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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狸流浪记29篇 word A4格式

阿狸流浪记700字

阿狸流浪记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七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29篇关于阿狸流浪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

——致甜甜同学的一封信

甜甜同学:

你好!看见你的这封信,第一感觉就是“我找到一个伙伴,一个敢让我说出心里话的伙伴”!这些话不能说给爸爸妈妈,因为他们听不懂,而你一定能读懂……

我想要去流浪,不是逃避.而是期待;我想要去流浪,不是幻想,而是追求。

着一身破旧的牛仔服,骑一匹瘦弱的马,怀抱一把旧吉它。没有方向,没有目标,有的

只是一种浪子情怀,一种别样的个性,一种淡淡的叛逆。

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发达的社会中生活着孤僻的新人类,竞争、挑战、精英无休止的响在你的耳边,只要分数,不要友情,只要名次,不要真诚……我想要去流浪,让不愉快的往事随风而去.在与自然的对话中,做回真实的自己。

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君不见,考前几日,无论往日如何谈笑风生,看淡一切,此时都在埋头苦读,磨那杆不快也光的“老枪”。考后的排名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这份酸楚是无法言表的。我想要去流浪,不必担心成功与失败,寻找一份难得的欢乐。

我想去撒哈拉。让漫漫黄沙隔绝城市的喧嚣,看看那远离现代都市的古老文明,登上神秘的金字塔,守护这片无垠的空旷。倾听一段古老的传说,让心潮再次澎湃。

我想去亚马逊。让片片雨林遮住烦恼与忧愁,去体味那份原始的宁静,看看美丽而又可怕的食人鱼。曾经梦中追寻的一切如今都可以一一实现。

我想登上珠峰。呼吸8848米高空的空气,触摸千年不化的积雪。

在流浪人的词典里,没有寂寞,没有孤独。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可以躺在沙摊上看旭日东升、夕阳西下,可以在漆黑的旷野里狂奔。不必压抑自己的感情。对着苍穹发泄自己的一切,那种快意是无法表达的。自然——永远是你最忠实的朋友。

在流浪人眼里,天永远是蓝的,海永远是绿的,草永远是青的。

我想要去流浪,没有太多的理由,只是一种心情。

甜甜同学,你能和我一道去吗?盼望你的回音。

一个关心你的同学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2

塞林格去了。

无数人在问,未来的日子,麦田里,谁来守望……

如今需要守望的,不只是孩子们悬崖边的麦田。在社会的夹缝间,在被挤压的焦虑的心灵里,在情感无法依托的成人的世界里,人们也日渐在不安和挣扎间选择隐忍还是放荡。请告诉我,谁来守望这些成年的人?

不要《蜗居》不要《阿凡达》,我渴望如《一一》和《麦田》的一本书(不是电影),给我们些启迪,在这越来越变形的社会里,心灵该如何守望……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3

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想要流浪,背上梦想,装一麻袋阳光,趁月亮正在梳妆,开始我的流浪。我的脚步不断敲醒,小溪沉睡的面庞,花开时的呢喃,唤醒了春天的翅膀,我兴奋地狂奔,寻找属于我的never is land,稚嫩的脚印在草地上踩出流浪。

别劝我去告别幻想,虽然我一天天成长,岁月可以改变我的摸样,改变不了我心底的狂想,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想要流浪。带上一本好书,揣上笔杆子,伴着清脆的鸟鸣,开始我的流浪。我心中溢着的,是活力和希望。我的脚步声打断了花的叹息,微风中,流水声飘荡,稻穗洒下金黄的发丝,垂钓着温柔,蒲公英和我,随风流浪。

当皱纹爬上我沧桑的面庞,当脆弱的身体不在允许我去闯荡,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还要去流浪。零落的墙壁,破碎的木门,挡不住我的狂想,带上我的回忆,带上我的生命,残缺的摇椅中,我开始流浪。阳光,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我杂乱无章的思绪,敲碎了阳光,我将它们拥入怀中,双眼慢慢闭上,心中幻想着来世的流浪。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4

有人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是啊,每个人都有千千万万个明日,可是,一眨眼,它就变成了昨天,变成了回忆。就像一句古话:“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回头。”每人每天拥有的都是86400秒,有的人有所收获;有的人到老仍一事无成。珍惜时间的人,时间会对你微笑,愧对时间的人,时间会带给你烦恼。

近几天,我拜读了《时光老人与流浪汉》。时光老人遇到了一位在路边痛哭流涕的流浪汉,原来他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了光阴,落得现在这个下场。于是时光老人把他变回了小孩。可流浪汉重蹈覆辙,最后,依然一事无成。这个故事流传千年,它像一面警钟,时时刻刻提醒我们把握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多少名人视时间为珍宝。苏秦读书悬梁,锥刺股。觉得白天时间短,不够好好学习,而家中又买不起灯油。于是,他就在寒冬的夜晚,借晶莹透亮的雪花反射的微弱的光,目不转睛的盯着书中的内容,刻苦学习。从此,每一个下雪天,门口都会出现苏秦读书的身影……

古人珍惜时间的例子举不胜举。他们是这么珍惜每一秒的时间,我们岂有浪费之道理呢?而我们的同学中有些人却整天无所事事,把大好时光在不知不觉中被浪费掉了。这是要不得的,因为人生短暂,一个人活到70岁也只不过25550天而已,时间弹指一挥间。只有抓紧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才不会让逝去的时光也逝去灵魄,才不会像文中的流浪汉那样追悔莫及。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就珍惜时间,奋发向上!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5

尽管我声嘶力竭地喊着,尽管这声音可以惊天地、泣鬼神;尽管我用无助的眼神望着他,尽管这眼神可以感动一草一木――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他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是一粒小小的灰尘。十年前,我随着风降临到了这个居民小区上。在这个小区里,我认识了许多朋友。他们,就是我的同胞――灰尘。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灰尘们遍布在这一空地上,他们在这儿已经生活多年了。他们对我很友好――就跟亲人一样。

我向他们讲述了自己的来历:“我来自不远处的九龙江畔,是风把我吹到这里来的。”

“那儿一定很美丽吧?”一粒小灰尘问道。

“不,一点儿也不!”我看了看好奇的小灰尘,接着说,“我从没有喜欢过那儿。那儿的江水浑浊泛黄,泥沙沉积,江畔的垃圾成堆,散发着一阵阵恶臭,生活在那儿简直是一种糟蹋。还是这儿好,朋友遍地都是,热闹极了!”

从那时候起,我开始了我的新生活。我和我的朋友们在这儿幸福快乐地生活着。我们曾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曾在艳阳高照的日子里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类,曾透过朦胧的雨帘看着天,我们曾经是那样的自由……

然而,这样的生活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小区内的居民们――也就是那些人类,渐渐地注意起环境问题来,自发地打扫小区内的灰尘、垃圾,企图把我们赶走。

宁静的生活就这样被破坏了。我的朋友们一个个不可避免地被打扫起来,然后倒到很远的地方去。眼看我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

十年后的今天,我眼前的小区已非同从前了。遍布在各个角落里的灰尘们已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了。我的朋友们先后离开了这儿,可能被风吹到了另一个居民小区上,再开始新的生活,也可能在某条小路上暗自哭泣。

面对渐渐走近的清洁工,我想再怎么叫也无力回天了。和其他朋友一样,我被倒进了垃圾车。躺在垃圾车里,我望着蔚蓝的天空。

“听说,九龙江一带的环境问题已受到人类的重视,现在九龙江的水质状况已得到改善,不知我是否有幸到那儿去看看。”这是昨天一位朋友临别时对我说的一句话。我现在所希望的,就是回到那九龙江畔,寻找那种落叶归根的感觉。

流浪的灰尘不曾有一颗流浪的心。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6

流浪儿

在外流浪的流浪儿,多想要个温暖的床。

不用在如此,天为被,地为床。

远在四海的流浪儿,多想回到美丽故乡。

不用再如此,横遭打,竖遇骂。

身后的几千里,是他走出来的。

身后的十几年,是他留下来的。

孤身流浪,他独自一人,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是什么,让他小小的肩膀,扛起了,如此重的担子?

