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四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到慈溪书城去买书,我翻看了《三国演义》没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妈妈看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样子,就把它买回家让我看个够。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故事改编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后来形成魏、蜀、吴这三分天下的局面,三个国家相互征战,最后晋朝统一了全国。里面的人物主要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等。我最喜欢《三国演义》中各种各样的精彩战役的故事了,有惊心动魄的赵云单骑救主,也有精彩的张飞大闹长坂桥,还有脍炙人口的三英战吕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的故事,讲的是当袁绍带领各路诸侯去讨伐董卓,在汜水关前袁绍的两员大将都被华雄斩了,大家手足无措时,关羽挺身而出,提刀上马,去迎战华雄,而当他提着华雄的头回到军中时,曹操敬他的酒还是温的呢。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你们如果有兴趣,也去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
谈起书,大家首先想起一部部有许多张白纸黑字组成在一起的书。但在我看来,书是无处不在的。大自然的书,动物的书,但我最爱的还是生活这本书。大家可能疑问,生活怎么能成书呢?那你就错了,生活才是最棒的书。
生活告诉我,人生是一瓶五味调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
生活告诉我,人生是一壶好茶,慢慢品它,慢慢尝它,会更有滋味。
生活告诉我,人生是一面明亮的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对它,哭他就对你哭。
生活告诉我,人生是一条藤,在不停的摸索中,总会结束几个苦果,不要摘掉它,它会成就最终的你。
生活是一本的书人们,它告诉人们很多。只要你会读,那就肯定没问题。
着名诗人歌德说过:“灰色的理念到处皆有。我的朋友,只有生活的绿树四季长青,郁郁葱葱。
想想也是,书上的理念极为枯燥,然而生活用着它生动的故事,参入我们的世界,让我们感悟,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3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今天,我来讲讲我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
《草房子》是一本写了油麻地村发生的故事,写了“秃鹤”“细马”“杜小康”“桑桑”等小朋友的故事。
这本书是我的妈妈买的,现正在我家放着。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其中有一段让我发笑:“领导要检查油麻地小学出操的情况,“光头”“秃鹤”也来参加,蒋一轮老师不让他去,于是秃鹤偷偷的拿了一顶白色帽子跑了出去做操,做了三分之二的时候,秃鹤摘掉了头上的帽子,他的头立即“大放光彩”先是几个女生笑的发软,后来再到别人不做操在那笑,但秃鹤他做着动作简直是堪称完美!做到跳跃动作的时候那颗头更加“光彩夺目”把整校笑疯了!最终他一个人使全校合格!
还有一段是说秦大奶这位“战士”守自己地的一个故事,村里要建学校,要用秦大奶奶的地她的同伴们是那些鸡鸭鹅等家畜。最后她与小学生们生活在了一起。
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智慧,和我一起来读书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4
我读过许多书,我也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能带我来到作者笔下的世界,所以书就是我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个“朋友”,它的出生地地可不近。他来自美国。出于畅销书作家雷克·莱尔顿之手。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是在网上所看到的。封面上有一个男孩两个女孩拿着魔杖,前方出现象形文字,塔开始倒塌的一番景象。一见这封面,我就知道这本书不简单,并且肯定很好看。我又看了看他的背面,上面有一句话着写着:想象一下,如果你的体内居住着一个法力强大的埃及守护神……而挽救你爸爸,拯救世界的只有你……就深深的把我吸引了,所以我买了下来。
这本书讲了卡特·凯恩和萨蒂·凯恩兄妹两个,自从妈妈离奇过世后,萨蒂和卡特两兄妹分别被外祖父母和研究古埃及的古怪老爸抚养,一年只有两天见面的机会。可就在这重要的日子里,看似平庸的老爸竟然将博物馆炸飞了天,不小心放出了埃及最最邪恶的天神塞特。疯狂的塞特将老爸封入埃及石棺,扬言要将世界毁于一旦。在这危急时刻,一路逃亡的卡特和萨蒂,发现自己体内竟然居住着法力强大的埃及天神,而身边的小猫“松糕”竟摇然转身一变,化为埃及太阳神身边最威猛的武士。奇怪的巨兽、蝎子女神、鳄鱼之神、狮子女神……纷纷而来。对于孤苦伶仃的凯恩兄妹,的依靠,阿莫斯叔叔却又偏偏在这危急时刻玩起了失踪……经过了一重又一重的艰难路程,终于在凤凰城见到了能量巨大的邪恶的赛特。他们齐心协力与赛特展开了斗争,最后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500字作文》。
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所以,爸爸妈妈每天叫我读上面的一篇文章。先前我是很不愿意的,读了几篇以后,觉得这本书里的文章还很吸引人,我就自觉读下去了。《试吃蚱蜢》太搞笑。小作者为了当英雄,说要生烤蚱蜢来吃,一吃,啊!真苦!逗得我哈哈大笑。
