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七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30篇关于家有福尔摩斯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
在英国贝克街211号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著名的侦探,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更是无人能及。平常他都悠闲地呆地家里,抽着烟斗,懒洋洋地等待委托人上门,可一旦接到案子,立刻就会变得如猎犬般敏捷。《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桔核》、《蓝宝石案》、《吸血鬼》……无论多么曲折离奇的案子,到了他的手里。都会很快水落石出。即使你没读过侦探小说,也不会不知道他的名字——福尔摩斯!他所破的案件每一个都惊险离奇,扣人心弦,即使你感到恐怖,却也欲罢不能,这就是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的原因。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他对自己所承办的案件,几乎毫无例外地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查,即使是吸过的烟头、烟灰,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一丝也不肯放过。他善于从各个方面对案例进行分析,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定的假想,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然后仔细研究,剖析案情,解决问题。比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他就长途跋涉、风尘仆仆赶到现场仔细勘查,从凶手走路步子的大小判断出他大概的身高,从两只脚印的深浅程度不同判断出凶手是个瘸子,又从凶手袭击受害者的部位判断出他是个左撇子,从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吸的印度雪茄等等,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侦查、判断、推理,最终准确地找出了凶手。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非常热情,非常认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案情,有时深夜里到贼巢进行查访,有时甚至在自己身上进行毒气实验。比如《五个桔核》的案子,他废寝忘食,不惧危险亲自前去抓获凶手。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和逻辑学。他认真观察人物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心理活动,对周围的环境,人们的反映,报纸的新闻和广告,他都进行仔细的了解,把心理活动与证据材料联系起来,进行周密的逻辑推理。比如《吸血鬼》案,他将凶手的言谈举止、面部表情、相关人物的反映以及周围环境等等联系起来,成功地推理出了凶手。
这本书不仅十分有趣,还教我学会了观察、分析与推理,想来学习也应该像破案一样,要善于思考,并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3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4
这几天,我和妈妈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觉得歇洛克·福尔摩斯小时候没人认为他以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人认为他脑子坏了,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但福尔摩斯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最终成为一名大侦探。这告诉我们,只要自己有梦想并朝这个梦想努力,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的。我还感受的到福尔摩斯能成为大侦探并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因为他善于观察,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蛛丝马迹;他善于思考,有时想个答案,几秒钟就想好了。跟重要的是,他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想一个问题可以想整整一夜。这让我想到了自己,平时做功课也好,还是做一件事情都那么粗心马虎,从这使我体会到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仔细认真,才能取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5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对这本书的封面有了深刻的印象,书上的福尔摩斯看起来正在沉着冷静的分析案情,左手拿着一支烟嘴,背景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有许多黑色的乌鸦在房顶上盘旋,看起来十分凄凉,恐怖。全书共有82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跳舞的人,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我一直都没有弄懂,那几个奇怪的跳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些字母被福尔摩斯组成几句话呢?他们又是为什么能看懂这些文字呢,这些跳舞的人当中又藏着哪些秘密呢,今天我们就走进故事台看个究竟。原来跳舞的人手中拿着一些工具,比如刀或者枪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福尔摩斯因为这个而看懂了跳舞的人当中的秘密,从而侦破了杀人犯。
