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作文500字
书中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高一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6篇关于书中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书中作文500字篇1
常常会想,要怎样一副铁肩才扛得起一个朝代由盛转衰的剧变产生的心理落差?才扛得起夹缝中的芸芸众生的声声叹息?才扛得起中国诗歌在社会剧变中的大课题?
所以,不敢想象杜甫是怎样用他并不健壮的躯体承载着一切。驾一叶平平仄仄搭起的小舟,穿梭于暗流涌动的江水中,我能想象杜甫逆流而上的艰难。他走在唐朝的下坡路上,注定要弓着腰,低着头,一点一滴地细数着黎民百姓的苦难,然后蘸着浓于墨的悲哀,含泪写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他的`使命决定了他不可能过得轻松。“穷则独善其身”,多少人用这句话安慰自己,摇摇头,屈服于黑暗的社会现实,从此只为个人和家庭的前景奔走。可是,杜甫的心是与千千万万劳苦大众连在一起的,所以不管多艰难,他都要用自己的肩膀撑出一片天地,容纳他们的叹息。于是有了破旧茅屋中的那声呐喊: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也有了那句又恨又悲的诗: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而咸阳桥上“直上干云霄”的哭声也从此被后人深深铭记。他是真正的人民“代言人”,以自己的肩膀扛起一段属于百姓的“诗史”。
翻开杜甫的人生,不由得让人想起这句话:“文章憎命达”。他仕进无门,困顿十年,方得小职,安史之乱中又流亡颠沛,为人所俘,直至最后,贫病交加而死。当他幼年在自己的枣树上爬上爬下,把笑声洒满整个庭院的时候,一定没有想到命运之神已给他安排下这样一条坎坷异常的人生之路。幼时身体赢弱的他也一定没有想到自己将用这一副肩膀扛起自己人生的不幸和整个时代的悲哀。而杜甫竟然扛住了。尽管生活已是“朝叩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可他从没把自己的目光拘囿于个人的得失与悲喜,就在他即将撒手人寰,在他为自己举行告别仪式的时候,还在关心着“战血流依旧,军声动至今”。他总是放眼大众,深入到人们的心中,体察最底层人民的苦难。然后聚焦,酝酿,提炼,挥洒。杜甫是大儒,可他分明又是高于传统的儒家。儒家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杜甫却不管穷达,都要兼善天下。儒家提倡“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杜甫却是不管在不在位,都要谋其政。那些为时代而泣,为百姓而歌的叙事诗中少见直接的抒愤与哀喊,他总是从局外人客观平静的视角冷眼旁观,从一种不动声色的叙述中进发出更为沉重和浓郁的愤懑。这样的诗不知使后代的多少人怒火胸中烧,泪水眼中噙。西川的一句诗也许是杜甫最好的写照:在一个晦暗的时代,你是唯一的灵魂。
都说“男人铁肩担道义”,那么杜甫就是古往今来真正的大男人。一副肩膀,看似柔弱,却撑起了中国历史上一座文学与道义的高峰,让人远远观望,赞叹不止。
书中作文500字篇2
书本,是专业知识的宝库。它帮我产生了无尽的欢乐与期待。
儿时,我就喜欢听故事,并且每一次必须听上三四遍。上幼儿园了,教师无意中发觉我能说故事,就要我念给大伙儿听。正当性教师为我可以识那麼多字,而觉得诧异时,忽然发觉我将书拿倒了,双眼看见同学们。原先,这种小故事我已经听过好多遍,如今早已能记诵了。
我歌曲不太好,唱歌老跑调。但是,我却喜爱歌曲。母亲买来一本书赠给我,书名称为《再试一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学生在商海中艰苦创业,失败了许多次,最后变成了百万富翁的小故事。它的剧情很俗套,但在其中一句话要我印象深刻:如果你失败了许多次的情况下,千万别舍弃,由于这时丧失取得成功的信心,以前的勤奋就徒劳了,每一次不成功全是对你的磨练,多一次不成功你就离取得成功又近了一步,再试一次,或许你就成功了。这句话一件事危害非常大。我有了自信心,不断训练。如今,我唱歌再也不跑调了。
