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范文网 > 作文 > 学生作文 > 六年级作文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6篇 word A4格式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800字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怎么写?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六年级作文频道给大家精编的6篇关于我喜欢的文章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800字篇1

我最喜欢朗读这篇课文

从我读的第一篇课文算起,到现在已经学过了数不清的课文。在这篇篇课文中,我最喜欢朗读的是《革命烈士诗二首》。 那天,我坐在书桌前,完成作业:读第六课五遍。我飞快地翻到了第六课,还没读,就被那悲壮激昂的语句吸引住了:“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忘了时间,只觉得一种伟大、可歌可泣的精神贯穿了我的身心。我合上书,眼前出现了一幅幅催人泪下的画面:我仿佛看到夏明翰挥笔疾书,写下那首流芳千古的《就义诗》;我仿佛看到李大钊同志在敌人的绞刑架前发表了最后一次演说;我仿佛看到江姐面对自己亲人的头颅,强压悲愤,化悲痛为力量;我仿佛看到刘胡兰面对敌人的铡刀,慷慨陈词;我仿佛看到数不清的革命烈士为了共产主义的明天,甘洒热血;我还仿佛看到天安门前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的欢腾景象。这鲜艳的五星红旗,是无数志士的鲜血染成……啊!太多了,我想着想着,充满激情地朗读它——《革命烈士诗二首》。它教育我,做人要有志气,要有目标,它教育我要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它教育我的太多了……

我爱读它,每次读时,总是心潮起伏、泪流满面。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我竟然会以朗诵这首诗,夺得了全校朗读比赛一等奖。

比赛的这天,我走上了讲台。清了清嗓子,怀着对革命烈士的爱,大声读了起来:

囚 歌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当我读完最后一句:

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员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

刚读完我就听到雷鸣般的掌声,看到了老师和同学们赞许的目光。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暗暗感谢这充满激情的课文。是它,使我鼓起了勇气;是它,使我有了信心。我深深地爱上了《革命烈士诗二首》。

当老师宣布第一名是我时,我万分惊喜。虽然我早就立下志愿,要夺得桂冠,可这消息太突然了。我轻轻抚摸着语文书,心里激动极了:不但我喜欢这篇课文,我的同学、老师们也都从中汲取了那振撼人心的感人力量,革命志士的崇高精神将永远激励我们前进!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800字篇2

当世界都安静了,橘黄色的光柔柔暖暖地洒满了整张小床,我倚靠在床头,轻轻翻开那本书,那篇我爱而且深爱的文章,又一次和我深情相望。

《背影》,我第一次读它便濡湿了心田。朱自清笔下那父亲的背影,在一次次的深情注目中,惹人泪水涟涟。父亲艰难地爬上月台,蹒跚着为“我”买橘,画面中年迈的,体弱的,心情极差的,还为孩子着想的父亲,用艰辛的背影诠释着爱。爱,不是在言语上,而是在行为中啊!

看着看着,我不禁想到了我和母亲,但与之不同的是,我把背影留给了母亲。每个清晨,我与母亲并肩走在去往学校的路上,我轻轻地挽着母亲的胳膊,迎着风,听着鞋子与地面碰撞的声音,偶尔与母亲搭上一两句话。校门前,我向着另一个方向大步走去,母亲渐渐停下了脚步站在我身后,目送着我的背影。“记得多喝点水!”她叮咛着,平凡却很有力。即将踏进校门时,我扭头看向她,发现她仍盯着我的背影,似乎放心不下。直到我的背影消失在她的视野中,她才安心地走了。

想到这里,突然明白了那一次又一次的深情注目里,不仅是爱,更有不舍,我在母亲的目送中安然成长,留给母亲的只有背影。背影与目送就是连接着母女生命的那条线,我在长大,同时也在与母亲越来越远,最后只剩离别的情。而我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感恩、陪伴父母,不要让自己在未来遗憾。

我爱这篇文,爱它给予我的浸润,回想着一次次上学背影里的真实与充实,我感谢生命中能够承受之重的灼灼的目光。不眠的夜里,回想爱的一幕幕光影,我忍不住热泪盈眶。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800字篇3

