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范文网 > 作文 > 学生作文 > 七年级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0篇 word A4格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七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

从小我就是一个书迷,我看过很多书,也喜欢读书,家里书柜也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有一本书在我成长中给我很大的启发,也是一直以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名叫做《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

《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这本书,通过许多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和通俗易懂的美德故事全面展现了人类本性中永恒不变的变德。比如其中一个小故事说的是:贾逵是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他小时候生活非常艰辛,因此他上不起学堂。贾逵只能隔着学堂外面的篱笆听老师讲课,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后来贾逵终于成为当时的大学者。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你是贫穷或富有,无论你是才华横溢还是才智平平,只有具备高尚的美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现今来自不易的美好生活,继承传统文化,发扬传统美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

在我看过书集中,最喜欢的《鲁滨孙飘流记》,因为它给予战胜困难的勇气。

《鲁滨孙漂流记》叙述了十七世纪有个叫鲁滨孙的英国人,在航海中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为了战胜死亡,他依靠破船上剩下的一点生产和生活资料,同大自然展开了顽强的斗争。每做一件事,都要遇到很大的困难,但他经得起失败的考验,凭着艰苦的劳动,成功地在荒岛上建起了房舍,开垦了农田,营造了羊圈,使荒岛面貌有了改变,他的生活也有了改变。经过二十八年多的孤苦生活,他终于脱险,返回故乡。

读了这部小说,从鲁滨孙的非凡经历里,我感悟到了鲁滨孙面对厄运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悟出了人应该学会生存的道理。这两点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十分重要。

首先我们面对厄运应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人的一生绝不会一帆风顺,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安慰的事情。”鲁滨孙是“知足安命”的,当我们遇上不利环境的时候,就要像他一样,直面现实,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增强跟困难作斗争的信心;当我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应当坚持住,尽一切力量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迎接最后的胜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3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作品——《巴黎圣母院》。

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巴黎圣母院的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作为一个教堂的祭司,认为爱情是罪恶的。但当他见到美丽的吉卜赛姑娘爱斯梅拉达之后,却不择手段地想占有她。但是在罪恶感的压迫下,他的追逐变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相貌丑陋、身体残疾,自幼被弗罗洛收养,他也同样爱慕爱斯梅拉达。但是,这种爱是无私的,高尚的,与弗罗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罪恶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弗罗洛采用嫁祸于爱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实于弗罗洛的卡西莫多,被主人的残暴无耻所激怒,把弗罗洛从教堂的高楼上推了下去。

这篇小说以下层市民攻打巴黎圣母院为背景,赞美了受压迫者的正直、善良的品性,揭露了当时神职人员虚伪的本来面目,证明了爱、善良、仁慈将胜过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篇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知道了鉴定美与丑的方法不是在于外表,而是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拥有高尚、纯洁、无私的爱,敢于为自己爱的人献身。然而,与卡西莫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巴黎圣母院的副教主克洛德·弗罗洛。他在受千万人尊敬的外表下,却长着一颗奇丑无比的心,使他走上了不归之路,由他抚养了二十多年的养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又怪得了谁呢?而卡西莫多,他依旧在自己心爱的钟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4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里有五彩缤纷的.世界;我喜欢读书,因为书是开阔视野的海洋。我的书有很多,但是我最喜欢的是《十万个为什么》,它里面装满了知识,只要翻开它,就会看见它神奇的大千世界。

有一次,妈妈在收衣服的时候叫我帮忙,只见妈妈拿来一件衣服,嘴里念叨着:“怎么每件黑衣服上都会有苍蝇和蚊子的粪便呢,真是奇怪了。”我把衣服拿来看了看,还真是这样,这是为什么呢?我就去请教我的老师——《十万个为什么》,看完以后我恍然大悟。原来,蚊子多半喜欢弱光,因为黑色衣服反射的光线比较暗,而蚊子正好喜欢这样的光线,黑色容易吸收太阳光,穿黑色的衣服会比穿浅色的衣服感觉热,流的汗也更多,汗液里含有一种叫乳酸的物质,也是蚊子喜欢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它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享受知识带给我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5

每个喜爱看书的人都一定有他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当然也不例外啦!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名为《魔女孙悟空》的长篇小说,我常把这本书带在身边,一有时间我就会拿出来阅读。

《魔女孙悟空》讲述主人翁孙好好,穿越时空成了古代古灵精怪的美猴王——孙悟空。孙好好让唐三藏、猪八戒以及沙和尚称她为“空空”,并展开了一段不可思议的旅程。《魔女孙悟空》的故事充满神奇、神秘又有趣的经历,让我爱不释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它的内容很搞笑,且非常精彩,而且引人深思,尤其是书中一段描述好好如何以道理解决问题而不以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情节,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遇到问题时不应该以暴力来解决问题,而应该以道理来全服对方。

我庆幸有这本书与我作伴,它教导我如何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同时间也丰富了我的知识。我以后要以孙好好为榜样,对任何困难都不感到惧怕。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6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7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的话发人深省。书好比一剂良方,人读了书再愚笨的人读了书也会豁然开朗。一个人若不读书,那便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你们爱读书吗?有爱读的书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该是本冒险小说了,不像《冒险小虎队》那么悬疑、不切实际。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作者肯定花了不少心思。整整28年!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孤单、寂寞,与野兽生活。当终于来了一个活人时,鲁滨逊该多么高兴。为了无障碍交谈,不辞辛苦地教他学英语;为了信仰统一,不发生宗教战争,教他信基督,拜上帝,读《圣经》;教他吃面包,吃动物肉,穿衣服。为了让一个食人生番成为后来的忠实伴侣、仆人,鲁滨逊花了巨大精力!而在鲁滨逊初上小岛时的无助、窘迫,父母的劝告一起涌上心头,作者又用极其细腻的笔触写了鲁滨逊的心理活动。再后来与野人的战争,救下西班牙俘虏和星期五的父亲时,当见到一个活生生的欧洲人时,作者并没有用华丽的语言去形容,看他的动作便一目了然了。此外,星期五的赤子之心也让我惊讶,一个曾经的

食人族也会有孝心?但他接下来的行为证实了这一点:星期五在替西班牙俘虏用甘蔗酒搓脚时,不时回头看看父亲是否还在那儿。突然,他发现父亲不见了,立马跳起来往大石头方向奔去。直到看见父亲躺在大石头上才放下心来,原来他父亲为了舒展一下筋骨躺了下去。连我这种不易感动之人也不禁热泪盈眶了,一个食人族如此,更何况我们?鲁滨逊的智慧救了他,如果说上帝塑造牛顿是为了告诉我们地球上有万有引力;塑造霍金是为了告诉我们黑洞的性质的话,那么塑造鲁滨逊就是为了告诉人类还有一种叫智慧与动手能力的力量!