读这本书很值得,它既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又能够丰富我的想象力,还教我怎样去做一个具有良好品质的人。它是我永远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6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7
我看过许多书,《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断魂枪》等等,在这些读过的书中,我还是最喜欢吴承恩的神魔小说《西游记》。
《西游记》是古代神魔小说的代表作,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这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四人取经路上都有不同的精神。
唐僧,他是“坚”,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遇上多么强大的妖怪,都在坚持去西天取经,从未退缩过。
孙悟空他是“勇”,即使他遇到百鸟之王的儿子,鹏也丝毫不退缩,正如书上所说的,管他三七二十一,举起金箍棒就打。
猪八戒呢,是“忠”,说八戒忠,大家可能会笑,但是八戒自从被降服之后,他就认真地保护师傅,尽管偶尔会有私心,但从不曾对唐僧有意见,师父的形象在他心目中是无可替代的。
沙僧是“诚”,取经路上从不说谎,有什么不对的情况就如实汇报。
他们师徒四人团结在以师父唐僧为领导的周围,精诚协作、排除万难,最终取得真经实现了高远的理想,这四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西游记》这本书既展示给我一个庞大而完整的神话世界,又带我经历了一段荒诞而魔幻的环球旅程,还带给了我胸怀理想当全力以赴的勇气,更告诉我在群体生活时团结协作极其重要的道理,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8
在我看过书集中,最喜欢的《鲁滨孙飘流记》,因为它给予战胜困难的勇气。
《鲁滨孙漂流记》叙述了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为了战胜死亡,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产和生活资料,同大自然展开了顽强的斗争。每做一件事,都要遇到很大的困难,但他经得起失败的考验,凭着艰苦的劳动,成功地在荒岛上建起了房舍,开垦了农田,营造了羊圈,使荒岛面貌有了改变,他的生活也有了改变。经过二十八年多的孤苦生活,他终于脱险,返回故乡。
读了这部小说,从鲁滨孙的非凡经历里,我感悟到了鲁滨孙面对厄运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悟出了人应该学会生存的道理。这两点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面对厄运应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人的一生绝不会一帆风顺,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安慰的事情。”鲁滨孙是“知足安命”的,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的时候,就要像他一样,直面现实,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增强跟困难作斗争的信心;当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应当坚持住,尽一切力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迎接最后的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9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学生必背古诗词120首》。那里面有许多古诗词和许多好看的故事,还有漂亮的图片。这本书教了我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学习能力。这本书太棒了,你们也来读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0
寒假里,哥哥借给我一本他最爱看的书——《爱的教育》,我特别喜欢。
爱到底是什么?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安利柯带着我一起探寻这个答案。文章讲述了各种爱:对老师的爱、对同学的爱、对父母的爱、对祖国的爱……
安利柯上学的第一天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新老师,老师和蔼可亲,她说:“你们就是我的孩子,我的安慰,我的骄傲,我爱你们,请你们也喜欢我!我不愿责罚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她说到做到,面对调皮的孩子犯了错误,她没有辱骂,而是亲了亲他的额头。这位老师的真诚深深打动了我,她很像我们的曹老师,有时和我们玩成一片像朋友一样,有时像爸爸一样严厉,我们都很服她。
还让我感动的故事是打扫烟囱的小男孩,里面说了一个男孩子在打扫烟囱时口袋破了一个,三十个铜币全掉了,他发现以后又哭又闹,有个女孩经过,问他怎么了,男孩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她,女孩就给了他钱,后来来了更多人,大家伸出援手,没多久将三十个铜币就凑齐了。女孩打动了我的心,大家积少成多的爱汇成了大爱。在我们国家有许多贫穷的山村,需要我们的帮助,像这些小女孩一样伸出双手来帮助那些需要我们的人吧!