风雨,使他饱尝甜苦。

雪霜,使他历尽冷暖.

小时的幻想,早已不在。

不相信神话,只知现实。

可心里,始终有一首歌,深深地埋藏: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的的地方,当我受伤的时候,我会想到它。”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7

有一个女孩,她长相平平,成绩也平平,在她身上几乎找不道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可能正因为如此,她喜欢平平常常。

天不如人愿,小学时她成绩很差劲。老师不止一次批评过她尤其是当全班的面时,她很伤心。她是一个极要面子的人,为了她的面子她努力学习,终于有所成就。老师不在批评她,相反还表扬她。她感到欣慰。

可是她逐渐在改变。

以前她总爱和家人晚上到热闹的地方去。可过了一阵,她爱自己晚上到热闹的地方去,又一阵,她爱自己到安静的地方去,现在,她爱自己做在没人的地方看着天空发呆,脑子一片空白,只觉的一丝孤独和寂寞。

尤其是最近,她换了班。几乎没有什么朋友,这无疑加了几分孤单。

白天她装做很开心。

晚上对着天空发呆,想着白天的事,她觉得那不是自己,心中有莫名伤感,之后她告诉自己,明天让大家看到快乐的自己。

她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流浪女孩。当然知道的人很少。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8

今年暑假我再次拜读了张乐平爷爷的《三毛流浪记》,让我深有感触。他用通熟易懂的文字,塑造了一个鲜活的生活在旧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无情地鞭挞了旧社会人间的冷酷、残忍、欺诈和不平;颂扬了在极度凄苦无依困境中,依然意志坚强、乐观、善良、机敏、幽默的“三毛精神”。

书中的三毛为了生计,他卖过报纸、拉过黄包车、擦过皮鞋、卖过艺……可是他吃尽了千辛万苦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他虽然没有钱,但还是能够把拾到的钱包还给失主;他虽然自己也饿着肚子,却把食物让给了饥饿的兄妹俩;他虽然很弱小,却不顾个人安危救出了落水的小男孩;他虽然饥寒交迫,却也不愿意与小偷团伙同流合污,毅然拒绝来路不正的钱。他的善良勇敢、乐于助人、自强不息深深的感动了我。

还记得我刚从跆拳道普通班转到精英班学习时,心里还不免有点小骄傲和小自豪。但好景不长,随着训练内容的深入、训练任务的加大和身体对抗的增强,我一度对自己丧失了信心,并萌发了退意,而且对父母有了很大的报怨。这时,爸爸苦口婆心劝诫我:“你不是很喜欢三毛吗?你想想三毛在那么坚苦的环境下,都能保持勇敢、坚强、乐观,而你呢?”我听了以后,内心久久无法平静,是啊,父母给我创造了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而我却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把玩乐当成一种享受。相较于三毛的精神,我是多么的不应该。

再想想我的现在,以自我为中心,动不动使小性子,稍微碰到点小挫折,就灰心丧气,不知道迎难而上,相较于三毛的善良勇敢、乐观坚强,我是多么的自惭形秽!

有比较,才有认识。通过读了《三毛流浪记》之后,我不仅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更认识到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让“三毛精神”伴随着我的成长,指引我人生的方向。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9

有一天,小蜗牛出门去散步。突然,天被黑云遮住,小蜗牛急忙缩进自己圆溜溜地壳里躲了起来。过了不久,下雨了。“啪,啪!”小蜗牛的壳不停的在响。它害怕极了,它想:“唉,我还是冲进家里去吧。”刚说完,小蜗牛就往家里跑,可到了家,它看见房子已经倒塌了,非常伤心,慢慢地哭了起来,满身长着刺的小刺猬看见了,同情地说:“小蜗牛,你到我家去住吧。”小蜗牛说:“好吧。”就这样,小蜗牛就到刺猬住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不知怎么的,小蜗牛被刺了一下,不停地在动,一下子滚到地上去了。小蜗牛才醒过来,垂头丧气地走了。

到了火山附近,小蜗牛找到了个巨大的山洞,准备在山洞里安居乐业。只听一声巨大的声音,小蜗牛出门一看,惊讶地说:“火山爆发了!”那些动物听了,忙往山下跑,小蜗牛走得太慢,大家都不管它,只有一只热心的动物,那就是乌龟,乌龟虽然走得慢,但比小蜗牛的速度快得多,乌龟使劲往前跑。终于到了一个地方,回头一看,是悬崖,它们的身体直发抖,因为前面有悬崖,身后是岩浆,小蜗牛说:“我们只有死路一条了!”这时,乌龟急中生智,发现悬崖下有河水,就跳了下去,小蜗牛闭上双眼,只听刷地一声,和乌龟一起掉不里了,小蜗牛已晕倒了,乌龟想趁这个机会把蜗牛送进医院,鳄鱼悄悄地靠进它们,一下扑过去,乌龟沉到水里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蜗牛醒了,发现有只鳄鱼在看自己,它忙往岸边游,鳄鱼看见小蜗牛在动,就扑过去,但没抓住,就灰溜溜地走了。

游到了岸边,医生给它治好了病,小蜗牛修了一座房子,买了家具,从此,小蜗牛过着快乐和幸福的生活。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0

最近,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部名著,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打动了。

一个孤儿意外的知道了自己现在生活的父母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狠心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个耍杂戏的老板。他们四处流浪挣钱。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那个耍杂戏的老板被冻死了。他独自去过那流浪的生活。他遇到了一个好心人,将他收养了。可是没过多久,那个好心人因为欠债,最后被抓入了牢中。他的妻儿都托付给了亲戚,只有孤儿雷米没有居所。他又再次去流浪了。他在流浪的过程中碰到了马西亚。他和雷米成了患难与共的好伙伴。他们就这样天天一起生活一起挣钱。终有一天马西亚帮雷米找回了雷米的亲生父母.还揭穿了他舅舅的阴谋。

我读了《苦儿流浪记》之后,被雷米那勇敢、坚强、乐观的精神所深深的感动了,让我体会到了流浪生活中的艰辛与挫折,使我深刻地理解了“悲惨”这一个词语。要告诫我们自己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现在的生活已经算幸福的了,比起雷米小时候流浪时,挣不到很多钱,还要买吃的,他们的一日三餐几乎是没有,只是有一块面包均分,根本填不饱肚子。但是,我们现在,一日三餐是多么幸福啊!有些孩子根本不会什么叫珍惜,经常把饭掉在桌子上,又有挑食的坏习惯,爱吃的就吃,不爱吃的就算妈妈夹给他也不要。我真想对他们说:你们现在有好吃的,好穿的,已经算是幸福了,有的在山区的人民,他们是多么希望一日三餐都可以温饱啊!面对现在的幸福生活优越的学习条件,我们应该加倍珍惜,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把自己塑造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将来报效祖国回报父母。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1

夜幕降临,天预发漆黑,我拖着两条血肉模糊的双腿在一条小路上艰难的爬着,向着前方的草地前进着。那里有几个小孩没吃完的面包扔在那儿。饥肠辘辘的我正准备叼起那块面包,几个小孩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拿着几块石头向我砸来。坚硬的石块砸在我身上,头上,还有那血肉模糊的双腿上钻心地疼痛向我袭来。我蜷缩在那里,任那些讨厌的孩子往我身上扔石头,尽管那样很痛。

疼痛的感觉消失了?我吃力的抬起头,是一个女孩;但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她的样子就昏了过去。

醒来后,我在一个洁白的屋子里,原本血肉模糊的双腿已经被打上了人类口中的‘石膏’。那个在我昏过去以前的见到的女孩正在门口和一个人说着什么。

那个女孩推开门,走进来,把我抱起来,一起坐进了一辆绿色外壳的汽车里(出租车),在车上,女孩用手抚摸着我,很温柔的对我说着话;很快的,车停了,那个开车的的人类说:车坏了,可能去不了了。女孩对那人一笑,说:没关系的。又付了钱,抱着我,在夜市的大路上走着。

