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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30篇 word A4格式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状物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文豪兄弟的一本《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励志书,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的抓住了我的心。

因为是第二本书的缘故,兄弟俩的文笔似没有第一本那样稚嫩,多了几分成熟,没了兄弟俩在高中和刚入大学中的劳累和迷茫,多了兄弟俩关于生活的感悟与反思。

全书共有十个人,十件事,讲述了二十个关于勇气、成长与爱的正能量故事。送给同样有梦想的你,总有一天,你会穿越人海,发光发亮。

子文写的是“那些事教会我成长”,子豪写的是“那些人教会我爱”。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这样吧,总有那么些事和人的出现,是为了教会我们爱与成长,只是有些人交错后就转身,而有些人还会在原地等。

我记得哥哥子文在书中写道:“这是最好的年纪。你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可以勇敢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又因为年轻,即使做错事也会被原谅。所以啊,时间别花在畏惧和犹豫上,考虑清楚了就去做。”就像哥哥子文创立自己的护肤品牌,其中经历了许多苦难与磨砺,但还好有许多支持他的人和伙伴,可以让他在事业上获得成功,靠着创业养活了自己和弟弟,为父母减轻了许多压力。

弟弟子豪说:“再强大的人也会有软弱的一天,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硬汉或者铁娘子,那些都不过是遇到困难比普通人多挺了一会儿的人罢了。累了,就靠一靠,难受,就哭一哭,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相信我,见证你恋爱的,心疼你吃苦的,陪着你长大的总会有人。”弟弟子豪在创业上好像显得没有哥哥那么成功,但他在生活中自黑,会给哥哥送水果,为哥哥增添快乐,同时他也是哥哥和爸妈的避风港,是他们快乐的源泉。

书中有许多鼓舞人心的话,可以把原本不平静的心平静下来,与其说它是一本励志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娓娓道来的小故事。文豪兄弟说:“无论你现在处境如何,都请不要轻易下结论,好的请坚持,坏的请努力,你要看到别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我们的每一点付出,大多数的尝试和所有的等待都有意义,你要坚信努力的人会有好运气,肯付出就能冲出黑暗,漫漫长夜后,黎明终会到达,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彷徨又怎样,我们都一样,只要努力,就会冲出黑暗,迎来光芒。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最近,我一直有一个心结打不开,就是我一直睡不好觉,这件事源于我从小的一个梦。小时候,我每天晚上会做一系列噩梦,可是不知为什么有一天起就再也不做噩梦了,或许因为我借了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而不再惧怕这一些噩梦了吧!

在4月8日那一天,我跟妈妈一起去了新华书店,借了三本书小升初必看读物,其中就有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看了五天总算看完了。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连破了三个案子,使其他三个侦探不得不佩服。而每一个细节都十分惊心动魄,比如:其中一个案件,福尔摩斯根据凶手在墙壁上写的字的高度,推断出了凶手是一个庞大的人;接着又在地上乱爬一阵,让读者百读不得其解,福尔摩斯在地上爬来爬去干了些什么?其实他在看凶手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凶手鞋子的大小;然后又在地上发现了一些烟灰,没看过这本书的人就要问了:“福尔摩斯能从烟灰中看出些啥?”他看出了凶手以前喜欢抽雪茄牌香烟……这些生动的描写,为下文其它的侦探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的理由埋下伏笔,使读者眼前一亮,十分精彩。

过了许多天,我再次捧起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内容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给我的感受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上一次看之前我还是一个每天都做噩梦的胆小鬼,但第二次却不同,我不再胆小了。

这本侦探类的书,使我不再害怕,不再十分胆小,不再胆怯,而是胆子变得比以前更大了。从那以后,我也不会再做噩梦了。

这一本书不仅是我的最爱,更是教会了我如何去破一个看起来很难破的案件,甚至还有许多……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使人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读书,能使人陶冶情操,使我们心情愉悦,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爱读书,我总能被优美的语句所感染,总能被书中曲折的情节所吸引。总能被书中生动的人物所感动。“喜”“怒”“哀”“乐”伴随着我,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掉下几滴泪,有时,我又能开怀大笑。就这样,我与读书相伴。就这样,我在成长着,在经历着,在感悟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吴州星的著作——《红舞鞋》。

这本书讲述了《红舞鞋》以十二岁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主人公李莎莎。虽然李莎莎不聪明,也不漂亮。但我喜欢的是她的坚强和她的善良。在这个故事中,李莎莎有一个非常亲密的朋友叫张茜。她也在舞蹈队训练。张茜自幼聪颖,舞也跳得非常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跟李莎莎结为好友。后来因为李莎莎被舞蹈队的夏老师选去参加舞蹈比赛而跟李莎莎绝交。并当着大家的面伤害了她。坚强的李莎莎没有和张茜闹翻,而是用行动证明了自己能够胜任这份任务。她每天总是最早一个进校门,最晚一个出校门。她不仅要学习,还要跳舞。但她坚持下来了。最终李莎莎和张茜重拾了友谊。

