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摘抄
优美摘抄800字篇1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打开青春的天窗,意味着不再为落红憔悴,为花谢彷徨,不再叹流水东去,太阳西斜……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人生是一支歌,悠扬的旋律谱写出你春天的耕耘和秋天的收获;人生是一幅画,优美的线条勾画出你黎明的勤奋和傍晚的辉煌;人生是一首诗,优美的意境,书写着你失意的懊恼和成功的喜悦。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一段生命是一个季节。
每个季节都会有春华秋实。
即使到了满头白发,我确信生命还会有自己的繁荣。
只要纯洁的心怀里还荡漾着风,飘洒着雨。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优美摘抄800字篇2
一、我们家一共有两个风筝,一个是“自动”的,这个大一点而且还好放,另外一个是“手动”的,因为这个要在放的时候自己组装,比较麻烦。我的风筝第一个是凤凰的,第二个是燕子的,我都非常喜欢这两个。我们拿着两个风筝来到了公园,准备开始放飞。
二、风筝终于慢慢地飞上了天空。美丽非凡的“花仙子”轻柔地在空中飞来飞去,像是一只快活的小燕子。
三、开始放风筝了,我一手拿着线轴,一手拉着风筝,快速跑起来。风筝飞得很高,我非常高兴。我快速放着线,突然一阵大风把风筝吹斜了,就慢慢地掉下来了。可是我一点都不泄气,再来一次,这次,我慢慢地放线,风筝东躲西藏的都看不见了。正在这时,飞来了几只小鸟想跟我的风筝比赛。可是我的风筝飞得太高了,小鸟追不上,垂头丧气地“走”了。
四、不过天空中的风筝更多,有眼赛铜铃的“猫头鹰”,有脖长腿瘦的“仙鹤”,有嗡嗡鸣叫的“小昆虫”,每一只都栩栩如生。“爸爸,看,鹰!”随着一个孩子的喊声,大家看到了一只“老鹰”风筝徐徐升上了天。啊,好一只苍劲的老鹰!只见它眼如明珠,嘴似金钩,腿如铜柱,爪似铁锚!只见它伸展开那一双宽大的翅膀,无拘无束地在蔚蓝的天空中翱翔,俨然是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
五、放线的在前猛跑,托风筝的在后紧随,在欢呼叫喊声中,一只只美丽的风筝纷纷飞上了蔚蓝的天空。
六、一到广场,我就看见天空中飞满了各种各样的风筝,有可爱的燕子风筝,有“百鸟之王”凤凰风筝,还有“国宝”熊猫风筝呢!这么多五颜六色、千奇百怪的风筝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形成了一副美丽的图画。
七、线儿越放越长,风筝越飞越高,“大蜻蜓”、“长蜈蚣”、“火凤凰”、“包公脸”……各式各样的风筝把蔚蓝的天空装点得像美丽的万花筒。
八、到了吴山广场,抬头一望,天空好象就是一片风筝的"海洋,有齐天大圣风筝、大红金鱼风筝、还有漂亮的蜻蜓风筝……其中,有一只金光闪闪的蝴蝶风筝,翅膀上的花纹,非常漂亮!我就把我的“蝙蝠大王”拿出来。从刚才放的过程中,我知道放风筝基本的知识:第1是风筝向天空飞的时候要放线,要掉下来的时候要抖线,这样,风筝就飞得高了!
优美摘抄800字篇3
当阳光与风相遇,便注定要在不断的争吵又不断的和好中并肩前行。
我不知道,阳光和风,是同胞的姐妹还是相爱的恋人,可是,我能看到他们形影不离的身影,可是,我能听到他们相互争吵和倾诉的声音;有时候,我也会和他们去旅行,我的出现,并没有在阳光和风之间显出多余。
阳光说,走吧,我们去旅行;风说,好吧,我们一起上路;我说,嗯好的,让我们并肩前行!