这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而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表现的那种历险、勇敢以及其他所有语言所无法表达的精神,激励一代一代的奋斗指南。相信这部巨着会流传千古,有更多更多的人拿起它并为之疯狂,激励自己奋斗,奋斗,再奋斗!

再多的话我也不说了,这也竭尽我所能。只希望你和千千万万个你也能捧起这本书,捧起更多书如饥似渴地在书之海洋中遨游。谢谢你们,我的演讲完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8

书,是闪耀知识的一道光,是握着幸福的一双手。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但是,我们不要把读书当做一种任务来完成,要真正喜欢上才行,这样才能把自己投入到里面去,读得入境,就更能吸收书里的知识,体会作者的情感。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可是,你若问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本,那还要非《三国演义》莫属。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治中生乱,乱归于治”,这似乎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规律。汉末皇室衰微,诸侯争战,生灵涂炭,这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但也就是这样的乱世,才造就了许多英雄: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关羽、周瑜等。他们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战争的背景里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使《三国演义》成为一部令人称赞的英雄史诗。

三国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三国时期的政治,风云变幻,跌宕起伏;三国时期的军事,金戈铁马,气势壮阔;三国时期的经济,变革重大,承前启后;三国时期的外交,纵横捭阖,奇峰迭出;三国时期的人物,英雄辈出,业绩显著。

《三国演义》把刘备作为中心人物加以描写,把他作为崇拜对象加以褒扬,把他作为一位封建时代仁君的理想人物形象来描述。书中写刘备不肯抛弃随军转移的数十万樊城百姓,是“吾宁死,不为不义不仁之事”。无论在他的政治品质还是道德品质方面都是如此。而曹操则被描写为刘备的对立人物,曹操残杀相救与他的吕伯奢一家八口,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成功刻画出了他诡异多变、心狠手辣的性格。孙权虽然是刘备的敌手,但更多的是作为刘备对抗曹操的联合力量。

除了曹操、刘备的形象外,《三国演义》还选取了诸葛亮和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加以重点刻画。诸葛亮是智慧和贤臣的化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博望坡一战,就指挥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赤壁之战前后作者有意安排年轻有为的周瑜与诸葛亮展开智斗。周瑜才华横溢、精明干练,但嫉贤妒能、气量狭小。诸葛亮则高瞻远瞩、机警睿智,他几次巧妙地利用各种关系避开了周瑜三番五次的陷害,又顾全了协力抗曹的大局,最终取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诸葛亮后期的主要对手是曹魏方面的司马懿。司马懿虽老奸巨猾,但还是略逊诸葛亮一筹。“空城计”和《出师表》便是明证。关羽则是义勇的化身,在刘备兵败投奔袁绍之时,关羽孤身一人为保护两位嫂嫂,不得已投降曹操,但和曹操约法三章:一为保节操,降汉不降曹;二为保两位嫂嫂;三为保忠义、誓言,一旦知道刘皇叔下落,立即投奔。后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脱离曹操。在他眼里,投降是可以变通的,但他对汉朝之忠、对刘备之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反映了民众赞赏锄强扶弱、与人排忧解难的江湖义气。而张飞是《三国演义》中十分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他豹头环眼,脾气直爽,性情粗鲁莽撞,嫉恶如仇。他痛打索取贿赂的督邮,见到倨傲无礼的董卓,一时性情大作便欲杀之。曹操想借刘备之手杀吕布,他就去吕布处大叫:“曹操道你是无义之人,叫我哥哥杀你。”他心直口快,内心真诚、火热,他的品性也为世人所称道。

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常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亲爱的汉修先生》。它幽默风趣地记录了小读者鲍雷伊与作家汉修先生的书信往来的经过以及鲍雷伊用书信和日记的形式展现自己的成长经历。极佳的故事读起来令人印象深刻,同时我也深入走进了雷伊的内心世界。

因此,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鲍雷伊。雷伊因为着迷作家汉修先生的书,给作家写了一封信。正好老师布置的作业(读书报告)也是给作家写信。雷伊在信里给作家提了九个问题。奇妙的是作家竟然给雷伊回了信,也给雷伊提出了十个问题,比如你是谁?长什么样?家有什么人?住在哪里?种种。这下变成了讨厌作文的雷伊的负担。因为家里的电视机坏了,雷伊无聊之余不情愿地给汉修先生写回信回答他的问题。慢慢地雷伊和汉修先生开始了写信交流,每一封信他都很有礼貌,比如称汉修先生为“您”,信后还写上“敬上”二字。后来,雷伊甚至接受汉修先生的建议开始写日记。他就慢慢得养成天天写日记的好习惯。每一则日记,鲍雷伊都写得很通顺,而且把事情写得很完整。他用有趣的笔调描写了家庭的琐事、小狗班弟、午餐盒报警铃、作文竞赛等等,让我有时读起来觉得好笑;有时遗憾、伤心、甚至气愤等。

鲍雷伊从二年级一直 和汉修 先生保持书信往来直至六年级,他把生活中和学习上的事都告诉了汉修先生,汉修先生都一一回复了,还教他写作文的秘诀:多看书,多观察,多听,多想和多写,这让鲍雷伊的写作能力大大提高。有一次,他们学校举办“小作家征文比赛”, 鲍雷伊的作文《卡车上的一天》获得了“荣誉入围奖”,在文中他描述了和爸爸从125号公路穿越巴奇科山口运葡萄去酿酒场的经过,鲍雷伊的名字还因此出现在年刊上,这让他的心情很好。我真羡慕雷伊,心想自己要是能和著名的作家长期书信往来,那我肯定也学到很多的写作技能和方法。