李莎莎还很善良。她在私底下帮助自己的老师涂老师生重病的儿子小宝,给报社写了一封信,呼吁大家帮助小宝治病。并帮自己的叔叔找回了了爱情。

本书的题目来源于舞蹈队的老师夏老师送给李莎莎的一双美丽的红舞鞋。李莎莎将这双鞋子视为珍宝。穿上红裙子和红舞鞋准备去参加舞蹈比赛的李莎莎,仿佛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属于她的花期已经轰轰烈烈的来了。

舞台上,序幕已经拉开。站在舞台上的,将是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善良而坚强的李莎莎,经历了误解、背叛和伤害以后,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梦想。最终由一只自卑的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只要我们坚守自己的梦想,不要因为别人的风言风语而放弃。属于你的花期就会到来。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4

海伦·凯勒是20世纪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她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她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她生活在黑暗里却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

她一生度过了88个春秋,在她有限的生命里,她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共写了14部著作,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值得庆幸的是,在寒假里我有幸拜读了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由五个章节组成,它主要写海伦变成盲聋哑人后的生活。刚开始的海伦对于生活是失望的,用消极的思想去面对生活,情绪非常暴躁,常常发脾气,她感觉现实生活中没有了希望,她是多么期待能重新得到光明。在她父母的寻求下,帮海伦找到了一位老师——安妮·莎莉文,这位老师成为了海伦新生活的引导者,使海伦对生活有了希望,有了向往。在莎莉文老师耐心的指导下,海伦学会了阅读,认识了许多字,也让她感受到了身边无处不在的爱的故事。书中有一句话: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读到这里我感慨万千。想想我平时遇到困难总是怨天尤人垂头丧气,结果于事无补。现在我明白了我要像海伦那样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不要去钻这种牛角尖。应该学会要正确地对待困难,尽力完成每一件事,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让我和作者心灵撞出激烈火花的是这一章——水……水……水。文中“海伦的生命似从梦中惊醒。她坐在地上笑着、叫着,用拳头捶地”读到这里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从心里听到海伦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的呐喊声,和她勇敢克服困难后的激动心情。我在想:假如我只有三天光明,我会怎么安排呢?我想我将于海伦同行。第一天,我会用灵魂之窗——眼睛,去看亲人的善良、温厚。朋友的友谊与坚强,孩子的天真和无邪。我还要远足森林使美丽的大自然尽收眼底。第二天,我会去博物馆,去了解人类的万古千年,去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第三天,我将走进大城市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体会生活的奔忙和看尽万花筒般五光十色的景象。我想这珍贵的三天将永远储存在我的记忆中。使我在以后黑暗的世界里可以“看”到一个美丽的世界。读到这里我不禁要给未曾失明的人们一个忠告:请保护好你所有的感官。特别是一对最令人赏心悦目的眼睛为世界向你显示所有愉快而美好的细节而自豪!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觉得很对。我感受到了海伦用她的行动向全世界证明了战胜生命的勇气,诠释了用汗水浇灌,用乐观和毅力施肥必开出美丽的花和结出丰盛的果实。同时还让我明白珍惜现在拥有的,不要等失去后才后悔,珍惜生命与时间。一阵微风吹过,让我们闻着淡淡的书香,用心灵与它们交汇,绽放出炫丽的光芒。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5

寒假里,哥哥借给我一本他最爱看的书——《爱的教育》,我特别喜欢。

爱到底是什么?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安利柯带着我一起探寻这个答案。文章讲述了各种爱:对老师的爱、对同学的爱、对父母的爱、对祖国的爱……

安利柯上学的第一天向我们讲述了他的新老师,老师和蔼可亲,她说:“你们就是我的孩子,我的安慰,我的骄傲,我爱你们,请你们也喜欢我!我不愿责罚你们中的任何一个。”她说到做到,面对调皮的孩子犯了错误,她没有辱骂,而是亲了亲他的额头。这位老师的真诚深深打动了我,她很像我们的曹老师,有时和我们玩成一片像朋友一样,有时像爸爸一样严厉,我们都很服她。

还让我感动的故事是打扫烟囱的小男孩,里面说了一个男孩子在打扫烟囱时口袋破了一个,三十个铜币全掉了,他发现以后又哭又闹,有个女孩经过,问他怎么了,男孩把事情经过告诉了她,女孩就给了他钱,后来来了更多人,大家伸出援手,没多久将三十个铜币就凑齐了。女孩打动了我的心,大家积少成多的爱汇成了大爱。在我们国家有许多贫穷的山村,需要我们的帮助,像这些小女孩一样伸出双手来帮助那些需要我们的人吧!