我喜欢咀嚼字字句句里的苦涩与甘甜,无论原作还是译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里,都显得庄重而不失活力。此时此刻,我又历经了一场心灵风暴。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佩斯特总裁喜欢在演讲时把鞋子和袜子脱了,再开始他的演讲,作者很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闲谈,才知道在他小时候穿不起鞋子,为了减少买鞋子的费用,他总是在上学途中把鞋袜脱下来,揣进怀里。直到有一天,左脚被蝎子蜇伤了,没有办法穿上鞋子,父亲才把自己的鞋给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后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讲前都要把鞋袜脱掉。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继而同情赞赏,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对自己说,脱去的不仅仅是鞋,而是成功后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礼,被叫醒,心里翻涌的皆是崇敬。人们啊,总在提醒自己,失败时不要气馁;可赤脚总裁告诫人们,成功时更不要忘本,脚踏实地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这篇文章引发了我的深刻思考,我忆起自己小学时的一次经历。那次,我获了三好学生,之后的日子,也不知是骄傲,还是自满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语文最基础的写字板块都出错,数学的成绩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学生离我远去,我情绪不好、成绩不好、各种不好。摘下三好学生的桂冠,我还原成了刚刚起步的自己,我开始制定一个个小目标,沉下心,攒足力量,在学习的道路上,翻山越岭,渐渐地,我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我仿佛听到了那雪白的海潮涌来的声响。我,又一次站在了高高的领奖台上,这一次,我心有忐忑却更加坚定,我告诫自己:把每一次的奖励都当作暂时的成功,而不是炫耀的资本,坚守最初的梦想,不断为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奋斗。

脱去成功之后的沾沾自喜,不忘本心一路向阳,这是我最喜欢的《赤脚总裁》赋予我的力量,我也将不负所望,以谦逊之心善待这仅有一次的成长。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800字篇4

从小,就喜欢白色,最爱看冬日里一街素白,冰清玉洁,恍若仙境。站在雪地里,好像就站在天地的中央,我小小的心灵里,第一次涌出对天地的景仰。那么北极,该是最圣洁的地方了吧!

那里势必冰雪绵延,望而无际,或许连天空都是银白色的吧!天地上下皆白,银装素裹,不时有浑白的北一极熊在其间嬉戏打滚,在这片极北之地,开出生命不屈而绚烂的花。可是,当真如此吗?闲时翻阅书摘,便见一篇名为《北极熊仍在,冰雪已消逝》的文章,触目,便是惊心,果真是这样吗?急忙翻开,一眼便看到一幅插图,盈着白意的天空中,飘扬着几缕云丝,下方是一片广袤却贫瘠的黑土地,一滩湛蓝的海水涌着花白的浪,无力前行。黑土地上,蹲着一只浑白的北极熊,它颓然地望着眼前的浪,凭添悲伤。

鲜明的黑白色调,微微刺痛我的心,属于北极的冰天雪地,素白裙裾都去哪儿了?急急读了文章,才知这幅摄影作品名叫《没有雪也没有冰》,拍摄者帕蒂是《国家地理杂志》颁发的丙申年度最佳自然摄影师得主。帕蒂本不是专业摄影师,因为酷爱冰雪而来到北极,本想一睹为快,哪知看到的竟是这般景像,便忍痛用相机记录下来。‘’全球气候变暖使北极的冰雪大多消融了,北极熊不能玩耍也不能觅食,生存已受到了威胁。"帕蒂如是说。

我们不住在北极,所以北极冰层融化不关我们的事,我们不住在海岛,所以海平面上升不关我们的事。可是,北极熊呢?它们已经由于温室效应,失去了北极冰雪这一份天然的保护,失去了轻松找到食物的条件,失去了生存所需的最根本的保障。它们的境遇岌岌可危,难道人类还要袖手旁观吗?难道人类还不能明白如果它们如果消失了,最后受到惩罚的是我们吗?难道人类还没有醒悟,如此无节制地伤害地球,只能触怒自然承受报复吗?