我看到,没有风的阳光,寂寞而孤独,他们行走在盛夏的土地上,盛夏里孤独的阳光,将心中积累的郁闷,化作一团团炽烈的光线朝大地上泼洒下来。
有时候我会问那闷闷不乐的阳光,何以要以如此酷烈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可是,发怒的阳光默默无语,只以它自己的方式来面对这个世界;其实,我知道,酷烈的阳光是在等待中烦躁着呢,它在等待风的到来。
你看,只要风儿缓步走进阳光,阳光立刻便显出温和的笑脸啦!当风陪伴着阳光开始满世界地疯跑,那是多么淋漓尽致的欢快场景啊,
我的脚步无法跟得上精灵的奔跑,站立在土地上的我,只能够在观望中欣赏着风与阳光奔跑的`欢快,我被时间遗忘了。
风儿的孤独,则在那些秋天的夜晚以惊人的形式体现,我看不见风的模样,但是我可以想象,通过风儿夜晚发出的呼唤声和哭泣声,我看到夜晚奔跑着的风的模样。
秋天夜晚的风儿,像只受惊的小鹿,它们的奔跑,像是总在失魂落魄中行进;你听,它们撞击它们所遇见的所有物体,不管是坚硬的石头还是阻挡着它们奔跑的墙壁,
它们都从不避让,哪怕是遍体鳞伤,依然无法改变它们向前行进的步伐;其实,夜晚的风儿,是失去方向的女儿,它们的奔跑没有方向可言,
它们的奔跑为的只是寻找到阳光;你看,只有清晨的阳光拥抱着风儿的身体,风儿立马就会显出平静的心境,开始静静地躺在阳光的 怀抱里低声细语起来啦。
阳光是风的灵魂,没有阳光的风,便会在夜晚显出魔鬼的特性来,而找到阳光的风,却全然就是一个天使!
深秋的午后,我看到了阳光和风的约会。
我看见,站立在一片金黄的叶子上的阳光,轻声地诉说着自己的心事,而风儿就在阳光的身边,就那么轻轻地轻轻地舞蹈着;深秋时节的风和阳光的争吵,温馨而美好。
阳光故作严肃地对风儿说,你就不要疯跑啦,就这样静静地呆在我身边多好!夜晚有什么好留恋的呢?风儿撒着娇冲着阳光说,哼,谁说我乱跑了,
每一次都是你抛下了我,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我看见,深秋的老树,听着风和阳光的对话,轻轻地抖动着他笨拙的身躯,我想,老树一定是在听着风和阳光的对话偷偷地发笑吧?
优美摘抄800字篇4
一直对动物小说情有独钟的我,读过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无数部动物小说,这部《虎娃爱金叶子》却让我明白了人与动物之间存在着深厚的友情。
在一个爱尼族小村庄里,当地有一个古老的风俗,凡是双胞胎和六个指头的孩子,一律被视为会给这个寨子带来血光之灾的琵琶鬼,都要被火烧死。六指头就是出生在这样的地方,因为他的阿妈爱他,舍不得他被火烧死就带他逃进了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在一次打猎的时候,六指头无意中捡到了一只虎娃,因为它的皮毛像一片金黄的"叶子,所以取名金叶子。六指头与金叶子这两个同病相怜的家伙竟奇迹般的生活在了一起,并逐渐培养出了感情,金叶子是唯一不嫌弃六指头的人,六指头把它当作女儿来养,仿佛金叶子就是六指头的亲生女儿。金叶子长大了,成为六指头的亲密伙伴,跟他一起打猎,跟他一起玩耍。
六指头和金叶子相依为命,互相依靠,互相帮助。不仅仅六指头是金叶子的靠山,金叶子也时常是六指头的救星。六指头为了金叶子不受金雕的伤害,费尽千辛万苦爬上山顶杀死金雕,使金叶子尝到了生活的乐趣。有一回,六指头激怒了象群而被象群猛烈追赶,金叶子为了保护六指头,先让六指头爬到了安全的地方,然后他才用“金蝉脱壳”之计才得以逃脱,六指头得救了,还得到了宝贵的象牙。最后,六指头被女巫抓住要烧死,金叶子在千钧一发之际赶到,并使出了浑身招术救出了六指头,而自己却倒在了枪声中,六指头回来了,可金叶子却再也没有回来。
我读完这本书后十分感动,我真想不到老虎有如此深厚的情谊,如此通人性。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可是我在金叶子身上看到了对主人的温顺,忠诚,乖巧。最后甚至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金叶子就是这样回报着主人的恩情。所以,我们要学会报恩,报答那些辛辛苦苦抚养和培养我们的父母和老师。
我非常喜欢看动物小说,特别是这一本,大家一定要读一读哦!相信看了一定会受到很多启发与教育!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它们与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我们应该关心它们、爱护它们。没有了动物,人们奖永远孤独的,请保护它们吧!
