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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游戏作文10篇 word A4格式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六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0篇关于我喜欢的游戏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1

说起我,嘿嘿,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森林游戏高手,曾连续三次获得森林游戏高手的大奖。我喜欢打鸭子、贴人、老鹰捉小鸡等游戏,但我最喜欢的游戏是传接球。这不,今天又到森林游戏会了,而且项目还是传接球,我就给大家露一手吧。

比赛分两个队,是森林学校队和游戏学院队,我在森林学校队,是1号球员,也就是队长。我们休息一会儿就上场了。

“下面比赛开始,预备,嘟!”大象裁判说着,就吹响了哨子。第一局开始了,我把球发给了小鹿,小鹿轻捷地一跳,用力地将球扣给了我们的对手狐狸,狐狸虽然手抖了一下,但是还是将球接住了。然后狐狸又把球抽回小鹿面前,小鹿将球接住后又向大灰狼狠狠地掷去,大灰狼来不及接球,让我们赢了一局。“第一局由森林学校队获胜!”“耶!”我们都非常高兴。

“第二局,各就各位,预备,嘟!”第二局开始了,小浣熊把球抛到狗熊的前面,眼看着球就要落地了,我们也要赢了,可是局势突变,狗熊向前走了一步,用它那跟肉垫儿似的大熊掌“啪”地一下把球打了回去。我真可怜那球,如果我是那球的话我早就被打死了。随着“啊”、“咚”两声,只见小浣熊已经在树“里面”了。“对不起,小猴子,我不是故意没把球打回去的”小浣熊伤心地对我说。我笑了,说:“没关系,下一局咱们齐心协力,用绝招对付他们!”“队长说得对,他们虽然把比分扳成平手,但是胜负还没分晓啊!”小鹿也很支持。我说:“好也,下一局要努力啊!”“好!”

“第三局决胜局,预备,嘟!”比赛一开始,他们就开始猛攻,我们也毫不示弱,进行猛烈的反击。经过几番“搏斗”后,球落到了我手里。我把球使劲往上一扔,然后等球落到一半时,我们一起跳上去,用最大的力气一齐将球扣了下去。“轰隆隆”!一阵巨响过后,大象裁判惊讶地宣布比赛结果:“本本本次次比赛由森森森林林学学学校队获获获胜!”“呀呼!”我们高兴地发出叫喊。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但是有一朵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在我们心中绽放着,那朵花就叫团结。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2

今天下午语文课,老师兴致勃勃的走上讲台,大声宣布:“我们做一个传话游戏:“同学们一听要做游戏,都劲头十足。

首先,老师讲了游戏规则:把全班分成九小组,每个小组的第一同学看老师所递的给的纸条上的内容说给第二个同学.第三个.第四个……:一次类推,你肯定真简单的游戏,游戏开始了,原话是:请通知三1班的班长明天到小会议室开会。传到第四变成:明天到会议室开会。我大吃一惊。

我通过这次游戏我明白了老师为什么要让我们做这个游戏。其实是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活动。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3

前天,我去了妈妈的办公室。我玩了我最喜欢的游戏——功夫派。你玩过功夫派吗?如果没有,那就听听我的介绍吧。

《功夫派》是淘米网专为我国8-15岁儿童创作的益智挑战探险游戏。我们可以自主扮演成猴子派派、兔子伊尔、熊猫大竹、龙人敖天在艾尔大陆神秘功夫世界探险。这个游戏可以培养我们的团队协作、创新探索精神,同时了解并弘扬中华传统功夫文化。

而我选的是猴子派派,它使用的武器有:惊水棍、光明棍、乌金棍、定海神猴棍和紫金破狼棍等。而我现在使用的是惊水棍。我选用的头冠是破风冠,项链是凌风项链,护手是宁心护手,戒指是青龙护卫戒指,衣服是鹤立装,腰带是星云腰带,下装是混元下装,靴子是魅影靴。我的称号是东部护卫者,我的灵兽是火云麒麟。

猴子派派的技能有:风神之眼、离子风暴、碧海潮音、风云棍法、当头一棒、急速流星、金枪探头、回旋踢、灵光剑影、回马枪、风云再起、横扫千军、十字连击、立地腾空、夜战八方等。猴子派派的终极技能是猴年马月。

它的功能包括:个人、背包、神兽、卡牌、成就、副职、团队、好友、家园、系统和功夫宝典。

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厉害吗?因为我经过一年坚持不懈的实战学习,才获得这么高的级别。听完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对功夫派很感兴趣了呢?你是不是也会喜欢上猴子派派呢?等你学会了,我们再来一起挑战吧!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4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和我的几个同学在我家的小院子里玩游戏。

游戏的规则是:一个人来追,几个人跑,要抓到那个人时,那个人要说一种水果的名称,那个人就不能动了,追的那个人也不能追那个人了,追的那个人就去追别的同学了,不能动的那个同学在原地,别的几个同学就能去就那个同学了,怎么救呢?就是去到那个同学的旁边拍一下那个同学的手,这样,那个同学就得救了.