雨,不知什么时候下了起来,我在女孩的怀里朦胧的睁开眼。女孩脱下外套罩在我身上,不让雨淋到我身上;女孩害怕我呼吸不畅,还特地的把我的头露出来好呼吸,不被闷着。那一刻,心好暖。

我在女孩家住了两个多月了,我的两条腿也好了,女孩每天都带着我去她们家的后花园去玩耍,每天也都和我说悄悄话。每天都告诉我她好疼我好疼我。我很喜欢这个女孩准确说是‘感恩’。

【后记】:结局就是‘点儿’(狗狗的名字)一直陪着女孩,直到女孩死去的那天。原来,在女孩救‘点儿’之前就已经患上了癌症。女孩为了感谢那些帮助过她的人,也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生命。这——全是因为感恩。我们都该有一颗感恩的心。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2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天下着小雨,在一的不起眼的地方,有一只棕色的猫,浑身湿漉漉的,缩成一团儿,还直打哆嗦。他是昨天刚他的主人用鞭子给赶出来的,他在那儿工作了十几年了,但而今,他老了,再也捉不住老鼠了,狠心的主人开始嫌弃他,每天动不动就找他出气,用鞭子抽他,又打又踢。而且主人还在宠物店又买了一只既年轻又漂亮的猫,他在家鲜红的地位已无,主人最终还是喜新厌旧,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将他赶出了家门。

就这样,这只老猫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哦,忘了告诉你们,他叫力力。力力已经3天没吃饭了,饿得已走不动了,他蹲在垃圾箱旁,希望有人能把剩菜剩饭倒进去。

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人从这儿经过,有的人看见力力都捂住鼻子说好臭,有的人甚至还用脚踢力力,或许有时会有几个好心人经过,轻轻的说声:“可怜的猫。”就走了。

一天,力力来到一个富人的门前,看着他们正在吃晚饭,就呆呆地坐在窗前看着他们。富人看见他,忙大叫:“啊,好脏的猫啊!他怎么能在这儿,太丢我的脸了。”说完,-

他赶紧拿着扫把,边赶边打:“着该死的猫,快走,不然打死你!”“喵!”力力见势不妙,赶紧从窗台跳下来,拔腿就跑,但还是被打了几下。

力力还是在街上走啊走,他走到一的破屋前,见门开着就走了进去,他看见一个醉老汉在喝酒,他看起来很不友好,力力悄悄地走了进去。“砰”的一声,他不小心碰倒了一个酒瓶那老汉见有只猫闯进来,嘴角一弯,说:“我正愁没下酒菜呢。”他眼疾手快,一把把力力捉住了,二话没说,拿起刀……

紧接着是一声“喵”声……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3

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很多书但一本名叫《苦儿流浪记》的书让我颇有感触。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雷米,他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养母的呵护下过着贫穷却宁静的生活。有一天,凶恶的养父回来了,并把他卖给了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雷米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谋生。新主人蒙冤入狱后,雷米遇到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流浪艺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艺人,把他领走了,他们又开始了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除了卡比之外,耍杂团的动物全部惨遭狼食。无奈之下,主人只得带着雷米去巴黎,但主人却在路上不幸冻死。雷米被一家花农收养。后来,花农因一次天灾,被送进了监狱,花农的孩子被送到了叔叔,姑姑家,雷米只好带着卡比重新卖艺,途中遇到了曾经在巴黎认识的意大利小孩——马西亚,于是,他们一起卖艺。当雷米知道自己身世后,寻亲情急,误入有黑社会嫌疑的假生父手中。最后,他在马西亚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他的生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最终,雷米和花农的女儿结了婚。

从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一个热爱学习,孝顺父母,勇敢,善良,天真的好孩子——雷米,忠诚的小狗卡比,从不打孩子的流浪艺人,凶恶的伽罗福,好心的贵妇人,有爱心的花农,虽然是哑巴但天真可爱,善解人意的丽丝……

读了这篇故事,我十分敬佩雷米,因为他不惧苦难,和马西亚俩人独自用流浪卖艺来赚钱。我也很讨厌雷米的养父巴伯兰,他一心想用雷米来换钱,之后因雷米的父母迟迟未来换钱,便卖给了流浪艺人,他太狠心太贪财了。我也很讨厌伽罗福,用大人和训骂逼迫二十个孩子去卖艺给他赚钱。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花农一家和米里根夫人,花农一家待人很好,在雷米生病时照顾他陪伴他,听他唱歌,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家人;而米里根夫人也把雷米看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无比关照他!

这就是《苦儿流浪记》,他让我深有感触,那么这个暑假你看了些什么呢?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

一只老猫大腹便便的走向一个破旧的纸箱,不久,里面传来了几声小猫叫,从此,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在我满月之前,妈妈也会给我喂奶,但每天大部分时间我都会和哥哥姐姐偎依在一起,挤在这个破纸箱里,这个冬天就这样过去了……

春天来了,妈妈把我和哥哥姐姐赶出了家门,我的流浪生涯就这样开始了。我从小路绕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钻进了草丛,把这里当作了家。到了晚上,我的肚子已经咕咕叫了,我不得不出来觅食,在不远处,一个老婆婆正在吃馍,我看了口水都流下来了,天生胆大的我两三步跑道老婆婆的面前,盯着她手里的馍,“喵喵”的叫着,老婆婆明白了我的意思,给我掰了几块馍,我扑上去,大口吃起来,以后,老婆婆经常来给我喂吃的,就这样,春天也过去了……

夏天就不好过了,常常不是酷暑难耐就是大雨倾盆,这使我弄的狼狈不堪。可不,今天天又打开了闪,看来今晚又不好过了,这时一个小姑娘走了过来,抱起了我,我想这下有好日子过了!到了她家,她的妈妈帮我洗了澡,放到了阳台,哈!里面还有两只猫呢!这使我胆大了起来,这时,我闻到一股很香的味道,我两三步冲到食碗前面,毫不客气吃了起来,吃饱便找了个地方睡下……

一个新的开始……(原创)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5

带着爱沉默……

走在沿江的路上,夕阳挥散着最后的余热,太阳象个蛋黄,发着光。我用手遮住它,企图把它挡在后面。手指弯曲,在空气中,虚无……

闭上眼,把脸藏在手心里,呼吸……

突然想要流浪,破碎的家庭,成就我复杂的心情,我想流浪。走在异乡的小路上,呼吸着贫困而清新的空气。想在高山上,看太阳东升西落,看飞鸟划过天空,不留痕迹。想在山谷里,看勤劳朴实的人们,为生活而劳苦。不想窜梭在城市,听铜板叮当的响,空气里都弥漫着金钱的腐臭……看太多人麻木的脸,渐渐狰狞。

忽然累了,风吹来,是凉的,刺骨的感觉,却清醒着。不是向往墨脱的贫瘠而是向往,从蚂蝗区到山崩,从死亡边缘逃生的快感,或许不经历死亡,就不知道什么叫活着。或许现在的我就是行尸走肉吧!天空泛起淡淡的阴霾,空气里面飘来阵阵清香,我听见拉萨,墨脱对我的召唤,墨脱,莲花圣地,纯洁的花,养育着勤劳的人们。山谷里,僻静的村庄,与世隔绝。轻轻的召唤,灵魂出窍……

我想去流浪,背着吉他在底下通道里面乞讨,沿路的人,或鄙弃,或施舍,或怜悯。我自得,唱自己喜欢的歌,天马行空的想象。为自己的路,唱歌……

我想去流浪,穿破烂的衣服,走别人不走的路。

我想去流浪,自在的生活,不劳苦……

我想去流浪,害怕没有钱生活,我奢望奢侈的生活,我要有落地窗,在城市最中心的房子,我要居高临下的看这个城市,我要在糜烂的城市里面,独霸一方。

我要衣柜里面全是名牌,我要在西餐厅吃最贵的早点,我要一切奢侈的生活品。

所以我不能去流浪,虽然我很想,可是事实总是违背人们的愿望。当天空飘起雨丝,提醒我幻想终将覆灭………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6

今天下午,我正在很悠闲地看书,突然我家的狗叫了一声,把我吓得半死,于是我便走过去骂了它两声,它便乖了。

我家有两条狗,因为我爸爸和我都非常喜欢小动物。要知道,我看见街上的猫也会很想去养它,它太可怜了。

我走出房门一看,我奶奶在院子里拿着一根很长很长的竹竿,好像在戳什么东西,怀着好奇心的我便走到院子里问发生了什么事,奶奶说:“有一只野猫在角落里搭了窝,还养出了小猫,把花盆也给打碎了。”我心想:天那,看来那只猫对我们有感情了,因为我们一直喂它。

这时,有几只小猫“瞄瞄”地叫了,这声音是软弱无力的,想必也大概好久没吃饭了吧!