书中也有一些情节令人感动不已,我坚信世界上爱是最伟大的!虽然鲍雷伊的父母离异了,但是他们还有深深的感情,比如在书的结尾,鲍雷伊的爸爸要把一车椰菜运到俄亥俄州,但是爸爸很想念鲍雷伊和他的妈妈,于是特地绕道他们家,妈妈很激动,给了爸爸一个很大的拥抱。

从鲍雷伊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优点,比如:理解别人、不自暴自弃,勤想办法,爱动脑筋……而汉修先生也让我悟得一些观察事物的方法、阅读方法和写作技巧等,这些必将成为我今后开启智慧的另一把金钥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0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母狼的伟大母爱,令我非常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1

我们班有个读书吧,柯老师告诉我们:一日不读书,面目可憎!意思就是说一天不读书的孩子,即使你外表再美丽,但实际上你的行为都是很可怕的。

我们不想做个可怕的人,我们都想做可爱的孩子,所以我们班许多小朋友都喜欢捧着书读。我最喜欢的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了。书里的内容丰富,图画也很精美。从书中,我知道为什么大象有个长鼻子,为什么有的恐龙身上披着盔甲,为什么剑龙的尾巴上长着又长又尖的刺?

多有意思的书啊,多有趣的图画啊,希望你也来看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2

我从小到大读过的书,就像天空中的繁星一样多。每一本书中的故事都会让我着迷,流连忘返。

我在茫茫书海中最喜欢看的书是《昆虫百科》。他不断充实着我的知识,开阔我的视野。其中,最令我好奇的是一种黑褐色的蚂蚁,他们拥有着超强的记忆力和强大的力量。

蚂蚁经常独自外出寻找食物,有时走很远的路。从很远的地方回到蚁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小小的蚂蚁却有一套杰出的认路本领,即使浓云密布,或者地面上被破坏,它们仍旧会找到蚁巢,只不过要多走些弯路而已。这说明,蚂蚁不会迷路,就算到远方,他们仍然会回来回来。那么他的记忆有多强大啊!

蚂蚁除了记忆强,他的力量也十分大。他能举起自己重量的三十倍,而人只能举起自身重量三倍的东西。在下雨之前,你可以看到蚂蚁们集体搬家,前往高处。他们忙来忙去,一点感觉不到累。几只蚂蚁可以轻而易举的捕杀一只比他们强大的青虫。蚂蚁堪称世界上最具有破坏率地军团,这说明蚂蚁真强大!

《昆虫百科》让我知道了各种昆虫的习性。我相信这本书会令我受益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3

我最喜欢的书是《小学生必背古诗词120首》。那里面有许多古诗词和许多好看的故事,还有漂亮的图片。这本书教了我很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学习能力。这本书太棒了,你们也来读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4

  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我也读了很多书,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长袜子皮皮》、《柳林风声》、《昆虫记》、《枫林渡》、《草房子》等等。当然,它们都是我的最爱。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林海音所写的《城南旧事》。

  我之所以喜欢《城南旧事》,是因为喜欢作者那细腻、率真的文笔。《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是:英子、英子的爸爸、英子的妈妈、秀贞、秀贞的妈妈,秀贞的爸爸和英子的好朋友妞儿……

  《城南旧事》这本书十分的感人,内容也特别的多,所以,我只能简单的介绍一下这本书的内容:惠安馆里有一个女孩,名叫秀贞,但不知道为什么,别人都叫她“疯子”,而且每当看见她,就像看到了妖怪一样,马上逃走。但有一个人不同,那个人名叫英子。她不仅和别人不同,还和其他人对秀贞的态度相反。秀贞自称自己和一个叫思康的人定了终身,还生下了一个叫小桂子的小宝宝,可是,小桂子现在失踪了。秀贞初次与英子说这件事时,英子还以为秀贞再跟她玩过家家,所以没在乎这件事,只是把自己用来玩的手表送给了小桂子,却没有料到这是真的。认识秀贞以后,英子还认识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还跟着个女孩成为了朋友,而这个女孩就叫妞儿。在某个下雨天里,妞儿到英子家里玩。突然间,英子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妞儿居然是小桂子!这项发现让她很激动,她马上把妞儿带到惠安馆,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秀贞。秀贞看了看妞儿,变呆住了,因为她也发现:妞儿真的是小桂子!忽然,英子猛地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正在一个房间里,还躺在一张小床上。这时,她看到自己正躺着的小床旁边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木匣子。她拿起那个木匣子,打开来,从里面拿出了一只表。她看着那只表,很惊讶,心里想:“这只表不是已经送给小桂子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之后,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她因为发烧已经休克了好几天,差不多有十天。而她的那只表,并没有送给小桂子,因为那只是梦……

  这本《城南旧事》真的是十分感人,也十分精彩。我希望我长大以后也能当像林海音这样的作家,为之后的一代又一代写出一本比《城南旧事》还要杰出的书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5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6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亨舍尔和格莱特》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亨舍尔和格莱特被他们残忍的母亲和身无分文的父亲遗弃在森林里。第一次他们借助亨舍尔沿路洒下的石子回到了家。第二次亨舍尔把面包屑扔到了地上当记号,但是面包屑被小鸟吃光了,他们终于迷了路。后来他们看到前方有一个糖果屋,就大吃起来。谁知道这房子里住着一位老巫婆!她想吃掉他们!但亨舍尔和格莱特没有退缩,用机智和勇敢战胜了老巫婆,把她弄进炉子里烧死了。最后他们走进房子带着珠宝回到了父亲身边。

这本书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勇敢向前就一定会成功。亨舍尔和格莱特战胜了困难,我们在学习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我要向他们一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习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8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1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雷锋的故事》。

一天,我在柜子里翻我的《300字作文》,突然,在柜子里看到了一本《雷锋的故事》。我问妈妈:“妈妈,这本《雷锋的故事》是哪里来的?”妈妈说:“我今天在红叶书社给你买卷子的时候,顺便翻了翻,就翻到了这本书。看看内容还可以。今天又是你的生日,就买来当成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了。”

我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确实是一本好书。书中所讲述的雷锋叔叔随时随地帮助别人的故事非常感人。