游戏开始了,我和几个同学拔腿就跑,追的.那个同学紧追不舍,我们几个同学加快了脚步,追的那个同学也加快了脚步,那个同学越跑越快,我们也越跑越快,那个学甩开大步,那个同学甩开大步像闪电一般,我大惊失色,我开始狂奔起来,可那个同学加快了,快的如风似电,那个同学离我越来越近,那时我两腿生风,飞似地火速前进,我和那个同学你追我赶,可其它几位同学却在旁边看热闹,我们还像以前那样你追我赶,最终还没有结果。后来,我和那位同学跑得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

我喜欢的游戏就是这水果大爆炸。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5

“藏好了吗?我要抓了!”徐浩的大嗓门一响,我和小区里的几个小朋友最喜欢玩的游戏——“警察抓小偷”就开始了。

我和佳伟当“小偷”,徐浩当“警察”。我和佳伟分头行动。我选择了一个隐秘的地方——小区花园的一排矮树丛中。我弯下腰钻了进去,并趴在地上。茂密的树叶掩护着我的身体,真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我透过树的-缝隙,看见“警察”正在四周巡逻,好几次似乎被他看见了,吓得我心“呯呯”直跳。他转了几圈,又跑到别的地方去,嘴里喊着:“佳伟,晓蔚,我看到你们了,快出来。”我心里暗暗想:你,根本没看到我,我才不上你的当呢!乘他去找佳伟之机,我赶快转移,逃离这个“危险地带”。

逃离了危险地带,我又找到了一个安全之地——被小朋友们称作“鬼屋”的一间破烂的小房子的转角处。我竖起耳朵,紧张地听着脚步声。一会儿,脚步声由远而近,越来越近,我的心又像怀里藏了只兔子似的——蹦蹦直跳。脚步声没停下来,继续向前而去,我又放下心来。这时,我听见一声大喊:“佳伟,原来你躲在这儿!”我微微探出头去看,就在这一刹那,徐浩回过头来看见了我,并惊喜地大喊:“哈哈,我看到你了——黄晓蔚,出来吧!”我无可奈何地走了出去……

天色已晚,妈妈叫我去吃晚饭,我们三人依依不舍地分手了。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6

去年,我家安装了宽带网,在朋友狂轰烂炸般的推荐下,我玩上了一款当时十分流行的网络游戏——“梦幻西游”。从此,便开始了我的“梦幻”生涯。

因为我是个小学生,所以只有放假期间才能玩电脑,但我依然乐此不疲,因为“梦幻”着实让我感到快乐。在“梦幻”里,我认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有严厉的哥哥,平易近人的姐姐,和蔼可亲的师傅。他们常常叮嘱我:不要过度沉迷于游戏,学业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不但是“梦幻”里的小小一名成员,也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好学生、好孩子。在“梦幻”里我还是个助人为乐的人,朋友有什么事都找我帮忙,我也一定会尽量地帮助他们,有时,我实在办不到,就请师傅出马。“梦幻”让我学会了助人为乐。在“梦幻”里我还是个为升级赚钱而发愁的小角色,“梦幻”让我体会到了父母赚钱把我养大的艰难,也让我知道了,只有以学业为重,努力学习,长大才能找份好工作,才能让父母更好的安度晚年,报答他们对我的养育之恩。“梦幻”还让我知道了团结力量大,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而大家的力量是巨大的,只有通过互相帮助,才有可能创造“奇迹”!当然,“梦幻”有好也有坏,在“梦幻”里也有一些不正当的人。我通过师傅的教导和朋友们的忠告,尽量和坏人们保持距离。小小的“梦幻”竟然让我这个未知世事的少年体会到了:人世间,有好也有坏,不管坏的势力多么强大,也终将邪不胜正。

“梦幻西游”让我体会到了世间百态和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但我深深地知道“梦幻”只是个虚拟的游戏,是不能当饭吃的,只有以学业为重,通过努力地学习,才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7

爸爸说:“你下课得玩些游戏,活动活动,知道吧!”