奶奶在那里戳了好久,那只猫始终不肯离开,看着猫这么坚定的样子,我对奶奶说:“不要去戳它类,它会走的。”“哦唷,这么多蚊子,怪不得有这么多的蚊子。”一边说还在一边继续戳,我看着心痛了,此时我想:好可怜啊,谁这么狠心抛弃了它们,那个人还有没有做人的道理,动物也是一个生命,难道就丝毫没有怜悯之心吗?

我看不下去了,便回到房间里来了,写下了这篇文章,我呼吁那些养动物的朋友们,在养动物之前,想想有没有能力去抚养它,会待它好吗?能给它吃吗?不要养到一半,就抛弃它们,他们也会流泪!难道世上真的没有容纳那些被抛弃的动物的位置吗?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7

盖人生在世,有先贫又富,先富后贫,此乃天理循环,终而复始者也。

—题记

我是德云社的相声演员,我叫孟鹤堂,旁边这是我的塔档,叫周九良…

我的名字是雅俗共赏中的“雅”,正在读初二,今年是成为德云女孩的第二年。

在小升初的暑假,我无意间点开了《相声有新人》这档节目,从此便在德云长路上一发不可拾。

每天,听着龄龙的快板开启新的一天,伴着堂良的相声辞别旧的过去。那个暑假,每天16张的四科试卷和八篇阅读,看似人间炼狱,深不可测。但,有了德云社,这一切,似乎都变得云淡风轻。

在英语补习班,和八十六人竞争,进入了前三,进了精英班,科学也通过自己的努力进了奥科班……

似乎一切都如此平凡顺利。

开学后,进入了新的学校,新的环境,也因为开朗,很快和同学打成了一片,因为暑假的努力和耕云,换回了收获:“第一次考试班级第四,段二十七。”后来几次也保持在段前三十。

我逐渐有些飘飘然,回家也不再一如既往的刷题。

可成绩不会骗人,我的成绩逐渐下降。老师家长也劝了好几次,可我并没有听进去。直到我的成绩阵掉到段六十,我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开始追赶,可好像怎么也赶不上。

老师也不像以前那般照顾,同学也不像以住般友好。每天放学那时回家,都颓废至极,生活恍呼灰白。直到,我在一次偶然中又听到了堂良这么一句话:“人生,难免有高有低,楚王虽雄难逃乌江自刎,汉王虽弱却有万里江山。白发不第,才疏学浅,少年登科,有先贫后富,有先富后贫,蛟龙未遇,潜身鱼虾之间;君子失明拱手小人之下,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长,人不得时利运不通,盖人生在世,富贵不移,贪贱不欺,此乃天理循环,终而复始者也。“

我听这句太多次,已经背了下来,但哪一次都不像如此般触动我内心那柔软的地方。我沉思了太久,久到我也不知道多久。

一个寒假,我涅槃回归,拿回了属子自己的一切,甚至,更多!

终于我也看到了花团锦簇,我也知道了彩灯佳话,曾经梦见的百万人马,终是回归。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8

周一晚上,妈妈说要带我去游泳,我一听到“游泳”二字就高兴的一崩三尺高。

我和妈妈向婆婆家的方向走去,在走到停车场时,我看到两条流浪狗,一条是棕色的小狗,另一条是白色未成年的狗,她们看上去都好可爱哦,我慢慢的靠近它们,那条小白狗向前走了一步,在不停的对着我摇着尾巴,看上去对我很友好的样子,我刚想用手上前去抚摸它们,但是却被妈妈制止住了,妈妈说:“这些小狗都是流浪狗,身上都有细菌的,不要摸它们。”我只好乖乖的听妈妈的话,不在去用手去摸它们。

瞧,它们的眼神,它们多么想跟我们回家啊,我不得不跟妈妈说:“妈妈,要不我们收留它们吧!”“不行,不行,家里已经有一条狗了,你想让它们俩打架啊!”我有些小失望,我又问妈妈:“妈妈,我可以加两块肉来给它们吗?”妈妈很爽快的答应了。

我“咚咚咚”的跑上楼加了两块较大的肉到楼下,妈妈给它们一人一块肉,它们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吃完了后,它们在不停的舔着嘴边上的毛,不停的对着我和妈妈摇尾巴,好像在说:“谢谢你们的盛情款待。”

妈妈说快走吧,马上游泳的人就越来越多了,还要排队,我们先走吧!

在临走之前,我对小狗说:“明天我还会来看你们的,等我哦!”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9

小麻雀觉得爸爸妈妈太凶了,下了决心要离家出走。它看过书上有一些人离家出走时,在外面都有很大的收获,所以它也想过过流浪的生活."等我回家时会变得更成熟,妈妈也不会再骂我了吧?"小麻雀自言自语地说。

一个花好月圆的夜里,小麻雀背起大包小包,悄悄地爬出了家门。一只正在散步的小虫子看到了这一幕,笑了起来,对它说:“你这是离家出走还是搬家啊?”它想了想,也对,于是又回去放下一些。粗心的它碰掉了一只碗,发出“哐啷”一声巨响,吓得它赶紧趴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出。一个迷迷糊糊的声音说:“小麻雀,快睡觉啦。”小麻雀扯了扯喉咙说:“知道了”。

当它再次拿好了东西时就豪不犹豫的出发了。不久,它来到一个小河边,看见有搭好的帐篷,就钻到里面睡觉。第二天早上它从帐篷爬出来,开始了流浪的生活。它飞呀飞,来到了一个从没有到过的地方,在这儿,一条绸缎似的瀑布从千米之外飞泻直下,打在石头上,贱起十多米高的水珠,在阳光照耀下,放出闪闪光彩,岸边是幽幽的森林,这儿有几百年的大榕树,有很多美丽的野花,小麻雀看得眼花撩乱的,心里惬意及了。

正在这时,一只老鹰闪电般的冲向小麻雀,吓得它转身拼命逃跑,眼看它就要送了命,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一只信天翁飞来赶跑了老鹰,把小麻雀救了。

过了好久,它才回过神来,然后继续向前飞,飞呀飞呀,突然被什么打中了头,晕了过去,当它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大笼子里,黑呼呼的没有一点光。它害怕的大喊:“这是哪 啊?我在哪呢?有人没有?”喊了半天,它终于明白自己是被人类抓住了,只听到外面有人说,“这些是送到花鸟市场的,那些就送到菜市,还有些送酒楼去”于是小麻雀被送到花鸟市场去了。晚上,它偷偷打开了笼门,兴奋的说:“哼,我有万能钥匙,还怕这小小的笼子不成?”它把其他的笼子都打开,让它的同拌们都得到自由。一只老麻雀感激地说:“谢谢你,但是我们还有很多朋友在菜市里,等待它们的命运是很悲惨的啊,你可不可以去救救它们?”小麻雀爽快的答应到:“当然可以,我们都是朋友啊,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走呢”“我们一起去吧!”

