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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9篇 word A4格式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

金锁记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是我们九月范文网读后感频道给大家精编的9篇关于金锁记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1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2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3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4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 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得到!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5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

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这种违反人性的作法,在封建社会是司空见惯的,女人大多是无法反抗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6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7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8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 “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金锁记读后感800字篇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边城读后感

漠漠水乡,褪去了几缕雾色,小船泊在河边,水波随着风,泛起阵阵涟漪。对岸是寂寞的旅途,依稀的背影逐渐消失:至于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是否还会回来,暂且,且随它去。

——题记

一个多雨的江南……

曾经,有一位老人,悠悠地在岸边,正饮着葫芦中的酒。

“爷爷,爷爷。”

老人缓缓的放下了葫芦,不远处的小船上一个女孩在叫他。

女孩叫翠翠,很小就随他撑船。

他,仿佛已经习惯了孤独。

多数人从沈从文作品的只看到了清新秀丽的词藻、婉转多情的故事,却无法发觉那朴实背后隐藏的悲痛,那作者心中深深的伤痕。因为沈从文文章往往用极冷静的手法,将善恶美丑轻轻掠过,但越是轻描淡写,就越给人一种发自灵魂的压抑。无论是咬牙切齿的忿恨,或是热情激荡的快乐,在沈从文的笔下,也永远是和风细雨般的柔和。灰蒙蒙的雨中藏着朦胧而淳朴的美感,也藏着作者无奈的悲痛。

但是,对情感木然的都市人却多把沈从文的作品当作乡俗文学,因为欲望的充斥使他们无法透过薄雾看出那一缕明媚的忧伤。那一缕明媚,是作者对人性的思考,对真善美的赞扬,那一缕忧伤,更是对沉沦日下的社会沉重、伤感的批判。其写作手法将优美与悲悯恰当的融合,让美丽如水般沁透读者的心田,又让悲哀如石般压抑着人的灵魂。

作为沈从文的代表作——《边城》,讲述的就是一个处在湘西的桃源之地,在时代变迁,社会风气开始污浊的时候,有那样一段纯真而悲哀的爱情。

大老与二老,两个朴实的青年,在金钱面前他们毅然的选择了爱情,他们不会为一间大磨房心动,宁愿为了心爱的女子痴狂的唱三年的歌。而这种形象,也正是这乡间小城最纯朴的象征,他们是这个小城的灵魂,最纯朴的灵魂。

祖父是纯朴、善良、勤俭、乐观的精神象征,是茶桐人美好品质的代表,这里的人们对这种精神的向往,就被人们对白塔的态度反映出来,白塔坍塌以后,茶桐百姓慷慨解囊,协助重修白塔,但似乎修建白塔的目的并不是还原一个样子,而是茶桐百姓对美好品德的最真切追求的寄托

翠翠对爱情天真的渴望,是何等的平凡,她只想嫁个心爱的人,踏踏实实的过一辈子。决不曾想过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更不会理解什么是所谓的爱情。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份纯真的爱,不曾粉饰,热烈而羞涩的追求过,追求一个她爱的臂膀,直至梦的消逝……

梦逝之时,她并不曾知道二老对她的忌惮,更不曾知道二老对她的爱,她不会知道,只是默默地等待。这样的写作手法,使得读者对这段悲剧感到深深地惋惜。

山竹林是翠翠的心灵之家,每当她遇到些陌生人或是遇到了婚姻上的问题,他总是跑进竹林,选择默默地逃避。即使她心爱的人曾经想要渡河,她一样远远的逃开到竹林里。这竹林更仿佛是她心灵的避难所,也是她的纯真世界的象征。可惜爱情没有降临她的身边,或许是无缘罢。

记得祖父与翠翠谈起终身大事时,翠翠总是变出一脸严肃或是沉吟不语的样子,使得祖父没有办法继续说下去,而一旦祖父提起了她所心爱的人时,在严肃的表情下掩藏着一种莫名的喜悦,一个羞涩而天真的小女孩,没有做作,洋溢着自然的精华,自然的秀美。

