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怎么写? 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规章制度频道给大家精编的26篇关于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
为了节约用电,降低能源消耗,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各分、子公司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意识。在工作需要时开灯,人离办公室必须随手关灯,杜绝长明灯。光线好的房间,必须关闭照明设备。走廊、楼道里的灯要随手关闭,办公场所应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二、尽量少用空调设备,必须使用空调时,按统一规定执行。夏季开空调时间为:6月1日— 8月30日,(特殊情况除外)下班前15分钟要关闭。如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空调设备,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三、电脑设备不使用时,要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耗。工作完后,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下班后无待机现象。
四、各办公室电脑、空调、电扇、饮水机等一切电器设备应在下班时确保关闭,因人为原因没有及时关闭电源能耗,造成设备损毁和引发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禁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暖气、电热水壶等高压负荷电器,不得随意搭接电线设备,对违规用电发生事故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六、本办法自20__年5月20日起执行。
山西z物业分公司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3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校风校纪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保障学校财物及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配合学校节约型校园创建,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目前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宿舍供电办法
第一条学生宿舍实行智能控电,宿舍供电按照“电量定额、超额付费、先购后用”的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电量定额:学校按每个学生每月8度电的标准核定,每学期补贴5个月,每间宿舍的总补贴电量按该宿舍实际居住人数核定。每学期开学时学校一次性补贴到位。
第三条超额付费:宿舍实际用电超过宿舍的总额定电量为超额用电,超额部分由学生自己购买,出资方式由同宿舍同学自行商定,电费单价为0.56元/度。
第四条先购后用:超额用电部分实行先预交费购电量再消费的方式。当宿舍可用电量少于5—10度时,用一卡通消费卡到值班室为本宿舍电表充值,宿舍成员应主动进行查询并及时充值,如果不能及时充值,宿舍将停止供电。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五条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六条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
第七条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八条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九条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十条智能控电系统支持违章电器识别功能,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炒锅、电熨斗、电发夹、电热毯、电热水器、电水壶、电烙铁、饮水机、电磁炉、电视机、电取暖器、小型电烘干机、电暖宝等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如果违规使用,系统将会强制断电,撤除违章电器后,系统在10分钟内自动恢复,两次恢复后,第三次系统将对该宿舍停止供电。
第十一条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5℃,方可开启空调取暖;学生在使用空调时应注意对空调的维护,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迅速到值班室报修,不得私自打开机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主动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更换宿舍时该宿舍的同学应配合学校对空调进行移交,如发现人为损坏,应按实赔偿。
第十二条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申报维修。
第三章违纪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变动现有的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供配电设施、线路损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凡因使用违章电器而导致宿舍断电,第一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批评教育,第二次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报学生处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凡因使用违章电器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依照《扬州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暂行)给予处分;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4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5
一、农村安全用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县供电企业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用电分析会,根据季节用电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和安全用电检查。
二、各级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用电目标管理,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县供电企业应与村组、用电户签订安全用电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三、加强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增强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新通电用户的安全用电知识宣传。
四、加强农村电网运行管理,开展周期性线路设备的安全巡视,并根据气候及季节特点开展好特殊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减少农村电力设施被盗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验收合格方可供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临时用电结束后要及时拆除。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6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7
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1、办公室的灯管、空调、排风扇、净水机等用电设备均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电脑由使用者负责,上班前要检查设备的使用性能,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
2、各办公室的空调、风扇将采用系彩绸(彩绸的飘动与否)的方法来判定开、关情况。气温在250C以下不得开空调,开空调时应调节为220C。
3、电脑、电灯下班后一定要关闭,上班时才能开启。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关掉其它用电用具的电源开关。
4、不允许有下班后办公室无人,电灯、电脑、空调、风扇等用电设备之一却打开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罚该责任人5元/次和该办公室负责人5元/次。半个月累计一次,张贴公布。
5、夏天不允许任何人员在办公室内留宿过夜,违者罚款二十元。
6、各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责任人安排:会议室(刘海堂)、样品室(江浪)、销售部(黄芳洁)、厂长室(袁毅)、工程部(李钦荣)、行政部(黄霞)、财务部(钟丽霞)、供调部(阳璐)、男卫生间及走廊(刘海堂)、女卫生间(黄霞),上述责任人的姓名必须贴在用电器或开关上,4月10日前完成。
7、总检查人:刘海堂。负责监督、检查各办公室的电源开、关情况,记录,每半个月累计总结,公布于公告栏上。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8
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的`关键条件,为减少学校多余开支,达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须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现一次加倍处罚)
四、学生禁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须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故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家属禁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出现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9
为规范职工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电器,从而进一步节能降耗、消除安全隐患,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一、安全管理