看过的书中我最爱看这一本,它带我了许多美好的感觉,我要像他们一样——学习、生活和学会去爱护别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十月,美丽的五星红旗在风中飘扬,令人热血沸腾的国歌在人们脑海中回荡。但更让人振奋不已的是那淡淡的缕缕书香。那发黄的纸张上印着标准的中国汉字,记载着血染成的荣誉——《铁道游击队》、《红日》、《小兵张嘎》、《红岩》······都是些多么激动人心的书啊!但是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非《红岩》莫属。
江姐、许云峰、华子良、小萝卜头······这些名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没错,他们都是革命小说《红岩》中的人物。《红岩》记载的是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革命者的监狱里,敌人对共产党人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的意识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看着看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小萝卜头的悲惨遭遇让我愤愤不平,江姐忍受着非人的折磨让我悲痛欲绝……
看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痛恨,又有对共产党组织的钦佩,还有对那些无辜人民的怜悯······回家的路上,我神思恍惚,人,在街上走着,心,却在书里飘着。这是一本多么吸引人的小说啊!我不禁赞叹。都是那些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不好好读书,我怎么对得起他们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在书香中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乐趣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2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3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4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5
我从小到大读过的书,就像天空中的繁星一样多。每一本书中的故事都会让我着迷,流连忘返。
我在茫茫书海中最喜欢看的书是《昆虫百科》。他不断充实着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其中,最令我好奇的是一种黑褐色的蚂蚁,他们拥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和强大的力量。
蚂蚁经常独自外出寻找食物,有时走很远的路。从很远的地方回到蚁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小小的蚂蚁却有一套杰出的认路本领,即使浓云密布,或者地面上被破坏,它们仍旧会找到蚁巢,只不过要多走些弯路而已。这说明,蚂蚁不会迷路,就算到远方,他们仍然会回来回来。那么他的记忆有多强大啊!
蚂蚁除了记忆强,他的力量也十分大。他能举起自己重量的三十倍,而人只能举起自身重量三倍的东西。在下雨之前,你可以看到蚂蚁们集体搬家,前往高处。他们忙来忙去,一点感觉不到累。几只蚂蚁可以轻而易举的捕杀一只比他们强大的青虫。蚂蚁堪称世界上最具有破坏率地军团,这说明蚂蚁真强大!
《昆虫百科》让我知道了各种昆虫的习性。我相信这本书会令我受益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6
每个喜爱看书的人都一定有他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当然也不例外啦!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名为《魔女孙悟空》的长篇小说,我常把这本书带在身边,一有时间我就会拿出来阅读。
《魔女孙悟空》讲述主人翁孙好好,穿越时空成了古代古灵精怪的美猴王——孙悟空。孙好好让唐三藏、猪八戒以及沙和尚称她为“空空”,并展开了一段不可思议的旅程。《魔女孙悟空》的故事充满神奇、神秘又有趣的经历,让我爱不释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它的内容很搞笑,且非常精彩,而且引人深思,尤其是书中一段描述好好如何以道理解决问题而不以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情节,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遇到问题时不应该以暴力来解决问题,而应该以道理来全服对方。
我庆幸有这本书与我作伴,它教导我如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同时间也丰富了我的知识。我以后要以孙好好为榜样,对任何困难都不感到惧怕。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7
我看了《我要好好长大》这本书,看后他使我印象非常深刻。
书中的谷子是一个住在山村里的小男孩,他的家里非常贫穷,他的妈妈又得了风湿病,天天要吃中药。谷子一家全靠老实的爸爸养家糊口。可是,一次无情的大火又烧掉了这个原本就很贫穷的家,谷子的脸也因此毁了容,给这个家雪上加霜。尽管亲戚朋友和邻居都送来了很多家具和食物,可是还是没能使这个家变回原来的样子。谷子和他妈妈欠下的药费和破旧的家压得让一家人喘不过气来。谷子曾经为自己的脸哭过,为同学们无情的嘲笑难过过,甚至还为一贫如洗的家感到没有生活下去的勇气。可是,谷子很坚强,他必须要鼓足勇气继续走这条坑坑洼洼的人生之路,他要扛起这个家,要努力学习,不让爸爸妈妈失望,不让他们为自己担忧。后来,谷子的老师和朋友们总是帮助谷子,为他们一家排忧解难,让谷子一家非常感动,谷子又恢复到了从前,不再愁眉苦脸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谷子遇到了“花大叔”,他是一个花店的老板,他非常喜欢谷子,就收他为徒,教他了许多种花的方法,又给谷子许多花种子,让他自己种。