我非常喜欢看动物小说,特别是这一本,大家一定要找来读一读哦!
汤姆索亚历险记摘抄笔记
在寒假中,我阅读不少书籍,但令我最难忘的两本书之一,就是这本马克吐温所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他是个有理想,有抱负,又有正义感的男孩。他和她的朋友们讨厌木事的鬼话,常常和循规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为了摆脱枯燥乏味的功课和呆板无目的生活环境,他们做了很多的冒险来改变现在的环境。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捣乱快乐与乏味,贫穷与富贵,宗教与犯罪等当时美国的各个侧面。读了这本书后,我就认为做人就是要诚实,正直,遇到困难要冷静的分析,还要勇于去尝试与解决其他的问题,说不定这样成功的希望就会变大。
同样的,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换一个角度去看问题,这是处理疑难问题的一个妙计。如果书里的主人公汤姆在刷墙时愁眉苦脸的样子被贝恩看到了,让他知道了刷墙是多么的苦,累,那么罗杰斯还会愿意拿苹果来和汤姆交换着刷墙吗?虽然,有些时候看起来似乎是吃了亏,但如果你跳不过心中的那道坎,不想方法的就去解决问题,不仅不利于与周围的人相处,还很难避免继续吃亏,造成更大的苦楚。我喜欢这本书,在主人公刺激的冒险中,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下来慢慢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
朝花夕拾的摘抄笔记
最近,我看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这是一本回忆童年生活的散文,就更加充满了个体生命的童年时代与人类文化发展的童年时代所特有的天真之气。书中有批判,有嘲笑,可以视为鲁迅的杂文笔法向散文的渗透,不仅使其中的韵味更加丰厚,而且显示了鲁迅现实关怀的一面,这也是真正的鲁迅。这本书确实非常好看。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无常》栩栩如生地描写了乡间迎神赛会时的活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父亲的病》在叙述父亲生病长期治疗的过程中,对庸医误人表示出了深深的愤慨。《琐记》记述的是作者去南京读书的经历。《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范爱农》回忆和悼念了青年时代的挚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以清新、平易、深情、舒缓的笔调记述了鲁迅童年、少年、青年时代的生活片断,展现了家乡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亲朋师友的挚诚怀念,寄予了对现实的思考。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昆虫记的摘抄笔记
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高考作文素材摘抄
超越自我
古语云:识时务者为俊杰。确实是这样,但我在此更想说:认清自我者更为俊杰。
有时,我们感到阻滞不前,很多人都在想是否想到了点子,用对了法子,却没抓住最根本的一点:有没有走对路子。高估自我的人选的是徒手攀岩的路子,低估自我的人则走的盘山公路,进展缓慢。以上二者,皆不如认清自我、选择合适道路的人;而选对道路,登上山顶便自然容易许多。
首先,要认清自我,应避免高估自我和低估自我。高估自我带来的不是雄心,是野心;低估自我带来的不是谦卑,是自卑。伊卡洛斯高估自己的能力,终因飞得太高,靠近太阳翅膀融化,坠海而亡。而那些因低估自我而抱憾常久的名字,则更数不胜数。然而,认清自我却不是件难事。它不仅包含了“我要到哪儿去”“我需要什么”,更包括“我现在能做些什么”“我要怎样去实现目标”。很多人无法认清自我,并非是没有目标,而是忽略后面这两个问题,低估自己的人们在困境的迷雾中徘徊不前,高估自我的“伊卡洛斯”们冒进蛮干,都不顾“现在能做什么”“现在应该做什么”,失败亦在情理之中。