看过的书中我最爱看这一本,它带我了许多美好的感觉,我要像他们一样——学习、生活和学会去爱护别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6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关于音乐天才——莫扎特,书上说莫扎特小时候对什么都感兴趣,而且是过目不忘,四岁时就能弹出一首完整的练习曲,刚满五岁的时候,就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其实,我也在学钢琴,我是从四岁半开始学起的,已经学了整整三年了,今年还通过了五级考试,并考了两个良好。说实话,其实我不喜欢弹钢琴,因为弹钢琴太苦,太累,还占用了我很多玩的时间。一有空妈妈就说:“楚楚,快去弹琴。”真是烦死了。我也想过放弃,可妈妈不同意,她对我说:“宝贝钢琴你不要放弃,只要你学会了弹钢琴,以后你学其它乐器就都难不倒你了,再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钢琴,认真学钢琴,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7

她,如同心灵的伙伴,在你最需要的时候给你一种关怀;如同一盏灯,在你最寂寞时给你一种温暖。没有名著浩浩荡荡的气魄,只是一种很贴心的感觉,围绕在你的身边。她,就是一本荟萃感人故事的百篇故事集。

当我第一次翻开,就被书中美丽的插画所吸引,就连父母都忍不住来关注。仔细阅读,才发现更加感人的故事在书中呈现。徐徐道出人间无所不在的真情,其中有给我们天使般呵护的父母之爱,有给我们教诲的师生之情,有在路上并肩的同窗之谊,有茫茫人海中偶遇的感动……我看不下激动人心的长篇大论,正是一篇篇短小精湛的文章正是我的最爱。反复的阅读,我才发现,我一直生活在简简单单的幸福之中,只不过我经常把它们忽略。她,使我的人生有了启迪,使我的理想有了奋斗。是一个渴望倾听爱的读者。感悟最纯真的那份情怀。她使我着迷。使我不得不阅读她。她让我感动,使我不得不爱惜她。

在漆黑的道路,一盏大灯,我不惧怕,在人生的道路,一份真情,我不孤独。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8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9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子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是一个日本人写的叫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在1981年出版后,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大的反响。

我来告诉你,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叫小豆豆的女孩在一所学校学习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这所学校的名字叫巴学园,这所学校的教室跟我们不一样,我们教室是楼房,而他们的教室是一辆旧电车做成的,如果你坐在那里,简直就像一边学习,一边旅行一样!

上课的时候跟我们也不一样,我们在教室谁坐在哪个位子上,座位固定不变,他们却每天都可以自由的选择自已喜欢的座位

我们的学校都是按照每个小时间,有顺序地上课,而他们可以从自已喜欢的那门课开始学习等等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小豆豆在学校里有趣的事情,我很羡慕小豆豆的童年生活,我相信巴学园是每个小朋友向往的学校。

我很喜欢这本书,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吗?

因为这本书能找到自己阳光灿烂的童年,如果你们看了这本书你们一定会喜欢。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0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的话发人深省。书好比一剂良方,人读了书再愚笨的人读了书也会豁然开朗。一个人若不读书,那便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你们爱读书吗?有爱读的书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着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1

每当我来到泰山公园,总会去瞻仰岳王庙。每当看到岳飞的英雄形象,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茫茫书海之中,我怀着一种期待翻开了《岳飞传》。

《岳飞传》是一本人物传记,由清代钱彩编著,讲述了岳飞与众兄弟投军报国,带领名声远扬的岳家军抗击金兵,精忠报国,却以“莫须有”罪名,被秦桧等奸贼惨害于风波亭。书中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场景生动地再现,让我有身临其境般的感觉。

读完《岳飞传》,我心中感慨万千:我为岳飞刚正不阿、舍生忘死的爱国精神所折服。在他和儿子被奸臣捉拿后,两个奸贼将岳飞折磨得体无完肤,都没能让岳飞父子屈招,即使将背脊上的皮肉都撕扯下来,也丝毫不屈。我为岳飞赈灾就难,一心为民的义举所感动。当乡村百姓四处逃荒,民不聊生的时候,岳飞挺身而出,面对急于求食,群情激奋的近千难民,开仓放粮,赈灾救难。我更为昏君奸臣横行霸道,荒浮无度的恶行所憎恨。他们不议国家大事,不论百姓安危。奸臣肆无忌惮,陷害忠良,皇帝更是听信谗言,眼看收复失地指日可待,却制造了岳飞父子和张宪的惊天冤案。恶有恶报,奸贼的铁像永远被人们所唾骂!

岳飞牢记母亲教诲,把国家安危紧记心头,策驽砺钝,对国家一片忠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像岳飞这样被世世代代传诵的爱国英雄还有许多:爱国主义诗人屈原,见楚怀王听信诽谤,一心想攥住楚国疆土,保住河山,却被流放他乡,扬起笔锋疾书,写成流芳百世的《离骚》,为国尽忠,问天长叹,葬身汨罗;革命烈士刘胡兰, 10岁参加儿童团,在艰苦的环境里,她出入“青纱帐”,隐匿“古墓穴”,被敌人抓捕后,从容就义,壮烈牺牲,"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她英勇一生的写照……

爱国是一种牺牲,多少拥有爱国心的仁人志士在国家危难的时刻敢于站起来,甚至不惜为国家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国热情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岳飞虽怀“精忠报国之志”,却无“精忠报国之门”。他碧血丹心,为国捐躯,血洒疆场,忧国忧民。每当我捧起《岳飞传》,脑海中就浮现出《满江红》中铿锵的语句,浮现出岳飞名垂青史的伟大形象,浮现出那个金戈铁马的悲壮时代。