1、公司设立用电标准,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有关领导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
3、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管理要求
1、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办法,对违反管理办法的、造成责任事故者,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公司将定期检查电路使用情况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电情况。
3、非休息时间或宿舍无人的情况下,宿舍内所有电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三、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损坏电路设备照价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3、非休息时间,宿舍有电器处于开机状态时,该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以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离开宿舍随手关闭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浪费。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0
为确保学校日常用电需要,节约用电成本,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确保用电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本办法用于我校所有办公用电范围。
二、 部门用电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人员负责监管检查。
三、 各部门工作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平时应注意加强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
四、 办公室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各办公室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
五、 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电大容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办公室白天办公不开灯,特殊情况除外。杜绝“长明灯”现象。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六、 禁止私拉、乱接室内线路和宽带网线。严禁在办公场地使用电饭煲、电磁炉等耗电设备。
七、 办公室无人时,不允许开电取暖炉子或者电扇空运转。办公室内饮水机设备,下班后要及时关闭。
八、 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总务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九、 晚10点后,非工作原因不允许在办公室逗留及上网。要自觉关闭取暖炉子、电脑、复印机、照明灯等所用用电,以杜绝浪费。 十、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经批准后方可开启。
十一、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期实施。
碑记学校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1
1、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2、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教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3、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抽屉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丢放抽屉。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学校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2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学校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须体检。学校每季度请县卫生防疫站人员到学校进行水质检测,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消毒,确保供水符合卫生标准,并记录在案。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3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负责,不得将多媒体设备用于玩游戏或私自拆装多媒体设备。
8.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学习安全用电常识。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触电急救方法,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呼救,断开电源,招呼周围人员前来协助抢救,并拔打120急救电话。
10.值班领导、教师必须每天巡查一遍校园电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班主任是班级用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天天检查教室电路,保证教室用电安全;宿舍管理员要每天都检查宿舍电路,保证学生宿舍用电安全。
11.校内的所有设备用电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学校统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线接电,禁止私拉电线,私自安装用电设备设施。
12.在变压器、配电房周围设立防护栏,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学生危险,禁止靠近、攀爬。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4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5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
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6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7
1.编写目的
为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良好正确运行,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降低电力设施不完好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和浪费,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__公司各生产制造车间、管理科室。
3.引用文件
无。
4.名词术语
无。
5.职能职责
5.1.设备部门职责
5.1.1.负责公司用电设施管理工作,负责保证公司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5.1.2.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建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5.1.3.负责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5.1.4.负责对全公司用电设施的使用进行检查。
5.1.5.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外委维修工作。
5.2.安全部门职责
5.2.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执行。
5.2.2.负责组织《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培训。
5.2.3.负责对用电设施的安全状态进行评价。
5.2.4.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裁定。。
5.2.5.负责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激励建议。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5.3.2.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
5.3.3.负责本单位用电设施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5.3.4.负责本单位部分用电设施的维修工作。职能科室由机修车间维修。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8
(1)值班制度有以下内容:值班人员必须有变配电所上岗证。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离开值班室,不可会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值班长同意方可离开。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完成值班的工作内容,非值班人员不许进入配电室。
(2)巡视制度有以下内容:视察人员分为班巡、夜巡、特巡3种。在班巡视的人员在每班值班时间内对变配电所设备运行情况至少巡视两次。夜班巡视人员对夜间易发生闪烙、放电设备必须专项巡视。特巡是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巡视(如高峰用电、高温季节、雷雨季节等)。
(3)交接班制度有以下内容:接班人必须提前进配电所,如有特殊情况,交班人不得离岗,坚持值班。交班人必须详细向接班人交待一切原始记录单据及当班时间发生的所有问题。交接班人员共同对变配电所巡视一次。
(4)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的内容有:在配电所内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工作票或操作票,工作票发给在变配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操作票是发给变配电所内进行倒闸操作的人员。工作票分为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必须根据工作内容规定发第一种或第二种工作票,不可乱发。工作人员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工作票上的内容。操作票在操作人员工作时发放,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先编号,按号顺序使用。