花大叔不仅给了谷子许多种子,也总是帮他们一家。不久,谷子就爱上养花,他养了许多花,堆满了整个院子。于是,谷子就和朋友们一起去花卉市场买花,很快就赚了许多钱。谷子用买花的钱给爸爸妈妈买了围巾和手套,又用剩下的钱一点一点的还清谷子欠下的医药费。后来,谷子在花卉市场认识了一位叫做乔乔的女孩,和她成为了好朋友。虽然乔乔腿残疾,谷子脸上又有疤,可是她们的心态都很乐观,一直好好地生活下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他们这种乐观的心态,我们也要勇敢。书中的谷子虽然家中贫寒,脸上有疤,可是他却没有放弃生的希望,而是坚持下去,努力生活下去。谷子的生活虽苦,但他的心中却充满了甜蜜和幸福,我们也应该学习他这种乐观的心态。现在,我们都过着一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过得非常幸福美满。可杨谷子的家境贫寒,他就必须担负起许多责任,要学会我们都不会做的东西,年龄虽然一样,可是谷子的生活却比我们要辛苦许多。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很幸福的,每一餐都非常丰盛,可是我们却还要挑肥拣瘦。这个不要吃,那个也不要吃。谷子家几乎天天喝粥,只有过年过节时才可以吃上肉,连一个鸡蛋每次都要推来让去……所以,我们要节约粮食,不浪费。
读完了这本书,我就知道了:我们应该向谷子学习,学习他的坚持和乐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8
书,是闪耀知识的一道光,是握着幸福的一双手。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但是,我们不要把读书当做一种任务来完成,要真正喜欢上才行,这样才能把自己投入到里面去,读得入境,就更能吸收书里的知识,体会作者的情感。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可是,你若问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本,那还要非《三国演义》莫属。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治中生乱,乱归于治”,这似乎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规律。汉末皇室衰微,诸侯争战,生灵涂炭,这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但也就是这样的乱世,才造就了许多英雄: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关羽、周瑜等。他们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战争的背景里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使《三国演义》成为一部令人称赞的英雄史诗。
三国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三国时期的政治,风云变幻,跌宕起伏;三国时期的军事,金戈铁马,气势壮阔;三国时期的经济,变革重大,承前启后;三国时期的外交,纵横捭阖,奇峰迭出;三国时期的人物,英雄辈出,业绩显著。
《三国演义》把刘备作为中心人物加以描写,把他作为崇拜对象加以褒扬,把他作为一位封建时代仁君的理想人物形象来描述。书中写刘备不肯抛弃随军转移的数十万樊城百姓,是“吾宁死,不为不义不仁之事”。无论在他的政治品质还是道德品质方面都是如此。而曹操则被描写为刘备的对立人物,曹操残杀相救与他的吕伯奢一家八口,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成功刻画出了他诡异多变、心狠手辣的性格。孙权虽然是刘备的敌手,但更多的是作为刘备对抗曹操的联合力量。
除了曹操、刘备的形象外,《三国演义》还选取了诸葛亮和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加以重点刻画。诸葛亮是智慧和贤臣的化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博望坡一战,就指挥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赤壁之战前后作者有意安排年轻有为的周瑜与诸葛亮展开智斗。周瑜才华横溢、精明干练,但嫉贤妒能、气量狭小。诸葛亮则高瞻远瞩、机警睿智,他几次巧妙地利用各种关系避开了周瑜三番五次的陷害,又顾全了协力抗曹的大局,最终取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诸葛亮后期的主要对手是曹魏方面的司马懿。司马懿虽老奸巨猾,但还是略逊诸葛亮一筹。“空城计”和《出师表》便是明证。关羽则是义勇的化身,在刘备兵败投奔袁绍之时,关羽孤身一人为保护两位嫂嫂,不得已投降曹操,但和曹操约法三章:一为保节操,降汉不降曹;二为保两位嫂嫂;三为保忠义、誓言,一旦知道刘皇叔下落,立即投奔。后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脱离曹操。在他眼里,投降是可以变通的,但他对汉朝之忠、对刘备之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反映了民众赞赏锄强扶弱、与人排忧解难的江湖义气。而张飞是《三国演义》中十分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他豹头环眼,脾气直爽,性情粗鲁莽撞,嫉恶如仇。他痛打索取贿赂的督邮,见到倨傲无礼的董卓,一时性情大作便欲杀之。曹操想借刘备之手杀吕布,他就去吕布处大叫:“曹操道你是无义之人,叫我哥哥杀你。”他心直口快,内心真诚、火热,他的品性也为世人所称道。
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常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19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的话发人深省。书好比一剂良方,人读了书再愚笨的人读了书也会豁然开朗。一个人若不读书,那便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你们爱读书吗?有爱读的书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着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十万个为什么》。