岳飞的故事将永远激励我们做一个拥有爱国情怀的少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箴言将永远鞭策我们奋发上进,博学慎思。而这些或许是我喜爱《岳飞传》的原因吧!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2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3

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令我最喜爱的,便是《简?爱》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这本书不像网络小说那样令人感到甜蜜与轻松,也不似《三国演义》班使人一窍不通,但我就是喜欢上了这一本看上去并不复杂却用一个曲折的故事狠狠的抨击人们最深处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认真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足以感受到作者向我们创造的一个独立,坚强的女性,并深深的受到了触动。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4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这句名言是陆游写的,意思是:书,是很有用处的,你不读书,用到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读的书少了,一些事不知怎样去处理。

今天,我就来给你们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西游记》。

《西游记》是一本古文书,也是四大名着之一。里面的孙悟空机智勇敢,师傅遇难时,他不顾千难万险,打倒妖魔,救回师傅,是唐僧的大徒弟;猪八戒有些懒惰,既贪心又可爱,他整天就想着吃,一想到“吃”就两眼发光,是唐僧的二徒弟;唐僧虽然不会武功,但是他心地善良,经常帮助穷苦人民,一心向佛;沙悟净是唐僧的三徒弟,也叫沙僧,他忠厚老实,做事脚踏实地,苦的累的活儿都是他承担。

书里有些地方用到古代的语言风格。在每句的最后,经常有个“乎”啊,或者有个“也”啊什么的。比如说,孙悟空本来应该说:“我来了!”可偏偏说:“我来也!”使孙悟空的形象更加生动、传神。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有孙悟空疾恶如仇,敢作敢当的精神,有沙僧脚踏实地的稳重……我读了会获得丰富的知识,你们读了,也会收获到一定的快乐!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5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我从小就非常怕虫,一只毛毛虫就足以使我退到 五米 开外。譬如蚕,它胖胖的,既不苗条又不漂亮,在叶子上一扭一扭十分恶心。在我读了《昆虫记》后,发现一只只昆虫就像一个个可爱的小精灵,多么令人喜爱,多么令人敬佩!《昆虫记》让我更加了解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现在,我不仅不讨厌它们,而且打心眼里喜欢它们了。它们嫩白晶亮,惹人喜爱;它们“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品质,让我崇尚。我像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6

在某天早晨,炎热之余,又带点凉凉的微风,在教室的书柜中,我与它相遇了。它就是——《苏西的世界》。由AliceSebold所撰写。

你相信有天堂吗?不论我们是否相信,那里就是主角:苏西登场的舞台。这本书就在描写,苏西被谋杀后在天堂注视着还依然活着的家人、朋友、老师、警方以及凶手──邻居乔治.哈维。在冬天中的某天,苏西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乔治.哈维,他跟苏西介绍他自己挖的地穴,还试图带苏西进去。她被好奇心驱使,便这样走上蜘蛛布下的天罗地网。等到警方发现,只剩下一只手臂,其余部分早已顺着地下水道流向不知何处。剩下的只有无限的悲伤与失落。

在苏西死后,世界照常运转。但是,运转中也挟带着些变化。自从她走了,家人间的气氛变得尴尬且凝重,以及警方迟迟无法确定哈维先生就是凶手,一连串的问题接踵而至,每个人都以他们的方式面对着。而我也从中学习、发现了一些人在面对挚爱之人的死去时的调适与面对的方法。

我们随着年纪的增长,都要逐渐学习如何面对死亡,无论是身边的人或是自己。在书中,我发现了大家在面对问题时会先想要逃避,并故作镇定,而我也不外乎。但是我发觉,时间久了,那种被自己隐藏起来的伤痛会渐渐的浮现出来,对自己造成二次伤害,连带影响自己的生活品质。到那个时候,才发现自己根本不镇定、根本没有解决问题,才回过头来去为那个再次流血的伤疤止血。

我最喜欢这本书——《苏西的世界》,因为作者不仅写的紧凑,也扣人心弦,翻译也把原汁原味给完整呈现。还有这整个故事,不仅让我学到该如何与人与人相处圆融和人们面对不同事件的心理想法,更重要的是,唐太宗曾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看这书就好像是如此。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苏西的世界》。?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500字作文》。

这本书写了许多有趣的故事,还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还有许多好词佳句,令人爱不释手。

《奇怪邻居》里的那个人,虽然平时表面上看起来对人很冷淡,可在镇里举行的献爱心活动中却捐了最多的钱。《自我介绍》的小作者,小时候喜欢看书,脾气不好,总爱和妈妈顶嘴。最后还是改正了乱发脾气的坏毛病。《机器狗》的想象力特别丰富,那只机器狗既会唱歌跳舞,还会思考问题。这些文章真的让人受益匪浅。