而福尔摩斯给我的印象却是,做事沉着冷静从来不怕犯罪分子去攻击他,深藏不露。伦敦有很多事情连一些警察都办不好的事情,他经常能迎刃而解,如果哪位居民家中出了事,只要找他,他一定全力以赴的帮助你。剩下的故事,我就不再一一介绍家自己看看吧!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6
福尔摩斯"晨"探案记
家庭新闻:老妈的手机有丢了!据统计,老妈记这次已经丢了两部手机了(天,已经有2000元在她手里打水漂了,可以买多少汉堡包介于我妈的这次“优良”的丢三拉四表现,我想,要给他发一个丢三拉四奖。
说发奖的事情很快就忘了,我倒是幸灾乐祸起来。我拼命的逗我妈玩:“妈,丢手机的滋味很好受吧!”“妈,N多钱呀!”“妈…”我是喜孜孜,我妈倒是快气哭了。看到我妈没几次哭,我下了决心。“妈,这事包在我身上,我保证把它找回来。”
我妈把事情经过告诉了我:中午的时候还接的电话,晚上想发短信,没了。焦急的妈妈一趟一趟的往外跑,竟然以为手机在垃圾桶里,还在垃圾桶边上找呢!第二天早晨一打电话,嘿,换卡了(偷手机的人够坏)。不过,有价值的线索是:我和我的妈妈下午去买芝麻酱了,晚上,还去了外婆家。
线索一:去买芝麻酱。
先说去买芝麻酱。就遇到了麻烦:到底带没带手机呀?我像雕塑家罗丹雕塑的思想者一样,像一座雕塑一样一动不动:看起来像思考,其实是想睡觉。因为我深知,我妈也会思考,不用我再浪费脑细胞。
我还真快睡着了,我妈意外的想出来了:“我没带。”
线索二:回外婆家。
朋友们,再把视线到回外婆家上,想一想它可能掉到哪,第一下想的是偷,但是一想,我妈的口袋挺紧的,再说了,我那天晚上和我妈比赛跑步来着,小偷想偷那还没机会呀,不可能,不可能。在想,是不是可能跑掉的呢?想一想,还真有可能,一跑一跑的,手机因为震动而一点一点往上,结果掉了,因为外面套的是橡胶皮套,所以,落地没有声音。
基本事情经过都知道了,但是,落到了谁的谁的手里还是没有解开。朋友们,并非我无能,而是我是江郎才尽,也许,手机落到了谁的手里,永远是一个解不开的谜。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7
提起“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
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诞生至今已有100多年了。对于全世界无数的福尔摩斯迷来说,他们丝毫不会怀疑福尔摩斯存在的真实性,我就是其中之一。自从阿瑟.柯南道尔1887年赋予福尔摩斯生命之后,这个身材瘦削,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人们的心中。
初读这本书,是在一个朋友介绍下,偶然接触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印象。福尔摩斯的冷静、智慧和勇气,在悬疑紧凑的故事情节中是最值得玩味的。平常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然而在他办案的过程中不分白天和黑夜,不停的忙碌和奔波。我觉得我们虽然做不到这种程度,但做事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有他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所在。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博学多闻、细心研究、追求事实与真理、坚持原则应该是这本书背后所要传达的重要含义。这不仅是关系到现实生活中刑警具备的重要条件,也是我们自身要加强的。
《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等颇为著名。在这里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更可以体验到生与死的对抗和智慧的较量。例如:通过步伐跟踪推测体重、年龄;通过墙上的字推测身高;利用烟灰来推断香烟的种类……每一件都令人拍案叫绝。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书中大小案件的侦破同美玉一般完美无瑕。让我们同故事里的人一起心惊肉跳,一起解开案件的谜团。
福尔摩斯风靡世界一百多年,在每个年代始终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永远光鲜华丽的外表、永远凌乱不堪的书桌。他独特的衣帽、烟斗、千变万化的乔装改造、冷静聪明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不正是符合我们最“酷”的选择吗?福尔摩斯虽然是阿瑟.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人物,但能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因为他以最有趣、最引人的手法,吸引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有读下去的欲望。
福尔摩斯曾经说过:“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所以说我们现在应该心无杂念,好好支配大脑小小的空间,存放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专心致志地学习,不辜负老师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教育,家长对我们的殷切希望。
这本书让我明白,随时留意身边的人、事、物,提高自身保护意识。遇事应沉着冷静,仔细思考。不盲目、不冲动、多用心、多动脑,用自己的双手开启自己的路。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8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9
你是福尔摩斯的偶像吗?我家里,就有一个名副其实的“福尔摩斯”呢!