爸爸说过这句话后,我就每次下课都找同学们玩。其中我最喜欢玩“老鹰捉小鸡”。”老鹰捉小鸡”不仅可以提高智慧的是增加身体灵敏度,还可以使人玩的入神。

有一次,我排在最后当“小鸡”,“老鹰”使了全身的力气,想从”鸡妈妈”的身后把我这个可怜的“小鸡”抓住,但是被我发现了,我灵巧地躲开了,“老鹰”扑了个空,差点摔了身子。“老鹰”要再次得到自己的“战利品”时,上课铃响了。同学们纷纷跑时宜教室。

那一节课间,我们玩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是让我很难忘。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8

一天,我作业做完了,觉得很无聊,突然看到了妈妈晾在竹竿上的花手帕,它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我突发奇想:我可以和琳琳 、芳芳和红红一起玩丢手帕的游戏。说完,我快速地拿起手帕,高高兴兴地去找我的“玩伴”了。

我和小朋友来到了小花园里,我兴奋地从自己的口袋里抽出了一条花手帕,我们一起唱出:“黑白配,男生女生配!”一看,琳琳、红红和我都是正面,而只有芳芳是反面。我们手拉着手,盘腿坐了下来。芳芳胸有成竹地说:“游戏正式开始!”我们高声唱起:“丢,丢,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随着我们的歌声,芳芳也开始“行动”了。她先绕着圈走了起来,走啊走,她忽然站在了红红的后面,把手帕往下一晃,又连忙缩了回来。正在这时候,红红发现了芳芳搞假动作,气得半天不开壶。而芳芳呢?也向红红扮了一个鬼脸,好像在说:“哈哈,怎么样被我耍了吧!”红红朝芳芳吐了吐舌头,一点儿也不理睬她。芳芳在玩弄红红的时候,悄悄地把手帕神不知鬼不觉地放在了我的身后,我突然转身一看,“手帕!”我一个转身,飞快地从地上拿起手帕去追芳芳,可太晚了,芳芳蹭地一下,一屁股地坐了我的位子,得意洋洋地翘起了双腿,第一局我输了。

我拿着手帕挥了挥手说:“第二局游戏正式开始!”她们拍着手,高声唱起:“丢,丢,丢手绢,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红红经过了上次的教训,当我走到她的后面时,她一下子转过身来警惕地看一看。在我走了好几圈以后,她们都渐渐地放松了警惕性。就在这时候,我认准了“爱哭鬼”琳琳成为了我的“下手对象”,我迅速地把手帕往她身后一丢,开始时琳琳没有察觉。直到后来,琳琳发现了手帕,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朝我追来,虽然,她平时跑步跑得很快,但我“先下手为强”地坐在了她的位子上。琳琳输了,她大哭起来,我看到琳琳这副模样,可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游戏里充满着哭声和笑声,这些声音将陪伴着我一起成长。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9

星期天来到了,我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便以“光”速冲到电脑前。打开QQ宠物。呵呵,我都忘了介绍我可爱的小宝贝了。我的小宝贝叫“小可”。年龄:10岁,性别:女,性格:活泼,容貌:楚楚可人。

咦?每天“小可”都在桌面上玩耍,一会儿打拳,一会儿跳绳,一会儿播天气预报。今天怎么一动不动的呆在那儿?我吓坏了,赶紧领着“小可”去了“社区医院”。医生说“小可”感冒了,需要买“止咳糖浆”。我一看:“妈呀!1000金币啊!”我如今可是囊中羞涩啊,不过为了我的小可健康起来。咬咬牙。买了一瓶“止咳糖浆”。“小可”大病初愈之后,让我买衣服,买零食。我都给“小可”买了。一看金币,只剩下10金币了。以后我的“小可”怎么活啊!

为了“小可”在社区更好地生活,我只好帮妈妈刷盘子扫地……可是不久之后,嫌盘子太油,嫌地太脏……

虽然我要为了“小可”赚钱,省吃俭用。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款游戏。因为这款游戏让我懂得父母的钱来之不易,让我懂得勤俭节约,让我懂得体谅父母。我喜欢这款游戏。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800字篇10

我喜欢的一种游戏是玩橡皮泥,妈妈给我买一盒橡皮泥,我先拿了一块白色的橡皮泥,我把白色的橡皮泥堆成了一座小小的金字塔,我又拿了一块橡皮泥,把它做成了一朵小花。我觉得橡皮泥很好玩,而且颜色很多,有红的、黄的、橙的、绿的、青的、紫的、蓝的、颜色真是五彩滨纷!呀我把青的橡皮泥做成了一只小白兔,小白兔可爱极了,我真喜欢玩橡皮泥呀!