再美的花也会凋零,再绚丽多彩的七色彩虹也会消退,仅有这书里的珍贵专业知识,将永存我心中。
书中作文500字篇3
今天我看了《感恩》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一篇《血色母爱》。一位清洁工母亲有一位13岁的女儿。因为贫穷,女儿常常受到许多人的歧视和欺侮,久而久之,她对母亲也是开始心生怨恨,认为正是母亲的卑微才使她也遭受如此多的苦难。公司要放她母亲一个星期的假,她想带女儿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母女俩并不会滑雪。教练再三警告她们。母女俩因为好久没有出来这么开心的玩乐了,她们忘记了教练的警告。她们迷路了。于是母亲就划开了左手的动脉,在血迹中爬行了十几米的距离,目的是想让救援直升机在空中能够发现她们的位置。
女儿终于明白了什么是母爱,自己原来一直拥有着一份人世间最珍贵的财富,那就是比血更浓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我也觉得世界上的母爱是最伟大,最无私的。
书中作文500字篇4
漫步于书界,尘间的风微微拂起荡漾的思绪,我手持书卷,翻开细细品味,便沉醉于这弥漫着墨香的书海……
太阳遮蔽于阴霾之下,硕大的雨点冲击着玻璃窗,发出“拍拍”的声响。我从书架里拿出《海燕》,霎时间我便立身于那辽阔的海岸线,瞳中浮现的是如黑色闪电般的海燕,搏击云天。透过玻璃窗,一道闪电划破黑压压的天空,紧接着一声巨雷,我合上书,站起身来,高声呼叫: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凛冽的风凄厉的呼啸着,我坐在房间里,光照的明亮,我手捧着《卖火柴的小女孩》。温饱,幸福,衣着单薄的小女孩渴望着,期盼着,在严冬中不顾寒冷,留下如冰的泪,醉心于无法实现的梦,永远不会醒来。转头凝望着窗外,我感到一丝寒意,心中有几许疑惑:如这样的故事会不会在真实生活中上演呢?
我披着外套,在静谧的夜晚,伴着灯光,并与天窗射入的清冷月光辉映,平静而安宁的氛围中,我却心潮澎湃。《呼啸山庄》的字字句句都强烈地撩动着我的心弦,刻骨铭心。凯瑟琳为了爱颠覆了自身。复仇与悔恨充斥着我的心灵。这平静的夜晚,我却无法平静。
我置身于闹市之中,汽车的鸣笛与人语的喧哗交织,我却如入无人之境,因为那飞入大观园中的心,手持花锄的葬花女轻吟。凋零的桃花纷飞,潇湘子泪也滑落,梳理着如丝秀发,“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在这繁忙之间从何寻觅这般境界?但有书相伴,我沉醉其中。
穿梭于书界的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有书香相伴,我无论何地,亦怀着一颗书心!
书中有着无尽的乐趣,书成就了许许多多的名人,有书香伴我,我永不寂寞!
书中作文500字篇5
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但是我和古巴的一位老渔夫圣地亚哥很熟,胜似亲人。此刻,我正借着烛光对地上一条巨鱼的尸骨发呆,心里正在脑补老渔夫捕鱼的过程。
老渔夫像往常一样两手空空,浑身湿透地回来了。我忍不住上前一步问道:“这巨鱼的肉呢?”老人轻松地笑了笑,意味深长。“不会被别人买走了吧?或者是被大家分着吃了?”我十分疑惑,心中满是问号。“孩子,是被一些不太文明的东西抢了去。”“到底是什么?”“鲨鱼。”话音未落。老渔夫便说了出来,那张历经沧桑的老脸依然保持着微笑,但我瞬间被惊住了。
“什么?开什么玩笑,鲨鱼能上岸把鱼吃啰?”我很疑惑。“哦不,是在海里就被吃完了。”“那你带回来干什么?”“证明我这几天几夜都干了些什么。”我彻底无语了,这可是这近九十天我们唯一见到的鱼啊!而且巨大,更可笑的是,老人花了三天三夜才捕到的鱼,就这么被这些该死的鬼东西啃光了!但是,我又想到把大鱼杀死,并和鲨鱼顽强对抗已经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了,到嘴边的丧气话又被咽了回去,我突然来了一句:“你真厉害!”不光是渔夫,连我也震惊了,渔夫再也绷不住脸上的笑容,竟像个小孩子一样呜呜地哭了起来,那张脸一下子变得老泪纵横,但他说明天还得出海捕鱼!