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身体很瘦弱,经常生病,一个月常常会病几次,吃药打针都不管用。我就经常想:我的身体怎么这么差呢?怎样改变现状呢?。一次我和妈妈到新华书店去买书,看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想既然是十万个为什么,那一定可以找到答案吧。我怀着好奇心,拿起书翻看,一下就被这许多有趣的“为什么”给吸引住了。如“木材为什么能做衣服”,“棉花为什么能做炸药”……这些知识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其中有一篇“为什么长跑可以增强体质?”我十分感兴趣。书中说:经常坚持长跑能调节人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增强体质。但是要坚持,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想看书中说的是否是真的,我决定用实践来证明这个观点。
每天早上,妈妈陪我到滨江公园去练习长跑。开头几天,我只跑了一圈就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累得满头大汗,几乎连饭也吃不下。几个星期以后,我发现跑几圈下来,我不喘也不觉得累了,体质也慢慢增强了,上课也有精神了。于是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一天傍晚,吃过晚饭,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有一个朋友看见我们玩地很带劲,他飞快地吃完饭,放下碗筷就和我们一起蹦蹦跳跳,刚玩了一会,他就捂着肚子喊疼。我告诉他吃完饭后不能剧烈运动,像跑步、蹦跳等对肠胃非常不好。大家都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很有知识。
《十万个为什么》是知识的迷宫,它蕴藏了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挖掘、发现。让我们一起遨游在书的海洋里,让书丰富我们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1
一本好书,一杯香茗,可谓人生一大乐事。
——题记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黄帝与蚩尤的对决,终是以蚩尤的失败告终,当黄帝正准备坐享其成时,另一个隐患,却悄然来临,那刑天为了炎帝,为了故土,哪里会轻易放过他?可他又哪里是黄帝的对手,最终还不是落了个“身首异处”?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2
泱泱大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在声声不息的文化长河中,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和他弟子的《论语》穿越时空,一直将和谐、宽容、仁慈、孝顺、友爱、学习的声音传递到现在,传递到未来。 孔子是一位充满智慧、循循善诱的思想家、教育家。他是一位闪耀着人性光辉的古代先贤。他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不正是他虚怀入谷、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精神写照吗?他活到老,学到老,还处处拜能者为师,这与我们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终身学习理念不谋而合,他的“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贻”的先进教学方法不值得我们借鉴吗?新时代的教师,要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想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死守书本,不更新自己的知识行吗?长此以往,你只能成为夜郎。我们应该以孔子为榜样,拜能者为师,不收到下问。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接触的人很多,而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他们都可以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你看,我们身边的许多平凡人,他们有的是书法好手,有的是绘画巧匠,有的是象棋大师,有的是球场精英……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人身上汲取点滴之长。
在当今世界风云变幻、战乱不断、挑战多多的 年代,和平、和谐更是人们所向往的境界。一个国家无论大小、贫富,都应互相尊重、取长补短才能和谐,才能创造美好的一切。对每人而言,真正的和谐应该是人人互助,团结友爱,身心健康,尽可能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论语》对现代人所谓和谐的启发。
《论语》还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脚踏实地做人、认认真真地学习、诚实守信地交友、孝顺的对待家人。这样会使我们变得更加自信、完美。
这就是《论语》,是智慧、是真谛也是心灵良药。在微微灯光下,读着论语,虽说是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那份道德财富却让我喝了一碗温暖的心灵鸡汤。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3
今天是一个雨天,我去上九五学堂,刚到教室,教室里空无一人,小杨老师走到了班级温柔地对我说:“彬祺,你来啦!”说着她拿了一袋东西,说:“祝你新年快乐!”我也开心地说:“小杨老师新年快乐!”“千万千万不要告诉同学,因为只有你有这么一份新年礼物哦!”小杨老师悄悄地对我说。
同学们都来了,我偷偷地看了一下这份神秘地礼物,心想:“天哪!这么好的书也留给我,小杨老师对我也太好了吧!”