景色、民俗风情,点缀上鲜活的人物,使得人仿佛置身江南小镇,亲眼目睹了一场悲剧,又怅然所失的回到现实世界,轻叹一声,久久不能忘怀。

爱的教育读后感

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把这本厚厚的《爱的教育》读完了。读完后给我的第一感触,那就是——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其中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会让人感受动不已。例如,每月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文中讲到了因父母负债,马可尔的妈妈决定去工资丰厚的布宜洛斯艾利斯工作.妈妈刚离开时,还和家里保持着联络。可自从上次马可尔的妈妈写信说身体有些不适后,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络。家里用尽各种方式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收不到妈妈的信,家里更冷请了。父子三人每日以泪洗面,马可尔想妈妈想的快死了。终于,13岁的马可尔自告奋勇决定去找妈妈。马可尔的坚持使父亲无奈地相信了这个理解事物程度并不逊于成年人的孝子一定能成功。筹备好了一切,马可尔开始了万里寻母的旅程。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凭借着马可尔坚持不懈的努力加上人们的帮助,终于找到了失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息的妈妈。马可尔的出现使母亲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在医生的帮助下,马可尔和妈妈终于重逢了……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再想想自己。和马可尔同样的岁数,却显得样无知,那样渺小。只要发生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就把火往妈妈身上撒。真是太不应该了……

“爱”是我们每个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可是,有时候,我们也常会忽略周围的爱:如父母对子女无微不至的爱、老师对学生循循善诱、朋友间互相安慰……这些往往都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而没有细细地加以体会。而如果你加以体会,你会感觉到,人生,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东西啊!

有时候,当我们遇到挫折时,常常会怨天尤人,就好像全世界都在跟我们作对一样,甚至抱怨这世上没有人爱自已,有的想更悲观,则会自杀,表示他的抗议,这多可悲呀!

其实,如果我们能够静下心来,细细品味我们周围的一切,一定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多人疼我、爱我、帮助我、我多幸福呀!

当你能够感受那份极为普通的爱的时候,相信你一定不会吝惜付出你的爱心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是不是?

朋友们、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爱心,投入到全世界中。你会发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请乘上“爱”的小舟,走完属于你自己的爱的人生。

白雪公主读后感

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白雪公主的故事,此刻想起来还记忆犹新,这天我读了白雪公主这篇童话,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主要写了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里,王后生下了一位美丽的公主,国王看到这个孩子皮肤洁白如雪,便给她起了个名字叫白雪公主。公主生下来不久,王后病死了。没过多久,国王又娶了一位王后,王后有一块魔镜,能够说出世界上谁最漂亮。白雪公主长大成了一位美丽的公主,王后看到公主比自我漂亮,就嫉妒白雪公主,于是她请来一位猎人想杀死白雪公主,却被七个小矮人救下了,王后不死心,又想把公主毒死,但是她的阴谋没得逞,又被王子救了,从此以后,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童话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必须会得到她应有的幸福,如果别人比自我强,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攻击别人,而要学习他人的优点,努力的改变自我缺点,才能使自我超越别人。

父与子读后感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父与子》这本书,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光头父亲和儿子的幽默趣事,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关爱,儿子对父亲的喜爱之情,深深的感动了我,让我连读三遍,每次都能被他们逗的哈哈大笑。

其中《寻找离家的儿子》是我最喜欢的,讲的是儿子不小心在踢球时,把窗户上的玻璃打碎了,父亲严厉的对他说道:“你干的好事,快给我出去。”儿子走出了家门,可是都晚上七点了,儿子还没有回来。一直到晚上九点,儿子还是没有回来。父亲非常着急,急忙出去找儿子。但是一无所获,就回来了。刚走到门口,一个足球再一次把玻璃打破,正好打在父亲的脑袋上。原来,是儿子踢的,父亲看到连忙抱住儿子,还说:“我的宝贝儿子,你可回来啦!”