我因看电视过度,小小年纪就带上了眼镜。因此妈妈决定:我每天只能看半小时电视!这对我这个电视迷来说,可真是个晴天霹雳。可是,妈妈由于长期在外工作,没时间监督我,于是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了奶奶。我因此暗暗高兴:“哈哈,奶奶应该比妈妈好对付吧!”于是,趁奶奶不在家之时,我飞快地打开了电视,哈哈,“喜羊羊与灰太狼”正在上演呢!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大概一小时之后,我突然听见一阵熟悉的脚步声。是奶奶!我立马火速关上了电视,回到房间装模作样的写起作业来。奶奶到家后,立马展开调查。幸好我“作案”时没留下什么线索。就在我即将蒙混过关之时,奶奶突然发现一条蛛丝马迹:“这电视机怎么还是热的?”我哑口无言,只得承认了“罪行”。
不止是我,就连爸爸也难逃厄运呢!爸爸平时非常懒,什么家务活都不想做。一次,在奶奶的“威逼利诱”之下,爸爸无可奈何地决定叠被子。不一会儿,爸爸就叠好了,我看了笑得都快肚子疼了:“这叫什么叠被子呀!简直就像鸡窝!哈哈……”爸爸听了我的嘲笑,怒火中烧,决定用零花钱收买我,让我帮他叠。我在百般诱惑之下,同意了。奶奶检查时,看着整齐的被子,疑惑地问:“这真是你叠的?”爸爸竟然不知羞耻地说:“当然了!”“怎么叠的这么整齐?”“嘿,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呀!”“不对,是不是你叠的?”奶奶把目光转向了我。受了一肚子气的我脱口而出:“是呀!”奶奶又将目光转向了怒气冲冲地望着我的爸爸:“你不但不认真叠,还让小孩叠,下个星期的扫地任务就都交给你了!”
不过,因为这个“福尔摩斯”,我的视力上升了,就连爸爸也变得勤快了。“福尔摩斯”,我爱你!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0
尽管人是高度群居动物,需要家人带来的亲情、朋友陪伴的友情,但仍有独自一人的机会。独处时,挂着耳机乘着音符在悠扬的旋律里打转;抱着柔软的蚕丝被,香甜的进入梦乡,而我最喜欢在独处时穿梭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享受着一篇篇精彩故事。
独处时翻开一本布满文字但却非繁琐无趣的小说,这本《福尔摩斯》总是给我一段段惊悚万分、既离奇又难以捉摸的事件,我跟随着福尔摩斯烟斗中发出的阵阵白?烟,彷彿听见马车摩擦地面及马蹄声;与他一同进入鬼影幢幢的森林中,伴着手中拿着蜡烛的亮光,搜索着任何足以破案的蛛丝马迹。我常因小说中情节高潮迭起,?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最神奇的是:福尔摩斯动辄能在最令人摸不着头绪之际,来一个出神入化、神乎其技的专业办案,总能让我变色而作、连连拍手叫好。
漫游在书中,是我在独处时最喜欢的活动,尤其阅读足以消磨所有无聊的时间,陪着福尔摩斯处理多变的案件,让我在独处时能不孤单寂寞。逍遥于小说中是我独处时的享受。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1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2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3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4
《福尔摩斯探案》是个不错的小说,是有过的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人公是歇洛尔福尔摩斯。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写的侦探小说。我看了其中的两部案子,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两篇。
血字的研究是写福尔摩斯、格里格森、莱斯特雷德和华生探了一个一个凶手杀了两个人的案子,两个案发现场都有同样的地方,如墙上都有血字rache(德文,意为复仇),尽管其中有些“障眼法”,但还是被福尔摩斯一眼识破。于是,福尔摩斯很快推测出凶手身高过六英尺、正当壮年、脚偏小、抽特里奇雪茄烟而且这是一个毒杀案,但获得了一个线索——一枚戒指,福尔摩斯便和他的“贝克街小分队”——六个小混混分头找线索,便找到了凶手杰斐逊霍普,理由是死者以前是摩门教徒,并抢走了他的心上人,她在逼婚后一个月死了。杰斐逊霍普便记仇于心,但有患上了主动脉血瘤,但还是在弥留之际手刃仇人,死而无憾了。
福尔摩斯之所以一一看破“障眼法”,不是因为他是神,而是因为他留心观察到案子中的种种细节,从而得以大显身手,推测出凶手的资料,如从墙面的刮痕看出凶手是一个长指甲的人。我们也应该在生活中处处留心细节,细节决定一切。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主要讲:巴斯克维尔庄园有几户人家,老准男爵的邻居巴斯克维尔想谋杀他而获得他的财产,由于老准男爵有心脏病。巴斯克维尔就买了几条凶狠的猎犬,并找了一只最凶悍的,为了使他让人觉得更可怕,还调制了荧光粉涂在狗的嘴、眼睛上。又因那儿的农民都流传着这儿有“可怕的恶魔”的传说,就是这件事更增添了神秘感。他在晚上引出老人,把狗放出来。老人见到“怪物”向自己跑来,就发心脏病死了,猎狗不吃死人,所以身上无伤就死了。后来巴斯克维尔得知他有个继承人在澳大利亚,就也想害死他。华生就和(年轻的)准男爵同住巴斯克维尔庄园。华生时常发电报给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就暗中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暗中观察,谁也不知道。后来巴斯克维尔又放出猎狗,结果误杀了王子城逃犯塞尔登。后来,福尔摩斯、华生和一个胖子警官,让准男爵当诱饵把猎狗引出来,三人合力把狗打死,最后巴斯克维尔听到枪声已知不妙,就想跑,结果掉到沼泽里淹死了。
本案中,华生和福尔摩斯十分辛苦,没有凶手的痕迹,只有狗的痕迹,就不能知道凶手是谁。而且巴斯克维尔功夫(逃跑的技能)和机警性十分好,本来有一次快抓到凶手,又让他坐了一个马车跑了,所能得到的线索只有凶手有一大把黑胡子。生活中,我们也要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嘛!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6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私人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读完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有很特别的感受,就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叙成文字,与我切磋切磋,有兴趣者请拨打电话:1234567。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7
