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状物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0篇关于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关于音乐天才——莫扎特,书上说莫扎特小时候对什么都感兴趣,而且是过目不忘,四岁时就能弹出一首完整的练习曲,刚满五岁的时候,就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其实,我也在学钢琴,我是从四岁半开始学起的,已经学了整整三年了,今年还通过了五级考试,并考了两个良好。说实话,其实我不喜欢弹钢琴,因为弹钢琴太苦,太累,还占用了我很多玩的时间。一有空妈妈就说:“楚楚,快去弹琴。”真是烦死了。我也想过放弃,可妈妈不同意,她对我说:“宝贝钢琴你不要放弃,只要你学会了弹钢琴,以后你学其它乐器就都难不倒你了,再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钢琴,认真学钢琴,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2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是什么?’‘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4
《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狼王梦》、《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等。
《第七条猎狗》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太短,被卖了;第二条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长得笨头笨脑,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糊里糊涂的踩上了铁夹子。
3年前,别人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小狗长大了。召盘巴给他起名叫赤利。
有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捕猎。这时,他们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瞄准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可是打偏了,子弹打在它的头颈里,召盘巴赶紧躲在树下,呼唤赤利前来,可是赤利此时正在对付一条毒蛇,无法理会主人。结果,召盘巴误以为赤利帮他是因为它贪生怕死,很是失望。
回到家,召盘巴打算杀了这只忘恩负义的狗,幸好他的小孙子念及旧情放了赤利……
猎狗赤利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使主人曾经想杀了它。它对主人的忠诚使我感动。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5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子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一个日本人写的叫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在1981年出版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大的反响。
我来告诉你,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小豆豆的女孩在一所学校学习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所学校的名字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教室跟我们不一样,我们教室是楼房,而他们的教室是一辆旧电车做成的,如果你坐在那里,简直就像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
上课的时候跟我们也不一样,我们在教室谁坐在哪个位子上,座位固定不变,他们却每天都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已喜欢的座位
我们的学校都是按照每个小时间,有顺序地上课,而他们可以从自已喜欢的那门课开始学习等等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小豆豆在学校里有趣的事情,我很羡慕小豆豆的童年生活,我相信巴学园是每个小朋友向往的学校。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
因为这本书能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如果你们看了这本书你们一定会喜欢。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6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7
我虽然算不上是学富五车,但我算得上是阅书无数了,有感人肺腑的《爱的教育》,有风趣幽默的《格列佛游记》,还有清新淡雅而又活泼明丽的《繁星·春水》。但是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是希腊作家伊索的著作——《伊索寓言》。
《伊索寓言》中是以动物,神或人为主人公的故事,这些故事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既带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又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它们篇幅短小而寓意深刻,语言不多却值得回味,给予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所有故事当中,《两只口袋》是最富有哲理的一个故事,故事说的是:普罗米修斯造人,给每个人挂上两只口袋,一只装别人的恶行,另一只装自己的,他把那只装有别人的恶行的口袋挂在前面,把另一只装着自己的挂在后面,因此人们总看见别人的恶行,自己的却瞧不见,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不应该只看到别人的缺点,也要看到自己的缺点,还应该看到别人的优点,并向别人学习,要学会扬长补短,养成“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的良好行为习惯。
其实在我们身边这样的道理依然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不骄不躁,学会低头,这样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就会事半功倍。