看到这里,使我想起了我的父亲。记得在去年暑假,我和爸爸一起去旅行,结果我在景点看新奇事情时走丢了。我的心里忐忑不安,生怕找不到爸爸,这里想起了老师的话:在外边如果和家人走散时,要站在原地不动或让保安给家人打个电话。正好我面前有一位保安叔叔,我急忙冲上去,向他说明了我的情况,他帮我给爸爸打了一个电话。最后爸爸找到了我,一把把我抱在怀里,并告诉我在遇到困难时不要慌张,要冷静,急中生智,才能有好的办法。我就紧紧的,紧紧的拉住爸爸的手往前走。

同学们,当我们和爸爸妈妈之间发生矛盾时,千万要平静心情,冷静一下,学会化解矛盾,相信爸爸妈妈都是爱我们的。

呼兰河传读后感

这是一条彩色的河,在无际的沙漠中缓缓流动,变幻着颜色。我赤足站在河边,用透明的玻璃瓶盛满我喜欢的色彩。这,便是呼兰河的颜色,更是珍惜幸福生活的颜色……

——题记

在一个午后,享受着慵懒的阳光,品着一杯果汁,看着手中的书——《呼兰河传》。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首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茅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触描绘了东北边远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也展示了她独特的艺术个性。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中,“我”是个不谙世事、天真无邪的孩童,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打量一切。祖父、后花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小说的开端。在这小小的县城里,有着淳朴的居民和纯净的乡村生活,虽不如大城市那般繁华,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作者描写了童年时最爱的花园,我特别喜欢那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般的语言,简单又活泼,写得多好!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

现在,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然而,我们却不曾想到,在家中长辈的那一个年代,是那么贫苦。记得小时候,在我吃晚饭时,总爱是把米粒饭菜吃的遍地都是,桌子上也是一片狼藉,明明碗里还有大半碗饭菜没吃就倒进了泔水桶。每每这时,妈妈便像唐僧一样的来教育我。我虽然表面上很不耐烦,但却牢牢的把妈妈的话记在了心里。那时候,人们的生活那么困苦,妈妈很小的时候便要去田里干农活。常常是一天忙到晚,饿得肚子咕咕叫却还是吃不上一顿饱饭,仅有的那一点食物还不够塞牙缝的,却要分给一家五口人吃。在我们奢侈的挥霍水果时,你可曾想到,在那个年代,被说新鲜可口的水果了,就是烂的都没有。冬天,在我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却还嚷嚷着冷时,那时候的人们却只穿一件薄衣站在风霜雨雪中不停的干活。

而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像一首诗,像一幅画,没有烦恼,没有纷争。

但文中小团圆媳妇的童年也是那么悲惨,她短暂的生命让我感到深深的痛楚。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女孩,竟因家中贫苦,被千里迢迢送去当童养媳。她刚入门不久,就被婆婆折磨。在她做错事情时,她的婆婆便狠心的把她吊在房梁上,用烧得通红的铁块烙她的脚底板,而她的公公也在一旁助纣为孽,用皮鞭抽打她瘦小的身子。在她生病时,婆家人给她用开水洗澡。当时的人们因为相信迷信、土方法,竟都跑来看热闹。看着她在水里痛苦地挣扎,没有人来救她。当她昏死过去时,人们才跑过去,有人还留下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愚昧的村民不懂得科学,只懂得用封建迷信的方法来“救人”。当他们看到昏死的小团圆媳妇,心里掩埋的良知,怜悯之心才被唤醒。可最终,她还是难逃悲惨的结局。每每读到这里,我总会义愤鹰填的久久不能自已。

平复了心情,合上书本,天边已燃起了火烧云,我闭上双眼,细细地回忆着书中的每一个字眼儿。整篇小说既朴素又流畅,读着它,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不论是小城的扎彩铺、放河灯、跳大神、野合子戏,还是北方大自然的风霜雨雪,作者萧红笔下充满生机的图画,令人读后掩卷长思,满口余香,回味无穷……

