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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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1
1.目 的
为了使公司公车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公车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加强用车安全及用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车驾驶者及用车过程的管理。
3.车辆管理
公车的使用必须坚持:“安全、节约、规范”的原则。公司公务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货运车暂交由采购部代为管理,公车使用部门需建立公车使用台帐,明确记载公车使用事由、使用时间、使用人及批准人备查。
3.1车辆的购置与管理
3.1.1公司总经办负责车辆的购置工作。
3.1.2公司总经办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和保险资料的保管,以及办理证照审验等工作。
3.2车辆的调度
3.2.1公司总经办负责公车的统一调度。
3.2.2公务车的使用仅限于接送公司重要客人、财务部门到银行取送数额较大金额、办理有关紧急公务等事项;不提供私人用车,如遇特殊的紧急情况,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同意,经总经办安排用车,同时自行承担车辆通行费、油耗和意外损失责任。
3.3车辆的使用
3.3.1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3.3.2总经办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的审批情况,统筹安排车辆使用。
3.3.3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3.3.4车辆使用人在用车后,须填写当日出车记录,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按实填写“起点表数”、“止点表数”等数据,以便相关部门建立台帐及审核。车辆使用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地,不得擅自将车子开回家或私用,若由于工作等原因当天无法返回,除要在《车辆使用申请单》上注明外,在用车前需提前报公司领导同意。
4.驾驶者管理
4.1驾驶者资格
申请驾驶车辆者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正式驾驶证,凭证驾车,否则发生其他一切交通意外情况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本人承担,一概与公司无关。
4.2驾驶者要求及纪律
4.2.1驾驶者要遵守国家有关驾驶员、车辆各项管理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用车管理规定。
4.2.2驾驶者要自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学习,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谨慎驾驶。行驶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驾驶手机聊天,严禁酒后驾驶、开英雄车。
4.2.3驾驶者接送宾客时,不得搭乘其他不相干人员,应注重维护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不良活动和有损公司形象的活动。
4.2.4驾驶者不得将公司公车外借和私自调换。公车不用时,应规范停放在规定的地点。
4.2.5驾驶者应妥善保管好公车上的随车工具、附件、证件等。如发生随车工具、附件、证件丢失、被盗、损坏,当事人应负责按规定赔偿。
4.2.6驾驶者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4.2.7在车辆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在指定地方维修,没有批准的车辆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其他情况
各类交通违章罚款规定。闯红灯、违禁令、逆向行驶、穿拖鞋、酒后驾车、超速50%以上等不良行为造成的罚款公司一律不准报销。公车使用管理部门将建
立公车使用详细台帐,根据记录的车辆日使用情况,查找出违规时的当事人,按照“谁违规、谁买单”的原则,相应的罚款在当事人的工资中扣除。由于特殊原因超速50%下的罚款,驾驶者本人需承担10%。
6.附件
6.1《车辆使用申请单》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2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局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 局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
(2) 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3) 法定节假日工作期间,发生一起用户有理由申告、投诉的,扣除直接责任人所有加班费;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三、加班审批与加班费核发程序
1、在加班派工前,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呈报局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由局指定专人按上报人数到局领取局加班费总额,然后根据局具体加班人员按照加班费计发标准分别核发(加班考核情况由当日值班人员提供)。
四、加班管理要求
1、局各部门须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质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严禁将正常上班时间应完成的工作随意拖延到节假日加班完成;若出现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善,延误了工作而加班的,不算加班,按工作失误论处。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严禁虚报,避免漏报;加班若出现虚报、漏报情况由上报人员负责。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属于办公室。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3
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物料质检部、车辆车间等煤焦区域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
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空分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危化品库等化工区域和仓储部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 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4
为了让大家共同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并确保此期间项目部财产安全,特制订20xx年春节值班制度,希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值班期间不出任何问题。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如下规定:
1、春节值班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2、春节值班人员在各自值班区域内应进行不间断巡逻,不得离岗和串岗;严格按值班表排定班次上、下班;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或干与值班工作无关事情。
3、使用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私拉乱接;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尤其是电取暖器),人离开时必须关闭;闲置电源必须关闭。
4、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注意防止煤气中毒及罐体爆炸事故,使用结束应及时关紧阀门,严防燃气泄漏引发的火灾及爆燃事故。
5、值班人员应每天做好工作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用电安全;严禁用明火取暖。
6、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场所内逗留;日常应关闭大门和所有出入口,防止不良分子进入寻衅、滋事。
7、春节值班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要加强监护,不得擅自拿出工地、出借、转让;春节期间不得有任何物料出场。
8、春节值班人员须对仓库、办公区、生活区、工地等重点部位加强监护和巡视,防止发生盗窃案件;大风、雪后要对以上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协调解决。
9、春节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外出,尤其严禁夜间外出,外出购买日用品等要注意交通及人身、财物安全。
10、堆放木料和竹笆等易燃品区域要重点加强巡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嗅到焦糊味要找出根源,及时切断电源或灭掉火源。
11、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过程中发生和处置的各种情况,均应在登记簿上进行详细记载,交接班时一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交接的对讲机及其他其器材必须当面检查清楚,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负责人反映。值班过程中,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项目部财产损失由值班者承担。
12、下雪后要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大门前要清理好积雪。
值班人员(签名):
*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项目部
二〇xx年一月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5
一、垃圾清运时间:早上9:00前,下午16:00之后。
二、垃圾清运方式:社区居民小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片区进行清运,每天清运一次。
三、垃圾清运人员管理:
(一)必须着环卫服装,配备好清运工具(清洁车、铲子、钉耙、扫帚等)。
(二)清运质量必须达到要求,保证清运干净,不留积存垃圾。若当天未清运完毕,必须加班清运。
(三)清运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备好防暑药、雨具和口罩、手套等。
四、垃圾清运处置地点管理:垃圾处置地点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保证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五、垃圾清运车辆维护:
(一)每天下班后对所有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第二天能正常使用。
(二)清运车辆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三)清运车辆每周必须清洗一次,确保车辆清洁。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6
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7
一、编制目的。为了合理利用公司车位资源,规范车辆停放,维护公司院内交通秩序,确保办公环境井然有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公司大院的停车场为公司办公楼附属设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保安人员负责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引导工作。进出车辆须严格服从保安人员的引导。
2、停车场只准停放公司所属办公车辆、租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其它未经同意的车辆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停车场内划定车位,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台车辆(详见公司大院车位布置图),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放、停车线外随意摆放。未划定停车位的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3、公司每位领导、每个部门、办公楼租户各分配一个专有停车位,专有停车位其他车辆一律严禁停放。专有停车位分配如下:总经理办公室7个,工程部1个,合约部1个,财务部1个,销售部1个,行政人事部1个,开发部1个,资产部1个,汇金久臣1个,人防1个。
4、专有停车位以外的车位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采取先到先停原则,在停车饱和的情况下,保安将不再放行,请员工配合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5、专有停车位未停放车辆时,可提供给公司员工、租户、外来办事人员临时停放,但专有停车位车辆返回公司时,保安应通知占位车辆迁移,没有富于车位可供停放时临时停车人员必须服从保安的管理,自觉将车辆迁出公司。
6、外来办事人员的车辆进入办公楼区域须由对接部门到保安室进行确认,在停车场有空余车位的前提下保安方可放行并引导到相应车位停放,车位饱和时,对接部门和保安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劝其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7、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停放的车辆的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违规处罚。
1、保安每日对停车场内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车主,对停在停车线以外的车辆劝其离场,对违规停放超过3次的以后禁止该车辆进场停放。
2、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日对保安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保安人员不严格执行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不严格督促车辆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停放混乱、通行困难,公司行政人事部做好登记,超过3次致函保安公司更换保安,累计超过6次解除与保安公司的服务协议。