《伊索寓言》无论是从蕴含的人生智慧,幽默诙谐的语言,还是书中的思想精髓,都令人叹为观止。是一本众所皆知的好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8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9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到慈溪书城去买书,我翻看了《三国演义》没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妈妈看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样子,就把它买回家让我看个够。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故事改编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后来形成魏、蜀、吴这三分天下的局面,三个国家相互征战,最后晋朝统一了全国。里面的人物主要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等。我最喜欢《三国演义》中各种各样的精彩战役的故事了,有惊心动魄的赵云单骑救主,也有精彩的张飞大闹长坂桥,还有脍炙人口的三英战吕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的故事,讲的是当袁绍带领各路诸侯去讨伐董卓,在汜水关前袁绍的两员大将都被华雄斩了,大家手足无措时,关羽挺身而出,提刀上马,去迎战华雄,而当他提着华雄的头回到军中时,曹操敬他的酒还是温的呢。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你们如果有兴趣,也去看看吧!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史记》?NO.《西游记》?NO.《三国》?恭喜你答对了!没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大名鼎鼎的罗贯中先生写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欲知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他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比如乐观:赤壁大败后,曹操的三笑以及他说的一句话,至少北方还在我手里。可以看出他的乐观主义。还比如说忠义:关羽被捉后,宁死不降,还骂了孙权一通。由此可见关羽对刘备的忠心。
它不仅告诉我们一些道理,还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事。
比如做人不能太残暴。董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入京后,大肆抢夺,大臣们稍有不慎,就掉了脑袋。这激起了各路诸侯的讨伐。他被迫迁都,可是在迁都前他火烧洛阳,终被吕布所杀。
《三国演义》不仅告诉我们历史,还告诉我们道理。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xx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文豪兄弟的一本《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励志书,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的抓住了我的心。
因为是第二本书的缘故,兄弟俩的文笔似没有第一本那样稚嫩,多了几分成熟,没了兄弟俩在高中和刚入大学中的劳累和迷茫,多了兄弟俩关于生活的感悟与反思。
全书共有十个人,十件事,讲述了二十个关于勇气、成长与爱的正能量故事。送给同样有梦想的你,总有一天,你会穿越人海,发光发亮。
子文写的是“那些事教会我成长”,子豪写的是“那些人教会我爱”。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这样吧,总有那么些事和人的出现,是为了教会我们爱与成长,只是有些人交错后就转身,而有些人还会在原地等。
我记得哥哥子文在书中写道:“这是最好的年纪。你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可以勇敢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又因为年轻,即使做错事也会被原谅。所以啊,时间别花在畏惧和犹豫上,考虑清楚了就去做。”就像哥哥子文创立自己的护肤品牌,其中经历了许多苦难与磨砺,但还好有许多支持他的人和伙伴,可以让他在事业上获得成功,靠着创业养活了自己和弟弟,为父母减轻了许多压力。
弟弟子豪说:“再强大的人也会有软弱的一天,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硬汉或者铁娘子,那些都不过是遇到困难比普通人多挺了一会儿的人罢了。累了,就靠一靠,难受,就哭一哭,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相信我,见证你恋爱的,心疼你吃苦的,陪着你长大的总会有人。”弟弟子豪在创业上好像显得没有哥哥那么成功,但他在生活中自黑,会给哥哥送水果,为哥哥增添快乐,同时他也是哥哥和爸妈的避风港,是他们快乐的源泉。
书中有许多鼓舞人心的话,可以把原本不平静的心平静下来,与其说它是一本励志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娓娓道来的小故事。文豪兄弟说:“无论你现在处境如何,都请不要轻易下结论,好的请坚持,坏的请努力,你要看到别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我们的每一点付出,大多数的尝试和所有的等待都有意义,你要坚信努力的人会有好运气,肯付出就能冲出黑暗,漫漫长夜后,黎明终会到达,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彷徨又怎样,我们都一样,只要努力,就会冲出黑暗,迎来光芒。
感动我的一本书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一本好书具有永久的魅力,一代又一代的青年汲取出自己需要的源泉。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人们的筛选,成为亘古不变的经典。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伴着我成长,让我了解到坚强的重要。因此每当我遇到挫折,都会想起书中的主人公 ---- 保尔柯察金他的精神,我便重新振作起来,擦干泪,扬起脸,微笑着面对困难。
著作中保尔是个倔强好斗,却平凡而伟大。他打过工,参加过红军,还担任过共青团委书记,他总是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革命的浪潮中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考验,保受着残疾和失明的巨大痛苦,虽然曾经动摇过,但是他的.精神战胜了肉体。纵使再也不能冲锋作战,但是在病床上的他仍然坚持用笔来作战。
记得有一章节中,保尔带着伤和战友一起铲雪,穿着单薄的衣服,拖着疲惫的身躯,鞋破了但仍然坚持在岗位上,直到实在忍受不住伤痛,倒下去后,才休息了一会儿,伤口刚愈合却又上了战场。
他久经战场,是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在敌人的严刑拷打面前他不坚强在枪林弹雨的战争上,他勇往直前,他表现了一个革命战士刚铁般的意志!
从保尔身上我们学到到的不只是他钢铁般的性格,更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残废后毫不灰心,努力工作,可是命运再次给他开了玩笑,在残疾的现状下,他又失明了。但是他去没有放弃坚持着自己的初衷。我们应当从中汲取勇气和力量,增强信心和斗志。重新走上成功之路,成为生活的强者!
让我感动的一本书
前几个星期,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故事的两个主人公,分别是阿炯、迪克。阿炯非常可怜,从小就失去了妈妈,后来眼睛瞎了,继母欺负他,父亲打骂他;迪克生下来就是一只奇丑无比的狗,被力瓢老爹遗弃了,成了一只野狗,后来被阿炯收养了。故事主要讲安炯收养了迪克,可是他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利,迪克就把茶馆的收音机弄坏了,阿炯的父亲便把他反绑在房柱子上。后来,迪克把他救了出来,并和他一起去找阿炯的妈妈。他们穿过了死林,克服了许多困难,一位好心人把他们送到了豆腐营,用乞讨来维持生计,后来他终于找到了阿妈,却不能叫她妈妈,非常难受。宋叔叔还把迪克换成了乖巧的小白狮狗,阿炯实在受不了了就带着迪克逃走了,一起又去流浪了。
我觉得的阿炯和迪克真可怜,却能生存下去,他们真坚强啊!我还能从阿炯身上发现了一种美好的品质:聪明、勇敢,能穿越死林,能用脚步告诉迪克前方有危险;而迪克更是,忠诚、勇敢、机智、机警,跟着主人不离不弃,能把许多成年狗打败,还能观察前方有没有危险。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在生活中学会更多的本领,即使父母不在家,也能照顾好自己,就是小小的种子都有非常大的生命力,能从砖缝中生长出来,那我也要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分享于2023-06-20 19: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