(5)隐患管理制度内容有:隐患分为紧急、重要、一般这3类,对紧急隐患应立即通过电话向供电部门或厂部动力科报告。对重要隐患应向动力科领导或厂部生产计划科报告。对一般隐患应按月用”面向动力科报告。对隐患处理应在24h内处理。一般应停电处理,如无法全厂停电,则实行局部停电。
工厂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2、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3、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组织员工扑救初期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定保管责任人,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工厂消防组织及防火检查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2、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3、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9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为保证安全用电,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用电活动。
一、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必须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必须穿戴电工工作服,作业时不允许携带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属类物品,任何无电工资质的人员不允许进行用电安装、维修等作业,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办会同总务科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全院用电安全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总务科必须安排人员每天对重要用电场所进行巡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每年请有防雷资质的机构对我院进行防雷检测,并保持相关检测报告,按要求对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四、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总务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
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五、科室电源输出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科室拖线板的领用必须报备总务科,并向总务科书面申请,总务科安排电工现场评估安全后方可使用,拖线板只能用了电脑、打印机等小型功率的用电设备,拖线板采购必须是“三证”合格产品。
六、科室内新增加大型设备用电必须经本科室的分管领导同意,书面报备总务科,报备申请必须注明设备电源容量和产品合格证,总务科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现场评估安全后报分管领导同意,总务科统一安排有资质的电工进行用电作业。
七、科室(病区)禁止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等电容量超过
的小家电。
八、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
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九、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
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禁止使用“三无产品”。
十、宿舍安装或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总务科批准,擅自安装或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十一、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十二、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三、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总务科安排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四、电气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欧姆。
十五、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
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科室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追究责任,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0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1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特制定了我校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老师切实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烧水壶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等用电设备。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源,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壶水盆等。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8、办公室由所在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如下班、放学后、节假日关闭电源等)。
由于空调用电量较大,使用频繁,另单独规定空调的使用制度。
南昌二中昌北校区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2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7、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3
一、目的
为给全体职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具体事规定及处罚
1、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电风扇等设备不用
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2、不准私自在办公区(室)里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电器,不准有明火。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 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4、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可以开启空调制冷,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0℃时可开启空调制热,温度设定不得高于19℃,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否则,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5、 停车场、罐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开关灯时间。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6、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电暖气等电器上搭载、覆盖毛巾等易燃物品。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7、公共场所的会议室、食堂、学堂、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 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20元。
8、员工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管理维护
1、办公室的电器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加强责任管理。
2、公共场所的电器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检查监督
办公室人员将随时巡查各部门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4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
1至2处;
⑵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⑹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__、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 公共娱乐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⑷ 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⑸ 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⑹ 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⑺ 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⑻ 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5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处罚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处50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6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宿舍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员工的入住公司宿舍,须经公司同意,并在公司进行备案,方可由公司后勤事务管理人员办理入住,为其增加相应的住宿配套设施。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或在外租房时不得擅自带走公司宿舍配套设施,在员工离开公司时办理物品交接后经后勤事务管理人员核实后方能离开。在外租房员工若发现擅自带走宿舍设施时勒令其速归还,不归还者将除以100-500元的罚款。
