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
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怎么写? 下面我们九月范文网担保书频道给大家精编的6篇关于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篇1
编号: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被担保人:_________
被担保人与_________(下称被申请人)之间_________纠纷一案,被担保人现向贵院申请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的财产(财产线索见本担保书附注)。
如果贵院受理被担保人的该诉前保全申请,依法保全本担保书附注的财产,担保人愿赔偿因该财产保全之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致
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篇2
承诺人:__X(身份证:510228______)、__X(身份证:51022819____X)愿以自己所有的位于____00号00幢0-0-0的住房(000房地证2000字第00007号)为__X对__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保全提供担保,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诺人承担。
承诺人:
__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篇3
申请人: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收到贵院(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裁定书冻结申请人银行存款χχ万元的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事实和理由如下:
根据以上事实,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年份)χχχ经初字第χχ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已被提走的χχ万元货物存款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申请错误造成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免担保申请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篇4
____人民法院:
原告__×诉被告__×纠纷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担保人自愿以本人所有的下列财产作为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存的担保,并保证所提供担保的财产合法、产权明确、无作其他任何担保,在担保期间予以妥善保管,如原告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告因财产保存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担保财产(名称、价值、地址)如下:
特此担保
担保人:
年月日
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篇5
__X市____X人民法院
__市人民法院 :
于某某与李某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于某某已向贵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本人自愿以自有房产一处(房产证________号,价值________万元)为于某某的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敬请准许。
申请人:
20__年2月4日
(本文件手写无效)
担保人:
20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担保书模板借鉴最新篇6
异议人:__,男,汉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ddd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12345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12345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5000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12345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12345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ddd,这是事实。但该车是ds(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00年八月购买,ds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ds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ds和ddd协商,ds所购车借ddd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ddd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ds控制使用。在ds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2013年三月,实际车主ds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ds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2013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ds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二00三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ds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二00四年八月,ds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ds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12345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ddd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 12345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2000)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从法律上来讲,12345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12345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ddd,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ds于二00三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12345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12345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昆明市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年 月 日
分享于2023-04-15 11:05:52