推荐一本喜欢的书作文

“你知道黑鹤吗?”“你读过他写的动物小说吗”?我读过,并且被里面的动物深深吸引,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鬼狗》和那条叫“鬼”的银白色的长毛巨犬。

《鬼狗》的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蒙古族人。从小与两条乳白色的蒙古牧羊犬相伴,在草原与乡村的结合部度过童年时代。虽然我也读过很多动物小说,例如:《西顿动物笔记》、《沈石溪动物小说》、《惊鸠十动物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黑鹤的小说。小说中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是作者对动物的喜爱,从中我知道了作文或小说中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能把故事写得生动。

阅读了黑鹤的小说,我发现最关键的是要把动物的外貌和气质描写的十分细致和生动。在《鬼狗》文章里,作者用“它具有帝王的气质和野兽的残暴”来描写“鬼”。“鬼的父亲是一头纯黑色的蒙古牧羊犬,那是一种奇迹般彻底的黑色,全身上下无论是爪尖还是胸口竟然没有一点杂色的毛,它的肩高达八十厘米,是少见的巨型种犬”。“近七十厘米的身高,五十公斤的体重”,这些描写都非常具体,用了列数字等说明方法,让人一看就有种身临其境、栩栩如生的感觉。

阅读《鬼狗》,不但让我对动物有所了解,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方法,让我对写作文越来越自信,还让我爱上阅读。

我最喜欢的文章作文

我喜欢咀嚼字字句句里的苦涩与甘甜,无论原作还是译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里,都显得庄重而不失活力。此时此刻,我又历经了一场心灵风暴。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佩斯特总裁喜欢在演讲时把鞋子和袜子脱了,再开始他的演讲,作者很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闲谈,才知道在他小时候穿不起鞋子,为了减少买鞋子的费用,他总是在上学途中把鞋袜脱下来,揣进怀里。直到有一天,左脚被蝎子蜇伤了,没有办法穿上鞋子,父亲才把自己的鞋给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后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讲前都要把鞋袜脱掉。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继而同情赞赏,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对自己说,脱去的不仅仅是鞋,而是成功后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礼,被叫醒,心里翻涌的皆是崇敬。人们啊,总在提醒自己,失败时不要气馁;可赤脚总裁告诫人们,成功时更不要忘本,脚踏实地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这篇文章引发了我的深刻思考,我忆起自己小学时的一次经历。那次,我获了三好学生,之后的日子,也不知是骄傲,还是自满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语文最基础的写字板块都出错,数学的成绩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学生离我远去,我情绪不好、成绩不好、各种不好。摘下三好学生的桂冠,我还原成了刚刚起步的自己,我开始制定一个个小目标,沉下心,攒足力量,在学习的道路上,翻山越岭,渐渐地,我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我仿佛听到了那雪白的海潮涌来的声响。我,又一次站在了高高的领奖台上,这一次,我心有忐忑却更加坚定,我告诫自己:把每一次的奖励都当作暂时的成功,而不是炫耀的资本,坚守最初的梦想,不断为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奋斗。

脱去成功之后的沾沾自喜,不忘本心一路向阳,这是我最喜欢的《赤脚总裁》赋予我的力量,我也将不负所望,以谦逊之心善待这仅有一次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作文

诗,是一座金碧辉煌的仓库,里面有挖掘不完的宝藏;诗,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等着我们去探索;诗,是美的享受;诗,是快乐的体验。历代诗人借诗抒情,千万首诗都是经典,让人回味无穷。

唐朝是诗歌鼎盛的年代,太多数诗人出此于唐朝——李白、杜牧……在许多诗中,我最喜欢的是孟郊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每当吟诵它,我就想到了我的母亲。高尔基曾经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是啊!母亲是多么的伟大啊!母亲与儿女情深如海,而母亲那无私的爱,作为儿女应该怎样报答呢!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亲如水,是多么清凉;母爱如雪,是那么洁白;母亲如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灵;母爱如风,轻轻地抚摸着可爱的小脸蛋儿;母爱是无私的,无价的。