它们找啊找啊,快天亮的时候才看见菜市场,小麻雀已经经疲力劲了,竟然从空中落了下来,掉到一只猫的地盘上,猫看见了直流口水,它朝小麻雀张开血盆大口,露出锋力的牙齿,突然飞来了一群麻雀,小猫吓得屁滚尿流的跑了,哈哈。

天已经大亮,小麻雀和同伴们飞到店门前,它们已经想好了计策,开始行动了,一大群麻雀停在窗口上,店主看见了,高兴得马上去抓,麻雀们在店里到处飞,小麻雀趁机打开了笼子,呼啦啦的一片,麻雀们都飞了出来,有些麻雀觉得不解气,飞去啄店主的头,吓得那人抱着头狼狈的逃了。

小麻雀和它的同伴们又回到了森林,过起自由只在的生活来。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20

我喜欢蓝色的天空,自由漂浮的白云,奔驰的骏马,无拘无束的奔跑,所以,我注定要一生游荡。

我喜欢天空的蓝色,白云的漂浮,骏马的奔驰,奔跑,没有目标和方向,所以,或许,我注定一生感伤。

我喜欢说不出颜色的黄昏,平静,安宁,又似燃烧着希望,又似埋葬着光芒,颜色无时不可再变化,或绚烂,或惨淡,爱上黄昏,或许注定我要一生变迁。我喜欢那独钓寒江的孤舟,夜宿池边树的小鸟,生于南山的秋菊,长于空谷的幽兰,所以,或许我要注定一生孤独。

我喜欢天空飞翔的小鸟,喜欢受海浪拍打的岸礁,喜欢那未知的远方,也喜欢一只狗的流浪,或许我注定一生流落。

我想要流浪,想到远方,海子说“远方,究竟是多远的地方。”远方,无论多远,我都向往。

我的内心的海浪,如一条蓝色的丝带,牵着我的心,飘向远方,湛蓝色的海水在歌唱,生生不息地歌唱。告别远方的故乡,心中又唱起那首歌,那首《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1

我很伤感的躺在天台上,这片我曾流浪的地方。

身旁放着几瓶啤酒,我细细的观赏着它们,然后将它们猛的喝完。我犹如风一样流浪在属于我的日子中,许多时候我告诉自己不要流泪,不要伤怀。

每一个夜晚我都在学校的天台上度过,望着下面那些闪烁的灯光开始流泪,每一盏灯光的后面都有一个温暖的家,每一个温暖的家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

我只能笑着看着它们,久久地,静静地,然后猛地喝下一口啤酒。抬头仰望星空,静静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流星划落。

我的未来,我的人生,它们太遥远,我只有一口一口的喝着啤酒,喝得我的眼中有点点泪花。

然后我猛地将酒瓶砸在地上,酒瓶没烂,在地上翻滚。

我静静的盯着地上翻滚的酒瓶,等到它们平静了,我便从地上跃起,望着楼下的万家灯火问自己:我的生活还有意义吗,我的啤酒还有意义吗,我的文字还有意义吗?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2

——题记

流浪,一个人,孤独寂寞,像一片云朵居无定所,漂泊不定,但它的无拘无束,放浪形骸深深吸引了我,浪迹天涯的梦幻再也不能从我心中抹去……

穿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套一件深灰色的休闲装,踏一大破旧的大头皮鞋,再背上生活仅剩予我的一点行囊,就开始流浪。流浪,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漫步秦古道,白马啸西风,“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马致远游子思乡情浓;“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殊痴恋情深:回雁峰上,“落霞与孤鹜齐飞”,望尽夕阳;洞庭湖畔,“秋水共长天一色”,追逐云和月;天山绝顶,来攫洁白雪莲,珠穆朗玛峰尖,眺望无尽粉妆玉砌折射晶莹阳光的美丽的冰川……

流浪!每到一处,感觉好像自己漂泊在海角天涯,静静地坐在那儿,任何人都找不到我,我也看不到任何人,任思绪放飞,冥冥中的孤独。我不是歌手,也没有情人。便没有了“流浪歌手与他的情人”几多潇洒,但别的一律不用考虑,一个人,只想永远如此,不愿离开,别的哪儿也不去。当然,这对于一个一生流浪的人来说只是一时的幻想。流浪!我必须再背上行囊,踏歌前行,直到下一个地方。

流浪啊,没有目的,没有结果,流浪的人生只为寻找那个萦绕心头十余载的梦幻,只为空灵中无言的决定而挥撒执着热泪,不要以为流浪残酷,不要以为流浪可耻,我会昂起倔强的头,面对人们鄙疑的目光。

流浪,解脱心灵,贴近自然,我不会后悔,因为至少我会在别离一处美景的时候到来之前尽情享受每一天,实际上也就是享受生活。

流浪的人生,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纵使沧海桑田,我愿把孤独永为你守候。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3

从前,有两只猫,一只叫小贝,是儿子;另一只叫阿秀,是妈妈。

小贝出生不久,爸爸就因病去世了。从此,小贝和妈妈便没有了生活来源,妈妈不得不带着年幼的小贝四处漂泊、到处流浪。

它们母子一直不停的往前走,小贝感到又累又饿,它就对妈妈说了,可是它们一点吃的东西都没了,妈妈非常着急,忽然看到远方有个橘子树。妈妈飞快的爬到树上把橘子摘了下来,它对小贝说:“我们什么都吃的都没了,只有几件衣裳,你要是饿了就吃几个果子,等到了城里,妈妈打工挣钱,咱们就有吃的了。

小贝很懂事,就吃了几个果子,母子俩儿就继续前行。这一天,它们俩来到一座木桥边,桥下水流湍急。小贝往下一看,就心发慌、头发晕,虽然桥很宽,它仍然不敢过桥。妈妈就让小贝拿着包袱,骑在自己的背上,把小贝一步步驮过了河。

灿烂的阳光继续照耀这对母子的流浪之行,它们就来到了平原上,高兴地在这里跳起了舞。直到天黑,二人就地点燃起一堆篝火,在篝火边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天一亮,它们又出发了。它们走过草地,穿过树林,终于到了城里,但它们不敢进城,因为它们怕城里人取笑它,只好在一个树底下过夜。夜深了,万籁俱寂。小贝的眼前突然出现了很多虫子的身影,它吓的钻进了妈妈的怀里。

天亮了,妈妈把小贝放在一个山洞里,自己到城里去打工,是把一座大楼的地板擦一遍。

妈妈擦的腿都麻了,腰也酸了,但还是坚持把地擦完了。到了下午,妈妈高兴地接过三个香喷喷的大寿桃,飞快地跑回家。小贝见妈妈回来了,赶紧跑过去迎接妈妈。晚上,它俩一个吃了一个大寿桃,睡了……

第二天,小贝自己在家,感觉很无聊,就打开包袱拿出自己玩的球,在门口玩。一不小心,它把球踢飞了,正好飞到了四只坏猫的脚下。四只坏猫恼羞成怒,对着小贝打了起来。这时,妈妈正好来了,看见小猫正在被大猫欺负,气得火冒三丈,抄起一根木棍把四只大猫打跑了。阿秀整了整头发,拣回球,把小贝紧紧搂在了怀里……

眨眼间一年过去了,母子俩过着贫穷但又温馨快乐的生活。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小贝依偎在妈妈的怀里,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暗处,欺负小贝的四只大猫却举箭窥视着妈妈。突然他们放箭了,十米、八米、六米、三米……,“噢”,只听一声惨叫,妈妈应声倒下。小贝顿时惊呆了,恍惚中,他看到妈妈的魂魄正离他而去,他不顾一切拼命追赶。不知追了多远,来到了一个独木桥边,一向胆小懦弱的小贝,为了救回妈妈,表现出了出人预料的勇气,毅然冲上了摇摇晃晃的独木桥,紧追妈妈的魂魄不放……

来到了大海边,它没有办法追了,它顿时心灰意冷,大哭了起来。就在这时,远方出现了一个彩虹,落到大海里,小贝毫不犹豫的跳了进去,上帝的眼睛一直看着小贝。

小贝一直追到了地狱。马面突然过来把小贝锁上,要去烧妈妈,小贝顿时绝望了,它冲出铁索,去打马面。马面把小贝打了回来,它又打马面,又被打了回来,就这样,不一会,小贝已经遍体鳞伤了,可小贝又站起来打马面……上帝感动了,一颗悲伤的泪珠流了下来,他决定放母子俩回去。小贝高兴的和母亲的魂魄飞到了尸体旁,魂魄落在了妈妈的身上,妈妈活了,为小贝擦了擦眼泪,母子俩抱在了一起。