醒一醒,请人类醒一醒吧,让我们为大地上撒欢儿的生灵撑起呵护的伞骨。一起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缓解温室效应,让天地间的素白永远留存,让每一份爱心都闪烁光亮,让像北极熊一样的生灵尽情生长,让我们的地球母亲满载希望。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800字篇5

我最喜欢的文章是闻一多先生的《最后一次演讲》,是闻一多在1946年7月的李公朴追悼会上所做的讲演,也是我们所学过的一篇语文课文。

在这篇讲演中,闻一多先生狠狠地批判了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在书的下边有关于这篇文章的注释,我了解到在闻一多先生发表完这篇讲演的下午,就遭到了暗杀。这是一篇没有任何华丽修饰语言的词语的讲演,是因为闻一多先生为李公朴先生遭到暗杀的事情感到愤慨,所以才会拍案而起即兴说出了这样一篇深触人心的讲演。

"我们不怕死,我们有牺牲的精神!我们随时像李先生一样,前脚跨出大门,后脚就不准备再跨进大门!"讲演中多处有像这样的句子,这说明闻一多先生知道来参加李公朴先生追悼会的人群中有国民党的特务,知道这篇讲演发出,自己就也会遭到暗杀,但是他依然毫无畏惧,仍然正义地批判了国民党,这是多么让人敬佩的精神。

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不只是因为闻一多先生的正义,而是因为这篇毫无草稿的讲演的语句很平易近人,说话的方式和我自己说话的方式很相似,让我很容易读懂闻一多先生的意思与感情,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当时反动派的疯狂。闻一多先生大胆地直言重戳国民党的敏感点,让人也不禁跟着一起激愤起来。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句话:"正义是杀不完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

我喜欢的文章作文800字篇6

我喜欢的文章——《匆匆》

每当我遇到一本好书,一篇精美的文章时,我都会进入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让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它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再向下看去,原来作者不是在赞美明媚的春光,而是借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柳树,谢而复开的桃花来返衬时间的“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奋发向上,有所作为,每词每句都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有了时间可以学习、工作,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工人叔叔造机器需要时间,农民伯伯种粮食需要时间,科学家发明时间,社会进步、发展还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然而俗话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宝贵的时间是容易流逝的,象文章里说的一样“日子从水盆里过去,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从手边过去,从身上过去,从我脚边飞过去,留下的只有叹息和徘徊。”只有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人才有一番作为。

还有几周我就过十三岁生日了,屈指一数4000多个日日夜夜从我身边溜走了,我已升入了小学六年级,还有200来个日夜我就小学毕业升入中学,还有10个春秋我就走出大学校门,走入社会、造福人民了,我心里一想时间过的太快了,所以每一次上课,我总是提醒自己认真听讲,长大有所作为。

时间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如果想造福人民与社会,我们一定要抓紧每一分一秒的时间学习,这就是朱自清的《匆匆》给我的启迪,它带给我力量,让我奋发图强!

推荐一本喜欢的书作文

“你知道黑鹤吗?”“你读过他写的动物小说吗”?我读过,并且被里面的动物深深吸引,其中最吸引我的是《鬼狗》和那条叫“鬼”的银白色的长毛巨犬。

《鬼狗》的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鹤,蒙古族人。从小与两条乳白色的蒙古牧羊犬相伴,在草原与乡村的结合部度过童年时代。虽然我也读过很多动物小说,例如:《西顿动物笔记》、《沈石溪动物小说》、《惊鸠十动物小说》……但我最喜爱的还是黑鹤的小说。小说中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是作者对动物的喜爱,从中我知道了作文或小说中要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才能把故事写得生动。

阅读了黑鹤的小说,我发现最关键的是要把动物的外貌和气质描写的十分细致和生动。在《鬼狗》文章里,作者用“它具有帝王的气质和野兽的残暴”来描写“鬼”。“鬼的父亲是一头纯黑色的蒙古牧羊犬,那是一种奇迹般彻底的黑色,全身上下无论是爪尖还是胸口竟然没有一点杂色的毛,它的肩高达八十厘米,是少见的巨型种犬”。“近七十厘米的身高,五十公斤的体重”,这些描写都非常具体,用了列数字等说明方法,让人一看就有种身临其境、栩栩如生的感觉。

阅读《鬼狗》,不但让我对动物有所了解,也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方法,让我对写作文越来越自信,还让我爱上阅读。