上半节课上完了,我没有和李禹峥出去玩,我要先看一看这本书,我马上把那本书轻轻地拿了出来了。
下课了,我马上跑出教室,到了电梯我迫不及待地告诉爸爸:“今天我收到了一份新年礼物。”“是什么礼物呢?”爸爸疑惑地问。“这您就不知道了,我收到的可是独一无二的哦!”我笑眯眯地说。
到了家里,我不看电视了,我要专专心心地看这本珍贵的书,爸爸出去办事了,哈哈!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看完这本书了。
结果我看得走火入魔,都忘记吃饭了。我一整个下午都在看这三本书,特别是第一本书讲的是在一个小镇里,有一位警察,他很善良,可是有一天,他警车的轮子被钉子给扎破了,有两个调皮的小男孩路过这儿帮助了他,警察说:“谢谢你们这两个小鬼,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准备让你们坐着我的警车去兜风。”两个小男孩坐上了警车,他们在路上看见了金黄色的田地,像喇叭一样的喇叭花,还有雪白雪白的百合花。
第一本书看完了,让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在金黄色的田地里,又看见了美丽的百合花……
看完了书,也就到了晚上了,我一定一定要好好地感谢九五小杨老师,给我了那么好看的一本书,等妈妈回来了,我一定要把那三本书的内容仔仔细细得一个字一个字讲给妈妈听,而且还要把最好笑的故事情节也告诉妈妈。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4
《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狼王梦》、《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等。
《第七条猎狗》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太短,被卖了;第二条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长得笨头笨脑,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糊里糊涂的踩上了铁夹子。
3年前,别人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小狗长大了。召盘巴给他起名叫赤利。
有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捕猎。这时,他们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瞄准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可是打偏了,子弹打在它的头颈里,召盘巴赶紧躲在树下,呼唤赤利前来,可是赤利此时正在对付一条毒蛇,无法理会主人。结果,召盘巴误以为赤利帮他是因为它贪生怕死,很是失望。
回到家,召盘巴打算杀了这只忘恩负义的狗,幸好他的小孙子念及旧情放了赤利……
猎狗赤利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使主人曾经想杀了它。它对主人的忠诚使我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5
我看过许多的书,也有许多喜爱的书,当然,印象最深刻的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来我对这本书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这一段,更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惊奇的是,五岁的玛蒂尔达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比如《躲进洞内》、《简·爱》、《吉姆》、《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等。可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还有最恶毒的校长。不过,聪明的玛蒂尔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书中学习并思考得来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恶毒的校长把阿曼达·思里普的长辫子当掷链球一样扔出去,还让博格特罗特把一整块比他还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玛蒂尔达用眼睛推翻了装有蝾螈的水杯,还用眼睛把粉笔举起来,并在黑板上写字,吓坏了校长。我想这或许就是专注的力量吧。现实中我们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会产生出非同凡响的力量。知识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不退缩,冷静地用智慧解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这本书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6
走进我的房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书架了。上面的书五花八门,有《安徒生童话》、有《笑猫日记》、有《故事作文》、有《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在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的困难,我们只有克服了这重重困难,才会成功!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讲了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力,听力,继而又丧失了语言能力。虽然她重病缠身,但是,在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帮助下,海伦凯勒用顽强的毅力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她付出了比别人多几百倍的汗水,终于能够与常人交流,沟通了。之后,她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文字,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聋人。