所以,爸爸妈妈每天叫我读上面的一篇文章。先前我是很不愿意的,读了几篇以后,觉得这本书里的文章还很吸引人,我就自觉读下去了。《试吃蚱蜢》太搞笑。小作者为了当英雄,说要生烤蚱蜢来吃,一吃,啊!真苦!逗得我哈哈大笑。

读这本书很值得,它既可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又能够丰富我的想象力,还教我怎样去做一个具有良好品质的人。它是我永远的好伙伴!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8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1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刚拿到这本书时,就被上面美丽的图画深深吸引了,在看过书中几个小故事后,就被书中的故事打动了,这本书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要与人和睦相处,要乐于助人,要关爱别人。

有天早上,当我拿起《安徒生童话》来看时,《卖火柴的小女孩》便走进我的眼前,小女孩又冷又饿,我想到四字成语饥寒交迫,不禁落泪了。我深深同情小女孩那不幸的遭遇,也在诅咒着那些冷漠的人,我和小女孩比起来,我幸福多了,我现在有吃有穿,我更庆幸我是生活在这样的一个幸福快乐的大家庭里。我有可口的`食物,有温暖的衣服,还有很多好玩的玩具,最重要的是我有父母的关心和爱护。生活在这样美好的环境中,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为我们的祖国做出贡献呢?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七个小矮人每次都帮助白雪公主度过难关,这是因为小矮人富有同情心,而白雪公主很善良,她不忍心去伤害每一个人,所以七个小矮人就很爱帮助她,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个温暖他人的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做一个坏人。外表漂亮不是真正的美丽,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丽,我们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那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0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1

我看过许多的书,也有许多喜爱的书,当然,印象最深刻的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来我对这本书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这一段,更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惊奇的是,五岁的玛蒂尔达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比如《躲进洞内》、《简·爱》、《吉姆》、《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等。可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还有最恶毒的校长。不过,聪明的玛蒂尔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书中学习并思考得来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恶毒的校长把阿曼达·思里普的长辫子当掷链球一样扔出去,还让博格特罗特把一整块比他还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玛蒂尔达用眼睛推翻了装有蝾螈的水杯,还用眼睛把粉笔举起来,并在黑板上写字,吓坏了校长。我想这或许就是专注的力量吧。现实中我们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会产生出非同凡响的力量。知识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不退缩,冷静地用智慧解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这本书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2

古人对读书的好处颇有研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近代的人也十分重视读书,比如毛泽东曾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外国人对书有自己的看法,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闲来无事,目光扫视着书柜,《苦儿流浪记》映入我的眼帘。它是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是埃克多?马洛为他的女儿露西而写,是他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小说。趁着闲暇时间,我又翻阅起这本书。

小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天性善良,与妈妈相依为命。一天,养父巴伯兰把他卖给了一位神秘的流浪艺人,一路靠卖艺杂耍谋生。他的流浪生涯十分坎坷,却苦乐交织。流浪艺人遭冤入狱,可雷米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愉快的游艇生活;在风雪之夜,动物和流浪艺人相继离世,他却被一位花农所救,结识了一些伙伴;他与马西亚一同流浪,寻亲情急而误入假生父之手,却得到有关真实身世的线索。他与马西亚苦苦寻找,终于找到雷米的生母——那位贵妇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篇小说情节曲折离奇,跌宕起伏,蕴含了许多为人处世之道。它一直伴我成长,激励着我。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人被困难吓倒,想逃避,甚至会哭鼻子;而有人则勇敢地面对,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而我在面对困难时,想到雷米就信心大增:雷米不怕困难,始终积极面对,毫不逃避地克服困难,战胜了那么多困难。与他相比,我眼前的这些算什么?难道我连这一点小麻烦都摆不平吗?想到这,我便鼓起勇气,与困难作斗争,最终战胜困难。《苦儿流浪记》使我面对困难时的必胜法宝,是我的杀手锏。因为它,我拥有了勇气,变得坚强,无所畏惧。这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是《苦儿流浪记》告诉我的,也是雷米告诉我的。雷米有健康的体魄和坚毅的人生品格,他的爱心、孝心、坚强、勇敢、有毅力、懂得感恩、对朋友真诚等优秀品质影响着我,也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此,《苦儿流浪记》是我最为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3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书,我呢?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学生枕边书》。这本书会用爱和智慧为我们献上一份美味大餐。现在,就让我为大家讲一讲其中的一份美味佳肴吧!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爱树的人》。主人公是小明,他种了几棵小树苗。他每天都会来欣赏这些绿油油、水灵灵、惹人喜爱的小树苗。

有一天,小明看他邻居家的孩子特别调皮,他非常担心,为什么呢?因为小明怕他们弄坏了自己的小树苗。于是,他一起都守着树苗,直到夜晚,他才安心地回去休息。但小明还是很担心,因为晚上的天气很恶劣。于是小张就把它们连根拔起,放到了屋子里。从今往后,他总是担心小树苗会受伤。因此,他每个晚上都要把树苗搬到屋子里,早上再咱回去。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样细心呵护的小树苗,他们居然一棵也没有成活。

