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怎么写? 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规章制度频道给大家精编的18篇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
生产安全事故的形成首先是产生事故的隐患,后发生安全事故。要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就必须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形成,很大程度还取决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意识的薄弱是安全事故隐患的祸根。为了消除隐患,消除祸根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三查”
1.查思想。就是检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是否重视,是否有正确的认识,是否真心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别是要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和领导是否真心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对忽视安全的思想、行为是否敢于批评,对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是否严肃处理。
2.查隐患。就是深入检查生产现场的劳动条件,机械设备,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劳动保护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查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查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管好所属人员、所属工程的安全工作,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和行为。
3.查制度。就是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它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查各班组、各车间是否按规定班组安全检查、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安全活动,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学习,并按要求做好记录,查明火作业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把明火作业、审批、看火三关,是否执行“三到”(消防审批到现场,看火员到现场,消防器材到现场)等。
二、、“三定”
1.定整改措施。
2.定整改责任人。
3.定整改完成期限。
三、、“四不推”
1.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
2.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
3.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
4.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着落,件件有落实。
四、“四不放过”
严格按“谁检查谁跟踪,谁被检查谁反馈”的原则,相关部门和个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四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
3.广大干部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危措施没落实不放过。
5.做到检查有反馈,有备案、有复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五、“落实整改”
能立即整改的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根据情况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各责任单位于“整改期限”的第二个工作日将整改情况及整改后检查情况记录在《整改通知书》上交回安全办。安全办每月对部门的整改和反馈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2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责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景;
6、保证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二、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景、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检查、反馈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善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3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分工明确、责权统一的原则。
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二、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研究、拟定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指令。
3、听取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状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
4、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职责和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检查总结前次例会确定的事项落实状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查原因和职责。
三、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隐患办公室召集和主持。
2、安全工作例会的参加人员:各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
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状况时,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四、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矿长确定,各相关部门可提前向矿长或透过办公室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办公室召集各部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构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3、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负责部门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状况。
五、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调度室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召开通报会或以其它方式通报贯彻落实状况。
3、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资料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4、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人员原则上务必到会,特殊状况需向矿长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将进行严厉批评或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4
【重点和专项督查制度】
一、督查组织形式
重点和专项督查由矿长牵头,组织相关科室懂专业、懂技术、懂管理,熟悉煤矿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和老工人,每季度组织不少于2次的重点或专项督查。
二、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资料
重点督查资料:
1、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状况。煤矿主要负责人跟班下井状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建设费用提取使用状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状况;煤矿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状况等。
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状况。
3。安全准入制度执行状况。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状况;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是否到达“五个100%”状况等。
4、通风瓦斯管理状况。矿井具备完整可靠独立的通风系统,保证风量满足安全建设要求状况;瓦斯监测仪器、仪表、传感器定期维护校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状况;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状况等。
5、煤尘管理状况。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建立及运行状况;开展作业场所粉尘检测工作等状况。( 4)
6、火灾防治管理状况。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建立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等状况。
7、防治水管理状况。将“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提升为“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落实状况;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状况;小煤矿查清与相邻矿井连通状况,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状况等。
8、顶板管理状况。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按有关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等状况。
9、机电运输管理状况。井上井下双回路供电状况;供电系统“三大保护”状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状况;照明、信号综合保护状况;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状况等。