从那天开始,我天天把《雷锋的故事》背在书包里。我们下课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都要把这本书拿出来看。

有一天,天空中布满了乌云,刚放学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因为我的书包没有遮住,回到家,打开书包一看,我的《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已经被大雨淋湿成一团了。我钻进被窝里放声大哭起来。妈妈听见了,忙跑进来问:“怎么了?”我说:“《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被雨淋成一团了。”妈妈坐下来抚摸着我的头说:“我再去给你买一本就是了。”我说:“可是意义不同啊!”妈妈问:“有什么不同的?”我说:“这本书是我过生日的时候买的。如果你再给我买一本,又不会回到我过生日的时候了。”从那以后,我就天天把那团破碎了的书拼完整了看。有时候我会哭。有时候我看见下雨了,就会对着天空大骂。有时候我也会到书店去看看有没有《雷锋的故事》……

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动过,因为这本书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这本书是妈妈第一次送给我的礼物,因为我爱妈妈,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0

我的小书橱里放着许多书。有《三国演义》、《100个启发故事》、《水浒传》、《红楼梦》、《伊索寓言》……不过,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上三年级时老师给我们推荐的课外读物之一,它也是我过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礼物。这是少儿版《西游记》,是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它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可是咱们中国古典文学宝库的四大名著之一啊。

这本书的封面上是唐三藏骑着白龙马,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分别在前后左右保护着师父,就连书页里的插图也是栩栩如生啊。这本书讲述了179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很精彩。它以神奇的想象和动人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主要是写孙悟空足智多谋、变化多端、一身正气、火眼金睛,能分出好人和妖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作风。我也很喜欢孙悟空,因为它见了坏人不慌张,而是冷静,这一点值得我学习。

每当我写完作业或星期六、星期天有时间时,我都会看上一、两个小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是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这样才能做好事。我真喜欢看这本《西游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1

我看过许多的书,也有许多喜爱的书,当然,印象最深刻的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来我对这本书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这一段,更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惊奇的是,五岁的玛蒂尔达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比如《躲进洞内》、《简·爱》、《吉姆》、《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等。可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还有最恶毒的校长。不过,聪明的玛蒂尔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书中学习并思考得来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恶毒的校长把阿曼达·思里普的长辫子当掷链球一样扔出去,还让博格特罗特把一整块比他还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玛蒂尔达用眼睛推翻了装有蝾螈的水杯,还用眼睛把粉笔举起来,并在黑板上写字,吓坏了校长。我想这或许就是专注的力量吧。现实中我们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会产生出非同凡响的力量。知识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不退缩,冷静地用智慧解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这本书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2

我最喜欢的书可多了,有《淘气包马小跳》、有《谁偷了我的奶酪》、有《笑猫日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里面的主要人物有:马小跳,唐飞,温迪,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寻找大熊猫》。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写的很有趣,生动,含义也非常深刻。

这本书我读起来感到非常亲切,就像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晚上要看4、5页才肯睡觉,如果不看我就睡不着觉。可是有一次,我们班同学来我家找我玩,看见了我的书,要借我的书拿回去看看,我真有点舍不得,但毕竟是好朋友,最后,还是借给了他。一个星期后,这位同学不好意思的把书送过来,我一看,他竟然把我的书皮弄烂了。我心疼的不得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这本书对我作用可大了,他能叫我开心,我要是心烦了,看到这本书就会忘掉一切烦恼,完全和马小跳同喜同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朋友,如果你也感兴趣,记住,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3

古人对读书的好处颇有研究,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近代的人也十分重视读书,比如毛泽东曾说:“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外国人对书有自己的看法,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闲来无事,目光扫视着书柜,《苦儿流浪记》映入我的眼帘。它是十九世纪著名的小说,是埃克多?马洛为他的女儿露西而写,是他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小说。趁着闲暇时间,我又翻阅起这本书。

小雷米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天性善良,与妈妈相依为命。一天,养父巴伯兰把他卖给了一位神秘的流浪艺人,一路靠卖艺杂耍谋生。他的流浪生涯十分坎坷,却苦乐交织。流浪艺人遭冤入狱,可雷米邂逅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愉快的游艇生活;在风雪之夜,动物和流浪艺人相继离世,他却被一位花农所救,结识了一些伙伴;他与马西亚一同流浪,寻亲情急而误入假生父之手,却得到有关真实身世的线索。他与马西亚苦苦寻找,终于找到雷米的生母——那位贵妇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篇小说情节曲折离奇,跌宕起伏,蕴含了许多为人处世之道。它一直伴我成长,激励着我。在平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人被困难吓倒,想逃避,甚至会哭鼻子;而有人则勇敢地面对,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战胜困难。而我在面对困难时,想到雷米就信心大增:雷米不怕困难,始终积极面对,毫不逃避地克服困难,战胜了那么多困难。与他相比,我眼前的这些算什么?难道我连这一点小麻烦都摆不平吗?想到这,我便鼓起勇气,与困难作斗争,最终战胜困难。《苦儿流浪记》使我面对困难时的必胜法宝,是我的杀手锏。因为它,我拥有了勇气,变得坚强,无所畏惧。这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是《苦儿流浪记》告诉我的,也是雷米告诉我的。雷米有健康的体魄和坚毅的人生品格,他的爱心、孝心、坚强、勇敢、有毅力、懂得感恩、对朋友真诚等优秀品质影响着我,也教育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此,《苦儿流浪记》是我最为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4

走进我的房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书架了。上面的书五花八门,有《安徒生童话》、有《笑猫日记》、有《故事作文》、有《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在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的困难,我们只有克服了这重重困难,才会成功!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讲了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力,听力,继而又丧失了语言能力。虽然她重病缠身,但是,在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帮助下,海伦凯勒用顽强的毅力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她付出了比别人多几百倍的汗水,终于能够与常人交流,沟通了。之后,她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文字,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聋人。

在这本书中,海伦凯勒设想,如果有三天光明,她第一天要看她那些只能用双手辨识长相的朋友与家人,看看大自然;第二天要去了解历史,了解艺术,感受人类的精神世界如何构成;第三天她要了解社会,了解平凡的充满喜怒哀乐的生活,这同样也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与寂寞中的人无法想象的世界。