生命生命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生命生命》。作者杏林子利用飞蛾、香瓜苗、心跳几个方面写出了生命的伟大与重要。我读完之后,深有感触,特别是文中一些精彩的句子,使我陶醉其中。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类似于作者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在上书法课,一只飞蛾不停地在我旁边的一个笔砚前飞来飞去,像是对它很感兴趣。一会跑到笔砚的这边,一会跑到笔砚的那边。正在它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个同学的毛笔上没有墨汁了,过来蘸墨,把它一下子摁到了墨里。小小的它,在墨里无助的挣扎着,虽然它也知道自己已经逃不过这一劫了,但它还是尽自己的全力,试图从这黑乎乎的墨里逃出来。过了一会儿,蛾子忽然不动了,我心想:“蛾子呀蛾子,你真是不自量力,就凭你,还想从这里逃出来?你就等死吧!”又过了了一会儿,蛾子又用一股新的劲头挣扎了起来。这一幕,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生命是宝贵的,大家要珍惜生命!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圣诞节之夜,寒冷又黑暗,一个小女孩赤脚在雪地上走着。她太冷了,便在一个墙角里坐下来。她伸出几乎冻僵了的小手划着第一根火柴,温暖的大火炉出现了,坐在火炉旁是多么暖和呀,可这时一阵风吹灭了小女孩的火炉,她又回到了冰冷的现实中而在寒冷的冬天,学校和家里都有暖气,温暖如春,出门有漂亮的羽绒服、皮靴,何曾尝过挨冻的滋味?

小女孩划着第二根火柴,香喷喷的烤鹅出现,饥饿的小女孩多想饱餐一顿啊,而这一切又随着火柴的熄灭消失了……当划着第三根火柴时,小女孩眼前出现了美丽的圣诞树,她多么渴望一家人团聚,过上个幸福的大年夜呀!这想法瞬间就破灭了。这和我家除夕夜的大团圆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呀!

当绝望中的小女孩点燃了所有火柴的时候,疼爱她的奶奶出现了,她随着奶奶去了没有压迫、没有饥饿的美好世界去了。多么可怜呀!残酷的现实世界夺去了小姑娘的生命,她只有到天堂去寻找人间无法给她的温暖、快乐、疼爱与幸福了。这与天天充满亲情的家里,充满友情的校园里的我们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啊!

身在福中要知福啊!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我时刻用这句话勉励自己,我应该珍惜这幸福的时光,努力充实自己,像小树在美好的阳光雨露中长成参天无比的大树那样,长成祖国需要的栋梁之才,用我们的双手创造更好的生活。

丑小鸭读后感

你们有没有看过安徒生的《丑小鸭》呢?今天,我们就学了这篇课文,它给我的感悟特别大。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故事中的丑小鸭的命运是多么悲惨,悲惨之中又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处处受到欺负。丑小鸭在成长过程中过得一点也不好,人们和动物都觉得它长得丑陋,不但不和它玩,而且还打它、骂它。丑小鸭受尽折磨,差点儿死了,在寒冷的冬天里,它冻晕了,当春天来临的时候,风和日丽,丑小鸭竟然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长得丑,不代表他们心灵不美;一个人长得美,更不能代表他们心灵美。在现今社会上,有许多人都长得很美,但你们知道他们都是干什么工作的吗?去赌博、去卖淫、去卖冒牌货……美有什么用呢?用美去糟蹋自己的一生,值得吗?多少人都追求美,都追不到,他们都恨上天不公平,可以吗?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啊!有的人去整容医院整容,痛的是自己,换来的又不是自己真正的肉体,这更加不能和别人比了。比美有什么用?我们应该去比自己的才能,自己的心灵美呀!我知道,一个人长得丑陋,被人们嘲笑时,真恨不得挖个大洞把自己埋起来,憋死算了。但是,在那个时候你应该想一想自己的父母,他们那么辛苦把你们养得那么大,难道就为了那些笑声,而放弃自己吗?在那个时候,我们应该学会坚强,把自己的人生过得更好,说不定将来会当上环球百货商场的大老板,而那些嘲笑过你的人会是你大商场里其中一个小清洁工呢!