我最喜欢的文章作文

我喜欢咀嚼字字句句里的苦涩与甘甜,无论原作还是译著,安放在一篇篇文章里,都显得庄重而不失活力。此时此刻,我又历经了一场心灵风暴。

文章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佩斯特总裁喜欢在演讲时把鞋子和袜子脱了,再开始他的演讲,作者很不理解,终于有一天他和佩斯特先生闲谈,才知道在他小时候穿不起鞋子,为了减少买鞋子的费用,他总是在上学途中把鞋袜脱下来,揣进怀里。直到有一天,左脚被蝎子蜇伤了,没有办法穿上鞋子,父亲才把自己的鞋给他穿。佩斯特先生在成功之后为了时刻提醒自己不忘本,在每一次的演讲前都要把鞋袜脱掉。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的心先是疑惑重重,继而同情赞赏,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我对自己说,脱去的不仅仅是鞋,而是成功后的沾沾自喜”,我的心就像是被洗礼,被叫醒,心里翻涌的皆是崇敬。人们啊,总在提醒自己,失败时不要气馁;可赤脚总裁告诫人们,成功时更不要忘本,脚踏实地才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这篇文章引发了我的深刻思考,我忆起自己小学时的一次经历。那次,我获了三好学生,之后的日子,也不知是骄傲,还是自满的心理在作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语文最基础的写字板块都出错,数学的成绩更是跌到了谷底。三好学生离我远去,我情绪不好、成绩不好、各种不好。摘下三好学生的桂冠,我还原成了刚刚起步的自己,我开始制定一个个小目标,沉下心,攒足力量,在学习的道路上,翻山越岭,渐渐地,我翻过了一座又一座山,我仿佛听到了那雪白的海潮涌来的声响。我,又一次站在了高高的领奖台上,这一次,我心有忐忑却更加坚定,我告诫自己:把每一次的奖励都当作暂时的成功,而不是炫耀的资本,坚守最初的梦想,不断为成为更好的自己而奋斗。

脱去成功之后的沾沾自喜,不忘本心一路向阳,这是我最喜欢的《赤脚总裁》赋予我的力量,我也将不负所望,以谦逊之心善待这仅有一次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作文

诗,是一座金碧辉煌的仓库,里面有挖掘不完的宝藏;诗,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问,等着我们去探索;诗,是美的享受;诗,是快乐的体验。历代诗人借诗抒情,千万首诗都是经典,让人回味无穷。

唐朝是诗歌鼎盛的年代,太多数诗人出此于唐朝——李白、杜牧……在许多诗中,我最喜欢的是孟郊的:“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每当吟诵它,我就想到了我的母亲。高尔基曾经说过:“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是啊!母亲是多么的伟大啊!母亲与儿女情深如海,而母亲那无私的爱,作为儿女应该怎样报答呢!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亲如水,是多么清凉;母爱如雪,是那么洁白;母亲如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灵;母爱如风,轻轻地抚摸着可爱的小脸蛋儿;母爱是无私的,无价的。

我喜欢的一件工艺品作文

我家有一件泥塑上釉的精致工艺品,高达一尺,长约五寸,塑的是“兽中之王”──狮子。

一只昂首仰视的雄狮,横卧在一块蜂蝶峰峋的岩石上。狮子的整个身子是白色的,发出微微的银光。下面的岩石是青绿色的,和白色的卧狮形成鲜明清晰的对照。

狮子的头部长约三寸,头上的毛发一缕一缕的,清晰可辨。有的曲卷着,如根根鱼钩;有的四放着,像朵朵盛开的菊辩。狮子的前项和下巴的毛都略向后风,仿佛被风吹拂。在它的长发中,隐约可见它那一对蒲扇似的耳朵。它的双眼怒视前方,眉骨略微突起,张开大口,露出镣牙巨齿,显出一副威严难犯的样子。

卧狮身子较短,比头部还要稍短些,中间部分向外突出,“可以看出根根肋骨。它的身躯十分光滑。卧狮的两只前腿向前伸着,利爪紧收,前部向下弯着,有一只爪子已经越出了岩石,悬在空中。两只后腿错曲着,右边半跪,左爪完全被身子盖住,使身子的那一部分微微高起。它的尾巴给曲在背上,尾端特别大,像钢鞭的头缨一样。

狮子下面的岩石,像天上的一朵云彩,又像力负万钧的石基,有力地衬托出雄狮的成严。整个工艺品,显得那样的神奇美妙,不能不令人惊叹。

我喜欢秋天

有人说春天赋予我们蓬勃向上的生机;夏天点燃我们火一样的工作热情;冬天鼓起我们与困难做斗争的勇气。那么,秋天又能给我们什么呢?

我想起了欧阳修的《秋声赋》它给我们描绘了一幅秋天的图画:其色惨淡,其景清明,其气凛冽,其意萧条……一片萧条凄凉的景象。然而,这毕竟是前人的感受,秋天到底怎样的景象呢?