认清自我,还要用发展的眼光不断反思自我。华为成立之初,为了积蓄实力,发力中低端产品,模仿其他厂家的路子是选对了。但是,华为若没及时根据不断积累的实力调整发展规划,恐怕华为今天也不比富士康强到哪儿去。鲲而为鹏,能扶摇而上者九万里;蜩与学鸠,翱翔蓬蒿之间,不同境界有不一样的追求,不同的能力亦需不一样的目标。要想让发展的脚步踏在用实力铺就的路基上,就必需用发展的眼光看清自我,及时调整道路的选择与规划。
认清自我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超越自我。以超越自我为目标亦是深度认识自我的表现。此处的超越自我,并非是指改正某个缺点,养成某个习惯,而是指从根本上提升自己人生的格局与境界。优化自我得来的成果可以作为里程碑,但它绝非我们的终点。我辈莫止步于“更上一层楼”,更要有“欲穷千里目”的气魄。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让我们像华为那样,看清镜子里的自己,认识影子里的自己,向着超越自我迈进。
初中满分作文摘抄
山涧的青翠孕育这眼泉水。它吐纳着造化的灵秀,丰蕴着自己的生命,去则远去。它抚摩过山石的棱角,徜徉过古木的盘绕,经历一路神奇,却发现已经踩了悬崖的一角。泉水从未想过回头,便会聚起所有的清流,纵身跳下悬崖。一瞬间,山中的委婉在半空中翻腾成波澜。仿佛所有的昨天就只为此时惊破山林的震撼年。泉水为自己陶醉了,当生命化做了一挂银瀑,便可以尽情领略阳光的快乐。哪怕只是刹那,也足以抵得上在山林荫盖下流淌的千万个日夜。把刹那当作永恒的,或许只有那壮怀激烈的瀑布。终于,泉水神魂飘摇的从瀑布坠下 ,全部重新归于平静。于是,山谷中,一汪潭水出现了,没有山上泉流的缠绵,它平淡;没有悬崖瀑布的威势,它无言。
这凝碧的一潭,融化了山泉的坎坷,瀑布的骄横,用记忆中山路的崎岖,悬崖的陡峻,换来了幽深山谷中的这片深沉。岁月如织,深潭固守着这片山谷。它用深厚的心胸收容了无数滴水的精灵,有用一汪凝碧感动了无数的生命。久久地,我的思绪颤动着,想是被这潭水征服,惊愕的不知如何表达。脑海中似乎也有一汪水,浩浩渺渺淹没了我的记忆,把故事搁断在对岸,飘忽如烟。潭水欢快掠过山上的风光,留恋过空中的灿烂,却最终陪伴着山谷的平静。难道我们的生命,不正是潭水的身影?无论此时身处何境,切莫迷失生命的归程。灯光下,多少身影来去匆匆。旧时心情旧时人,擦肩之际,心中已寻不出一丝痕迹。也许这正是生命中的乐曲,莫念此时歌不成歌,调不成调,岂知此时不会仙乐缭绕。
铭记潭水的容颜,清醒时没一天的跋涉,让生命拥有自己的山谷,让自己的山谷不在寂寞,铭记潭水的容颜,注视着这一程的脚步,让路途指向自己的归宿,让自己的归宿不再孤独。潭水依旧平静,平静的吸引着生命的聆听。愿聆听潭水的生命,含笑告别彷徨的曾经,走上自己的征程。
中考满分作文摘抄
鲜花因为自信才能散发芬香,大树因为自信才能坚韧挺拔,小鸟因为自信才能飞得更高,我们因为自信才能更加美丽。
白云在谌蓝的天空中挂着,像一朵棉花糖,一缕风吹过,把棉花糖切开,变成一小朵一小朵。
老师在讲台不停地说着,我时而望望窗外,时而盯着课本出神“明天每个人要将准备好的演讲在班上呈现”。
顿时间,心里一拧,什么东西堵在喉咙上一样,心被提到嗓子眼。随后,班上一阵喧闹。
第二天,班上同学都挨着呈现出了演讲。轮到我了,我僵硬地迈开脚步,教室
里安静得好像时间停滞了一样,仿佛一个动作就能将这平静击破。我只感觉到心跳的声音随着临近讲台的步伐慢慢加快。
“额……”我的脸被涨的通红,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手不自在的抓着演讲稿,心不知道为什么跳动个不停,越跳越快,越跳越快,就像节奏越来越快的鼓点,时而大声,时而节奏不一。同学们异常的安静,我听到老师手表微弱嘀嗒声。随后,老师温柔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别怕,大声地说出来,自信的人最美丽.”波浪翻涌的心顿时平静下来,喉咙还是堵塞,还不等开口,只听见台下响起阵阵响亮的鼓掌声,我做了几次深呼吸,如此一来,心中的障碍顿时间一扫而空。
我拿着演讲稿张皇的说了起来。也不知是不是老天故意刁难,时间好像一直停在那儿不走了,讲了好久好久都没讲完。一分一秒,也不知道有多少一分一秒,那篇演讲稿终于念完了,我的心也从半空中落了下来。回到座位上,摊开手掌一看,一手心全是汗水。同学们的掌声响了起来,老师脸上也露出了微笑。他们激励着我,告诉我自信是美丽的。