他是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人,一个永不言弃,重情重义的人。
他幽默有趣,但又沉稳严肃。他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这本书充满了惊险色彩,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人觉得很有悬念。惊险、刺激、危险,我都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这本书了,总之,就是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这本书分为好几部分,其中《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归来记》等四部分最为精彩:《血字的研究》讲述的是迷信专制的摩门教和荒淫罪恶的多妻制是如何摧残了一对年轻人的纯真爱情,而无辜的受害者又是如何不惜一切报仇雪恨的故事。年轻美丽的姑娘露茜和英俊高大的小伙子侯波就是无辜的受害者,因为罪恶的多妻制,迫使露茜嫁给了另一个人,最终,含恨而死,而侯波不甘心爱人就这样离去,发誓报仇雪恨,可是最后,侯波却在监狱里因病发而死。看到这里,我也不甘心一对年轻人就这样硬生生的被摩门教拆散,可是不甘心又能怎样呢?身负罪恶的人最终也以生命为代价受到了惩罚。我想,要是露茜能看到这一切的话,她一定不希望侯波为她而冒险,有谁会想自己的爱人去送死呢?她会希望他过平静的生活。《四签名》讲述的是10年前的一个夜晚,摩斯坦上校神秘失踪,他的女儿在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匿名邮包,里面是一颗硕大的珍珠。而今年,她收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在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的帮助下,摩斯坦小姐与神秘人会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神秘人在留下了一个线索后就突然死亡,这条线索令福尔摩斯决心找出危险而又不可预测的真相这个故事真实地体现了财富欲的空前膨胀所带来的罪恶与虚无,在印度士兵叛乱的历史背景下,这一主题通过人们对宝藏的拼死追逐、疯狂复仇来加以表现,意义极为深刻。我认为最最难破的案子还是《冒险史》中的《五个橘核》,它的情节曲折多变,惊心动魄,结构环环相扣,构思巧妙,展现了恐怖组织3K党对逃亡者及其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在破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与华生不畏艰险,与狡猾的罪犯正面交锋,最后罪犯意外死亡。故事的结局有些令我意外,但这也能把福尔摩斯的探案天赋和卓越才华表现得淋漓尽致。最后一个故事《归来记》,这个故事内容有些简单,是一位水手和一位贵妇的故事,水手和贵妇在船上相遇,两人成了朋友,但后来水手喜欢上了贵妇,也得知贵妇的丈夫是个粗暴、蛮横、经常酗酒并且还毒打仆人和妻子,水手气愤不已,和贵妇的丈夫打了起来,无意中把人打死了,于是贵妇和水手布置了一个谋杀案现场,福尔摩斯侦破案件后,放走了水手,那位贵妇也跟着他走了。这本书讲述的不只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它还在告诉着人们,要尊重人性、反对邪教组织、倡导科学、追求文明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我看到院子里种的树的顶端微微摇晃时,翠绿的叶像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一般,已变得枯黄憔悴,缓缓落下,我望着洁净的天空,细看云朵慢慢变化,闭上眼睛,我感觉到了风,雨落了下来,落在了我的额前,同时也滋润着我亲手栽下的仙人掌。树摇叶落,雨下,这一切就像案件水落石出一样,微风轻拂着我的脸庞,使我感受到了她的温暖。我想,当事情真相大白后,福尔摩斯一定也感受到了微风的温暖,让他轻松了不少。将零碎的现象拼接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被揭晓。我抬起头,微笑着看着天空,相信生活一定会更加美好,就像仙人掌一样坚强,即使被乌云遮挡起来,但光芒还是能够冲破屏障。未来的天,一定会想蓝宝石一样清澈晶莹。不为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希望。因为,我绝不会忽视希望,也决不会辜负希望。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8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的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解开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现在努力还不晚,为了我们的未来,开始努力吧!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19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0