我借着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来到大自然中去饱览秋景。那广阔的大地是另外一番景象,一片片即将成熟的稻子,在秋风的吹拂下,层层波动,向前涌来。我就想会用这几个词来形容“稻浪”、“金色的`海洋”等等诸如此类的形容词,但总觉的还不能够概括这一切。这时,又有一番景色迷住了我:在那玉米田旁不远处,一排排果树已结满了硕果,那一只只饱满的果子,看得使人心花怒放,我似乎闻到那清新诱人的香味。此时,我的心情很兴奋。

我爱秋天,就从刚才开始,我深深地爱上了秋天,是喜爱秋天的果实呢,景物呢,还是别的?我想这些都不完全。我爱秋天是因为我感觉到秋天有一种内在的品行,它严厉公正也不缺乏美好,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性格吧,我们不妨称它为“秋天的性格”。

秋天的性格是严厉的。“秋风扫落叶,”这是多么无情啊!一切陈腐的东西,终究要被秋天淘汰,换上干净的,崭新的东西。新陈代谢,这是自然界中的一条真理。

秋天的性格是公正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朴素的哲理在它身上反映地多么深刻。在春天,如果你播种勤奋的种子,并且灌溉了你的血汗,那么秋天就会给你丰硕的果实,如果你播下的是无为的草籽,那么秋天就会给予你满地的荒草;如果你不种,那么秋天仍旧给予你光秃秃的一片土地。

秋天果实累累,到处都是丰收之景,到处都是丰收的笑语。我爱秋天。

以喜欢的书为题的作文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漂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书籍中,最受钟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让我知道了书的大概内容,本文讲述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航海梦。长大后遇到了机会,多次出海没有一次没遇到风暴,其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生存了下来,他盖了“房子”,养了牲畜,有了佣人……他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离乡三十五余年,最终返回故乡的故事。

为什么我那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个人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生存了下来,而且在岛上拥有了无尽的“财富”,他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为什么我对鲁滨逊那么敬佩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脚印”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强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爱心和极强的正义感,难道不值得我对他敬佩吗?

为什么我那么赞扬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坚强。如果他在求生的过程中,没有半途而废、轻言放弃,否则,他还会得到求生的机会吗?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去赞扬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迪也是极大的。

读书前,我的意志极其薄弱,会轻易放弃,会轻易说“不”。读书后,我的意志变得开始坚定,别人与我争论时,我会坚持自己的见解观点,遇到困难不会轻易放弃。只要有一丝希望,我都会紧紧抓住。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正是吗?一本好书可以使一个人受益终生。“书”让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喜欢夏天作文

春,是摇滚青年,向大家展示他的生机;秋,是流行歌手,向人们清唱着他的魅力;冬,是爵士乐曲,低沉,粗犷的表现他的风度。夏季,却是一只乐队,演奏着充满活力的交响乐章。在这扣人心弦的旋律中,你有细心品味过吗?

热情---雨,夏天的雨是狂热的,没有丝毫预兆下,天空便开始"敲出咚咚的鼓声”,瞬间,大雨倾盆,“你的热情好像一把火”形容这场雨再好不过了,给炎炎的酷日送去了片刻的凉爽,大快人心。

凉爽---风,夏天的风是柔和的,树叶的轻轻摆动,蝴蝶的翩翩起舞,给预演的乐曲伴起了前奏,更有蜜蜂、蜻蜓为他们跳舞,鼓掌。“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夏天的风,当你闭眼品析着他拂过你的脸颊,轻触你的头发时,心似乎也随风起舞。

激情---人,夏季的人们活力四射,你可以穿靓丽的衣服,显出自己的个性,夏季,当人们工作一天,回到家,可以随着月光,悠闲的散步,夏季,你都可以看到孩子手中的雪糕,西瓜……各种美味,夏季,更是人们野炊,旅游的好季节。“带我飞,给我希望”。夏季,当一群孩子走过时,夏会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我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夏天是迷人的,夏天是活力的。夏季的歌声还在继续,夏天的乐章正在奏演,夏季不会结束,他盛载着我们的梦继续着交响曲。