每个人都是美丽的,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不同的闪光点,那是美的,自信亦是一种美。因为自信,一个个美丽的梦悄然而至。一声清脆的鸟叫,一片新嫩的绿叶,一缕和煦的清风,都是美丽的点点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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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飘逸卷曲的长发,一张白皙俊朗的脸。高耸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穿透力极强的歌喉,鬼魅般的舞姿,色彩单纯而有艳丽的服饰。男女不分,人鬼莫变,犹如一个精灵在舞台上飞舞。有人说,他是一个世纪的奇迹,一个令全世界无数歌迷难以理解的永恒主题。有人对他狂热地崇拜,将他视为王子,奉为神灵,赞誉他为舞台之魂;有人极端地厌恶他,将他贬为一个音乐垃圾,贬为不男不女的妖怪,嘲笑他是舞台上的小丑。但无论怎么,他在舞台上的举手投足都让人为之疯狂,都让许多人无法模仿。——这就是迈克儿·杰克逊。
前两天偶尔在图书馆看到一本专门介绍迈克儿·杰克逊的书,以上也是书序上的一段话。赶着看完了全书,我觉得迈克儿·杰克逊真的有令人疯狂的魅力。虽然我不是疯狂的追星一族,更不是杰克逊的忠实fans,但是他给我前所未有的感动,对音乐的执着,对舞蹈的感悟……也许只有他能跳出那独特的“太空舞步”,是努力造就他成为一个天王巨星。
迈克儿·杰克逊——这个从美国黑人贫民区里成长起来的超级巨星地释全了全世界黑人心中的一个“美国梦”,他奇迹般的演艺生涯更是创造了20世纪世界流行文化的神话。由黑到白,两个世界;天才鬼魅,一种化身。他奇异着装,女性化的浓妆艳抹,多次进行整容手术的传闻,皮肤由黑边白的神奇现象,使他的周身笼罩了一层神秘的色彩。有人说迈克儿。杰克逊是做了全身整容手术,使自己变成了白色,但是他自己并不承认,说是因为一种皮肤病。因为这样有很多人都骂他说他背叛自己的种族,其实黑或白,只是两种不同的颜色而已,他也从说过自己的根在非洲,自己是黑人。全世界有很多人做各种各样的美容手术,为什么名人不能做呢?!我觉得真得没有必要拿这个说事儿。迈克儿。杰克逊爱美,决不允许自己身上有瑕疵,他为了美,鼻子,脸,下巴都做了美容手术,在报纸媒体上报道的有6次之多,具体内情也只有杰克逊自己知道。但是我觉得不论怎样,那都是他自己的选择,与别人无关,不应该有那么多人去指责他。在网上下了一些他的演唱会资料,虽然不是很懂歌曲的内涵,但是他在台上的激情足以感染每一个人,时儿奔放,时儿抒情,伴着沙哑却极具穿透力的嗓音,以及全世界歌迷为之疯狂的舞蹈,“歌王”称号当之无愧。
雷锋日记摘抄
明天就是雷锋纪念日了,我们班举行了学雷锋、做好事的活动。老师选了十五人到学校后面的家属楼帮他们打扫卫生,我也参加了。
我们兴高采烈地拿着扫帚和摸布还有水桶出发了,很快就到了目的地。然后四散开来开始打扫起来,有的洒水、有的擦栏杆、有的扫地,忙的热火朝天、满头大汗。我是越干越有劲,因为助人为乐我不怕累。一会楼梯上上下下被我们打扫的干干净净,最后集合准备回教室。
下午我过的十分开心,因为帮助了别人,助人为乐是最好的品质。
傅雷家书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我对书中这样一段话感慨良深:“说到不完整……你提到的完美,其实完美根本不存在的,整个人生,世界,宇宙,都谈不上完美。我们一辈子的追求,有史以来多少世代人的追求,无非是完美,但永远是是追求不到的,因为人的理想、幻想,永无止境……”由此我想到一个故事。以前有一面破碎的镜子,碎成了好多片,其中有一片想去找到剩余的,以重新组成原有的镜子的面貌。一路上它由于自己有棱有角,滚得很慢,从而领略到了一路的可餐秀色。当它千心万苦地找到了所有碎片,“破镜重圆”时,它成为了一个整圆,滚得很快很快,一路上的风景在刹那间擦过。其实我们都在追求完美,而恰恰是我们现在的不完整,把我们带到了追求完美的境界,促成了其他一方面相对的完整。而真正当有一天,所谓的完美在身上发生时,我们倒有可能失去很多。
傅雷教子是以严厉而着称,我以为他们父子的关系固然是不太好的,而读了此书之后,想法有了极大的改变。傅聪至海外留学,与父亲的联系自然只能依靠书信,于是父子之情便在一封封家书中表露无疑。他们通过书信一起讨论艺术,研究乐曲的内涵,交流对事物的看法,虽然没有母子通信时那种嘘寒问暖,但他们之间的默契却是其他无论什么都无可代替的。