妈妈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800字。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有趣,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有趣《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那么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后来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突然从尸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浪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浪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子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浪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抽屉里拿出一副手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己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发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待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1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2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3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4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故事内容充满悬念,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使我爱不释手。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举世闻名的“咨询侦探”,还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日里比较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他就会立刻变得精力十足,不辞辛苦地到处奔走。
他对细节的观察十分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半截的回程票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非常长的一段路程。
福尔摩斯让我敬佩的不仅有他那杰出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还有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性格。越是有挑战性的案件他越乐意接手,并从思考、推理中获得乐趣,轻而易举地解开那一个个错综复杂的谜案。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甚至公然承认自己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福尔摩斯虽然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他的许多优点都值得我们学习。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静下心来思考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勇于挑战困难能让你收获颇多;沉着镇定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5
近几天,我与妈妈读过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亚瑟柯南道尔。它关键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返回美国,经人强烈推荐,便和歇洛克斯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迅速中间便变成盆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持续收到许多的案子,他也从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人,变成了出名纽约的大侦探。
念完《福尔摩斯探案》,我认为歇洛克斯福尔摩斯儿时没有人觉得他之后会是一个大侦探,更有些人觉得他头脑坏掉,老想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但福尔摩斯并沒有舍弃自身的理想,只是向着这一方位勤奋,最后变成一名大侦探。这告知大家,要是自身有理想并朝这一理想勤奋,总有一天,你能取得成功的。我都体会的到福尔摩斯能变成大侦探并并不是由于他聪慧,只是由于他善于观察,用自身的"双眼去发觉真相;他善于思考,有时候想个回答,几秒就想好啦。跟关键的是,他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质,为了更好地想一个难题能够想整整的一夜。这要我想起了自身,平常做功课也罢,還是做一件事情都那麼粗心大意粗心大意,从这使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认真仔细,才可以获得成功。
读书令我而开心,我喜欢读书!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6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常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7
我想,你一定认识他吧,哈。要怀疑了吧,是谁呢!他就是著名的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大人物—福尔摩斯!是不是都认识呀,今天呢我就读了关于他的一本书,学到了好多东西,下面就听我一一道来。
在《福尔摩斯》这本书中,主人公有许多: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军医-华特生;还有福尔摩斯的死对头-詹姆斯·莫里亚提教授。有许多惊险刺激、搞笑甚至感动的场面,还了解到许多我原先所不知道的事,比如:福尔摩斯吸过毒、华生原来不是一开始就认识他的……