又一个春天到了,母子俩又开始了这年的流浪之行,但此时的小贝已经不是那个胆小的猫了,它成为了一个勇敢、勇于战胜困难的“猫”。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4

这几天,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被主人公的精神深深打动了。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叫“雷米”的小男孩,从小是个孤儿,他跟着师傅“维泰利斯”到处卖艺为生。可是没过多久,师傅和一起卖艺的小伙伴相继都去世了,只剩下自己和一条叫“卡比”的小狗。他们一起相依为命,四处流浪,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自己亲生父母,结束了凄惨的流浪生活。

我被主人公的那种不怕苦,不怕累,坚持到底的精神深深折服。尤其是主人公那种不管遇到什么样的苦难,从来没有放弃过,没有半句怨言,通过自己不断努力,终于赚到了钱,并且找到了自己的亲人精神,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的自己。

我们都是新一代的孩子,生活在优越的条件下,一日三餐都吃饱吃好,还有自己的玩具和零食。和“雷米”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可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还能找到“雷米”精神吗?我不断地在责问自己。所以我必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定信心,通过自己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学习成绩,提高自身素质,是自己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5

我们家门口经常有位不速之客来玩耍,你们知道它是谁吗?它就是流浪猫“灰灰”。

“灰灰”这个名字是我给它起的,因为它的毛色是灰色的。有一天,“灰灰”来到我们家门口,一瘸一拐的走着,然后站在我们家门口“喵喵喵”的叫着。仿佛在说:“救救我吧”。据邻居所描述,前几天“灰灰”正在马路边睡觉时,突然一辆计程车冲过来,辛亏“灰灰”反应快,躲了过去。但“灰灰”的腿被撞瘸了。

听到这儿,我不禁起了怜悯之心,每天我都会定时给“灰灰”喂食。我担心“灰灰”会因为伤重死去,但爸爸告诉我猫有九条命。在我的精心照料下,不久“灰灰”的腿康复了,它比以前胖多了,一双晶莹温和的眼睛看着我。一对像三角形积木般的耳朵一动一动。冬天来了,我只好让灰灰住进了我们家,我们每天早晨起来时,“灰灰”还沉浸在自己的梦乡里。所以,爸爸叫“灰灰”大懒猫,“灰灰”起床的时间是每天的九点半。每当我放学回家时灰灰总会喵喵的叫几声,仿佛在说你回来啦。然后在我身上蹭几下,我想,哈哈!猫也有寂寞的时候啊!

有一天灰灰朝着家门“喵喵……”的叫着,我想它可能要出去,于是我打开门放“灰灰”走了,从这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灰灰”,我静静的等待着,也不知“灰灰”现在生活的怎么样,期盼“灰灰”回来。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6

假期间,我读了很多本书,唯独《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主人公雷米的可怜身世和曲折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怜的雷米六个月大时,就被他可恶的叔叔抱走,丢弃到大街上,后来被巴伯兰夫妇收养。雷米八岁那年被养父租给了马戏团班主维泰利斯。维泰利斯很疼爱雷米,教给他知识和本领,但是很不幸的是维泰利斯死后,雷米又过上了继续流浪的生活。他和小伙伴马西亚靠着从马戏团学到的本领表演,养活自己,在流浪的时候他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期间还差点被他叔叔设计认错了亲生父母。原来他的叔叔是想独吞雷米名下的财产,心肠歹毒。最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历尽艰辛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密里甘夫人,并且获得了一大笔财产,和他的家人一起幸福地生活。

我很喜欢雷米,喜欢他善良、乐观的性格,喜欢他不怕困难、爱学习的精神,我要向他学习,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勇于面对、积极思考、应对挑战,最后取得成功!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7

去年四川汶川大地震的时候,网上的一段视频报道深深感动了我。

街上的一个红十字会的捐款处,来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乞丐他穿着破旧的衣服、背着个破包、脚有点残疾、一瘸一拐地走到捐款箱前投入了五元钱工作人员感动了、向他深深地鞠了个躬。到了傍晚,这位老大爷又一瘸一拐地来到了捐款箱前、掏出一张崭新的100元。工作人员说:“老大爷,您已捐过了、可以不用再捐了。”老大爷说:“这是我用所有的硬币到银行换来的、我要捐给地震灾区比我更需要帮助的人。”说完他双手拿着这崭新的100元郑重地投入捐款箱。工作人员再一次被感动了,要他留下名字,他笑笑地摆了摆手,一瘸一拐地走开了。

望着他远去的高大的背影、我的眼睛湿润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流浪的人有着一颗火热的心。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8

历史是一幅画,时间是画纸。历史是无数的浪花,时间是一条河流。历史是绚丽的花朵,时间是一座大花园。历史是繁星,时间是蓝色的天幕。历史沉睡了,但时间还醒着;人类迷茫了,但时间清醒着;社会庸俗了,但时间却没有;你我厌烦了,但时间很细腻;时间改变了历史,时间改变了人类,时间改变了社会,时间更改变了你我!从远古的历史中,从人类的卤莽,从工具的匮乏,从国家的不统一,到现在文明的社会,到现在的发达技术,到现在的中国兴旺。

时间就是最大的功臣,时间是每个人都有的东西但也是每个人都没有的东西,更是每个人最容易失去的东西,时间是属于每一个人的,但也是潺潺溪流,一去不复返的。每个人曾都拥有过时间,但大家却没有好好的去珍惜它,让它与我们的无知一起漂走。

就如书中的“流浪汉”,他小时从未好好的珍惜过时间,从未好好的学习过,到大了依然只知道玩,并把他的家产都给败光了,导致了他一贫如洗。这里的“流浪汉”正如小学那不懂事的我,不知道时间的美好,时常,时间就从我的指甲缝里溜走而我全然不知。小学里,放学早,作业一般,而我应此就对自己很松懈,写作业时三心二意,一边写作业,一边看电视或者吃东西。一丁点的风吹草动,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力,我的心思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比如说:我现在要写语文作业,明明半个小时就可以写完的,而我却要1个小时或者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它。这个“流浪汉”用尽他的时间后,他恳求时间老人再给他一次机会,于是时间老人又给了他一次机会,但他依然死不悔改,依然游手好闲,不好好学习,浪费时间,空玩了一辈子,到头来一事无成。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时间是多么得可贵,而有些人却一而在,再而三的不珍惜时间,让机会流失。赫胥黎说过:“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都是二十四个小时;时间也是最偏私,给任何人都不是二十四个小时。”是呀,我们没个人每天都用有24个小时,平等的时间,效益却不是平等的。有的人充分的利用了这24小时,从中收获很大。而有的人则是匆匆来也,匆匆走也,什么也没有收获。两手空空。巴尔扎特就在临死前,还要争分夺秒。1850年的秋天,巴尔扎特问医生还能活多长时间,半年?不。六个星期?不。最后巴尔扎特自己说:“至少六天,我还能把提纲写写、还可以把已出版的10卷校订。”医生让他写遗嘱,可他却把医生的忠告抛在脑后,仍日以继夜的工作,直到他与世长辞。

他为了他的写作,在临死前仍然争分夺秒。而我们现在,拥有的东西很多,抓住时间的机会也不少。比如:在你等人的时候,你可以拿出一本书出来看;当你等车的时候,你可以背背英语单词,或课文;在你做在车上的时候,你可以欣赏车窗外的景色;在你临睡觉的时候你可以看一则短文或小故事……如果你每天都节省20分钟的时间来,那你一个月就节省了10个小时,那你一年就节省了120个小时也就等于5天。但你如果浪费了,就会是失去了一大笔财富。

现在我们的社会是丰衣足食的,并且还很美好。

每天我们从睡梦中醒来,坐着公车,匆匆忙忙的赶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经过一天的劳累,我们再一次的等待着公车,等它,把我们载回我们的安乐窝。在等公车的时间里,时常会等好长时间,在这个时间段里,我们会感觉时间就象风烛残年的老爷爷。但是如果你再这个时候捧上一本书,那你就会感觉时间象在进行200米接力赛一样跑得飞快。

你们知道吗?司马迁写《史记》花了20多年;李时珍写《本草纲目》花了近30年;哥白尼写《论天体的运动》花了30年;达尔文写《物种起源》花了22年;歌德写《浮士德》竟花了60年;马克思写《资本论》花了40年。可见著名人物的成就是用时间换来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用我们的时间来创作出荣耀来呢?是不是更应该珍惜时间呢?