三天,就是对于我们来说,普普通通的三天,但是,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来说是十分珍贵的。啊!回头看看,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难道不应该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之后才后悔。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生命,珍惜时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5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帮助我们增长见识,开阔眼界,提高写作能力。在众多的书籍中,中国四大名著可是中外闻名。平时喜欢读书的我无意间捧起一本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没想到这本书使我越看越爱看。

《水浒传》共有一百零四回,书中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陆续被逼上梁山,宋江领导农民起义的故事。这本书写于元末明初,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施耐庵,它形象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现实。书中对人物的描写栩栩如生,着力刻画了广纳贤士的及时雨宋江;足智多谋的智多星吴用;勇武刚烈的山东好汉武松;见义勇为的花和尚鲁智深;鲁莽可爱的黑旋风李逵等等鲜活生动的英雄形象十分吸引人,书中的故事个个也使我印象深刻。

最精彩的要算武松打虎了。那天武松和宋江、柴进告别后,走到景阳冈上喝了十八碗酒,听说山岗上有一只恶虎,已经害了三四十人,武松便想帮百姓除掉老虎。他趁着酒力,踉踉跄跄的穿过树林,躺在一块光溜溜的大石头休息。就在这时,老虎猛的扑过来,武松一跃而起手拿哨棒拼命打向老虎,老虎一跳,棒子打在松枝上断成了两截。老虎发怒了,连续几次扑向武松,都被武松巧妙的闪开了。说时迟,那时快。武松瞅准时机翻身跳到老虎的背上,双手揪住老虎后颈,一阵拳打脚踢,不一会儿老虎就断了气。从武松打虎这件事中,我不仅被他的豪爽和勇猛所震撼,还被他为民除害的精神所感动

《水浒传》这本书里的每个故事都会让人回味无穷,也会被其中人物的勇敢、坚忍、友爱、自强等品质所感染。并从中受到教育,这正是我喜欢《水浒传》的原因,也正是这部名著的魅力所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有《舒克贝塔航空公司》、《男孩的冒险书》、《小狗钱钱》、《夏洛的网》……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那本《木偶奇遇记》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老人杰佩托做了一个木偶,他叫匹诺曹,他曾经是一个坏孩子,说过慌、打过架,还听坏人的话去种金币。后来,他汲取教训,越来越懂事了,最后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孩。这个木偶没心没肺,尽然离家出走,又抛弃他的仙女姐姐走了,文章中与许多类似的句子:“匹诺曹不耐烦地说:‘世界上只有一件事让我心里发痒。’‘是什么?’‘吃、喝、玩、睡,还有从早到晚四处流浪。’读完这些句子,我感到很心疼,因为皮诺曹如果懂事的话,那么他几年前就变成了小男孩了。后来,匹诺曹先照顾爸爸,在服侍姐姐,为他的家庭翻开了新的一页。

如果天下的小男孩都奋发向上,勤奋学习,那么他们长大了,就会为自己国家翻开前所为有的一页。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7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文豪兄弟的一本《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励志书,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的抓住了我的心。

因为是第二本书的缘故,兄弟俩的文笔似没有第一本那样稚嫩,多了几分成熟,没了兄弟俩在高中和刚入大学中的劳累和迷茫,多了兄弟俩关于生活的感悟与反思。

全书共有十个人,十件事,讲述了二十个关于勇气、成长与爱的正能量故事。送给同样有梦想的你,总有一天,你会穿越人海,发光发亮。

子文写的是“那些事教会我成长”,子豪写的是“那些人教会我爱”。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这样吧,总有那么些事和人的出现,是为了教会我们爱与成长,只是有些人交错后就转身,而有些人还会在原地等。

我记得哥哥子文在书中写道:“这是最好的年纪。你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可以勇敢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又因为年轻,即使做错事也会被原谅。所以啊,时间别花在畏惧和犹豫上,考虑清楚了就去做。”就像哥哥子文创立自己的护肤品牌,其中经历了许多苦难与磨砺,但还好有许多支持他的人和伙伴,可以让他在事业上获得成功,靠着创业养活了自己和弟弟,为父母减轻了许多压力。

弟弟子豪说:“再强大的人也会有软弱的一天,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硬汉或者铁娘子,那些都不过是遇到困难比普通人多挺了一会儿的人罢了。累了,就靠一靠,难受,就哭一哭,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相信我,见证你恋爱的,心疼你吃苦的,陪着你长大的总会有人。”弟弟子豪在创业上好像显得没有哥哥那么成功,但他在生活中自黑,会给哥哥送水果,为哥哥增添快乐,同时他也是哥哥和爸妈的避风港,是他们快乐的源泉。

书中有许多鼓舞人心的话,可以把原本不平静的心平静下来,与其说它是一本励志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娓娓道来的小故事。文豪兄弟说:“无论你现在处境如何,都请不要轻易下结论,好的请坚持,坏的请努力,你要看到别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我们的每一点付出,大多数的尝试和所有的等待都有意义,你要坚信努力的人会有好运气,肯付出就能冲出黑暗,漫漫长夜后,黎明终会到达,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彷徨又怎样,我们都一样,只要努力,就会冲出黑暗,迎来光芒。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8

《第七条猎狗》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如:《狼王梦》、《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等。

《第七条猎狗》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太短,被卖了;第二条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长得笨头笨脑,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猎狗是母的,长大后被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糊里糊涂的踩上了铁夹子。

3年前,别人送给他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小狗长大了。召盘巴给他起名叫赤利。

有一天,召盘巴带着赤利去捕猎。这时,他们发现了一头野猪,召盘巴瞄准野猪的耳根就是一枪,可是打偏了,子弹打在它的头颈里,召盘巴赶紧躲在树下,呼唤赤利前来,可是赤利此时正在对付一条毒蛇,无法理会主人。结果,召盘巴误以为赤利帮他是因为它贪生怕死,很是失望。

回到家,召盘巴打算杀了这只忘恩负义的狗,幸好他的小孙子念及旧情放了赤利……

猎狗赤利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使主人曾经想杀了它。它对主人的忠诚使我感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29

每当我来到泰山公园,总会去瞻仰岳王庙。每当看到岳飞的英雄形象,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茫茫书海之中,我怀着一种期待翻开了《岳飞传》。