3、员工停车时不配合保安人员的管理,扰乱停车秩序,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通知员工所在部门给予其当月绩效考核扣10分的处罚。
五、执行时间。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8
一、新入职人员需要先到人资部录取指纹。
二、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
手指上不要带有脏污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
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或者用备用指纹刷。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划、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允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都会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问、润),手指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同事可到人力资源部审核领取个人密码,每天实行密码考勤,直到指纹可用时终止。
8、常用和备份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三、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刷指纹时间为(暂执行每天四次指纹考勤):
上午8:00之前签到
上午11:30-12:00签退
下午12:30-13:00签到
下午17:30之后签退
加班签退时间: 23:59之前签退
2、加班超过凌晨跨入第二天者须在23:59之前签退,00:00之后相隔3-5分钟,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再次进行签到,下班时间根据实际下班时间签退。因出差或外出办事无法打指纹者必须事先到人资部备案并在微信群中定位,无法备案的电话通知或由部门内勤到人资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由于个人遗忘未打指纹者按旷工处理,望大家认真遵守执行。
3、在公司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者(开会、接待等其他事宜)需写出详细证明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4、如若有销假、外出时间发生变动者及时到人资部更改出勤时间。
人力资源部
20xx年7月17日
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篇9
为保证商场售楼部办公区域各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财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制此规定: 1. 凡从商场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
物品出门:
为保证公司财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财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制此规定:
1. 凡从商场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留物业部门留存,一联交携物外出客户,另一联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门时交予物业保安人员检查、核对。物业部门相关负责人须在物品出门单上加盖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可由物业部门经理授权人员签字代替,授权人员签字样本及授权书须在商场物业保安部备案。
2. 凡从商场及售楼部范围内运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等必须到商场物业部办理《物品出门单》手续,《物品出门单》一式三联,一联留物业部留存,一联交携物外出客户,另一联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户出门时交予物业保安人员检查、核对。物业部须在《物品出门单》上加盖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可由物业部授权人员签字代替,授权人员签字样本及授权书须在物业保安部备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员有权再次核对。
3. 物品运出商场时,携物人应主动出示《物品出门单》接受值岗保安员的检查核实。《物品出门单》上所登记的物品与实际运出物品的数量、种类应保持一致。
4. 物品运出后,值岗保安员需及时将《物品出门单》收回,在上面写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运出商场的时间,并在《门岗值岗记录表》上进行详细地记录。
5. 业户搬运大件物品出入商场时,需听从保安人员指挥,按照指定路线搬运,并要有专人进行成品防护。
6. 搬运完毕后,及时清理检查现场,防止公共设施及成品发生损坏。如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时,保安人员应及时将时间、当事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络方式记录下来,同时报告上级,保安部有权就损坏情况,要求当事人写明事情经过,并做出相应处理。
7. 在非营业办公时间内,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场时,应事先知会物业管理处或保安部,负责物品出入的单位应留有人员值班看护。
8. 门岗保安、巡视保安发现租户(不涉及业主)大量搬出家具、办公设备的,或有搬家公司车辆来为租户搬家的,应将情况立即通知保安部。门岗暂不放行。保安部须向物业部核实,得到物业部许可后,门岗才可放行。以防租户逃租。
9. 《物品出门单》保安部应保留一年,以备业户查验。
物品进门:
出于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运入商场时,需请业户到保安部开具《物品进/出通知单》:
1. 施工单位运入装修材料、工具等;
2. 业主运入大批量办公家具;(市消防局不允许未经过消防验收的装修单元运入家具)
3. 业主运入单件过重的物品,如保险柜、大型设备等;(大厦楼层每平方米设计有规定的承重,须保证运入物品在大厦承重范围以内)
4. 业主运入易燃易爆或有异味的物品,如气瓶、气罐、油漆稀料等;(须得到保安部许可)
根据公安机关有关管理法规,下列物品不得带入商场:
1. 带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秽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带有赌博性质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种危及人类身体健康的违禁麻醉药品;
4. 管制刀具、枪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响业户的动物宠物;
6. 其它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违禁物品。
除以上两类物品以外业主运入其它物品只在门岗进行登记,不要求开具《物品进/出通知单》。
分享于2023-07-08 18: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