我问他叫什么,他立马回答了我,我于是也说出了名字,就这样我们一放假就聊天,有时我还会稳他一些不懂的问题,他并不烦我反而不急不躁的跟我讲解这些难题,就这样我们变成为了好朋友。

虽然电脑让我得到了朋友,但在小时候我却因为玩游戏差点上瘾。

在小学有人跟我说了些那些打斗的游戏,听起来确实是挺好玩的,所以我就开始玩游戏了,有一次我在父母不再的时候,偷偷玩起了游戏,玩着玩着就着迷了,连一向熟悉的老爸的脚步都没听到,老爸一走进看见我在玩那种刺激游戏,他就很反感,于是他就对我进行了教育思想,经过这次教育我也懂得了这种游戏能使人上瘾,对学习更是没帮助。

经过这次的教训,从此我就远离了这种刺激的游戏,但还是会搞搞空间下下军旗,当等到我六年级是,父母就不再让我玩电脑,除了学习需要,其余时间顶多也只能玩半小时,学习上也没有什么可查。这使我几乎从六年级开始不玩电脑了,但到了现在我又重新使用电脑了,因为在这学习上真的有用了,就像语文作文,如果写得好就会发到老师的邮件里,如科学,老师让我们在网上出题目,这使我觉得电脑并不是只用来休闲的,而是有更大的好处。

我与书的故事_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忆及童年时代,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在记忆的心扉中,童年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也似一阕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记得是小学四年级时,雷欧幻像作品《查理九世》风靡一时,我也不例外。可钱从哪来呢?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老师给不买磁带的人退回了钱,我兴奋地立刻拿那钱买了一本《查理九世》。

我对《查理九世》爱不释手,只要一有时间就就捧起来读,一目十行,囫囵吞枣。书中的悲欢离合常常使我浮想联翩,牵肠挂肚。

有一次,我在床上睡不着,就津津有味地看《查理九世》,渐渐的,仿佛身临其境一般,进入大海,壮观的亚特兰蒂斯好像就在眼前。

我与书就像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陪我学习,伴我成长,正如陈寿所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我与故事

记得我与书第一次见面,大概是我3岁的时候。那是一本连环画,彩色的封面泛着诱人的光泽,驱使我睁着好奇的眼睛伸出胖嘟嘟的手一把把它抓过来,学着妈妈的样子,装模作样地看了起来。翻开漂亮的封面里面是同样漂亮的图画,看着可爱的动画人物在我手中一页一页地跑过,我仿佛看见了连环画里热闹的童话世界。从此,一看到印有图画的书我就会抓过来看一番,还不懂得欣赏的我只知道这些五颜六色的小本本很好看。大概那时候我就爱上了书吧。

稍微大一点懂得认字的时候,我就更喜欢看那些配有文字的图画故事书。与书也有了更亲密的接触。读着里面的故事,我的心情也总跟着故事高低起伏。记得那时候最喜欢的书就是《一千零一夜》。“拉丁与神灯的故事”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那时候我老幻想着说不定哪天我也能获得一个神灯呢?假如是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了。妈妈老是说吃零食不好,老是不让我吃。有了神灯,我不但可以瞒着妈妈吃得饱饱的,还可以请朋友们吃呢!不但这样,我还可以有很多很多很好看的连环画,那该多好啊!所以那时候我每当看见类似神灯的茶壶状的物体都喜欢锨开盖子,说不定里面会有一个灯神在等着我召唤呢?我就这样怀着这个幼稚的幻想渐渐长大。

后来上学了学了知识才知道那都是假的。那个苯小孩也开始知道那个期待着的神灯是永远都不会出现,也不会有灯神给她很多好吃的和好看的连环画。那时虽然有点失望,但仍感激书给了我这么一个美好的童年幻想。

人总有长大的时候,到了上小学我就不再喜欢看连环画了。喜欢看一些杂志或者是益智书。例如《故事会》。那时候我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用我仅有的几块零用钱去买那本薄薄的书。那本小故事册总是很快地被我一两天就看完了。无奈看完了还想看,于是就天天期待着下个月可以快点到来。有时候书店里会比发行日期迟几天到,我就老是一放学去瞄瞄书到了没。如果书还是没到的话我就会很懊恼,甚至会跑到离家很远的书店去买,总是迫切地想早一天可以看到。那时候喜欢的杂志还有《少年文学》《小小说》等等。有时候钱只够买一本,我就痛苦地做抉择,往往为了选择买哪本好而在书店里站了足足十几分中。心里暗暗下决心下次一定要撰够钱把另一本也买回来。小学时代的大部分零用钱就用在这些书上,即使我也很想吃同学们常常吃的雪糕。

上初中后,我喜欢的书又变成了小说。手里也常常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喜欢他笔下那种淡淡的忧伤,那种只属于青春的忧伤。和那些像阳光般温暖的友谊和爱情,清新,动人。这些,都让我感动。那些的青春故事仿佛就真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那些故事中的人物就活生生地在我左右。以至于我常常觉得在那些鲜活的奔跑中的同龄人身上发现他们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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