《岳飞传》是一本人物传记,由清代钱彩编著,讲述了岳飞与众兄弟投军报国,带领名声远扬的岳家军抗击金兵,精忠报国,却以“莫须有”罪名,被秦桧等奸贼惨害于风波亭。书中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场景生动地再现,让我有身临其境般的感觉。

读完《岳飞传》,我心中感慨万千:我为岳飞刚正不阿、舍生忘死的爱国精神所折服。在他和儿子被奸臣捉拿后,两个奸贼将岳飞折磨得体无完肤,都没能让岳飞父子屈招,即使将背脊上的皮肉都撕扯下来,也丝毫不屈。我为岳飞赈灾就难,一心为民的义举所感动。当乡村百姓四处逃荒,民不聊生的时候,岳飞挺身而出,面对急于求食,群情激奋的近千难民,开仓放粮,赈灾救难。我更为昏君奸臣横行霸道,荒浮无度的恶行所憎恨。他们不议国家大事,不论百姓安危。奸臣肆无忌惮,陷害忠良,皇帝更是听信谗言,眼看收复失地指日可待,却制造了岳飞父子和张宪的惊天冤案。恶有恶报,奸贼的铁像永远被人们所唾骂!

岳飞牢记母亲教诲,把国家安危紧记心头,策驽砺钝,对国家一片忠心。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像岳飞这样被世世代代传诵的爱国英雄还有许多:爱国主义诗人屈原,见楚怀王听信诽谤,一心想攥住楚国疆土,保住河山,却被流放他乡,扬起笔锋疾书,写成流芳百世的《离骚》,为国尽忠,问天长叹,葬身汨罗;革命烈士刘胡兰, 10岁参加儿童团,在艰苦的环境里,她出入“青纱帐”,隐匿“古墓穴”,被敌人抓捕后,从容就义,壮烈牺牲,"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她英勇一生的写照……

爱国是一种牺牲,多少拥有爱国心的仁人志士在国家危难的时刻敢于站起来,甚至不惜为国家放弃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国热情是最值得我们尊敬的。岳飞虽怀“精忠报国之志”,却无“精忠报国之门”。他碧血丹心,为国捐躯,血洒疆场,忧国忧民。每当我捧起《岳飞传》,脑海中就浮现出《满江红》中铿锵的语句,浮现出岳飞名垂青史的伟大形象,浮现出那个金戈铁马的悲壮时代。

岳飞的故事将永远激励我们做一个拥有爱国情怀的少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箴言将永远鞭策我们奋发上进,博学慎思。而这些或许是我喜爱《岳飞传》的原因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篇30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初一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看过许多的书,也有许多喜爱的书,当然,印象最深刻的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来我对这本书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这一段,更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惊奇的是,五岁的玛蒂尔达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比如《躲进洞内》、《简·爱》、《吉姆》、《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等。可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还有最恶毒的校长。不过,聪明的玛蒂尔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书中学习并思考得来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恶毒的校长把阿曼达·思里普的长辫子当掷链球一样扔出去,还让博格特罗特把一整块比他还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玛蒂尔达用眼睛推翻了装有蝾螈的水杯,还用眼睛把粉笔举起来,并在黑板上写字,吓坏了校长。我想这或许就是专注的力量吧。现实中我们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会产生出非同凡响的力量。知识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不退缩,冷静地用智慧解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这本书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欢秋天中学生话题作文

夏姑娘刚走,美丽的秋姑娘边穿着秋雾凉衫,披着轻纱姗姗而来。秋天是最可爱的。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白天晴空万里,入夜银河璀璨,实在令人不得不喜欢。

秋姑娘给大地换上了秋装。看!河岸边的树木,换上了五颜六色的衣裳,随着阵阵微风悄然无息的撒落下叶片,似蝴蝶飞舞,遍地铺金。火红的枫树林,一簇簇,看上去那么可爱,那么惹人喜欢,充满了勃勃生机。田野里,沉甸甸的稻穗好像是黄金镶嵌的珍珠,一阵风吹过,掀起一层层起伏的波浪。一朵朵棉花嘟真嘴儿绽开了,被秋风吹得蓬蓬松松,远远望去好像天上的星星一般,向你调皮地眨着眼睛。

果园里,苹果乐红了脸,葡萄披上了紫风衣,鸭梨穿上了黄外套。石榴笑得忍不住咧开了嘴,露出了一颗颗玛瑙般的牙齿。火红的柿子如同一盏盏小灯笼挂满枝头。公园里,菊花开了!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婀娜多姿的菊花,露珠装扮着它们,让它们更加明艳动人——瞧!黄的如金子,绿的似翡翠,白的像雪花,红的如朝霞。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更比一朵美,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百看不厌……薄暮时树叶分散着的香气和野草的气息,也令人回味无穷。秋天,名副其实的是一个童话世界!

走进秋天,太阳更红更娇,空气更甜更好。路边,向日葵向我招手示意,阵阵秋风掠过我的脸庞。绵绵秋雨像一位姑娘倾吐着自己的心事。我并没有躲避,而是让秋雨尽情地在我身上跳跃狂欢……抬头仰望,天空瓦蓝瓦蓝的,好像刚洗过的蓝宝石一样洁净。不时有几群鸟儿在空中盘旋……

捡起一片落叶,细细端详,将它小心翼翼地夹进书里。这落叶,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充满了秋的气息……

走在秋天的王国里,头顶有明丽的阳光,脚下是金色的田野,到处是丰收的迹象……

秋天,充满希望,但比春天更富有灿烂绚丽的色彩;秋天,没有夏天那样热烈,但比夏天更富有情趣;秋天,没有冬天那样安静,但比冬天更惬意。秋天,秋姑娘秀出了她那独特的风格,让人陶醉……

秋天,金子般的天地,谱写出一首美妙动人的歌曲。我爱秋天!爱这瓜果飘香的秋天,爱这秋雨绵绵的秋天,爱这诗情画意的秋天,爱这童话般的秋天!走进大自然,寻找秋天的童话…………