为了自己,为了将来,请相信自己,相信一句平凡的话:一个人的长相无论多丑,也不要嘲笑别人;如果你就是那个丑陋的人,就更应该奋发向上,不轻易放弃自己,把自己的人生活得更出色,更辉煌。

少年闰土读后感

在语文课上我学习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突然有感而发,便写了这篇读后感。

课文主要说了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看跳鱼儿,几件事。通过鲁迅的描述,我大抵知道了闰土的性格、生活背景、在农村发生的有趣事。

我个人认为闰土小时候活泼自由,惹人喜爱,爱交朋友,对鲁迅以朋友之心真心对待,但有些胆小,遇到人很害羞,不好意思。闰土很会玩,农村有许多玩意。

闰土小时候很可爱活泼,有话就说,从不隐瞒,与鲁迅很好,可是等闰土长大了,变得冷漠了,寡言少语,见到鲁迅也不像从前一样热情了,变得和木头一样,很死板,不像从前一样开朗,与鲁迅有高低贵贱之分了。相貌变得难看了不再有紫色的圆脸充满活力而是变得灰黄毫无光彩,稚嫩的手掌也变得很粗糙还开裂了。与小时候的闰土形成了对比。当老师读鲁迅与闰土二十年后见面的资料,闰土的形象在我心目中突然破碎了。原来的闰土呢?他跑哪去了?后来老师又调出鲁迅与闰土小时候闰土要离开时的图画,我看到鲁迅扯着闰土的衣服不让闰土离开,闰土脚步也格外缓慢,我看出了鲁迅与闰土的情感,虽然不是长久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我突然希望自己长大后只做一个普通人,因为我不想失去与伙伴们的友情。不想自己和鲁迅一样失去原来要好的伙伴。

狼图腾读后感

一些书是你非常感兴趣,自始自终都兴致勃勃,手不释卷;有一些书是你刚开始看的时候非常感兴趣,越看越无趣,而最终放下,还有一些书是刚开始无太大兴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但后来竟看的如痴如醉。《狼图腾》就是这样一本书。

书中几十个狼的故事有机连贯,一气呵成;情节曲折紧张,场面宏大而神奇。有大青马勇敢镇定地独闯狼阵,狼口脱险;有蒙古女人和九岁小孩与狼徒手搏斗,生擒恶狼;有蒙古猎人坐山观狼群设伏黄羊,渔翁得利;有石圈里的飞狼之谜,惊人推断;有狼群与军马惨烈的生死决斗,同归于尽;有白毛风和蚊虫的天灾人祸,生死存亡;有人与狼的殊死较量,相存相依;有作者千辛万苦喂大的小狼,狼性不改;以及小狼非凡的命运和悲壮的一生……最后作者道出了对小狼的忏悔、对蒙古老人的忏悔、对草原的忏悔,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易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不由自主产生无尽的思索。

我记忆中的狼是凶猛残暴的肉食动物,而汉语词汇中关于狼的词语,全是诋毁和贬低:狼子野心、狼吞虎咽、狼心狗肺、狼狈不堪、鬼哭狼嚎、狼狈为奸……看来无知让我们对蒙古人崇拜的图腾——狼,从小就存在着太多的误解和偏见。草原上的牛羊强壮了蒙古人的体魄,草原上的狼锻炼了蒙古人的品格,而我们下一代的独生子女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受挫折教育都很差。他们物质上丰盈,但不能吃苦耐劳,缺少的是像狼一样的性格和狼一样的精神。

狼在捕食时的表现极为凶残,但狼只有在饥饿时才捕食,只有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会攻击牲畜和人,这比某些饱暖思淫欲、物欲横流贪得无厌的人不知要高尚多少倍。狼天性怕火、怕光、怕人,唯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它视死如归、不屈不挠,而且狼群中的友爱亲情甚至让人类汗颜。

理解了狼性,我们也就会明白为什么成吉思汗的铁蹄能够扫荡千军万马横跨欧亚大陆,就会明白中国近代屈辱的百年历史。历经磨难的中华民族曾经缺少狼性,当年几个日本鬼子就扫荡了一个县城,赶着几千名老百姓满山跑。有了狼性,才不会有羊性的百姓;有了狼性,才会有千千万万个黄继光和千千万万个董存瑞。

《狼图腾》,狼性与人性的碰撞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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