我明白了,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书中作文500字篇6
从小我就不太喜欢读书。无论是厚重的字典、还是一小本的书我都不看。
自从上了小学就让我们读课外书我读了:《伊索寓言》、《笑话的杂志》、《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新作文》……
有一天,在灿烂的阳光中,在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的清香,听风吹开书页的。我被这本《安徒生童话》迷住了。里边的故事很,我看了一篇《皇帝的新装》,极了,居然还有不穿衣服的皇帝!还有《丑小鸭》的故事告诉我中要做一个不的孩子。有一篇《树精》的故事很精彩:“树精很喜欢的和,喜欢阳光和鸟儿的歌唱,然而她最喜欢的是人类的。她能像听懂鸟兽的语言一样听懂人的语言。蝴蝶、蜻蜓和苍蝇,是的,一切会飞的东西都来拜访她。他们要聊天闲谈,讲,讲葡萄园、树林、古老的宫堡和宫堡里的花园里的情形。花园里还有人工河和水坝,水里有生物,这些生物会用自己的方式从一处飞向另一处,是有智能、有思想的生物;它们什么也不会说,但就是这么聪明。还有曾经钻进水里去的燕子。他们谈论美丽的金鱼,肥鲫、胖鲈和浑身长了青苔老鱼鱼。燕子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他们,不过她说,还是亲自去看看更好一些。可是树精哪能看
见这些些生物!她只能满足于看眼前的美丽景色和感受一下人类的忙碌活动罢了。”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直到接近高年级了,我又开始读古诗。我有体会到了我们古代诗人的伟大,在小小就能描写下优美的语句。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眼中的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眼中的书。“书中自有黄金屋”。
喜欢读书。无论是厚重的字典、还是一小本的故事书我都不看。
书中有悟作文
我深知自己是一个凡事缺乏耐性的人,惟独看书始终不忍心放弃,追赶书中的主人公是我最大的乐趣。
傍晚时分,华灯初上,喧嚣的街市,书籍为我营造了一个宁静的港湾,用它理性的光芒驱逐我内心的浮躁与不安。
记得曾经有一回不知什么原因,常与父母亲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心情糟糕到极点,总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后来,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反复回味着那一行行文字,如同走进了鲁滨孙的心灵世界,我也开始试着调整自己的心态,学者鲁滨孙的样子把自己目前的坏处和好处罗列出來,想着“我还有父母,比孤儿强多了”。这样一想,就少了与父母吵闹的情绪,家里多了一分和睦与温馨。
不管天空有没有下雨,找个角落坐下来,翻翻书页,宁静常留心中,火气顿时烟消云散。
在这个快节奏的数字化时代,人们渐渐淡忘了质朴、踏实的生活方式。闲来,宁愿去发那些商业网站的流行、搞笑的短信,以换取片刻的愉悦,却丝毫没有直抵心灵的关怀。不想湮没在这个时代里,我需要荡涤心灵的微尘,翻阅书本,如同行走在旷野中,轻风拂面,景色宜人。睡觉前,顺手抽出一本书,在灯光下随意翻阅,嗅着书本特有的芳香,咀嚼着书中的一行行文字,跟着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起舞,简直是人间仙境。
我常告诫自己:人应该冷静地面对读书的机会,因为当时间的年轮碾过玩乐时,很多游戏就会变形,失去当初的华美。何不去坦然地笑对生活,抓住身边触手可及的书本知识,追赶书中的主人公,喜怒哀乐共起舞?