我最喜欢秋天七年级话题作文

下了几场雨,气温便骤然降了下来,在不知不觉中,树叶变黄了,人们也都从夏天的T恤换成了秋天的长袖,一走到外面,凉飕飕的风,便向你袭来,冻得你直打哆嗦,有许多同学都着了凉而感冒。

到了放假的时候,外面的人渐渐的少了,我想,应该都在家里保暖吧。大街上,道路两旁的树依然屹立在那里,经过风的洗礼过后,树干变成了光秃秃的样子了,这让我想起了在盛夏的时候,这树都长得枝繁叶茂,有许多人在树下乘凉,聊天,那时候的树多么充满活力呀,而现在呢。

我不由感慨万千,人生也是如此吗?是啊,在你蓬勃发展的时候,有多少人来依附你,当你一点一点败落的时候,又有多少人来给你一丝安慰。当人由壮年走向老年的时候,常常叹息,岁月不饶人呐,当时间悄悄的偷走你的精力,抹掉了你的健壮的体魄,你的精神却像树根一样,牢牢的扎在了地里,为明年的夏天,养精蓄锐。

当冰凉的秋风吹过你的脸颊时,你有过寒心吗?当看见自己慢慢变老时,你有过后悔吗?当别人提起你的丰功伟绩时有过骄傲吗?

秋天,寂寥,仿佛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消逝,只剩下一个孤独的你。

秋天来了,放眼望去,我们看到的都是美丽的景色。看远处的原野,微风吹过,一片片金黄色的浪花从地平线上向我们打过来,伴随着金色波浪的就是热火朝天的大丰收。

行走在秋天的山道上,随手捡起一片树叶,观察它的颜色,它的纹路,才明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含义,叶子的凋零只是落叶对根的思念,让自己化作养分,让来年的花儿开的更加的美好!

行走在秋天的景色中,用心去感悟这美丽的秋天,去欣赏着独特的魅力,让人流连忘返,沉醉其中,让人不禁感叹,一起行走在这个秋天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史记》?NO.《西游记》?NO.《三国》?恭喜你答对了!没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大名鼎鼎的罗贯中先生写的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欲知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且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他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比如乐观:赤壁大败后,曹操的三笑以及他说的一句话,至少北方还在我手里。可以看出他的乐观主义。还比如说忠义:关羽被捉后,宁死不降,还骂了孙权一通。由此可见关羽对刘备的忠心。

它不仅告诉我们一些道理,还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事。

比如做人不能太残暴。董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入京后,大肆抢夺,大臣们稍有不慎,就掉了脑袋。这激起了各路诸侯的讨伐。他被迫迁都,可是在迁都前他火烧洛阳,终被吕布所杀。

《三国演义》不仅告诉我们历史,还告诉我们道理。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作文

“忆昔开元全盛世,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栗米白,公私仓禀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豹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织不相失。”这是描写开元盛世的景象,选自杜甫的《忆昔》,文中的“开元”是唐玄宗的年号,名字叫李隆基,诗中前四句反映了当时经济发展社会出现安定和谐,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唐朝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景象?是因为唐玄宗是一个很有才干的政治家,即位后,他任用姚崇、宋?等为相,励精图治,革除积弊,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首先是整顿吏治,裁剪官僚机构和多余人员。同时重视农业生产,在全国各地大兴沌田,加强对农田水利的管理。该府兵制为募兵制,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唐玄宗统治后期,政局稳定,经济文化进一步发展,社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唐朝进入了鼎盛时期。唐玄宗这一时期的年号是“开元”,因此历史上称为“开元盛世”。唐朝是繁荣的,为什么?接着我们就来看看长安的繁荣景象吧!

唐朝时,都城长安是一座繁华的大都市。整个城市建筑宏伟,布局严谨,规划合理。面积84平方千米,有东西向大街11条,街道笔直,绿树成荫。在城的中北部,是皇帝居住的宫城,宫城南边是皇城,为中央官员办公区,另外还有坊和市。方式官民居住区,东、西两市是商业区,市内店铺繁多,商业极其兴盛,有茶馆,酒店和工艺作坊等。

长安既是丝绸之路的起点,又是东方文化的中心,聚集着很多少数民族和外国人,总人口达百万以上,使唐朝逐渐进入了繁荣时期。各色人来来往往,很繁华。

唐朝前期,进入了鼎盛时期,唐玄宗统治后期,宠爱杨贵妃,沉湎酒色,怠于政事,造成奸臣掌权,朝政混乱,此时唐朝又与吐蕃、南诏发生多次战争,国力日益消弱。

九世纪后期,又爆发了一场大规模的黄巢领导的农民起义,唐朝受到了致命的打击。907年,大将朱温逼唐朝皇帝退位,唐朝灭亡。

在古老历史的长河中,李隆基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虽然最后灭亡是因为他,但他所做的贡献远远比他所犯的错多,我敬佩他!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天蓝色的塑皮面上画着九个打着“?”号的盒子,盒子上有动物、植物、昆虫、机器人、机械、星体等九种物体;反面,画有一只装着鲸的盒子和一只小老鼠。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日常生活科学、动物科学、植物科学。昆虫科学、地球科学、人体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等各个领域。

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个问题答完后就有一幅漫画,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记住了。

这本书的形式有点像一台“联欢会”。在每幅漫画上都有一只小老鼠、一只小猪和一个小男孩,他们就像是“联欢会”的“主持人”;解答的问题,就像是“台词”;每幅漫画就像是一个小“节目”;读书时,就仿佛在看一台“联欢会”。

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雌蚊只有在产卵之前才吸人的血。”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知识问答》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蚊子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地光”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知识问答》寻找答案,在第26页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地光是地震的前兆,有时如带状,有时如条状,还有柱状、片状、球状、火状等形状。红色的地光较多。

《少年百科知识问答》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亨舍尔和格莱特》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亨舍尔和格莱特被他们残忍的母亲和身无分文的父亲遗弃在森林里。第一次他们借助亨舍尔沿路洒下的石子回到了家。第二次亨舍尔把面包屑扔到了地上当记号,但是面包屑被小鸟吃光了,他们终于迷了路。后来他们看到前方有一个糖果屋,就大吃起来。谁知道这房子里住着一位老巫婆!她想吃掉他们!但亨舍尔和格莱特没有退缩,用机智和勇敢战胜了老巫婆,把她弄进炉子里烧死了。最后他们走进房子带着珠宝回到了父亲身边。