现在我们的.社会是富裕了,但是如果你失去了时间,那你就会跟不上社会的脚步,你还是会很贫穷。所以,请大家珍惜时间,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后悔!

阿狸流浪记700字篇149

将车子一旋从他的身后挨上来,在他肩上啪地一拍。长脖一个激灵吓了一跳,一回头见是我,高兴地说:“赵雄我正找你呢。”

我问他找我干什么?是不是找我替他打架,是不是有人欺负他了。

我说这句话说得长脖有点感伤,我们俩这两年已经疏于交往了,这句话让长脖又想起了我们小时候的友谊。长脖说不,不是打架,都这么大了哪里还打架?

我说:“那是你想我了?”

长脖摘下眼镜擦了擦,说:“是,是吧。”

我说:“好呀,没忘老朋友。”但我心里不信,他肯定有事,否则他怎么会有时间来找我?我打量着长脖,见她人长高了,脖子也更长了,因此个子也跟我差不多高了,只是他要比我细许多,像一根芦苇。我说:“长脖你说实话,你找我有什么事?”

长脖神秘兮兮地把我往路边拉,正如我的判断,长脖真是有事来找我而且还是这样一件挺不一般的事。

流浪作文

我是一只无恶不作的老鼠,由于人类的灭鼠行动,我现在正在流浪之中。

我在无边无际的沙漠走了两天两夜,终于来到一片有人居住的地方——但我不能进去,否则小命就会完蛋!

我匆匆地在一片小湖里喝了点水,继续走上流浪之路。

又是两天两夜,我没有找到一丁点食物,无奈之下,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了一家农户的储藏室,哇!里面竟然有一串串美味的香肠!我抱着一根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啊!竟然有老鼠!”储藏室的门被打开了,女主人站在门口大声叫到,一只猫紧随其后地扑了过来。我利用逃生术跑了出来,把猫甩掉了——可香肠也甩掉了。

短暂的午餐结束了,我又开始流浪,途中遇见了一只瞎了眼和我同病相怜的老鼠白白。他告诉我,由于现在人类加强了对环境的保护,我们的日子越过越艰难了,没有食物,没有休息,没有……

前面是一片开阔的草丛,我们决定休息一下,只见前面有一块肉,白白忍不住饥饿,一下子窜了上去。“等等!”我大声阻止他,“这里是人类的居民区,说不定里面有鼠药!”我跑过去,用已经进化过的鼻子嗅了嗅,“st强力鼠药!毒性很强,我叔叔就是被这药给毒死的!千万别吃啊!”说到这里,一丝悲伤被勾了起来,我回想起叔叔,那只英俊的老鼠……

我开始后悔当初我们老鼠为什么做这么多的坏事,要是……多行不义必自毙,看来死亡离我们也不远了!

阿狸流浪记

古人对读书的好处颇有研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近代的人也十分重视读书,比如毛泽东曾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外国人对书有自己的看法,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闲来无事,目光扫视着书柜,《苦儿流浪记》映入我的眼帘。它是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是埃克多?马洛为他的女儿露西而写,是他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小说。趁着闲暇时间,我又翻阅起这本书。

小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天性善良,与妈妈相依为命。一天,养父巴伯兰把他卖给了一位神秘的流浪艺人,一路靠卖艺杂耍谋生。他的流浪生涯十分坎坷,却苦乐交织。流浪艺人遭冤入狱,可雷米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愉快的游艇生活;在风雪之夜,动物和流浪艺人相继离世,他却被一位花农所救,结识了一些伙伴;他与马西亚一同流浪,寻亲情急而误入假生父之手,却得到有关真实身世的线索。他与马西亚苦苦寻找,终于找到雷米的生母——那位贵妇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篇小说情节曲折离奇,跌宕起伏,蕴含了许多为人处世之道。它一直伴我成长,激励着我。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人被困难吓倒,想逃避,甚至会哭鼻子;而有人则勇敢地面对,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而我在面对困难时,想到雷米就信心大增:雷米不怕困难,始终积极面对,毫不逃避地克服困难,战胜了那么多困难。与他相比,我眼前的这些算什么?难道我连这一点小麻烦都摆不平吗?想到这,我便鼓起勇气,与困难作斗争,最终战胜困难。《苦儿流浪记》使我面对困难时的必胜法宝,是我的杀手锏。因为它,我拥有了勇气,变得坚强,无所畏惧。这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是《苦儿流浪记》告诉我的,也是雷米告诉我的。雷米有健康的体魄和坚毅的人生品格,他的爱心、孝心、坚强、勇敢、有毅力、懂得感恩、对朋友真诚等优秀品质影响着我,也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此,《苦儿流浪记》是我最为喜爱的一本书。

流浪作文

长脖说:“不是地牢,是女生的家里,是她的卧室。”

我吓了一跳,说:“打住,这更不行,这事我干不了,那比地牢还危险,要是让这女生的老爸发现了,他得用菜刀劈了我!”

长脖说:“没有人劈你,那女生会选她家里没有人的时候。”

我狐疑地盯着长脖看,看他是不是在耍我,我不相信这世界上会有这样的好事,一个男生(而且是陌生的)会被一个女生要求与她在一起关在她的卧室,还没有第三者在场,关整整一天,然后他还将得到一笔数额不小的报酬,我这人虽然一向以大胆妄为和喜欢想入非非着称,但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盯着长脖,长脖在我的目光下有些发毛,小时候长脖就怕我,那时候我们虽然是好朋友,但他要是惹我不高兴了我也会修理他长脖畏缩起来,说:“你别这样盯着我,我说的是真的,我没有跟你闹着玩。”

我从长脖的脸上看出来他确实不是在耍我,但这反而让我更加疑惑,我说:“长脖,你说实话,这女生不是个精神病吧?”

长脖赶紧说:“不,不是,她怎么会是精神病?她精神正常得很,比你我都正常。”

我说:“那就是她脑残。”

长脖说:“不脑残。”

我说:“智障。”

长脖说:“更不智障。相反她非常聪明,是优等生,学习很好,在年级都是挂号前五呢!”

我说:“这就怪了,她不神经病不脑残不智障,那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哇?”

长脖说:“她是突发奇想。这是个绝顶聪明的女孩,绝顶聪明得没法说,就是因为她太聪明了,脑子聪明得没处用,所以她经常突发奇想。唉,这是个让人受不了的女孩。”

我说:“看来你跟这个女孩很熟悉啊。”

长脖说:“他就是我们班的,就坐在我的前一桌。”

我说:“我还是有疑问,她是你的同学,又跟你是前后桌,那这么好的事你为什么不去干,却来找我?看来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长脖说:“她一开始还真是找的我,是我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才想起来推荐你的。其实我也很想去可这事我做不了呀,我哪里有胆子跟女生在一个屋子里关上一整天呀!”