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是:爱也要选择恰当的方式,否则就变成了害。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是像其它同学喜欢的童话故事,也不是一些有趣的书,而是一本可以让我们真正看到抗日战争年代的伟人到底是多么伟大的书,也在这同时教会我们要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切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把一切献给党》。

这本书中有一个伟大的人物令我特别敬佩,那就是吴运锋,他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吴运铎出生在穷苦的工人家庭。在苦难的童年里,就已留下了革命的血忆。

他小时候不可能上学学习,只能拣煤渣,有时跑到矿山上看机器,还时不时地向工人问上两句。由于家里贫穷,十四岁就下煤窑做苦工,煤尘、瓦斯、地下水几次要吞噬他的生命。北伐战争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工人武装被镇压,失学的吴运铎当工人的梦想也破灭了,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挑煤、捡炭渣,但没能养活家人。后来,他一家人逃难到了湖北,仍在矿上,却是暗无天日的学徒天涯,当工人却没有机会和条件学习与机器相关的知识,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地积累。战乱的时代给了他觉悟的意识,也为他得到锻炼、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

但是,书中更多的是讲述了他在革命队伍中的锻炼成长。抗日战争的爆发给了吴运铎一个全新的生活理想。工人们觉醒了,吴运铎更进一步认清了受压迫的原因,明白了革命是惟一的出路。吴运铎毅然参加了革命,一九三八年,他投奔了新四军,尽管这支队伍非常困难,不仅缺衣少食,而且缺少武器,但是他决心永远跟着党。从此,为了消灭敌人,他开始了与枪炮制造紧密相连的一生。这是一个战士的成长史,也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发展史,“把一切献给党”是一个在战争中浴血奋战的共产党员的心声。吴运铎的一生与我军、我国的枪炮制造史一起走过,当他被派到修械所当工人以后,他和战友白手起家,靠着师父传授的本领,他学会了修枪,又经过不断实践、探索,终于造出了自己的步枪、平射炮等很多武器。他在革命队伍里,为了制造武器不顾一切地苦打死拼,负伤流血,再所不惜。他三次负伤,左眼、四根手指和腿被炸坏,但他依然在病床上研究新武器。他原来是个文盲,后来却成了掌握现代科学的军工专家!读到这里,我怎么能不被他的顽强刻苦所感动呢?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吴运锋同志的坚强和勇敢。他刻苦顽强的精神,实在令我感动!从他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把一切献给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把一切献给党”这个伟大的信念。 在这本书中,我还深刻体会吴运铎同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吴运铎同志正是有那种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使得他在研制武器弹药的过程中不怕屡次失败、不怕身体伤残、不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的形象。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可能都是铺满鲜花、一帆风顺的。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想起吴运铎那高大的形象,想起他那种面对困境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5

妈妈给我买了许许多多的书,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洛的网》。因为夏洛身上的言行一致、为友谊而生、为友谊而死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内容是讲述着一只威尔伯的小落脚猪被小主人从刀斧下救出,并在她的关爱和呵护下慢慢地、快乐地成长。

威尔伯长大了,它被送到了朱克曼的农场,威尔伯在这很孤独,它几乎没有朋友,后来它试图逃走,动物们都为威尔伯呐喊助威,可是威尔伯最终失败了,因为它经不起美食的诱惑,于是重新回到了猪圈。

威尔伯认识了一位朋友,它就是主人公——蜘蛛夏洛。后来,威尔伯越长越胖,老羊却告诉威尔伯,他的未来是熏肉火腿!威尔伯十分害怕,每天都在哀嚎“我不想死啊!救救我!救救我!”而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威尔伯的命,于是夏洛就想尽办法救威尔伯。最后,它在网上每天不停地织字眼:有王牌猪、了不起、谦卑等等。有天朱克曼夫妇带威尔伯去集市参加了比赛,夏洛帮它拿到了冠军。威尔伯活了下来。可是,帮威尔伯拿到冠军的夏洛却无声无息地化为尘埃了。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6

书,是闪耀知识的一道光,是握着幸福的一双手。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但是,我们不要把读书当做一种任务来完成,要真正喜欢上才行,这样才能把自己投入到里面去,读得入境,就更能吸收书里的知识,体会作者的情感。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可是,你若问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本,那还要非《三国演义》莫属。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治中生乱,乱归于治”,这似乎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规律。汉末皇室衰微,诸侯争战,生灵涂炭,这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但也就是这样的乱世,才造就了许多英雄: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关羽、周瑜等。他们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战争的背景里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使《三国演义》成为一部令人称赞的英雄史诗。

三国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三国时期的政治,风云变幻,跌宕起伏;三国时期的军事,金戈铁马,气势壮阔;三国时期的经济,变革重大,承前启后;三国时期的外交,纵横捭阖,奇峰迭出;三国时期的人物,英雄辈出,业绩显著。

《三国演义》把刘备作为中心人物加以描写,把他作为崇拜对象加以褒扬,把他作为一位封建时代仁君的理想人物形象来描述。书中写刘备不肯抛弃随军转移的数十万樊城百姓,是“吾宁死,不为不义不仁之事”。无论在他的政治品质还是道德品质方面都是如此。而曹操则被描写为刘备的对立人物,曹操残杀相救与他的吕伯奢一家八口,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成功刻画出了他诡异多变、心狠手辣的性格。孙权虽然是刘备的敌手,但更多的是作为刘备对抗曹操的联合力量。