10、火工品使用和管理状况。火工品购买、运输、贮存、领退、使用等管理制度执行落实状况;井下是否存在超量贮存超量火工品;是否发生火工品被盗或丢失状况等。
11、查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职责书。
专项督查资料:针对重点督查资料中的某一项资料进行
专项督查。
三、督查要求
1、督查组要深入现场,无一遗漏地进行督查,做到底子清、状况明、督查指导有效。
2、每次督查结束后,各参加排查的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宪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6
【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水害预防管理,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水害隐患类型有老塘水、煤层露头冲击层水、钻孔水、顶底板砂岩水。
二、矿井地测防治水主要负责人对矿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三、职工发现水害隐患,均有权向调度室及相关负责人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四、煤矿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五、矿井地测防治水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召开分析会议。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六、矿每月进行对水害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下月5日前向相关部门报送水患排查记录表。
七、矿组织水害隐患排查分析会议后由地测科编制水情水害预报,并每月向相关部门报送。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7
【防灭火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加强建设矿井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灭火隐患排查的范围
煤矿井下的工作面、机电设备、各封闭地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地面主扇风机房、充电室,以及发生火灾后会波及井下的所有区域。
二、防灭火隐患排查的时光
为了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治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每月由防灭火隐患排查科室组织成员于5日、15日、25日对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进行全方位隐患大排查。
三、防灭火隐患排查的资料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备数量、质量,以及存放地点是否贴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查井下电气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违”现象。
6、查矿井消防系统的完好状况,以及矿井防火措施的执行状况和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好状况。
7、要从各个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彻底的进行排查。
四、防灭火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确实加大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地面、井下、外因、内因各方面进行预防。
2、严格遵守有关防火的规程制度,用心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建设过程中加大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3、要用心采取措施,预防放炮引火和电器引火,确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人员,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申请隐患治理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消号。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严格落实,确实保证矿井不发生火灾事故。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8
【瓦斯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检查员是否具有必须煤矿实践经验,掌握必须的通风、瓦斯知识,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瓦检员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光和检查时光进行瓦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风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检查状况。
3、瓦斯检查员数量是否贴合公司规定的人数配备。仪器确保完好,精度是否贴合要求,是否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4、瓦检员是否严格按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规定执行,每次排查检查的结果是否准确的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是否标好原始记录检查路线图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检、假检现象,并是否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原始记录“三对口”对三种记录上的资料和数据、是否完全一致。
6、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报表审签制度,对存在问题是否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9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综治专干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针对寄宿制学校或中午有学生午休学校)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0
为落实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号召全体教职工查寻学校周边地区及校内学生安全工作隐患,组织动员全校学生干部及护校队员,深入学生内部发现安全隐患,争取人人参与,个个排查做到有情必报,有险必查,有难必救,确保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
二、排查措施
1、分级排查
学校综治办将学生安全管理分四级排查,即包保教师排查,班级排查,年级排查,学校排查,包保教师务必从包保学生选出安全联系员,每一周要座谈一次,并要有详实记载,一经发现安全隐患要逐级上报,不留后患,班级排查实行日查制,对缺席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写好记录,及时发现学生动态,化解矛盾,消灭安全隐患,年级班级安全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学校由行政值日负责,从早晨6:00到晚上9:00,全天候对学校内及周边地区实行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以上若有空档,学校一律追究其管理责任。
2、分项排查
学校将学生安全工作分四大项即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校内外活动安全,期初、期中、期末组织学生召开三次法纪教育会,宣传安全工作,班级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主题班会,宣讲安全工作。
(1)交通安全:学校综治办法严禁学生骑三无自行车来校,学校发布告家长明令禁止学生骑机动车辆,并设立举报学校电话,及时查处教育到位。
(2)人身安全:门卫确保学生不带凶器来校,校园内不得燃放鞭炮及易爆物品,不得爬攀教学楼护栏、围墙,行政值日确保校门口无社会闲杂人员逗留,及时排查围攻、勒索学生的行为
(3)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小卖部进货监管会务必保证工勤人员持主上岗,小卖部进货保证有“三期”记载,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落实相关责任(具体以招聘合同为准)。
(4)校外活动安全:任何个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报请学校批准,在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离校,严禁擅自组织学生离校,特别禁止组织学生游泳及郊游,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跟踪重点学生。学校综治办建立重点学生违纪档案,派学生跟踪重点学生,及时反馈,落实管理,确保整治到位。
4、巡查重点地段。重点地域要定期检查,如住宿楼地下室、教委宿舍区及校门围墙外,确保重点防护地域排查到位。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1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检验。
1、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2、对学校无力解决或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3、学校不得将现有场所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和经营。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通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初、末进行两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教学用房、办公用房、专用室,包括道路、围墙、花坛、食堂、配电室、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等)。在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安全隐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时,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指导。
6、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安全档案保存备查。
7、总务处应经常性的做好检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校舍维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整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2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建设方针,落实安全建设职责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增强对隐患的控制潜力,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会议制度如下:
1、各科室务必指定专人,负责将上级和煤矿排查隐患的意见书和三定表、验收表及时送达安检科。
2、属于煤矿“六长”和科室自查出的隐患,务必根据检查意见书填写治理状况表送交安检科,统一登记台帐,做到帐、表、书“三对口”。
3、安检科负责将将各科室报回的隐患分类归档管理,对检查时提出隐患进行分析,确定安全隐患的级别,统计各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新出的隐患。
4、安检科科长负责,每月每旬检查整理隐患台帐、记录、意见书,对一月内未整改的隐患或超过整改期限未整改的隐患(历史隐患)要立即送交调度室。
5、调度室负责将安检科移交的历史隐患记录在案,由每一天早7:00在调度例会上通报督促落实,安检科凭主管领导签字的隐患整改验收表通知调度室对历史隐患销号。
6、每月安全例会公司要组织开展讨论安全隐患统计分析事宜,通报一月的安全隐患(包括上级查处的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并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状况列入当月安全工作汇报。
8、对重大隐患和不能处理的隐患,务必立即报送安委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3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建设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建设、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等级分类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个性重大事故的;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险源评估
每一年至少对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安全评估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及时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从事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的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资料:
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2、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
3、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4、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5、重大危险源等级;
6、监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计划;
7、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8、评估结论与对策推荐等。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
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矿主要负责人对本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并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1、一级重大危险源务必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危险物品有关参数的变化状况,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状况。
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状况。
3、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监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每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状况。
4、务必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矿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并组织对本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登记和上报等。
5、务必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
(2)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3)危险辨识与评价;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潜力评价与资源;
(6)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8)保障措施与程序;
(9)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10)培训与演练。
6、及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评估、监控,登记建档,并制定定期检测措施和应急预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4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机构,明确分工。
总负责人:张明政、一区负责人:刘守帮、二区负责人:黄学宽、成员:王家庄袁宏张德淮邓端正。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组长:张德淮、成员:各处室负责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验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
2、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地检查整改。
3、每周一定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利用教师大会和班团课,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各处、室负责人向校委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有记录。
六、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每周星期四向校委会通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小学安全工作,维护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二、小学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三、每学年安全员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
四、对小学食堂、小卖部、小吃店、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景,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本事的人担任。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职责追宪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6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_、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_、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4、根据学校实际情景,一般应安排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捧查职责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搏查;
(6)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搏查3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职责人。所以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职责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职责人的职责。
8、排查职责人在排查吋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我能够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来源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捧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我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职责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景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职责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7
【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
一、凡日常检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二、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组织坚持每日召开安全碰头会,对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通报,经讨论研究,确定整改方法,制定整改方案,对其整改善行挂牌督办。
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进行公示,公示资料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光、资料、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资金、整改范围、整改时限、整改督办人姓名、整改目标落实状况及是否整改完毕等。
四、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汇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状况,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在每日安全碰头会上予以通报。
五、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职责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职责追究:
一、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全矿安全建设。