这本书让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勇敢向前就一定会成功。亨舍尔和格莱特战胜了困难,我们在学习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我要向他们一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学者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就好像一副良药,经常读书可以医治人的愚昧无知。我们青少年都读过不计其数的书,如《三国演义》、《西游记》、《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安徒生童话》……在这些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法布尔昆虫记》。

《法布尔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在这本书里法布尔写了非常多的昆虫,比如狼蛛、胡蜂、隧蜂等。在每篇文章里面都会写昆虫的外形、捕捉食物的能力、昆虫的洞穴,时不时地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法布尔观察昆虫的时候,都是非常得认真和仔细,都会把每一篇的文章写得如此细致优美。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要像法布尔一样做任何事情都要很仔细认真。比如:我们青少年在学习、写文章、复习、预习都可以像法布尔一样认真仔细,我相信只要我们一点也不会马虎,就可以把每一件事做得很好。

比如说我,在我考试的时候,我总是粗心大意,在一道非常简单的基础题目而丢失了很多的分数,从我读了这本书,每次考试的时候,我都会像法布尔一样,一直仔细认真地读题和审题,再也不因为自己遇到非常简单的题目而粗心大意,因此丢失了珍贵的分数了。从这时候,我的成绩直线上升,我也变得开朗了很多。

我读过这一本书之后,我做每一件事都像法布尔一样,以前因为我马虎,总是被妈妈骂,从我认真之后,妈妈再也没有骂过我,我十分高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做事要仔细、认真。这本书就像我的一面镜子,我从里面找到了自己。所以你们一定要看看,它会给予你帮助和鼓励,我真的很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一位老师七年级作文

在我的记忆里,我喜欢的老师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刚上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教我们语文的孙老师。

她中等个儿,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很精神。喜欢穿深色的衣服,打扮得总是很得体。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里透着智慧的光芒,最神奇的是她的那张嘴,就像一个知识的宝库,我们想知道什么,它都会告诉我们。

孙老师的课生动、有趣。记得一年级的一次语文课上,孙老师刚进教室,就问我们会不会玩开火车游戏?我们齐声说:“会,”但我马上又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她,心想:上课的时候怎么玩起幼儿园的游戏了呢?就在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孙老师已经把当天要学的生字词写在了黑板上,然后转过身微笑着说:“今天我们用一种新方法学习这些生字,这个方法就叫开火车。四个人一组,先是其中一个人读拼音,下一个人读字,第三个人组词,第四个人把音、字、词全部读下来。”孙老师说完,我们就快乐的开起火车,一遍又一遍,很快同学们就在这个游戏中记住了生字词。直到下课铃响了,我们还沉浸在快乐的游戏中。

孙老师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她的阅读也很有特色。她经常在我们学习任务完成后,给我们读课外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给我们读《小猪唏哩呼噜》的时候,她幽默的.语调,把一只小猪的可爱、憨逗展现在我们面前,不时惹得我们哄堂大笑。还有她给我们讲《小布头奇遇记》的时候,她和我们分角色串读,让我们仿佛也置身于那个童话世界,亲身感受着小布头的勇敢、机智和可爱。孙老师就这样用一个个栩栩如生的故事,让我们感受着读书的快乐,把我们带入了一个快乐的阅读世界。

孙老师不但课上得好,她也很关心我们每一个同学。每当有同学过生日,孙老师就会在班上开一个生日会,为这位同学唱生日歌,把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他(她)。

这就是我喜欢的孙老师。虽然她现在不教我了,但她讲的故事和给我们上的每一堂课都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

我最喜欢的季节作文

辛勤的农民,浑沉的牛叫,美丽的花儿,青青的草地,蒙蒙的细雨,清脆的霹雳,美妙的笑声……这一切,都代表着什么?对了,这一切,都代表着春的来临。呵呵,春天,它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no.1春天的田野

春天,在田野里,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碧绿。在这片碧绿之中,还可以看见一些农民伯伯和正“哞——,哞——”叫着的水牛呢。农民伯伯穿上雨靴,戴上斗笠,正在田里插秧。豆大的汗珠从他们的脸上流下,可他们好似天生就是为了应付这种劳累似的,一直在田里埋头苦干。水牛则在农民伯伯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他们这时的辛苦是为秋天的丰收打好基础。农民伯伯的这种勤劳品质,真的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no.2春天的雨

春天的雨,可不像夏天的暴风雨,而是蒙蒙细雨,似雾似烟,缠缠绵绵。一声惊雷,大地上开始热闹起来。冬眠的小动物们都蠢蠢欲动。小青蛙在池塘里自由自在的游着。小熊爬出了洞穴。小蛇也开始在地上缓缓地蠕动着。

no.3春天的花草

每到春季,人们就不得不想到花儿。美丽的山茶花、金黄的迎春花、粉红的桃花……好一个百花争艳!当走到这些花儿旁边,闻一闻那花香,一股沁人心脾的芳香就会扑面而来;摸一摸那花瓣,那上面还有一点点湿滑。如果捏一捏花瓣,里面还会渗出一些汁水,滋润着你的手,手染成了红的、黄的、甚至是蓝的,也变成了一朵五彩缤纷的迎春的花。小草儿钻出嫩绿的小脑袋。从远处看,是一片隐隐约约的青绿色。可是一走近,却好似什么也没有!柳树的枝条上也长出了小苞子,很快就会长出嫩绿的小柳叶了。

no.4春天的笑语

春天来了,小朋友们迫不及待的脱下厚重的冬衣,换上心仪的春装。他们来了沙滩上,来在草地里,放风筝,捉蝴蝶,嬉笑着,奔跑着,好像有无穷的能量,难以静止,也不想停下。他们每个人都是我们祖国大花园里那快乐的小鸟和幸福的花朵。

春天里万物复苏,鸟语花香,到处是欢声笑语,一派生机勃勃。我喜欢春天,我喜欢唱那首春的童谣: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这有红的花呀,这有绿的草,还有哪会唱歌的小黄鹂;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小朋友的眼睛里……

上一篇:生命作文
下一篇:生命作文
下载全文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