三、宿舍为入住员工提供桌、凳、床、床垫、橱子、饮水机、蚊帐等宿舍配套设施一套。入住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安排,爱护宿舍物品(包括门窗),对宿舍内的设施负责。大家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对造成损坏、遗失的,由损坏人按价进行赔偿。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由该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平均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四、员工宿舍的桌、凳、床、床垫、橱子、饮水机、蚊帐等宿舍配套设施一套,除扫把、拖把每年发放一次,每个宿舍各一把外(由公司后勤事务管理人员发放),其它设施经由公司一次性配齐后不再发放。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2、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4、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0、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各宿舍值日安排表帖在门背面。
11、节约用水、用电等,用毕随手关闭开关。
12、员工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打架、盗窃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视情节给予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七、对员工宿舍,公司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的,应及时配发新的,相关费用从造成损失人员或该宿舍人员的工资中扣除;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处罚金从违规人员工资中扣除。对每周抽查情况公司将公开通报。
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正常用电是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正常进行的关键条件,为减少学校多余开支,达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之目的,现将用电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任何人不准私接电灯、插座、电扇及其它用电器具,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用电器件。
二、宿舍及教室内,白天(早自习下课至放晚学)不准亮灯(阴雨天除外),晚上教室、宿舍,要做到人走灯灭,违者每灯/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班级(或宿舍)同学共同支付。
三、办公室的风扇必须合理使用,在室内无人时必须关闭。否则,每扇/次罚款5元,所罚款由责任人或该处室当天(或当天早、晚)所在人员共同支付。(节假日或放学后不关风扇或灯发现一次加倍处罚)
四、学生禁止使用电褥子,违者罚款10元,并没收。允许教职工晚上用电褥子,早晨起床后必须拔下电褥插头,经查白天电褥通电者,每次罚款20元。插头没拔者,两次警告后仍然不改的,第三次开始每次罚款10元。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
五、宿舍按装60W电灯一只,擅自增接(或换超功率)灯具者,罚款5元,并没收电器。故意破坏宿舍用电设施者,罚款5-10元。
六、禁止使用各种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使用时被查到者,每次罚款30元。检查时,查出(含废旧)用电器罚款10元。家属禁止到宿舍或办公室熨衣服或使用其它用电器,违者按以上规定处理。
七、线路或保险丝出现故障后,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起门撬锁进入配电室,或破坏其他用电设施,违者罚款10-20元。
节约用电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1、校园公共场所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包干区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在采光不足时开灯,严禁在自然采光足的情况下,闭着窗帘开灯。所有电源(电灯、电扇、电脑、空调等)必须在离校时切断,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教师月考核。
3、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钱板等不安全设备。
4、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教室使用照明做到随开随关,学生休息时间不开,不能出现无人灯。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班主任月考核。
5、办公室、专用教室使用空调必须在气温4℃以下或35℃以上。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定
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线路、配电箱、电气设备、施工照明等使用操作必须由具有有效操作证件的合格电工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无本电工操作。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
3、电工作业须由两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带好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接线和带负荷拔插头等。
4、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并挂上停电禁止合闸标牌。
5、检修设备必须将前一级开关断开,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或将设备的电源线在开关下端拆除。
6、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处理后进行。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
7、维护电工必须按要求填写“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到期及时更换操作本。
8、用电设备负责人必须经常学习关于电气方面的知识,电气操作规程,把好设备用电关,保证设备安全用电。
9、用电设备负责人每天巡视检查,保证电器、配电箱、电源线、插头、接地等处于完好状态。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上报、整改解决。
10、设备运转时使用人应在现场监护,发现问题即时处理。对于用电设备(连续供电的设备除外),使用人员下班时应即时切断电源。
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机电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安监部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机电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办公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办公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第一条中山住胶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第二条动火必须按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第三条临时动火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书面申请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固定动火必须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查同意,报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七条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第八条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单位内使用时,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第九条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单位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由单位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第十二条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三条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单位设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单位设备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第十四条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电热棒。
第十六条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第十八条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农民工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9、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著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班组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项目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
分享于2023-05-05 19: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