我喜欢的一件工艺品作文

我家有一件泥塑上釉的精致工艺品,高达一尺,长约五寸,塑的是“兽中之王”──狮子。

一只昂首仰视的雄狮,横卧在一块蜂蝶峰峋的岩石上。狮子的整个身子是白色的,发出微微的银光。下面的岩石是青绿色的,和白色的卧狮形成鲜明清晰的对照。

狮子的头部长约三寸,头上的毛发一缕一缕的,清晰可辨。有的曲卷着,如根根鱼钩;有的四放着,像朵朵盛开的菊辩。狮子的前项和下巴的毛都略向后风,仿佛被风吹拂。在它的长发中,隐约可见它那一对蒲扇似的耳朵。它的双眼怒视前方,眉骨略微突起,张开大口,露出镣牙巨齿,显出一副威严难犯的样子。

卧狮身子较短,比头部还要稍短些,中间部分向外突出,“可以看出根根肋骨。它的身躯十分光滑。卧狮的两只前腿向前伸着,利爪紧收,前部向下弯着,有一只爪子已经越出了岩石,悬在空中。两只后腿错曲着,右边半跪,左爪完全被身子盖住,使身子的那一部分微微高起。它的尾巴给曲在背上,尾端特别大,像钢鞭的头缨一样。

狮子下面的岩石,像天上的一朵云彩,又像力负万钧的石基,有力地衬托出雄狮的成严。整个工艺品,显得那样的神奇美妙,不能不令人惊叹。

我喜欢秋天

有人说春天赋予我们蓬勃向上的生机;夏天点燃我们火一样的工作热情;冬天鼓起我们与困难做斗争的勇气。那么,秋天又能给我们什么呢?

我想起了欧阳修的《秋声赋》它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秋天的图画:其色惨淡,其景清明,其气凛冽,其意萧条……一片萧条凄凉的景象。然而,这毕竟是前人的感受,秋天到底怎样的景象呢?

我借着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来到大自然中去饱览秋景。那广阔的大地是另外一番景象,一片片即将成熟的稻子,在秋风的吹拂下,层层波动,向前涌来。我就想会用这几个词来形容“稻浪”、“金色的`海洋”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但总觉的还不能够概括这一切。这时,又有一番景色迷住了我:在那玉米田旁不远处,一排排果树已结满了硕果,那一只只饱满的果子,看得使人心花怒放,我似乎闻到那清新诱人的香味。此时,我的心情很兴奋。

我爱秋天,就从刚才开始,我深深地爱上了秋天,是喜爱秋天的果实呢,景物呢,还是别的?我想这些都不完全。我爱秋天是因为我感觉到秋天有一种内在的品行,它严厉公正也不缺乏美好,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性格吧,我们不妨称它为“秋天的性格”。

秋天的性格是严厉的。“秋风扫落叶,”这是多么无情啊!一切陈腐的东西,终究要被秋天淘汰,换上干净的,崭新的东西。新陈代谢,这是自然界中的一条真理。

秋天的性格是公正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朴素的哲理在它身上反映地多么深刻。在春天,如果你播种勤奋的种子,并且灌溉了你的血汗,那么秋天就会给你丰硕的果实,如果你播下的是无为的草籽,那么秋天就会给予你满地的荒草;如果你不种,那么秋天仍旧给予你光秃秃的一片土地。

秋天果实累累,到处都是丰收之景,到处都是丰收的笑语。我爱秋天。

以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喜欢夏天作文

春,是摇滚青年,向大家展示他的生机;秋,是流行歌手,向人们清唱着他的魅力;冬,是爵士乐曲,低沉,粗犷的表现他的风度。夏季,却是一只乐队,演奏着充满活力的交响乐章。在这扣人心弦的旋律中,你有细心品味过吗?

热情---雨,夏天的雨是狂热的,没有丝毫预兆下,天空便开始"敲出咚咚的鼓声”,瞬间,大雨倾盆,“你的热情好像一把火”形容这场雨再好不过了,给炎炎的酷日送去了片刻的凉爽,大快人心。

凉爽---风,夏天的风是柔和的,树叶的轻轻摆动,蝴蝶的翩翩起舞,给预演的乐曲伴起了前奏,更有蜜蜂、蜻蜓为他们跳舞,鼓掌。“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夏天的风,当你闭眼品析着他拂过你的脸颊,轻触你的头发时,心似乎也随风起舞。