二、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而检查人员因不负职责未查出的,要倒追检查人员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对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整改职责人及领号督办人未按整改目标及时限完成整改督办任务的,要严格追究整改职责人及整改督办人职责。
四、隐患排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全矿工作人员务必明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程序及各项制度开展工作,确保全矿安全建设,对不负职责、弄虚作假、有制度不执行的人员,一律严格追究其职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篇18
1、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负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立即处理。
2、对各地点查出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安监科并做好记录,由安监科负责每一天在早调度会上按“四定”原则进行落实。
3、检查路线不受被检单位约束,不漏项和死角。
4、回头复查,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要停一次整一次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复查。
5、对查处现场隐患,要做到派人蹲着不走,盯着不放,按照制度措施严格督促整改。
6、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要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
7、安全管理人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
8、属于安全生产职责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的职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
【防灭火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加强建设矿井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灭火隐患排查的范围
煤矿井下的工作面、机电设备、各封闭地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地面主扇风机房、充电室,以及发生火灾后会波及井下的所有区域。
二、防灭火隐患排查的时光
为了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治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每月由防灭火隐患排查科室组织成员于5日、15日、25日对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进行全方位隐患大排查。
三、防灭火隐患排查的资料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备数量、质量,以及存放地点是否贴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查井下电气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违”现象。
6、查矿井消防系统的完好状况,以及矿井防火措施的执行状况和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好状况。
7、要从各个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彻底的进行排查。
四、防灭火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确实加大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从地面、井下、外因、内因各方面进行预防。
2、严格遵守有关防火的规程制度,用心取得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在建设过程中加大防火检查,消除一切隐患,并随时做好防火技术措施的准备工作。
3、要用心采取措施,预防放炮引火和电器引火,确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人员,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要申请隐患治理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消号。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严格落实,确实保证矿井不发生火灾事故。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校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网”。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准有裸露的电线和其它用电设施;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2、财务部门的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学校日常用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现金和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正常教学时间,教职员工、学生出校要持出校证,无关人员禁入校园,门卫要进行检查、验证、登记。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4、门卫值班室必须设有报警电话和报警装置及监视器。
5、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并要经常巡逻重点科室、库房,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6、教职员工、学生的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位置停放。
7、财务人员去银行取、存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学生活动场地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职责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职责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状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职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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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职责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职责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安全科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液氯汽化、甲苯氯化、邻氯甲苯氯化、水解、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入罐作业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丹阳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丹阳市安监局备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督查组织形式
重点和专项督查由矿长牵头,组织相关科室懂专业、懂技术、懂管理,熟悉煤矿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和老工人,每季度组织不少于2次的重点或专项督查。
二、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资料
重点督查资料:
1、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状况。煤矿主要负责人跟班下井状况;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建设费用提取使用状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状况;煤矿与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状况等。
2、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状况。
3。安全准入制度执行状况。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状况;煤矿劳动用工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是否到达“五个100%”状况等。
4、通风瓦斯管理状况。矿井具备完整可靠独立的通风系统,保证风量满足安全建设要求状况;瓦斯监测仪器、仪表、传感器定期维护校验,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状况;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状况等。
5、煤尘管理状况。矿井综合防尘系统建立及运行状况;开展作业场所粉尘检测工作等状况。
6、火灾防治管理状况。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建立防灭火系统,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等状况。
7、防治水管理状况。将“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提升为“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落实状况;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状况;小煤矿查清与相邻矿井连通状况,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状况等。
8、顶板管理状况。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按有关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等状况。
9、机电运输管理状况。井上井下双回路供电状况;供电系统“三大保护”状况;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状况;照明、信号综合保护状况;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状况等。
10、火工品使用和管理状况。火工品购买、运输、贮存、领退、使用等管理制度执行落实状况;井下是否存在超量贮存超量火工品;是否发生火工品被盗或丢失状况等。
11、查层层签定安全目标职责书。
专项督查资料:针对重点督查资料中的某一项资料进行专项督查。
三、督查要求
1、督查组要深入现场,无一遗漏地进行督查,做到底子清、状况明、督查指导有效。
2、每次督查结束后,各参加排查的单位要写出书面总结,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分享于2023-04-19 16: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