其中有一篇故事,叫《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在推理时,那精妙的推理能力可真是帅呆啦!让我太佩服了。在每篇故事的结尾,都有福尔摩斯的名言警句,让我深受启发呢!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里,福尔摩斯就有句话:“在这个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灵异现象的,只要用科学的方法就能把这个可笑的,没有科学依据的现象给破解掉。”看到这我一下感觉我勇敢了许多,比如我第一次一个人睡觉时,房间里很黑,我就感觉会不会有个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然后爬到我房里;看着窗户又想会不会有个吸血鬼从那跳进来,吸我的血。真是越想越害怕呀。现在知道这些是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慢慢地就不再害怕了,胆子也越来越大了。还有在《跳舞的人》里,有个案件是一张纸上画着一个小人儿,而这个小人呢在摆着各种各样的姿势,在所有的看来,这只不过是小孩子的涂鸦而已。但福尔摩斯可不这么认为,他觉得所有细节都不能错过,都对案件有着帮助,所以就一直思考着小人的各种姿势动作到底是暗示着什么,最后终于得出了结论――原来这是海上救援时所要用到的,之后,他跟着那些肢体语言走,很快抓住了凶手。福尔摩斯明白了这张画中的意思,抓住了凶手。而这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多思考,要善于观察”,学习也是这样。
《福尔摩斯》真不愧是柯南道尔所写的,那一篇篇文章,一件件案子都让我知道了仔细地观察和认真的思考对于学习和做事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真相永远只有一个。”
家有福尔摩斯作文1500字篇28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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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初,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我们每人在这个暑假读十本书,然后写一篇读后感。前九本书都读完了,还差一本,读什么好呢?看着书架上摆放的一本本《名侦探柯南》,忽然想到作为侦探迷的我还有一本家喻户晓的侦探小说没有读,那就是由著名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
在《福尔摩斯》书中是由福尔摩斯的亲密好友——华生医生的视角来描写的福尔摩斯的传奇经历,福尔摩斯全名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名“咨询侦探”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福尔摩斯》一书可以算是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样的影响力,从而也造就了文中许多话成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恐惧来自于想象”。其实事实确实如此,当我们晚上睡着后做噩梦的时候,当我们一个人处于黑暗之中,当我们夜里单身处于陌生的环境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就算明知没有鬼,也会自己胡思乱想来吓唬自己,感觉危机四伏。有时仅仅看了恐怖片,明明知道电影里的鬼不会跑出来,也总觉得一转头,就会看到鬼。这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想象在作怪。当我们能够控制我们所想的,也就不会再去恐惧了。
“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其实观察也是看,但这里面就分仔不仔细了。仔细的看,叫观察;不仔细的观察就叫看。程度不同,效果也不同。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能看出些什么,而我们不会。那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他会在看过后思考,更是因为他是在用心看,并且已经超越了看的程度。
“当你把绝不可能的因素都除出去以后,不管剩下的是什么――不管是多么难以相信的事――那就是实情”。这其实就是做侦探的法则,可能三个嫌疑人里有一个是你的朋友,一个是你的仇人,还有一个是曾有作案经历的人。你觉得这件事怎么也不可能是你朋友干的,但经过调查另外两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有人证也有物证,不可能是罪犯。这时候不管你与你朋友感情再好,也只能默认这个事实。
其实福尔摩斯说过的经典语句还有很多很多,当中包含的深刻道理需要我们自己去体会。最后,再送给大家一句他的名言——“任何确实得到的事实都要强于不确定的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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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无论怎样无头序的案件他都能“快刀斩乱麻”;再难解的符号、文字、密码他都能认真推敲、反复斟酌直至解开;任何悬案他都能抓出幕后凶手……这无疑是一位超凡侦探——他就是福尔摩斯。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为福尔摩斯的智勇喝彩!他那不可思仪的推理能力,那矫健的身手,无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能从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件事物,甚至于一句话中都能抓出证据,不让罪犯逍遥法外……他是个极为出色的神探,他那令人惊叹的破案思路,还常常让那些罪犯心服口服。无论他破解了如何大的迷案,他从不沾沾自喜,而是总结破案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破案水平……
合上书,福尔摩斯的模样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中:叼着一只烟斗,带着一顶黑帽子,穿着一身黑色衣服……
福尔摩斯作文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分享于2023-06-14 15: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