激情---人,夏季的人们活力四射,你可以穿靓丽的衣服,显出自己的个性,夏季,当人们工作一天,回到家,可以随着月光,悠闲的散步,夏季,你都可以看到孩子手中的雪糕,西瓜……各种美味,夏季,更是人们野炊,旅游的好季节。“带我飞,给我希望”。夏季,当一群孩子走过时,夏会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我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夏天是迷人的,夏天是活力的。夏季的歌声还在继续,夏天的乐章正在奏演,夏季不会结束,他盛载着我们的梦继续着交响曲。

我喜欢夏季。

我喜欢秋天作文

秋天,秋天是一位美丽的仙女,她用宽大的衣袖遮挡了强烈的阳光,用她亭亭玉立的身躯阻止了寒冷的前进,用她的力量让果实长得更大、更圆、更甜。

秋天,秋天美得简单,美得朴素,它不像春天,朵朵鲜花娇艳绽放,小草嫩绿而水灵灵,柳树婀娜多姿,这一切,它都没有。它只能让农民丰收,看着农民为这一年的收成而高兴,它只拥有火一般的红、金一般的黄,可,秋天它仍然是美的。

秋天,它认为自己也有颜色,春天不是有绿色吗?秋天丰收的青葡萄就是绿的;春天不是有红花绽放吗?秋天丰收的苹果就是又大又红的;春天不是有雨水的滋养吗?秋天就有轻风的抚摸。

秋天,他是一位伟大魔术师,他能把青桔子变成红桔子,他能把青苹果变成熟透的红苹果,他能让丰收的箩筐变大,让农民满载而归,让农民的草房变成楼房,让土砖房变成小洋楼,他能使农民伯伯的生意越做越红火,他能让贫穷人过上好生活。

秋天的角色各不一样,秋天又是一个开心果。

秋天,秋天给人们带来了丰收,农民乐得嘴都合不上,秋天给人们带来清爽,人们出去玩耍,开心得笑哈哈。

秋天,秋天的树叶枫叶纷纷飘落,犹如一只只穿着红色衣裳的蝴蝶翩翩起舞,这时,落花正在举行走向泥土的仪式,它们的身体正在被新一代的花所吸收,它想让新一代的鲜花替它继续绽放。

秋天,秋天虽然短暂,但它带给人们美好的风景,给予人们丰厚的果实,还有它带给人们的欢笑,它并没有索取回报,只是偶尔发发小脾气,让大家知道它的存在。

秋天来了,炎热被赶走了,寒冷被阻止了,果实丰收了,秋天带来的快乐又来了。

秋天来了!

我喜欢看的书作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

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

我最喜欢朗读这篇课文

从我读的第一篇课文算起,到现在已经学过了数不清的课文。在这篇篇课文中,我最喜欢朗读的是《革命烈士诗二首》。 那天,我坐在书桌前,完成作业:读第六课五遍。我飞快地翻到了第六课,还没读,就被那悲壮激昂的语句吸引住了:“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忘了时间,只觉得一种伟大、可歌可泣的精神贯穿了我的身心。我合上书,眼前出现了一幅幅催人泪下的画面:我仿佛看到夏明翰挥笔疾书,写下那首流芳千古的《就义诗》;我仿佛看到李大钊同志在敌人的绞刑架前发表了最后一次演说;我仿佛看到江姐面对自己亲人的头颅,强压悲愤,化悲痛为力量;我仿佛看到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慷慨陈词;我仿佛看到数不清的革命烈士为了共产主义的明天,甘洒热血;我还仿佛看到天安门前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的欢腾景象。这鲜艳的五星红旗,是无数志士的鲜血染成……啊!太多了,我想着想着,充满激情地朗读它——《革命烈士诗二首》。它教育我,做人要有志气,要有目标,它教育我要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它教育我的太多了……

我爱读它,每次读时,总是心潮起伏、泪流满面。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竟然会以朗诵这首诗,夺得了全校朗读比赛一等奖。

比赛的这天,我走上了讲台。清了清嗓子,怀着对革命烈士的爱,大声读了起来:

囚 歌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当我读完最后一句:

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

刚读完我就听到雷鸣般的掌声,看到了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目光。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暗暗感谢这充满激情的课文。是它,使我鼓起了勇气;是它,使我有了信心。我深深地爱上了《革命烈士诗二首》。

当老师宣布第一名是我时,我万分惊喜。虽然我早就立下志愿,要夺得桂冠,可这消息太突然了。我轻轻抚摸着语文书,心里激动极了:不但我喜欢这篇课文,我的同学、老师们也都从中汲取了那振撼人心的感人力量,革命志士的崇高精神将永远激励我们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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