我喜欢夏季。

我喜欢秋天作文

秋天,秋天是一位美丽的仙女,她用宽大的衣袖遮挡了强烈的阳光,用她亭亭玉立的身躯阻止了寒冷的前进,用她的力量让果实长得更大、更圆、更甜。

秋天,秋天美得简单,美得朴素,它不像春天,朵朵鲜花娇艳绽放,小草嫩绿而水灵灵,柳树婀娜多姿,这一切,它都没有。它只能让农民丰收,看着农民为这一年的收成而高兴,它只拥有火一般的红、金一般的黄,可,秋天它仍然是美的。

秋天,它认为自己也有颜色,春天不是有绿色吗?秋天丰收的青葡萄就是绿的;春天不是有红花绽放吗?秋天丰收的苹果就是又大又红的;春天不是有雨水的滋养吗?秋天就有轻风的抚摸。

秋天,他是一位伟大魔术师,他能把青桔子变成红桔子,他能把青苹果变成熟透的红苹果,他能让丰收的箩筐变大,让农民满载而归,让农民的草房变成楼房,让土砖房变成小洋楼,他能使农民伯伯的生意越做越红火,他能让贫穷人过上好生活。

秋天的角色各不一样,秋天又是一个开心果。

秋天,秋天给人们带来了丰收,农民乐得嘴都合不上,秋天给人们带来清爽,人们出去玩耍,开心得笑哈哈。

秋天,秋天的树叶枫叶纷纷飘落,犹如一只只穿着红色衣裳的蝴蝶翩翩起舞,这时,落花正在举行走向泥土的仪式,它们的身体正在被新一代的花所吸收,它想让新一代的鲜花替它继续绽放。

秋天,秋天虽然短暂,但它带给人们美好的风景,给予人们丰厚的果实,还有它带给人们的欢笑,它并没有索取回报,只是偶尔发发小脾气,让大家知道它的存在。

秋天来了,炎热被赶走了,寒冷被阻止了,果实丰收了,秋天带来的快乐又来了。

秋天来了!

我喜欢看的书作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

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喜欢的游戏作文

说起我,嘿嘿,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森林游戏高手,曾连续三次获得森林游戏高手的大奖。我喜欢打鸭子、贴人、老鹰捉小鸡等游戏,但我最喜欢的游戏是传接球。这不,今天又到森林游戏会了,而且项目还是传接球,我就给大家露一手吧。

比赛分两个队,是森林学校队和游戏学院队,我在森林学校队,是1号球员,也就是队长。我们休息一会儿就上场了。

“下面比赛开始,预备,嘟!”大象裁判说着,就吹响了哨子。第一局开始了,我把球发给了小鹿,小鹿轻捷地一跳,用力地将球扣给了我们的对手狐狸,狐狸虽然手抖了一下,但是还是将球接住了。然后狐狸又把球抽回小鹿面前,小鹿将球接住后又向大灰狼狠狠地掷去,大灰狼来不及接球,让我们赢了一局。“第一局由森林学校队获胜!”“耶!”我们都非常高兴。

“第二局,各就各位,预备,嘟!”第二局开始了,小浣熊把球抛到狗熊的前面,眼看着球就要落地了,我们也要赢了,可是局势突变,狗熊向前走了一步,用它那跟肉垫儿似的大熊掌“啪”地一下把球打了回去。我真可怜那球,如果我是那球的话我早就被打死了。随着“啊”、“咚”两声,只见小浣熊已经在树“里面”了。“对不起,小猴子,我不是故意没把球打回去的”小浣熊伤心地对我说。我笑了,说:“没关系,下一局咱们齐心协力,用绝招对付他们!”“队长说得对,他们虽然把比分扳成平手,但是胜负还没分晓啊!”小鹿也很支持。我说:“好也,下一局要努力啊!”“好!”

“第三局决胜局,预备,嘟!”比赛一开始,他们就开始猛攻,我们也毫不示弱,进行猛烈的反击。经过几番“搏斗”后,球落到了我手里。我把球使劲往上一扔,然后等球落到一半时,我们一起跳上去,用最大的力气一齐将球扣了下去。“轰隆隆”!一阵巨响过后,大象裁判惊讶地宣布比赛结果:“本本本次次比赛由森森森林林学学学校队获获获胜!”“呀呼!”我们高兴地发出叫喊。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但是有一朵世界上最美丽的花在我们心中绽放着,那朵花就叫团结。

上一篇:后悔药作文
下一篇:我们的七月七作文
下载全文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