书中作文
我有一间小屋,它既是我的卧室,又是我的书房。在这间小屋中生活着许多书精灵,他们记录着我成长的点点滴滴,同时又为我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每一天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后,我都会在屋子里拿出一本书,津津有味的品读,有一本书令我印象非常深刻,是吴洲星写的《红舞鞋》,这本书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平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而在这期间里,朋友的背叛、伤害及大人们的纠结往事纷纷而来,可主人公李莎莎却始终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这个凄凉但美丽的故事令我感慨万分,李莎莎为追逐自己的梦想而变得坚强勇敢,她为了成功不惜一切代价去努力去奋斗去拼搏。那我们自己是不是也应该像李莎莎那样朝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呢?还有主人公李莎莎身上为他人着想,乐于助人的品质也值得我去学习。
除了《红舞鞋》一书以外,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红豺》也让我为之感动,豺与狼本为天敌,可一匹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了仇敌的孩子——狼崽甜点心。火烧云将复仇的火焰化成了柔情而伟大的母爱。在这跨越种族之间有这样一种爱在无声无息的流淌着……当我读完此书后,也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是啊,母亲的爱如甘露般美妙如阳光般灿烂。所以我们也要学会感恩母亲孝顺母亲。只有这样,爱才会如星光般闪烁在母亲与孩子之间!
不仅仅是《红舞鞋》《红豺》,其他的书也带给了我不少知识与感悟,如:儿童小说家杨红樱的《笑猫日记》让我走进了动物心中那个奇妙的世界;美国作家弗兰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小公主》使我学会了宽容善良,有爱心等品质;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的《绿山墙的安妮》令我懂得了不管对学习还是生活都要积极向上,奋斗拼搏……
这每一本书都送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与一切美好品质。当我在书海中徜徉,在书的天空中飞翔时。我在书中所积累的成果已逐渐化成了一根根羽毛,一双双翅膀,一块块石头,一盏盏明灯。轻轻地引领着我在梦想的道路上前进,慢慢的使这颗梦想的种子生根发芽成长……
书中有悟作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读书能陶冶人的情操,给人知识和智慧。 我是一位非常爱看书的小女生,在我的小书柜里,整齐地摆放着许多书。有关于天文地理知识的、动植物知识的、科技知识的,有故事书、工具书以及有趣的幽默笑话和脑筋急转弯等等。
记得妈妈说过,在我很小的时候,每天晚上都是《一千零一夜》和《伊索寓言》的故事伴我进入甜美的梦乡。上幼儿园的时候,虽然识字不多,但我每天晚上仍要捧起书,认真的看起来,那时看的是《儿童识字认物大图集》。因为那时候我总是喜欢指着图片,说出物品的名称,或者频频问父母,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所以,爸爸妈妈根据我那时的特点,特地给我买了一套精装本的《儿童识字认物大图集》。从这套书中使我认识了生活中最想知道的事物,是它带我走进奇妙的大自然,畅游浩瀚的知识海洋。
你瞧,我已是一名小学生了,每天都有一些作业要做,但是,我还是坚持每天读书。中午放学回家,妈妈做饭,我就拿起书,坐在小板凳上,一边看一边读给妈妈听,妈妈总是开心地说:“我们家的小公主,真会利用时间帮助妈妈学习,使妈妈忘记了劳累。”特别是今年“五一”我们全家游览北京时,因我以前阅读过关于颐和园的介绍,游园时,我还自豪地当了一回爸爸妈妈的小向导呢!
如今,我上小学四年级了,书柜里的书已越来越多,虽然每天的课程都安排得很紧,但我每天还是挤出时间来看一些课外书籍,如《十万个为什么》、《动植物大观》、《宇宙探秘》等等。虽然这里面还有很多东西我一时看不懂,但它激励我要好好学习,将来掌握更多的知识。
这不,前几天爸爸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中华五千年》和一套《中国儿童百科全书》。这些书又将伴随着我的成长!
(指导老师:张焰)
分享于2023-05-31 11: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