我长期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无法体会到那种互通家书时因距离而产生的淡淡的忧愁和丝丝的甜蜜。我很向往这种感觉,因此我拜读了这本《傅雷家书》。掩卷后对书回想起来,的感慨就是傅雷对艺术甚深的造诣。傅雷对于艺术尤其是乐曲的领会,颇有一番自己的见解。这便使我不禁想到,大凡在文学上有所建树的人,在艺术领域也有着较高研究。也许便是因为文学和艺术是相同的吧。不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让人读完了会产生不同的心理效果;而风格迥异的各类乐曲,也会带来相似的结果。秀美的散文,带来的是有如欣赏了欢快的咏叹调后的愉悦;沉重的小说,带来的便是如同悲恸的交响曲给人的震撼;诙谐的杂文,带来的会是歌剧般幽雅的场景和事后无尽的思考。细读完这本《傅雷家书》,感觉是像戏曲那样给人以不俗的氛围和回味的余地。
傅聪先生,当今世界一流的钢琴演奏家,风度潇洒,多年来蜚声乐坛,饮誉国内外,他的演奏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观众,被誉为“钢琴诗人”,是第一个在国际性重大钢琴比赛中获得大奖的新中国音乐家,为中国人赢得了莫大的荣誉。他的优雅的举止和付雷的家教不无关系。家中吃饭时,要求孩子食不语,不许随意讲话,咀嚼食物嘴里不许发出声响,舀汤时不许滴洒在餐桌上,饭后要记住把餐凳放入餐桌下;家里的物品用完后,要有规矩地放回去,非凡是书,不可以随意乱放;对人客气,尤其是师长或老年人,说话时态度要谦和,手要垂直放在身体旁边,人要站直,即或坚持真理也必须注重讲话的方式、态度、语气、声调等。从人的谈吐举止便会对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有谁会喜欢和一个不修边幅,拉力邋遢的人交往。反过来,举止斯文,懂得礼仪的人是受大家欢迎的。为此每个家长在孩子小的时间便提出了不少做人的规矩。现在不是几百年前有着繁文缛节,可是最基本的礼仪人还是要做到的。
傅雷先生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要傅聪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这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耕种个各样的困难。感情是人尤其是年轻人面临的重大问题,付雷先生在付聪出国留学的日子里也是花了极大的笔墨来指导他,不是家长教条的口吻和态度,而是平和的语气,自身的事例来诱导儿子。他的晚年虽然由于_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孩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昆虫记读书笔记摘抄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里面讲了很多很多的昆虫,还讲了这些昆虫的特点。
这本书是法国的法布尔在荒石园中写的。荒石园里的土质不是很好,但是法布尔却买下了这个花园,因为这里的植物很多,很容易抓到昆虫,所以法布尔就在荒石园里写下了《昆虫记》。
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深刻的一只昆虫“大孔雀蝶”。“大孔雀蝶”是欧洲最大的一种蝴蝶,它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有许多褐色、浅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起缘是灰白色的,翅膀中间有一个个圆圆的斑点,像人的眼睛一样。
“大孔雀蝶”很漂亮,它的毛毛虫也很好看。“大孔雀蝶”的毛毛虫全身是浅黄色的,体节未端长着一个个蓝色的珠子,就像蓝宝石一样。这些毛虫常把茧做在杏树的树皮上,茧是褐色的,看上去很像渔夫的鱼篓。
这本书给我了深刻的印象,里面讲了各种各样的昆虫,还讲了这些昆虫的外形、颜色和特典,如果我长大了,我也想要像法布尔一样去观察昆虫,像他一样写一本属于我自己的《昆虫记》。
分享于2024-10-05 10:3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