在这本书中,海伦凯勒设想,如果有三天光明,她第一天要看她那些只能用双手辨识长相的朋友与家人,看看大自然;第二天要去了解历史,了解艺术,感受人类的精神世界如何构成;第三天她要了解社会,了解平凡的充满喜怒哀乐的生活,这同样也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与寂寞中的人无法想象的世界。
三天,就是对于我们来说,普普通通的三天,但是,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来说是十分珍贵的。啊!回头看看,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难道不应该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之后才后悔。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生命,珍惜时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7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关于音乐天才——莫扎特,书上说莫扎特小时候对什么都感兴趣,而且是过目不忘,四岁时就能弹出一首完整的练习曲,刚满五岁的时候,就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其实,我也在学钢琴,我是从四岁半开始学起的,已经学了整整三年了,今年还通过了五级考试,并考了两个良好。说实话,其实我不喜欢弹钢琴,因为弹钢琴太苦,太累,还占用了我很多玩的时间。一有空妈妈就说:“楚楚,快去弹琴。”真是烦死了。我也想过放弃,可妈妈不同意,她对我说:“宝贝钢琴你不要放弃,只要你学会了弹钢琴,以后你学其它乐器就都难不倒你了,再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钢琴,认真学钢琴,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8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29
古人对读书的好处颇有研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近代的人也十分重视读书,比如毛泽东曾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外国人对书有自己的看法,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闲来无事,目光扫视着书柜,《苦儿流浪记》映入我的眼帘。它是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是埃克多?马洛为他的女儿露西而写,是他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小说。趁着闲暇时间,我又翻阅起这本书。
小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天性善良,与妈妈相依为命。一天,养父巴伯兰把他卖给了一位神秘的流浪艺人,一路靠卖艺杂耍谋生。他的流浪生涯十分坎坷,却苦乐交织。流浪艺人遭冤入狱,可雷米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愉快的游艇生活;在风雪之夜,动物和流浪艺人相继离世,他却被一位花农所救,结识了一些伙伴;他与马西亚一同流浪,寻亲情急而误入假生父之手,却得到有关真实身世的线索。他与马西亚苦苦寻找,终于找到雷米的生母——那位贵妇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篇小说情节曲折离奇,跌宕起伏,蕴含了许多为人处世之道。它一直伴我成长,激励着我。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人被困难吓倒,想逃避,甚至会哭鼻子;而有人则勇敢地面对,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而我在面对困难时,想到雷米就信心大增:雷米不怕困难,始终积极面对,毫不逃避地克服困难,战胜了那么多困难。与他相比,我眼前的这些算什么?难道我连这一点小麻烦都摆不平吗?想到这,我便鼓起勇气,与困难作斗争,最终战胜困难。《苦儿流浪记》使我面对困难时的必胜法宝,是我的杀手锏。因为它,我拥有了勇气,变得坚强,无所畏惧。这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是《苦儿流浪记》告诉我的,也是雷米告诉我的。雷米有健康的体魄和坚毅的人生品格,他的爱心、孝心、坚强、勇敢、有毅力、懂得感恩、对朋友真诚等优秀品质影响着我,也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此,《苦儿流浪记》是我最为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00字篇30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周锐的《哼哈二将》。
三年级暑假,学校的书单上高年级的推荐书目是《周锐校园绿色幽默》系列,我当时几乎看都没看就拉着妈妈去书店一股脑儿全都买回来了。书买回家,随手拿起了一本《方果子当手语达人》翻了起来,没想到刚看了第一篇《密探来了》,就被周锐的风趣幽默所吸引了,在这之后,我又读了好多周锐的书,这本短篇小说《哼哈二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中,搞笑的故事不计其数。鸡毛鸭正直、善良,他在河的上游洗澡,结果把河水染上了鸡毛味和鸭臊气。正巧,河边有家冷饮店,这家店正是用河水做酸梅汤的。顾客们竟喜欢上了这种“怪味酸梅汤”,可鸡毛鸭知道事情真相后,却死活不肯再洗澡了,于是老板就在河里养了50只鸡和50只鸭,结果顾客喝了酸梅汤后上吐下泻,市长知道了以后,立即查封了这家冷饮店。
周锐的作品都很幽默,这让他的小说从我读过的千百本书中脱颖而出,让他的《哼哈二将》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分享于2023-05-23 11: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