除了曹操、刘备的形象外,《三国演义》还选取了诸葛亮和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加以重点刻画。诸葛亮是智慧和贤臣的化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博望坡一战,就指挥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赤壁之战前后作者有意安排年轻有为的周瑜与诸葛亮展开智斗。周瑜才华横溢、精明干练,但嫉贤妒能、气量狭小。诸葛亮则高瞻远瞩、机警睿智,他几次巧妙地利用各种关系避开了周瑜三番五次的陷害,又顾全了协力抗曹的大局,最终取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诸葛亮后期的主要对手是曹魏方面的司马懿。司马懿虽老奸巨猾,但还是略逊诸葛亮一筹。“空城计”和《出师表》便是明证。关羽则是义勇的化身,在刘备兵败投奔袁绍之时,关羽孤身一人为保护两位嫂嫂,不得已投降曹操,但和曹操约法三章:一为保节操,降汉不降曹;二为保两位嫂嫂;三为保忠义、誓言,一旦知道刘皇叔下落,立即投奔。后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脱离曹操。在他眼里,投降是可以变通的,但他对汉朝之忠、对刘备之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反映了民众赞赏锄强扶弱、与人排忧解难的江湖义气。而张飞是《三国演义》中十分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他豹头环眼,脾气直爽,性情粗鲁莽撞,嫉恶如仇。他痛打索取贿赂的督邮,见到倨傲无礼的董卓,一时性情大作便欲杀之。曹操想借刘备之手杀吕布,他就去吕布处大叫:“曹操道你是无义之人,叫我哥哥杀你。”他心直口快,内心真诚、火热,他的品性也为世人所称道。

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常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美国的海伦.凯勒所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出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海伦·凯勒是美国著名盲聋女作家,教育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被誉为“世界文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杰作”。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记叙了她童年和青春时代的生活。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得了一场重病,结果失去了听觉和视觉,并因此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从此生活在寂寞黑暗的世界中。

  海伦·凯勒七岁时,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来到她的身边。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海伦·凯勒学会了写字,手语。后来,她还学会了说话,并能和其他人进行交流。

  海伦·凯勒很小的时候就自信地说:“有朝一日,我要上大学!而且我要上哈佛大学!”1899年,经过严格的考试,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1904年6月,海伦·凯勒从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毕业,成为人类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位的盲聋人。她先后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等五种语言,出版了十四部著作。后来,她被任为马萨诸塞州盲人委员会主席,开始了为盲人服务的社会工作。她还在全美国进行巡回演讲,为促进实施盲聋人教育和治疗计划而不停奔波。

  1936年,海伦·凯勒的老师安妮·莎莉文去世,这使她非常伤心。安妮·莎莉文小姐是海伦·凯勒的良师益友,和她朝夕相处五十年。海伦·凯勒知道,正是老师无私的爱,才成就了她,她决定把老师给她的爱发扬光大。

  最后,她讲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三天她要亲眼看见帮助她的人,亲眼见见刚出生的婴儿和小狗,房子;她要看日出,落日和博物馆;她还要看油画和戏剧;她还要去帝国大厦,在帝国大厦顶端,看全城,去城内买鲜艳的服装。

  我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因为这本书洋溢着坚强乐观,积极的精神,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我喜欢海伦·凯勒,喜欢安妮·莎莉文小姐,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8

我喜欢书,一看到书那熟悉的面容我便喜悦;一闻到书那清淡的香气,我便陶醉;一摸到书那美妙的质感,我便欣喜。一本书,一本好书,我就是看千百遍也看不足,想知道哪本书什么书让我哭着看下去?是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

一次,我偶然在书店看到这本书,它给我的第一感就不一样,淡雅的青色背景,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她身在病床上,让我吃惊不小的是二丫趴在病床上,他竟然在唱歌?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这是一本讲述二丫成长的故事,二丫有一个梦想,就是帮助聋哑老人卖报,为了实现她的梦想,她拜鹩哥为师,跟他学吆喝,说人话,二丫没日没夜的练习,就是为了帮助一个她素不相识的老人,他是多么的善良啊,后来他把嗓子都练冒烟了,出血了,在医院输了几天的营养液才好起来,我被他的坚持和善心所感动。

在一个圣诞夜,二丫做了一个梦,梦见圣诞老人带她走进一个陌生的病房。之后,他醒来,来到医院果真有一位美丽女子,她眉如柳梢,眼如秋水,似月儿般美丽,可是在一场车祸中成了植物人,她为了帮助女孩唱歌,使“睡美人”醒过来,又不辞劳苦的学《鲁冰花》这首歌,或许是上天被她的善心感动,睡美人终于在百合花绽放时,苏醒过来,清淡的百合香萦绕在病房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二丫的毅力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像我,平时我爱做些工艺品,常常半途而废,扔的到处都是,而二丫说到做到,绝不半途而废。做人也是如此,当你帮助别人后,收到了别人最唯美的微笑,这就是最大的回报。

