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怎么写? 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规章制度频道给大家精编的7篇关于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篇1
1、杜绝长流水。加强教学、科研、生活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公共场所卫生间、学生宿舍盥洗室、实验室等用水设备较集中的地方,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现象。
2、自觉养成节约用水、随手关水的良好习惯。洗漱、洗涤衣物等尽可能少用水,要用容器盛水涮洗拖把等,尽量避免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
3、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倡导水资源的二次利用和循环使用。
4、校园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须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5、积极采用节能型供水系统和用水设备,加快对全校地下给水主管网的老化管道进行更新改造,安装和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
6、学生浴室、开水房实行设备智能化节水系统改造。
7、对节水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节水规定、浪费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水费1-3倍的处罚。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篇2
一、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二、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完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温馨提示标志;有条件时,应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
三、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发现管道、龙头损坏等异常问题及时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四、注重绿化节约用水。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禁止用自来水涌灌。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篇3
1、单位成立节约用水领导小组,统筹全单位的姐节水工作。
2、深入宣传节约用水工作,提高职员的节水自觉性。重点做好每年节水宣传周的宣传活动。
3、建立由各单位(车间)办公室主任为主的节水监督网络,负责各区域的`节约用水监督工作。
4、单位维修部门应及时抢修损坏的用水设备以减少跑、冒、滴、漏的损失。
5、新建项目的用水设施,必须落实节水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设计时必须选用节水型器具。将落实节水措施列入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6、改造项目同落款要求相同。将节水措施列入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7、凡使用冷却水与循环水的用水设备均应在设计与施工时采用水循环装置,禁止直排水的浪费。
8、对单位内的节水器具,使用部门应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应有的节水效能。
9、单位水电管理中心应对单位的供水管网,用水器具加强监督管理,对有节水效益和在节水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集体好个人报请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篇4
一、各股室要加强对干股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二、各股室要采取有效措施,节约每一滴水,号召干股职工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
三、干股职工用水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或阀门,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使用水龙头应轻开轻关,以免损坏。
四、禁止使用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
五、加强供水管线的巡查,发现有管道泄漏的情况及时处理。
六、爱护供水和排水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股件,杜绝人为故意损坏。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篇5
为了使学校节水节电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节水管理岗位职责》、《永安中学节水办公会议制度》、《节约水资源的组织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节水管理岗位职责
一、 节水主管领导
1、宣传贯彻《水法》,增强全体师生对水资源短缺的危机感,提高全员节水意识。
2、监督检查学校节水工作和节水措施的实施。
3、落实节水工作的设备、人员、资金等必要的资源。
4、负责对节水工作有贡献人员的奖励。
二、总务处
1、负责学校用水的综合平衡。
2、制定节水规划和节水管理制度。
3、总结节水经验,推广节水新技术,进行节水知识培训。
4、制定并修改学校各部门的内控定额。
三、 节水管理员
1、负责制定具体的节水计划和节水措施。
2、做好节水设备台帐。
3、负责水表的实际抄录,做到每月一结算。
4、按学校计划,认真参加水平衡测试,并做好节水分析。
5、监督检查各部门责任区域内用水点和用水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反馈相关部门。
四、 核算员
1、负责学校节能节水定额考核的分析工作,并于向有关部门提供。
2、做好用水台帐。
3、按月向区节水主管部门提供用水月报。
永安中学节水办公会议制度
1、为加强节水管理工作,全面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节水领导小组在每年年初下达全年节水管理目标。
3.“节水工作小组”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具体责任人、责任目标,并确立完成期限。
4.节水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节水办公会,对上一季度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的项目追查原因,跟踪落实;对重大节能、节水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及时解决;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分折并组织落实。同时布置下一季的节能、节水目标任务。
5.年终对本年度的节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节约水资源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对水资源实行开发和节约并重的方针政策,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永安中学节水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的组织模式。
一、在节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总务处为主要负责的节水工作机构。总务处为节水的主管部门。
二、以总务处为首的各部门为节水机构。
三、以各用水点具体责任人员为考核点。
以上三个层次的节水网络组织,由总务处具体制定,报节水领导小组批准,公布后开展工作。
节水管理制度
1、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校区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泰州市节水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学校日常工作之中。
3、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并下达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各部门应按学校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经济处罚。
8、安装用水设备器具时,应选用质量合格的节水型设备和器具,非生产用水水龙头应安装节水型水龙头,卫生设备水箱应安装节水阀门。
9、按市、区节水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一级计量表计配置100%,完好100%;二级计量表计配置100%,完好100%。
10、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节水管理考核细则》处罚。
11、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学校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
12、学校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总务处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篇6
随着教学的深化发展,工作、教学及生活等各方面设施的更新和改善,校内电用量大增。除了大量的正常用电之外,尚有不少浪费水、电的现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为了合理用水、用电,杜绝浪费,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办法:
1、增强师生安全用电的意识,全体教职公共管,消除隐患,合理用水、用电,把消耗降到最低水平。
2、 电工要经常检查供电线路和公共用电设施,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校内电的正常供应。
3、各班级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教室电灯、电风扇的使用和管理。若发现不合理用电(如:教室中无人而不关灯、不关电风扇;室内光线充足时不关灯;教室中人数少而灯使用多等),视情节轻重,每次赔偿5-3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应赔偿维修工料费外,还处予5-30元罚金。
4、各部门、班级或个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共场所及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用电、用水。使用结束时,要随手关电、关水。若失职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5、各处室、各年段室、各实验室、各部门要注意电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室中无人时应关灯。下课、下班时要关灯,防止发生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若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或损失,有关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规定篇7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黑龙江省灌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水资源法律、法规,结合农场灌溉用水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属国家所有。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二、按照农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生产经营部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四、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各单位必须在灌溉前三天向农场生产经营部提交实际用水面积数和用水量申请,实行合同供水。
五、农场生产经营部下设配水管理站,负责干渠用水调配、分水闸、渠道的看护管理工作。
六、支渠以下的用水调配由各用水单位负责,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辖区的灌溉配水和排灌工程的管护工作,成立管水小组,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供水、排水情况。
七、灌溉站管理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在渴水期间严禁大溉大排,要经常查看末端排水渠道是否有跑水现象,如有跑水有权闭闸或停泵,并及时向用水单位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用水。
八、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调水配水组织。公司成立水田用水调配组织机构,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明确责任。提水泵站,抽水井维护和管理,用水排水渠系的维护和管理。此制度应充分细化,提高可操作性,主要是做到在用水管理上有据可依。
九、根据《黑龙江省灌区管理试行办法》第17条,第19条规定:“渴水期实行轮灌。轮灌一般原则是先下游后上游,先老水田后新水田,先成片地后零星地。各用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单位的轮灌计划,违者管理单位有权停止供水。”
十、实行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农户利用好头茬水,早整地、早泡田,缓解春季用水紧张的矛盾。
十一、为保证灌溉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法保护各用水户的利益,对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未经批准许可擅自取水、挖堤偷水、在干线架泵抽水、破坏用水干线抢水等违法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给予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十三、未经农场审批,新发展的水田或不适宜发展的水田,不予供水。如强行偷水,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四、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农场将给予奖励。
十五、本制度解释权归__农场。自20__年4月1日起执行。
分享于2023-06-18 20: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