然后长脖就对我讲了事情的原委,这是个原本跟长脖很要好的女生,有一天她突发奇想要做一个游戏,什么游戏呢?就是她想与长脖在她自己的卧室里关上一天,在这一天里他们与外界隔绝,她要体验一下这其中的感觉。长脖当即被这想法吓了一跳,马上拒绝了。“我我我我我不行,”长脖说,“我可干不了这事,我我我做不了这样的游戏,这太刺激了,我我我我受不了,你这想法太惊世骇俗了,要我说你还是赶紧打消了这念头吧,这可不是多么好玩的游游游游游戏。”第一篇未完待续……

流浪作文

我想化作一朵流浪的云,在天空中欣赏地下的一切美景。

如今,我已被成堆的数学题压得抬不起头来。在我先前的数学竞赛的机会面前,在妈妈的劝说之下,选择了这条数学之路。

我站在窗前,仿佛听到了几首美妙的英文歌和一篇搞笑的英文故事——我突然嚷着用笔记本电脑读英语。一只鸟飞过天空,于是妈妈的声音又回荡了起来——先做数学再搞英语,头晕脑账时再搞,一题也想不出来!时间你自己把握,反正不能超过十点半!我曾试图反抗,但一张薄而厚的卷子却使我无法反抗。

我想化作一朵流浪的云,再也不会有妈妈的斥责和唠叨,我可以自由地寻找我的快乐。

我开始做梦,梦中没有嗅觉,我曾把鲜花当作废物弃之不理,而匆匆赶路,我穿过重重漆黑的人群来到梦的尽头。

梦的尽头是一本英文书和一本厚厚的词典。它孤寂地躺在书架上自译,那是我喜欢的英语,可是,只有我在鼓掌。

做数学作业时,我曾悄悄拿出一张A4的草搞纸,画上了一个正在快乐地读英语、唱英文歌的小男孩,以示纪念不为竞赛而烦恼的日子,可当我刚上一趟厕所,妈妈已经把它撕了个粉碎,原来,我连悼念的权力也没有!

我想化作一朵流浪的云,在自由的天空里,没有竞赛,没有数学题英语单词更没有成长的烦恼。

“发什么呆呀!看,你才做几题呀?还想不想读英语呀!”“哦,哦……”看!这又是数学的烦恼。唉!我想化作一朵流浪的云,无父无母,却自由自在,虽流浪着,却快乐安逸。

阿狸流浪记

威廉·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放弃他。”他用自己的经验告诉我们,珍惜时间格外的重要。在你沉浸在睡梦中,你的同学在争分夺秒[注: 一分一秒也不放过。形容充分利用时间。]地学习;在你看着动画片哈哈大笑时,你的同学中陶醉于书的内容中……但是不是让你要一天到晚学习、学习、再学习呢?其实不然,我们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我们应该玩,应该锻炼,更应该学习!学会合理安排时间,把握时间,是《时光老人与流浪汉》一文给我的启发。

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流浪汉玩玻璃球、纸牌,打麻将,到晚年家产败光了,他懊悔不已。时光老人见他可怜,让流浪汉恢复了青春,谁知流浪汉却不知悔改,仍是按老样子生活。时光老人生气极了,从此,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

读完文章后,我掩卷沉思、浮想联翩[注: 浮想:飘浮不定的想象;联翩:鸟飞的样子,比喻连续不断。指许许多多的想象不断涌现出来。]……

那是一个星期天,我还有一篇作文没有写完,但是我表现得若无其事[注: 象没有那回事一样。形容遇事沉着镇定或不把事情放在心上。]。爸爸妈妈问我:“孩子,你的作业做完了吗?”我正在看着电视,心里想:“哎,怎么老提作业啊!时间不是还多的是不是吗?这么紧张干什么呢?”于是我回答:“急什么?作业快做完了,那留下的一点儿待会儿做还来得及嘛!我先看会电视吧!

爸爸妈妈听了我的话,摇头叹息,一句话也没说就上班了。

就这样,我一直玩到傍晚,把做作业的事儿早就抛到了十万八千里[注: 形容相距极远。]。爸爸妈妈下班回到家,做好了晚饭。在用餐时,妈妈问我:“女儿,作文写完了吗?”我心中一惊,说:“啊!我忘了写了!”于是我放下手中的饭碗,握着笔,慢吞吞地写起来。我就这样写着写着,一直写到深夜。当我好不容易写完时,我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而且上眼皮也开始和下眼皮打起架来……哎,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时间的宝贵和重要,但谁叫我没有好好珍惜时间呢?我就像文中的流浪汉一样,懊悔不已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注: 比喻时间十分富贵。],寸金难买寸光阴。同学们,牢记时间的宝贵,千万别让时间从你手中流逝了!

流浪七年级作文

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可以看到流浪这的身影,火车站旁,也是随处可见。大部分都是一些外地人,一口浓重的乡音,不知为何来此流浪。在这些人中,大部分的人是在一个比较热闹的地方,坐下来,拿着铁盒乞讨,这些乞丐一直受到众人的鄙视,先前,我十分瞧不起他们,但是又可怜他们。

一次,我坐火车出门,随着一声长笛,火车缓缓使出了车站,经过一段漫长的旅行之后,随后,一段凄凉的小曲随风飘来。“各位父老乡亲大家好!我自小死了爹娘,受尽了苦啊!”一句句令人同情、可怜的话语,把人们打动了,大家纷纷从兜里拿出前来,一元、两元的票子。我见此景,不由得看了看那个“苦命人”,只见他拄着双拐,上身穿了意见岁个T恤,一条西裤,穿一双布鞋,眼睛里含着几滴“伤心”的泪水,手中捏着一吧钞票,嘴里不停地诉说着。看着别人纷纷拿出前来,我不由得心动了,但我相信我自己,心想:“怎么着,有钱也不给你。”他做到我这边,眼睛盯了我一会,笑嘻嘻的说:“啊!原来是个学生啊!学生不挣钱,那就不用交了。”我的眉毛顿时拧起了起来,心想:“不用交了,凭什么交给你,给你是人情,不给是本分,睡前你的,知识不想把你揭穿罢了。”

看到这样,他灰溜溜的向前走了,继续收钱,周围的乘客都缠着我,不解的问:“他不可怜吗?”我只说了句:“我相信我自己。”

又到了一站,“命苦人”下了车,我亲眼看到他爸说怪和拿到手里,快步走到售货亭,去用那刚正到手的前去买东西去了,周围的人也都看见了,没有说什么。

由于要换车,我便在中站买了车票。以为时间尚早,便驻足于广场。忽然,我看到了一幅奇特的画面:一个人在地上爬着,衣服简直藏的不成样子,左腿从膝盖截肢,右腿也是一样,他左手包着一打报纸,脖子上挂着一个破旧的书包,沿着站外面的座椅,不停的喊着,“买报,买报”,一边喊,一边在人们的脚前爬行,有很多好心人都忍不住得可怜他,这个给他5角,那个给他1元。给他钱的人都把他当成乞丐,并没有注意到他右手臂上的报纸,他结果前,放进那个破旧的书包,把一纷纷的报纸递了上去,可是都没有去解。但是,他那拿着一份报纸的右臂一直举着,不停地说:“这是您的报纸,请拿着。”好心人不解的忘着他,知道接过那份硬塞过来的报纸,他这才向前爬去。

眼前这一切仿佛请空中的一声霹雳,在我的脑海中炸开:这个用劳动换来生命的人,把我对流浪这一向的态度改变了,我错了,我不应该瞧不起他们,他们之中有好样的,应该挑大拇指赞扬!

两个都是带着浓重的乡音,都是来外地谋生的流浪者。有人说,前者多么聪明,一节车厢,每人给他一元,就是100元,一天跑十几节,纯挣一两千元,过不了几天,就会成为一个万元户,是多么不容易。看看后者,每天在地上爬来爬去,还得不知饿多少肚子,是那么笨。

不,朋友,前者的钱是多,可他那是用自己的尊严买来的,在车上唱几个小曲,想别人讨钱,在地上给人磕头,用自己尊严换钱,他不值钱!也许你要说那趴在地上爬来爬去就不是尊严吗?对,那并不是尊严,因为他是在用自己的劳动换饭吃,他也向别人伸手要钱,可那是用他自己的辛勤的汗水挣来的,他是那样身残志坚,活得有骨气,我佩服他!

卖报的认识手心向下得--用劳动创造财富;而前者的手心是向上的--典型的乞讨者。

我看不起前者--那些“命苦人”,因为那还不到老弱病残的地步,你还有劳动力,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劳动吃饭,可你却。我真替你叹惜。

我在对“命苦人”说一句,尊严是无价的,希望你不要把它变成有价的。做一个手心向下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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