书合上了,我的耳边似乎萦绕着二丫那天使般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的纯洁,美妙……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29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平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记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习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习许许多多的知识。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篇30

相信大家都应该有过几本书,说起我的书那可就多了,《查理九世》《爱的教育》《亲爱的汉修先生》。让我说出最喜欢的书,那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封面上有一个彩色星球,两个小男孩,颜色非常丰富。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不仅颜色美丽,内容也很丰富,这本书告诉我很多很多的知识,让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也解答了我很多的疑惑,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介绍了各种各样的东西,比如现代为什么空气质量那么差?是因为现代人们生产生活中排出的气体里有有害物质。再比如:为什么人不能戴戒指?因为戒指上有一种物质是对人身体有害,所以不能带戒指。

通过读《十万个为什么》我学到了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还学到了许多生活常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而且这本书让我开阔了视野。让我从书中获取了很多有趣的知识。书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多看点书,这样才可以让我们的知识面更宽更广,让我们懂得更多、学会更多,我们可以利用这些知识去帮助更多的人和社会。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xx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是关于音乐天才——莫扎特,书上说莫扎特小时候对什么都感兴趣,而且是过目不忘,四岁时就能弹出一首完整的练习曲,刚满五岁的时候,就已经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

其实,我也在学钢琴,我是从四岁半开始学起的,已经学了整整三年了,今年还通过了五级考试,并考了两个良好。说实话,其实我不喜欢弹钢琴,因为弹钢琴太苦,太累,还占用了我很多玩的时间。一有空妈妈就说:“楚楚,快去弹琴。”真是烦死了。我也想过放弃,可妈妈不同意,她对我说:“宝贝钢琴你不要放弃,只要你学会了弹钢琴,以后你学其它乐器就都难不倒你了,再说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始有终,不能半途而废,否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钢琴,认真学钢琴,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

感动我的一本书

我最感动的一本书一本好书具有永久的魅力,一代又一代的青年汲取出自己需要的源泉。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人们的筛选,成为亘古不变的经典。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伴着我成长,让我了解到坚强的重要。因此每当我遇到挫折,都会想起书中的主人公 ---- 保尔柯察金他的精神,我便重新振作起来,擦干泪,扬起脸,微笑着面对困难。

著作中保尔是个倔强好斗,却平凡而伟大。他打过工,参加过红军,还担任过共青团委书记,他总是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革命的浪潮中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的考验,保受着残疾和失明的巨大痛苦,虽然曾经动摇过,但是他的.精神战胜了肉体。纵使再也不能冲锋作战,但是在病床上的他仍然坚持用笔来作战。

记得有一章节中,保尔带着伤和战友一起铲雪,穿着单薄的衣服,拖着疲惫的身躯,鞋破了但仍然坚持在岗位上,直到实在忍受不住伤痛,倒下去后,才休息了一会儿,伤口刚愈合却又上了战场。

他久经战场,是个刚毅坚强的革命战士,在敌人的严刑拷打面前他不坚强在枪林弹雨的战争上,他勇往直前,他表现了一个革命战士刚铁般的意志!

从保尔身上我们学到到的不只是他钢铁般的性格,更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残废后毫不灰心,努力工作,可是命运再次给他开了玩笑,在残疾的现状下,他又失明了。但是他去没有放弃坚持着自己的初衷。我们应当从中汲取勇气和力量,增强信心和斗志。重新走上成功之路,成为生活的强者!

让我感动的一本书

前几个星期,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

故事的两个主人公,分别是阿炯、迪克。阿炯非常可怜,从小就失去了妈妈,后来眼睛瞎了,继母欺负他,父亲打骂他;迪克生下来就是一只奇丑无比的狗,被力瓢老爹遗弃了,成了一只野狗,后来被阿炯收养了。故事主要讲安炯收养了迪克,可是他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利,迪克就把茶馆的收音机弄坏了,阿炯的父亲便把他反绑在房柱子上。后来,迪克把他救了出来,并和他一起去找阿炯的妈妈。他们穿过了死林,克服了许多困难,一位好心人把他们送到了豆腐营,用乞讨来维持生计,后来他终于找到了阿妈,却不能叫她妈妈,非常难受。宋叔叔还把迪克换成了乖巧的小白狮狗,阿炯实在受不了了就带着迪克逃走了,一起又去流浪了。

我觉得的阿炯和迪克真可怜,却能生存下去,他们真坚强啊!我还能从阿炯身上发现了一种美好的品质:聪明、勇敢,能穿越死林,能用脚步告诉迪克前方有危险;而迪克更是,忠诚、勇敢、机智、机警,跟着主人不离不弃,能把许多成年狗打败,还能观察前方有没有危险。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在生活中学会更多的本领,即使父母不在家,也能照顾好自己,就是小小的种子都有非常大的生命力,能从砖缝中生长出来,那我也要做一个生活的强者。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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